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没有目标,生活本身就很无聊。当我们接到上级的新任务,此时我们就需要一套具体的方案。好的方案可以为下阶段工作提供总结作用。写方案时需要注意哪些格式要求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00字模板。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根据《全县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街道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改善“脏、乱、差”现象,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
(一)、现状分析
1、公民环保意识不强,参与环境整治积极性不高。一些公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性不足,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导致参与环境保护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2、停车场地需进一步整治。农村乱堆放现象时有存在。同时,随着自驾游的旅客逐年增多,旅游特色村原有的停车场地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的游客需求,加上一些游客的环保意识低下,有随手乱丢垃圾的习惯,导致停车场的环境不整洁。
3、店面招牌形式多样。沿街店面的招牌都是经营户自己随心所欲,没有统一的规格与要求,有些时隔多年已经破烂不堪,有些与周边环境的建筑不协调,有失整齐。但开展这些专项整治行动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牵头,届时街道将予以积极配合。
(二)、目标任务
按照“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文化名县”发展战略要求,围绕“神奇畲乡、养生福地”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态和民族两大资源为基础,全面推进旅游基地建设,努力创建全国唯一的畲族特色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福地,着力以旅游经济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和跨越发展。建立完善景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促进全县旅游景区形象品位、生态环境明显提升。
(三)、制定措施
成立以街道主任柳先敏为组长,分管领导刘慧云为副组长,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整个工作的领导。认真对照《畲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责任分解表》,充分结合街道的地理位置与旅游实际,拟定辖区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与工作任务。
1、强化公民环保意识。整合妇联、团委力量,充分发挥社区、村两委力量,积极动员宣传,落实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户门前“脏、乱、差”三包整治责任,提高公民环保意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2、积极引导公民参与环境整治。充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对城容村貌进行整洁,改善卫生设施,美化庭院,整治“脏、乱、差”现象。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村务平台、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村民的素质和环保意识。结合群众路线的“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活动、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建设、三改一拆、立面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强动员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加强配套设施场地环境整治。农家乐特色村、经营点配套停车场场地做到平整坚实,标识标线醒目、规范,车辆停放有序整齐,卫生保洁正常,植被绿化良好。特色旅游村岗石村路面、水面、墙面整洁干净,无“八乱”现象。配备保洁员,垃圾箱布局合理,垃圾及时清理,日产日清。落实“河长制”,定期清理和打捞水面漂浮物。
4、规范设置广告牌和店面招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清理改造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拆除违规、超期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加大辖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拆除力度,对于整体环境不协调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改造。对新增违法建设要零容忍,历史存量违法建设逐步减少。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城关镇党委、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经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社区上下迅速掀起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高潮,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健康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扎实推进“五创提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卫生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全面建设幸福归义,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严格按照全市及城关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方案与要求,在全社区上下形成人人动手、个个参入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面,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交通秩序规范有序、村容村貌明显变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文明素养全面提升。确保“五个看不见”,即公共区域可视范围看不见垃圾、主干道看不见车辆乱停乱放、街面看不见乱搭建厂棚、市场和门店看不见商品出店经营、社区看不见妨碍城管等环境卫生整治执法的行为发生。确保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的抓下去,使我们的环境卫生干干净净,社区面貌漂漂亮亮,公共秩序规规规矩矩,社会关系和和美美,综合整治长长久久,社区环境综合考核进入城关镇及全市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重点突出组织建设、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禁燃鞭炮、控建拆违、殡葬改革等六项重点。
1、深入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教化、组织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投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形成共同维护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2、加大力度,全面整治。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改制企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清除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治理堆物废料、白色污染和乱倒生活垃圾等现象,集中整治集贸市场、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实现辖区可视范围内看不见垃圾。
3、狠抓建设,夯实基础。在辖区内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内安放垃圾桶,建设垃圾池,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回收,集中贮运。全面整治社区范围内所有背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1、实行责任到人制。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领导小组对全社区环境卫生整洁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整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实施。按照属地原则,辖区内各单位、各居民小组、生活小区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各单位负责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个单位、各个居民小组和生活小区要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住户、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
2、实行责任区制。社区应将辖区的卫生区划分为社区公共区和居民责任区。对背街小巷和社区集中活动场所等社区公共区,定期组织卫生大清扫,并由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对房前屋后地坪、水沟等居民责任区,落实居民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由各相关负责人规劝、督促居民落实。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由曹自林同志任组长,郑立平同志任副组长,曹新华、甘凤祥、杨定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大经费投入。安排专门的经费,用于环卫设施添置,用于社区环境整洁行动的开展,兑现奖优罚劣,以奖代投。
3、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分块考核、分季考核、分档考核。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按照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对社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进行暗访和明查,实行日巡逻、星期抽查、月考核、季评比,通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效果情况,严格考核到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并延伸到户,以考核促进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有效开展,把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一、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行动原则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狗街社区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面改善村社环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结合村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
整治旧村和整治环境卫生要紧紧围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这个关键点和出发点,抓住重点,稳步推进。通过整治,使村容村貌整洁优美,达到“安全卫生、环境优美、舒适文明”的基本要求。
一、村道内道路日常维护
1、村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确保村内道路平坦、整洁、通畅。
2、完善村内排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三化”即雨水排放明渠化,污水排放暗渠化,排水系统的各种管渠硬底化,保证排水畅顺。
二、加强村内道路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1、加强道路保洁管理。主干道路要保持洁净,要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定时清洗路面。路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
2、加强村内道路门前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
3、加强禽畜圈养的管理。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制订出相关的奖惩制度,确保辖区内无禽畜放养。
4、加强除四害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灭蚊活动,要定期进行灭鼠、蝇和蟑螂活动,以控制鼠、蚊、蝇和蟑螂孳生繁殖。
5、加大对乱倒垃圾、乱拉挂、乱挂衣物、乱停放、乱摆卖、乱张贴等现象的清理和打击力度。
为进一步加快美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根据《xx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xxx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意见》以及《xx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x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x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x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为配合我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从而进一步加快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特就我村具体情况,制定永乡乡xx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我乡三月份工作会议有关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部署,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清理卫生死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工作机构。
1、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阿寺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xx、xx
保洁员:xx
2、明确职责,阿寺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管理全村环境卫生以及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组内成员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保洁员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针对目前我村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部分果农未能及时
清理果园内的反光膜、群众卫生意识不强等现象,以“xx是我家,环境靠大家”为口号,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在全村内掀起环境卫生整治的风潮,提高村民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意识。具体做法:
1、在村委会宣传栏张贴永乡乡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
2、通过村委会广播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知识;
3、组织村委会成员等到环境卫生先进村参观学习,吸收经验。
(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清理死角,治理环境。
彻底清理果园内遗留的反光膜等杂物;全面清理村内、村村交界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及村周围的白色污染;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草堆。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
2、村容村貌整治。
动员和组织村民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加强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及时处理。
(四)完善机制,形成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
建立健全我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宣传教育,清扫保洁、监督检查等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
为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集中整治我区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宜居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一核心任务,配合衡水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涉及市容市貌的问题,精准发力,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为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乡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区为主体,两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区乡两级有效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坚持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建立公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区形成了解、理解、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短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对环境卫生、建筑工地、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重点方面的专项整治,积累经验、理顺体制,从而带动全面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平安通畅”的总目标,从20xx年6月起,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到20xx年9月衡水湖马拉松比赛前,重点区域的城市容貌明显改变;到20xx年园林城市验收前建立健全适合滨湖新区实际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达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洁净城市标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景区内及周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按照“洁净城市”标准,保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卫生整洁;路面洁净,人行道整齐、洁净;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主次道路定时清洗,实现“六无六净”,即无裸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沉、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杂草粪便;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重点工作范围:东湖大道(冀师至王口闸路段)、横一路、纵一路、106国道、衡枣路、北堤路、小湖隔堤;马拉松广场、荷花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乡(镇)、村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边沟卫生整洁;村内、外路面洁净,无乱堆乱放;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杂草、无建筑垃圾;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主要措施:
(1)清理垃圾死角。对城区垃圾死角集中排查,建立登记制度;做好交通护栏、树穴、绿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社发局、旅游服务公司、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推进道路清洗。按照“路见本色”的标准,每天对车行道清洗一遍,每天上午、下午各机械洒水一次(责任单位:区社发局)。
(3)整治路边停车。严格治理路边停车,清理“僵尸”车,为辖区环卫部门机械化清洗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交警三大队)。
(4)进一步提高乡村环卫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好环卫装备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管理问题。合理设置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规范人工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运输,严禁焚烧垃圾行为。重点解决好垃圾死角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建筑工地整治工程
整治标准:落实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标准,做到工地内各类车辆无带泥上路现象,裸露地面全覆盖,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
主要措施:
(1)施工工地建好围墙。建筑工地围墙墙高度不得低于2.5m,临时性工地围挡必须安全美观。采用制式的围挡材料进行围挡(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基建办)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等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施工工地工程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必须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对工地出入口周边的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
(3)渣土、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式运输并按规定线路行驶。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车辆都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正常开启,要求车辆启动GPS定位系统同时开启(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公安局)。
(二)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1.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马路市场
整治标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划定市场界线范围,明确统一的摊位摆放区域,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其它街道的占道经营行为和马路市场。
主要措施:
(1)抓好违法占道经营的治理。取缔各类流动占道摊点,退路进场。对机动车进城违规占道经营的进行治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区综合执法大队)。
(2)抓好店外经营的治理。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取缔店外维修加工、餐饮烧烤及店外摆放物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3)全面整治马路市场。按照主干道杜绝、次干道严控、其他街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设置市场指示牌,明确市场界限,划线定位,持证占道。根据市场情况,配备管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摊贩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秩序,自备垃圾盛装容器,严禁垃圾乱扔乱倒、乱排污水。肉类、鱼类、海产等专项经营摊贩要在路面铺设防污垫。摊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4)对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购买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户售卖的食品和其它商品。(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2.整治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标准
整治标准:按照“控量、规范、美观、实用”原则,全面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
主要措施:
(1)下大力全面治理各类乱贴乱画、一门多牌、有碍观瞻的广告和门店牌匾。各单位、商户负责清理各自设施上的各类张贴物。(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大队)。
(2)规范管理沿街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达到“规格统一、制作精良、美观大方”标准(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基建办、区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范围:东湖大道(侯店桥以南)、衡枣路(滨湖新区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xx年6月10日前)。各区直单位、乡镇及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20xx年6月11日-9月15日)。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负责人、责任人,采取强力措施,迅速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高潮。新区管委会将加强督查调度和指导,并启动问责机制。
第三阶段:初步验收,查漏补缺(20xx年9月16日)。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初步验收。要求整治效果达到或接近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为衡水湖国际马拉松比赛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各项整治达到园林城市验收标准( 20xx年9月20日-20xx年5月20日)。对标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根据前一阶段的整治情况,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保质保量的完成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整治任务。
第五阶段:全面验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20xx年5月25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成果,形成常态化管理格局。
为切实巩固新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新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从6月7日至6月30日,在新城各行政村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专题会议精神,对照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落实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新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综合整治、立行立改,有效提升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打造干净整洁靓丽的村容村貌,推动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环境卫生保洁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重点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区域渔农村环境,包括临城街道毛竹山村、王家墩村、甬庆村、甬东村、黄土岭村、三官堂村、惠民桥村、东蟹峙村,千岛街道浦东村、蒲岙村、曙光村、高峰村、城隍头村。
三、主要任务
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操手册(20xx年版)明确的城乡结合部、渔农村乡镇(街道)行政村要求标准为基础,主要开展以下“五清六整一建设”:
(一)开展露天粪坑集中清理。重点清理村内区域存在的所有露天粪坑,全面排查整治,发现立即整改,做到露天粪坑全面清零,村域可视范围内无露天粪坑。
(二)开展堆积物集中清理。重点清理农村房前屋后和村内道路、停车场、山边田头等公共区域内村民乱堆乱放乱扔的柴草、沙石等生活生产杂物和垃圾,做到院落整齐清洁、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堆放有序,村域可视范围内无废弃堆物、无暴露垃圾。
(三)开展基础设施集中清理。重点是拆除各类影响村容村貌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和没有实际用途、废弃的公共设施,整修改造设置不规范、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护栏、路牌、标志等公共设施,开展停车位施划补划。
(四)开展“牛皮癣”集中清理。重点开展护栏、电线杆、墙面、门面、店面等公共区域“牛皮癣”集中清理,建立巡查举报机制,杜绝乱涂乱画乱贴。
(五)开展垃圾桶集中清理。对村域内的垃圾桶进行全面排查,对设置不合理的及时调整、损坏的及时维修、破损的及时更换、脏污的及时清洗,保障各类设施功能齐备、外观整洁。认真落实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指定专人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六)开展露天焚烧集中整治。加强对村域内文明行为的日常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现象,发现立即进行劝阻教育,确保村域内无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现象。
(七)开展绿化集中整治。安排专人负责对村域内的绿化进行集中修剪,对缺失的绿化植被、行道树及时补植。做到绿地修剪整齐,无蔓生杂草、垃圾杂物,无严重缺株、死株,行道树、绿化带无乱吊挂、乱晾晒等现象。
(八)开展公共厕所集中整治。对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公厕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及时维修维护,公厕指示牌、标志牌应设置规范,厕内灯具、便器、水龙头等设施设备无破损;落实专人对公厕内外环境进行全方位清洁,做到墙面地面干净,无乱涂乱画、无污渍积灰,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公厕周围环境整洁,无垃圾,确保公厕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
(九)开展市场秩序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抓好甬庆、黄土岭、勾山、王家墩等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中交易点的整治,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对市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合理配置环卫设施和排水设施,加强市场卫生日常管理,实行全天候保洁,定时清扫清运。同时,综合执法中队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沿街铺面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十)开展水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河道、水库、山塘、池塘等水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清理垃圾、水葫芦、杂草、枯烂树枝等水面漂浮物和沿岸违章搭建、垃圾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同时,严格落实保洁长效机制,强化水域及岸线监管,认真落实“河长制”,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的行为,达到“水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内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保洁要求。
(十一)开展空中飞线集中整治。新版《测评体系》首次将“空中缆线”作为测评内容。测评的点位覆盖整个城区。测评的标准是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如果在一个点位上发现三条以上的飞线就会判定不合格,请各街道、社区、村根据前期排查情况联系管线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清理。
(十二)全面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根据新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各村按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要求,健全各项制度,落实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街道各村要深入理解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整合管理资源,建立联动机制,迅速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委创建办作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成效;要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和标准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和帮助;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沟通,充分协作,确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街道、各村要把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列入当前重要工作。委创建办联合委创城渔农村专项组通过暗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踪督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道、村要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目的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APP等形式,加大对乱扔垃圾、乱堆放、乱晾晒等不文明现象的曝光力度,提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积极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大家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成果巩固。各街道、村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渔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出现反弹。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个村要落实若干名人员进行村容村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城管、公安、市场、交警等部门要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渔农村,共同维护渔农村环境整洁、干净、有序。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是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机制要创新、品质要提升、特色要鲜明、设施要齐全、产业要壮大、环境要优美”要求,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提升改造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800户;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村庄保洁稳定运行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从中心村寨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
到20xx年,实现村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所有行政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农村全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完成所有乡所在地周边村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完成高速公路沿线重要区域的农房风貌整治,美丽庭院覆盖率达60%以上。
二、整治提升内容
(一)实施“四治”工程,打造清洁卫生乡村
1、实施厕所治理工程。各乡要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把改厕与改房、改厨相结合,与粪污治理配套,优先改造城镇周边、饮用水源保护地、旅游景区、乡村振兴示范点、高速公路沿线村寨,由近及远纵深推进。从20xx年起,按“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一步改到位,对农户居住较密集村寨,采取联户建设“大三格”化粪池。组建专业技术队伍,严把技术、标准、质量“三关”,推广采用节水型冲洗设施,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污水管网处理达标排放。(责任单位:xxx)
2、实施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按照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原则,分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配齐村寨垃圾收运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加强对保洁员的培训,使保洁员成为垃圾收集、分类的引导员、监督员。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进校园和小手牵大手活动,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可回收垃圾有偿收购、奖补等试点示范,逐步建立村民自治的农村垃圾处理付费制度。坚决防止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反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从中心村寨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责任单位:xxx)
3、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坚持以达标排放和长效运行为导向,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依托集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周边村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乡镇周边的村寨,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对聚集度高、无法纳入乡镇管网的村寨,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对远离乡镇、相对分散、污水产生量少的村寨,采取单户或联户建设人工湿地等小型污水设施进行处理,实现一体化处理达标排放。(责任单位:xxx)
4、实施村庄综合治理工程。坚持以“清清爽爽促振兴”为主题,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爱国卫生运动、乡村消防安全等工作要求,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塘沟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做到屋净、路净、厕净、沟净、水净,实现庭院美、村庄美、环境美、田园美,确保村庄治理制度化、常态化。从20xx年起,对暴露垃圾、污水横流、粪污乱排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扣减所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的5%。(责任单位:xxx)
(二)开展乡村建设“五大”行动,打造现代便捷乡村
1、开展农房整治行动。按照梯次推进原则,加快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农房风貌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高速路沿线区域,按照不同类型村庄规划和农房图集,大力推进农房风貌整治,不断提升村庄颜值。强化对新建房屋的引导和管理,新建农房必须符合村庄规划、符合选定农房图集风格。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实施农房功能优化提升、农房风貌靓化提升和农房环境美化提升三大工程,提升农村建房质量。(责任单位:xxx)
2、开展饮水工程巩固提升行动。围绕“农村供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责任单位:xxx)
3、开展“大农网”建设行动。规范农村电商网点建设,提升电商服务能力;优化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信息传输通道、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协调各运营商将农村互联网基础施建设纳入其基础施建设总体方案中,加快提升集中居住30户以上村组的4G信号覆盖强度,积极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打造数字乡村;推进村级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建设,建制村覆盖率达75%,继续巩固建制村直接通邮成果。(责任单位:xxx)
4、开展农村路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乡村路网提升建设,提高通达率,实现“院院通、户户连”。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100%,中等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责任单位:xxx)
5、开展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坚持一村一幅画要求,内外兼修,不断提升村庄颜值。以清爽为目标,全面开展“三清一改两拆三化”行动,即开展清垃圾、清粪污、清塘沟,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拆除废弃建筑物、拆除乱搭乱建,硬化绿化亮化村庄环境。以美好生活为引领,开展“五美六好”活动,即开展美丽房屋、美丽院墙、美丽庭院、美丽居室、美丽厨厕建设,做到家具摆好、衣被叠好、农具放好、柴草堆好、畜禽管好、卫生搞好。(责任单位:xxx)
三、工作推进机制
(一)建立工作倒逼机制。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目标要求,各乡要认真摸清底数,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整治提升。区级将依据各乡确定的目标建立考核体系,纳入乡党政“一把手”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任务、考核验收不达标的,不仅取消奖补,还要限期整改完成。
(二)建立区乡级共建机制。坚持“区统筹、乡为主”的原则,乡党委、政府要主动扛起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每年主动整治提升一批村寨。
(三)建立集中投入机制。区直相关部门、各乡要调整优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构,在符合项目资金用途和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由乡政府牵头,以规划为引领,对农业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进行有效整合,集中用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拓宽乡村集体增收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为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乡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责,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鼓励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对所属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实行统一管护。大力推行村庄河道(沟渠)、道路、广场、垃圾和公共设施等一体化管护模式,逐步将乡村清洁纳入法治化、常态化管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管理等方式,推动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四、奖补政策
专项项目资金安排。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市级按1000元/户标准进行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市级按农业户籍人口20元/人·年标准进行安排,其中,50%的资金用于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政策,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验收考核结果,对完成上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乡给予奖励。农房风貌整治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高位推动。进一步完善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构,作为乡村振兴工作机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住建、生态环境、水务、综合执法、文旅、卫健、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推进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强省会”高质量发展考核和乡村振兴监测体系。
(二)强化规划引领。要统筹谋划村庄定位、主导产业发展、用地布局、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分类指导,体现特色。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要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特点,编制完善农民建房图集,明确整治提升内容、项目及建设标准,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有规划、治有依据、改有效果、创有特色。
(三)强化氛围营造。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重要意义,呼吁农民群众全家动员,老幼参与,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监督、抵制、劝诫、纠正乱丢乱扔、乱排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环境卫生、人人守护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调度考核。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综合目标考核。坚持实行调度督导制度,切实指导督促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职责范围建设项目的指导督促。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xx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和《中共xx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xx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x农委办字[20xx]x号),决定自即日开始到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先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全面禁烧秸秆,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机械还田,引进饲料化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四)创建美丽庭院。深化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美在家庭”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凤美的要求,推进房前屋后、院内室内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五)推进提升旱厕改造工作。保证旱厕改造施工符合要求,厕所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粪迹、无明显异味、厕纸入篓。(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xxx,责任单位:xxx)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xx月xx日)。各村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上述分工及标准,迅速开展政治工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分阶段(xx月xx日-xx日)。区将组织检查评分小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督导检查评分表》,逐村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前期工作成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召开现场会(xx月xx日-xx日)。组织各包片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对全镇各村逐一进行检查参观,推广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按照“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发动,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达到整治标准。
(二)奖惩措施。按照检查评分小组评分结果,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村奖补20xx元,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村奖补1000元,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村不奖不罚,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1000元,小于6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20xx元;镇纪委对得分少于70分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构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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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xx〕59号)文件精神和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推动食品小作坊“一十百千”整治提升工作,解决我市小作坊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和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进一步打造放心坊、美丽坊、致富坊,推动我市实现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双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xx年4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二、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获证食品小作坊
三、整治目标
(一)改善环境卫生
1、食品小作坊周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容器器具等卫生情况要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黄山烧饼(徽州烧饼)小作坊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清扫活动,对食品小作坊周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容器器具等进行清扫清理清洗。
3、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可对照《黄山市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检查表》(见附件1)开展自查评价。
(二)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
1、食品小作坊公示牌上墙,亮证加工、公开承诺,严禁生产加工《黄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的食品。2。食品小作坊不得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过期食品、回收食
品生产加工食品。
3、食品小作坊建立产品销售台账或留存票据,确保产品销售去向清晰。
(三)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1、食品小作坊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专人贮存、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柜或专区存放。
2、食品小作坊按照GB2760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日期和添入食品的名称等内容,并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3、食品小作坊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规范产品标签标识
产品的标签标识要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如实标注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等信息。
(五)建立完善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小作坊定期自查报告制度。专项整治期间,由各县区局及市场监管所建立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群,各食品小作坊参与整治提升工作,每月定期自查一次《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每季度定期报告一次相关情况,可采取拍摄微视频(一分钟之内)或反映食品小作坊现状的实时照片(不少于6张,分别涵盖:生产单位大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生产厂区卫生环境、生产加工现场卫生状况、原辅料存放、食品添加剂登记保管、成品贮存等)。二是建立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动态分级标识制度。绿色标识为“优秀”等级,表示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环境良好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情况良好;黄色标识为“良好”等级,表示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环境较好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情况较好;红色标识为“一般”等级,表示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环境需改善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情况应加强。三是实行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动态分级公示管理。定期在食品小作坊工作群中公示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动态分级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意识。四是建立食品小作坊电子监管档案。收集食品小作坊监管及自查等图片、视频资料等电子档案,便于比对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成效,进一步积累资料和总结监管工作经验。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时间、任务及措施如下:
(一)发动培训阶段:4月1日-5月1日
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指导相结合方式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动员。主要培训《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内容,明确环境卫生整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标签标识的要求,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时,尽量使用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手机APP拍摄图片,拍照内容包括加工场所外景、大门入口及厂牌、主要加工场所、原辅料库、成品库等,真实反映情况。对食品小作坊开展环境卫生检查时,使用《黄山市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检查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2日-9月1日
各县区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小作坊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指导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对于加工场所卫生环境恶劣、生产及卫生设施严重欠缺、食品添加剂管理混乱、虚假标注产品信息等问题突出的小作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到期限后进行“回头看”检查,对于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登记证。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日-11月10日
各县区局通过复查的方式,对本辖区所有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现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标签标识信息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的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融合文旅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培育一批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每个县区至少培育本地总数10%的示范小作坊,培育创建不少于1个食品小作坊示范集中区。通过现场观摩示范小作坊,树立标杆,带动小作坊规范提升。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市局组织集中验收,通过听取各县区局工作汇报,查看小作坊档案、案件查处记录、信息报表等资料,并随机抽查辖区食品小作坊开展实地检查,对辖区专项整治成果进行全面评价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是为了解决食品小作坊环境脏、乱、差,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虚假标注产品信息问题,是履行“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食品小作坊“一十百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将工作落实落细。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
(二)围绕整治目标,建立长效机制
要围绕监督食品小作坊改善环境卫生、规范生产加工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规范产品标签标识和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等整治目标,扎实做好食品小作坊建档、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三)及时报送信息,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区局要认真做好规范建档工作,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图片、视频等信息,档案信息要能真实反映小作坊实际卫生状况。同时还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的报送,请各县区局于9月2日前报送督促整改小结,12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
全面开展农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彻底整治农村“脏、乱、差”,认真改善__农村卫生环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市委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政府有关精神,结合__实际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全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唯一议案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深入推进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农村环境卫生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20__年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20__年8月底完成。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裸露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
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__个镇(区)__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0__年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20__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年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__副市长任组长,__、__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七、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八、资金来源
根据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的落实,须保证相关经费及时投入和到位。
非欠发达村主要由村自筹解决,镇(街道)可适当进行补助;欠发达村主要由市、镇(街道)财政解决,具休方案另行制订。
根据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x政办〔20xx〕xx号)要求,结合xx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关于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工程”(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工程、村容村貌改善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特色村镇培育工程、乡风文明创建工程)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幸福区,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加强乡镇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审批关、监管,禁止高耗能、重污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上马,杜绝污染向农村转移。
三、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认真贯彻国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园区)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生产等技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杜绝秸秆焚烧。
四、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大对生活污染、畜禽养殖、种植业等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于已经建成的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必须进行综合利用和治理,并按有关规定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乡镇违法排污企业整治、畜禽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环境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积极倡导绿色产品和生态农业。
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积极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化肥、农药、农膜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引导农民实施科学种田,促进农用化学品的合理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公民道德宣传日等活动,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新局面。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保护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以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本方案:为做好中心城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为载体,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和谐安居为目标,全面整治中心城区环境问题,为市党代会、“两会”以及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城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公园、旅游景点等。加强整治违章、临时建筑;清理乱摆卖、乱搭建、占道经营及各种不按规定设置的广告牌及乱张贴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维修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保证城市路灯亮灯率达100%以上,开启夜景灯光;规范建筑工地和市场秩序;进一步整治交通秩序;抓好各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卫生整治;搞好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公园、广场的鲜花摆放;组织全市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全市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1.市容卫生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
(2)环境卫生:对市区卫生死角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除加强日常保洁外,节日期间对市区主要路段要集中安排人员进行重点保洁;清理市区各主要道路人行道的杂物、垃圾等,保持市区道路路面清洁,特别要做好各主干道的卫生保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工作,按时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市区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无垃圾积压;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及时对垃圾转运站(点)进行消毒;城区政府负责做好城区小街小巷的保洁、清运工作;妥善安置好环卫保洁人员的岗位轮班,保证春节期间保洁人员全天在岗在位,不能出现卫生保洁空位现象;垃圾处理厂要及时处理全市收集、清运到厂的生活垃圾,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
2.市政园林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路灯管理所负责。对全市的主要道路进行一次检查,修补损坏的路面,修复道路交通标线,清洗交通隔离栏杆;负责对管护的路树、草坪等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和管护;加强对公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园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和公共安全。维持广场、公园的美化、亮化、净化。安排好重点场所和路段的鲜花摆放;对全市路灯进行一次检修,保证全市路灯亮灯率在100%以上。加强路灯的监察管理,保持路灯线路处于良好状况,按时开启夜景灯光,保证在元旦春节夜晚统一亮灯。
3.市场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整顿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卫生,依法规范商场、市场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包括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夜市、建材市场等);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4.卫生整治组: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负责。搞好全市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全市性的爱国卫生活动。春节前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卫生大扫除。
5.环保整治组: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的管理,加大对恶、臭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组织整治污染严重的食品加工厂、养殖场、洗车场。加强对噪音、排污的监测监管。
6.交通管理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加强机动车辆管理,整治静态交通,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打击无牌照车辆;加强对公交车、出租汽车的管理;整治机动车维修店及占道修车现象等。加大整治车辆污染道路的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对带污染体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
7.旅游区域整治组:由市旅游局、红色旅游集团及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搞好中心城区旅游各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搞好会议会址和红军山的各种管理。
8.违章建筑清理组: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负责。清理乱搭乱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重点整治临时工棚、铁皮屋、工地围墙以及临街两侧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等。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xx年元旦春节前的市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把市容整治工作作为元旦春节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认真负责,真抓实干,集中精力落实各项整治任务。要严格按照市容管理标准和有关条例规定,根据这次整治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详细工作计划。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领导要亲临现场部署任务、组织指挥。对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和清理。通过整治,使我市市容环境面貌有显著改善,让全体市民和中外来宾在一个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中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
一、大力整治脏乱差,全力净化环境
整治目标
1、辖区道路:农场场部道路达到三级保洁标准;农场区、队道路达到四级保新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洁标准。
2、垃圾粪便:生活垃圾做到装袋投放,分类收集,定时转运,环保处理;人畜粪便做到集中收集,及时清掏,沼气利用,节约能源。
3、集贸市场:做到分类设摊,文明经商,整洁摆卖,规范管理。
4、公共场所:做到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乱摆乱设,无乱倒乱堆,无乱贴乱画,无乱扔乱吐。
5、公共设施:做到完备齐全,完好无损,规整划一,保洁干净。
整治措施
1、严格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海南省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规定》和《海南省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立责任制,制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做到主要领导挂帅,全场职工参与。对不履行责任、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和问责制。
2、社区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农场辖区内道路、桥梁、广场、市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3、水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农场辖区内水质、水塘等水体及岸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4、交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农场辖区内各种运输车辆及站点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5、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责任辖区内饮食行业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6、非胶农业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农场辖区内各工业企业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7、工业企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农场辖区内各工业企业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8、海垦橡胶集团和所属各橡胶基地分公司:负责天然橡胶基地(含橡胶加工厂)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9、局属工厂、公司、医院、学校:负责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并归属地管理,受地方政府的责任追究。
二、绿化美化农场,打造优美环境
工作目标
在垦区实施绿化美化环境工程,以创建生态文明,美好家园为载体加大绿化美化力度,突出农场特色,打造靓点亮点工程。增加和丰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旅游功能和旅游文化,建设花园式农场场部。
工作措施
1、总局规划设计部门负责指导各农场(社区)的环境绿化美化,创建园林场(区)、生态家园、文明单位,推进垦区园林绿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各农场要统筹安排场部(社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并向农场区、队发展延伸。
3、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倡导和指导职工居家美化自家阳台、天台、房前屋后和庭院等主体空间,增加靓点、美化家园,打造宜家环境。
4、各农场或单位要适度加大绿化投入,结合社区建设发展,根据地理环境需要,科学布局,合理绿化。
5、各农场和橡胶基地分公司要把绿化美化环境同发展农业经济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和有效使用有限土地资源,保持海南农垦绿动天下,打造海南农垦生态景观。
三、建立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
抓住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发展机遇,通过全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深入发展,把农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农垦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和总任务,建立起检查、监督、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推进环境卫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建设队伍。要求各农场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相应成立管理机构和明确工作职责,配置相应的保洁人员和清洁工人,配备相应的换位设施和保洁设施,保证环卫工作的正常运转。
2、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根据农垦实际,先把与市县城区相连的农场,同海南有关旅游景点相关的农场,跟国道、省道、县道经过的农场作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认真抓好抓实,尔后推动全垦区各农场和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典型示范,推广经验。既要抓好的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也要抓差的典型,曝光抓整治不作为或“脏、乱、差”整治不达标的案例,以警示作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4、执行标准,严管重罚。严格执行《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及标准,做到该做的做好,该管的管住,该奖的要奖,该罚的要罚,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保持农场(社区)环境干净卫生。
5、建立机制,严格考核。总局依照《海南省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农场和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地方政府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激发各村(社区)、各部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改善村庄环境卫生,增强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城乡环境优美、乡风文明和谐的新煤城。
二、年度目标
按照“镇督导、村负责、组到位、户落实”的要求,建立全民参与、整体联动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格局。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基本实现“三清(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两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居民生活垃圾基本不出户)、一改(农户改厕)”的目标,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居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争创环境优美乡镇或市“十佳乡镇”称号;创建一个县级以上文明卫生单位或卫生示范村。
三、组织领导
成立煤炭坝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
坚持“全镇铺开、突出重点、增加亮点”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宣传发动,全覆盖拉网式改善镇容村貌。
1.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各村要召开支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等会议,全民统一思想。通过制作村卫生宣传栏、在显要位置设置宣传牌、墙面标语、上户走访向农户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加大环境卫生知识、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环卫意识,并促进广大村民踊跃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2.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各村组织党员、村组干部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组织义务劳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报表彰活动开展中、日常生活中的优秀人物和事迹,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活动开展,带动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和纠正不健康、不文明现象。
3.加强长效管理
成立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支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责任制;建立分类减量、群众主体、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相结合的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4.示范带动
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打造1-2个示范点。各个示范点建设要因地制宜,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又符合自身实际、可长期坚持的整治方式,做到科学规划,着力在注重实效、凸显亮点、彰显特色上下功夫。做到以点带面,确保我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全面提高。
5.配齐人员
配备保洁人员,各村可按区域人口数每400人安排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员负责片区的卫生管理,做到定期保洁;配备义务监督员,建立以退休村干和教师、年老党员和退伍军人为主的环境卫生义务监督队伍,及时监督和检查保洁员保洁工作情况、村级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村民环保行为、农户“三包责任”落实情况。
6.环卫设施管理
村内现有环卫设施由村负责管理维护,辖区内环卫设施增建、维修由各村(社区)自行统筹安排。
五、明确责任
1.镇环卫所卫生责任区域:新、老集镇(包括沙子坡市场上下区域、跃进片区,跃进社会客车站除外)、煤城大道沿线及两侧、派出所汽车桥至反山坳加油站沿线及两侧、商贸街沿线及两侧、工业园至煤城大道的玉煤路沿线及两侧。
2、各村卫生责任区域:
(1)根据行政村区域界线划定责任区,各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原由环卫所负责的S206线、X092线(煤回线、煤双线)、玉煤线的卫生工作由相应的行政村负责。
(2)城乡结合区域:镇环卫所责任区域外与煤炭坝社区、楠竹山、棤树等村(社区)之间的城乡结合区域,由各行政村(社区)负责。
3.工作要求:镇环卫所及各村要确保责任区清洁、卫生。按上级要求,煤炭坝镇垃圾填埋处理场已关闭停用,各村要严格按照垃圾分类减量原则,将垃圾自行消化处理;集镇、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企业的垃圾由镇环卫所负责处理,镇环卫所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六、整治内容
(1)村域内公路、村道沿线道路及两侧控制线内与山边、田边无堆积垃圾,水塘、渠道无漂浮物;
(2)村(居)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无成堆或散落垃圾,房屋周边排水沟渠通畅无垃圾、无臭气;
(3)村(居)民屋内整洁、厕所干净无臭气,无蝇蛆,无污垢、禽畜圈养,人畜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
(4)每户(特别是村(社区)小吃店和商店)有收集容器,对垃圾分类,并相应进行回收利用、焚烧、填埋,减少垃圾量,争取做到垃圾零出户;
(5)本组村(居)民举办红白喜事后,当事人要及时安排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七、制度机制
1.各村要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评比,且确保考核评比制度的长效实施。各村、组要以村干部、组长、联村(组)干部为基础,成立环境卫生评定小组,每季度对组、户进行评比,对清洁组(户)、不清洁组(户)在村(组)公示。通过卫生户、示范组、先进个人等方面的评比,引导和激励群众以实践行动爱护环境卫生、参与卫生治理,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2.各村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全村党员、村干部、群众中的先进个人或集体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处理,按相关政策实行经济处罚。
3.完善《村规民约》。各村要在《村规民约》中明确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乡村环境卫生奖惩制、卫生管理费征收制,以制度管事管人。
八、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社区)要成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由一名村干部担任环卫专干,全面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
2.健全制度,分类指导
①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集镇和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负责各村的卫生等级评比工作。
②各村(社区)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村民小组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负责本村各组的卫生等级评比工作。
③联组干部和村民小组长负责指导、监督本组村民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和本小组公共区域的整治工作,并负责本组农户卫生评比、粘贴卫生等级签等工作。
3.整合资金,保障投入
(1)市、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2)镇人民政府按县、乡1:1配套资金,与全年环境卫生综合评比挂钩,以每月检查评比通报为依据。
(3)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村(社区)实际情况,落实资金,基本上按县、乡、村1:1:1投入资金。
(4)新增垃圾处理经费,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资金。基础经费按每村1万元/年的标准发放;人头经费按村人口数每人1元/年的标准发放。
(5)村(社区)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制定《村环境卫生治理筹资筹劳方案》,通过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各村(社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到辖区内企业、经营门店、各农户(每户40元/年)筹措部分环境卫生管理费,卫生管理费要确定专人管理、定期公示,实行专款专用。
(6)此上各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4.考核评比,确保实效
(1)村(社区)检查评比分常规检查、特定检查和随机检查:每月27、28号为常规检查时间;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与重大接待活动前进行特定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不定点进行随机检查,每次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计分。
(2)评比标准参照县爱卫办文件执行。
(3)各村(社区)每月对辖区各组进行一次卫生评比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入户卫生评比。
(4)每月督查由镇督查小组邀请三至四名环卫专干一同对全镇各村(社区)进行环境卫生督查,由环卫专干评分。
(5)每季度末由镇领导小组对各镇属部门、驻镇部门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为进一步加快美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根据《XX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XX发[20xx]13号)、《****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意见》(*发[20xx]2号)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发[20xx]5号
)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集镇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要求,全面改善集镇市容秩序,提升集镇品位,努力营造稽东集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二、目标任务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提高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认识,强化作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沿街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门前整治工作。
2、落实管理,提高成效。对集镇道路要严格按县级街容达标路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把开展集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同平时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整治突击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结合本次整治,不断总结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新经验、新方法,研究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集镇环境秩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为了认真做好卫生保障工作,努力创造干净、文明、卫生的良好市容环境,现就我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专班
责任人:
分管领导:
成员:
二、工作任务
(一)院内环境卫生
1、积极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行为。
禁止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垃圾。
2、抓好清扫保洁工作,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
3、规范卫生管理,严格控制乱倒垃圾、乱倒污水现象,消除积存暴露垃圾。
4、加强公厕的管理和保洁,确保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正常使用。
5、完善基础环卫设施的维护,及时维护、保养、补充,确保运行状态良好。
6、做到院内车辆停放有序
7、沿街店铺不出店经营,确保门前整洁卫生。
8、公用电话、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完好、整洁卫生,确保正常使用。
9、彻底清理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1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内容健康,有禁烟标志。
11、按规定标准配备卫生设施,严格清洗消毒,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二)责任路段:院门口至鸿发时尚酒店
1、到店到户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政策。
2、督促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无乱设摊点,无乱贴乱画。
3、协助清理沿街店铺出门经营,确保门前整洁卫生
4、协助整治乱停乱放、拆除违章建筑。
做好准备工作能更大限度地实现成功,工作中为了及时完成目标,我们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好方案。方案能对后续的合作起到支撑作用怎样才能将方案写得更加全面呢?我们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环境整治方案,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村庄、道路整洁卫生,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好新堠北。结合实际,特制定堠北庄街道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根据堠北庄街道办事处3.10会议部署,按照“全覆盖、高标准、精细化”的要求,以全面解决城乡环境卫生方面长期存在且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为重点,以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在堠北庄街道范围内开展以“治差、治乱、治污、治空、治破”为目标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整治标准要高,清理要彻底,全面改善堠北庄街道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新面貌。
二、整治范围
堠北庄街道范围内的村、主次干道、企事业单位、学校、沿街门店、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居民小区、便民市场等全面开展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治差”重点整治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路、垃圾围田、建筑工地、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对五针路、长临路、西二环路、五一路、长安路、站前南北路、府后西街、紫金西街、解放西街、太阳路、环湖路、南余线、湛坡线、华丰南路、207国道、208国道、旧207国道、旧208国道、长太高速路、长晋高速路、明信路及其它主干路两侧,进出村主干道、村里背街小巷、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田间地头、卫生死角、边沟以及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等进行全面彻底大清除、大清理、大整治。
(二)“治乱”重点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摆广告牌、商业门店伸舌头经营、杂乱无章等,并再来一次清理对联大行动。
(三)“治污”重点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确保污水不乱排,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村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下水道畅通,禁止乱倒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水源,清理田间地头的塑料薄膜。
(四)“治空”以灯杆、电杆、通信箱、配电箱等公共设施和村民住宅小区为重点,整治电线、宽带网线、有线电视等线路,乱披乱挂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广告等。
(五)“治破”整治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破旧道路、路沿;拆除道路沿线两侧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墙断壁、废弃建筑、坍塌破房,非法广告、标志、标语,拆除或更换破旧门头广告牌匾,清理过期宣传标语,清理房前屋后、电线杆上的小广告,通道两侧商业门店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整治标准
(一)党政机关: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机关干部带头做表率,对党政机关办公区域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积极打造窗明几净、文明有序、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
(二)村庄:大街小巷要整洁卫生,无杂草、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村边路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白色污染、无乱摆摊点。严禁在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设立垃圾点,实行垃圾不落地;对村内大街小巷、人行道、绿化带、单位庭院、楼宇建筑楼顶、立面、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设施等进行全面彻底、无死角大清理、大清洗。
(三)主次道路:路面无抛洒物、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卫生整洁,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白色污染、无乱摆摊点,无私搭乱建,路障及时清理,边沟垃圾要彻底清除,确保道路畅通,两侧绿化带内无杂草、无垃圾,坚持巡回保洁或定时保洁;损坏的花池要全部修缮完成,花池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做到精细、美观。
(四)市容市貌:街道路面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杂物、垃圾。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下水道畅通。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主次干道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干净整洁,无乱扔乱吐现象。实行全天候保洁,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密闭化。
(五)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划行就市,牌匾规范,门面整洁,院内场地平整硬化,摊位摆放整齐,无乱摆摊点、乱挂条幅、乱倒乱排、乱贴乱画等现象。有专职卫生管理员、保洁员,上下水设施完善,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齐全,地面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对便民市场、便民服务摊点严格实行定点、定时、定区域经营,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各类市场、摊点;撤销、拆除有碍观瞻或影响交通的棚亭、摊点。
(六)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环境规范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工地围挡设置规范坚固,造型美观;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沙出场;道路畅通、有排水设施,且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防止堵塞下水道的措施;工地无积水,施工现场整洁;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易燃品分类堆放,物料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敞明亮,地面硬化,内墙粉底刷白。
(七)企业:企业墙外2公里范围之内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排放污水,乱倒垃圾,无私搭乱建等现象。企业生产区、居民区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下水道通畅。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收集清运密闭化。企业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把改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成立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行动,高标准整治,掀起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的`新高潮。
(二)加大督查、巡察、追责和问责力度。成立堠北庄街道环境卫生大整治巡察组,由专人对各村进行不定时督查、巡察验收考评,对整治好的村要进行表扬;对工作迟缓、工作推进不力、工作不作为的村及村干部,街道党工委严肃追责和问责,和环境卫生补贴经费、村干部年度绩效工资挂钩。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期召开环境卫生现场会、邋遢现场会,及时通报表扬工作突出、注重实效的先进工作单位做法,同时要曝光工作拖拉、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总之,这次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要结合实际,切实转变思想,抓好部署、抓好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整治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为全街道人民营造干净、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打造靓丽新堠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广播电视大会精神,着力改善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现就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要按照“全面推进、因村制宜、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以营造“净绿整洁、文明有序”的农村环境为目标,打一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全面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要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确保到6月中旬以前,使我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二、任务目标
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范围包括乡镇所在地和城建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主要有六项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做到“四清”:
(1)清垃圾。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基本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
(2)清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对季节性的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及时利用处理;
(3)清残垣断壁。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乱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
(4)清庭院。清除院落内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
(二)集中处置垃圾。各村庄确定和建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实现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大力推广“户收集、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收集村民生活垃圾,集中运送到乡镇转运场所。有条件的村,要建立农村专兼职保洁队伍,设置专用垃圾箱。
(三)改造农村厕所。拆除家庭户外露天厕所,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农村公共厕所要彻底清理,及时保洁。
(四)清理河塘沟渠。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及各种杂物,全面清除河道岸边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违章种植,全面制止污水粪便直排河道、企业超标排放和填埋河道等行为。
(五)开展村庄绿化。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活动,重点搞好村旁、路旁、宅旁、沟旁“四旁”绿化,努力使村内村外、道路两旁、河渠两岸及庭院内部绿树成荫、花草相间。有条件的村庄要谋划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
(六)提升亮化美化。有条件的村要在主要街道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搞好日常维护,实现村内主要街道夜晚有照明。整治沿路、临街建筑立面,实施墙壁粉刷,使主街道建筑色调协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可绘制文化墙,建设文化走廊。
三、工作安排
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到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到4月底以前)
通过组织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彻底清除村街两侧、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堆存的垃圾、渣土、柴草和废弃物,使农村环境整齐洁净起来。从3月16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全县统一组织开展“治脏、治乱”集中行动。整治内容:清理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彻底清除白色污染;拆除残垣断壁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对不规范的广告牌匾和街面墙面,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粉刷和规范;对运输渣土车辆进行依法规范。各乡镇村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完善提升阶段(5月初到5月中旬)
重点是对前一阶段工作查遗补漏,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在此基础上,搞好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使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建章立制阶段(5月下旬到6月中旬前)
要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做到管理办法制度化、措施活动经常化,确保整治成效长期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立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要严格落实干部分包责任制,通过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农村干部包片,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村民大会、电视台开辟专栏、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维护全过程,大力宣传村庄环境治理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充分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有效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动员各类志愿者组织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村庄环境治理活动,提供各种有效支持,帮助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思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县里将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村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直相关部门、基层建设年帮扶单位等要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引导和发动乡村企业、能人富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不断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四)严格检查督导。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加强对乡镇村的督导检查,积极深入乡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乡镇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并适时调度。完成统一考核后,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部分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指导,积极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环境改善新思路,不断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内的生态价值,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标
1年新进展:至20xx年底,继续巩固珠江综合整治成果,整治各类违规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广佛交界片区水污染联防联治上新台阶,汾江河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xx年阶段控制目标,达到V类水体。
3年新突破:至20xx年底,推进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削减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全市消除劣V类水体(指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汾江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xx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三、工作任务
(一)规划先行,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纳其他区域转移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鼓励向环境容量充裕的非敏感河流转移总量指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对未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水质达不到功能区目标要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将生态功能分区作为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敏感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重污染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园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使重污染项目入园管理,集中治污,集中供汽。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xx年底前完成汾江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每年公布需要关停或者转型升级企业名录,制订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落后产能的淘汰。
(二)先急后缓,稳步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
突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首批针对纳入省挂牌督办河涌、广佛重点跨界河涌、已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且未达到Ⅴ类水体的河段、未达到Ⅴ类水体的重点主干河涌要分别制定一河一策(河涌名单详见附件1、2),并于20xx年10月底前由各级政府印发实施。不涉及跨镇(街道)河涌的一河一策由镇(街道)组织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镇(街道)不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由区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方案由市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第二批纳入整治的主干内河涌要在20xx年3月初完成一河一策初稿的编制工作,并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印发实施工作。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益。
深入实施《印发佛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二级管网建设。要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各级政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管网建设。同时,创新融资方式,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打破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运行、管理的单一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向管网建设,以特许经营、BT、BOT和T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和进水浓度明显提高。
二是突出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工业废水非法排入市政管网。要严厉查处向市政管网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切实扭转非法向市政管网排放工业废水愈演愈烈的严峻势头。
三是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日常监管。尽快建立污泥处理处置价格新机制,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带征范围,并按照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各区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推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完善处置记录台账及污泥转运、联单,掌握污泥去向及处置方式,并加强跟踪、检查污泥运输及处置过程。
(四)以奖促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我市作为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20xx20xx年全市各区均要开展试点工作。各区要制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20xx、20xx年分别完成30%、80%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有基本农田的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控制和清理整治。通过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20xx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猪场和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20%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要基本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20xx年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70%(累计)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全面完成对禁养区的清理。20xx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
积极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思路,推动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可实施管网收集污水的村居,优先考虑通过管网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近期无法实施管网建设的村居,通过敷设小型管网、建设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单独处理。
(五)与时俱进,加强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逐步开展重要水源河流、跨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污染通量实时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长效监管作用,加强对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加大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工作的应用。完善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妥善解决边界污染纠纷问题,建立边界污染治理与长效监管体系。加强环境信访的调处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抓好久拖不决、重复上访、社会反应强烈等重要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确保不因环境信访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强应急及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定期举办现有环境监察人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对环境事故处置物资和先进装备的配备,增强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加大与气象、海事、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做好监测、预测、预报以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完善预警机制,保证应急信息的准确及时报送。建设包含政府部门、企业、群众等范围广、深入彻底的群防群治环境风险防范网络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宣教工作,提高企业、群众及政府部门的防范意识。
四是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已建设的佛山市流域内水质模型以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环境污染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流域性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接口兼容,实现省市间、部门间信息更新、资源共享。
为切实改善全村环境卫生状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着力打造美好乡村,根据港发[20xx]86号文件精神,就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灰山、美好乡村”这一主题,以提高广大群众环卫意识为引领,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和资金,深入宣传,齐抓共管,认真开展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农村环境,为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目标
20xx年8月,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全面启动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9月,环卫专业化队伍全部配备到位,并开展系统化培训;10月,环卫设施基本建成、车辆购置配备到位。力求通过半年的努力,建立人员齐备、设施完善、经费保障的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面达100%。
三、整治要求
(一)垃圾处理模式
村庄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垃圾处置模式。
户集: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保洁由农户进行“三包”。同时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1、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废物再造。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综合利用。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过期药品等运至市垃圾处理中心统一深埋或采取无害化处置。4、其它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焚烧、就地填埋等方式规范化处置,严禁向河道、池塘水域、道路两旁、广场公共绿地等区域倾倒。
村收:村庄、河道、乡村干道及沿线由村聘专职保洁员(清运员)进行保洁和清运。各组合理摆放垃圾筒。
镇运:镇直接将村收集垃圾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处理。
原则上,垃圾不允许采取就地填埋、简易焚烧方式处置;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村民组,可视情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报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组建保洁员队伍
1、村根据实际组建保洁员队伍。原则上,按照辖区人口300:1的标准配备清扫人员,偏远、不集中的组配备一名保洁员,全村共配备23名保洁员;配备2名垃圾清运员。
2、村应建立保洁人员工作范围、日常作息、督查考核等制度。安排系统培训、统一着装。
(三)环卫设施建设
1、垃圾房。村在中石油库后新建的分类垃圾房(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统一规格式样。原则上按照“长5M、宽2.5M、高4M”的要求进行建设。
2、垃圾桶。垃圾桶由村统一配备,垃圾桶统一规格,统一编号。原则上,每个村民组配备5个垃圾桶,村民集中区、户数多人口多的大村民组适当增设垃圾桶。全村将配备180个垃圾桶,新建垃圾池15个。
3、垃圾清运车辆。按一名村级保洁员配备一辆清运车标准,全村需配备23辆垃圾清运车辆。
4、村负责环卫设施的日常管护,并为保洁人员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村民组、自然村、道路、农贸市场、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状况。
1、村组每周1次联合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村内单位、企业、村民乱搭乱建,随意倾倒垃圾;规范经营户,杜绝占道经营,乱拉乱贴乱挂广告;落实好门店“三包”(责任单位:辖区内理事会)。
2、组织村内单位在全村范围和三港线开展“联点共建”活动。
通过一系列的集中整治行动,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效。
(二)全力改善全村环境卫生状况。按照点(中心村庄所在地)——线(道路两侧)——面(纳入整治范围的整个村庄)相结合原则,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沟塘内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白色污染;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科学建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运全村垃圾。
(三)落实门前“三包”。
1、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民理事会,村民理事会延伸到每个村民组。各村民组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整洁)责任书,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宣传、引导、教育农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2、村民理事会做好门前“三包”的督促、检查、监督工作,通过村宣传栏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的形式对履行“门前三包”情况进行通报。
3、对经营户落实多部门协作管理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在工商、税务部门审批或更换执照时将门前“三包”落实情况作为其中一条审核要求,从而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管理模式。
(四)深入开展全村“四改”工作。
1、推进全村安全饮水工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对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进行拆除。推进全村改厕,逐步将全村旱厕全面改造成为无害化厕所。
3、推进全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加快家畜改圈步伐,建立沼气池,生产清洁能源。
4、推进全村改绿工程,引导农户拆旧建绿和道路两旁植绿,并在房前屋后种植宁国元竹、南方红豆杉、江南牡丹等绿化、美化树种,改善人居环境。
(五)大力推进全村“两型”家庭建设。
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家庭。培养良好的公共环境道德和日常生活习惯,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节约用水、用电,开展废物利用,家庭周边和室内环境整洁优美,栽培乡土景观树木、花卉,通过自然生态的方式美化家居环境。
五、经费保障
1、采取市级财政投入、乡镇及村配套方式筹措资金。
2、村积极整合新农村以奖代补、道路养护等项目资金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村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在遵循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原则上按照12元/人.年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置费。
4、村要动员企业业主、能人大户参与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六、考核奖惩
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和各组环境整治理事会对各村民组卫生整治情况实行“天检查、周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向在各村民组张榜公布。考核奖惩与村民组长补助和保洁员工资挂钩。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村总支书为组长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领导下实施。村民组要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王松山同志任村环卫专干,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村干部负责所联系村民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督促和指导,要定期深入一线,督促工作推进。各村民组要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理事会3-5人组成,村民组长是第一责任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村民组要召开全体村民动员会议,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网络、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村民知晓率、农户参与率达到100%;要深入开展党员示范、青年志愿、老年义务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力量,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精心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村民组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为逐步形成全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制度化、习惯化,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工作被动向工作主动转变。我镇在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卫生治理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目标任务明确
以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镇容、村容整洁”为总体目标,以“洁净、清新、有序”为标准,确保全镇人居环境健康、和谐、优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有力
我镇综治办、派出所、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工作组全面负责对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领导、日常管理、综合考评。同时,全镇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直部门负责人作为本村和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领导本村和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暨管理工作。
三、制度建设完善
1、清扫保洁制度
我镇力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以卫生集中治理为主向以日常维护为主转变。为此我镇组织了一个15人的环卫队伍,为他们购置了垃圾车、扫帚、铁锹等工具,对镇驻地各路段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定点定时清扫,各村环境卫生每日由专人保洁,全面落实“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制度。
2、“门前三包”制度。
我镇与沿街经营门市、单位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维护”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摊位整齐清洁、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积存垃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机关干部每周不少于3天义务上路监察,确保“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减少各沿街门市与单位对卫生集中突击整治的依赖性。
3、集镇、村组每周集中清理制度
每周由专门人员对集镇、村组进行卫生集中治理。重点是集市结束后路段垃圾及对村庄周边、道路两旁以及农户门前的垃圾堆放、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堆积垃圾,确保镇内主干道卫生整洁、交通秩序良好,村内主干道“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等,通过完善和健全机制,进一步促进镇、村环境卫生整治。
4、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奖惩制度。把各片区、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纳入年度村级工作及农村工作考核范围内来,通过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办法,使全镇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通过建立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我镇今后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将会更有成效,全镇经济社会环境将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绿色发展理念和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精神要求,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产和人居环境为目标,全力打造干净、无污染的绿色农业生产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大力宣传。通过宣传层面、政策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引导,加大对农业环境卫生的整治和宣传。让广大种养户自觉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洁净发展的理念。
二是多措并举,严格防控。完善各类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注重项目示范引领,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控农业生产垃圾的产生。
三、行动目标
(一)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得到有效处理。通过对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有效处理,减少在日光温室周边堆放废弃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情况,提升全镇日光温室生产形象,提高全镇设施蔬菜整体竞争力。
(二)设施养殖动物粪便得到妥善处理。切实改变村庄周边及个别巷道内动物粪便乱堆、乱排,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的问题。
(三)地膜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有效解决废旧地膜直接翻入土地、焚烧处理等方式对土壤和环境造成的污染。
(四)玉米秸秆青黄贮得到大力推广。解决玉米秸秆饲喂牲畜利用率不高,在村庄周围和巷道内乱堆乱放造成的火灾隐患等安全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设施农业生产台账。建立全镇日光温室蔬菜种植品种、定植时间、拉秧时间为主要内容的动态生产管理台账,全面掌握各村日光温室种植茬口,为督促统一集中处理打下基础;全面建立对人居环境和地理环境有影响的没有建设化粪设施的养殖场和养殖户台账,掌握好各村养殖户养殖动态,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养殖户督促进行整改。
(二)加大设施农业生产产生废弃物处理力度。在日光温室集中拉秧的时间一方面动员群众通过饲喂牲畜,发酵堆肥还田等方式加大对尾菜的处理利用力度,另一方面引导群众通过生物质能利用、沼气能利用、集中堆放统一处理等方式逐步提高蔬菜废弃秸秆的利用率;动物粪便主要通过修建化粪池的方式进行处理、病死畜禽通过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全镇规划好设施养殖可建区和禁建区,建立避免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积极协调区畜牧兽医局、区环保局对规模养殖户进行畜禽粪便污染处理专题培训,在培训后规模养殖户积极做好粪污处理,对不配合处理的养殖户,协调区环保局依法查处。
(三)提高地膜利用及回收率。一是推广一次覆膜使用两年的“一膜两用”免耕技术,提高地膜使用率。二是全面推广使用方便回收的高标准地膜,方便捡拾。三是配合工商、安监加大监管力度,对农资地膜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1mm的地膜。四是提高全镇地膜回收率,积极发动有意向的个人或合作社申报区级相关项目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点,各村成立一个废旧地膜回收点,由专人负责回收和捡拾,动员回收点参与开展“交旧领新”、“以旧换新”等活动,并由回收点负责对辖区内农民未捡拾干净的地膜进行清理回收。
(四)提高玉米秸秆青黄贮。推广(引进)使用玉米秸秆青黄贮加工机械,向广大养殖户宣传青贮技术,提高养殖户对青贮饲料利用价值的认识,动员牛羊养殖大户积极建设青贮池进行青贮,小规模的养殖户利用袋贮的方法进行加工贮存饲喂。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台帐阶段(20xx年10月底前)。摸清全镇日光温室集中拉秧时间,摸清全镇未建设化粪池和干粪堆积场的养殖暖棚,尤其是靠近村庄影响人居环境的和直接排污的养殖户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6月)。全面对日光温室秸秆、尾菜、无化粪池的养殖棚、玉米秸秆、废旧地膜进行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7月至8月)。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探索形成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所有农口干部为成员的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涉农站所的业务分工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涉农站所根据自己的业务要求,承担相应范围内的农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农技站和农监站牵头做好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尾菜处理、废旧地膜利用的技术指导;由畜牧站和农机站牵头做好设施养殖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玉米秸秆青黄贮的技术指导;农口其他站所根据工作和集中整治时期的需要做好此项工作。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在发动群众方面,严格按《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七个带头”的内容进行,即,村组干部、军属家庭、低保家庭、干部家庭、党员家庭、代表家庭、妇女要带头做好农业生产中环境卫生的保洁整治。
(四)积极申请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区上尾菜处理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农机补贴、生猪调出大项奖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相关项目和补贴,为开展好全镇农业环境卫生整治提供保障。
准备一件事情比做一件事情更重要,当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应该根据需要制定方案。制定方案能有提升思想认知,是否有可以参考的方案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热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7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包括市外机构,下同)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指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年3月22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通知》中央编办发〔〕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月中旬起至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意见》和本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2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3逐级上报。各县(区)各部门于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纸质及电子版送陇南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
自查自纠基础上,市上和各县(区)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贵阳市、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健全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43号),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贵阳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委政法委、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建立人、车、路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治理责任和治理时限,逐一对账销号。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交通协管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现场提醒监督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百吨王”、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走访摸排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按程序进行公布,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到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数据准确可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事故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对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临水临河、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五必上”(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平交路口,逐一组织整改,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学校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任务。20xx年完成危桥改造2座(息烽县董家坪桥、潮水小桥),完成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不少于134公里。(责任单位:市交委、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严厉打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联动和救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xx〕64号)精神,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办、市交委、市应急局、市司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办、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集中办公,由市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委具体负责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制定整治方案,强化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阳建设、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以及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按程序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强化总结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专班等报告我市好经验、好做法。
随着汽车工业发展和汽车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汽车市场日趋活跃和丰富。但在汽车市场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的问题,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割裂了全国统一的汽车市场;配件市场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绝,尤其是一些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旧机动车市场交易秩序混乱,有的甚至成为报废汽车和非法拼装汽车的销售场所;一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倒卖报废汽车并流向社会;一些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质量和服务意识差,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在汽车配件生产、销售和汽车维修企业中仍存在价格欺诈、偷漏税行为,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汽车市场的正常秩序,制约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更为严重的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危害。
为此,国务院决定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汽车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不仅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体系的客观要求。大力整治汽车市场秩序,对于营造良好的汽车市场环境,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调动居民购车的积极性,巩固汽车市场良好的发展势头,扩大汽车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体系为目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以阶段性成果带动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汽车市场的全面规范。要把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等违法犯罪 行为,整顿质量低劣、造成车辆行驶安全事故及严重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企业和配件市场作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推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并取得实效。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建立和健全相关政策和法规,为规范汽车市场秩序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下列阶段性目标:基本清理、废除地方政府及部门下发的保护本地汽车销售和使用的各类文件;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遏制;汽车维修服务质量有所提高,用户投诉明显减少;旧机动车交易秩序得到好转;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纳税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㈠坚决取消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政策及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商委、内贸办、商务厅、商务局、汽车行业办,以下简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等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方封锁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清理和废除对非本地生产汽车的销售和使用等歧视性政策及规定,在注册登记、收费、行驶、年检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本地集团用户和个人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的汽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经营者选择国家许可生产销售的汽车,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实行限购限行的措施。各地对非本地生产汽车销售和使用等歧视政策及规定要边清理边废止,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对上述工作予以指导和督促。
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配件市场秩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汽车配件强制性标准,对汽车玻璃、安全带、轮胎、刹车片、刹车管、灯具、后视镜、雨刮器、门锁等安全配件生产、销售企业及其市场等进行清理整顿。对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和相对集中的区域,集中力量进行整治。首先,从源头抓起,依法从严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取缔和清除一批无照生产、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条件或生产假冒伪劣配件的企业和窝点,帮促一批具有合法生产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其次,要确定一批重点整治的汽车配件市场,加大对配件市场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及其来源合法性的执法检查和抽查力度。对销售假冒伪劣配件问题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经营者,要吊销营业执照和清除出配件市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存在上述问题的配件市场要责令停业整顿,并予曝光;对市场周边地区生产、加工和贮存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的企业和窝点要坚决清除,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再流入市场。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性服务中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配件冒充合格配件,未经强制性认证(指汽车安全带、玻璃和轮胎三种配件)的汽车配件产品, 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标识规定、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伪造他人厂名和厂址的侵权行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配件质量做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对阻挠检查、抗拒执法,继续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性服务中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查获的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根溯源,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对不明码标价或标价签、价目表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和价格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实际不符、诱骗消费者购买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税务部门要对虚假申报、违法使用发票等行为依法查处。商务主管部门要担负起汽车配件行业管理的任务,加强配件行业管理。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部门向社会公告经清理依法取缔的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等企业,使其接受社会监督。
㈢清理整顿和规范汽车维修市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部门要会同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20xx年整顿汽车维修市场初见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对汽车配件市场的整顿,进一步深化汽车维修市场的整顿工作。
交通部门要对汽车维修企业(包括个体维修户,下同)生产经营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开业条件的汽车维修企业要责令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要取消经营许可;对没有取得经营许可从事汽车维修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按规定补办经营许可。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加快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汽车维修管理办法。交通、工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以及不按技术规范作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公安机关要严厉查处伪造、未经许可更改汽车发动机号、车架号和涂改车身颜色的违法犯罪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申报、违法使用发票等行为。
省级交通部门要会同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部门向社会公告经清理整顿依法取消经营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使其接受社会监督。
㈣清理整治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20xx年整顿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基础上, 进一步深化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不具备规定条件、审批手续不齐、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要责令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予以关闭。
工商部门对非法设立、无场地、无资金和无专业人员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要依法取缔;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凭证的检查,严禁非法车辆流入市场;坚决打击强买强卖、欺诈交易等违法中介行为,规范旧机动车中介活动。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清理并取缔旧机动车交易中不合法和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查处乱收费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中乱收费和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税务部门要依法查处旧机动车交易中虚假申报、违法使用发票等行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旧机动车流通行业管理职能,做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等工作。清理整顿期间不得批建新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向社会公告经清理整顿确认合法以及依法取缔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使其接受社会监督。
㈤清理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依据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及企业进行清理和规范,重点检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回收和拆解后报废汽车及总成流向等情况,严厉打击倒卖报废汽车及其总成等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部门要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督, 依法查处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部件或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的行为;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回收报废汽车的企业和个人,或以各种形式出现的报废汽车拆解市场, 应在商务、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坚决予以取缔;对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的予以处罚,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吊销其有关证书和营业执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治安状况的监督检查, 堵塞销赃渠道。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加强监管,规范和严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制度。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立即撤销和通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有关证书,注销营业执照。同时,要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在报废汽车注销、回收、拆解、零部件处置等环节,严密程序,堵塞漏洞。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税务部门应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并追缴免征的税款。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经清理整顿依法取缔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使其接受社会监督。
㈥切实加大治本力度。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汽车贸易法规, 引导汽车贸易及服务业合理布局,调整结构,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技术和先进的经营模式,提高汽车贸易及服务水平,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及多样化经营;加强汽车贸易及服务业的法制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抓紧制定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汽车销售、汽车配件经营及旧机动车交易等新的管理办法,规范经营和交易秩序;建立汽车服务贸易市场资格准入制度,健全管理体制;推动汽车及其配件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改善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引导市场主体建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自律机制,促进汽车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㈦加强舆论导向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面地宣传整治情况。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件, 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公告经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和注销的企业和市场名单以及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 宣传名优产品和规范经营的典型市场,综合报道阶段性整治情况。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和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三、组织领导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成立全国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称部际协调小组)。组长由商务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业务对口司(局)级领导组成。部际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行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承担日常工作。根据整治工作进展的要求,适时成立联合督查组,督促检查各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要成立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本地区整治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保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监察机关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达到相当规模、已发展为区域性问题或发生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致人伤亡等重大事件的,对汽车市场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能限期扭转局面的,要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支持、包庇和纵容违法活动,干扰和阻挠整治工作,以及与违法分子相互勾结,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案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下旬--20xx年元月。成立部际协调小组并进行部署,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成立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确定本地区整治工作重点,制订本地区汽车市场整治方案,报部际协调小组(商务部)备案。
第二阶段为整治实施和督查指导阶段,时间为20xx年2月--5月。各地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督查组分赴重点地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各地对照整治目标,认真做好检查验收,于6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部际协调小组。部际协调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6月30日前上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
五、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正确处理汽车市场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领导,严格纪律,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将整治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整治工作, 杜绝随意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对查获的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等违法案件,构成刑事处罚的,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㈢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在开展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尤其对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要做好地区间、部门间联动,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㈣及时沟通,增进交流。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沟通与交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地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自20xx年2月开始, 于每月底向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当月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重大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随时报告。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编辑《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简报》并报送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死亡人数,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集中整治,达到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其中超限超载率下降6%左右,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数同比零增长;一次死亡2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运机动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占道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货运机动车、正三轮、残的、摩的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盗抢机动车辆;套牌、假牌、故意遮挡牌照。
(二)重点公路(路段):xxx国道、中横线、胜新线、芦庵线、樟新线。
(三)重点车辆和运输企业:从事公路客货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车辆和企业。
四、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建设“平安xx”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xxx,市公安局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农机总站副站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迅速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在认真分析近几年来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特点的.基础上,梳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整治重点。通过3个月的努力,迅速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状况。
(二)集中力量,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管理力量,迅速形成对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管理态势。市公安局要根据全省“两超”(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在重点整治的路段加强巡逻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营造严格管理的氛围。对下列6项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理:一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罚款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凡酒后驾驶汽车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7至15日的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四是凡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处100元至200元罚款;五是凡客运车辆超员30%以上的,处1000元至XX元罚款;六是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农用运输车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其他无牌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10至15日拘留。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六个从严”,不得降格处理。要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的部署,推进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对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的镇、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各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切实把措施和责任落在实处。强化源头管理,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及其驾驶人,公安、交通部门要单独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驾驶技能不过关的驾驶员,不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性活动。落实责任,对重特大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坚决采取降低企业资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线路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全面整治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对上报xx的xxx国道宏一道口和樟新线这二个事故“黑点”,要按照原来的整治方案抓紧落实。各镇确定的事故“黑点”,也要切实加大投入,抓紧时间通过完善安全设施、落实管理力量等加以全面的整治,确保年底消除“黑点”。
(五)综合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积极发挥各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班车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六)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的交通秩序整治氛围。要围绕整治重点,依托新闻媒体,重新开辟电视台“人、车、路”专题,办好“交警与市民”广播栏目,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交通秩序的意义、目标和要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发挥公路收费站的阵地作用,向过往的驾驶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针对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整治期间组织2—3次有声势的全市中心联动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分工,把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精心实施整治。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管理上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镇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里将组织检查考核,对达到整治目标,成效显著,事故明显下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目标,道路交通事故仍未下降的地区和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责成继续做好整治工作,限期改变面貌。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反弹。
(三)规范执法行为。在整治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文明管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粗暴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要把整治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教育活动激发的工作热情引导到整治工作之中,用整治工作的效果体现教育活动的实效。
(四)强化科技保障。要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可以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要根据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分期分批安装。同时要进一步安装和完善监控系统,提高路面违法行为的动态管理能力,切实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效率。
为迅速贯彻落实唐仁健省长在兰州市调研时对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近日,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召开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约谈告诫会,对全县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进行集体责任约谈。重点针对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有无储存和销售进口冷冻食品、进口冷冻食品是否具有核酸检测报告及入境检验合格证明,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电子追根溯源是否到位等进行集体告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确保做到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召开冷藏冷冻食品排查专项会议,成立冷藏冷冻食品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四个城区检查组和乡镇督查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快速传达排查整治会议精神,分别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二是集中力量迅速行动,严格排查冷藏冷冻食品隐患。自15日起,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制《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1000余份,组织执法人员广为张贴,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县乡联动,点面结合,对全县大型商超、冷库、农贸市场、餐饮店经营销售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开展地毯式摸排核查,督促各市场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进口冷藏冷冻食品产地信息自查追溯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冷链食品全链条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凡从县外购进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主动向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备;二是冷链食品进购、销售及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查验并索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和报关信息。严格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全面开通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三是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做好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冷链食品销售场所规范卫生环境,做好销售场所的日常消毒工作;四是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超市、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单位人员体温监测和戴口罩出入制度,建立员工健康卡,设测温点,掌握员工出入境、核酸检测等情况,主动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人员和食品、工具等核酸检测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384人/次, 排查各类食品生产和餐饮店、商铺415家。
当前冷冻食品存在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冷冻食品及食品冷库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摸清全省冷冻食品生产经营现状,严厉查处冷冻食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冷冻食品安全;掌握全省食品冷库的基本情况,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促进食品冷冻业溯源制度建设,督促食品冷库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整治对象
(一)食品冷库经营者
这里所指的食品冷库,包含食品经营者自建(自备)的冷库(柜)、为食品经营者提供冷冻冷藏食品贮存业务(代储)的冷库和出租(出借)给食品经营者存储冷冻冷藏食品的冷库。
(二)冷冻食品生产经营者
包括冷冻食品生产者,冷冻食品销售者(含冷冻食品配送商),以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具有独立冷库(柜)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整治问题
(一)在食品冷库经营环节
1.自建(备)冷库的食品销售者(含向第三方承租承借冷库的销售者):?是否如实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名称、地址和联系人。?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产地或者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食品和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入库。?是否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包括食品的品名、产地、进出库时间、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等)。④是否定期对库存食品质量、冷库卫生状况、储藏温度和食品保质期进行检查,对临近保质期或出现过期变质、毁损、交叉污染及其他可能危及食品安全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销毁处理。
2.提供食品冷冻仓储服务的经营者:?是否如实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是否查验所提供服务的食品销售者具备的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不得为无照经营者提供食品仓储保管服务。?是否检查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寄储的食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口食品是否查验并留存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为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牲畜、禽类产品和无合法来源凭证的食品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是否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④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包括销售者的名称或姓名、食品的品名、产地、进出库时间、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储存条件、联系方式等)。⑤是否与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签订代储合同(载明寄储方合法身份、营业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储存方式、委托代储食品标签内容等),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⑥是否定期检查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的食品质量,对临近保质期或出现过期变质、毁损、交叉污染及其他可能危及食品安全的食品,及时通知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进行处理;是否同时检查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是否齐全、清晰;是否及时清理变质、霉烂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⑦是否建立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立食品质量自检机构,定期对委托代储食品经营者进行培训。⑧是否建立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档案(主要有资质、证明文件、合同协议等),一户一档,分类保存。
3.食品冷库出租业主:?是否查验承租方的资质,确保承租方具备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不得将冷库出租或转租给未取得合法证照的食品经营者。?是否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载明承租人合法身份,营业地址,联系方式,储存食品类别等),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发现承租方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是否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在冷冻食品生产环节
1.是否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回收食品重新加工销售问题;
2.是否落实过程管理制度,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定;
3.是否落实可追溯记录制度,相关记录是否如实和及时记录。
(三)在冷冻食品销售环节
1.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有采购来源(产地)不明、质量不合格或票证不齐全冷冻食品的行为。
2.是否建立冷冻食品进货台账(包括食品的品名、产地、进货时间、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等)。
3.是否对畜禽肉、水产品、乳及乳制品等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实行全程冷冻冷藏。
4.是否定期检查冷柜(库)储藏温度、卫生状况和食品保质期,对临近保质期或出现过期变质、毁损、交叉污染及其他可能危及食品安全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销毁处理。
(四)在冷冻食品餐饮服务使用环节
1.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采购来源(产地)不明、质量不合格或票证不齐全冷冻食材的行为。
2.是否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包括品名、产地、进货时间、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等)。
3.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并按时报属地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
4.是否按照标明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
5.是否定期检查冷库(柜)储藏温度、卫生状况和食品保质期,对超过保质期或出现过期变质、交叉污染及其他可能危及食品安全的,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四、时间与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1日-6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10日)
各设区市级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局,下同)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将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各基层监管单位。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11日-5月10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局)部署所辖县(市、区)局对本次确定重点整治的食品冷库及相关(与冷库有业务关系)冷冻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内各食品冷库及相关冷冻食品生产经营户的户数及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户数明,填写《食品冷库及相关冷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表》,建立健全本辖区从事食品冷库及相关冷冻食品生产经营者经济户口;在完成登记的基础上,填写《食品冷库及相关冷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统计表》。
第三阶段:整治规范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1.全面开展清查行动。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食品冷库和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严查冷冻食品的来源、库存的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进销货台账及查验制度等相关事项。检查冷库贮存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个人生活用品,贮存冷冻食品的材料和容器、器具、工具是否安全、无害,是否符合保证冷冻食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是否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经营者名称和冷冻食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或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2.落实信息化可追溯责任。指导、监督冷冻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按照省局《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运用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函〔20xx〕435号,以下简称435号文件)要求,录入上传追溯信息。6月1日后生产和销售者新购进的冷冻食品必须实现信息化可追溯。
3.加强冷冻食品质量监测。要加大对冷冻食品的检测力度,重点加强对冷冻水产品的甲醛、工业碱、二氧化硫等指标的快速检测;对冷冻类食品主要观察是否新鲜,对明显存在问题的应检测其挥发性盐基氮项目。在检查中发现涉嫌不合格的冷冻食品,依法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根溯源。
4.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或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所含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冷冻食品,未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冷冻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预包装冷冻食品、进口冷冻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挖冷库经营相关违法行为。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失职渎职,做到严查、严办、严处,确保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到位。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各设区市级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亮点,完善规范管理制度,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冷冻冷藏食品服务的经营单位、出租(出借)冷库给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企业建立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冷冻食品入库查验制度、进出库台账制度、贮存标识制度、质量自检制度、问题食品报告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生产经营环节冷冻食品和食品冷库的监管,可以起到把住源头、强化自律、规范市场的良好效果。各设区市级局要认真学习领会省领导的批示精神,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作。该项整治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稽查处配合,各部门应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按照各自职责指导设区市级局开展专项整治。各设区市级局要加强与进口检验检疫、农业、海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把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搞好宣传发动。各设区市级局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要把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宣贯到与冷冻食品和食品冷库相关的每一个经营者,使专项整治成为生产经营者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一种自觉行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设区市级局要认真总结、分析整治工作情况,积累经验。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签订诚信承诺书、发布诚信公约、制定行业规范等办法,建立冷库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保证信息、数据准确,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好经验、好做法及专项整治中的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需要省级局相关处室支持配合的,设区市级局可直接与有关处室联系。各设区市级局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上报该阶段的工作情况(含附件表),7月1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冷冻食品及食品冷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 z
副组长 z (负责七年级)
z(负责八年级)
z(负责九年级)
成员
zz、七年级班主任
zz、八年级班主任
zz、九年级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2、各班开展一次手机整治主题班团队会,对学生携带手机给个人、班级乃至全校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身心健康的损害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田梧一中学生工作处
如果我们希望事情顺利进展,需要重点作好方案。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方案,方案是具有指导思想的作用,想要写好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2000字(精选5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长泰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机构组成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同,负责督促、协调全县“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乡镇(场、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2月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时限合理。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告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均应发放《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整改通知书》(附件1)。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工作台帐汇总(附件1、2)报送县消防大队。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乡镇(场、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xx)规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见附件3)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16号)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1日至6月1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场、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场、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设立“三合一”场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力度。
为认真贯彻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局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xx年6月6日至9月20日在全局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确保夏季全县地下建筑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况洪柳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陈强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由城管大队大队长解绪斌同志为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地下建筑,主要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并畅通,主管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并具有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2、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和宣传演练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3、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局组织统一传达学习,明确检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日前)。城管大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调度指挥,领导亲自研究、督办,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网络、执法宣传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 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20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以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重要性和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保卫科:
主 任:xx
副主任:xx
成 员:xx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气、高压氧舱、酒精库,门诊部、住院部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一)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予以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相关科室改正,拒不改正的,绩效考核类的奖金予以扣罚。
(四)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整改。
(五)督查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事宜是否符合规定。
(六)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6月2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6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6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四)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院内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 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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