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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0篇)

2023-05-06
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

如何让自己的方案变得更加出色呢?对于有些工作任务。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栏目小编亲自制作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会带来不一样的精神愉悦,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全面负责,市级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燃气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坚决遏制涉气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对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居民住宅要重点排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应要求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阻断装置。

(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省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标准化手册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技术导则》要求设计、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20xx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意见》要求竣工验收、带病运营等问题;是否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是否存在管道布局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和偷盗气问题;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档,落实整改。

(三)对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所有场所要重点排查证照、使用空间、燃气钢瓶资质、消防设施,以及购气凭证等。对排查出的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

(四)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天然气、液化气加气站要重点排查相关证照许可等审核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类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证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排查出的证照不全、制度不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的,对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的,对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

(五)对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储罐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排查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燃气气源厂、储罐、燃气输配管网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等。对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不合标准的,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限期完成。

(六)对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现象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摸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点位、长度、占压形式、整治经费等,制定整改计划,责令限期整改。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xx年10月19日起到20xx年11月18日,共分为三个阶段:m.03kkK.CoM

(一)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城镇和农村燃气安全专项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开展组织发动工作。

(二)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燃气企业和用气单位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18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专项整治行动束后,各牵头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22日前报县安委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区要迅速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迅速安排落实。各乡镇区要立即行动,扎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排查的每个环节和责任人,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整改销号。

(三)强化刚性问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省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1.加大安全科学与工程及职业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设立安全管理相关本科专业。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2022年年底前,支持扶持化工相关职业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协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实现重点岗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2.加快矿山、化工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遴选一批示范职业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有关教材。(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负责)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紧抓整治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三)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教育部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系会议《关于印发山西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价钱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有效和遏制危险货物燃气运输突发事故发生,现在全公司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单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整燃气市场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对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不漏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司车辆途经的路段。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公司全体车辆

三、整治要求

(一)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

(二)必须加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三)必须淘汰超期限未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

集中宣传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意义、整治范围重点、整治要求,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

开展自查,和供气单位共同协调整治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责任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认真总结验收,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纵深推进镇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和《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发〔2021〕9号)精神,应县委会要求,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促进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高、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全隐患排查和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镇全生产水平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全感和幸福感。

二、树牢理念,全面落实全生产责任

我镇各部门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牢党政领导干部、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重点,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全覆盖,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全生产责任,推进实现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菏泽市党政领导干部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全发展理念,认真制定本单位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全责任、全管理、全投入、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聚焦重点,推动各行业领域任务落实

我镇要按照《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要求,结合学习宣传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动态更新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和加油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应急办负责。一是持续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别是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生产经营单位全隐患,提高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做好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岗位大过关”和“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五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全管理制度;六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依据应急计划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

镇消防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派出所负责。

镇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高参同志负责。

镇建筑施工和“煤改气”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城建办负责。

镇城乡建设领域和燃气行业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执法队负责。

镇化工产业园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化工园区负责。

镇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环保所负责。

镇文化旅游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文化站负责。

镇油气管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经信办负责。

镇学校(校车)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教委负责。

镇农业机械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镇特种设备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市场监管所负责。

镇医院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卫生院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

四、强化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整治

(一)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8月10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对我镇重大隐患继续进行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及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降低潜在风险。要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重大隐患清单“三个清单”,充分利用好网格化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我镇应当加强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打击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管责任,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开展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执法检查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镇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自觉进行学习提高,增强我镇执法专业力量。

(四)开展全生产从业人员全技能提升攻坚。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全事故为导向,全面提高各级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全县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到2021年底,确保全教育培训全员全覆盖,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确保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五)开展全生产宣教攻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新《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扎实推进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精准化全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全知识,培育全文化,在我镇营造人人讲全、人人会全的浓厚全文化建设氛围。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生的亡人事故,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五、整治步骤

2021年8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上旬)。我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工作情况,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分析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教训,明确目标责任,继续周密部署推动。

(二)实施攻坚(2021年8月中旬至11月底)。我镇各部门要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部门攻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

(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我镇要对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全面推动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全生产攻坚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组织我镇攻坚行动稳步有序进行,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本企业单位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行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在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我镇要大力宣传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结合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支持全的浓厚氛围。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22年年底前,全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运行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年年底前,省和化工产业作为发展重点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并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三年行动期间,全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和“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 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20年年底前,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包括独立设置的化工园区和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0年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1年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7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上报重大隐患,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2020年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020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围和伤亡人数,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对于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巳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2022年年底前,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2020年起,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21年年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2022年年底前,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2020年起,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展,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各设区的市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年底前,化工重点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现有院校增设化学化工类专业,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省、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同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强化精准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未科学管控和消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指南和化工单元操作安全要点,指导、规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推动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防范“三违”行为引发事故。组织开展危化品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并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省和化工重点市、县(市、区)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年底前,建设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温度、压力、液位、有毒有害监测报警等关键实时参数,以及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罐区的视频图像,实行风险智能分析和管控,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2020年年底前,全省85个化工园区、125个重点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2020年年底前,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实行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6个重点市、27个重点县(市、区)要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2022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搭建安全技术服务网上平台,扶持培育一批安全培训、咨询、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协作机制。加快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增强现有12个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力量,提高救援覆盖面和区域协同救援能力。全省85个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要规范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按特勤站标准建设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训演练,未建立的,要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整合一切条件,明确责任分工,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跟踪督导、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跟踪督导。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严格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实施分级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关注、责任追究、“黑名单”等制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7

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我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防范应对工作水平,根据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深入推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全镇事故总量和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研究部署,检查督促,推动工作落实。镇成立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

(三)整治目标

到2021年底,我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明显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善。

(四)整治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大(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风险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的行业领域。

五治理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镇应急办根据三年行动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

2、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各村(居)按照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目的,开展实地督导,积极破解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根据行动开展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深化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实现三年行动目标。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六治理分工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控的原则,分别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

1、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的行业领域,由镇属相关部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镇国土部门牵头负责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农业中心、综治办部门配合。

2、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风险高的行业,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由镇属相关部门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镇应急办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包括人员密集场所、敬老院、学校、高层楼宇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农业中心、综治办等部门配合。镇交管办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镇综治办、应急办等部门配合。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全面深入贯彻《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安排时间表、明确路线图,逐项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分工,细化目标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村(居)镇属单位要结合辖区特点,及时制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1+X”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破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难题。

(二)进一步降低全镇安全生产事故总量

以道路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等3个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大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以查治隐患为主要内容,推进全面清查、重点攻坚、长效建设三方面重点工作。

1、摸底清查。以2021年5月(安全生产月)开展的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要载体,全面排查、梳理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点。四个事故量大的行业领域排查覆盖率应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登记率应达到100%,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管理、安全风险情况的底数,尤其是要借助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的企业事故隐患大数据,为精准整治和长效监管打好基础。各村居镇属单位也可结合实际,延长全面清查期或在三年行动期间多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2021年5月底前,优先制定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品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

2、重点攻坚。以2021年为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深化辖区、行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和区域治理。重点整治企业反复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区域性、系统性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

通过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强化隐患整改;三年行动期间,全镇非事故监督监察处罚比重确保每年递增8%以上,各村居开展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查不少于辖区企业总量的50%,镇属各有关部门督查不少于10%。

3、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于三年行动的始终。2022年12月底前,

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由镇属相关部门牵头实现排查出一批,治理掉一批,管控住一批的目标。在安全防范机制上,重点完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由行业部门各自落实,通过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安全生产“绿色保险”、安全标准化创建、企业班组安全达标建设等措施,实现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风险自查自控”的持续改进内生机制。在消除监管盲区上,重点建立新业态、新问题安全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导协调,实现只要有安全风险的领域,就有牵头负责监管的机构。在强化政府责任上,重点建立以居委会为主的常态化督查机制,督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长效监管机制建立情况。

(三)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

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4个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风险高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以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为主要内容,高标准深化较大社会影响和重特大事故遏制工作。

1、狠抓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继续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并实施跟踪督促:每年在辖区和行业内开展至少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发现。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和隐患有奖举报制等3个制度;督促辖区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从业人员“双报告”制度。

2、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在全面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上,突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同时由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对重大安全风险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3、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规划、规模、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扎实推进“五个一批”(主动退出一批、倒逼清除一批、优化整合一批、转移消化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从源头上减少重大风险点,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

4、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查封、扣押、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5、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防控。全力抓好四个重点领域遏制较大、重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关键工作。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及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6、消防领域:突出防火(物理)隔离、装饰材料、电气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以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城乡接合部居住出租房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强化技防措施。

7、道路交通领域: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治理情况;查处酒后驾车、无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校车整顿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胎。

8、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法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处置能力建设

要加强应急管理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共建共享具备应对较大以上突发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物资储备与救援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专项整治情况,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周密组织,细化方案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按照街镇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实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考,注重实效

要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党工委有关考核内容。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建立健全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的工作制度,确保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在行动中要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举措和新方法,在事故防控上创新技术和措施,提高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四)营造氛围,增强合力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镇属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动责任,加强协同,强化协作,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工作例会、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仅供参考。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8

为加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秀屿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教〔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工作机制和防范体系,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切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

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集中学习和广泛宣传活动。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责任单位: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我省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和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按《莆田第十中学安全负责示意图(2018年修改)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强化系统思维,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构建科学完善的系统内外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2020年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负责制,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索码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全面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和评价考核。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总务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责任单位:教务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学生行为的整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开展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重点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学校及周边易致山体滑坡、山洪暴发或泥石流区域,低洼洪涝地段以及防洪堤、护坡、驳岸、挡土墙、围墙等设施安全排查,落实有效防护措施。对在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责任单位:总务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倡导掌握游泳技能,提高学生避险和自护能力。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多元协同机制,与卫健部门联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落实心理疏导和援助措施,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合力。要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专题教育课程,加强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摸排学生心理思想状况,分门别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建立健全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到专业诊治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个别心理疾病严重者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诊治部门,并适时跟踪反馈。[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建设和人才培养

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助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广“树实体标杆,供可学模式”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围绕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建立健全消防、食品、校车及道路交通、建筑、实验、社会实践、学生体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学校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鼓励利用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将生命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会学生珍爱生命,理解生命意义,创造生命价值,不仅要珍惜自身生命,更要关注、尊重、热爱他人生命。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做到学生安全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教材、师资、经费和每学年学生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广泛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在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安全知识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观看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加强主题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教务处、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3.提高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安全管理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总务处、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4.增强学校应急处置能力。适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订印发《莆田第十中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处室、年段、班级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处室、年段、班级要结合《莆田第十中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督导问责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加大攻坚力度,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年段、班级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工作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体系重要内容。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对于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9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减少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有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集中三年时间,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五类”重点场所整治、“三类”风险区域治理、“四类”突出隐患整改、“四项”消防基础提升,通过责任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不断健全完善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消防责任链条得到显著加强。各地政府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消防工作考核、约谈、督办、通报等长效机制,行业部门常态化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重点场所管理得到明显优化。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仓储物流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场所五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和综合指导,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主管理,强化隐患整改、管理能力。

——居民住宅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对新建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居民小区和农村地区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居民住宅、小门店等场所实施常态化排查和监管,遏制“小火亡人”的机率和风险。

——消防突出风险得到根本化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紧盯消防生命通道被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充电、易燃可燃材料被大量使用、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依然存在等四类普遍性隐患,综合施策,齐抓共治,消除风险顽疾。

——公共安全基础得到有力夯实。结合城市旧改、棚改、乡村振兴战略等,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

1、健全完善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①2020年,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实施办法。②各级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办公会研判消防工作形势,解决消防难题。③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每月通报各地、各行业领域火灾形势,每季度调度消防工作。④健全政府消防工作约谈、督导工作机制,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因管理不到位滋生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不力、对重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落实的,分层级实施约谈问责。⑤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的乡镇、社区、村、主管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⑥落实火灾事故“一案三查”,从严倒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深入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①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组织对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②发改部门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建投资计划;③住建部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共享机制,合力开展消防源头管控。④公安、消防建立“警消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明确在防火工作、火灾调查、灾情处置等方面的会商研判、移交转办、联合执法的沟通渠道和工作机制。⑤教育、文旅、商务、卫健、民政等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一部分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3、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①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②开展消防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督促单位建立标准化消防安全档案,实施程序化消防自主管理,保证常态化应急值守力量。2020年,50%消防重点单位达标;2021年,100%达标;2022年,固化工作机制,巩固提升。③推动火灾高风险场所安装电气安全监控系统。④继续加强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工作,2022年,消防控制室星级创建率达90%、持证上岗率达100%。⑤每个社会单位明确一名消防“明白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明确消防职业经理人。⑥鼓励大型集团公司、重点企业结合实际提升消防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群体待遇水平。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提档升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每半年组织灭火救援演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021年,各单位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全部实体规范化运行。

(二)开展“五类”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和安全防范

1、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集中整治。①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商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电力、燃气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明确专人督办隐患整改。②适时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每年组织对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开展一次约谈。③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主要做到:一是书面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任务,建立消防工作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内部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每季度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责任人、管理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组织整改。三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确保人人受训;四是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0年,按照40%数量完成示范点建设,2021、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80%、100%。

2、开展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①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和联合演练,6月30日前主要问题全部完成督办整治。②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消防救援机构配合,摸清全县危化品场所底数、危化品种类、数量、危险性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消防安全“一场一档”、“一场一策”,2020年6月底前,完成摸底和建档造册。③2020年7月至10月,集中力量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全部排查一遍,制作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④明确工业园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和职责,对园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逐年补齐水源、应急力量等方面的短板,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防范。①邮政、住建部门严格审批物流集散基地、物流仓库等消防安全。②邮政、交通等部门加强对物流集散地、物流仓库、分拨中心、配送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③公安部门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禁止收寄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④乡镇、公安派出所将设置在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物流企业末端网点、仓库等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⑤仓储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控火源电源,强化自主管理。

4、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防范。①教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批。②教育部门督促取得合法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招生宣传,将消防安全承诺作为招生简章内容一并发布,并鼓励学生、家长对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举报。③教育、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研究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对于无合法手续的“黑机构”,一律取缔;对于设置场所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其按期搬迁;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督促停办整改。④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提示制度。

5、开展民宿场所消防安全防范。①住建、公安、文旅等部门在开展农家乐(民宿)建筑行政审批时,严格按照《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建筑消防安全是否达标,严把源头关。②文旅、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将民宿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需要,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检查,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单位、处罚一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单位,形成震慑力。③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民宿的管理,建立住宅改民宿房屋档案,督促业主、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要求,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针对性开展宣传提示。

(三)加强“三类”风险区域综合治理

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①督促高层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年依托专业机构,全面检测维保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自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登记整改。②对在整改资金筹措上确有困难的,住建部门要从房屋维修基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加强统筹,确保2021年基本整改到位;2022年消防安全条件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技术规范等要求。③住建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住宅小区实施规范化的消防管理。④2020年,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全部依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2021年,进一步完善微型站日常管理、执勤值守等工作制度;2022年,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老旧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①住建、规划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生命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纳入改造项目,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②每年将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严格督办整改。③电力、市政、水务、燃气等单位每年选取一批老旧区域或场所,对其电气线路、燃气管路、市政消火栓等进行重点排查和维护,拿出专项资金实施整体改造。④各乡镇每年对辖区老旧小区、群租房、胶囊房、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同时明确社区(村)对这些场所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⑤公安机关督促派出所加强对城乡社区、“十小”场所的日常消防抽查及宣传提示,督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派出所每半年至少对重点“十小场所”开展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每年至少集中约谈一次场所负责人;对于其他“十小场所”,要按照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的标准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3、加强乡镇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①有计划地改造农村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同步建设消防水源、预留消防车通道,开展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改造升级,降低火灾风险。②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乡镇以下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③将消防工作纳入“三治联动”乡村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防范化解“四类”突出风险隐患

1、着力防范化解消防车通道堵塞隐患。①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开展消防车道划线和标识管理工作,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落实;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和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单位,由商务、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2020年11月前未完成的,由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②各地在组织老旧小区改造中,强化整治已挪作它用的规划停车位,推动在不侵占基本绿化前提下适当增设停车位,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或立体停车设施。③住建、规划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尤其是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区域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等,积极推动建设。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④各地发改、规划、城管、物价、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交管等部门结合实际在住宅小区、部门、企业行政办公区、学校等集中分布的区域,探索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引导机制,对周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及限制条件,优化停车位供给,减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⑤相关部门建立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公安交管、城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单位、小区内部道路参照《道路交通管理法》执行;消防救援机构简化处罚程序,实行快查快处。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①各地建立电动汽(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情况互通、联合执法机制。②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无牌无证、伪造牌证上路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汽(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行为。③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简化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汽(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审批程序,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集中充电管理要求。④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汽(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3、着力防范化解易燃可燃材料火灾风险。①住建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外墙外保温材料使用。对已审批、已投用的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建筑,督促责任单位对外保温材料进行拆除整改,2021年,全部整改到位。②规划、住建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③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及装饰装修材料情况的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立即拆除;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风险。①组织摸排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视情形推动县政府挂牌督办。②明确政府统筹、行业督办、消防指导、单位自改“四级责任”,实行“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③住建、规划部门将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纳入城市建设、旧城改造、环境改善、业态升级等计划,统筹推进隐患整改。④每年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定期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并在单位张贴、悬挂警示牌,形成舆论监督压力。2022年,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

(五)提升“四项”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1、统筹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①2021年,完成“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提请政府将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实现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修、同步实施。②结合本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扶贫攻坚、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并纳入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2022年底前所有乡镇完成编修。③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录并督促落实。

2、提升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素质。①宣传、教育、人社、司法等部门及党校等将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等内容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初中、高中新生军训课程。②消防救援机构制订引导社会专业培训机构配合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意见。③列出三年培训计划,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全部培训一遍。④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增强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①推动建立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机制,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关联“人、地、事、物”等社会治理数据信息,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②2022年底前,对接省级消防大数据主题库,建立市、县两级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③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推动安装消防智能感知设备,2022年底,全县有条件的养老福利机构、学生宿舍、沿街商铺、加工作坊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装置;火灾高危单位和有影响的消防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④2021年,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火灾高风险单位接入该系统;2022年,消防重点单位普遍接入该系统。

4、强化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①整合社会救援资源,组建灭火救援专家库,建立战训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应急联动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协作,实现平时联席联训、战时联动联勤。②督促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加强消防救援能力建设,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依据“业态相似”的原则,建立区域联防消防救援力量,实现群防群治、互帮互救。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三县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各镇区要对照职责任务,细化制订本地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工作任务,针对每项任务逐项制定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请及时县安委会办公室。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10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巢”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区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相关部门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4、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石化企业以及地方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施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区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水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网监控系统。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桥区建设、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评内容以及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区要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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