常言道,实践出真知。毕业踏上工作岗位以后,我们时常会使用到报告,报告的语言需简洁,逻辑要通顺。你知道哪些比较优秀的报告范文吗?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小企业自查报告怎么写,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动员会议。xx月xx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立组织。成立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扎实推进。xx月xx日,xx月x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理重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确保无遗漏。
目前,已全面完成自查、排查工作,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动态管理。针对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进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认真整理、完善清查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扎实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84号)的要求,我行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开展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小企业贷款总体情况
截至xx年xx月末,我行小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占全行贷款余额的xx%。从贷款投放看,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xx%,比全部贷款增速高xx个百分点。同时,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xx万元,比上年同期多增xx万元。实现了小企业信贷"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从贷款形态看,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划分:正常类贷款占xx%,不良贷款为xx。我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连续xx年荣获xx“支持企业发展先进金融单位”称号。
二、小企业金融服务主要措施
(一)优化信贷资源配臵,持续加大小企业信贷投放。上半年,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导致银行信贷规模紧缩,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有关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特别是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部署,在行内下发了《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拓展并满足县域农村小企业资金需求,截至xx年xx月,信贷支持小企业xx户,累计投放贷款xx万元。一是准确定位目标客户,优先扶持产品技术含量高、有市场、有效益、机制灵活、经营规范、资产负债率符合规定要求的小企业。二是密切银政、银地关系,积极构建银政企合作平台,举办xx银政企对接会、以一个地方金融机构的责任,主动融入县域经济建设,与一家小企业签订亿元的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书,目前已落实家小企业的授信条件,发放贷款万元。
(二)强化组合金融服务,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为构建高效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我行在业务流程、机构设臵、服务渠道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一是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授信、风险、科技等各业务条线为支撑,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管理体系,增进业务联动发展,优化授信业务审批流程,缩短业务审批环节,及时满足小企业贷款“短、频、快”需求。二是对营销团队进行了调整,在xx支行的基础上,对“只存不贷”的xx营业部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并在xx营业部设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配备与小企业金融业务特点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三是对信贷产品进行了梳理,现已形成小企业联保贷、循环贷等系列产品,同时,针对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难问题,积极研究有效的抵押替代产品,设计林权抵押贷款。四是扩大与担保机构的合作,xx年在与xx7家合作担保机构的基础上,又引入了xx2家专业担保公司。截至xx年xx月末,通过担保机构担保的小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占总贷款余额的xx%,为小企业打开了融资渠道。五是完善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下发了《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小企业评定标准,综合考虑财务指标外,还将小企业的经营动态、企业资信记录、主要领导人情况以及发展潜力等因素纳入评级范围,通过信用打分法等灵活措施,客观上疏通小企业贷款准入瓶颈,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三)合理确定风险定价,减轻小企业融资负担。我行制定了《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科学定价,既有效覆盖风险,又对小企业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尽可能减轻小企业的利息负担。在提高自身效益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不借发放贷款之机搭销保险、基金等产品,不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不变相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四)严格落实贷款新规,密切监控信贷资金流向。在小企业金融服务中,我行注重加强对客户信贷资金流向及用途的全流程审核监测。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贷款新规,对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出账审查人员严格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要求客户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截至xx年xx月末,我行累放贷款xx万元。按照贷款新规要求,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走款金额xx万元。通过内部自查,我行发放的小企业贷款均符合信贷资金用途。二是注重加强政策宣传,召开贷款新规业务推进会,邀请企事业单位代表参会,宣传“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推进我行风险控制和稳健发展的同时,也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和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三、小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在小企业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自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在问题和不足:
(一)专营机构专业化工作水平不够。我行虽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尚未建立独立核算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制约了信贷人员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六项机制”建设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专营机构还要在发展中逐步成型。
(二)银企信息不对称。目前,大多小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信息不透明和失真的情况普遍存在。我行很难从公开市场上获悉反映小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专有信息,对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评估困难,增加了我行贷款的审查监督成本和信息成本。
(三)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够。目前,我行虽建立了一系列小企业融资产品,但产品灵活度还不够,不能完全适应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尉永久局长为组长,司志强副巡视员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发布公开信息和做好网上值班工作。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政府规章性文件、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将保密审查贯穿于信息发布的全过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定期针对信息公开类型、内容、程序、保密审核等开展学习培训,目前累计组织培训2次,共计21人。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XX年我局公开信息共72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公开信息共270条,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能够做到及时、主动的公开。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个,答复3个,申请内容均与我局工作无关。
三、处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情况
对于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按照《xx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进行澄清。目前,没有出现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四、向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情况
切实落实《xx市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公开查询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累计寄送52件。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XX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xx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函〔20xx〕169号)等一系列文件以及各级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县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多次召集相关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要求相关镇、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我县于20xx年12月24日成立了惠东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人常务副组长,分管中小企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县中小企业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惠东县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排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经排查梳理,我县共发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宗,欠款金额809.25万元。
其中:
①白花镇政府2宗,拖欠惠州市启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养殖场清拆工程款99.47万元,拖欠惠州市东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复耕复绿工程款9.26万元;
②吉隆镇政府2宗,拖欠伟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吉隆河清理工程款43.7万元,拖欠佛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半径村陂头工程款18万元;
③铁涌镇政府2宗,拖欠建龙公司购地款280万元,拖欠林这霖土地转让款358.82万元。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县中小企业局按照市有关要求和县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对市里每次下发的相关文件,都及时转发或另行通知给各镇、各相关部门,定期报送相关材料,建立了较完善的工作台账。对发生拖欠账款的3个镇,县中小企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多次进行实地督查,要求相关镇决不能拖全县后腿,确保按期偿还相关欠款。由于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县发生的6宗欠款809.25万元全部按期清偿完毕。
其中:20xx年9月30日前,清偿欠款4宗,合计164.17万元:
①吉隆镇政府清偿伟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吉隆河清理工程款43.7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②吉隆镇政府清偿佛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半径村陂头工程款18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③白花镇政府清偿惠州市启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养殖场清拆工程款99.47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④白花镇政府偿还惠州市东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复耕复绿工程款3万元(部分清偿)。
20xx年10月,清偿欠款3宗,合计645.08万元:
①10月13日,白花镇政府清偿惠州市东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复耕复绿工程款6.26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②10月17日,铁涌镇政府清偿建龙公司购地款280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③10月17日,铁涌镇政府清偿林这霖土地转让款358.82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三)政策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地方新增债券要优先用于偿还拖欠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债或其他金融工具置换存量债务节省的利息支出要全部用于清欠”等支持清欠工作的财政金融政策。县中小企业局在督查中了解到铁涌镇政府拖欠的2笔欠款共638.82万元,由于金额较大,铁涌镇政府确实暂时无法偿还,就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县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沟通、亲自协调,敦促铁涌镇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偿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需于20xx年10月20日前还清”的要求,我县于10月10日召开十届6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经会议审议决议,同意由县财政预借640万元给铁涌镇政府用于清偿拖欠建龙公司和林这霖债务,确保年底前完成清偿目标任务。
(四)问题清查和整改情况。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县从20xx年11月起,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组织县中小企业局、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各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度假区管委会)在全县范围再次进行检查清查,对民营企业进行回访和实地核查,发放调查问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县中小企业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要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各镇、各相关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对瞒报漏报单位,一经发现,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政府部门要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
建筑市场拖欠工程款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有愈演愈烈之势,此问题的蔓延不仅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还导致了企业拖欠农民工资的加剧,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这个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xx年11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活动。XXX地区根据上级安排与部署,也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地区的建筑市场趋于规范。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地区建设部门对全地区八县一市的工程款拖欠问题进行了调研,获取了翔实的数据和具体的情况。
一、地区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基本情况
建筑领域的工程拖欠款,是指发包单位(业主)在报告期未按合同约定向建筑企业支付工程款,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经过调查,截止20xx年6月30日,全地区共拖欠工程款达1.567亿元,拖欠20xx年以前的农民工工资244.9万元。其中,XXX市2760.85万元、库车县4282.03万元、拜城县2229.9万元、新和县880.06万元、沙雅县63万元、温宿县1073.5万元、阿瓦提县763.08万元、乌什县371.21万元、柯坪县351.81万元、地直单位2899.2万元。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近几年来拖欠工程款呈如下一些特点:
1、拖欠工程款的数额逐年增加,许多建设项目工程款久拖不结。最为突出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多公司由于工程款久拖不还,部分已成为呆死帐。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2、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许多政府部门在未落实资金情况下,先行建设或擅自变更设计,扩大建设规模而导致资金不到位形成拖欠款。
3、债务链拉长,形成了大量三角债。目前,一方面是建筑总承包企业被大量的拖欠工程款,另一方面建筑总承包企业又拖欠分包企业的工程款,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购货款,农民工工资和国家税款、银行贷款。大量三角债的产生,引发了多头的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还掩盖了因建设资金不足,而盲目建设的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4、引发了大量拖欠农民工资,造成群聚上访等事件的发生。近年来,因拖欠工程款进而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逐年增加。其原因既有少数企业和包工头恶意拖欠或克扣,更多的则是由于严重拖欠工程款而导致许多企业无力支付。
5、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同时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许多企业反映,由于工程款被大量拖欠。只能依靠增加贷款组织生产,企业背负了沉重的贷款利息,使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与技术进步,并造成企业骨干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同时有的建筑企业为转嫁风险,将工程层层分包给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甚至是包工头,结果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水平大大降低,甚至留下了安全隐患。
二、关于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分析
(一)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是工程拖欠问题的产生直接原因
目前,地区具有各类等级资质建筑企业共55家。另外建筑市场开放,全国各地建筑企业都能进入地区的建筑市场,建筑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建设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竞争激烈机会,要求建筑企业垫资建设。即业主在不给预付款的情况下,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施工达到一定进度,或者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抵押金后,再支付工程款。现在,垫资已成为项目主管降低资本成本、转嫁经营风险、榨取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许多业主即使项目资金充裕,也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因此,垫资实际上已成为众多施工企业承揽项目的先决条件和难以回避的经营陷阱。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工程拖欠成风的根本原因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盛行,反映在建设领域,更加剧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恶化。
1、相当多的企业信用意识淡漠,拖欠有理有利之风盛行。由于市场经济的法规制度不健全,企业间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约束,市场交易秩序混乱,以至于有的企业把拖欠贷款作为一种经营手段、生财之道,也有的企业把拖欠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不讲信用、不守合同。
2、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合理。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信用缺失现象,往往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失信者却得到了不应得到的收益甚至暴利,而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处罚。另据施工企业反映,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还暗地里鼓励这种行为。这样,当失信有利可图时,企业或个人就会不自觉地倾向失信。有些地方失信暴发户甚至被称为能人。
3、多数企业尤其是建设企业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许多企业往往进了一个误区,即以承揽到工程为首任,因无法考察客户的信用程度,也不能对其进行信用监控,上当受骗时有发生。
4、缺乏具有影响力的信用监控机构。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淡薄与我国信用信息透明度低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关于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大顽疾,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应当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其实施综合整治。
(一)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针对当前拖欠工程款最为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应采取如下整治措施:
1、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应当规定必须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凡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担保人代其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房地产企业提供反担保;建筑业企业也应对等提供履约但保。对于未提供这两种担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凡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对其新开发建设的项目不予批准,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银行不予贷款。对于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其降级原因,情节严重的要注销资质证书。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强调量力而行搞建设。要求各县(市),各单位要根据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负债建设规模,建立有效的偿债机制,严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转嫁资金不足的风险。同时应对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已形成的政府工程拖欠款,当地政府或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财力情况,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将每年度财政收支结余、融资项目投资额及其收益、各种政策性收费等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债务,限期三年内解决政府投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凡逾期未能解决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同时,要深化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健全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有效监督机制。应当做出规定,今后的政府投资工程除按照现行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外,还须报经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最后批准并接受监督。对于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组织实施,应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适当分开,政事(企)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原则,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运行。
要在政府投资工程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的办法,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向中标的建筑企业拨付工程款。同时要研究制订政府投资工程专用的招标文本和合同文本,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及时排解合同纠纷,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和合同仲裁机构的作用。
一些工程项目的拖欠工程款往往与质量、工期等纠纷交织在一起。为此,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仲裁机制,有关仲裁机构应当充实专业人员,并重视发挥工程监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造价咨询等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作出科学裁决。
(三)应当改进和完善计划、建设、银行等部门的监督,实行联动执法。
对于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已完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计划部门不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颁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银行不予贷款;对于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竣工工程,应属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部门依法不得确认其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于房地产项目还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对于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银行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凡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银行应将其列为信用不良的单位,在其新申请贷款时予以限制。
(四)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工程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企业改革步伐,转化企业经营机制,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升其竞争力和工程风险防范意识。建筑业企业在承揽工程时要进行充分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对于资金未落实或可能不落实的项目不要盲目承包。要增强合同管理能力,在签订合同时要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载明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程序、期限、方式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要敢于运用《合同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并要加强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防止因质量、工期等纠纷而造拖欠工程款。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维护企业合权益的职能。
除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强制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外,还应当规定,凡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业主也应对等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筑业的行业协会应当在行业不正当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中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帮助和组织企业清偿债务。对于严重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以及搞不正当竞争,签订阴阳合同的建筑企业,都要建立起相应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其不良行为。
(六)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同时,要重视抓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息息相关的两个问题。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同时,要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凡因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凡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建筑企业的责任。
要进一步推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凡建筑企业分包工程不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企业付款的,由担保人负责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建筑企业提供反担保,同时实行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
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所属农民工直接支付工资,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要大力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劳务企业运行,禁止非劳务企业的包工头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为规范地区建筑市场运行,解决拖欠工程款等突出问题,地区已经出台了《XXX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管理的暂行规定》、《XXX地区关于防止拖欠工程款及拖欠民工工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两个规范性文件。各相关部门在加大两个文件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强化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的规范管理,包括对工程发包、市场准入与清出、工程款支付及其他合同管理等,并对违法行为做出严厉的处罚。真正使失信者受到法律的严惩,促进地区建筑市场在法制化的轨道内规范运行。
工程款拖欠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它需要社会各方面,各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作用,才能从根源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与恶化。本文仅从建设部门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更深层次的调研还有待于开展。
根据省政府、省清欠办对全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最新工作要求和安排,市政府、市领导高度重视,28日下午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研究讨论了此项工作,彭国勇局长对当前我市清欠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通过对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认真摸底,排查核实,x市上报山西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组的欠款总额为15.8亿元,欠款主要集中在住建、教育、交通、文化、卫生、林业以及市政等领域。我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涉及第一阶段优先清理欠款。全市无市属国有大型企业及市属以下国有大型企业,全市融资平台公司拖欠账款均为政策性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不涉及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截止10月底,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阳泉市清理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计7.2亿元,清偿比例为45.57%,全省排名第八位,达到计划清偿进度。对于零清偿、零报告主体双清零任务,大部分已完成,1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已全部清偿。
x局长对接下来清欠工作提出了几点措施:一是实施动态跟踪,落实资金来源。将月报表制度改为周报表制度,加强清欠还款的每周分析研究,跟踪还款实时进度。根据拖欠单位性质、经费来源的'特点,分类施策,对拖欠账款要逐笔制定偿还方案。对清欠难度大、年底计划不能完成任务的县区和单位,统筹制定解决方案。二是加大督办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市清欠办要根据每周还款情况组织对清欠进度缓慢的县区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约谈。加强督办力度,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惩戒措施,对问题整改不力、清欠工作落后的县区和单位,将落实中央要求,采取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从严控制津贴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限制措施。三是加强上下沟通,明确工作重点。及时了解基层困难问题,及时上报省清欠办,寻求政策支撑支持,积极化解困难问题。
x对市清欠办、市财政局以及各县区提出要求,对清欠工作要加强重视,提升政治素养,坚定信心,确保我市清偿欠款任务顺利完成。
市国资委: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国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我司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时支付建设工程款给各中小企业。
二、SPV公司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单位款项的情况。
三、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预案和处理讨薪事件的应急措施:
(1)派人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我司定期安排人员到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并安排投票选举民工代表定期向我司相关人员进行汇报,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四、我司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
集体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建项目逐一排查,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到位情况进行广泛沟通。建立了关于支付情况的动态反馈机制,各级责任均落实到位,做好了信访及舆情预案。
为确保项目的安全稳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将对在建项目进行持续监管,杜绝出现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款项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项目的顺利建设。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