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工作上为自己定下更高的目标和要求,我们需要尽快的思考并构思自己的工作计划了。制定工作计划可以让人养成良好的习惯,有没有撰写工作计划的秘诀与诀窍呢?你不妨看看卫生监督工作计划7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旗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旗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旗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旗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旗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队实际,制定 20xx年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一、稽查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合法顺畅的卫生许可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发和管理卫生许可证,杜绝超出职责范围、违反法定程序和不经合法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现象。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本单位的统一着装制度和违纪追究制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保证监督执法的合法性。
二、稽查内容
(一)投拆举报稽查: 重点稽查投诉举报电话是否畅通、处理是否及时、投诉举报处理中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是否公正、是否反馈、反馈是否及时、投诉举报案卷归档情况等。
(二)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流程是否规范、许可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准确、许可时限是否合法、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现象进行稽查。
(三)卫生行政处罚稽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准确性、文书使用和制作规范性、自由裁量公平公正合理性、案件评查情况以及案卷归档情况进行稽查。
(四)卫生监督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重点对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等进行稽查。
三、稽查方式
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询问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监督员着装风纪稽查, 半年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稽查 。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围绕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信息建设年、体系建设年和文化建设年“五个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现场交流会、跟班学习等各种培训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有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履职能力的在岗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队伍管理
通过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执法风纪等专项稽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并实施卫生监督回访制度,实现对卫生监督员的全程监督,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技术装备的配置,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深入开展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卫生监督业务大楼建设。添置必要的取证设备、快速检测仪器和电子信息设备,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行政效率。尽快筹建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健全四级卫生监督网络。
二、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能职责
(一)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类别单位,把握好原材料采购、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食品加工制作、凉菜制作、制作场所卫生等关口,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聚餐卫生监管,重点做好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现场卫生指导工作,及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预防和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做好法定节假日和各类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管,20xx年要分街道有重点进行小型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逐步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整体卫生水平。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以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为监管重点,重点单位重点监管,要加大对目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监管频次,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的监督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加快饮用水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指导供水单位改进制水工艺,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三)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城区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乡镇达50%,加大对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行为,及时公布量化分级评定结果,指导群众健康消费。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小门店专项整治,逐步提高小门店整体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执法检查,及时公布监督监测结果。
(四)加强医疗执业监督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实施非法行医司法移送力度,并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加强舆论社会监督,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两非”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技人员、外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批、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构,完善信息互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受理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部门联动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按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执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五)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生活设施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指导学校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及卫生设施,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并开展好学校春秋季开学前后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高考驻点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高考师生饮食、住宿安全。
(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严把许可准入关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做到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卫生许可工作更加准确、规范。
(七)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
要紧扣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抓牢关键、抓全细节、务求实效、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无缝管理责任体系,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确保责任范围不丢分。
(八)完善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
按照长沙市餐饮服务示范街的创建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示范街的创建工作,打造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示范街,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倡导餐饮企业的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扩大卫生监督的影响力
要认真开展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消费预警、卫生监督专项报道的公布,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卫生监督的认知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利用《xx市卫生监督信息》、xx市卫生监督网等平台展现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双龙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收集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9)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10)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0xx年新晃县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公正执法、高效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各项卫生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以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贴发展大局,着眼民生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监督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管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管理体制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完善被监督单位卫生信息建档,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及业务系统,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卫生监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进一步完善、明晰、细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卫生部《20xx-20xx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我所拟于2014年继续举行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1、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核准”的程序操作,并实行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卫生学现场审查。
2、抓好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纸质和电子档案。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年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学校特点,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托幼机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检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年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流程、涉水产品索票索证情况等。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每次重大节会活动前监管。二是开展水质检测,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抽检一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抽检二次。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单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加强持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
1、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县232家持证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检查频次达到2次/年,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注册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等。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试行管理办法》(粤卫[20xx]1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监督,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守法执业意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拟1月份与乡镇村卫生站签订《医疗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以推动医疗机构自觉改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3、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拟9-11月份对我县持证医疗机构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验工作,实行现场校验制,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状况和校验结论,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4、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拟5月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源性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考核,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诊疗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诚信守法,规范执业,同时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动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公告栏,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历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历打击隐藏在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证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行为。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4、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药店内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消毒效果监测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2、拟在7-8月份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测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紫外线辐照强度、治疗室、主要功能室空气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督检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
3、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医疗废物的处置途径等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县城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梅州市金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扩大统一回收范围。
(十一)加强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区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卫生执法环境。举办全县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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