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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购销合同

2024-07-23
混凝土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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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购销合同【篇1】

(简称甲方)

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_)等有关规定。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³。

2、约定事项:

乙方收加工费2元/m³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 图纸含量 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³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20xx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_)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³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 ( 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相关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备案存档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2】

需 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8.4乙方在实施建筑劳务作业过程中,应当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合理调度安排,接受甲丙方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劳务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应混凝土量:供方按需方实际需要及时足量供应

四、供货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结构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含泵送费;

3、以上单价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已完工程量结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尽快将其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同价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

甲方供到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部位,因乙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等待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报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夏季不超过2小时,冬季不超过3小时。每批次供混凝土低于20M³的原则上甲方不提供泵送。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需方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______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支付方式:货款在需方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如果不能按订单按时按量送货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因为供方原因不能顺利施工给需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

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乙方必须根据按甲方砼供应量、供应时间(2个月内),配备满足砼生产、运输能力的设备(2台120m³/h砼拌和站、35台砼运输罐车)及试验人员,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砼供应不及时或不足,引起甲方停工怠料,影响甲方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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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供货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由承建项目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有关事宜订以下合同条款,供需方共同遵守。

一、供需方议定,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种及单价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

序号强度等级单价__________(元/m3))订货量(m3)

说明

1、泵送台班费__________元/次

2、混凝土坍落度:自卸80-180mm,泵送140~180mm需大于180mm时单价增加__________元/m3。

乙方应随车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混凝土坍落度等技术指标调配至符合,乙方须立即将该批次混凝土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要求的混凝土,否则。

3、润泵砂浆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

4、早强混凝土单价增加__________元/m3、水下混凝土单价增__________元/m3。

5、5~20mm细石混凝土,单价增加__________元/m3

6、防水混凝土(S6~8)单价增加__________/m3、(S12)单价增加__________元/m3、膨胀混凝土单价增加   __________元/m3。

7、掺膨胀剂等外加材料的混凝土,若需方提供材料,供方按混凝土数量加收__________元/m3.

8、如因原材料价格变动,供需双方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后再作价格相应调整。非泵泵送

1C10

2C15

3C20

4C25

5C30

6C35

7C40

8C45

9C50

10C55

11C60

12__________

13__________

14__________

备注以上单价已含混凝土运输费。

二、订货与发货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48小时由负责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等,需方须提前4个小时通知供方。

甲方应确保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以保障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进出作业现场。乙方车辆及人员应当服从甲方安全施工的统一调度指挥,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以供方发货单上标明的经需方人员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供应的最后尾数由需方确定,只能报一次尾数(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10m3),超过部分按车收取空载费,县城内按[(10m3-实际装载量)×25元/m3)]收取,距离超出5公里,一次订货少于混凝土车额定容积量时,同样收取空载费。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2400kg计,负误差不超过2%.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需方可对任意车次抽检,以三车次平均数为计量基数。

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材料发票(一票结算),如乙方所供货物当月未进行结算,甲方可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结算,并不再另作结算。

2、需方签收人员: __________结算员__________若有变动需方书面通知供方,否则供方送货员有权拒绝卸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验收和结算依据:以甲方书面指定现场 人以上材料验收人员共同签署的《物资确认单》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四、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如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结算及签字或盖章,则以签收的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为结算凭证,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每笔付款前乙方须开具有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前三个对账周期不支付货款,第四个月前支付前三个月对账周期的 %,之后按照上一条款的结算周期对账,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对账价款的60%混凝土款。

2、需方30天内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工浇筑混凝土之日起,在两个月内办理结算并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及违约金。

乙方须确保供应,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包括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退换货所造成的逾期交货),应从逾期之日起按照1000元/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12小时,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

3、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单位代付货款给供方的,需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单位盖章认可。

4、本工程项目按:

[__________]房建工程项目在天面梁板浇筑前,必须办理已供应混凝土的结算手续,方能继续供应混凝土。

供货过程中,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的原因,甲方随时可以增减方量或终止本合同,且已供货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的最长时间进行支付。

5、合同签订,收取需方预付货款__________元。

6、按以下约定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按日对账并签订对账函,5日内结清货款,如乙方未按期付清货款,按月利率3%计付所欠货款资金占用费。

1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在卸车过程中,乙方人员应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在产品运输及卸车的过程中。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供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4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

2 乙方人员严禁穿拖鞋、硬底鞋及酒后进场作业,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出现场必须按甲方有关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不得随地散落混凝土及在现场冲洗车辆,否则,甲方有权按照2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评定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抗渗评定按JGJ/T193-20__《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

2.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六、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如超过3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

2.2 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七、双方责任:

1、泵送混凝土供方负责将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由需方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但布管所需的架子及马凳由需方负责,并为供方提供搭吊配合泵管的安装与拆除。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混凝土搅拌站采购招标文件》和《混凝土搅拌站投标文件》等,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2、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成活,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

3、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行走的道路,需方办理占道施工审批手续,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通、安全;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需方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立洗车平台并配备专人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部门对供方车辆等设备的罚款;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到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安装调试投产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

4、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5、需方在开始供货前应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八、双方签订合同的公章,必须是双方单位法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采用项目部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必须有单位法人委托确认。

乙方交纳叁万元(3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不予返还;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违约责任:

1、如供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不超过约定时间5日),除不可抗力外,每推迟一天,供方按需方当次要求供货金额的2‰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质量负责期限: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产品的维修和故障排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本产品乙方负责终身免费服务,超过保质期后的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货款,供方有权暂(缓)停供混凝土,并按所欠货款的30%计收违约金,直至货款及违约金付清为止。供方有权终止合同。

⑴ 数量验收:台套混凝土搅拌站(包括: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①厂家自检并出示材料第三方的检验报告;②外购件的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③自制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④各部件的性能稳定情况;⑤外观是否合理、美观。

十二、供方追讨需方因本合同拖欠供方货款、利息以及违约金等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三、基他约定事项: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4】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民法典》《预拌混凝土》(GB/T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

需方资料管理员必须及时按照验收的要求,把准确的工程名称、浇筑部位及浇筑时间提供给供方(试验室),否则由于资枓的原因造成不能验收由需方负责。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C20混凝土

C30混凝土

C40混凝土

C50混凝土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

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混凝土按规定运送到工地后。

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

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结算日期:乙方凭甲方签认过的有效过磅单结算联(过磅单必须按日并分规格整理)与甲方委托人员核对后,办理上批次的工程款结算。

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在生产期间,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施工,甲方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正常生产期内。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经过洽商,乙方同意向甲方的 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以满足项目的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2)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3)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采用泵送(含汽车泵、固定泵)在上述非泵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抗渗等级P6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抗渗等级P8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早强剂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防冻剂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膨胀剂的混凝土(掺量8%~12%)加 元/ M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经过洽商,乙方同意向甲方的 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以满足项目的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产品要求、交货地点及单价:

1.2 采用泵送(含汽车泵、固定泵)在上述非泵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抗渗等级P6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抗渗等级P8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早强剂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防冻剂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膨胀剂的混凝土(掺量8%~12%)加 元/ M3;采用细石砼在上述相应标号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抗裂纤维的混凝土(掺量为0.8kg/M3)加 元/M3。

1.3上述所需的膨胀剂、抗裂纤维采用 品牌,单价已包含膨胀剂或抗裂纤维的材料费、加料配合费、仓储堆放费等。膨胀剂或抗裂纤维材料原则上由乙方提供,但甲方保留甲供的权利,并乙方承诺免费提供堆场和配合加料。

1.4加膨胀剂或抗裂纤维混凝土的价格不受混凝土标号等级而影响(不论标号高低,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

1.5本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应价格按照每次对账上月份《 工程造价管理》公布的 市信息价下浮点数作为成交价,在供货过程不受市场原材料涨跌及其他因素而影响,在任何情况下定价模式不予调整。

1.6上述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费(不论塌落度大小,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运输费(不论运距远近,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混凝土泵车台班费,混凝土输送泵管的运输、装车、卸车、使用费,损耗、配合费、税金等一切涉及商品混凝土供应的相关费用的砼入模价格。

2、产品质量

2.1乙方须确保所供混凝土符合GB50204-2002、GB/T14902-2003及国家其他相关标准和工程设计、施工的要求。

2.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对所供的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留置试件作抗压抗渗等检验,并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已供应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

2.3乙方所供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配合比单配料,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8天强度必须达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2.4 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必须满足项目挖土工期需要。

2.5由于乙方原因如机械故障、车辆不及时、坍落度偏低,造成泵管堵塞所损耗的混凝土由乙方负责。

2.6乙方所供混凝土原材料的相关资料需报甲方备案,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变更。

3、供应范围

3.1由甲方指定项目供应范围(栋号、区域),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2如乙方在指定区域供货不及时,甲方有权临时更换供应商供货,并追加处罚乙方不及时供应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产品数量及计量方法

4.1产品数量:在合同量范围内供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2计量方法:按车过磅计量,以磅单标明的数量为准。

4.2.1方量以项目地磅计量为准(每车过磅),每车过磅数量参照乙方提供级配单容重累加(C30混凝土容重不得低于2370kg/M3),并要求在物资确认单上写明车牌号、计量数据、计算方式和实际方量。

4.2.2若项目部无条件过磅时,甲方则每7天、15天或30天进行不定期以外部过磅或现场量方的方式予以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若甲方抽验数量少于乙方送货单数量(误差超过2%),则该批次所供混凝土数量按抽验缺少比例予以扣除。

4.2.3甲方每次抽检时,乙方应派人到场,双方共同对抽检结果进行确认。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拒绝对抽检结果进行确认,则视同乙方对甲方单方面的抽检结果予以确认有效。

5、产品交付

5.1交货地点: 。乙方所供货物卸货地点必须为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否则,所发生货款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本合同仅适用于 项目混凝土的供应。

5.2 甲方每次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 下单的方式将混凝土需求计划通知乙方(通知应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浇筑时间、部位和方式等),乙方应按照通知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混凝土施工现场,并按要求将混凝土卸入甲方提供的输送泵内或非泵送的指定地点。

5.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卸车及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卸货。

5.4 交货时,乙方应随货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

5.5 乙方应确保项目混凝土浇筑施工的连续性,若因混凝土运输等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中途停工或出现质量问题,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6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施工需要,对工程中需进行特殊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专业指导建议。

5.7 每批次混凝土供货前,乙方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单。乙方还应随货提供各等级混凝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fanganfanwen/190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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