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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精品

2023-12-20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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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1)

何为商业贿赂?    2004年3月,世界500强之一的默沙东(msd)公司解雇了20多名中国分区副经理和医药代表,理由是“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涉嫌行贿”。    2004年4月,朗讯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汇报文件,宣布将解聘中国区总裁、首席运营官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理由是他们为合作方提供回扣,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反海外贿赂法》。    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发布报告指出,德普公司在中国的一家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国有医院医生行贿现金162.3万美元,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该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使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的利润……    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处于攻坚阶段。面对愈演愈烈的商业贿赂,我国政府开展了一场阻击商业贿赂的战斗。2006年1月6日举行的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反商业贿赂首次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被提出,并被确定为2006年工作重点。中央纪委牵头22个部委成立了“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工作之一。那么,到底什么是商业贿赂呢?    关于商业贿赂,国家工商局在1996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由此可见,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商业贿赂由于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商业贿赂的法律后果不仅包括行政处罚,还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行贿罪”及“向单位行贿罪”,因此要承担刑事责任。    商业贿赂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    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怪胎。近年来,它的影响面越来越宽,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1)商业贿赂是对市场经济的片面理解所导致的道德沦丧。近年来,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交易领域已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豆腐渣工程”、炒地皮、房价暴涨、药价虚高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无不蒙上商业贿赂的阴影。更为可怕之处在于:作为一种潜规则,商业贿赂已从以往的官员腐败、权力寻租,逐渐向整个社会范围蔓延,甚至正常可以办成的事,可以做成的交易,人们也得送点好处才心安,否则总觉得“心里没底”。在市场经济领域中,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参与竞争企业运行的“潜规则”,面对这样的“潜规则”,企业无力对抗,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迫于无奈,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这种商业贿赂导致的恶性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的秩序,使守法者蒙受其害,诚信遭到践踏。    (2)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但是,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这种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导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3)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一些生产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中的相关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而他们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行为,败坏了商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已查处的高官腐败案件证明,腐败通常与商业贿赂相联系,业已成为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4)商业贿赂损害国内投资环境,降低国外投资的吸引力。现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2)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民发【2018】25号)文件精神和区民政局关于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兜底保障“回头看”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将我街道开展低保工作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集中学习查摆行动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我街道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制定下发了《南托街道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治理内容、具体措施、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召开了由各村支部书记、村民政主任、社会救助专干参加的治理整顿工作会议,会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集中治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脱贫攻坚兜底性保障过程中,信息核对不及时、政策执行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动态管理不及时、工作作风不严谨等现象。严格查处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的针对性,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我街道共有3个村委会84个村民组,辖区农村总人口共计13752人。按2018年5月底统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152户320人,月发放低保金额93567元。

三、集中学习查摆行动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集中开展低保工作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

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街道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南托街道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学习了长政办发【2017】13号《XX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长政发【2018】2号《XX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文件精神,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指示。

二是查摆思想上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情况

通过相关政策学习,查找在思想认识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1、政策宣传不够全面,一些群众对低保政策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2、家庭收入难以精准核定,申请对象普遍存在只说困难不报真实收入,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申请低保的家庭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无法对该家庭存款、务工收入、子女及赡养人生活情况等进行精准核查,存在偏差。

3、学习不够扎实,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既需要耐心接待,又需要工作认真负责,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情况。

4、工作不够主动,工作人员认为只要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好就是把工作做好了,由于人员少区域大,没能及时主动去发现涉及群众自身困难的情况。

三是针对存在问题,切实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

1、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加强理论学习。认真贯彻学习社会救助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精神,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

2、规范规章制度与保障工作有序运行。严格按照政策依法依规办事,规范运作,使工作有据可依。杜绝违规行为,随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健全农村低保工作。

3、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主动发现并解决低保领域、扶贫领域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截止到今年8月底,全街共清退农村低保26户、74人;特困供养对象1户、1人,新增农村低保5户、10人。经过专项治理,2018年8月实际纳入农村低保及特困供养的有130户、255人,其中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3户,5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3)

街道自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XX街道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XX同志担任组长,分管扶贫的陈传泽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二是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我办扶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统一思想认识,逐个探讨问题根源及解决办法。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结果

经认真排查,我办在帮扶磐石镇何家坝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中,未发现干部职工对待工作不尽心不尽力的问题;未发现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等情况;未发现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工作方向

我办将结合专项治理工作结果,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党工委班子“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走访帮扶。按照区委要求,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帮扶点开展各项帮扶活动,认真研究贫困户致富措施,增强帮扶实效。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领导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治理不断取得实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4)

有偿补课是近年来在教育领域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课堂教学秩序带来极大的影响。为了切实治理这一问题,我所在学校开展了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一、问题分析

有偿补课在学生中存在普遍性,部分学生因学习抓不住进度,或者是想要提高自己的成绩,便选择通过有偿补课来直接补齐课程,甚至有的学生通过有偿补课来代替正常课堂教学。这种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更严重的是可能会对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心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治理措施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首先是对学校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有偿补课的现状、范围以及影响。其次是推出相关政策,强调有偿补课的不法性和危害性,对于在学校进行有偿补课的学生和老师进行惩戒。

另外,学校还针对有偿补课的问题,开展了相关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老师对学生宣传有偿补课行为的危害性,及时发现并进行劝导,引导学生走正常的学习道路。同时,学校还与家长展开广泛的沟通和合作,让家长认识到有偿补课的危害,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协同学校,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助力。

三、治理成效

经过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学校的治理效果显著。在治理有偿补课过程中,学校积极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坚决抵制“学伴”、“家教”等有偿补课行为,并且决定对涉及有偿补课行为的老师,进行严肃处理,让更多的家长、师生认识到有偿补课行为的不良影响。

同时,学校通过强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消除有偿补课的基础。学校在各个方面坚持自律和规范化,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能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有偿补课治理工作。

总之,有偿补课是一个严重的教育问题,学校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来治理。只有通过全社会对于有偿补课行为的普遍重视,对于有偿补课行为展开全面、深入的检查和治理,才能彻底地铲除这种侵犯学生权益、扰乱教学秩序的不良现象,真正确保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5)

XX区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标本兼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力的原则,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省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长春市粉尘和液氨专项治理方案》要求,二道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粉尘涉爆治理工作,并制定方案、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进XX区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调查摸底。摸清全区涉爆粉尘企业底数,二道区安委会制定了《区粉尘和液氨专项治理方案》,经初步摸底,涉及粉尘涉爆企业2家。

(二)强化教育培训。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XX区把专业培训作为此次大检查的先导,通过培训让各镇街开发区及涉及的行管部门人员和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按什么标准查。

(三)督促整改隐患。大检查初期,XX区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对粉尘爆炸的危险性有了一定认识,涉及到的企业均在第一时间主动实施停产整改,严格制定了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组织本企业人员或者聘请相关专家,按照《涉可燃粉尘企业火灾与爆炸防护实践指导书》和《涉粉尘企业安全隐患检查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排查治理中,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切实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强化监管责任,实施包企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包企责任人,由相关部门与企业签订《隐患治理责任书》,做到了一对一盯守、一对一监督、一对一指导,把责任落实到人头。

(四)及时执法跟进。认真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过程中,查企业是否按自查表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制订了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执行监察指令的企业,不论企业性质、行业类别、规模大小,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企业将立即进行整改。

二、取得成效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XX区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各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性的认识明显提高。因粉尘企业不属于高危行业,长期以来大部分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危险性认识不够,安全监管力度不足,到粉尘企业检查很少;多数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甚至安全管理人员对粉尘爆炸机理、爆炸下限、危险程度等了解不够,甚至是一无所知。通过大检查宣传发动,XX区各部门对涉爆粉尘企业的认识进行了重新定位,强化了监管力量和监管措施,粉尘企业对自身存在的爆炸风险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做好粉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二是对粉尘安全管理能力有较大提高。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培训和专家现场技术指导,涉爆粉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粉尘企业的厂房设计、通风除尘、电气配备、防火防潮、防雷防静电措施等方面的规程及要求有了基本了解,对本企业如何自查、如何整改、如何加强安全管理有了进一步认识,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改进措施,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得到加强。三是摸清了底数。通过逐级反复排查和统计,辖区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基本摸清,粉尘企业的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工艺流程、从业人员等数据基本健全。四是整改了隐患,查出各类隐患问题 6项,现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加强专项检查力度,推动工贸行业粉尘作业条件,深入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相关企业员工的安全能力。要加强企业粉尘作业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企业积极开展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能力和操作水平。

XX区安监局

2018年11月12日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6)

2006年5月,我局根据自治州党委、纪检委和**厅的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我局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目的和重要意义,更加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照制度执行情况和操作规范性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检查、边整改。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迅速在全州**系统掀起了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全面传达会议精神,达共识,找差距,增信心,抓落实,提高了全体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自查如下:    一、积极贯彻,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内涵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工作发展的保障。我局收到克党办〔2006〕4号文件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要求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照方案内容、抓检查、抓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与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等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州**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找范文     二、加强领导,积极落实案件治理组织体系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严肃的管理工作,也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使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建立了以党组书记蒋喜保同志任组长,局长艾尔肯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结合实际,按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我们围绕“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自身工作实际,重点自查自纠救灾款物发放挤占挪用或不正当交易行为不正当交易行为,按照自治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严格管理救灾款物,做到专款专用。首先建立了灾民救助卡,对救灾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其次公开救灾款物的发放,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进行了专向检查,未出现违规现象;重点排查城市低保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的现象,努力打造“阳光**”,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为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杜绝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向社会公布三级管理机构审批程序,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凡是群众举报的一律暂停发放,重新审定;同时加大社区、乡镇街道、**局三级机构的监督检查、纠偏和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完成入户排查3471户、6507人,停发271户、690人,新纳入低保141户、392人,全州现有10609户、27977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点加强对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管理进行自查。对援建项目基金利用、基建工程等进行了自查自纠,援建项目基金利用,都经过自治州计划委员会审批,对基金管理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到专款专用;基建工程方面,今年我局殡仪馆工程和阿扎克乡、哈拉奇两乡卫生院姊妹工程等都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标程序执行。

     四、扎实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防止走过场,严格实行“双线”问责制,即对我局业务工作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对监督不力、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严格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工作责任制,各科室相互监督。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纠正不及时、处理不严肃的,对有关科室、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加大案件排查力度,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设立和完善了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源渠道。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依靠社会力量扩大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内部人员举报投诉,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的积极作用。加强了沟通协调,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构建商业贿赂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对发现的贿赂案件线索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案件,必须依法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着眼解决深层问题,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局坚决摒弃重政绩轻社会效应、重发展轻内控的倾向,实行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等案件及其责任人的查处追究力度,营造遏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反商业贿赂良好内部环境。二是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全体干部将治理商业贿赂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内查发现率和堵截率,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活动,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三是加强合规文化、廉政文化和商业道德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7)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25号),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本情况

围绕应保尽保,《将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90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1-3月期间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4户7人;新纳入低保对象数3302户4417人;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数68人;重点对象排查人数7924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3350人,其中包括临时救助163人、低保3181人、特困供养6人。

二、疫情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3月12日,市政府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0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510元/月.人提高到542元/.人,提高6.2%。

截止2020年3月,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8612户、112252人,累计支出资金1.2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62.3元/人。1-3月全市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06户、1292人,累计新纳入低保对象3016户,5155人。经过各旗县区自纠自查,市民政局督查、入户核查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并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疫情期间简化工作流程,及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疫情期间,为了使贫困人群得到及时救助,全市救助工作秉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民生兜底保障职责。优化简化各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时,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根据情况也可以取消信息核对环节,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困难情况证明,提高工作时效。

(三)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生活

自3月3日至今,各级民政部门利用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组件网络交流平台,对低保人员进行抽查,旗县区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数不少于10户,市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不少于18户,保证了解疫情期间所有低保家庭生活状况,不漏掉一户,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306户,旗县区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848户。

(四)印发了《**市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挂牌督战实施方案》市民政局成立6个挂牌督战组对全市9个旗县区农村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继续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确保整治实效得到进一步巩固。不定期进村入户,对困难群众进行摸排,尤其是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严防发生特殊群体的“脱保”“漏保”问题,要以专项整治的高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监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经常性、阶段性地对全市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开展自查、互查,严防弄虚作假,确保社会救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民政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139号),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一季度大部分旗县区能够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个别地区因财政资金困难导致未按时发放。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专项工作部署,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街道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解决低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治理重点

(一)作风问题。

1、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2、认真梳理社会救助政策规定,重点检查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杜绝出现不担当不深入调查“一刀切”现象。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出现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4、严肃查处临时救助出现的求助无门,守住不及时现象。

(二)“漏保”问题。

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存在的“漏保”问题。重点落实支出型贫困对象、低收入家庭及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落实问题

1、杜绝出现近亲属低保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2、查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问题。3、纠正低保行政文书应用不规范问题。4、重点筛查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和重病户。

三、工作安排

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从2020年4月15日开始,至2020年5月7日结束。今年的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排查阶段(2020年4月15日-4月20日)

街道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梳理民政部门出现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完成任务时间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迅速有效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围绕专项政治重点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整治,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压实包村干部(驻村干部)排查责任,确保对象排查全覆盖。压实街道办事处抽查责任,确保对所辖村(居)抽查全覆盖,确保村村到、户户到。充分运用好群众信访投诉开展排查,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畅通举报热线。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7日)

四、工作总结

1、经深入调查我街道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

2、我街道实现了按市级统一格式长期公示低保。

3、低保、特困人员行政文书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实行。

4、对现有低保户、已脱贫享受政策的重病、重残户入户调查,自4月中旬我街道民政办公室共入户调查现有低保户335户和已脱贫享受政策重病、重残户,共新增4户重残户。共新增困难群众14人,现我街道低保户达到336户,526人。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街道积极整改,谨遵“民政为民”的宗旨,按照省、市、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要求,继续为更多群众服务。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出发点,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把集中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结合我市农村低保工作实际,现就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一)开展全面排查,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从去年以来,会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重点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了全面排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认真研究部署,迅速开展行动,聚焦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等问题,加大清理纠正力度,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6月至11月,全市共排查农村低保对象2.97万户、6.49万人,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831户、6109人,新纳入低保1861户、5093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78户、130人;排查重点对象3.02万户、6.32万人,其中新纳入低保686户、1415人,新纳入特困对象207人,临时救助908人次。通过主题教育期间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脱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聚焦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通过民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共同努力,专项治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累计开设低保信息公开网址11个,设立投诉举报热线11个,通过群众信访、门户网站、问政平台、12345市长热线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对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截止到10月底,已办理或处置22件,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二)密切协作配合,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加强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总结和案例收集分析,每月收集到县市区上报的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截止到11月,通过各种方式收集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9条,查处通报农村低保失职案12起,有1名乡镇民政干部、11名村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没有及时上报死亡对象信息,造成低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救助资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

三、规范完善政策,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一)强化资金监管,封堵社会救助制度漏洞。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针对县市区救助资金保障压力大,有关救助政策碎片化、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跑好“最先一公里”。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金等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二)认真自查梳理,规范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教助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及民政部、省民政厅印发的有关政策文件,认真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检查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纠偏率达到了100%,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了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三)坚持效果导向,强化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紧盯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加强对整治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指引,接受社会监督

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整治内容让群众关注、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阳光行动”,通过张贴公开信、悬挂横幅、设计板报、发放宣传册、电视报纸网络滚动宣传、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对低保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在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滚动播放兜底保障、农村低保等政策动漫宣传片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句半”,做到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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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8)

xx年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了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地调动辖区居民更好的参与文明城区创建活动,真正的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从98年开始,区文明办就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喊响了“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的口号,每年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群众对社会生活中不满意的事情,确定比较集中的十件事,成立专项治理组,一件一件的抓落实。至今这项活动已经开展6年了。截止到xx年,治理了涉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群众生活、环境卫生、治安秩序、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共50个,受到了群众的欢迎。xx年,我们针对“非典”这一非常时期,按照徐书记的要求,在全区继续开展了群众不满意的事情专项治理工作。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收集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共91个,其中涉及到共性问题25个,具体问题66个。针对其中反映比较集中的5个问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群众不满意的事情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这五个问题是:

一、对家养宠物(狗、鸽子等)管理力度不够,居民无证养狗的多,仍存在户外遛狗及宠物随地便溺的现象。

二、在公共场所、居民区内随地吐痰现象比较多,但无人采取处罚管理。

三、社区公共卫生有死角,特别是外来人口居住密集区卫生环境差。居民楼(院)存在乱堆、乱放、乱倒、乱抛杂物的现象。

四、街头、路边无证经营(烧烤、站道)者多,既不卫生,又影响市容市貌。

五、社区文化活动群众参与面不够广。有的居民在居民区内进行活动是喧哗、吵闹扰民。社区体育设施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居民不遵守活动规则,造成安全隐患。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天,我们在确定了共性问题后,又确定了27件群众不满意的具体问题。我们觉得这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可以使百姓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真正享受到治理成果。(这也是我们今年治理工作的一个特点——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一并治理。)

到目前为止,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牵头单位的辛勤和努力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总结近半年的治理工作,我们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领导重视、形成合力。

一是我们继续巩固了多年来形成的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城建局、卫生局、爱卫会、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文体局、民政局、房产西岗分局、西岗交通

队、西岗房产办事处成立了专项治理组,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到各区各级领导班子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各部门在开展治理活动中,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科室具体抓,实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经常过问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为专项治理活动出谋划策,亲自下基层调查研究并指导和参加治理活动,监督和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区委徐书记从活动开始就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提出要围绕“非典”期间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开展治理工作,而且先后两次提要求,甚至治理问题的确定都亲自把关。区委主管书记(吴、林书记,张、黄部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对加大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副区长杨萍、张洪国不但亲自担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还亲自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工作,提出治理要求。各牵头单位的领导对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区城建局、卫生局、爱卫会、文体局、民政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的领导有的亲自打电话与文明办沟通,有的亲自到文明办了解情况、研究治理办法,给予了我们工作上很大的支持。区交通队、房产西岗分局、房产办事处不是区直属的职能部门,但是这些单位的领导也非常重视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交通队接到通知当天,王大队就亲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第二天就把情况说明报到文明办。区房产分局、房产办事处领导派专人到文明办研究职责划分情况(刚分家),使我们很受感动。由于各牵头单位领导非常重视,为我们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抓好协调,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协调体现在两个方面:

1、文明办和各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了各部门职责范围和治理内容相吻合。

2、各部门之间也不断加强沟通和协调。有的问题牵涉到几个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共同治理,有的问题还比较模糊(如城建局、爱卫会;卫生局、工商分局;房产分局、房产办事处等),但各部门之间都能够树立全局观念,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防止了扯皮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广泛发动,吸引群众积极参与,为开展治理活动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广泛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而且把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与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社区活动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个特点是:措施得力,效果突出。

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各专项治理组针对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制定治理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区城建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治理问题进行了分类,分别责成两名副局长具体组织落实解决。请市法制办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积极协调街道办事处落实好块块管理的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属地化管理的积极性等有效措施,确保了治理效果。区爱卫会坚持“高度重视做好普查;确定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做好长效管理”的三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工

作。除对区文明办通报的两个共性问题和具体6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外,还通过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等形式,归纳出20多项自身存在的其他问题,确定治理重点,责成专人逐项解决。区卫生局对“群众对农贸市场等出售的生肉及熟食品存在卫生差”的问题,组织召开了由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制定了定期联合工商、公安、动植物检疫所、街道办事处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他们还协调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大型执法检查,当场取缔了12家无卫生许可证及工商执照的违法经营单位。规范了经营秩序,在不同程度上杜绝了不卫生现象出现的可能性。区民政局针对群众提出的“社区体育设施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不遵守活动规则,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出“建议健身广场前必须写报告列出建设计划,上报区民政局经实地考察认可方可实施”等6条具体措施,通过这些整改措施的具体实施,为社区居民健身娱乐提供了较好的安全保障。区文体局在全区成立34支社区表演队,举办了两次全区性大型展演,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文化活动群众参与少”的问题。区工商局在治理期间全局共出动车辆71台次、人员829人;清理垃圾95吨;对5处达不到要求的市场下达了限期整改和停业整顿的通知;对另3家不达标的市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27000元;有效的阻击了卫生隐患的出现。西岗房产分局采取现场办公、拉练检查等形式加强专项治理力度,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的联系,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区交通队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派巡逻警力,加强对市场周边和居民居住高密区的巡逻,取缔占道停车,加强管理,

使市民重新拥有了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得到居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区公安分局、区房产办事处也都采取了有效措施,使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治理。

第三个特点是:以立为本,边破边立。

在开展对群众不满意事情的治理活动中,全区各专项治理组坚持以立为本,“破立”结合的工作原则,创新各种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他们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区文明办在全区开展了“讲文明、新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区文体局开展了以“广场文化进社区、全民健身进社区、读书活动进社区”的“三进社区”活动。区爱卫会在全区开展了以“讲文明、爱清洁、遵守卫生规则”为主题的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居民的文明行为。

以上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可以这么说,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应当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一些问题现在看治理的比较好,但一段时间以后又会复发。有些问题,群众每年都要提。所以下一步我们还要在研究根本上下功夫,在研究机制问题,加强长效管理上下功夫。确保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达到群众满意,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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