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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印章申请书

2024-03-14
印章申请书

伴随着文明社会的高度发展,各行各业使用申请书的频率也愈发频繁。在你的想法中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为了让您满意精心制作了这份“钢印章申请书”,感谢来体验这篇文章的美味!

钢印章申请书 篇1

Xxx-xxx-xx银行xx-xx支行xx-xx营业部:

兹有 xx-xxx-xxx-xxx-xx公司 在你行开立的 基本 账户,帐号 xx-xxx-xxx-xxx-xxx-xxx-x ,预留的印鉴,因 工作人员变动 ,经领导确定更换原预留印鉴,自 年 月 日起启用新印鉴,旧印鉴同时无效。

在更换新印鉴之前,本户开出的支票在有效期限内前来办理仍属有效。并请将旧印鉴代为注销。

此致

旧印鉴式样:

新印鉴式样:

Xxx-xxx-x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银行印章变更申请书 [篇2]

我 单 位 在 贵 行 开 立 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 帐 号 预留印鉴启用日期为 年 月 日,原预留印鉴同时失效。与本账户共用印鉴的账户视同变更预留印鉴。

原预留印鉴 现预留印鉴

我单位承诺新预留印鉴启用前签发的.票据仍然有效,新预留印鉴启用后将以新印鉴签发票据。因印鉴变更所引发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年 月 日

银行印章变更申请书 [篇3]

北京银行金融街支行:

兹有我公司:北京隆风恒昌商贸有限公司,在贵处设立对公账户:0109084800012 0102227520,近期根据公安局相关要求,将原财务章销毁更换为新的财务章,故到贵处办理银行预留印鉴变更手续,敬请接洽并予以协助!

本公司承诺:对于财务章变更所导致的一切财务问题与北京银行无关,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此致

敬礼

北京隆风恒昌商贸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6日

钢印章申请书 篇2

刻章申请

********公司

我单位部门因业务需要,现申请刻制一下一枚印章,请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印章内容如下:

申请人:陈高勇 20xx年11月5日

篇二:关于刻公章的`申请

关于刻“某某局业务专用章”公章的申请

某某市公安局:

根据市机编委ⅹⅹⅹ号文规定,设立“某某局”。现因业务需要,经研究,申请“某某局业务专用章”业务公章,以便我局开展各项业务。

以上申请,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某某政府组织办

20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介 绍 信

兹ⅹⅹ同志,身份证号码ⅹⅹⅹⅹⅹⅹ,某局干部,到贵局办理“某某局业务专用章”业务公章。望贵局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某某政府组织办 20**年**月**日

钢印章申请书 篇3

银行印章申请书是指在办理个人或企业开设银行账户、申请贷款、缴纳税款等业务时需要提供的一种文件。通常情况下,银行印章是银行对于涉及重要财务事项的文件进行审核、认可和确认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申请银行印章的流程应该得到高度重视。下面将从不同方面详细介绍银行印章申请书相关内容,包括银行印章的种类、申请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银行印章的种类。在日常的办理中,我们经常会碰到公章、法人章、普通章等不同种类的银行印章。公章是银行的主印章,用于审核、证明及确认银行重要事项;法人章则是企业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合同和重要文件使用的印章;普通章通常是企业其他重要事务用到的印章。根据不同银行的规章制度,其印章形式、使用范围、申请流程等均会有所不同。因此,申请者在填写银行印章申请书前必须先确定于所办理银行的规定是否符合。

接下来,我们来说一下银行印章申请书的申请流程。申请银行印章需要提交一份“银行印章申请书”,形式上一般需要符合银行要求的标准格式。常见的需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等基本信息,并需加盖公司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以供银行审核后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在申请的过程中,申请方必须提供准确、详细的申请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各项证明的流程,以便更高效地完成申请流程。

其次,银行印章申请书在申请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是申请前需要仔细阅读银行的相关规定,了解其所要求的印章种类、数量、使用范围及申请材料等具体要求。其次是要确保申请的印章信息准确无误,尤其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印章形式等信息应与工商注册信息一致,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申请人还需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申请,避免营业厅人数众多而导致申请耗时加长的情况发生。最后,在申请印章后,申请人需妥善保管自己的业务文件,并仔细核对印章使用范围,防止出现印章被滥用的情况。

综上所述,银行印章申请书是银行业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申请者应在申请印章前仔细阅读银行规章制度,确认所要求的印章规格和流程,同时要细心核对材料和具体信息,以提高银行印章申请的成功率。在申请了印章后,申请人还要了解清楚其使用规范,加强印章管理,并及时提醒银行如有不妥之处,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钢印章申请书 篇4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印章的使用及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规范印章的使用和保管,提高印章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我公司决定制定《印章保管申请书》,以确保印章的安全保管和正确使用。下面是对《印章保管申请书》标题的详细解释。


印章保管申请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印章的安全保管。印章作为公司的重要财产,具有代表公司形象和权益的作用,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保管。只有通过申请书的审核和批准程序,才能把印章交给合适的人员进行保管,以避免印章遗失或被滥用的风险。


另外,《印章保管申请书》的制定也是为了确保印章的正确使用。印章的使用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且只能由授权人员使用。借助申请书,可以明确指定印章的使用范围和条件,防止印章被滥用,避免公司利益和形象受到损害。


精心制定的《印章保管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申请人必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岗位、联系方式等。这样可以确保申请人的身份真实可靠,有足够的权限来保管和使用印章。


申请人需要详细说明印章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时间。这样可以让相关人员在使用印章时明确职责和权限,并避免违规使用。


其三,申请人还需要说明印章的具体保管措施。包括安全保管的地点、保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这些措施有助于降低印章遗失的风险,并提高保管人员对印章安全的认识。


申请书还需要包含印章保管人员的承诺和责任。印章保管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承诺在保管期间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确保印章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印章的管理是一项细致且需要高度重视的工作,只有做好管理,才能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有效运用。通过制定《印章保管申请书》,可以规范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同时,也可以帮助公司各部门和人员更好地理解印章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对印章使用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印章保管申请书》通过规范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的安全和正确使用,对公司的形象和权益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通过详细地填写申请书,并合理审核、批准,可以降低印章遗失和滥用的风险,为公司的发展和运营提供更好的保障。


以上是关于《印章保管申请书》标题的详细解释和说明,希望能对印章管理有所启发和帮助。

钢印章申请书 篇5

第一条为加强对印章刻制的治安管理,防止利用印章刻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印章刻制的治安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和个体工

商户、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单位或者机构)的规范名称章,以及冠以规范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审验等专用章。

第四条本省对公章实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制度。

第五条从事公章刻制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场所,并设有单独的公章刻制间及存放成品公章的保管库房或者保险柜;

(二)有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能力;

(三)有健全的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公章刻制业务,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从事私章刻制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日内将字号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等情况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备案。

第七条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将单位或者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登记证书和要求刻制公章的证明,以及载明公章的名称、形状、规格尺度、材质、使用的文字和字体、排列的方法及其顺序等内容的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对上述材料以及是否已刻公章等情况核实并将信息录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由该单位或者机构委托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

需要跨省、市、县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机构,须持单位或者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前款规定的有关材料,向刻制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

第八条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公章,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公安部门核实的、通过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输的内容刻制公章,并将刻制公章的名称、数量、取章人姓名、取章日期等内容存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备查。

(二)承制的公章只限本单位工作人员在营业工场内刻制,不得转让、外加工刻制;刻制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式样、数量、规格制作公章,符合国家规定的印章质量规范;成品应当严格保管,不得自行留样、仿制。

(三)不得以未经公安部门核实和信息登录的材料刻制公章。

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发现其他印章刻制经营单位违反前款规定刻制公章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第九条单位或者机构的规范名称章只准刻制一枚;合同、财务、审验等专用章可以刻制多枚,但每一枚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区别。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可以另刻制钢质规范名称章一枚。

第十条因单位或者机构名称变更或者公章损坏,需要重新刻制公章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刻制手续;新公章刻制后,原有公章作废,并予以封存或者销毁。

公章被抢、被盗或者因其他原因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原办理刻制公章材料核实的公安部门如实报告,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作废;需要重新刻制的,凭作废声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刻制手续。

重新刻制的公章应当与原公章有明显的区别。

第十一条单位或者机构需要刻制专门用于公务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印章(包括签名章)的,凭居民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函到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刻制。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应当对刻章的有关材料登记造册备查。

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对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员印章加强规范管理,有关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当予以收缴。

第十二条公章刻制经营单位改变字号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向原办证的公安部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

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办证的公安部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私章刻制经营单位改变字号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十日内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备案。

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公章刻制经营许可。

第十三条公安部门对印章刻制治安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申请从事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办理刻制公章有关材料的核实、信息登录以及印章刻制经营单位的有关备案事项;

(三)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并为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

(四)指导、监督印章刻制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印章刻制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五)依法处理违反印章刻制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从事公章刻制业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经核准开业后,擅自改变相关设施、设备或者拒不落实安全、治安管理制度,致使其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印章刻制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不向公安部门办理变更、注销或者备案手续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补办相关手续。

(四)需刻制公章单位或者机构提供虚假材料以及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刻制公章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公章刻制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刻制的公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予以收缴。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公章刻制经营单位,是指已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可以从事公章刻制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印章刻制经营单位,包括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和从事私章刻制业务的经营者。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4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公安厅发布的《浙江省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文章来源://m.03kkk.com/fanganfanwen/167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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