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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心得体会收藏五篇

2023-12-19
法律心得体会

通过细致思考和深入分析,栏目小编为您创作了一篇标题为“法律的心得体会”的文章。当我们心中积累了大量的感想和观点时,我们往往会根据个人的习惯写一篇心得体会。总结这些心得体会能够提高我们的智力能力。欢迎您保存并与更多人分享!

法律的心得体会 篇1

十一月份,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全校五年级学生共同学习了《宪法》、并结合《宪法》又学习了小学生的行为规范。期间教师对禁毒知识也做了宣传。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在本次活动中同学们知道了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定去做。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对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小公民,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也应该遵守法纪。我们不但要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法律的心得体会 篇2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下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滴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犯罪率呈上升趋,便是证明。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些就渐渐的消沉下去,不能自拔。后来经发展到结伙抢劫!最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有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货,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美好的日子呢?

小学生太多数时间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人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一个文明的集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纪律,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小学生。

法律的心得体会 篇3

我来乡镇工作、生活有大半年时间了。来这里之前,有人奉劝我,“为何放弃舒适的城市生活,干嘛要去农村生活?你能适应那里的生活吗?你也老大不小了!”的确,我已到了三十而立的年龄,似乎没有必要再去农村吃苦。我是一个城里长大的青年,从没有到农村生活过,既然有这样一个机会,为何不去尝试一下?我想我这一生应该不要留下遗憾才好,看到有的人经常回味农村如何如何,我也想体会一下,我能否适应一种新的生活,适应一种新的工作环境。多年的城市生活,整天都是三点一线,单位、家庭、上班的路途中,这样的生活让人感到一种浮躁,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至少是没有了激情。我想更多体验一种全新的生活,我要真实感受城市与农村的差别到底是什么?

来到这里不久,我发觉自己已经爱上了这里。也许因为我出生于山城,对山有特别的眷恋,这儿是丘陵地区,虽没有峻峭的高山,谈不上雄伟的气势,但连绵起伏的小山有一种地势开阔、心旷神怡之感。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林,绿色的视野让人眼前一亮。清新的空气,淳朴的民风,好客的百姓,千古的传说,到处都是令人回味的元素。虽然生活和工作的条件与以前相比,存在天壤之别,工作的节奏也由紧张、规律变得缓慢、无定律。但我适应这种变化,也许我就是属于这种天生有点慵懒的人群,不喜欢束缚、不喜欢枯燥、不喜欢被约束,喜欢新鲜的事物,向往自由、有朝气的生活。

生活在我周围的普通的百姓,他们的豁达、爽朗、热情和率真深深吸引着我,在这里,对金钱、权力等物质欲望的追求都变得苍白无力,人的心灵变得纯净,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快乐和满足。当你闻着新鲜的泥土气息和芬芳的花草香味,听着林中的鸟语,看着飞舞的昆虫,可以深刻感受到一种淡泊从容的田园生活气息。也许陶渊明所向往的生活也不过如此!看着这群品着芝麻姜茶,拉着家常,大声说笑、无所顾忌的快乐百姓,你会不由地被他们的快乐所感染,融入到他们简单而又自由的单纯世界。

晚饭后散散步成为我的一种习惯,看看那些互相追逐在丛林中玩耍的孩童,又传来少妇的责骂,远处炊烟袅袅,这就是乡村生活,我所盼望过的生活,油然而生一种亲切之感。走到林之深处,心中变得宁静,只闻鸟鸣、叶香,看着慢慢落下的夕阳和晚霞,我觉得能够欣赏到这种人间美景也是一种幸福。幸福虽然短暂,只是一瞬间,但也让人体会到一种满足。

深夏,我的房间飞进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灰黑的蟋蟀、色泽斑斓的飞娥、大大的蚊子和爬进的绿色螳螂,以及躲落在墙角的八角圆蜘蛛和平展开的手掌大的扁蜘蛛,开头我被这些昆虫打扰还觉得有些烦恼,担心它们的入侵。有人戏说,它们来说明这是愿意为你作伴呢!的确如此,有了它们,我不再孤独、寂寞,倾听它们的声音,虽然我读不懂它们的世界,它们的来访至少说明我们是一个和平共处、祥和的世界。

漆黑的夜晚,我无意中看到了淡淡闪烁的荧光,竟然是萤火虫!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到萤火虫了,今夜能够见到我一阵惊喜!我用双手合拢,抓住了一只,看到一闪一闪的光亮,我不忍将它束缚,又松开双手,还是让它随意飞舞吧。同事笑说,它要和你作伴呢!我心头一热,这小东西,看着已让人怜惜,看着已觉足够。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了一会儿书,当我关闭房灯,仰望房顶,竟然发现一只萤火虫飞进了我的房间,那夜,它真的为我作伴了!

清晨醒来,我打开房门,窗外停留着一只不愿飞走的绿色蜻蜓,还有一只让人惊讶的比手掌心还大的灰黄与粉红相间的飞娥,这是我水平第一次见到这样漂亮、巨大的飞娥,于是我马上用手机拍下了它们的镜头。它们可是一对优美又优雅、优秀的伴侣!

深秋,树叶飘零。看着这小桥和流水,我的心头涌起一股淡淡的乡愁,小时候也和这孩童们一样多么喜欢到水中嬉戏,而农民们在忙碌着收割、晒谷,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操劳。我继续过着我悠闲的乡村生活。

我所感受到的乡村生活就是这样多姿多彩,这也是我喜欢这里、爱上这里的缘由。

法律的心得体会 篇4

幼儿园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幼儿园教育的迅猛发展, 幼儿园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也愈发重要。作为幼儿园园长,我深刻认识到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总结,我积累了一些幼儿园法律风险防范的心得体会。

首先,对于幼儿园而言,最重要的是确保孩子的安全。因此,幼儿园要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我们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还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只有保障孩子们的安全,才能有效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概率。

其次,幼儿园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协作。作为教育机构,我们必须与家长保持紧密联系,了解孩子的家庭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需求和意见。我们要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倾听他们的建议和反馈。此外,对于重大决策或事故处理,我们也要及时通知家长,并与他们密切合作,共同制定解决方案。通过与家长的良好沟通,可以减少误解和纠纷的发生,降低法律风险。

第三,对于幼儿园教职工的选拔和管理,我们要严格把关。选聘合格、有经验的教师是幼儿园法律风险防范的基础。我们要认真审核教职工的履历和资质,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并进行面试和教学示范。此外,我们要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量和休假,确保他们能够身心健康地从事教育工作。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的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和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严格的选拔和管理,可以减少幼儿园内部纠纷和法律纠纷的发生。

最后,幼儿园要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风险评估机制。我们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幼儿园运营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点,及时调整有关操作程序和政策。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对幼儿园活动、设施和教学内容进行全面评估,梳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只有提前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才能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教育质量。

总结起来,幼儿园法律风险防范需要园长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我们要关注孩子的安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严格选拔和管理教职工,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风险评估机制。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机组合,才能确保幼儿园的持续发展和安全稳定。

法律的心得体会 篇5

我在阅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一章《文明和社会控制》中,社会控制的问题引起了我的深思。

首先,在本书中提出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利用社会规范对其成员的社会行为实施约束的过程。而这种支配力直接是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所保持的。施加这种压力是为了迫使他尽自己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们从事反社会的行为,即不符合社会秩序假定的行为。而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我们就其中的道德来说,在希腊城邦文明中体现为传统规则,这是伦理习惯的一种近代形式,当伦理发展的结果产生了道德体系时,就出现了一种法律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们试图将法律和道德等同起来,使一切道德戒律本身也成为法令。这便让我不禁想起了近期热议的话题——“不给老弱病残让座车长和乘务员可拒载”。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规定公交车乘客不给让老弱病残让座罚款50元并有权拒载。这项规定引起了专家、学者以及广大市民的热议,争议的焦点无非是政府和司法机关是否应该通过社会控制将道德行为上升为法律约束?我认为这一案例正好契合了《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这本著作中的观点,即上述提到的社会控制。

当然,针对这一规定,有市民认为让座这一行为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弱势群体应受到尊重和保护。老年人表示支持这项规定的出台,认为乘车更有“底气”了,有法律为其“撑腰”。而有的市民则表示反对,认为“一旦上车买了票,就相当于和公交公司订立了合同,公交车有义务把乘客送到相应的站点,作为车长和和乘务员是没有权利因为不让座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公交公司也表示并不乐观,相比于现在的“软性”文明劝导,“硬性”的规定当然会更好管理,但是可操作性有多强呢?关于这项规定的争议充分体现了社会控制是否被社会成员接纳?

我们平时所讨论的行为约束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道德约束,一个是法规约束,二者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内涵,所以才有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依存的说法。坐车让座的问题属于道德范畴,一旦对不让座给予经济处罚就属于法律范畴,然而道德是不能够考法律来加以强制执行的。我们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倡尊老爱幼,这本应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不让座的现象盛行的时候,只能说明我们的国民整体素质底下,价值观念有待提高。

另外,我们对公交弱势群体与公交强势群体的界定:公交弱势群体是指老、弱、病、残、孕以及抱小孩,在公交车上不能够很好保护自己的群体;公交强势群体是指其他的正常人员,能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自身安全的群体。现在郑州市既然把乘车让座行为上升到法律的层面,那么就法律的严苛行来讲,是否应该明确规定什么样的弱势群体享有优先待遇?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标准去衡量老弱病残呢?什么算老?是不是要规定个年龄段?倘若如此,中国规定年满60岁的人颁发老年证,那么请问59岁不算是老年人吗?我们不应该让座了吗;什么算弱?有钱有势开私家车的算不算强?那坐公交车的又算不算是弱;什么算病?是不是有医院的诊断书就算病?如果在车上有人突发心脏病,却没有就诊书,按法规,他是不能享有优先坐座位的权力呀!什么算残?从表外特征看,瘸子瞎子这种在公交车上无法正常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人坐座位无可厚非,可是如果是身体素质较好的聋子哑巴算是残疾人,难道也应该享有坐座位的待遇吗;这就是这项法规出台后带来的可操作性问题。

再者,我们谈谈车票代表的权力与义务问题。坐公交车买票,一旦购买了车票,一项契约便随之产生。坐车者购买的是权力,理应享有公交公司提供的快捷、安全的服务;而公交公司也应履行义务,提供空间和安全的运输。既然乘客购买的车票没有差异,那么所享受的服务就应没有差异。如果说非要让座,是不是应该像买火车票那样,有个坐票和站票之分?

综上所述,郑州市颁布城市公交条例的规定是通过社会控制的手段将道德上升为法律约束,这正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行使。然而它的强力是否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施,则是当今社会更加关注的问题!正如书中耶林所说:背后没有强力的法治,是一个语辞矛盾——“不发光的灯,不燃烧的火”,那么一个不能实施强有效操作力的法规如何进行社会控制?

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法律将道德进行社会控制是违背法律的根本精神的。首先,一般人的态度是反对服从他人的专横意志,但却愿意过一种以理性为准绳的生活,而目前,我们所缺乏的,正是对法律和对道德的一种信仰,而信仰则是对某种主张主义极其相信、尊重,并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南,也是希望法律所体现的道德为广大人民所接受。其次,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的局限性需要道德和宗教来弥补。而道德是一种无形的社会控制手段,是存在于人们的认知或是社会舆论中的不成文的,道德几乎涉及到人们日常行为中的一切行为。因此,道德又具有法律的性质被人民普遍遵守,将这种外在的约束真正转化为内在的自我约束,才能将法治与德治完美结合。

文章来源://m.03kkk.com/fanganfanwen/134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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