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天气转暖、冰雪消融,大地解冻、土质松软,而且气候多变,风大、雾多、雷电天气渐多。加之,大量企业复工复产和清明、五一假期的来临,人流、物流、车流将会集中聚集,商业促销活动更加活跃,存在着很多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为进一步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特制定20xx年春季(3月16日至6月15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化交通运输、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消防、非煤矿山、旅游、油气管道、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监管执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大事故,实现一般事故、死亡人数全面下降。
三、工作重点及具体任务
各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紧密结合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及企业复产复工实际,突出煤矿、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消防、建设工程、旅游、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一)煤矿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煤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2)加大安全指导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复产复工安全;
(3)深化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全面整治各类煤矿安全问题隐患,严格对重大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确保春季煤矿生产安全稳定;
(4)加大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承包、“五假五超”、以改造为名生产、采空区复采、开采保安煤柱等违法违规行为;
(5)认真组织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责任划分
各产煤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工业和煤炭局承办、市经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二)交通运输安全
1.具体目标
(1)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全面下降;
(3)不发生道路运输事故;
(4)继续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事故信息的统计报送,交管大队要按照时限要求,将发生的运输车辆事故信息及时报送应急管理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行为。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含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2)随着大量人员的返城复工、学生返校,特别是清明、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人流、车流、物流将集中聚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交通、交警部门要提前进行谋划部署,强化风险研判,加大路面管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人员返城复工、学生返校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3)进一步强化道路秩序防控,以“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长途客车凌晨0时至5时违规运行和“百吨王”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以公路危险路段、桥梁以及以公路安全保障设施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强化隐患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地质灾害多发路段以及假期旅游期间道路通行力量的预测预告和警示引导,健全完善高速公路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事故现场救援处理,严防拥堵和次生事故;
(5)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驾驶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加强春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决禁止乱开道口、农用车载人、破坏道路基础设施等行为。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交管大队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教科体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2)严格整治问题隐患,一般问题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重大问题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2)加大安全指导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复产复工安全;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检维修作业、新员工培训、外包施工队伍、特殊作业等关键环节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4)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办、经发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四)消防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消防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2.工作措施
当前正值冬春交替、天干物燥,也是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之际,人流物流集中,火、电、气、油用量激增,引发火灾事故的因素增多,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1)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切实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
(2)结合春季火灾事故特点,深入开展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文博等场所和“城中村”“棚户区”、古建筑群、居民房屋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3)加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特别是对重大消防隐患,要严格挂牌督办,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不出事故;
(4)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和清明、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开展多角度、宽领域的针对性宣传活动。特别是要结合城镇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和农村村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广泛宣传家庭防灭火知识、紧急避险等预防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承办、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教科体局等部门配合。
(五)建设工程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建设施工事故。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建设工程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2)随着天气变暖,建筑施工领域也进入了开工期,要加大安全指导服务,严格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帮助解决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顺利有序复产复工,特别是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员工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3)突出以隧道、桥梁、城市基础设施、城乡基本建设等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继续深化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建设施工事故发生;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特别是加大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力度,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不出事故;
(5)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防止以包代管酿成事故。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住建局承办、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六)非煤矿山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严格整治问题隐患,一般问题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重大问题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违法占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2)加大安全指导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安全;
(3)加强对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督促采石场、采沙场等企业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作业,严厉整治一面坡开采、掏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和排土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违规行为。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办、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七)油气管道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4)违法占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油气管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油气管道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2)根据春季地质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因地质灾害导致的管道泄漏事件的发生;
(3)对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点的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抓好各项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持续开展以解决城乡集中占压等重大安全隐患为切入点,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杜绝新增安全隐患。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经发局承办、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做好配合。
(八)旅游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游客伤亡事故;
(2)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旅游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
(2)随着清明、五一假期的来临,要提前进行安排部署,做好针对性防控预案和措施落实,并进行演练,保障广大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3)对全市涉旅行业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督促各景区景点、旅游经营企业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景区景点消防、地质灾害、特种设备设施等重点环节的公共安全防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有效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对游客避灾、避险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九)地质灾害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
2.工作措施
随着气温逐步升高,冰雪消融、冻土开化,部分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开始显现。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
(2)要采取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组织力量加强排查,重点针对人口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各类移民搬迁场所、山区丘陵区高陡边坡、公路边坡、建房切坡等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切实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防;
(3)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防范融雪和冻融作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提早启动监测预警和专家巡查指导制度。加强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切实做好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灾情,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人员,并做好临时避难场所的人员隔离防护措施;
(4)加强宣传教育,采取互联网、手机、广播、电视等方式普及防疫特殊时期防灾减灾和临灾避险知识,增强基层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交管大队等部门配合。
(十)森林防火安全
1.具体目标
(1)森林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不发生影响较大森林火险事件。
2.工作措施
目前,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清明节即将来临,人们野外活动增加。加之,大风天气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非常严峻,要按照市政府春季林区野外用火戒严命令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行业责任制和成员单位协作制等三项护林防火基本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划分区域,把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驻林区单位、林场及护林员;
(2)制定森林防火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突出重点部位、重要领域的巡查巡护防控,强化隐患排查;强化火源防控,加大林下可燃物清理,杜绝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消除火险隐患;
(3)突出重点人群,通过媒体、信息平台等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扩大防火意识覆盖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4)加强防火值班,保证信息畅通,落实防灭火预案,备足扑火机具,落实保障措施,一旦出现火情,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准确按有关规定上报,坚决杜绝瞒报和迟报。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林业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上报率要达到100%。
2.工作措施
(1)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
(2)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可能存在的特种设备危险因素,要加大指导服务,帮助解决问题,确保企业顺利有序复工复产;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及附件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过期不检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承办。
(十二)职业健康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2)企业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春季气温回升,天气干燥,有利于粉尘和有机溶剂的挥发,要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预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1)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整治,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尘肺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保护活动;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实行岗前健康体检,排除有职业禁忌症者参加接触物作业;对可能产生粉尘或有毒气体的行业,定期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毒物浓度进行监测,并按要求采取措施做好预防监控;
(3)组织开展职业健康预防工作,督促企业定期对职工进行“预防为主”的观念教育,让职工掌握识别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中毒因素及危害的技能,增强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
3.责任划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权属负责,市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卫健局承办。
同时,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液氨制冷、粉尘涉爆、工贸、农机、教育以及铁路、电力等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也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细致筛查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想不到”“管不到”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具体要求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学习宣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安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等一系列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
(二)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去年排查出的主要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制度措施有短板、有漏洞的集中完善补充。持续深化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督导企业查问题、找隐患、强弱项、补短板,确保安全生产。
(三)持续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两方面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关,严防因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盲目复工、带病生产等造成事故,切实抓好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安排制定好全年的安全监管执法计划,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实施联合惩戒,起到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
(五)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作用,利用知识讲座、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决杜绝因“三违”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同时,要结合实际,提前谋划好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要健全监测预报预警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各类信息能迅速上报。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认真做好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等的应急准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实施及时、科学、有效的救援,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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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文明委统一安排部署,今年七、八月份,由国家统计局组成的测评组将对“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我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之一,要全面做好我区的迎检准备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为依据,严格对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加强整治、抓好教育,通过做好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各项工作,全力打造“整洁卫生、设施完善”的公共环境、“遵章守序、文明礼让”的公共秩序、“热心公益、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和“团结互助、友善好礼”的公共关系,力争在迎检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围绕打造精品城市的要求,以惠民、利民、便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城市建设规划,改造提升一批创城所必需的公用项目和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目前我区尚未达标的硬件设施建设项目,采取“新建一批、共享一批、置换一批、租赁一批”的办法,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改造速度,确保达标。
(二)持续深化文明市民教育。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摆在创建工作的首要位置,在全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文明餐桌行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莱芜好人――每月一星”、“美德少年”等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好人有好报之风,塑造文明莱城、礼仪莱城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把文明城市创建与全区正在开展的“转提优保促”活动结合起来,与“爱我莱城,共建美好家园”、“同住一个城,共建一个家”结合起来,增强党员干部的进取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通过道德教育、自查自纠、市民巡查、道德评议、选树典型、加强管理等工作环节,推动教育和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加强社区人际关系建设,构建和谐的公共关系。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推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细节服务,在提高机关服务水平中展示文明形象。加强教育、医疗、 2
公交、卫生、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窗口”建设,确保提供的服务让群众满意。加强宾馆、饭店、出租车等“社会服务窗口”建设,人人争做宣传莱城、推介莱城的文明使者。
(四)突出综合治理薄弱环节。加大公共场所环境、街巷环境、市场环境、小区环境、餐饮店环境等公共环境的整治力度,集中开展交通秩序、车站秩序、文明交通行动等公共秩序整治活动,突出抓好主要大街、车站和重点地区面貌、沿街店铺、交通站点、车辆停放、场所道德、市民交通行为、设施维护、街巷基础设施、经营性场所卫生、建设工地等难度大、易反复的重点环节。各区和有关部门要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注重综合治理,强化长效机制,确保真正解决问题、已解决问题决不反弹。
(五)高标准做好迎接测评工作。按照今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材料准备。主要查阅中央文明办部署的“学雷锋”活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网络文明传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其基本要求是:由创城涉及的主管部门提供今年以来的原始资料和数据,相关
材料记录能全面原始地反映和印证各项工作,主要体现在有工作计划和安排、有制度和机制,有保障措施,有特色和成效。要求按条目单独形成卷宗,6月30日之前报区创城办。区创城办电话:6115006 ,邮箱:
2.现场准备。实地考察均采取暗访形式进行,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采取全面提高和重点准备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攻关。要加大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社区管理、行业服务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和阵地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各窗口行业、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抓紧开展活动,各项任务高标准、严要求达标。各镇(街道)要在辖区内显著位置和主要街道、广场设置大型公益广告,严禁在主要街道设置低俗广告。所有实地考察点准备工作7月10日前全部完成。
3.问卷和网络调查准备。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主要包括市民对重点工作、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活动、公共关系状况及窗口服务水平的评价,采取测评人员直接接触城市各阶层人员调查的方式进行。各责任单位、窗口行业要对照目标要求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改进完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区文明办对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对测评体系进行任务分解,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编发简报,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社会宣传,注重营造环境,引导广大市民关注城市文明指数测评迎检、支持迎检、参与迎检。
(二)自测整改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莱城区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责任分工表》、《莱城区迎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责任分工表》,对各自工作任务进行自测自评,掌握各个测评项目的达标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创城办适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函告各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全面提升迎检达标水平。
(三)完善提高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区创城办对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报送的材料进一步完善充实,确保资料充分反映我区工作成果和特色,符合测评要求。适时进行模拟测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在测评中少丢分、不丢分。
(四)迎接测评阶段(20xx年7月15日―8月初)。全面掀起迎检宣传高潮,全区进入迎检工作状态,建立高效的协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以最佳状态迎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积极配合国家测评组开展测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是对我区文明程度的一次重要检验,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区上下要齐心协力,各镇(街道)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迎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迎检测评工作纳入本单位近期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紧抓好。各责任部门要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骨干力量靠上去、专门抓。
(二)营造浓厚氛围。制定创城宣传方案,切实强化创城宣传。新闻媒体要继续办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专栏、专题节目,并积极在省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形成强大声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使迎检工作深入社区、深入班组、深入学校、深入家庭,提高广大群众对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
(三)强化督查指导。区创城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和工作指导,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迎检无死角,督查情况作
为考核部门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迎检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进展不大的通过下发督办单促其整改,严重影响迎检的予以曝光。
(四)强化责任追究。测评工作结束后,根据反馈结果,对不认真执行区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未能如期保质完成任务,影响全区测评成绩的单位及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将实施责任追究。
公司复工复产要开始进行了,为了顺利圆满的完成任务,我们应该准备好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写工作方案前要先深思熟虑,做出合理的判断,复工复产方案怎么写好呢?以下是零思考方案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三、主要任务
(一)复工复产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_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_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__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__年7月—_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__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使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夏防行动更加科学、规范,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防疫效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夏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全镇全年动物防疫计划,制定《20xx年中扬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行动内容
今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年保持在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太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牲畜要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周报按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时间安排
此次夏防行动从7月20日开始,8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25日。根据区方案要求制定本镇夏季防疫行动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经费安排、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26日-8月10日。一是指导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半个月时间,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补免。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8月11日-8月19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8月20日前完成夏防行动总结上报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畜牧兽医站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迅速成立夏防突击队,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村(居)主任明确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此次动物防疫工作。免疫疫情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各村(居)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上报本村(居)疫情,如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防疫质量。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积极配合畜牧兽医站防疫突击队,采取集中拉网式的工作方式,防疫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牲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3)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居)包片领导和驻村(居)干部是本次活动的督导员,负责对各村(居)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督导。同时,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督查。对在本次夏季防疫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本次动物重大疫病防疫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防疫工作的单位将通报表扬,对完成较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以强化督查和严格考核来推动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工作,圆满完成防疫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市、区检查验收。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为落实《关于延迟xx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和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服务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即包括:各类金融行业企业,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总部管理、广告业、资产价格评估、鉴定认定、仲裁服务、咨询招标,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文化出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网络办公、线上办公。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二、企业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复工,鼓励员工延迟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达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三、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和企业所在乡镇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各小组集中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
(二)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1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备案。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本乡镇服务业企业监督,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消毒,配备充足的测温仪、口罩等防护物资。
(二)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本地员工的`管理,对在县内企业上班需要进出村屯的群众,做好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企业员工可凭员工证等有效证件在企业和家庭之间往返,各交通检查点不能无故阻拦县内企业员工正常过路通行,不能对出村复工返家的人员进行隔离。
(三)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复工复产审批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正常上下班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四)县卫健局负责审核企业各项具体防控措施是否达标到位。
(五)县交通局负责协调员工的交通问题。
(六)对不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强行复工复产的企业,由公安部门强行责令停产。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xx]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xx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xx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一)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隔离,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通勤车辆、车间、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xx);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切实做好节后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保障帮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帮扶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交通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工作,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运输、用工、原辅料等问题,引导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用市场手段解决自身困难,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成立两个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组,具体负责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调度以及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交通运输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等问题。
第一帮扶工作组
组长:张忠
成员:张金龙、赵文刚
帮扶企业:娃哈哈、经纬厂、梁汾醋业、斯纳德特种车辆、晨辉混凝土
第二帮扶工作组
组长:孙晓峰
成员:李冬晖、郭永茂、曹燕
帮扶企业:苏宁物流、振东制药、海玉园食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帮扶组组成人员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帮扶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一线,及时协调指导,及时采取行动,及时解决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宣传思想工作优势,教育引导交通运输企业职工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通报疫情,及时帮助解答疫情期间交通运输环节各类问题,汇聚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为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运输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三)做好服务保障。各帮扶组组成人员要深入帮扶企业调研了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针对帮扶企业反映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交通运输保障办法和措施,属于本部门能解决的有关运输保障方面的问题要立即安排落实,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要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协调解决,确保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为工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复工复产。
进入春季,天气转暖、冰雪消融、大地解冻、土质松软,而且气候多变,风大、雾多、雷电天气渐多。加之,企业复工复产,和清明、五一假期的来临,人流、物流、车流将会集中聚集,商业促销活动更加活跃,存在着很多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为进一步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办《20xx年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安委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监管执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举一反三查找整改提出问题、安全隐患、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控制安全事故总量,实现我局春季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象范围包括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在建和即将开工的水利工程、水库及引用水源安全、河道安全、供水安全等领域。
(一)在建和即将开工的水利工程安全
对在建和即将开工的水利工程要逐一进行排查,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规范,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水库及饮用水源安全
水资局要继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对影响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厂矿企业和养殖业,坚决取缔;水库管理处要经常性地对饮用水源周围垃圾进行清理,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制止闲散人员在保护区内游玩、垂钓等,保证水面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三)河道安全
河道站要继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严禁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及从事各种生产活动,加强河道管理,及时清理河道内垃圾、杂物,保持河道清洁卫生。
(四)供水安全
各供水单位要配备消杀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供水设备和饮用水采取消杀措施。自来水公司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对县城供水管道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完善县城供水应急预案,以确保城区供水安全。农村供水总站要做好乡镇供水安全,及时清理净化水厂周边杂草、垃圾,防止水质污染。
(五)其他安全。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公物及财产安全。
四、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时间为3月17日至4月17日,局属各单位要对检查的范围、重点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重点做好宣传教育、查找事故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制度、夯实责任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检查阶段,时间为4月18日至6月1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并将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分类安排,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届时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察验收,做好迎接政府督查和县安委办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时间为6月2日至6月15日,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将作为20xx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安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等一系列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安排制定好全年的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和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各种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防止较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动员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问责,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惩,要在深入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总结,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攻坚总体目标
通过2个月集中攻坚,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理念在落地生根;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完成各层级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化解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全面消除消防、建筑施工和燃气、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危废固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针对秋冬季节特点,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攻坚重点任务
(一)深入系统推进“两个专题”,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地落实。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形式,深入学习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做到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全面增强底线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推进专题宣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的“两个全覆盖”要求开展,即专题宣讲人要覆盖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宣讲对象要覆盖所有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三是全面组织宣传贯彻。各主流媒体,包括广播、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专题专栏,深入宣传阐释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营造宣传声势。四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条清单》,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辖区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20条宣传全覆盖,做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人人知晓掌握、人人自觉执行。
(二)狠抓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化解。坚持把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梳理并对照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向省反馈的74项“风险问题清单”,逐一检查、逐项把关落实情况;同时,盯紧“清单外”的同类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深入查,确保在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任务。一是对于全镇面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和执行方面的漏洞不足,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补齐短板。二是对于“清单内”问题隐患。要切实强化责任,真抓实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头,细化到具体节点,明确到具体标准,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落实,主要领导要督战问效,坚决啃下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杜绝虚假整改,严格对账销号,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精准、合理、有效的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形成机制,确保常态长效。三是对于反馈其他地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举一反三,围绕同质同类问题隐患,系统开展类比排查整改,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各类问题隐患应查尽查、应改尽改。
(三)紧盯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对照我镇2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查找不足,查漏补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向纵深推进,确保“一年小灶”取得实效、长效。一是对于总体目标任务。要对照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查找整治范围是否做到全覆盖、整治进度是否达到序时要求、整治重点是否还有疏漏。二是对于党委政府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结合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重点查找安全发展理念是否还有差距、清单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分管领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否解决到位、分管领域内上级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对于行业领域层面的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对照部门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清单,重点查找监管机构、人员、职责是否按照《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明确并落实到位,反馈问题隐患是否认领并整改到位,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是否顺畅高效。四是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查找企业主体责任20条清单是否宣传到位、重大风险辨识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是否排查整改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是否有效开展。
(四)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深刻吸取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木材加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教训,针对秋冬季节特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道路运输方面。要聚焦非法营运、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联动,加大打击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建筑施工方面。要着力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危化品方面。要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办〔20xx〕11号),实行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对危化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的排查整治。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方面。要突出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消防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系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城镇燃气方面对燃气管道、液化气兑换点等生活经营行为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督促我镇餐饮等企业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
(五)统筹衔接“小灶”“大灶”,确保专项整治部署全面落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在高质高效完成“一年小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三年大灶”,紧密衔接,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对于在“一年小灶”中已经开展的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危险废物、木材加工、建筑施工等7个专项,要继续按既定部署推进落实。二是对于“三年大灶”中新增的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要对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阶段性要求,全面启动实施,确保今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把解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典型经验的发掘和运用,通过点上示范、面上推广的方式,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一是仔细研究国务院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于国务院督导组反馈“四个清单”中指出的46项典型经验和省督导组反馈市“三个清单”中指出的13项典型经验,要结合实际复制应用,确保尽早落地见效。二是认真梳理总结辖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三是在推广先进做法的同时,要注重培树一批安全生产抓得实、效果好的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学有标兵、做有榜样。
三、实施步骤
根据前期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和当前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需要,集中攻坚从20xx年11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村居、各单位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整改攻坚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1日)。各村居、各单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四个清单”内问题隐患和举一反三后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治理责任和整改措施,采取下达整改指令、专项督办、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加强全程跟踪督查。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村居、各单位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回顾,集中对各类问题隐患整改
情况进行验收,严格闭环销号,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对集中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围绕集中攻坚六项重点任务,制定本辖区行业领域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保集中攻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为此次集中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集中攻坚结果负责,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
二是强化攻坚实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压实集中攻坚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关于推进“两个专题”,要突出实现“全覆盖”目标,学习教育对象要覆盖镇内所有公职人员,专题宣讲要覆盖镇内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工业企业,宣传贯彻媒介要覆盖镇内各级主流媒体,企业主体责任20条宣传要覆盖镇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关于“清单内”问题整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验收销号,特别是对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一个不落。同时,要坚持“一患一档”原则,逐条逐项归集整理台账资料,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可溯源、可检查,做到真认账、真整改。关于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要强化交卷意识,全面梳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要紧盯漏项缺项,一抓到底,做到不留一处空白,不漏一项任务,真正做到“务必整出成效”。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系统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在行业领域向深度拓展,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关于统筹衔接“小灶”“大灶”,要坚持一体谋划、共同推进,在按既定部署全面完成“小灶”任务的同时,全面快速推进“大灶”工作,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关于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每个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借鉴应用国务院督导组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未开展借鉴应用的牵头单位要说明原因。
三是强化举一反三。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系统思维,仔细梳理分析各层级督导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对照反思。对清单中其他地区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开展类比排查,分类归纳。对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系统梳理,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要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个领域,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止于苗头。
四是强化问责问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攻坚成效要逐项检查,跟踪问效,坚决杜绝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甚至弄虚作假和敷衍整改的现象。对集中攻坚不积极不深入、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重大隐患悬而不决的,根据《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宿办发〔20xx〕26号)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各村居、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本辖区行业领域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集中攻坚的宣传发动。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予以曝光。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安全生产,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汲取洋河新区国河酒业“9·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白酒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升全县白酒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严惩一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白酒生产、储存企业。
四、整治重点
1.消防安全方面(附件1);
2.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作业过程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方面(附件2);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方面(附件3)。
五、任务分工
(一)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工信、消防救援、供电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是专项整治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管理、工信、消防救援、供电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六、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8日前)。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6日—12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采取部门联查、单位自查等方式,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对白酒企业逐家进行排查,10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各白酒企业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措施。二是集中约谈曝光。对白酒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县电视台曝光,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三是实施重点整治。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6日—年底)。各地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查找不足,固化经验做法,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不搞“一刀切”,不搞规定动作,不搞形式主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立足实际、自主开展工作为主,一切以整改隐患和履职到位为目标。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深入排查,强化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掌握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是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除”,确保对所有隐患对象下达整改通知,并按时复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第一时间进行挂牌督改;对于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要进行必要的关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逐一列出隐患清单,督促白酒企业做好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标对表整改隐患。
(三)强化追究,完善机制。各地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凡因工作开展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不能提供对事故单位进行检查有效证据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把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工作有机结合,健全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四)加大宣传,提升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白酒企业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充分利用展板、手机短信和微信推送等贴近企业实际特点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使员工熟悉本企业、本岗位的危险性,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的基本本领。
各地及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xx年9月29日前报送至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大楼810房间);10月至11月,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着力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生产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明确问题导向,梳理全区食品生产薄弱环节,查清食品生产环节主要风险隐患,提高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的底线,提升全区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区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边远山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梳理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较为集中的区域中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1.市场竞争的风险。企业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竞争能力低,企业为了生存,存在偷工减料、采购价低质劣的原辅材料用于食品生产等风险。
2.交叉污染的风险。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流程相对落后,存在未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卫生条件差、清场不到位等引发的交叉污染风险。
3.产品同质化风险。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少,产品档次比较低,存在山寨傍名牌、假冒名牌、掺杂掺假、虚假宣传以及违法违规接受委托加工等风险。
4.企业管理的风险。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持续合规按标准组织生产,存在原料进货把关不严、关键控制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成品未严格检验或未经检验出厂、食品安全自查等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风险。
(二)重点问题。对四类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防系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1.疫情可能导致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压的原材料和成品的处置情况,严防使用变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及过期食品出厂或经返工后出厂的风险。
2.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风险。
3.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重点检查油脂类、酒类食品生产者塑化剂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查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等环节是否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严查食品包装材料和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含有塑化剂。加强风险监测,发现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问题的,要督促企业排查原因、彻底整改。
4.虚假标签标识的风险。以糕点、休闲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对象,以岁末年初、节假日为重点时间段,重点检查排查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声称具有治疗、保健功能;成分或配料表不真实等问题,规范标签标识管理。
(三)重点品种。根据20xx-20xx年度各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结果,重点对十四类重点品种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附件1)。
三、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即日起6月15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6月16日-10月31日)。以企业自查为基础,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重点开展包装饮用水、小作坊和“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其中,“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市局另文下发;小作坊专项整治按照《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组织开展),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发现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日-11月25日)。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制度成果,于20xx年11月25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送。
(二)促进持续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求面面俱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在监督检查时,要提示提醒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注意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办法,通过专项整治推出一批过硬管用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以制度建设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方案,方案范文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何才能写好方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例(37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即将进入冬季输气生产运行,为确保冬季期间各条输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及各输气站安全平稳向下游用户供气,本着“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故对冬季输气管道、输气设备、生产运行做以下工作安排:
一、提高全站员工的冬季安全生产意识:
(1)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和服务用户满意的思想,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 利用站安全活动进行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站在入冬前对本站所管辖的设备、管道线路和阀室认真进行检查,加强自检自查工作,保证冬季输气管道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查出的隐患及故障要及时整改,站里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公司生产运行部及相关部门。
(3) 各站在冬季生产运行期间要加强值班巡回检查力度,巡检时要认真执行“听、摸、闻、看、测”五字方针进行检查,确保输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4) 针对冬季输气量的增大,各输气站要严格执行输气计划,加强输气生产控制,认真分析各运行参数及数据,及时检查调整输气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其平稳输气。
(5) 各站要加强与上游及下游用户的联系,及时沟通。
(6) 各站认真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全站员工学习,分析本站冬季生产运行动态。
二、重点设备入冬前的检查:
(1) 静电接地、跨接线检查:冬季节气候干燥易产生静电,检查接地端是否牢固,有无锈蚀和断裂,确保接地良好,防止静电产生。
(2) 对收发球筒、分离器、球阀、备用设备进行排液、吹扫、放空,以防液体冻凝。
(3) 对室外露气管、水管线进行保温处理。
(4) 对站内安全阀及电动球阀执行机构的检查。
(5) 检查室内机柜(接地排端子)、防爆开关(内部接地、外部接地)接地电阻并做好详细纪录。
(6) 检查配电柜、配电箱、用电插座的接线及绝缘情况。
(7) 检查发电机防冻液液位、机油液位情况,发电机是否运行正常。
(8) 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9) 检查排污池的水位,做好防冻措施。
(10) 检查主调压撬及自用气调压阀的伴热是否正常。
(11) 认真检查管道线路是否有露管、塌陷、三桩是否齐全、水工保护是否存在问题。
(12) 认真检查阀室各阀门是否渗漏,气液联动、太阳能板是否运行正常,阀室接地是否良好。
(13) 检查站区外、管道线路及阀室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办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区建筑领域应对大风低温天气和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大风降温天气特点,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全区建筑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
三、排查范围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对全区建筑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切实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建设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及时分析研究,强化监管和强化责任落实。要保持清醒头脑,看到安全生产始终存在着不确定性,绝不能盲目乐观;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把冬季施工、“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
(二)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建筑施工抢超工期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活动,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和事故多发企业的重点监控,加强对外地进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作业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冬季施工安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排查冬季雨雪、强降温天气等易引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应急预案加以整治和防范。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降温、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按规定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积水、雨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要对年终岁末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易产生的安全生产不利因素进行预控和安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做好收尾工作,解决农民工工资结算、发放,返乡旅程安排等工作,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农民工节假日来临前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治“三违”现象的发生。大力提高企业员工队伍素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生产变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五)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施工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以及防止高处坠落、坍塌和防触电以及防冻、防滑、防中毒、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安全防护用具和必要的防寒保暖用品的发放与使用情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各监理单位要以开展巡查等方式,监督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对自查不认真、责任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或向建设单位和安监机构报告。
五、加强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做好防范工作。同时要不断完善冬季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经济损失。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突发事件,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按照《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我委负责牵头对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检查。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吉县府办字[2016]116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干部职工、具体操作人员的直接责任,采取果断措施,认真排查治理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各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职责分工
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集中坐落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重点也在这里,根据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行业的特点,为便于展开工作,现成立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基础性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建筑;
2.是否通过消防行政审批;
3.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工作时间车间大门是否被锁死;
4.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5.消防水源供给是否满足需要;
6.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五、时间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6月5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至6月25日)
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关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照检查内容、任务和要求,查缺补漏,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三)“回头看”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将会对各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并组织阶段性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企业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强化举措,巩固成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特事急事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排查隐患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出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落实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抓好整改。各企业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治理,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停产停业整顿。
(四)按时汇报。各企业按照四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分阶段以文字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县工信委能源股,以便掌握情况,汇总上报。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狠抓源头管理,强化各项关键措施落实,为确保林业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为做到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落实,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后,局里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详细传达,按照要求,及时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林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是抓机关管理。下发了红头文件,进一步加强了车辆管理和节假日、夜间值班,对财务科、办公室等重点部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抓食品安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冬枣技术服务的意见,组织技术人员“一对一”对口帮扶,与枣园签订无公害生产技术帮扶协议,定期下乡进园指导枣农按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程进行管理,把好农产品食品安全的第一关。
三是抓白蛾防治。制定下发了《xx市20xx年度美国白蛾防治实施方案》,对防治责任区域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科学防治措施和重点防期,采用飞防与地面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损失,保障农业安全生产。
四是抓护林防火。进一步健全护林防火网络,组织人员及时对全市的防火工作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防火责任制,与各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强力落实重点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制度,实行谁的责任区谁负责,不断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职责分明,把防火任务、责任、目标、措施分解落实到林地,做到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案有人查,确保护林工作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
下一步在抓好机关管理的同时,一是重点搞好林政执法,做好森检、防火、防盗伐等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指导枣农搞好标准化生产和绿色生产基地认证,保障林果产品食用安全;三是全面防治美国白蛾,确保我市及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紧夯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领域盲区漏点,我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农机安全风险管控,具体方案如下:
一、管控内容
全市范围内田间场院农机作业场所、农机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点等所属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重点为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清晰、农机本质安全基础不扎实等风险隐患。
二、管控措施
1、强化注册登记,把好初始审验关。要求农机安全监理所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初始注册登记关,完善相关信息,全面掌握车辆和车主的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数量、分布、作业面积、报废年限等全面了解,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有的放矢。
2、开展农机普查,掌握一手资料。开展农机普查登记是一种全面掌握辖区农机风险的好办法。动员市、县、乡、村四级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逐村对农机户和农机合作社进行普查登记,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机风险现状,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
3、严把安全检验关,防控风险。为减少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监理部门要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饲料粉碎机、插秧机等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验,发现风险,及时排除。
4、强化安全检查,化解风险。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安全检验、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私自改装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机手违法违章行为,不能现场纠正的限期整改到位,视违章情节检查应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避免重复违章。
5、严格驾驶员考试,保证安全驾驶操作。严格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考试发证,决不能给不符合考试要求的机手核发驾驶证。
三、管控要求
1、深化“平安农机”创建。通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现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间配合密切,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逐层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事故持续下降的目的。
2、强化宣传教育。为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就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手机等宣传媒介,采用科技赶集、现场咨询、宣传标语、微信群、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3、强化协调配合。从近几年全国每年统计发生的几千起农机事故来看,道路发生农机交通事故占比非常高,但农机监理并不参与道路事故处理,但从更深层次去思考,农机牌证管理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道路农机事故农机监理又无权处理,而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天、地、人、机等各类因素。各地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形成合力,查找事故原因,分析引发因素,引以为戒,防控类似事故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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