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对于重要的事情没有的执行方案的话它会能成功。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必须将方案给准备得当,方案对于我们的行动有着指导意义,想要写好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推荐方案: 饮食方案其六》,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孩子早餐的明智选择:
目前,很多公司不惜重金打广告,试图动摇家长和孩子,让他们买那些高糖的谷类早餐。 20xx年耶鲁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售的孩子早餐谷物与家庭制作的谷物相比含糖量高85%,膳食纤维的含量少65%,钠含量高60%,而且根本不会提额外增加到早餐里的那些不必要的热量。毫无疑问,这是导致儿童肥胖流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确实是时候给我们的孩子提供更好的食物选择了。>>>50%的儿童早餐不科学
该研究包括91名5-12岁的志愿者,包括母语为英语和西班牙语的儿童。将这些孩子分为两组,其中一组提供高糖谷物,另一组提供低糖谷物。此外,这两组均提供低脂牛奶、橙汁、香蕉、草莓和额外的糖果。
尽管这两组的孩子摄入相同数量的卡路里,但热量的来源食物不同。高糖谷物组,主要吃含糖的谷物,而低糖谷物组的早餐选择则包括新鲜水果和果汁。得出的结论是,孩子们很高兴自己选择食物,他们不拒绝低糖的谷类食品,而且能从自己选择的水果和果汁中获益。
所以,家长们不要担心你的孩子会拒绝吃早餐,如果你已经给孩子吃低糖的谷物,他们会吃它,但你需要给他们提供一些补充食物,如香蕉、浆果或100%纯果汁,提供能让孩子们满意的早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因为孩子胃口很小,而且多数孩子厌烦天天吃同样的东西。所以如果家长能将一些简单的食谱每周变来变去,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其实,准备孩子的早餐并不是一件难事。好的早餐,不管是中餐还是西餐,都可以在10分钟之内做好。西餐食品你可以选择牛奶加烤全麦面包片,面包和牛奶可以同时加热,只需3-5分钟时间;泡一碗速食燕麦片或混合谷物片,再榨一杯新鲜果汁也就5分钟时间,水果可以头天晚上就准备好。>>>孩子的早餐别这样吃
中餐食品是我们拿手的,头天晚上准备好包子、煎饼、蛋炒饭之类食物,早上热一下,同时准备一碗热豆浆,三五分钟足够;如果可以,将富裕的饭菜提前分出来,晨起做一份盖饭。此外,外面的快餐也是不错的选择,但要保证低油低糖,有主食、豆制品或肉类或奶类、蔬菜水果,就是合格的早餐了。
幼儿能吃全麦食品吗:
“吃全麦更健康。可是并不是所有人群都适合食用。营养专家指出,全麦食品及粗粮不利于孩子的营养吸收,因而应该少吃。
1、全麦食品也需健康食用
白面包虽然在加工过程中,纤维素、矿物质和维生素丢失得多,但是它却含有蛋白质、淀粉和脂肪,能为孩子的生长发育提供能量。而最为家长推崇的全麦面包和粗粮,却会因较高的纤维含量干扰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吸收。因此,全麦和粗粮的摄入不宜过多,通常不要超过主食总量的1/4。
为了保证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摄入,除了限制粗粮,还需要多吃蔬果。但齐可民也指出,在吃蔬菜的问题上也有家长存在误区。比如,孩子怎样都不爱吃某种蔬菜,家长却偏偏要逼他吃。其实,蔬菜中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也可以从其他食物中获得,如孩子不爱吃胡萝卜,可以从蛋黄和动物肝脏中获得维生素A和胡萝卜素;不吃土豆,可以让孩子从香蕉里摄取钾。当然,这不是给孩子不吃蔬菜找理由,从平衡饮食的角度来说,该吃还是要吃,只是某些时候,家长也可以变通一下,用替换法将孩子的营养补上去,解决孩子的饮食问题。>>>不吃早餐影响学生智力发育和身体健康
2、2岁宝宝可接触全麦食品
婴幼儿时期的宝宝消化系统尚未发育完全:唾液分泌量少,牙齿少,咀嚼能力差;胃容纳量很小,胃壁肌肉不发达;肠壁较薄,渗透性好。全麦中纤维素含量较高,食用后对宝宝的肠胃有一定刺激。
3、接触全麦,2岁开始
虽然全麦食品有种种的益处,但对于0-2岁的婴幼儿来说,全麦食品不过是一种阻碍他们享用其它“美食,影响他们健康成长的障碍罢了。那么应该什么时候开始给宝宝吃全麦食品才是对身体有益呢?
2岁以后,牙齿差不多长好了,胃肠功能发育基本完善了,是时候向宝宝的膳食中增加全麦食品以增加他们纤维素的摄入量了。不过要注意的是,刚刚开始吃的时候不宜过多,每天不要超过30克,而且最好分开吃。因为摄入太多的纤维会有负面作用,如抑制进食,阻碍对钙、锌、铁的吸收等。纤维素还能够增加粪便的体积,让排便频率加快,一般婴幼儿都不建议多吃。>>>宝宝食谱中的禁忌食物
过敏的小儿可多吃枣:
凡有过敏症状的患儿,可以经常吃些红枣,因红枣中含有大量抗过敏的物质环磷酸腺苷,可阻止过敏反应的发生。
医学专家研究发现,红枣中含有大量抗过敏的物质环磷酸腺苷,可阻止过敏反应的发生。凡有过敏症状的患儿,可以经常吃些红枣。具体服用方法如下:
1.红枣1枚,水煎服,每日3次。
2.生食红枣,每次10克,每日3次。
3.红枣10枚、大麦100克,加水煎服,口服2至3次。
以上均服至过敏症状消失为止。红枣水煎时掰开煎为好,煎熬时不宜加糖。由于红枣味甘而能助湿,大量食用会导致腹脘胀、食欲不振,故一次不宜食用过多,湿盛舌苔厚腻者应暂停服用。
喝蜂蜜有助于孩子吸收营养:
偏食的儿童容易出现微量元素缺乏,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缺铁,在日常食物中,董大夫给家长推荐的营养品是蜂蜜。>>>宝宝食谱大有学问
我们很多的家长都是会在孩子长身体的时候给我们的孩子提供各种的营养的,但是有的时候我们的孩子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的营养物质的,在这个时候我们其实可以给我们的孩子喝点蜂蜜就好了。
只要孩子没有出现偏食情况,就没必要刻意地去给孩子吃各种营养品。北京儿童医院内科董丽娟主任医师提醒家长,如果真想额外补充一些营养,蜂蜜就是很好的天然营养品。
儿童专门吃营养食品不仅没必要,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一些儿童营养品中所含的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添加剂,会对儿童的免疫系统、神经系统和智力发育有不良作用,有些营养品中还含有微量的激素,会影响儿童的生殖系统发育。
董大夫指出,偏食的儿童容易出现微量元素缺乏,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缺铁。但即使是出现了微量元素的缺乏,也是可以通过日常饮食进行调节的。董大夫说,让孩子适量吃一些动物肝脏、大枣、瘦肉、木耳、海带、虾等食物,就能基本解决这些问题。>>>小儿难养 冬季小儿健康饮食全攻略
如果还是不放心,或者发现孩子有头发发黄、口角容易发炎、爱长口腔溃疡、经常感冒等情况,家长就需要带孩子去做一次微量元素检测了,然后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孩子的饮食方案。
在日常食物中,中药健康网给家长推荐的营养品是蜂蜜。她说,蜂蜜的主要成分是葡萄糖和果糖,非常有利于人体消化与吸收,而且其中含有丰富的钾、铁、锌等微量元素和矿物质,可使孩子的牙齿和骨骼长得快而坚实,并可增强抵抗疾病的能力。
其实对于我们的孩子我们虽然是最好给我们的孩子足够的营养的,但是其实有很多的时候我们最好能让孩子在日常饮食中吸收营养就可以了。
有时,方案的制定比执行本身更为重要。根据领导新分配的任务,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制定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对于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拆除方案(篇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一、编制依据
经过现场勘查,综合考虑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等要求,结合我公司多年来从事此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此施工组织设计。
二、工程概况
本拆除工程位于我商业城内,北临中山路,西临西大街,出口共计三处,西门主入口一处,北向中山路入口一处。由于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尤其是在正在营业的消费场所内,人流川流不息,对拆除场地布置不利,拆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是本项目中的重中之重。
(三)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要求为20日历天
三、施工组织机构的建立
针对此工程项目,我公司推选的项目班子一律持证上岗、押证施工,并且该项目经理部仅负责此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将对工期、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各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部的直接指导下做到有计划的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并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主管、安全负责人及其他技术、安全、施工等专业人员组织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如下:
劳动力安排计划表:(见附表1)
四、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工作
(1)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审阅建设单位提供的以下资料: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房屋情况等。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现场准备
(1)施工前,要认真检查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是否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拆除走廊通道内的电源线路,从拆除建筑物顶板内侧重新布线延伸至各电源供给点,保证正常的用电照明。
(3)按拆除范围搭设闭钢管架,外加彩钢板或彩条布封闭。
(4)清理被拆除建筑物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沿街向二个方向,安排每班3人进行交通疏导安全指挥。
3.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本工程结构为二层建筑结构,拟采用人工拆除为主、机械运输的方式进行施工。
5.在工地固定场所设置下列标牌
(1)工程概况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拆房施工单位名称和施工项目经理、拆(竣)工日期、监督电话等。
(2)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
(3)文明施工牌。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半封闭施工。
6.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有关管线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相邻建、构筑物应事先检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并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2)相邻管线必须经管线管理单位采取管线切断、移位或其它保护措施;
(3)开工前察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架空线和埋地线,拆除施工的机械设备、设施在作业时,必须与管线保持安全距离。
五、拆除工程施工管理
1.施工顺序
1)首先搭设钢管脚手架封闭拆除,一层拆除完毕后,二层部分再一起进行拆除工作。
(2)本工程采用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建筑,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按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原则进行拆除。
(3)拆除框架结构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2.留设行人通道
拆除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有作业通道。平面通道宽度为1米左右,以满足正常行人通行的需要,作业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要保证室内上、下通道应保持畅通。非作业通道利用警示带隔开,并制作标志牌利于通道口作出警示。
3.墙体拆除应自上而下粉碎性拆除。
4.施工注意事项
(1)对部分拆除的同一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拆除前,应先对保留部分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2)禁止立体交叉方式拆房施工。砌体和简易结构房屋等确需倾覆拆除的,倾覆物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达到被拆除物体高度的1.5倍以上。
(3)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拆除的安全。对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应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5)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
六、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1、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在在施工封闭范围内停放;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采用苫布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有关规定,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音影响。
2、拆除工程施工时,为降低粉尘对人员及环境影响,我方将设专人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降尘。
3、拆除工程完工后,我方将及时将施工渣土清运出场,做到不积压。
4、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4kg干粉灭火器2—6只,设置2~3个消防沙箱;并对工人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学习正确使用安全器材的方法,加强安全防火意识。
七、碳纤维布粘贴加固施工方法
1.施工准备
1)施工前应认真阅读设计施工图,按设计图纸,在加固部位放线定位。
2)应根据施工现场和被加固构件混凝土的实际情况,拟订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
3)应对所使用的碳纤维片材、配套树脂、机具等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混凝土表面处理
1)应清除被加固构件表面的剥落、疏松、蜂窝、腐蚀等劣化混凝土,露出混凝土结构层。
2)被加固构件表面打磨平整,除去表层浮浆、油污等杂质,直至完全露出混凝土结构新面。转角粘贴处应进行导角处理并打磨成圆弧状,圆弧半径不应小于20mm。并用修复材料将表面修复平整。
3)应按设计要求对裂缝进行灌缝或封闭处理。
4)表面打磨后,应用强力吹风器或吸尘器将表面粉尘彻底清除,并保持干燥。
3.配制并涂刷底层树脂
1)应按产品生产厂提供的工艺规定配制底层树脂。
2)应采用滚筒刷将底层树脂均匀涂抹于混凝土表面。宜在底层树脂表面指触干燥后,尽快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粘贴面找平处理1)应按产品生产厂提供的工艺规定配制找平材料。
2)混凝土表面修补应选用丙酮将表面浮尘擦去,有凹陷处,应使用修补胶找平;有段差或转角部位,应抹成平滑曲面。
3)转角处应采用找平材料修理成为光滑的圆弧,半径不应小于20mm。
4)用刀头宽度≥100mm的刮刀对凹坑实施填塞修补、找平,找平程度按眼观目测无明显的刮板或刮刀痕迹纹路平滑为准。
5)宜在找平材料表面指触干燥后,尽快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5.碳纤维布(板)剪裁
1)按设计规定尺寸剪裁碳纤布,切记必须满足设计尺寸,严禁斜切碳纤布,并防出现拉丝现象。
2)保证剪裁后的碳纤维加固向与粘贴部位的方向一致。
3)剪裁成型的碳纤维注意保护洁净不受污染。
6.配制并涂刷浸渍树脂或粘贴树脂
1)配制粘结剂前应仔细阅读其使用说明书。
2)按粘贴面积确定每次用量,以防失效浪费。
3)严格按重量比计量使用配制。
4)按厂家配合比和工艺要求进行配制,且应有专人负责。搅拌应顺时针一个方向搅拌,直至颜色均匀,无气泡产生,并应防止灰尘等杂质混入。
5)调制好的粘结剂抓紧使用。
7.粘贴碳纤维材料
粘贴碳纤维布
1)粘贴碳纤维前应对混凝土表面再次擦拭,确保粘贴面无粉尘。
2)混凝土表面涂刷结构胶,必须做到涂刷稳、准、匀的要求,即:稳,刷涂用力适度,尽量不流不坠不掉;准,涂刷不出控制线;匀,涂刷范围内薄厚较一致。
3)碳纤维布粘贴时,同样要稳、准、匀,核心要求做到放卷用力适度,使碳纤维布不皱、不折、展延平滑顺畅。
4)滚压碳纤布必须从一端向另一端滚压,不宜在一个部位反复滚压揉搓,滚压中让胶渗透纤维布,做到浸润饱满。碳纤维布需要搭接时,必须满足规范要求≥100mm。
5)多层粘贴时,应在碳纤维织物表面指触干燥后立即进行下一层的粘贴。如超过40分钟,则应等12小时后,再行涂刷粘结剂粘贴下一层。
粘贴碳纤维板
1)应按设计要求的尺寸裁剪碳纤维板,并按产品生产厂提供的工艺规定配制粘结树脂;
2)应将碳纤维板表面擦拭干净至无粉尘。当需粘贴两层时,底层碳纤维板的两面均应擦拭干净;
3)擦拭干净的碳纤维板应立即涂刷粘结树脂,树脂层应呈突起状,平均厚度不应小于2mm;
4)应将涂有粘结树脂的碳纤维板用手轻压贴于需粘贴的位置。用橡皮滚筒顺纤维方向均匀平稳压实,使树脂从两边挤出,保证密实无空洞。当平行粘贴多条碳纤维板时,两条板带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5mm;
5)需粘贴两层碳纤维板时,应连续粘贴。当不能立即粘贴时,再开始粘贴前应对底层碳纤维板重新进行清理。
6)表面防护当需要做表面防护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处理,以保证防护材料与碳纤维之间粘结可靠。
八、检验和验收
1.施工开始前,应确认碳纤维材料和粘结剂、底层树脂、找平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如下:序号检验项目合格标准检验方法频数
1)碳纤维片粘贴位置与设计要求位置相比,中心线偏差≤10㎜钢尺测量全部
2)碳纤维片粘贴量≥设计数量根据测量计算全部
3)粘贴质量
a.单个空鼓面积<1000㎜2充胶修复;≥1000㎜2割除修补
b.空鼓面积之和与总粘贴面积之比小于5%锤击法全部或抽样
4)粘结剂厚度板:2㎜±1.0㎜钢尺测量每构件3处织物:<2㎜
3.粘接质量不符合要求需割除修补时,应沿空鼓边沿,将空鼓部分的碳纤维割除,以每边向外缘扩展100㎜大小之同样碳纤维材料,用同样粘结剂,补贴在原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需要不断得完善好自己的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想要写好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月度方案精选 营销方案其六》,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通过内容自然吸粉
通常很多公司注册了微博号、微信号、网站后,唯一做的事就是“更新内容”,美名曰:酒香不怕巷子深。所以我们看到多僵尸号、僵尸网站。虽然内容都有在更新,但点击率、访问量少的可怜。
2,自媒体平台推荐
每个平台、网站都有自己的发展方向,对内容的把控也各有千秋。投递一篇符合对方编辑喜爱的文章,获得推荐的几率非常大。
3,自媒体平台广告
如果想获得大量曝光和粉丝的话,投放广告是最节约时间成本的手段。
4,百度系(知道、贴吧、百科)推广
现在百度留给SEO的机会越来越少,几乎都是自家产品,除了SEO,百度热门的几个推广渠道则是知道、贴吧、百科。
知道能引导用户和流量,贴吧能引导流量,百科能做品牌。虽然SEO做不上去,但这几个频道还是可以研究下的。
5,软文推广
软文推广最大的优势是在于软文保留时间长,几年前的文章都还能找到,对品牌曝光有非常大的好处,但引流效果差,90%的网站都不让你带连接。
6,SEO优化
SEO会越来越趋于理性化,SEO会成为各个公司的标配,而不再是少数人玩的东西。因为SEO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毕竟是免费在百度做推广),很多传统公司会感觉被第三方SEO团队忽悠。
7,EDM
EDM现在普遍应用于电商网站营销,反倒是其他领域做的比较少。EDM三个核心是到达率、打开率和点击率。所以EDM对标题的设计就非常重要。
8,活动营销
活动营销,即是营销,也是运营。它一方面是吸引更多新用户参与,另一方面是激活更多老用户,提升活跃度。
9,会议营销
为什么我会说会以营销金钱成本非常低,只要你多参加几次会议就知道,现在办会成本非常低,多数还会盈利。
10,微信推广
免费方式和付费方式,花钱找大号做营销。
事在人为,而方案规划也需先行。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必然要将方案给制定好,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和可行性,你知道有哪些方案可以参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方案]班级量化管理方案其六”,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A、常规管理
一、纪律(包括仪表、礼貌、行为,满分100分):
1、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要求,学生每周星期一、三、五穿校服,仪表整洁大方,不染发,男学生不准留长头发,长发过肩的女学生要把头发全部束起。出入校园不准穿背心、拖鞋(脚伤除外)。全体学生在校期间要佩戴校章(必须有照片)、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校章、红领巾佩戴标准,保持整洁。(违纪每人次扣1分,并在校务日志公开批评)
2、尊重国旗、国歌,升国旗时庄严肃穆,行标准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洪壮响亮。迟到学生不管身在何处,只要听到国歌声,立刻原地立正,面向国旗,行队礼或注目礼,安静、认真地听国旗下讲话(升国旗期间说闲话,每生扣1分;个别无法控制自身行为的特殊生除外)。
3、文明有礼,见到老师及到访领导、嘉宾主动问好、道别:您早!您好!再见!教育学生尊重全体教职员工,侮辱或讥笑教职员工者,每人次扣5分。违纪学生必须书面检讨、当面道歉,并在集会上公开批评。
4、在校园内活动主动礼让,注意安全,不在走廊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内推拉、拥挤,不争先恐后。(在走廊跑、追逐每人次扣1分)
5、语言文明,提倡校园内使用普通话,不说脏话、下流话。团结同学、不骂人、不打架、不给同学取绰号,主动帮助有困难和身体残疾的同学。(打人、骂人每次扣5分,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并公开批评)
6、做眼保健操时保持教室安静、有序,学生不在教室内、外玩耍,按音乐节奏,认真做眼保健操。(每天上第五节课的教师负责管理眼保健操,值日生检查,违纪每生扣1分)
7、广播体操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动作规范、符合要求。每天早读下班教师管理各班学生做广播体操,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情况及领导布置的任务。广播体操集队安全有序,并按要求列队,做到快、静、齐。每次集队、早操都要先在走廊整理好队伍,做到进场快、静、齐,并全员参与。(不认真做早操、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1分)
8、上体育课(室内课除外)必须离开教学楼。上体育课留在教室,每生扣1分;在走廊活动影响其他班上课,每生扣5分;提早回教室或提早放学,影响教学秩序,每次扣10分。
9、注意安全,课间不在楼道、教室里起哄,不做危险游戏,不玩危险玩具。不在危险和施工区域内玩耍,不攀爬围墙、校门、楼道防盗门等。(违者每人次扣1分)
10、爱护绿化,不攀折花木。(违者每人次扣1分并视损坏程度赔偿)
12、盗窃、损坏他人财物要照价赔偿。(校内每人次扣5分,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并公开批评)
13、节约用水、用电、随时做到课前课后关灯,不无故打开电源开关和水龙头。(每发现一学生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扣1分;早操期间、放学后课室不关电源,扣5分)
14、学生进入办公室要先报告。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师办公室或宿舍,违者每生扣5分。随便乱翻教师办公桌或打电话,每生扣10分,书面检讨并向老师道歉。
15、午休时间保持生活区安静,影响老师或同学休息者,每人次扣5分。
16、学生周末、节假日回校活动须经批准,并服从老师、校警管理,注意安全、保洁,违者每人次扣5分。
二、卫生(包括个人、教室及环境区卫生,满分100分):
1、学生要遵守学校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手、脸干净,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学校少先队大队委成立卫生督查小组,每节课下课后巡查校园卫生;各班成立卫生巡逻队,每节课检查各班清洁区。发现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者每人次扣1分,并送交环境区所在班主任,督促该生次日协助完成清洁值日工作。
2、教室和对应走廊及栏杆干净整洁,无纸屑、杂物,并保持日常清洁。教室内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桌箱内无杂物,门窗、墙壁干净,无灰尘、脚印和污物。保持饮水机洁净。卫生工具干净、摆放整齐、有序,垃圾桶杂物及时清理。室内外张贴规范,无残存张贴物。
3、按时晨扫、午扫,清洁区保持洁净,无纸屑、杂物。值日生每天早操及午后13:45检查各班环境区并评分,每发现一件垃圾扣1分。
4、不按学校要求到指定地点乱倒垃圾,尤其是从教学楼窗口倒垃圾者,每次扣20分、责令打扫该清洁区一星期并全通报全校。
5、爱护教室里的设施设备,爱护学校公共、公益性财产、班级财产(饮水机、桌子、椅子、清洁工具、门窗、窗帘、餐桌、餐椅等)。如有损坏,每人次扣5分,并责令及时修理,照价赔偿。攀爬餐桌、餐椅者,每人次扣5分;故意弄污餐桌、餐椅者每人次扣10分,并负责清洗一星期。
三、街队(在侧门、红绿灯处设评分点,满分100分)
1、请各班科任按时放学,并迅速在走廊整理好队伍然后送队(未经领导同意提早放学者,当天街队评0分)。每班排头学生要主动向值日生报上班别,以方便评分。教育学生有礼貌,向值日教师及送队教师说“老师,再见!”
2、注意安全,养成礼让的习惯,不能两班或多班同时出校门,更不能争先恐后。负责校门口值日的教师11:20分要到位,指挥各班按顺序离校,原则上是高年级让低年级。如果值日生因故未能及时到位,请值日教师先代替学生评分。(不服从指挥的班级,每次扣5分,次日早上待全校其它班级都出校门后方可离校)
3、一年级送队教师要将学生送到文化广场牌楼交家长带回家,不得在校门口散队。其他年级街队送到红绿灯(新水泥路)处应拐入内街继续行进(过马路者除外)。送队教师要指挥需要过马路的学生全部按交通灯的指示安全过马路后方可离开。各班按早操队的要求训练学生直线行进,并保持一定间距,不得三五成群、喧哗打闹。(不按要求行进每生扣1分,未到指定地点散队扣10分,11:40街队仍未到红绿灯处评0分)
B、加分项目
一、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活动安全有序,社会影响好。受新闻媒体表彰的加50分,获社会团体来函表彰的加20分。
2、按学校要求完成班报(黑板报)、版报(宣传栏),美观、整洁,有特色、有创意。(不依时完成每次扣5分)
3、积极参加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广播体操比赛、校运会、文艺比赛等,按要求及时完成交办任务。
4、按学校要求,按时开展主题班(队)活动或主题班(队)会,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效果,并做好记载,各种计划和总结、汇报材料及时上交相关部门。(不依时完成每次扣5分)
二、班级建设(由校长不定期检查,优秀5分,合格3分,待改进0分)
1、教室洁净,布置合理、有内容、有特色。
2、班(队)干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有较强的组织和工作能力,能有效地协助班科任管
理好班务并组织早读、午学。
3、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学生学习习惯良好,学习氛围浓。学风好,班干部履行职责,晨读老师未到前班级纪律好,午学学生有明确的学习内容,能在班(队)干部的管理下认真完成。
4、各班做好考勤记录工作,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要请假。
5、课堂纪律好,认真听讲,回答问题积极主动,及时、认真、独立完成各科课堂作业。
三、积极撰写表扬稿,参与“每周一星”宣传栏建设。
请各班每周写1篇表扬稿,内容真实、简洁,可打印,亦可手写,贴在学校宣传栏相应位置上,每周星期一上午10:00前完成(每稿奖5分,未按时完成倒扣5分)。
注:
1、班级管理方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评以周为单位,每周纪律、卫生、街队总分第一的班获21分,第二名20分,第21名1分;级组考评以该周该年级所有班的每日平均分为准则,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六名1分(以上两项评分若出现并列,取名次总和再平均)。
2、学校教导处每周根据检查记录材料进行汇总,星期一及时将原始分数统计表及分值填在各办公室的量化管理表上,学期结束后统计总成绩,并在学校宣传栏公布,欢迎全体师生及家长监督。
3、学校计划拨专项经费用于班级量化管理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发给各班级相应奖金。(详见学校奖励方案)
4、各班级的考评情况是先进级组(先进班集体、优秀中队)评选、班主任考核、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个人做事,在动手之前,当然要详慎考虑。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做一些项目,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方案,方案是实施某项具体工作的文件,什么样的方案比较高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报告借鉴] 实习汇报其六”,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诉讼参加人效力待定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
善意第三人审判委员会
序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雍弦橥テ酪椤0讣咛迩榭鋈缦拢?nbsp;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诉讼参加人效力待定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
善意第三人审判委员会
序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诉讼参加人效力待定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
善意第三人审判委员会
序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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