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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的反恐安保工作,不断强化反恐怖防范意识,提升反恐防恐能力,妥善应对各种恐怖活动,确保油站及周边安全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
一、责任体系
(一)成立反恐安保工作小组由加油站站长任组长,对本站反恐防恐工作负总责。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反恐怖工作的法律、法规与规定;
(2)组织、指挥、协调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和处置工作;
(3)组织反恐怖防范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防范体系的建设和运转情况;
(5)协调外部应急资源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二、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
(1)重点区域:加油区、储罐区、营业室
(2)重点部位:加油区出入口、储罐池、营业室收银台和监控储蓄柜。加油站反恐安保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
三、反恐安保措施
(一)人防措施:全员参与反恐怖防范,人人都是安保力量。
①通过散装油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对摩托车、散装油进行实名登记,对无身份证、持可疑证件及言行、衣着异常的人员禁止加油。营业室及周边实行常态化巡逻,配合当地派出所执勤民警进行各种形式的安保巡逻。防范对象:言行异常、衣着异常、冒用身份、携带管制刀具等物品的可疑人员。
②无人认领物品、异常气味物品等可疑物品。
③其他可疑情况。
(二)物防措:反恐物资装备。营业室设置散装汽油身份证识别仪,配备防暴棍、防暴钢叉、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防爆头盔等,放置位置要方便取用,确保用时及时拿出、迅速用上。反恐物资装备由安全保卫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设备的`数量、性能,确保反恐物资装备正常使用。
(三)技防措施: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营业室及周边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监视,且具有视频入侵报警功能。监控系统由公司零管部门监督运行,一旦发现摄像头偏离目标位置等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四、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描述
1、1事故类型
恐怖袭击事件
1、2事故发生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加油站油罐区、加油区和营业厅、配发电房是恐怖袭击发生的主要区域。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a)无明显季节性;
b)人员伤亡;
c)火灾爆炸;
d)财物重大损失;
e)加油站及周边地区。
1、4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
1、4、1可疑物:站内油罐区、加油区、垃圾桶等部位发现可疑物品。
1、4、2可疑人员:发现举止异常人员出入油站。
a)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
b)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协调者;
c)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
d)频繁进出加油站或重大作业区域者;
e)反复在重大作业区域附近出现者;
f)疑似公安部门通报的嫌疑人员。
1、4、3可疑车辆:
a)状态异常。车辆结合部位及边角外部的车漆颜色与车辆颜色是否一致、确定车辆是否改色;车的门锁、后备箱锁、车窗玻璃是否有撬压破损痕迹;如车灯是否破损或异物填塞,车体表面是否附有异常导线或细绳;
b)车辆停留异常。违反规定长时间停留在加油站危险区域,如油罐区、加油区,且往往车内无人;
c)车内人员异常。如在我们询问或查看过程中,神色惊慌;发现警察或保安后启动车辆躲避的。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邯郸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市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和现场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
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
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
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
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29日-6月30日)。市局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制定本辖区具体检查方案。
(二)集中整治(7月1日-7月25日)。采取县(市、区)全面排查、市局督导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边查边改、严整严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市局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总结提升(7月26日-7月31日)。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监管和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做好加油站安全监管的有效举措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经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9日报市局。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认识,凝神聚力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加油站专项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各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周密安排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要督促加油站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动态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管控事故风险,同时要推动二级及以上加油站储罐储存数据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二)严罚重处,强化追责问责。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和责任人,严格依法处罚;对非法经营、建设的,依法关停整治;问题严重、违反法律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展迟缓、隐患排查不力的市局将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营造氛围,创新监管方式。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加油站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重点。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媒体曝光、群众监督等方式,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治隐患,营造加油站合法经营、员工规范操作的氛围。
(四)强化推进,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邯郸危化”工作群。即日起每天要将检查情况及处罚处置情况报,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危化处。市局结合县(市、区)上报情况和督导抽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为迅速贯彻上级关于成品油整治的相关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隐患见底、措施见底、整治见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油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二、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加油站(点),民营加油站和农村便民加油点等已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重点打击不符合成品油市场和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经营行为。
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非法经营行为;
2.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汽柴油、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燃料油假冒柴油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行为。
三、工作分工
县局成立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由局长武涛任组长,副局长韩飞、王勇、王辉任副组长,各分局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分局:负责本辖区成品油整治的相关工作。一是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行为,侧重查处非法从事柴油经营行为;二是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成品油行为;三是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成品油行为。
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对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案件查处、指导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信用风险科:负责组织实施对超范围经营成品油或无照经营成品油的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标准计量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计量器具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质量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检验机构对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有关部门查扣的非法经营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局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收集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研究问题、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迅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专项整治联动机制。确保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确保检查过程有资料,有图片;确保边查边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严格依法履职,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站(点)等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经营车用柴油,应予调查处理。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的,不论有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调查取证后统一移交应急管理局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分局是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具体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查通报,切实跟踪问效。质量安全科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专项督查,并通报整改情况。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做好专项整治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按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材料。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查,形成整治合力。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大队、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县局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电话:XXXX;电子邮箱:)
为加强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怀化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配合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风险,彻底整改隐患,规范安全管理,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积极配合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升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发证的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基础管理
1.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3.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完善,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
4.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
5.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6.是否制定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二)现场管理
重点从油罐及附件、管线,加油机及场地,配电室,电气、防雷、防静电,消防器材管理,标识和警示标志等6个方面检查加油站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
三、时间要求
辰溪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股将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起至20xx年8月20日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方法
专项整治聘请第三方安全专家参加检查,对照加油站检查表逐一逐项进行检查,严格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流动加油点,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要及时通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落实好辰溪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各企业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问题成因,诚恳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不找借口,不讲困难,不打折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此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三违”行为,整改消除加油站安全风险隐患。要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推动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移交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及流动加油点问题,通过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流动加油点,及时通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强化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辰溪县应急管理局8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科。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加油站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加油站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杜绝较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非经营和建设实现“清零”。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对全县加油站企业进行为期一月的专项检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专项检查行动,特成立两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刘国平应急局正科干部
副组长:王俊国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成员:张利斌王利霞
第二组
组长:柴俊贵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副组长:王志刚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成员
四、重点检查事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行为;
2.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3.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行为;
4.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7.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行为;
8.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9.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行为;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加油站现场检查重点
1.对安全管理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劳动防护、人员培训、记录台账、购销管理、安全标识、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检查。
2.高低液位报警与紧急切断装置联锁运行情况;防雷、防静电及接地设施现场管理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完好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突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2.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实现企业自查,检查督查“三个全覆盖”。企业自查中紧盯企业车间班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要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
3.采取有力措施。危化股和执法大队要严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除对企业通报批评外,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上限予以处罚。
4.严明工作纪律。在专项行动期间要落实疫情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安排聚餐,一律不得饮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
5.认真分析总结。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把企业的基本情况摸准,下大力帮助企业解决好疑难问题,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我局于20xx年6月25—29日聘请2名危化专家对全县25家加油站进行检查,排查出了部分安全隐患,为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完成整改,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各加油站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已排查的隐患及时整改。
(二)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三)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8日—8月3日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东
成员:李玉波、田飞斌、李伟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具体事宜。
四、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对20xx年6月25—29日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二)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全面做好此次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检查成效。
杨东负责:抽查加油员现场操作及应急器材的使用、加油站现场检查、6月25—29日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李玉波负责:可视化内容是否完整(警示标志、操作规程、入场须知、减速带等)、6月25—29日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田飞斌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任人重点时段、重点节日安全管理、值班值守,是否有值班记录,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在重点时段、重点节日、重点领域带队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载明隐患排查的时间、隐患个数、是否有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企业日查、周查、月查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月”和“双百行动”活动开展情况;
李伟虎负责:每次下发预警信息的安排部署及防范措施,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等工作的开展情况、企业员工持证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凡因检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三)认真整改问题,彻底消除隐患。企业接到整改指令书后按照“五定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隐患需要延期整改的,上报延期整改申请,批复后方可延期整改。若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和隐患整改情况报送工作,将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x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
三、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是否存在培训记录造假;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县局检查和市局抽查交叉进行的方式,时间从1月4日至2月20日。其中,县局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局随机组织抽查督查,各级检查组由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具体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1月4日至1月9日)。辖区内加油站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属地检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县应急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要对企业(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闭环管理。
(三)市级抽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市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并聘请专家对全市加油站进行随机抽查,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县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主管领导直接挂帅,各加油站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县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对标对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凡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甚至未开展自查的要顶格处罚。对弄虚作假的要“零容忍”,绝不能下不为例;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三)加强信息反馈。县局将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反面典型案例,每周五17:00前报市局危化处。2月21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市局危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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