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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的方案2000字(模板10篇)

2023-01-02
企业复工方案

本文为零思考方案网推荐专题“企业复工方案”相关内容。

与其忧虑未来,不如计划未来。为了按照上司的指示要求,我们就要开始做一份方案了。写方案是工作中常见的一件事,撰写方案时我们需要考量哪些因素呢?编辑特别编辑了“企业复工的方案”,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1

为支持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现制定如下措施:

1.专班服务支持。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成立春节“四个一”服务专班,即一个企业、一名区级领导、一名处级领导、一名驻场联络员,为企业纾困解难,重点围绕用工难、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问题向企业提供帮助。

2.用工补贴支持。灞桥区拿出1000万元补贴用工企业和项目。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市区重点项目在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按照在岗人数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在岗人数500人及以上的,补贴30万元;300人及以上的,补贴20万元;不足300人的,补贴1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市区重点项目在2月10日前复工复产的,对接回员工的包车费用、员工返岗车票和防疫物资等进行补贴。大型商场、超市在春节开展促销活动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

3.房租免租支持。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免除2022年1月和2月的房租。

4.温暖过年支持。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向在岗职工送出一个防疫健康包、一份新年礼包、一封春节慰问信。

5.水电补贴支持。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保障性企业、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等,实施“欠费不停供”措施。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市区重点项目,按其2022年2月份实际用电量的20%,最多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电费补贴。

6.税费奖励支持。继续落实城建费用征收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的项目落实减免优惠。

7.金融服务支持。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区级部门帮助协调对接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企业争取适当延期或展期。

8.资金配套支持。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省市有关奖补政策,在获得中省市奖补资金的同时,给予配套奖励。其中,获得奖补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配套奖励100万元;200万元及以上的,配套奖励50万元;不足200万元的,配套奖励20万元。

9.手续办理支持。强化并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复工项目,采取“容缺+承诺制”的方式,按照“一会四函”办理手续,确保手续合法、办理加快、推进有力。由相应责任单位采取帮办、代办服务,为各复工复产项目代办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

10.疫情防控支持。由政府驻场联络员协调复工复产期间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组织核酸上门检测服务,指导企业项目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2

为了贯彻落实县安监局、安监站和瓮福磷矿大塘矿关于矿山复工前大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公司特制定了矿山复工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持续改进的思想,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人员认真落实生产责任、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及职业病危害,保证井下作业环境安全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的绩效。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规程》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改善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作业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组织机构:

1、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公司矿山复工前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南分公司大塘项目部办公楼一楼生产办,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公司明确专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矿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

(一)、工作重点:

一是检查本辖区井下有隐患危险的重点区域。二是检查本辖区的所有巷道进行敲帮问顶查看有无松动及锚网上有无浮石。三是检查本辖区的照明及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四是检查本辖区的文明生产是否符合要求。五是检查本公司安全培训记录及安全相关记录台账。

(二)、检查的具体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设置和指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指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

5、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安全危害项目申报。

2、生产区域布局合理化,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3、在生产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

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控,每天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和隐患记录台账。

5、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

6、新录用、在岗、换岗的劳动者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公司按省有关要求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三)、辖区安全隐患预防工作

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设备管理和运行台账,明确责任人,加强巷道支护和设备使用维护,确保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企业劳动者个人防护

根据生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员工配备国家规定和标准的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具,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企业自检时间:20xx年 2月9日。由公司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矿区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对本矿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检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做好安全隐患记录台账及整改措施方案。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镇招商引资企业将在近期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镇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自1月24日四川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我们始终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己成立由党政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办公,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个人,明确各个工作点的责任人,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得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或在湖北方向有过居旅史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所有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由村(居)和卫生部门出据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镇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镇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前的一切筹备工作,特别是应急物资的筹备;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

三是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审批;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己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督查监督。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4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和大气污染治理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及扬尘治理工作。未组织复工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各方组织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复工。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组织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后方可复工。

三、突出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联合组织一次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逐条整改销号。

四、确保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筑工地应全面落实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措施,逐一检查扬尘防护设施及措施是否齐全有效。扬尘防治设施不全、措施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五、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督查

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安全管理或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过的工程项目。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活动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责任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科学有序推进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工作要求,在全力做好科学防控、安全生产的同时,合理配置资源,落实支持措施,稳步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做到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确保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2月20日前,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力争达到50%,规下工业企业开工率力争达到40%;2月底前规上工业企业达到60%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达到50%以上;3月底前,除正常季节性停产、因市场原因停产的建材、纺织等行业外,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达到83%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开工率达到60%以上。

三、各地区目标

(一)规上工业企业。

2月20日前,西宁市复工70户,开工率达到55%;海西州复工5户,开工率达到55%;在海东市复工10户,开工率达到60%;海北州复工1户,开工率达到65%;海南州复工2户,开工率达到85%。

2月21日-2月29日,西宁市复工25户,开工率达到65%以上;海西州复工15户,开工率达到65%以上。在海东市复工10户,开工率达到70%以上;

3月1日-3月31日,西宁市再复工35户、海东市再复工5户、海西州再复工15户,开工率均达到80%以上;海北州再复工2户,开工率达到70%;海南州剩余5户全部复工,开工率达到100%。

(二)规下工业企业。

各地区开工率力争不低于同期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10个百分点。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分类分批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是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措施落地,一手抓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措施,把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紧、抓细抓实。

(二)着力健全工作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市州政府要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行清单式推进,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形成“省级统筹协调、属地推进落实、部门分工协作、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下沉一线、主动靠前,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联系黄河上游水电、中铝青海分公司等重点央企,省国资委负责联系省属工业企业,各地区负责联系属地重点企业,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专人派驻解决专项问题。

(三)严格落实企业防护措施。各地区要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为错峰返岗创造条件,避免返工人员大规模流动,有效降低疫情扩散风险;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群防群控的主动性。春节假期没有停产的企业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要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即将复工的企业,要落实落细防控制度措施,在取得复产核准后尽快复工达产。在正常生产中,企业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防控制度,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实施严格的检疫查验和必要的健康防护,认真落实好在岗佩戴口罩、重要区域定期通风消毒、人员分散办公作业住宿、错峰打餐用餐、通勤车辆消毒通风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有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一旦发现有疫情风险,果断采取隔离等应对措施,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染和防疫空白区。

(四)全面加强协调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中央“六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开工准备、资金需求、交通物流、生产要素、用工等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共同为企业平稳生产和及时复工复产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各地区、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履行属地责任,对于有关企业提出的复工申请要立即受理,及时组织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核准,对涉及生活必需品、涉农物资生产和本地用工为主、人数较少的工业企业复产要加快推进复工速度。省发展改革委要跟踪落实好国家支持性两部制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一系列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电力保障方面的惠企政策;省应急厅、青海煤监局要及时主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核查验收等工作,协调配合做好煤矿、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研究落实缓缴社保费、援企稳岗、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需求;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人银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要研究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相关财税扶持政策,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有关要求,强化金融支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协同推进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支持措施,及时解决企业信贷燃眉之急;省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工业企业生产中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各地区、省交通运输厅要研究落实减免车辆通行费等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要将重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物资等与疫情防控物资一并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要建立跨省协调机制,解决工业企业省内外交通物流受限问题,全面打通企业生产物资、职工通勤等进出通道;省商务厅要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或延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研究落实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出口等支持措施。

(五)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区要强化保障和协调服务,科学分析预判集中复产可能带来的能源、原材料类要素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上涨趋势,加强对煤电油气运供需状况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行业的生产、采购、运输、储备等各环节,实行清单式协调调度,确保各类要素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推动矿山企业抓紧复工复产,全力保障下游火电、钢铁、有色企业原料供给。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要优化电力运行调度,落实国家各项支持措施,重点做好新增负荷启动复工服务和电力电量平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安全可靠电力供应,促进发用电量平稳增长。青海油田要保持好稳产势头,加大油气生产组织力度,保障炼油和天然气原料供应,为全省和海西州工业平稳运行多做贡献。中石油天然气公司青海销售公司和各地区燃企业要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实际,合理核定企业用气基数,研究落实气价优惠、增加合同气量、费用缓缴不停气等支持措施。中国铁路青藏公司要针对企业产成品库存增加、资金周转困难等实际,研究下调运费、装车费等支持措施,并帮助协调管外路局解决企业产品、原材料运输困难,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前要通过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和教育,及早消除职工节日心理,为复工复产后企业稳定安全运行打好基础。企业复产后,要针对生产任务重、岗位缺员、风险隐患因素增多等问题,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状态下生产经营和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危险源点辨识,提高防控能力,彻底排查企业异常生产状态下的风险隐患,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生产运营、职工队伍“四稳定”,严防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6

一、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进入工作区域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信息,来往信息查询,填报莞e申报或粤康码,体温正常,无来往疫情重灾区和接触史,戴好口罩并消毒及防护用品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若体温超过37、3℃、经查询来往重灾区或与确诊人员有接触。请勿进入工作区域工作,工地健康管理人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与隔离。

二、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现场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

复工项目对工地现场进行全方位消毒杀菌,确保零死角无遗漏。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3体宿舍要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风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工地作业区、生活区必须与外界实施围挡隔离,对入场所有管理人员(包括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逐一记录入场工人姓名、体温、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对非湖北返项目的,进场前应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工地;发现从湖北武汉、孝感、黄冈三地返项目的,必须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住建部门,按规定集中隔离、病毒检测,无异常情况并转为居家隔离满14天,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工地。从湖北其他地区返项目的,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按规定实施隔离满14天,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工地。

对入场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填报莞e申报或粤康码。同时对首次进入工地的人员采取电话短信查询近段时间的去向往来。查询方法如下:

(1)电信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号码后4位至10001; (2)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xMYD发送到10086再依据回复短信输入身份证后四位;

(3)联通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后4位至10010。

4 (四)实施实名制管理。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契机确保在建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每个在建项目复工前,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以在建项目为单元完善用工实名制管理。

1、要完善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信息采集、上传顺畅。

2、要在施工现场安装实名制管理门禁设施,安排专职人员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对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情况进行考勤登记。

3、实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上传从业人员信息。四是市政线性工程、近期内可竣工工程等不便安装使用实名制管理门禁设施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指定专职实名制管理人员,对出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信息、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并实时上传至工程所在地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

(五)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项目必须为全体人员配备防护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工地进出口、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对每一个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才进入工地现场和生活区,发现工人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

(六)加强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工地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持健康证上岗,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引导工人分批次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工地应通过正规渠道或市场采购食材,严禁采购和食用野生动物。

(七)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在工地进出口大门、生活区、主要通道等显眼处张贴防疫宣传画,给每一名工人发放疫情防控手册,在班前安全教育等环节增加疫情防控内容,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注重个人卫生。对目前在疫情重6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到位,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莞。

(八)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提前与属地镇街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商,明确集中隔离安置点及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存在疑似症状,立即按规定送院诊治。发现湖北等地返项目人员,按规定实施隔离安置。

(九)切实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企业承建工程的节后复工检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属地住房规划建设局复工检查通过后才能全面复工。

三、复工后过程管控措施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

每天对工地内所有人员进行常态化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新进入工地的人员逐一检查登记,每天对新进入工地的人员和工地内所有人员进行常态化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来

7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按要求送往属地隔离安置点进行隔离,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若确需外出时必须做足防疫措施,外出人员必须逐一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姓名、外出及返回时间、外出事由及外出地点等;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镇街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8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

项目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落实专人专班,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镇街住建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加强工人生活保障及心理关怀。

采取有力措施,充分保障入场工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加强对工人心理健康宣传和引导,及时发现和疏导解决负面情绪与不良形态,让广大工人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四、上传措施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每天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疫情防控信息表。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7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响应通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纪要(第46期)精神,结合我市全域疫情低风险等级和文化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计划安排

(一)提高已放开行业复工率

全市酒店宾馆5697家,已全面放开,目前复工约2300家,复工率约40%,要继续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困难,不断提升复工率。

全市印刷企业1626家,已全面放开,目前复工约480家,复工率约30%,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不断提升复工率。

全市书店752家,复工77家,复工率约10%,指导、鼓励企业尽快全面复工。

(二)全面放开可控行业场所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有序开放低风险区域博物馆单位、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督促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三)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旅游景区分类有序开放:自然风光类、主题公园(园区)类、建筑和设施类景区有序恢复开放,同时确定景区开放区域;景区所属密闭型景点和场所暂缓开放。

(四)有序放开公共文化场馆

根据《山东省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防控指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需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开放。

(五)根据山东省电影局通知要求,及时开放电影院。

(六)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团队旅游和团组和机票+酒店的旅游产品服务。

(七)有序逐步放开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和活动。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放开剧院、演艺场所与歌舞娱乐场所;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四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恢复大型文艺演出、文旅节庆活动。

二、复工复产防控要求

(一)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采取实名登记,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作为重中之重。

(三)严格控制室内流量,通过预约、分批、限时等措施控制人员数量;有座位的采取隔排、隔座措施,无座位的采取划隔离带等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原则上1平方米不超过1人。

(四)疫情防控期间,文化和旅游场所一律不得进行人员聚集性活动,必须带口罩方可进入。

(五)文化和旅游场所是人员密集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部位,复工复产必须以有方案、有对策、有备案为前提。这些措施要贯彻到各文化和旅游单位的工作方案中。

(六)立足行业特点,充分发挥电子健康通行证码的作用,助力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动员部署。各区(市)文旅部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复工复产宣传动员,加强对辖区内各文旅场所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既有规范要求,全面压实恢复开放的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特别注意检查实名登记、控制流量、保持间距、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开展消杀等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防疫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各区(市)工作专班做好督导帮扶工作。继续工作下沉,明查暗访相结合,督导帮扶企事业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发现漏洞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共同推进防疫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各有关处室全力快速抓好各项帮扶和优惠政策落实,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工作方案,培训疫情防控基本常识,提高企事业单位复工速度和防控能力。

(四)局安全应急处会同有关处室和有关专业机构,吸取泉州隔离点坍塌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对所有定点隔离酒店(场所)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重点突出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完善组织体系、物资准备、场所管理、人员防控、应急处置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强舆论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恢复开放之后,市民及游客相对增多,可能出现各种负面舆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媒体和网民的关切,引导广大市民、游客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七)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报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8

按照县相关工作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乡企业的复工复产帮扶指导工作,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平稳运行,切实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我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能,通过帮扶指导工作,确保我乡企业能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我乡企业平稳安全复工复产。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乡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金田乡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工作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帮扶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各项具体工作,切实把好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关”和安全生产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复核制的通告》(安新冠指办字〔20xx〕40号)要求,指导企业落实复工复产的报备复核工作。

(二)做好复工复产摸排和帮扶工作

对乡域范围内企业进行现状摸排,掌握总体情况,并迅速开展暖企行动,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出现困难和需要复工复产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落实见效。

(三)明确企业复工条件

帮扶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组织到位的企业确保“条件成熟一个、复工复产一个”。具体指导企业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防控机制到位。帮扶指导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到车间班组负责人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按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附件2),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工作措施、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班组、员工,配置好综合协调、宣传健教、检测排查、日常管控、环境消杀、物质保障、监督检查等功能的专职、专班人员,明确各级责任人。帮扶指导企业统筹规划,采取员工分批有序错峰返岗的方式,原则上春节期间留在我县的安福籍员工和外地员工优先复工,外地回安福县的员工分批次有序复工,对疫情高发地区籍员工,非紧迫岗位工作人员应适当延期返工,有条件的企业应在疫情期间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企业复工前,指导帮扶企业做好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员工防疫承诺报告》等材料(附件3、4)。

二是员工排查到位。帮扶指导企业提前做好返工人员的`假期流动情况、健康状况、信息采集、甄别及预排查工作。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前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登记,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还未返回安福县的外地员工,企业要规劝他们留在原地暂不返回复工,并落实好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已在县内的,严格落实自行隔离、企业内部医学观察14天等措施,确保无感染症状后方可复工,严禁“带病上岗”;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并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急促等疑似症状员工的企业不得复工;各企业暂不新招录或派遣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员工。各企业排查后,填写好《20xx年返岗(返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企业发热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6),在正式复工前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的同时也必须向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三是物资设施到位。帮扶指导企业根据厂区及人员情况,配备足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快速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剂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帮扶指导企业设立隔离场所,设置医学观察隔离点,建有员工宿舍的企业要按照1000人以下的配备不少于3-5套隔离房、1000人以上的按不少于人数千分之五配备隔离房。隔离房设置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远离人群,具备通风条件,卫生环境良好,设有卫生间、休息床等基本生活设施。

四是内部管理到位。帮扶指导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厂区闭环管理。帮扶指导企业提前对厂区建筑和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消毒,派专人做好隔离区管控,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疫情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帮扶指导企业每日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等“四个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检修,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四)明确企业复工程序

企业在充分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前提下,按下列程序报备并申请复核。

1、企业申请复工的,应告知企业提前5个自然日向行业主管部门和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上报《企业复工申请》(附件7)、《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员工疫情防控承诺报告》等相关材料。

2、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联合小组)对企业复工申请提出复核意见。

3、经联合小组复核同意的,企业可以启动复工;未复核同意的,联合小组提出完善意见,企业经完善后再次提出复工申请的.,联合复核组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复核。

4、坚决杜绝无人员情况、无物资保障、无隔离场所的“三无企业”复工,坚决杜绝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复工。

(五)强化企业复工后的内部防控

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人”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复工生产期间的内部疫情防控措施。

1、落实日常预防控制

(1)帮扶指导企业以科学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宣教;

(2)帮扶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工作场所通风和消毒制度,开展员工手部和眼部卫生教育,严格戴口罩上下班;

(3)帮扶指导企业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在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帮扶指导企业在防疫期间严格要求员工非工作时间不参加集聚性活动,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5)帮扶指导企业设置防护废弃物专用垃圾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6)帮扶指导企业加强饮食安全管理,员工尽量采用配餐和错峰、分散就餐制;

(7)帮扶指导企业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疏解员工的焦虑恐惧情绪,预防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

(8)帮扶指导企业做好其它必要的疫情防控日常措施。

2、落实异常应急控制

(1)帮扶指导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制。若企业出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应第一时间送至本企业医学观察隔离场所,并及时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复工组报告,积极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2)帮扶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隔离措施。若企业员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隔离。

(六)强化企业复工后的外部监管

乡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联合县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复工后的外部监管,对于违规复工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1.对未报备复核,疫情防控准备措施不到位,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责令其停工停产和依法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经报备复核并已复产复工的企业,联合小组要及时跟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复核、帮扶指导;存在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责令该企业停工停产、整改到位或依法处罚;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企业复工报备作出承诺时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员工,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实施惩戒,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失信者黑名单”。

4.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加强企业的疫情防控的帮扶指导,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安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增设副指挥长及企业复工组的通知》(安新冠指办字〔20xx〕31号)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我乡复工复产前后有关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送。要帮扶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企业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企业发热人员信息表(附件5、6)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相关信息报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日下午3:00前报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卫华,联系电话:),同时上报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监督检查。乡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乡纪委对全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及时受理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对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众健康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xx〕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xx]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联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

一、复产时间安排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月10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xx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

2月17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

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

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xx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

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

二、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

(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

(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企业复工的方案 篇10

一、开展一次安全责任承诺

组织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的理念,自觉融入日常生产工作中,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企业要对新入厂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对节后返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让员工心理意识从放假过渡到工作上来;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同时,针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征”带来的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抓好班组安全建设至关重要。各单位要组织、指导和督促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班组长带领班组成员作出安全承诺,开展交心谈话,了解节后大家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一起分析工作中面临的风险,相互提醒,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企业应在复工前对各类起重机械、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手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脚手架、高处和临边孔洞安全防护、支撑防护、通风照明、应急通道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应根据自身实际,彻底排查现场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开展一次安全督查

企业管理人员应多到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并与员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

同时,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进行线路检修、清洁卫生时要督促员工注意加强安全防护。清洗化粪池、污水池、罐体等有限空间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有关规定;特别是禁止违规使用天那水、白电油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擦洗地板、清洁机器,避免引起火灾事故,如必需使用,则须经过审批,并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执法巡查

一线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安全;同时深入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开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各生产企业要结合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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