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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改革问题的调查报告六篇

2022-11-05
调查报告

一个人做事,在动手之前,当然要详慎考虑。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方案可以让我我们清楚的知道具体实施步骤,写方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关于医疗改革问题的调查报告六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关于医疗改革问题的调查报告(篇1)

本文在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庄的部分农民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

第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第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前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第三,在农户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

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

什么是可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究者所关注。

人们从筹资能力、筹资水平、支付方式、费用分担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对于农村医疗保障问题,还有必要听一听直接受益者——农民的想法。为此,我们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的60多位农民进行了访谈,其中包括普通农民、村干部、乡村医生。访谈对象大部分在40岁以上,40岁至60岁的人占了一半左右。根据访谈录音,整理成45份访谈记录。本报告是对访谈记录的初步分析。闻喜县背景情况 闻喜县属于革命老区,位于山西省南部,是一个严重贫水的农业县。受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制约,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1990年闻喜县被国家列入八五期间新增贫困县。

农民访谈综述

1、家庭经济:

农民家庭仍以粮食种植为主,同时种植蔬菜、药材、果树或从事养殖等。家庭成员中有兼业或脱离农业从事其它职业的,其中有在乡、村企业或私人企业上班的,有自己开店的,有外出打工的。农民虽仍旧以土地为生,但是粮食种植的收成仅是为了交公粮和自己家庭的食品消费,有的家庭粮食不够吃,还要从市场上购买一部分,大部分农民家庭收入的增加要依x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或从事其它行业的劳动获得。

2、疾病模式:

农民认为由于粮食、蔬菜农药使用过量,村办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农村中恶性肿瘤发病增加,生活条件改善后,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增加。

3、家庭保障:

老年农民是依x家庭保障度过晚年的,通常由家庭中已成家自立门户的子女为老人提供粮食、蔬菜等实物或提供外出工作挣来的现金来解决老人的日常生活费用,老人的疾病治疗费用一般也由子女分摊。

通常农民家庭表现出对孩子的病比对老人的病重视。如果子女孝顺就会为老人花钱治病,子女不孝顺的就不肯为老人治病,有的老人对乡村医生说“娃不给钱”,就不治了。一般对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肯花大钱治病,对小孩子的病也要想办法治疗。

农民家庭中患大病者的治疗费用x家庭积蓄支付,同时依x大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如兄弟之间)互相帮助解决或向亲戚、村里与其关系好的人借债解决。

4、医疗服务:

很多村里都有多个医疗点,包括政府承认的集体卫生所、批准的私人诊所和未经批准的私人诊所。

60年代培训的老乡村医生仍在农村发挥作用;当前由于一些传统治疗方法不赚钱,乡村医生不愿意采用传统的诸如针灸、拔火罐等中医疗法。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无力支付药费的贫困家庭,乡村医生又往往允许其常年拖欠医药费用或给予减免。

5、就医行为:

农民在村、镇的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就医是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医生,其选择标准一般是对小伤小病的治疗效果好,费用相对便宜,服务态度好。

农民的小伤小病在村里治疗,图的是方便、便宜,慢性病的常规用药一般是到药价便宜的诊所或药材公司批发购药。农民得了大病或较疑难的病,常常是在本县或地区范围的大医院、私人诊所等处寻求治疗,也有到省会城市或相临外省的大城市求医的。

单方、验方和土方在四、五十岁以上的农民中还有流传,年轻人则完全从医疗点或药店购药,并倾向服用各种新药。游医、药贩在乡间活动较多,农民难以鉴别真伪和药效的可x性,时常上当受骗。

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

1、希望获得医疗保障

对于看并吃药的问题,他们说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对感冒发烧、小伤小病的医疗费都能负担得起,但要花上万元的医疗费就困难了。如果得了大病,进大医院就要花掉多年的积蓄,甚至x借债看玻

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医疗费用增长较大,当前农民确实面临着大病经济负担的风险。对于闻喜县的农民来说,在他们的人生经历中,避免医疗费用风险的办法历史上可借鉴的只有合作医疗制度。因此一部分农民认为只要政府政策允许,有人组织,合作医疗就能办。尤其贫困家庭希望得到帮助,希望有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作保障,希望有人来组织医疗保障。

对于70年代合作医疗免费打预防针;减免部分医疗费;生产大队组织村民采药、种药、村卫生室向村民提供大锅预防药,预防流行病等等往事;在我们所访谈的农民中,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记忆犹新,基本上反映良好。

2、认为合作医疗无法恢复

尽管农民希望获得医疗保障,但是多数农民从现实农村的经济和社会现状出发,认为在农村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合作医疗已经搞不起来了。原因是:

(1)经济上,集体经济已经没有积累,村集体经济是个“空壳”,现在的集体提留只能解决村干部的工资,x农民一家一户地集资,合作医疗搞不起来。

(2)组织上,家庭经营使人们都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大家的心都散了,要是自愿参加,人们就不一定都参加合作医疗。

(3)管理上,过去在集体经济时,合作医疗中就存在着有地位的人吃好药,没地位的人得不到药的现象,现在这种情况也难以避免。

(4)服务提供上,现在卫生室的医生技术水平不高,好大夫又不到农村来,搞合作医疗也不能解决问题;现在的医生是没利不干,合作医疗搞不了。

(5)观念上,怕吃亏,如果交了钱不得病,钱给别人看病用了,心理不平衡,因此,就只好是“谁生病谁认倒霉”。如果是强制参加,就要想办法把交的钱都给吃回去。

3、认为医疗保险难以实行

部分农民认为不仅合作医疗过时了,医疗保险也搞不起来。其原因是:(1)农村经济状况差,搞不了医疗保险;(2)社会风气不好,谁办保险他都不放心;(3)如果领导换了,政策就变,政策不稳,越保越险;(4)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素质差,搞医疗保险有困难;(5)缺乏风险意识,不想没病先交钱,年轻人一般没有病,因此也不愿意参加医疗保险。

4、对医疗保险持谨慎态度

多数农民在认为合作医疗难以实行的同时,认为医疗保险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但同时存在许多担心,对医疗保险持谨慎态度。

由于医疗费用水平已经远远高于70年代,农民基于存在医疗经济负担风险的判断,认为现在医疗费用高了,合作医疗只减免一点医疗费,不起作用。比起合作医疗来,医疗保险可以防大病风险。他们认为小病自己还可以负担,还是保大病为好。在投保意愿上,他们认为农民x天吃饭,收入不多,可家庭支出很多,孩子上学还要交学费等等,如果一年交10—30元保险费还可以。有人认为如果国家、集体出大部分,农民出小部分还行。也有人是随大溜的,认为“要是大家都交钱,我就交”。

农民认为医疗保险必须讲信用,实施要长久,不能朝令夕改。对于谁来组织医疗保险,很多农民表示信任政府。认为保险公司比较烦琐,不好补偿,本来是该得的赔偿还得请客吃饭、送礼,才能得到赔偿。保险常常兑现不了,让人不能相信。

如果和保险公司比起来,他们还是相信政府办要好些。但是很多人强调医疗保险要由县以上政府出面组织,要宣传到位。担心资金如果留在乡里或村里会被挪用。有人提出由国家办保险,便于资金调剂,信用可x。医疗保险管理要规范,让群众监督,才能使群众信服。也有人提出要由当地乡里或村里人代办,经办者跑不了,使人放心。

有的农民认为医疗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办。他们认为资金让保险公司管要好些,政府的政策容易变。有人说“就怕一年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投进去了,政策又变了,钱投进去没有了”。也有人说“农村合作基金也曾是政府让办的,可最终还不是受到清理”。

关于医疗改革问题的调查报告(篇2)

最新一份农村医疗改革网路调查报告显示对农村医疗改革的有所认识的人占到65.4%,而一无所知的人占到23.1%;医改给人们带来益处的只占到39.4%,56.7%的人认为没有带来什么益处;有56.7%的人认为现今的医改不尽人意,觉得医改成功的人只占1%。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推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也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政策之一。面对农民医药费用得不断攀升,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低下,因病致贫现象的不断增加;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得宏伟目标,如何建立起一个人人可及而又有效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解决农民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已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当务之急。

xx年两会上卫生部长陈竺对农村医疗和公立医院改革表示不满意。在农村医疗改革上政府的财政投入非常重要,我国医疗资源总体比较短缺,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医务人员的培养也非常的不易。从去年到今年,农村医改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总理提到保障制度的进步、基层服务能力也在逐步增强。60%基层目前正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药价降低了30%,老百姓切实得到了实惠。但是还有很多地方做的不足,譬如农村欠账太多、公立医院改革是在太复杂。目前的医改工作路线不太清晰,在公立医院深层次问题上,比如四个“分开”等问题也并不十分简单。县级医院能力不够等等问题。

从开始的调查报告显示,随着社会老年化的加剧,人们对于切身医疗保障的意识的加强,人们开始普片关注医疗问题,但是政府对于医改的宣传方法不够合理并且宣传力度不够致使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不了解医改,尤其是农民这样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的人群。从切身与医改有过接触的人来说,感到带来益处的人只占1/3,一半以上的人并没有感觉到医改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由此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政府农村医疗改革是不力的。

从我了解我当地下塘镇的农村医疗改革情况如下:

一、长丰县医疗改革基本情况

有一次,我家人出了点车祸,由此便和医院有了深层次的接触。从中我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情况。新医疗改革实行以后,说实在的看病也没少花多少钱。烧了的钱是乡村镇卫生所里的药变成最基本的了,说白了就是没有好药新药,只是由于现在药品分配都是县级及以上的医院分配的,为了降低药品价格,便只给下面的小卫生院分配低廉的基本药物。这本来是件好事,禁止医院私自购药,降低药品价格。却也带来个些负面的影响。比方说现在的.流感在中国有60%的变异,这在欧洲些国家只有4% ,这和我国消炎药乱用滥用所致,而现在乡村医院里的基本流感药物和消炎药却大部分都是无效的或者效果差。如果有个人出了车祸腿部大面积受伤,这种村镇的小医院根本没法医治,这种情况是综合所致的,医院里没有好的药物给予治疗,基础设备差,医疗改革后这种医院的医生工资低了很多,医院医生流失严重,已经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医院为了维持基本的运作,最终还是得向患者下手,不管什么病,进去就是三项检查,然后才给你看病。在大医院里在办理入院手续的时候,医院会问你有没有参加新农合,新农合是从xx年起逐步实行的,旨在减轻农民的负担,解决一定的农村看病难问题,但是一般农民都不愿意说自己参加了新农合,即使他已经参加过。这方面的原因很耐人寻味。这是我的亲身经历的事。

二、制约农村医疗改革的主要问题

全国绝大多数乡镇逐步把合作医疗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许多干部在成绩面前没有抵住诱惑,开始侵吞医疗专款,更多的却是政府工作者的不作为。在医疗改革中牵涉到许多复杂的利益问题,政府不愿意彻头彻尾的来个“斩草除根”,当然这也有政府的难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毛主席提出的“赤脚医生”大大降低了行医者的门槛,对当时的农村医疗情况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这些医生的水平是没法和一个正规的医生相比的,现在中国有8亿的农民,这也为现在的遗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是种畸形的成长,农村医疗在最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由公共卫生所负责农村村民的基本医疗,这还是个社会服务型行业。之后,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变,公共卫生所基本上由乡村医生(赤脚医生)充当,此后,逐渐演变成私人诊所,医疗设备因为资金匮乏、医疗观念落伍等因素影响,未能形成一系列整体性的医疗器械和一套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农民的医疗再次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是种长期积累下来的沉疾,现近改革只是把这些“赤脚医生”聚集到村镇卫生站来,结果只是双败不是双赢,这些“赤脚医生”也因工资低而离去,最后卫生站只不过是个空壳而已。

三、对农村医疗改革的意见

政府在在医疗公共产品方面不应缺位,政府应主动承担的公共产品的服务。加强政府在医改方面的监管,防止某些官员在医改方面不作为或者挪用医改公款,让属于农民的每一分钱都落实到实处。加强农村医疗改革的资金投入,可以由政府投入和社会募集相结合,社会募集资金保守在每年3000亿左右,加强资金投入用以改善村镇医疗的基础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招募上。在全国建立全面的互联的医疗信息网,医院资金的流动和用途向社会公开,保证透明公正的原则。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由上级直接领导,实现“四个分开”。

四、总结

医疗改革是世界性的难题,对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来说,对农村医改也正处于一个艰苦探索的过程中。在实行医改后还是有一定的成效的,60%的基层目前正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药价降低了30%,老百姓切实得到了实惠。但是还有很多重大的挑战需要我们政府和人民去面对。我们相信新的农村医改一定取得成功的,改变现有的看病难,病则返穷的现状。陈竺说现代医院管理最终将走向董事会体制,大医院和基层要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关于医疗改革问题的调查报告(篇3)

一、调研背景

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买房贵、上学贵、看病贵等问题,这可以称之为新的民生三大问题。

家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村干部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竟强制村民都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否则将以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为由,不给村民办理未婚证、贫困证等证明。这当中存在一些问题,于是对家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做一次实践调研。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况

1、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参合对象

1、凡本市乡村户口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和城镇失地农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长期居住在我市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民及无稳定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农村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务工地)参加新农合。

3、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费参合,婴儿在参合年度享受与一般参合人员的同等补偿政策。

4、资助农村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合,确保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新农合制度范围。

(二)缴费标准

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主要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自愿缴纳三部分构成: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2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2元,省财政补助73.8元,县级财政补助34.2元),农民个人参合缴费标准仍按筹资标准20%的比例缴纳,即60元/年/人。

(三)缴费时间

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缴费时间,为方便当年复员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农民及时参合,将零星缴费参合截止时间延长至20xx年2月29日止。

(四)权利及义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按规定要求的服务和医疗费补偿以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按期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2、主要补偿政策

(一)门诊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

实行“按比例,每日限额,年度封顶”的方式进行补偿。即参合农民在本村或本乡指定的新农合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可补偿门诊医药费(凭电子处方)按40%比例给予补偿,每日发生的门诊医药费补偿限额为10元,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为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补偿)。

2、一般诊疗费补偿

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门诊人次(一个疗程和三日内同一病人诊疗只算一人次)10元。其中,个人自费3元,新农合基金补偿7元(从20xx年8月15日开始执行);

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内村卫生室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门诊人次(一个疗程和三日内同一病人诊疗只算一人次)5元。其中,个人自费1元,新农合基金补偿4元(从20xx年10月31日起开始执行)。

3、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偿

对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20xx年纳入22个病种,与上年比较增加14个病种)管理的对象,按动态管理要求每年集中审定二次(6月和11月),实行“定点、定比例、定额”即时补偿的统筹管理制度,在年度费用控制标准限额内,按70%(与上年比较调整10%)的比例予以补偿。

(二)住院补偿

1、普通住院补偿

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不同医院级别和不同住院例均费用水平分别设置起付线及补偿比,实行“分段、分比例”方法进行补偿,年度封顶线100000元(各级医疗机构具体补偿比例政策按全省统一指导意见执行)。

对AAA医院其住院补偿比例在分段补偿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对A医院其住院补偿比例在分段补偿标准的基础上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2、住院单病种补偿

对住院部分病种(20xx年纳入34种,与上年比较新增15个病种)纳入单病种实行定额付费方式补偿。即参合患者在开展单病种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只需先交纳单病种规定的自付费用部分,出院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合管科按市统一补助标准办理补偿手续。超出限价标准的部分,一律由医疗机构负担,合作医疗基金及住院患者均不予支付。

3、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

为进一步降低重大疾病参合患者的个人支付比例,对15种疾病实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

4、大病补充补偿

对一个年度内,参合患者住院自费金额超过我市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可补偿范围自费部分,年终再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充补偿,补充补偿设置封顶线,封顶线设置标准为10万元。

(三)住院分娩定补

对政策内生育的住院分娩参合孕产妇,除财政专项补助费用外,新农合另按每产妇200元标准实行定额补助。在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补偿。在本市外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凭相关资料证明到市合管办申请补偿。

3、其它相关规定

(一)、意外伤害住院患者补偿规定

凡属外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意外伤害住院患者,不纳入医院即时结报补偿范围,一律回宜都市合管办按政策规定确定是否予以补偿。对可纳入新农合补偿的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属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补偿比例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封顶线为1万元。同时必须具有《外伤性质鉴定申请表》等相关调查资料原件,并实行先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后补偿的办法进行补偿。

(二)、住院补偿结算规定

凡在宜都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在域外建有新农合专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时获得即时补偿。

在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应在出院后将①市外住院转诊审批表,②户口本,③合作医疗卡,④患者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⑤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⑥出院记录,⑦诊断证明(医院盖章),⑧收费收据原件等八项手续及时交到市合管办办理补偿。

(三)、不予补偿支付的项目规定(见附录)

(四)、部分补偿支付的项目规定

1、单项大型检查、治疗项目400元以下的全部计入补偿范围,超过400元部分减半计入补偿范围;单项大型材料费用5000元以内全部纳入补偿范围,超过5000元低于30000元部分按30%比例计入补偿范围,超过30000元的不予补偿。

2、床位费省级医疗机构按每日40元纳入补偿范围计算,超过部分由患者自行负担;市(州)级医疗机构按每日30元纳入补偿范围计算,超过部分由患者自行负担;县(市)级医疗机构按每日12元纳入补偿范围计算,超过部分由患者自行负担;乡镇级(含其他一级医院)医疗机构按每日8元纳入补偿范围计算,超过部分由患者自行负担。

三、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紧迫性

1、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有关资料统计显示: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条件差、设备少、水平低,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农民患病在当地难以得到有效治疗,要到外地、到大医院就诊,不仅造成了看病困难,也大大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2、农民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

到目前为止,农村还没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试点并进行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还不高,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80%左右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的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甚至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二。

3、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严重不足与药品流通秩序混乱

农村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主要是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的。有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收入,违背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出现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而有些药品经销企业靠回扣销售药品,加之以药养医的机制导致某些医疗大开处方,卖贵重药,加重农民医疗负担。

四、探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及建议

1、宣传方法不够合理并且宣传力度不够

首先是在向农民宣传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我通过调查得出这样的结论:宣传的方式不应该书面和官方化,而是通俗易懂些,贴近农民。其次通过与村民访谈,我还觉得相关工作人员在宣传这种新型制度的力度不够。村民还不是很清楚这种制度的内容以及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因此,在向村民做宣传工作时工作人员务必注意以上两方面,多多向农民宣传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并且时时刻刻以农民利益为重,让他们清楚实施新制度的每一个过程,让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过程中真正体会到它确实能够带来好处。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的手段欠妥当

在进行调研之前我就打听到村干部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采取强制手段,导致一部分村民产生抵触心理。农民有权根据情况选择拒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尽管它已经经过全国试点实验,但对其他地区农民来说还是不熟悉的。而对刚过温饱奔小康的村民来说,手头毕竟还是较拮据,每人每年15元还是挺大的一笔开支。我觉得解决这一难题应该从源头做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型农村医疗制度是由市级牵头,以区级、县级以及县级市为单位,根据各自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施行。

3、资金监督管理不够透明,参与农民应该有知情权

资金监督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但是事实上不免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农民代表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种种压力,从而失去应有的监督权。所以应该让全体参与农民都拥有知情权,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使得农民相信并拥护这种新制度。一种较可行的方法是在各方面的监督下定期公布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资金使用渠道彻底透明化。

五、结束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xx年经过全国部分地区试点、20xx年开始初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初步检验和证明它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它在施行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的,一定会存在很多现实问题,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可行性方法。我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致谢

在本次实践调查过程中得到了开封市东郊乡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东郊乡吴娘庄村村委、东郊乡张庄村村委、东郊乡前台村村委等以及其部分村民的热情接待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附录:

不予补偿支付的项目规定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诊疗服务、医用器材和基本药物三大目录以外的费用。

(2)进口药品及器械、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各种血浆制品费用(重症及抢救除外);自购药品、与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和药品费用(排除性的诊断检查费用除外);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4)因工伤、他伤、交通事故、职业病等属他方责任的治疗费用或因酗酒、自残、自杀等属己方个人责任的治疗费用。

(5)整容美容、健美项目、假肢义齿、义眼、减肥、增高项目、助听器、视力(近视、远视、斜视等)手术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不育(孕)症、性病、性功能障碍诊疗的医疗费用。

(7)血吸虫病、肺结核病、艾滋病等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费用以内的医疗费用。

(8)医疗事故或经鉴定属已经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医疗费用。

(9)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打印费等;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殊医疗服务费;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膳食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加热费、损坏公物赔偿费;家庭病床住院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等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费用。

(10)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关于医疗改革问题的调查报告(篇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入,各地区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的居住、商业、就业、交通等方面设施和制度不断地完善和充实,逐渐推进着党关于全面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的总方针的贯彻落实。但是,我们不应忽视在我国占更大面积的农村和做重要贡献的农民。城乡建设应当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文明”的建设要求。这是党对于农村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各地区农村也学习了此次会议的精神,进行相应的整顿和落实。总而言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深远,任务艰巨,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

1月24至27日,我在父亲的帮助下,对合肥市肥西县高店乡部分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主要通过开放式访谈结合自然观察的方法,了解了当地农村的教育和医疗保障状况,学习到了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同时也接触到到了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并针对性的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一、调查对象

当地居民,年龄在20-50岁之间,有学生、教育者、当地农民、退休老人、村干部等,大多数人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调查内容和结果

1.农村教育状况

此次对于教育状况的调查对象主要是教师、学生和其家长,他们大多数人都表示对当地的教育服务状况较满意,国家的义务教育给大多数人减轻了负担、减税也给大多数农民家庭创造了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当地还有一些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政策得以落实。但是,也有部分家长和学生表示,农村的教育条件虽然不断发展,但与城区相比,还是落后很多,师资条件、硬件设施等甚至无法满足学生们的学习和文化生活。

对于教育,当地居民都认为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多数人的观念是,只有让孩子学到了知识,才能有出息,只要自己的孩子有能力到好的学校就读,自己会尽一切努力为孩子争取。他们会互相炫耀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对学习好的孩子,人人佼口称赞。并且,农民的农田种植因缺乏科学的指导,而常常显得低效,因此职业教育也更加迫切和必要。

由以上调查情况可总结,当地农村教育状况良好,政策落实得当,但是因为历史积累的因素,相较城区仍显落后,还需教育者和当地政府的不断努力,来使教育条件和水平稳定发展。居民的教育观念崇高而淳朴,主要得益于教育宣传。

2.农村医疗保障状况

医疗保险

大多数居民认为村里的医疗保险比较科学,可以及时解决看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但是,大家普遍觉得,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太少,特别是小花费不能解决;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高,手续繁琐,定点医院等限制有时让人难以承受。大多数人认为医疗保险要一保大病、保住院为重点。虽然医疗保险存在一定的缺陷,可是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参加了,一个比较普遍的观点是:每年只要投入很少的一部分钱就能够在出现意外状况的时候获得比较大的补助,而且投保的费用大多数都是由村政府承担,还是很划算的。对于医疗保险的知识普及尚有缺陷,许多居民不了解就医的条件和具体情况,造成对医疗保险的误解。

医疗服务

大多数人认为当地的医疗服务状况比较好,能够满足需要,但农村医疗服务中存在很多问题:乡镇医院医疗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经费紧张、设备简陋;村卫生所大都建在乡医家中,不合格,经营不规范,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各医疗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很差,有些医院报销手续比较麻烦。

三、针对性的建议

针对调查结果,我们通过查阅资料提出一下建议和办法:

针对教育

1.可以组织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建设遍布乡村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2.要有效统筹城乡各级各类教育资源,送知识、送技术、送人才下乡,满足农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推进“农科教”结合,把农村学校建设成为推广农业

先进技术、提供经济信息服务的平台。

3.乡镇政府应该要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放在首位,按照当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全力以赴地做好农村教育工作。

针对医疗:

1.加大政府的宣传力度,提高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改变乡村医疗卫生设施简陋的状况,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一环。

3.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方便参保农民就医。

4.要十分关心重视农村医疗卫生这支队伍的建设,发挥他们在农村医疗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审察和监督,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5.国家可以调整补偿的标准,扩大报销的范围,不仅大病住院等情况可以报销,小病也可以帮助解决一部分,解决大多数人的需求。

四、后记

建设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新农村建设会越来越好,但是,路途漫长、坎坷,要一步一步稳稳地走。

关于医疗改革问题的调查报告(篇5)

一、调查方案

调查思路

该项调查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搜集资料,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初步认识;第二步,实地调查,掌握湖北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具体方针政策;第三步,走访群众,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写出全程调查分析报告。

调查目的

基于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从城市到农村的不断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我们决定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一次课题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查其落实情况,并从大学生的角度对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具体研究目标如下:

深入学习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及其法律保障

调查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分析现有的执行机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国社会保障走上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科学依据

提出合理建议,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其进一步发展。

调查方法

个别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

走访调查法

走访湖北省**市**镇镇,实地调研

调查时间

20xx年7月7号~20xx年8月17号

二、调研报告: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各种矛盾不断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政府对此的重视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项法规、政策及举动,都密切的关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都在社会和群众中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负担,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但同时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地域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有序的体系,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备,各相应机构在落实现有的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漏洞和不足。因此我们对湖北省**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我国现有的各项社保政策,并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综合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和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程与社会现状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是民生之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朝阳产业。该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由点到面,随经济增长稳步提高,在近几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该地区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条件、有益于民计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该地区常住人口88。6万,户籍人口75。8万,其社会保障工作成绩优异,每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在**镇地区名列前茅,以07年为例: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31家,人数1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483家,人数12。87万人,比上年增加0。9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821家,人数13。57万人,比上年增加3。4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831家,人数6。77万人,比上年增加0。94万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23家,人数17。90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

该地区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为维护该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 政策举例分析

随着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亦步亦趋地前进,根据特有的社会状况,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下面举例进行分析:

案例1: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1、政策由来

体系结构的缺陷:近年来,**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群体没有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他们的看病就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法律法规依据:20xx年6月8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xx]11号),这意味着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医疗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2、具体实施办法

给付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2)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缴费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 元;财政补助1100元。

(2)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参保方式:

城镇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学生儿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本校在册学生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长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自9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就医和结算: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和《**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医。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3、政策特点

这项大病医疗保险具有五个特点:

一是大病有保障,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

二是政府补贴高,政府每年为参保的城镇老年人补贴1100元,每年为参保的学生儿童补贴50元。

三是个人缴费少,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仅缴纳30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50元。 四是覆盖人群多,此项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覆盖200万人,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五是制度衔接好,此次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4、实施后的成果

把“一老一小”人群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了保障“一老一小”顺利参保,湖北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使“一老一小”取得了突出成绩:

截至20xx年底,**镇地区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单位163家,参保人数66555人。其中,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10079人,占年初调查参保人数的148。21%,学生、儿童56476人;城镇户籍45190人,农业户籍11286人。另外,**镇地区有4。10万农业户籍学生、儿童已自愿选择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市区已为223名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学生儿童审核报销医疗费35。45万元。

5、群众的看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所属范围内的大多数老年、儿童和学生都积极参保,政策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受益人群不断增加,有关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然而,越是发展就越容易发现问题,尤其是站在政策最前方的受益群众最容易发现体系的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为此,本小组专门与受益群众进行了访谈,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群众的意见亦是值得重视的:

首先,大多数群众在谈及这项政策时,认为政府能够有这样的举动是对民生问题的极大重视,但也不能说明政策就是完美无缺的。他们认为,“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政策中所涉及的各项医疗费用报销条件限制太多,比如大病治疗过程中占医疗费用比重较大的器材费并没有包括在报销范围内,折合下来,真正能够报销的费用往往只是少数,大部分费用还得由群众自己负担。当然,这并不完全是政策体系的问题,国家的经济水平还处在欠发达状态,要发展就不能只顾公平不顾效率。希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可以和经济得到同步的发展。

其次,多数群众有这样一种看法。在他们的就医治病过程中,医院一方往往利用群众对医药方面知识的不了解加以冗杂多余的用药和检查项目,院方认为群众有医疗保险,所以并不会因此而加重负担。我们认为,这种想法和做法在是极其恶劣的,这不仅是对国家财产的掠夺,更是对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在经济迫切要求又好又快发展的今天,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应该出现的。本小组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国家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众知识的欠缺。因此,加快完善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制度体系和加大科教文卫事业的宣传力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当务之急。

案例2: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1、“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的含义

城镇或农村中年满60岁的老人,且不含有下列各条件中的任何一条的老年人属于“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的范畴:

(1)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

(2)享受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发放的离休退休退职费、退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3)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公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4)享受建设征地超期人员生活补贴;

(5)享受自主择业军事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6)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7)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政策由来

社会原因: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根据《**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湖北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紧实施了“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的政策。

现实原因: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情况的调查数据显示**市区内城镇户籍居民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老年人15003人,其中80周岁以上634人,70周岁至80周岁3056人,70周岁以下11313人;1000人以上的乡镇5个(拱辰街道、城关街道、燕山办事处、河北镇、琉璃河街道)人数为8796人,占总25个乡镇人数的59%。

由此可见,老年居民在**镇地区占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口比重,做好老年居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大飞跃,也是**镇地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老年人的社会保障落到了实处,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保障意义。

3、具体实施方案

(1)地区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使人们了解该项政策,人们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参加这项社会保障活动。

(2)本政策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满足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条件的老人可通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领取“**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个人申请表”,照实填写表中各项信息,再交至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审核,符合各项条件的申请表一般在交表20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每月200元人民币的补助金。

(3)每月20日,市劳动保障部门会通过金融机构把福利养老金按时打到老人的账户里。需要注明的是,在20xx年1月以后申请的老人同样可以领取1月至办理当月的保障金。

4、实施后的影响

在我们小组针对这项政策对**市**镇镇的走访调查中可以发现,“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保障待遇”的政策在当地反响很强烈,人们积极参与到这一政策的申报活动中来。被考察的韩村河镇截至20xx年3月底,符合条件的老人投递申报表的比率达到100%,这体现了人们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愿望,也证明了当地人们参与社会保障的热情高涨,当然,这也得利于当地社会保障所的大力宣传。

关于医疗改革问题的调查报告(篇6)

根据几天来在农村的调查,经过讨论,我觉得现阶段就农村医疗改革来说,实施根本不彻底。通过统计,大约85%的村民只是知道这个医疗改革,但是对之却不了解。更有甚者,根本不知道也不在乎这个国家措施,这更加剧了政府措施落实情况的困难。经过总结我觉得在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合作医疗不了解和不信任是明显影响合作医疗的要害因素,而合作医疗制度本来的规范执行情况,补偿机制实施的严格性,又将影响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在这一方面应加大对合作医疗的急转力度,使他们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走近政策,最终参与政策。这也许是村委会宣传力度不够或者其他原因,所以村委会应该在工作中紧紧围绕农民最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治理,确保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加强对基金筹集,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检查,定期向群众出示财务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2。另外,经济困难是未参加合作医疗的原因之一。虽然现在农村经济发展不错,但仍有不少贫困户,对于昂贵的医药费根本就望而止步,除去国家报销的,剩下的仍然是天文数字。尽管这种情况不多,但存在。因此,在被调查的农村中,农民收入状况相对可以,所以经济困难不是要害因素,而仅是原因之一。

3。总的来说,村民对报销制度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什么样的病该报销多少,在哪报销。对于他们来说,小病去诊所看看就行了,大病再去大医院,报销的时候再去问问相关人员。通过对村委负责人的调查知道,按照医疗待遇低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高于新农合的原则,该市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为55%,最高可达70%,具体报销多少要看病的种类,住的医院等。

4。药品太贵,医院检查程序太麻烦也是村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大监督力度,要严格控制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外医药费用,加强门诊医药费用控制,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农民就医行为的监督管理,简化不必要的程序。

5。医疗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医疗卫生人才匮乏。在这次调查中我们看到,农村有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房屋破旧、设施简陋、医疗器械破损得不到补充和改善,难以达到正常医疗保健的目标。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和乡医负担重,而各级政府对乡医从事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没有任何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医开展预防保健工作的积极性。对于这,政府要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人才流入机制。

总之,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改善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需要农民的积极配合和政府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相结合,应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加大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加强治理,使农村中农民真正熟悉到合作医疗对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重大意义,让农民消除疑虑,把政府的政策变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相信在国家对卫生制度不断改革的实践中,农村医疗状况将会有大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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