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精力在自己脚下的人生道路上。为了达成一个阶段的任务,我们一般都会被领导要求制定一些方案。在写文案之前需要确定目标,这是制订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撰写方案时我们需要考量哪些因素呢?你也许需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这样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8.15”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深刻吸取“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排查为要、整治为基”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全力以赴抓好当前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巩固前期成果,杜绝新的安全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水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防办为下设办公室。
三、安全隐患大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检查内容
辖区内所有在建水利工程和已成水库、山平塘及其他水利工程;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农村供水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区域。
(二)检查重点
1.水库工程:一是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二是水库蓄水是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三是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等工作状况;四是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五是水库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六是闸门启闭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七是水库景区游船及水库自用船舶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操作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资质,船舶是否经过安全检测,救生设备是否齐备等。
2.在建水利工程:一是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工程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建设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定期开展等;三是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是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用电、消防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五是施工现场是否立标示标牌、是否有防护围栏等。
3.山洪灾害防治区域: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监测预警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等。
4.农村供水工程:制水的工艺、程序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药物的投放是否按标准进行,制水药物的存放是否防潮、避光、通风等。
5.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辖区内长江河段是否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等。
四、检查方式
采取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督查的方式进行。在各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
(一)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水务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
(二)局属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履行监管职责。
(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计划,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纳入常态化管理范畴。各部门于每月22日前将当月安全检查活动情况小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结合日常工作制定检查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无遗漏。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
各镇街(景区)水务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属各职能部门要定人定责,分片包干,建立安全检查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应即查即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分析研究第四季度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动员和引导企业开展自查。狠抓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大检查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及协调推进工作。同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组(见附件2),负责对大检查期间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四、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领域:一是重点加强建筑(看护)工棚、警卫室的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立即开展一次冬季煤炉取暖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认真部署冬季放假停工期间建筑工地留守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冬季停工期间留守人员的人身以及各类设备安全。加强冬季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二是重点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源的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和监管到位。
(二)市政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施工领域:一是重点检查市政工程冬季施工高空作业、大型模板、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冬季施工防冻、防雪、防滑、防火工作落实情况。二是认真开展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做好冬季施工安全防护和夜间施工机械作业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坍塌和机械安全事故。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备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安全生产。三是检查是否有经未批准破路、挖坑、顶管作业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城市供热、燃气领域:一是检查供热、燃气管道保护间距内是否有违章占压和施工活动,是否对违章占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监控运行方案,防止管道爆裂事故发生。二是检查市政公用设施标志桩、警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燃气、供热设施等关键部位是否加装远传报警、视频等装置。三是对燃气管线和重点设施以及液化气站、加气站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对城镇燃气管网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和档案,进行隐患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限期完成整改。严厉打击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行为。四是重点加强对非法液化气钢瓶专项整治,严防“倒罐”销售、钢瓶未经检测灌装。
(四)小区物业领域:对全市物业管理项目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一次大检查,针对电梯使用安全、用电设施安全、消防安全,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组织物业企业进行安全常识宣传,加强对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正确引导,加强节日值班等措施,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全力提升物业服务安全保障水平。
(五)环卫园林领域:一是对公园内的旅游项目、大型游乐设备、配电室、机房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二是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防范踩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三是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中转站边坡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发生坍塌事故,并加强进场(站)车辆、人员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以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房屋拆除领域:继续强化拆除工程属地管理的力度,加大对全市拆除工地的日常检查督导;强化冬季拆除项目工地防尘、防火、防倒塌管理,加大对现有拆除工地标准围挡设施检查力度,防止拆除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以及利用在建工地悬挂横幅、围挡喷绘、电子屏幕显示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精神,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曝光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动市民职工积极举报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着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环境,为深入开展大检查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狠抓落实。各部门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排查处罚力度,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变事后查为事前严查严防。要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整改,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坚决整改到位。局分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亲自带队督导检查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遵守廉洁纪律。无论是日常检查还是专项检查期间,每名工作人员要做到按纪律规定办事,不吃拿卡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对违反纪律者严肃追究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二、抓紧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分行业分地区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抓紧制定下发分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分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安委〔20xx〕2号)明确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二)地方政府和单位检查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三、广泛学习宣传发动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一)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依法加快查处进度,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简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加大惩罚和量刑力度,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实况直播、公开曝光。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并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实况直播庭审、宣判,弘扬法治,震慑犯罪。
(二)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组织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各省(区、市)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要进行督查检查。
四、强化督导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
(一)开展综合督查。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共组织16个督查组,分别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6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同志带队,每个督查组督查2个省级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督查方案,各督查组要制定具体的督查计划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月底,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对开展综合督查工作进行动员。
(二)强化行业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开展暗访暗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迎送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并邀请专家和记者,进行抽查暗查、“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对基层政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典型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三)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或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以及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
(一)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有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全覆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市(地)级人民政府和省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各市(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县级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如果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驻地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属地人民政府(市〈地〉级)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当地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从严查处事故。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加快调查进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都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督到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处理意见,事先必须按程序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查。通过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巡视制度,定期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国务院安委会每月听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适时分区域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片会,汇总分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地方各级安委会(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信息交流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编发大检查简报专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周编发3期以上《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五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调度统计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
(四)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为深刻吸取玉林市陆川县“10·xx”爆炸事故和河池市南丹县“10·28”矿山事故教训,迅速行动起来,对涉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xx〕26号)和《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钦安委办〔20xx〕3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大提升”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基础,努力保持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重点范围
在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地区、本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突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情况和师生的安全教育情况,如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题教育。
(二)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对校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排查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排查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私自跨区接送学生等不法行为,汇总上报相关部门联合整治。
(四)学校食堂、小卖部、实验室、化学危化品、消防栓、灭火器等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不完备、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学校项目或场所是否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六)“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和应急演练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消防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
各县(区)各学校按照市政府专项整治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抓落实。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5日—20xx年1月10日)
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通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中旬)
各县(区)各学校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年底市教育局将结合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对各地各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督查、抽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清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贯彻红线意识的决策部署,具有极端重要性。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三)突出重点,全面治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单位等,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各县(区)各学校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结合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和“平安校园”创建,督促加强安全管理,狠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本质水平。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县(区)各校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自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查。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精准治理,按照“全面、严格、治本”的总要求,坚决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确保坊前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要对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等风险隐患。(应急办、村镇建设服务站、教委、民政所、企业办、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排查整治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要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制度,对胶管老化、未安装报警器,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村民气代煤用户,农村地下燃气管道和架空官网安全警示标识、防撞护栏设置等风险隐患。(片区、应急办、村镇建设服务站、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要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风险隐患。(派出所、应急办、企业办、交管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此外,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根据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梳理问题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提高辖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召开全镇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会议,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片区、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实际进行宣传,建立调度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对燃气经营单位、餐饮行业使用燃气情况,开展“起底式”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辖区燃气总体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镇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村(社区)开展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重点整治阶段。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结合前期排查过程中梳理形成的工作台账,分别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周、细化到天,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综合督查阶段。对照问题隐患清单,限期整改,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实时动态更新,落实闭环管理,并通过会议调度、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惩治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站在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政治高度,切实提高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镇政府要参照省、市、县做法成立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狠抓所承担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执法检查。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对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单位(企业)食堂场所的检查频次、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加大处罚力度。
(三)强化宣传教育。根据《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各村居利用村广播每天不定时的对村民进行宣传,各部门利用督导检查、微信群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规范使用燃气,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等,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将安全发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1月14日上午7点37分,位于xx市xx与xx十字西南角xx国际公寓一层的xx肉夹馍小吃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教训惨痛。
为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圣诞节、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政发〔xx〕94号)精神及管委会领导指示,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年底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稳定,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范围内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成员为曲江新区各大板块和各局办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杨建军。同时,从建设环保局质监站,文创办,文旅集团楼观景区管理分公司、寒窑遗址公园分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公园分公司,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曲江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抽调8名工作人员,加强充实办公室力量。
三、工作内容
(一)以建筑施工领域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
1、继续加强建筑工地高空作业、深基坑支护、临时用电、防护设施工具等各方面安全检查,严防高空坠落、深基坑坍塌、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依法落实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
3、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要限期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
4、督促工程建设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现场施工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
要对商住楼的底层商户、经营店铺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餐饮店要进行重点检查,安全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
对住宅区液化气使用和销售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加强对“九小”场所的安全排查和监管;
加强林区冬季防火安全的宣传检查。
结合秋冬“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各项部署,加强旅游景区、影剧院、医院、学校、商场、宾馆、饭店、网吧、歌厅等公共聚集场所等地的全面深入排查。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水面安全防护、娱乐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完好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初起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疏散的预案等,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
针对年末岁初大型活动较多的特点,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制度。在策划活动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三)以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现场安全检查为重点,加强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检查;
拆迁工地的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通道口等是否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
作业时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承重构件时是否有专人指挥;
是否对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全体职工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履行班前安全活动;
是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自查。发现拆迁工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依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不能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四、工作步骤
此次大检查从即日起至xx年1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从即日起—xx年11月27日)。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管辖范围,要求辖区单位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和每一道工序工艺、每一个生产单元、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进行详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11月28日—xx年12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辖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检查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重点,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要深入基层,逐企业、逐环节、逐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扎实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建档,对需要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并组织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有反弹现象的,责令企业重新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明确专人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经过整改仍不能消除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依法实施停产或关闭措施。
(三)验收总结阶段(xx年1月1日至xx年1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并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对一时难以治理而对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要立即采取关停措施。各检查组要组织“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于xx年1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m.03kKK.COm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年底前后全区安全稳定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当作新年前后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强化安全检查力度
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检查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督导检查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职,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各单位、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及时沟通情况,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管委会反馈,对在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为有效做好此次大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各自的奖惩办法,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按照奖惩办法严格追究责任,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要予以嘉奖。安全办也将根据督查结果,对于检查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按照管委会考核制度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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