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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人生需要正确规划。为了更有效率的工作,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能帮助我们更方便地实现目标。我们应该好好学习怎么去写方案。我们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疫情防控开复工方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和《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规定,为有序推进我城区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交通运输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乡塘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卫健局、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各镇、街道各一名领导。
二、复工条件
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邕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邕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生产办公场所;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五)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六)健康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让全体员工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教育和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制,企业承诺满足“六个到位”条件,提前三天通过阿里巴巴钉钉搭建的“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向行业管理单位或镇、街道办递交承诺书,并提交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食堂和公司宿舍防控措施方案(无食堂、无集体宿舍的不作要求)。
(二)部门审核。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分别由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相关单位对于认为不符合复工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提出制止意见。其中,“四上”交通运输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需由城区交通运输局审核(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其他交通运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审核。
(三)网上申报。优先使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线上开展企业复工申请审批,同时可使用邮箱、微信等其他方式进行企业复工认定申请。各企业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填报的材料,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将通过钉钉进行高效快捷审批。企业可内部使用钉钉建群,作为管理员工的一种方式;每日可使用钉钉统计汇总内部员工的健康报告,并按要求上报给相关审批单位。
四、企业复工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20〕12号)规定,城区辖区内除已开工企业和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交通运输企业
2月10日起,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企业: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驾培行业。
(二)交通建设工程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2月24日起,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城区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不递交复工承诺书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业。
(二)加强协调配合。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公安分局和卫健局要提供涉及重点疫区人员及所在企业名单,由企业重点跟踪,密切联系到人,要求暂不返回南宁。对提前返回的人员,企业应要求其实行14天的居家观察,由专人负责跟踪居家观察情况,并及时报告。
(三)加强服务指导。由城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发改局、卫健局、相关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服务指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恢复产能。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0
为使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夏防行动更加科学、规范,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防疫效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夏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全镇全年动物防疫计划,制定《20xx年中扬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行动内容
今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年保持在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太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牲畜要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周报按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时间安排
此次夏防行动从7月20日开始,8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25日。根据区方案要求制定本镇夏季防疫行动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经费安排、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26日-8月10日。一是指导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半个月时间,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补免。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8月11日-8月19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8月20日前完成夏防行动总结上报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畜牧兽医站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迅速成立夏防突击队,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村(居)主任明确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此次动物防疫工作。免疫疫情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各村(居)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上报本村(居)疫情,如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防疫质量。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积极配合畜牧兽医站防疫突击队,采取集中拉网式的工作方式,防疫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牲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3)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居)包片领导和驻村(居)干部是本次活动的督导员,负责对各村(居)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督导。同时,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督查。对在本次夏季防疫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本次动物重大疫病防疫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防疫工作的单位将通报表扬,对完成较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以强化督查和严格考核来推动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工作,圆满完成防疫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市、区检查验收。
为切实做好20xx年x季学期返园开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和教育保育工作,保障师幼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x季学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x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园定于xx月xx日幼儿园幼儿返院学习。幼儿家长在做好防疫措施前提下,根据自愿原则送幼儿园返园学习。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好我校学前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前后各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实现防控保教“两不误”,确保师幼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xx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前教育防疫防控和开学工作,汪xx、周xx任副组长。各司其责,协同合作,共同做好幼儿园x季学期开园前后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附属幼儿园成立由马xx任组长的开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幼儿园、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责任落实到岗,任务明确到人。
2、加强联防联控。在xx镇疫情防控指导小组领导下与当地卫生防疫、市场监督、村委会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开展联防联控。
(二)制定开园工作“三案九制”。即开学工作方案、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应急心理干预方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师钟晨午检管理制度、师幼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幼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外来人员入园管理制度。
2、落实师幼员工健康管理。师幼员工签订入园前14天活动轨迹和健康承诺书,申请健康码。
3、严格落实幼儿园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仅入园,师幼入园一律核验身份并测量体温。园内体育场馆暂停对外开放。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对幼儿活动室、办公室、食堂、午休场所、厕所、扶梯、玩具等清扫消毒和安全排查。检查供水设施配备洗手液等防疫物品。
5、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对所有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熟悉工作流程,推演幼儿到校情况。
6、做好防控物资储备。配备体温测量用品,手消毒用品、物表消毒剂及用号、垃圾处理用品。
(三)做好开园日组织安排。
1、明确师幼员工入园流程。
2、错时错峰安排进出幼儿园。
3、做好幼儿活动室管理工作。
4、做好师幼就餐安排。
5、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6、做好幼儿课间活动安排。
7、做好幼儿寝室管理工作。
8、做好晨午检工作。
9、做好缺课缺勤跟踪管理。
10、做好疑似症状应急处置。
(四)持续做好开园后工作。幼儿园做好当天的工作以外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防控知识教育。
2、严格落实三案九制。
3、保持园内环境卫生。
4、强化食堂安全管理。
5、加强校园封闭管理。
6、加强防疫物质储备。
7、建立家园联动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督导检查。
3、履行主体责任。
4、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引导幼儿和家长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范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现制定20xx年度x'x辖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区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管委会成立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站长)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站,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具体由负责。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非煤矿山、石粉厂、砖厂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二)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证件过期的;(天合煤矿)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
3、井下作业人员未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劳动合同的;
4、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测监控设备的;
5、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6、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超通风能力,存在无风、微风现象作业的;风电、瓦斯电闭锁不全的;
7、瓦斯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二大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8、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已建立抽放系统,但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的,抽采失调,不能保证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的;或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未严格执行相关措施的;
9、未严格执行井下测风、瓦斯检测等制度的。
0、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井下违规储藏、运输、使用火工品的;
2、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周边相邻矿井采掘活动、采空区情况不清的,或虽情况清楚,但未制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的;
3、未成立专职防治水机构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的,采、掘作业队伍和探放水队伍未分开设置的;
4、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
5、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6、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施工的,或未在省、市、县、区备案的基建、改扩建矿井;
7、施工单位未配齐配足班子成员,不能满足领导带班入井需要的;
8、在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彻底整改的;
(三)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并培训合格,矿方按要求能保证各系统、各环节工作人员到位后,煤矿企业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方案必须明确安全技术责任人),经矿长、总工同意后报区安办,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复工复产验收必须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初验收结论并上报县局。
4、其他类型企业参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进行。
(四)具体要求
1、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在组长统一安排下,对所属企业进行初验。
2、验收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特别是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3、各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4、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否则,一经查出,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工作要求,加强企业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区内企业平稳安全,顺利复工生产;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职责
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企业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指导部署企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事件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信息。
(一)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企业要全力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要统筹谋划、提前应对,扎实做好复工疫情防护等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要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片区属地管理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对辖区内企业复工情况进行逐一排查,详细掌握企业开复工时间、人员返回等情况;要按照《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企业不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要有序引导外来务工人员错峰出行,在复工后分批有序到岗,避免节后人群大规模流动,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三)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企业的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审定、监督和检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风险监测工作;要及时汇总梳理复工企业各类信息和问题,开展企业疫情监测,接收各类突发事件报告,做好跟踪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复工时间要求。全区企业要严格遵守企业复工时间和防疫工作安排,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各复工企业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将防疫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无新增返岗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应做好通风、消毒等相关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各片区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未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方案报属地片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
(三)必须全面核查企业员工情况。企业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和外来员工返岚交通信息,并要求职工如实报告来岚前居家观察体温测量情况。对复工前已进入厂区的外地职工,由企业安排在宿舍防护,不得与外界接触。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对其先行隔离14天,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与其他员工进行接触,企业要落实好其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开工后,要落实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送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日上、下班前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按照“分区、分批、分散”的原则组织员工用餐,禁止聚集性就餐,鼓励平潭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五)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企业复工前,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对于未落实防控物资,且人员流动大、员工较多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复工。
(六)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复工前和开工期间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七)必须严格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各企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及防疫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对于不履行开工备案,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应予以严肃查处。
(八)必须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开工后每日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返岗信息档案、员工健康跟踪管理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以微信、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片区报告,突发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
四、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部门和企业在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预警信息后,应扎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如下:
(一)立即上报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疑似病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波及人群、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
(二)对疑似病例人员进行临时隔离,封闭疑似病例人员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场所,尽可能避免与其直接或间接接触,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
(三)对与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者进行逐一梳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隔离观察。对疑似病人14天内的出行方式、地点、接触人群进行摸排汇总,上报实验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四)联合有关部门迅速对企业进行停工处置,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帮助企业做好生产恢复工作。
(五)做好企业员工、疑似病例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
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4、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6、企业要按照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x]x号)的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
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
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11、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五、其他事项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1、概念
新型冠状病毒为最新出现的病情,会造成人体肺炎,已在全国多地出现类似病例,传播较快、难以预防、为酒店重点防范病情,为保证运营正常,特制定出应急方案。
2、宾客预防应急措施
2.1宾客入住接待需严格实行每客登记制度,严格杜绝缺漏登记情况;
2.2在宾客入住接待、餐饮用餐接待时,密切关注三类客人:近期有xx出游历史,入住或点餐时已有疑似发热不退、乏力、干咳、呼吸沉重等症状的宾客。发现近期有xx出游历史的宾客,需立即登记客人姓名、房号、性别和病情在大堂礼宾部设立体温检测台。使用测温仪或消毒后的体温计为客人测量体温。
2.3发现入住时已有发热不退、乏力、干咳、呼吸沉重等症状的宾客除登记客人讯息外,必须询问客人是否已去过医院确诊症状类型若未去过医院确诊,则建议立即去医院就诊,如需要,迅即帮助客人与医院联络,协助就诊。
2.4发现宾客有以上三种情况,均需第一时间报告值班经理,出现有疑似症状宾客,值班经理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探视病情,确认情况。在征得客人同意后,联系医院就诊,并指派员工护送,同时避免惊扰其他宾客。客人在医院治疗指定专人探望和慰问与医院保持联系,了解客人最新病况。
2.5若发现确诊的传染病人,立即与值班经理联系。报告酒店管理层立即组织相关区域封闭,避免员工靠近,由专人在客房门口看管客人或同住人,直到防疫人员到达。并跟进此区域或房间的消毒清洁。
2.6在进行任何处置的同时,避免惊扰其他客人,影响酒店正常经营。7对接触过已确诊传染病人的员工,必须由医院及防疫部门进行专业消毒和隔离观察,发现病情及时与医院联系和诊治。
2.8在管理层未发出宾客确诊情况前,做好内部工作,不传播散步谣言,防止造成不良影响。加强对员工思想教育。
3、员工预防应急措施
3.1每位员工班前准备需进行健康自查,其中体温为必查项目,填写健康自查表,部门负责人每日900、1800分两次汇总报至人力资源部。
3.2近期有xx旅游历史、或有疑似感染症状的员工,需立刻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及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并立即到医院就诊,待医院出具康复正门后方可返岗上班。
3.3注意区域日常卫生,经常开窗透气加强空气流通。日常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每日用一定比例的消毒药剂进行卫生消毒。
3.4餐厅禁止采购及使用野生动物、活禽,加工食物时需生熟食分开,充分加热,所有餐具严格清洗及消毒,明档操作人员需戴专用口罩。
3.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用员工餐。特殊情况需用餐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提前发放员工餐券,需在用餐前由专人在现场核验,无疑似情况后现场同意用餐。
3.6春节假期返乡若有返回xx探亲或前往xx旅游的,需如实报备,返岗前需专门确认。
4、配合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
4.1如出现疑似,每日与卫生防疫机构联络。做好各项记录和调查方向。
4.2为隔离观察人员准备隔离区域及生活用品。加派专人看护
4.3酒店进入危机公关状态,并做好接受媒体采访及相关调查的准备。
有计划地做事,有计划的生活。当我们想在项目中大显身手时,我们需要作好合适的方案。把方案写到纸上的过程中会进行更多的思考,会更注重策略性和计划性。到底怎么样才能写好方案呢?有请阅读零思考方案网的编辑为你编辑的疫情防控开复工方案,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墨红分局《关于20xx年煤矿春节收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后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煤矿矿井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一)复工复产准备阶段(2月10日——2月16日):
1、矿井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停送电、排水、巷道维修等)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2、检修地面设施、设备、提升系统、压风注氮系统;
3、开启主扇通风不得少于24小时,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4、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四级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且要签定师徒合同;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井自行组织,由驻矿站监督落实,各战线矿长全面负责,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经营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郭怀义副组长: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墨红镇煤矿实际,煤矿20——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井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井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井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井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收假后煤矿根据井下实际编制维修整改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到位。维修整改方案须报分局备案。
6、严格执行领导入井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瓦斯治理方案结合煤矿实际严格编制、配足人员(15万吨/年及以上配备25人,其中必须明确从事预测预报的专职人员4人)、制度健全、设备完好到位(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仪器,各矿井MD—2不低于2台,WTC不低于2台)
8、煤矿瓦斯治理原则上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
9、煤矿必须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各生产系统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测风站必须规范建立和完善,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串联风作业。存在串连通风及不合理分风的不予验收。
10、煤矿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11、煤矿调度室、监控室必须规范合一,制定岗位职责。配足值班调度员(熟悉井下作业环境,每周必须至少下井1次)并挂牌上岗。室内必须有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有矿内外和直通井上下通讯系统,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井下瓦检员每2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的瓦斯检查记录。监控室监测监控系统图标注必须与井下实际采掘状况相符。
1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做到井下全覆盖,人员定位系统运行可靠,数据上传正常,系统显示人数与入井人数必须相符,监测监控值班人员配备到位。
13、必须配足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的人员定位标识卡。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标识卡必须做到“三号合一”,规范统一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专用标识卡。
14、建立和完善地面建设。有专门的职工食堂、洗澡池、更衣室(室内劳保用品齐全)、垃圾处理池(各矿井不少于2至3个,须制定环境卫生的检查验收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地面设备材料统一规范堆放,并设置管理标志牌。
15、掘进工作面必须有超前探放措施和瓦斯抽放措施,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钻场抽放或平行钻孔抽放。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必须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安装管网监测监控设施。钻探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配备一台,实际钻进能力不得低于80m,三位一体器必须配套使用)。
16、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清楚,专用探水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一台,钻进深度不得低于80m),探放水措施执行到位,坚持有掘必探原则。
17、井下机电管理规范整齐,“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安装到位,使用正常。
18、增加建设机电硐室,井下电气防爆设备开关3台及3台以上必须进入硐室管理。
19、基本建设矿井(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手续完备、施工单位资质达标并报送分局备案、建设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特员必须配足。
20、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全体矿级领导必须轮流下井带班)、特员
跟班作业管理。并配备巡回安全员、巡回瓦检员、机电员(配备电钳包及相应工具)跟班管理。
21、矿井“十二大系统”须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2、矿井完善提升运输设备及各类保护装置,严禁使用淘汰机电设备。
23、矿井新掘、改扩巷道的断面不得低于7m2。
24、开拓开采布局合理,所有采掘作业点经煤炭分局审批备案。按照与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1号公告《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同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5、煤矿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26、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27、煤矿欠分局所有费用和罚款必须交清。
28、煤矿拖欠职工工资,造成职工上访情况的一票否决。
29、煤矿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战”方案。
30、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一)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各矿井要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保证主扇、排水、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确保煤矿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一旦停电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严格恢复送电送风的程序。
(三)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主要扇风机运行不正常,安全监控系统使用不正常的矿井不得恢复生产;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凡停电停工矿井必须由矿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后方可复工,不得自行组织煤矿工人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
(四)全面排查矿井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认真检查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情况,凡支护密度和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恢复生产;对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准恢复生产。
(五)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专业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煤矿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煤矿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并签定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井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各专业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严格标准,执行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矿井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采、掘、机、运、通等专业配备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整改验收,确保验收质量。(五)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工作要求,加强企业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区内企业平稳安全,顺利复工生产;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职责
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企业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指导部署企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事件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信息。
(一)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企业要全力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要统筹谋划、提前应对,扎实做好复工疫情防护等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要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片区属地管理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对辖区内企业复工情况进行逐一排查,详细掌握企业开复工时间、人员返回等情况;要按照《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企业不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要有序引导外来务工人员错峰出行,在复工后分批有序到岗,避免节后人群大规模流动,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三)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企业的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审定、监督和检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风险监测工作;要及时汇总梳理复工企业各类信息和问题,开展企业疫情监测,接收各类突发事件报告,做好跟踪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复工时间要求。全区企业要严格遵守企业复工时间和防疫工作安排,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各复工企业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将防疫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无新增返岗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应做好通风、消毒等相关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各片区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未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方案报属地片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
(三)必须全面核查企业员工情况。企业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和外来员工返岚交通信息,并要求职工如实报告来岚前居家观察体温测量情况。对复工前已进入厂区的外地职工,由企业安排在宿舍防护,不得与外界接触。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对其先行隔离14天,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与其他员工进行接触,企业要落实好其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开工后,要落实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送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日上、下班前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按照“分区、分批、分散”的原则组织员工用餐,禁止聚集性就餐,鼓励平潭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五)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企业复工前,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对于未落实防控物资,且人员流动大、员工较多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复工。
(六)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复工前和开工期间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七)必须严格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各企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及防疫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对于不履行开工备案,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应予以严肃查处。
(八)必须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开工后每日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返岗信息档案、员工健康跟踪管理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以微信、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片区报告,突发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
四、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部门和企业在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预警信息后,应扎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如下:
(一)立即上报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疑似病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波及人群、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
(二)对疑似病例人员进行临时隔离,封闭疑似病例人员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场所,尽可能避免与其直接或间接接触,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
(三)对与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者进行逐一梳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隔离观察。对疑似病人14天内的出行方式、地点、接触人群进行摸排汇总,上报实验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四)联合有关部门迅速对企业进行停工处置,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帮助企业做好生产恢复工作。
(五)做好企业员工、疑似病例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肺炎)防治工作部署,防范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在传染病易爆发的冬春季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防控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冬春季节疫情防控方案。
一、加强对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校肺炎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三山小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徐绍辉
副组长:温小萍 黄易龙
领导小组下设组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成员:周艳芳 何礼云 刘文兰 黄易龙 刘娅华
二、落实肺炎防控工作责任
三山小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与落实全校师生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校长徐绍辉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德育主任黄易龙为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
三、明确肺炎防控工作分工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防控工作方案、工作成员分组安排,协调防控工作相关事项。学校总务处负责采购口罩、洗手液、手套等防护用品,安排清洁人员对教学楼、厕所、食堂和校内各环境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洁、消毒以及日常消毒。
德育处组负责制订我校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指导各班主任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学会疫情防控方法,做好排查统计工作,摸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情况,提醒师生不提前返校;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好有关学生(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以及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师生)的居家隔离观察(14天)工作;指导家长和学生防范疫情发生。
领导组成员负责要落实停止校内外培训、研讨、研学等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指导做好延迟开学准备工作,以及制订学生分期分批返校、校内隔离观察等工作预案。
四、督导落实肺炎防控措施
(一)加强对全校的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检查各级部的肺炎防控工作,开学前4天集中全面督导检查一次,开学后不定期督导检查。
(二)督导落实好当前防控措施
即日起领导小组督导落实下列防控措施。
1.停止校内培训、研讨、研学等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
2.停止所有校外科研交流活动;
(三)督导落实好开学前的防控工作
开学前,督导下列防控工作。
1.摸清三类师生情况并做好相关工作: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情况,提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不提前返校;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情况,提醒其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师生情况,提醒其居家隔离观察14天。
2.储备足量相关防控物资:红外额温计、消毒剂、洗手液等。
3.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在师生返校前,通过短信、微课掌上通、微信、等方式,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发送给师生及家长,提醒师生提高防范意识,鼓励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出活动戴口罩,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外出返家及时清洁双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劝导师生假期不要前往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
4.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厕所、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四)督导落实好开学第一天的防控工作
1.开展一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2.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不集中举行升旗仪式,不举行全校性开学典礼。
(五)督导落实好开学后的.日常防控工作
春季学期开学后,督导班主任落实好以下防控工作。
1.按照萍乡市教育局印发的《学校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防控工作指引》,做好日常防控工作。
2.按照萍乡市教育局印发的《萍乡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常规消毒工作指引》,做好日常消毒工作。
五、落实肺炎防控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联动
强化我校与对协作医疗机构的联动,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内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二)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建立我校工作联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信息及时传达到位。从1月27日起,各级部每天向学校报送一次疫情情况,学校向教管理中心报送一次疫情情况。
我乡根据XX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松防指〔20xx〕XX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照《XX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整改工作方案》和《XX县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督办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我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乡政府松材线虫病防治主体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已成立了我乡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村两级林长为成员。落实了乡级林长和村级林长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
2、召开了XX乡林长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题会议,制定了《XX乡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落实了防治资金,有利保障我乡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推进。
3、责任落实。明确乡级林长和村级林长对负责区域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
4、进一步完善“五个一”林长服务平台,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归入林长制工作一部分,实行“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档”、“一林一警”、“一林一员”。
二、 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我乡制定了《XX乡枯死木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春秋两季普查发现的枯死松树,全面清理,乡政府组织专业施工队负责清理工作,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我乡的枯死松木清理工作,要求枯死木清除率达到100%。对清理出山林的枯死松木统一做为生活用材(柴火)处理,防止流失、禁止外运流通。
三、加强枯死木清除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认真落实“一林一技”,各枯死木清理小班都安排了一名林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同时对我乡开展防治施工人员、乡级林长、村级林长和生态巡护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掌握科学的防治方法,提高防治质量。
四、加强对枯死松木的源头管控
加强对枯死松木的源头的监管,各枯死松木清理地块都安排生态巡护员跟踪监管,对采伐枯死木统一编号,确保不流失一株枯死松木,不外运一株枯死松木。
五、加强疫情监测和普查
落实“一林一员”,建立了以林业站兼职测报员和生态巡护员为基础的网格化监测体系,划定各自的责任区,认真做到监测全覆盖,普查全方位。认真执行枯死松树监测和月报制度,严格按照技术远程和《XX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指南》的要求,监测普查、取样、送检。及时准确报告枯死松树普查月报和春秋季专项普查结果。完善“一林一档”,以清理小班为单位,建立监测普查、枯死松树采伐、枯死松树处理等台帐,由专人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企业复工相关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五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区镇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__〕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见附件3)。规模以上企业由驻厂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1)、《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规模以下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安排驻厂人员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备,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2)、《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六个到位”复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员排查的全面性、现场防控的可靠性、应急预案(范本见附件7)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复工标准的企业,按规定流程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四)复工前期准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见附件8),复工后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和员工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复工后期督查
企业复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建立派驻联系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模以上企业,从部门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驻厂上班;其余企业由各区镇负责派驻,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部门整体联动
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各区镇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发改、交通、住建、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为进一步提高对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有效防控疫情风险,加快建立与新形势、新挑战相适应的冷链“物防”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季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全力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预防,管控风险。坚持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监测,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输入和传播风险。
(二)人物并重,全程布防。坚持冷链食品风险防范与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并重,围绕物流链和产业链从进口、运输、贮存、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逐次加强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织紧织密防控网络。
(三)科学防控,注重效能。坚持运用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丰富防控手段,提高防控的实效性。同时,在确保冷链物流安全的基础上,避免货物积压滞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属地负责,多方联动。坚持全面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联动落实部门主管和监管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以“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为目标,全面摸清业态底数、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开展监管执法、强化精准追溯管理、高效科学应急处置,全力防范冷链物流成为疫情源点,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污染情况后,确保能够快速精准溯源定位,有效管控风险。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入省关口防控。
加强从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做好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加强非从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入省管控。在高速公路、国道等主要交通要道设检查点开展排查,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来源不明的进行拦截,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调查处理;对无法提供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的,予以贴封、通报,移交货物计划抵达首站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冷库、市场。
(二)加强运输物流防控。
督促指导冷链食品与货物运输企业、冷链运输承运人、快递企业等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
(三)加强生产经营防控。
强化入省首站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强化冷库责任,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实施专用通道入库,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等工作;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储运、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业主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在进货关口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并对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链食品及外包装等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排查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科学确定检测范围、抽样比例和检查频次,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开展预防性消毒。妥善处置冷链食品废弃外包装。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
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含口岸、冷链运输和出入库、流通、市场环节)每周完成一次全覆盖抽样检测,一旦发现问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督促冷链物流各环节责任主体强化物资保障,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核酸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的物流人员,推动优先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
(五)科学开展应急处置。
在核酸检测中如发现阳性结果,立即组织专家开展疫情风险研判,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同步溯源定位,迅速采取冷链食品下架封存、流行病学调查、冷链食品追溯、人员排查、密切接触者隔离、疫点卫生学处理等防控措施,妥善有效应对处置。
五、专项执法
__年12月15日至__年3月31日,重点聚焦冷库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物流运输消毒、追溯制度执行、场所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联合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一)冷库风险隐患。
重点检查冷库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第三方冷库是否备案,是否落实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具备温度监测设备,是否定期测定并记录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是否接受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的货物,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识要求贮存货物,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二)防控责任落实。
重点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控措施,是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没有消毒证明的是否由入省首站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有效消毒,是否有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三)物流运输消毒。
重点检查冷链物流特别是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场站的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工作情况,进口冷链货物承运单位是否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
(四)追溯制度执行。
重点检查入省首站、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冷链运输企业是否在“省冷链”平台注册,上传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完整、准确;检查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第三方冷库是否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文件,是否如实记录委托方以及委托贮存的产品信息,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
(五)场所环境卫生。
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地区,检查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冷库及从业人员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卫生防疫措施,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是否有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的措施。
(六)违法违规行为。
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而进入冷库或上市销售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不服从、不配合实施有关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对走私冷链食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明确责任
(一)地方属地责任。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承担起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上做法,结合实际,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一名政府领导直接负责,市场监管部门为组长单位,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海关、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大数据管理、邮政管理、口岸物流管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设立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包括从事涉及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链物流园区等单位和个人)承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交通运输部和我省规定的相关程序、方法及要求,健全内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类隐患;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措施,强化全员培训和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
(三)部门主管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在本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职责,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各司其职,围绕本业领域,严格监管执法,主动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互为补充,主动作为,强化职责边界衔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形成全链条防控闭环。
(四)行业组织自律责任。
各类冷链物流和食品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督促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行业业务范围、特点制定细化操作指南,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自我承诺、倡议书、责任书、宣传册等形式,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参与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宣传普及冷链物流安全风险防控知识,提高防护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为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督查督办,对防控不力的及时开展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因时因势研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构建起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有力有序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疫情传播风险,要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妥善应对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精心策划,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到位,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落实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统一信息发布口径,规范信息发布要求,正面发声,破除谣言,为群防群控营造有利舆论环境;加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落实好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必备物资,确保一线工作需要。特别是对在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中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风险高的一线工作人员,要突出加强防护措施,有效避免工作人员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包装或环境感染的情况发生。
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安排,我们是时候进行应急预案的准备了。那么,如何写好一篇应急预案呢?下面是零思考方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复工防控预案”,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xx市《关于做好春节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经济技术开区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制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及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检查督导,做好与开发区卫生防疫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由任主任,下设员工排查、诊断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七个工作组,主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示要求,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工作。
二、相关措施
(一)全面排查筛查。由人力资源部门统计汇总员工预备到岗情况,对全体员工复工前半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制定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承诺书,全面掌握员工是否离及前往地点、身体状态等信息。对近两周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暂不返厂,已返厂人员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立即送诊就医。
(二)开展消毒消杀。复工前开展厂区环境整治,对食堂、职工宿舍、车间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之后每三天一次;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落实专人定期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选空调,加强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在所有工和、生活场所设置洗手液及相关消毒用品。
(三)完善防控物资。在员工集体宿舍调整一个单元,作为临时隔离宿舍,单人单间,配套相关生活设施;
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类行政例会以及广播站、宣传栏、横幅、电子屏、微信群、QQ群等形式载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传防设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增强身体抵抗力。
(五)严格健康管理。建立员工晨检制度,落实专人对每位进厂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乘坐班车的在上车前进行测量,有发热症状者禁乘班车、禁入单位;建立健康申报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主动申报,禁止入厂并及时就医。每天下班后开展一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每天不少于两次。
(六)强化个人防护。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规范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未佩戴者禁止乘坐班车或禁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教育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引导员工改变聚集方式,停止员工非必要出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集聚性的室内活动。
(七)加强厂区管控。厂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厂。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并现场做好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督促员工下班后居家封闭管理,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走亲访友。
(八)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对厨师及服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健康上岗和岗前卫生检查制度;加强食堂及餐具卫生管理,保持食堂整洁卫生,科学实行消毒清理,鼓励自带餐具。库房堆放整齐,防蝇、防尘、防鼠、灭蟑;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生活畜禽,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食物;尽量采取分餐、送餐制,避免多人聚集用餐。
三、应急处置
(一)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班组负责人上报防控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
(二)各车间要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行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厂防控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向开办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组织做好疑似病例员工派送定点医院治疗相关事项。
(四)由防控办公室牵头,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坚守岗位、坚守阵地、坚守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真正全面主动担起责任,深入车间、深入班组、深入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及时组织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应对,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到点到位。
(二)加强检查督导。复工后将防控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员工排查情况、重点部位防控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全体人员的精气神调动起来,群策群力、群管群防,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xx]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xx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xx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一)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隔离,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通勤车辆、车间、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一、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
企业要依据相关情况确定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场所或重点人员,其中集中办公、生产或经营区域、食堂、生活区等人员集中聚集区域和进出人员、车辆、物流是重点防控环节。
在疫情排查上,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员工每天要报告健康情况、工作和生活行动路线,落实“健康码”应用,同时报告家庭成员健康情况,企业对外出工作人员、设施、车辆以及就医、临时采购生活用品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准确登记。
在企业的人员、货物出入口,要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对所有进入企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查,电子健康码查看,健康登记,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向企业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6人
企业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要环境清洁,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需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在消杀防控措施方面,预案提出,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电梯、升降机、安全通道、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同时,提倡网上办公,尽量减少会议;室内工作场所每天要至少通风2次,每次半小时以上,单个岗位人员间隔距离应尽量保持在1.5米以上。
三、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7天正常用量
预案强调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加强疫情排查和消杀防控,按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场所、人员准备,并做好应急预案演练。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做好生活交通、经费物资保障,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7天正常用量。为便于企业学习掌握应对措施,预案还附有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要点、突发疫情应急响应流程示意图等简明扼要说明。
企业出现病例或疫情传播,应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经营区域等工作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出现1例病例,企业应视情况依法轮休或局部停工停产,并与其它场所、单元封闭隔开,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一、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避免或减轻传染性疾病造成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
三、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管理内容
1、复工前准备
1.1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租长,副厂长、总工为副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租员的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作。
1.2复工前领到小租负责安排储备红外测温仪、75℃酒精/84消毒液、喷雾器、防护口罩、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并提前规划好隔离观察室。
1.3领到小租应针对染性疾病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制定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并提前发送到各部门学习。
1.4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复工前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上报领到小租便于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应先行对本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通知其延迟到岗(至少痊愈后三到五天内无异常)。
2、复工后管理
2.1复工第一天进行全员健康排查,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前必须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检查合格准予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安排在厂外职工宿舍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症状如无减轻立即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开车进厂的员工,所有车辆进厂时需要先进行车辆消毒处理方才进厂。
2.2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检查合格经领到小租同意方可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报告公司对接人予以劝返;保卫科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
2.3所有员工每天必须接受入厂前和出厂时两次体温检测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天下午将部本门人员健康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汇报,发现人员异常或疑似情况随时汇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观察,避免交叉传染;对于发现的疑似病患领到小租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上报等应急处置措施。
2.4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班车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通风,由专人负责管理检查。
2.5复工复产前,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值班室、办公室、餐厅、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2.6公司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作业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的餐具必须集中喷洒消毒液后扔弃,重复性使用餐具必须进行消毒,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2.7员工到餐厅就餐时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从公共菜盆和盘子里夹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尽量采取分餐制把饭菜放到自己的餐具里就餐;就餐尽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就餐时,禁止员工相对攀谈,防止飞沫传播。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洗手液,所有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2.8复工后,领到小租负责安排专人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资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形成传染源。
2.9员工在各自劳动岗位上必须佩戴口罩或防毒半面罩;禁止随地吐痰,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等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专用垃圾桶,由专人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2.10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左右;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尽量避免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确实需要的,须向领到小租报告并取得同意。
2.11员工在宿舍内应保持室内卫生保持清洁,地面及桌椅勤擦拭消毒,勤通风换气,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捂住口鼻,饭前便后洗手,不要用手搓揉眼睛,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如需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清洁员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
五、工作要求
1.公司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的管理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做好人员检查及工作、生活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到小租。
2.疫.情期间全体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下班时间不要聚会、不要串门、不要握手、不要扎堆;要做到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共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3.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领到小租对公司管理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的,要及时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六、考核及奖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每天上报人员健康情况,保卫科记录好外来人员检查情况,发现未上报或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2.对发现的异常人员未及时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由领到小租研究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聚会、扎堆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次。
4.对患有发热等症状应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疫.情期间在公司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公司领到小租研究给予物质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七、相关文件/记录
1.《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表》
2.《岗位人员每日体温检查统计表》
八、发布与实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领到小租负责解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工业企业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复工前14天出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员工要如实报告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和参加聚会聚餐情况,如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提前2天向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要建立每日员工体温检测、人员集中区域消毒、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等三本台账,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和员工生命安全。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自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消毒水、洗手液等物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镇街(园区)要对属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填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于X月X日起每日X:X前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全区工业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紧急情况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复工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疫情排查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要求,确保企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到位,有效指挥和处置。要认真开展巡视巡查,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禁缺岗、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应根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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