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预防控制体系得到完善和落实。到20xx年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条件全部达标,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一般事故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事故得到坚决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安全监管干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与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20xx年10月底前,充分发挥"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宣贯全覆盖,推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宣贯落实到位。
(二)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危化品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结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5日前)。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并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示范引领。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督导服务。镇推进组办公室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3月1日,应急管理部召开紧急视频会议,督促各地深刻吸取近期化工事故教训,主动深入抓好整改,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并对全国“两会”期间危化品安全防范工作做出部署和要求。根据县应急局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典型化工事故教训,推动企业主动深入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和近期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危险化学品、化工等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加油站)。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企业是否严格制定并执行复产复工方案。
(二)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
(三)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是否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制度。
(四)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开展。
(五)企业是否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名单;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数据真实、实时在线。
(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八)企业是否存在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是否对老旧化工装置加强设备管道检验检测,严格落实检修计划。
四、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4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措施,迅速将工作要求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企业排查整治阶段(3月5日至3月9日)。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重点检查内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点指导目录》等,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各企业要于3月9日前完成自查,3月2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隐患整改台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镇应急办刘慧承处。应急办汇总后上报县主管部门。
(三)市县督查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上级主管部门将联合镇政府对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工作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对未部署或部署不到位,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企业,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及时整改的,严格执法、从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主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以案为鉴、以事为师,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跟踪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确保3月底前整改到位,个别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二)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立即开展自查、整改,注重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执法,跟踪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整治到位,严防事故发生,全力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全国部分地区已陆续入汛,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汛期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超前部署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夏季主要多雨区在北方地区,黄河上中游、海河流域局部、松花江流域、南方珠江流域东部可能有较重汛情,全年登陆我国台风偏多。近年来矿山企业曾多次发生因雷电、大风造成的矿井停电、多人被困井下险情,以及洪水淹井事故,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各村(社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时刻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预警信息
要及时掌握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暴雨、洪水、大风、雷电等可能危及矿山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山的信息沟通,发现矿山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山发出预警。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防汛、应急等部门,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每处矿山企业的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及时向矿山企业发送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并督促矿山企业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期间及时停产撤人到位,确保矿山安全度汛。各村(社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根据灾害性天气情况,有针对性地抽查矿山企业落实停产撤人措施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及时撤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汛期安全隐患自查
组织矿山企业认真分析研判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矿山企业重点自查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是否在雨季前及时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是否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对防水闸门进行关闭试验,确保灵活可靠;是否定期检查防水闸墙,疏通泄水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是否全面排查井田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及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对地面塌陷裂缝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极端天气是否及时停产撤人到位、严禁入井作业,严防停电导致人员滞留井下。
尾矿库企业重点自查是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是否进行调洪演算,并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泄流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是否建立应急撤人响应机制,编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响应及时、组织有力、落实到位;是否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
四、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
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山西、湖南、新疆等地接连发生的水害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矿山防治水工作,强化“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按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门的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探放水钻机及配套设备,采用物探和钻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和断层、陷落柱含(导)水性等情况并做到相互验证,发现突水(透水、溃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各类矿井都要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要装备潜水泵排水系统,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并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未查清、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重大水患未彻底根治的,要立即停产。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将各项水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明知有水患仍冒险蛮干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各类水害事故发生。
五、强化值班值守,科学快速应急处置
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潜水电泵及配套管线、应急通信装备等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组织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使矿山管理人员、调度员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熟悉避灾路线;及时检查维护梯道间、梯子间等安全出口,确保安全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确保其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或发现险情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矿山救护队要强化训练,规范使用氧气呼吸器及相关装备、仪器和用品,严防在施救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
六、加强检查,精准开展执法工作
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进行一次全覆盖防汛检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xx年汛期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矿安〔20xx〕45号)要求,组织对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受采空区、老空区水患或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严格精准执法,发现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要立即向上级部门主要领导报告。
根据省、市、县安委会要求,县工信局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金安字〔20xx〕24号),现制定全县危化品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
二、督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危化品生产企业。
三、督查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等;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包括: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及备案、安全总监设立、企业值班值守情况等;
3、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制定及执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情况等;
4、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风险公告栏设置及使用、风险源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等;
5、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6、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制定及执行、问题隐患排查及闭环管理情况等。
具体检查项目可参考附件1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镇街、产业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确保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充分发挥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危化品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实现全县危化品行业内上下安全生产一盘棋,全力做好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部署行动。有关镇街、产业园对照本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建立台账。督促辖区内各危化品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切实做好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局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建立工作小组,联合有关镇街、产业园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不间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移交相关安全生产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执行不力者上报县安委会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关于“522”白银景泰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突发事件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公共安全三大当前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学区、一所一校,覆盖所有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系统事故隐患“大起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损失、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及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忽会强为组长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制度、保卫值班、课间活动、食品安全、电器设施、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监控设备管理等情况以及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做到全县各学区学校全覆盖。安全生产方面,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督查检查与自查自改相结合,突出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震减灾、校园欺凌、防溺水教育等重点领域,紧盯制度制定执行、三防建设、防范措施落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员培训等重要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自然灾害方面,以监测预警预报、防汛减灾、地震灾害防范等为重点,以转移避险、应急预案落实、灾害风险防治除险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灾害防御水平;公共安全方面,围绕校园周边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大型活动组织等重点内容开展排查,通过整治全面提升设防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针对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本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重点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4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对清单台账进行完善,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6月9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学区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学区学校要对督查发现问题设定整改期限抓紧落实,同时,各学区要对辖区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管控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研判总结阶段(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于6月16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台账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学区学校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学区学校要重视实地、现场检查,坚决克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扎实、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对大排查大整治中非法违法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帮助解决。排摸和整治工作,每周要给局包抓科级干部汇报,整治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分管或主要领导汇报加以解决。
(三)及时报送资料。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负责,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整改台账,于6月2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及台账报县教育局,所有的排查和整治资料要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上报。以后每周报送1次整治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报和协调联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要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电话第一时间接听,指令第一时间下达,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到底,对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巢安办〔20xx〕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和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和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事故特点,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落实落细各项监管责任与措施。督导行业、企业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细致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检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按照行业治理标准做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高发期,各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加油站、液化气站的治理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油站、液化气站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配齐消防器材,组织演练,坚决杜绝爆炸、泄露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施工领域:镇建设办必须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单位必须停产,不得从事生产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做到从业职员持证上岗。
(三)消防安全领域:加大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相关部门要联合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责令整改。
(四)工贸行业:加大工贸行业检查力度,对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坚决予以停业整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五)道路交通领域: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惫驾驶、客货混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烟花爆竹安全:继续巩固烟花禁放成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倒卖、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非法行为。
(七)人员密集型场所:加强对超市、商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火源、电源安全治理的监视检查;各超市、农贸市场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防火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加强商场、市场的安全可靠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农林水电领域:镇农业办要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森林防火、沼气、农电、水库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隐患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
(九)燃气安全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以及餐饮小饭馆、大排档人流密集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加强对燃气安全领域的排查治理力度。
(十)森林防灭火领域:加大森林防火巡查检查频次,重点区域必须派人严防紧盯到位,强化进入林区的车辆、人员防火检查和野外火源管控,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
(十一)校园校车安全:一是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各类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等,下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进健康教育。三是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四是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保障校车通行安全。五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十二)养老机构安全: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三是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十三)各村(居)属地:各村(居)委会要协助相关部门排查辖区内户外配电闸、农户破旧房屋、路灯杆倾斜、水库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扎实开展。
三、集中检查时间
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规定,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压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任,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检查工作,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领域、建筑施工领域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事故突出的重点区域、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实效、见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健委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单位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xx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20xx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省、市、县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为指导全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是我们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大的政治责任;要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学校自查、主管部门检查,长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要把安全生产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起来抓、贯通起来抓,抓实抓细抓到位,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实施范围
全县人社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三、工作内容
(一)学校建筑安全管理
1.现有校舍、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检查
(1)落实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校舍排查和鉴定结果及时、准确公布。
(2)申请临时性教学场地的,要确保教学场地手续齐全,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预警制度。对学校校舍安全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属地政府和县人社局报告可能存在的校舍安全隐患。
(4)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排除隐患。综合考虑所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以及校舍安全总体状况,区分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属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消防安全管理
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条件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电气火灾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合格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使用“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用电、学校各类场所电线有无老化、破损、裸露情况、空调机(室内外)、电风扇、照明灯吊是否悬挂牢固等问题。
(三)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建设管理
重点整治“三防”是否到位,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以及按照规定落实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和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系统建设问题。主动对接政法、公安、文旅、住建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出租屋、娱乐场所、食品摊点、交通车辆等进行全面整治。
(四)实操实训实习安全工作
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实操实训实习管理制度;是否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教育,定期对实操实训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环节监管机制。
(五)食品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设有餐饮类培训的学校培训前教学设施是否经全面清洁,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各类厨具是否经清洁消杀,是否有过期、腐败变质的教学材料;采用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的学校要主动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报检学校末梢水的水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直饮水机等各类供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洁消杀;检查餐饮类培训教师各类证件是否有效,特别是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六)防疫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两案八制”,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和通风消毒制度等。
四、方法步骤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常态化开展,分为每月自查、不定期抽查、纳入年度检查等,各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要见效果、重质量,对效果不理想、质量不高、未达到要求的单位,要责令整改,整改期间禁止办学,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展培训。
(一)每月自查。即日起,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要对照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坚决堵塞漏洞。全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不定期抽查。即日起,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要履行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学校安全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县人社局报县政府或应急局挂牌督办。县人社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对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三)纳入年度检查。县人社局将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检查的重要一项进行考核。根据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日常开展情况、抽查情况、实地检查等项进行年检评分。对于年检结果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且拒绝整改的取消办学资格;年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取消办学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纠正个别岗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促指导力度。县人社局统筹推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查立改。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及师生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工作时限;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学校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完善监管机制,严肃严格责任追究。县人社局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抓好信息报送,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狠抓落实,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每月末形成本月《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情况自查表》并自行归档以备抽查和年检;每月30日前填报《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表盖章扫描后以邮件报送我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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