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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方案之四

2022-05-13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时常会涉及到方案范文的写作,一些实用的方案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你是否在烦恼方案怎么写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食品监管工作方案之四》,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制作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应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细化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开展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登记备案与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月底汇总本村社群体性聚餐信息,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乡镇街协管员将本辖区群体性聚餐的情况汇总,每季度末报区县食药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制定并督促落实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各项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工作,应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

区县食药监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协助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取样等工作。

区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备案流程。

农村家庭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10桌以上(含10桌)的家宴举办者或者厨师需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信息员将举办者姓名就餐地址厨师来源主要凉菜菜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了解其加工制作卫生条件。接到2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协管员。接到10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协管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县食药监局。举办家宴的村民应与厨师签订餐饮安全合同书。

(二)指导服务家宴工作流程。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景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景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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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收藏」整治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之四


只有事先作好了方案,才能从容地完成重要的事。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方案,方案是实施某项具体工作的文件,你知道有什么写方案的技巧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方案收藏」整治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之四》,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为深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遏制“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等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在农村销售,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整治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制品、腌腊制品、散装食品、散装白酒、调味品、饮料、乳制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二)重点区域:农村中小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旅游景区景点等。

(三)重点对象:农贸市场、超市、小食品店、销售类小摊贩、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各监管所要对辖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积极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超市、食杂店的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各监管所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充分引导发挥市场监管“四员”的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品是否按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是否存在“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销售者是否定期对贮存食品进行自查,并如实做好自查记录;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农村地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是否售卖辣条等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

(三)加强监督抽检。食品股要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以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面制品、糕点、大米等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开展后处置工作,督促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开展集中整治。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适时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日常监管及投诉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强示范创建。各监管所要根据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情况,对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的农村食品经营者,择优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促进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六)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普法进乡村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参考方案: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巩固白石天河碧水保卫战和全县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治成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细化、压实我镇环保网格化管理责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整合我镇辖区内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镇的环境监管网格。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单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即日起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在全镇建立二级网格,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承担综合监管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成立镇环保办,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

1、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县政府)指导下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两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镇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镇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镇经发办:在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报批;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协调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布局。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对涉及落后产能设备的按期淘汰拆除工作,配合环保部门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镇大建办:配合县住建局负责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全部封闭围挡,物料按规范要求实施覆盖,裸露地面绿化硬化,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地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全部运输车辆整车冲洗。镇农水办:指导全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镇排灌站的调度运行;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镇农技站:负责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负责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和农业灌溉相关管理工作,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建设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镇畜牧站:负责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配合县畜牧局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镇纪检:负责对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需追究责任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查处。派出所: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治安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接受环保部门移送的符合条件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督促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个体工商户)。供电所:不得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供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对淘汰、关停企业的停电。镇卫生院: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镇应急办:负责协助环保办制定、、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工作。

(二)三级网格

以行政村为单元,在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村(社区)书记(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在二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各村(社区)负责进一步细化三级网格分布,压实各分片干部责任;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散乱污企业)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镇政府;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及时向政府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网格运行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三级网格直接向二级网格反映,二级网格直接向一级网格反映。

(一)巡查。三级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等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二级网格报告。

(二)查处。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镇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全力配合。对不属于本级管辖的,要及时移送、上报一级网格,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可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第一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保障网格的有效运转。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和完善移交移动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出现管理漏洞的,追究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的责任;纪检监察按照相关规定对因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督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实施奖惩。建立健全激励和惩处机制,在镇1+X考核中设立环保工作分值,按月考核到三级网格;在镇年终目标考核中设置环保工作单项奖进行表彰。

(五)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动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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