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民生工程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支持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根据市区民生办关于开展20xx年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份、10月份为集中宣传月。
二、宣传内容
(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分担办法和保障措施等;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二)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来源和保障措施、幼儿资助政策和幼师培训等内容。
(三)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重大政策,尤其是20xx年义保政策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经费标准和分担办法等;以及在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等。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助学种类、申报程序、审核发放和工作效果;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偿申报程序;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免学费、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等。
(五)智慧学校建设。强化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培训,配备应有设备,实现贫困地区、偏远地区以及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努力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活动组织
集中宣传活动由区教育局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活动安排。
四、活动方式
1.街头宣传。在人口密集地设立政策宣传台,宣传5项教育民生工程政策,通过设立宣传展台、发放宣传单、宣传品、开展民生演出、播放宣传音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民生工程政策,并现场解答群众提问等多形式宣传。
2.开展媒体宣传。利用区电视台有关栏目,对教育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和实施进行报道。
3.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和家长会。学校要组织各班专门召开一次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主题班会和家长会,学校负责人和教师要分班包干,责任到人,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家长,教师要采取家访、电话和发短信等形式告知。
4.出一期黑板报。各校组织各班至少出一期以教育民生工程内容题材的专题宣传黑板报。
5.悬挂张贴标语。各校要在校园内、繁华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等场所,利用标语、横幅和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6.报送一篇报道。各校每月至少要向区教育局对应科室(计财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一篇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信息。要认真开展“图看民生”和“群众话民生”宣传活动,按要求报送图片和材料。
7.开展电话回访。各校按照本校在校学生20%的比例,组织教师进行电话回访活动,了解学生家长对教育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情况,并认真做好电话记录。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相关处室和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的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小组,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确保宣传到每个学生和家长手中,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坚持创新,务求实效。各校要根据本校宣传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要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宣传实效。
(四)搜集资料,总结汇报。各校在开展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时,要注意拍摄活动现场照片,及时按教育民生工程类别,分类做好宣传资料的搜集与整理,春季5月12日前,秋季11月12日前将宣传材料以书面版及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至区教育局杨钰婷同志处。
11月是全省法定消防安全宣传月,今年11月9日是习近平总书记向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一周年。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全市师生参与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关心、重视消防工作,市教育局决定于11月1日至3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力助推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推进体验式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为重点,通过举办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最大限度提高教育系统防控火灾能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防范火灾风险 建设美好家园
(一)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月期间,市消防重点单位要组织对《温岭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厘清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以消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下半年已开展不需重复开展)为主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全体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显著位置悬挂与"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相关的消防宣传标语,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宣传月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微信公众号要至少编发一期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
(二)开展"消防队站场馆、生命通道我体验"行动
要策划开展参与性、趣味性强的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体验项目和参观辖区的消防队站、科普教育基地,发挥好"消防队站"宣传作用。宣传月期间,各学校消防体验馆要开放供参观。发动学校师生参观学习、参与疏散体验,加深广大师生对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堵塞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行为的认识和体会,让查改隐患成为广大师生平时的自觉行为。
(三)发起"防范火灾"宣讲行动
要积极组织消防宣传员、消防志愿者来校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活动。通过面对面讲授消除火灾隐患,手把手传授基本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知识,让广大师生熟练掌握"四个能力"(会排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有效防范火灾侵害。充分组织消防主题班会、部署家庭消防作业、开展消防安全演讲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切实提升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同时,要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消防常识,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组织开展好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的重要举措,要做到提前谋划,定制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氛围,推动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全面掀起火灾防控宣传高潮。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梳理主题宣传活动的优秀案例和创新举措,在宣传月期间集中进行展示。要结合校园当地火灾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围绕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力争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内容上有所突破,标准化进程上有所发展,努力营造"铺天盖地""全校参与"的宣传氛围。
(三)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119"宣传月活动动态信息的反馈,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和做法。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亮点照片和总结,于11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管科。
各县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州卫生系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经州卫生局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制定全州卫生系统主体教育活动指导方案:
一、工作职责
负责对各县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题教育活动进行指导;针对各县、各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不同的活动要求;发现、总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汇总全州卫生系统学习讨论成果。
二、组成人员
三、人员分工
四、指导内容
(一)加强对学习内容的指导。
指导组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州委、州卫生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阶段的工作方案,准确把握“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深刻内涵,指导各县、各单位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团结和谐、维护稳定”、“抗震救灾精神和感恩奋进”三项教育活动内容与州委“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的总体要求有机融合,与建设“一强一地两区”和“五个”具体奋斗目标有机融合,与深化医改、推进十年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全民健康有机融合,扎实做好指导工作。
(二)加强对方法步骤的指导。州卫生局党委《关于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主题教育活动从5月上旬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分“集中学习、交流讨论、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指导组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分别在各县、各单位开展指导工作。注意根据各县、各单位情况把握时间节点,全面、科学、有效指导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三)加强对组织落实的指导。指导组对各县、各单位的指导,要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特别要加强各县、各单位组织领导、工作落实的指导。针对指导对象在主题教育活动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不实、责任落实不好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提出改进要求。指导对象不听指导、不配合、不执行指导组意见的,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组长,并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组长对指导组全面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和成员向组长负责,工作人员向对应组长、副组长负责。指导组所有人员服从组长安排,接受组长分配的任务。
(二)落实责任分工。指导组成员一律按本工作方案人员分工,定人、定岗、定责。对所负责工作推进不力的一律问责。
(四)明确工作任务。指导组成员在开展指导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形成简报信息,发现各县、各单位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汇总负责县和单位的学习讨论成果。各县、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本县和本单位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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