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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本_社会服务大学生专职岗位实施方案

2022-01-07
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项目建设,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写实施方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方案范本_社会服务大学生专职岗位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社会服务大学生专职岗位实施方案

为吸引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力量,根据《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xx〕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xx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人社办〔20xx〕65号)及《县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古政办〔20xx〕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大学生专职岗位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开发

(一)岗位性质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大学生专职岗位,是指为解决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由政府出资开发的、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设置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包括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社保、文化教育、医疗养老、农业水利、扶贫救助等领域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如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乡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大学生专岗,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招录对象

面向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籍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重点安置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三)服务期限:原则上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6个月,签定就业见习协议书,享受就业见习岗位补贴待遇。岗位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签署不超过3年期大学生专岗劳动合同。

二、岗位待遇

(一)就业见习岗位待遇:每月2130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大学生专职岗位薪资标准:每月2420元(其中基本工资1510元、岗位津贴90元、生活补贴620元、奖励性绩效20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其中个人缴纳部份由用人单位从个人薪资中代扣代缴。

(三)大学生专职岗位人员可享受政策允许的津贴、奖金(具体由用人单位确定并承担)。

三、岗位管理

(一)资金列支渠道

1.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符合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的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不足部分从县财政配套资金列支。见习单位要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见习单位缴交。具体就业见习政策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实施意见》(人社〔20xx〕132号)执行。

2.大学生专职岗位薪资待遇:专岗薪资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工伤保险费和服务费从县财政拨付的配套资金列支。

(二)岗位确定

1.20xx年试点开发服务社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首批拟招录30名。今后岗位开发由县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开发。

2.招录办法:采取公开招聘与零星补录相结合办法,新开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时,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由县人社局负责。当岗位职数未招满时或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报经人社局同意后自行招聘,并报人社局审批备案。

四、其它事项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由县人社局负责实施,具体管理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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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本_县审计局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县审计局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人社系统的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对象

县审计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四、各类岗位竞聘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即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聘用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竞聘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需要取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技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需分别在六级、七级、九级、十级、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同时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端正,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三)工勤技能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且相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优先聘用条件

若符合上述条件人数大于岗位设置中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将符合条件人员对照《县审计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并按照相应岗位设置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选。

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

1、现任行政职务高者优先;

2、所获表彰层级高者优先(注:所获表彰须为现聘岗位期间获得的表彰);

3、年度考核优秀连续次数多者优先。

六、聘用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原位职级或降至本类别最低职级安排:

1、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2、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被上级通报、査处或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3、拒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讨价还价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七、岗位设置管理聘用量化评分标准

八、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岗位聘用工作;

2、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岗位聘用的意义及实施步骤;

3、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4、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5、经考核竞聘提出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者填写《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报局办公室备案;

6、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7、凭《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从起聘日起的下月起根据所聘岗位核定岗位工资。

本实施方案由审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方案推荐:街道办事处公益性服务岗位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公益性服务岗位实施方案

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办事处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为进一步规范我办公益性服务岗位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新一轮就业政策,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防止再次返贫。

二、目标与计划

根据我办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用于安置我办具有劳动力和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

三、岗位职责

1.遵守村里各项管理制度;

2.听从支书、主任的统一指挥,保证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工作;

3.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对突发情况,岗位人员应随叫随到,在对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对于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不配合工作的,人岗分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各村上报人社中心,人社中心请示相关部门后进行问责;对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岗的,必须向支书或主任请假并获批;

5.各村负责做好本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台账,台账包括每天的考勤、上班的图片,上班图片每个星期上报人社中心一次,签到册一个月交人社中心一次(每个月15日前交);

6.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统筹安排,若有人不服从管理或不愿做此项工作的,各村在当天上报人社中心;

7.已通过其他途径找到更好工作的,可以申请退出;

8.安全方面,各村每天必须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强调上班时的人身安全相关注意事项。

精选方案_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民社工〔20xx〕127号)、《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南民〔20xx〕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整合现有各类资源,搭建乡镇(街道)购买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成一批汇集各种社会服务的社会工作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服务基层,落实民政政策,链接服务资源,推动民政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完善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督导评估等系列措施。坚持统筹协调,整合民政购买服务等资源,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

三、服务内容

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一)社会救助服务。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养老助老服务。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

(三)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推动开展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对儿童家庭及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工作。

(四)社区治理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困难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组织,推动建立基层“五社联动”机制(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汇聚社会公益力量资源,在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构建社会支持网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建站方式和标准

(一)组织架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由区民政局统筹实施,日常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指导,具体事务由承接机构社工组织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标识,挂靠在乡镇(街道)民政办;有条件的可单独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区民政局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指导工作组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服务。

(二)人员配备。承接机构应根据协议配备驻站社工队伍,明确驻站社工身份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原则上要求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人员,或者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聘用驻站社工为原乡镇民政协理员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同等条件下原乡镇(街道)民政协理员和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如社工人才不足,驻站人员专业和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驻社工站人员3年内仍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退还项目承接机构,由项目承接机构另行安排其它符合条件的人员入驻。

(三)场所设置。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办公场地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用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四)制度建设。各站点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制定包括人员、项目、督导、志愿者、服务场所使用以及文书档案等管理制度。

五、购买服务

(一)项目购买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实施购买服务程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召开项目评审会等多种方式,确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购买服务既要考虑项目费用,更要注重服务提供能力、服务素质及服务质量,不能仅以“价低者得”为原则。服务协议应明确项目期限、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期限一个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周期内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评估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二)购买主体和承接机构。社工站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为区民政局。社工站服务项目原则上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对暂无合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的,也可由较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和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的其它社会组织承接。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由承接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根据合同要求派驻社工实施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1名社工,区民政局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人员。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具有较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和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组织;章程的宗旨、业务范围中应明确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与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的困难救助、为老养老、儿童关爱、志愿服务等公益性服务内容;2.具备规范的财务和纳税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项目承接相适应的专业执行团队;3.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符合承接主体要求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3A以上的可优先承接,评估等级高的优先于评估等级低的社会组织。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底前,区民政局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制定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乡镇(街道)悬挂社工服务站牌匾并落实服务场所及相应的设备设施。

(二)启动运行。20xx年4月底前,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承接机构根据服务协议和服务清单,驻站开展专业服务。

(三)考核评估。每年年底前,区民政局对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或第三方评估,并将结果报市民政局。

七、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根据服务需求和资金保障情况,制定本地区社工站服务项目的年度计划;督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负责对社工站驻站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承接机构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保险;制定评估计划、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每半年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二)乡镇(街道)民政办:1、为社工站业务开展提供必需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设备;社工站所在地为农村乡镇(街道),且入驻社工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应帮助协调解决入驻社工的临时工作宿舍,提供必要生活便利。2、指导社工在当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对驻站社工提供服务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向承接主体反映驻站社工工作情况。3、把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

(三)项目承接主体: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提高认识、将社工站建设作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渠道,强化推进、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依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民社工〔20xx〕1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社工站购买服务经费。

(三)加强监督评估。区民政局为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业务指导、政策解读,做好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实务指导。项目评估工作由项目购买方组织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和绩效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区民政局适时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大力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服务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和作用,为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优秀方案:居民服务一卡通实施方案范本


为组织实施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皖政办〔20xx〕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下同)覆盖人群广、服务渠道多、线上线下融合应用的优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补贴、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省内居民服务“一卡通”。

二、实施原则

(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卡的整合,不再发行重复功能的各类卡片,加快电子社保卡与“安康码”、医保电子凭证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和应用范围。

(二)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按照“节约、兼容”的原则,分步骤、分阶段、分部门稳步有序整合部门和行业;整合现有公共服务领域电脑端和移动端的多种二维码,推进数据互联互通,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逐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以人为本,高效便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居民服务,提升服务便捷度。

(四)统一标准、规范管理。按照“兼顾行业标准、统一地方标准”的原则,统一认证流程、规范技术标准、完善密钥管理、科学配置权限、实行实时监控,提升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实用性。

三、实施内容

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全领域的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为市民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政务和生活服务。

(一)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签发,力争“十四五”末,基本覆盖全市常住人口,实现一人一卡,应发尽发。

(二)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加我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站点数量,覆盖全市所有县、区、乡镇、街道,通过就近办理实现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全覆盖并逐步过渡到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立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社会保障卡业务监督机制,督促合作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利用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平台、统一规划的优势,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为我市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提供基础支撑。

(三)搭建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遵循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建设我市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对持卡人员基础信息、用卡信息、设备信息、机构信息、应用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对“一卡通”使用过程中的用卡信息、轨迹信息进行采集管理。

在交通及文化旅游领域,实现售卡、充值、消费、结算及大数据分析全过程自动化管理。以闪付、小额支付功能为基础,为持卡人提供包括公交、公共自行车、城市泊车等交通领域的出行服务,并为特殊人群实现优惠折扣。

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公园、旅游景区等文体场所,实现持卡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方便快捷的查询、预订,提供门票验证、景区储值消费、金融账户服务等多样化的文化、旅游出行服务。

建立全市统一的保障服务系统,实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优抚、社会救助等业务持卡办理,完善就医、结算一卡通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

通过与各类公共事业缴费系统进行关联,为群众提供水、电、煤、通信、公共交通等各类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生活缴费服务。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校园缴费、就餐、门禁、泊车等方面的应用,在全市工会会员领取福利、参加活动、享受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并逐步拓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在社区、楼宇等场景的应用。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推进计划。20xx年7月底前,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应用需求,制定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社会保障卡在居民服务中全面应用提供政策、人员、技术和资金等保障。

(二)完善平台建设。20xx年9月底前制定全市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启动平台建设。20xx年3月底前,初步完成平台建设,实现对居民服务“一卡通”的统一支撑。

(三)做好应用推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结合业务开展实际,积极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商具体对接方案;各成员单位结合业务需要搭建应用服务平台,确保信息互通共享。20xx年率先完成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场景的应用,年底前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居民服务各领域的初步应用,20xx年底开通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的50%,2025年底基本完成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的开通应用。

(四)开展数据分析。20xx年6月底前,基本形成数据收集、整合、共享及应用规范机制。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社会保障卡用卡信息档案和用卡轨迹,按数据共享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大数据分析利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统筹负责服务管理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拓展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更多便民应用场景。

(二)加强协同配合。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覆盖人群广,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技术和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数据资源部门要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应用平台的立项审批、需求起草、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等工作,确保牵头负责的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建设和组织实施的经费保障。

(四)加强氛围营造。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工作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民生的民心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居民服务“一卡通”宣传工作,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提高社会公众对居民服务“一卡通”功能作用的知晓度,营造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方案范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实施方案大全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保障全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作用,特制定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领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

以下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一)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及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二)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三)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四)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五)相关企业范围按照全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重点企业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二、政策执行期限

1月26日至3月31日。

三、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依法取得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所属地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其中,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30人(含)以上的,补助1万元;50人(含)以上的,补助2万元;100人(含)以上的,补助4万元;200人(含)以上的,补助8万元。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多家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时,推荐成功上岗人数可累加计算。推荐成功上岗的人员不限用工形式,既可以是全日制用工、也可以是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在相对固定的岗位工作,也可以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等比较灵活的用工形式。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员名单;

(三)相关证明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3.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书);

4.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付劳动者薪酬的证明;

5.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证明等。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推荐成功上岗人员进行情况调查(调查人数不少于20%),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机构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打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定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及时快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二)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把握审核标准和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在审批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补贴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方案范本] 实施方案范文


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优秀的实施方案是什么样子的?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方案范本] 实施方案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学生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积极组织参加市校园足球活动,在我校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兴趣,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发展体育教育和特长教育。

二、工作方针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在兄弟学校的协作配合下,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提供好后勤保障,确保校园足球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其华

副组长:杨跃、查兰林、黄发泽

组 员: 李万云、王洪成、陈远亚、吴振翔、邵选兵、

(二) 体艺组全面实施校园足球活动的教学、训练与联赛工作。

四、职责分工

1.由分管副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

2.体育老师负责组建各班级足球队,班主任协助;

3.黄发泽负责组建学校男子足球队,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织校内竞赛,负责带领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

4、查兰林负责组建学校女子足球队,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织校内竞赛,负责带领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

5.查兰林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和注册管理;黄发泽负责将每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有关的图片、信息上传至校园足球QQ空间,其他教师也应积极参与。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统一协调,保证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所需场地及器材等条件;

2、学校足球队教练查兰林、黄发泽根据情况对其他体育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3、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全校保证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4、利用体育课、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年级间比赛,各级比赛每年保证不少于5场比赛。

六、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经费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工作运行、奖励等。

七、鼓励措施

1、所有体育教师均有机会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所发培训证书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2、校园足球三级联赛纳入体育竞赛等级运动员评定计划。足球运动水平较好的学生依靠足球特长进入高校继续深造;足球运动水平一般的学生依靠文化课或其他特长进入高校,并走向社会。

3.训练教师、带队参赛教师给予相应的课时补贴,每训练一次训练教练计3课时,主教练和参与教师每人计2课时;外出参赛按加班计算。

八、其它

1、校园足球的各项工作从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有序开展;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兴义市敬南镇中学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参考方案:县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县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切实落实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以下简称“药具”)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具服务工作,做好药具采购、存储和调拨等管理工作,保障药具供应,满足群众基本避孕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免费避孕药具育龄人群获得率≥40%。

(二)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90%。

(三)药具发放信息系统个案录入率≥50%。

(四)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40%。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二、服务对象

全县辖区内的育龄人群。

三、服务内容

按照《省免费提避孕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卫妇幼〔20xx〕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免费避孕药具项目的宣传、咨询、发放、随访、信息管理等工作。

(一)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宣传。通过发放药具服务宣传品、播放音像资料、网络推送宣传文字或视音频信息、举办避孕知识培训讲座等方式,对国家免费药具服务政策、避孕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药具使用知识、获取免费药具途径等进行宣传教育。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应通过宣传栏、显示屏等宣传媒介进行药具服务项目的政策、内容、实物的宣传展示,每年面向辖区育龄群众开展不少于2次的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活动。

(二)加强咨询指导工作。一是药具发放机构要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咨询方式,向服务对象介绍避孕方法,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疑难问题,提供有效避孕措施;二是县妇幼保健院、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其它医疗机构应设立避孕药具发放点,由医技人员根据服务对象情况介绍2-3种适宜的避孕方法,说明其优缺点、基本原理和避孕效果,结合当事人情况,提出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的建议;三是介绍免费避孕药具种类、适应证和禁忌证,展示药具样品、讲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及发放宣传品;四是告知随访目的、时间、地点及形式;五是完善咨询档案,处理和记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

(三)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公益服务。一是以群众领取便利为原则,设立一定数量的免费药具发放网点;二是拓展多种渠道、不同模式的人工或自助发放网点,以适应群众获取免费药具的需求。三是推广应用二代身份证智能发放机等能采集领取信息的智能药具发放方式,逐步取代无记录式发放。四是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术、输精管结扎(吻合)术、输卵管结扎(吻合)术八项免费手术,由县妇幼保健院免费提供服务。五是鼓励通过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方式进行发放,可在城区医院、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聚集点等地开展人工和自助相结合的发放服务,力求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

(四)做好避孕药具随访工作。对辖区内服务对象使用免费药具正确性、适应性、避孕效果及副反应等结果进行跟踪,并继续给予适宜的指导服务;了解育龄夫妇对更新药具的需求,征求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是随访服务的主体,主要以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或微信随访等方式开展随访工作。

(五)规范避孕药具信息管理。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信息乡级起报,县级统一应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对避孕药具调拨、储存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管理

(一)县妇幼保健院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生药具免费发放的政策、法规,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药具服务。

2.负责全县药具的计划编制、发放管理,指导、督促各乡镇药具发放管理工作,组织药具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对各乡镇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严格按要求做好药具出入库调拨工作,并及时做好分类、分户明细账,确保账物相符。

5.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新药具推广普及工作,并做好药具零售市场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

1.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的药具计划发放管理工作。

2.负责本乡(镇、街道)避孕药具需求数量及使用药具人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本乡(镇、街道)药具的领取、保管、发放和帐、表、册的登记工作。

4.负责所辖村居的药具知识普及和基层药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乡(镇、街道)使用药具对象的随访工作。

6.负责组织对村级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村卫生室及其他发放点

1.负责做好药具发放工作。

2.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登记、随访登记工作,并将随访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逐级上报。

3.负责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免费提供药具服务的乡村卫生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要加强协调沟通,完善村(社区、居)委会等管理,掌握辖区内已婚育龄人群人口信息、避孕需求信息、免费避孕药具需求信息的变化情况。

2.按照《省免费避孕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卫妇幼〔20xx〕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实行需求计划乡级起报制度,同时上报需求编制说明。规范出入库管理,根据库存周转和发放情况,合理安排计划分配,提高调拨效率。

3.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咨询、随访、发放、技术服务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护执业(助理)资格,有一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践经验或接受过咨询知识的培训。

4.强化避孕药具技术培训。建立健全避孕药具管理服务队伍,从事避孕药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积极参加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县级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师资培训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5.提高免费避孕药具使用率。县、乡服务机构在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优先推广使用免费避孕药具,充分保障育龄人群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降低避孕节育成本,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满意度。

6.加强督导检查。避孕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卫绩效考核内容,县妇幼保健院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为项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六、经费保障

1、基本避孕项目资金:项目相关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统筹安排。

2、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经费结算标准按照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印发的医疗服务价目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xx修订版)确定。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

方案范文:年度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年度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24号)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通知》有关要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原则,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科学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考虑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状况、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规模及各用人单位需求、行政村数量、旅游业发展情况、乡村振兴及生态保护任务等,20xx年度共开发三类公益性岗位595个,拟安置595名就业困难劳动力上岗。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具有户籍、有劳动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愿望的以下人员: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户籍在就业局办失业登记证的男:16周岁-60周岁,女:16周岁-55周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

(二)未实现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9+3”毕业生;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有就业意愿的城镇户籍人员所在乡镇或社区出具证明);

(四)牧区无业青年(年龄:16周岁-45周岁);

(五)脱贫人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脱贫人口:男16周岁-60周岁,女16周岁-55周岁;县扶贫移民局出具相关证明)。

二、岗位种类、数量及职责

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根据本地就业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就业专项资金承受能力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因素,坚持量入为出、总量控制、类别合理原则科学设置。

(一)公共管理类岗位(68个):社会保障协理员22个、城管市容协管员29个、交通协管员17个。

1.社会保障协理员:协助乡(镇)政府或社区开展社保、就业、劳动保障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有关劳动保障、新农保金征收、就业服务管理等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村(社区)。

2.交通协管员:协助县交警大队开展县城区域内各街道、巷口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及停车点车辆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涉及乡、镇。

3.城管市容协管员:协助县城管局开展县乡城镇基础设施和县城街道绿化日常管护。责任单位: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场监督管理。

(二)公共服务类岗位(483个):设施维护51个,保洁432个。

4.设施维护:负责城乡公益设施管理维护、应急排除等工作,兼劝导员、疏导员及交通维护等职责。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乡(镇)、场及村(社区)。

5.保洁:负责开展卫生宣传教育,集中处置所在辖区生活垃圾;负责旅游景区、213线、209线沿途环境整治,负责饮用水源卫生管理、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等。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景区管理局、县第二政务服务中心、县粮油和物资储备中心、县惠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县信访接待中心、县公务服务中心、县残联、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场及村(社区)。

(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4个):疫情监测14个。

6.疫情监测:负责做好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按照安排,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及体温监测工作等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务服务中心、各乡(镇)、场及村(社区)。

(四)其他类(30个):经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公益性岗位(30个)。

7.经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县域内26座寺庙环境保洁30个。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场及村(社区)。具体岗位职责由相关乡(镇)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20xx年公益性岗位安置中,如遇用人单位找不到符合条件人员上岗或自愿放弃安置计划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本单位的计划退回县人社局和就业局,县人社局将根据其他用人单位的需求,在年度总计划内进行调剂。

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0xx年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三、岗位申报程序和所需资料

(一)岗位开发

用人单位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岗位数量、招用条件、岗位待遇等,填写《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纳入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统筹管理。

我县公益性岗位实行按年度开发,上岗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同一符合条件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不超过三年。

(二)人员招聘与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自愿报名和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现场招聘的方式公开进行,招聘人数不超过县人民政府当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用人单位确定招聘时间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并报县就业局审核,就业局审核通过后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录前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乡村两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用人单位应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以当年公益性岗位安置时限为准。对考核合格、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人员,可按程序继续聘任,但累计不得超过3年。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日常管理,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持证上岗(佩戴袖章和上岗证),由本人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由他人顶替,杜绝“人岗不符”“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上岗人员相关安全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及时将人员减少情况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花名册》报县就业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出现空岗需要补充人员的,按上述程序重新招聘,用人单位自行补充人员上岗的,不予拨付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已实现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3.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有违法行为的。

(三)用人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时向县就业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2.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3.《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4.《20xx年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拟上岗人员花名册》(公示)。

5.《20xx年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6.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7.《公益性岗位管理承诺书》;

8.用人单位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情况及公示图片(盖章);

9.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区域、考勤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等;

10.从业人员中“9+3”毕业生需教育局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脱贫人口户需提交乡镇和扶贫开发局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

11.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2.从业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13.从业人员本人银行卡(社保卡)复印件;

14.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从业人员1寸彩色照片1张;

16.经县就业局调查并建档有就业意愿的牧区无业青年:必须是就业局已登记建档的人员《20xx年无业青年入户调查登记表》;

17.回县未能实现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9+3”毕业生:另提供县教育局出具的“9+3”学生身份证明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农业户口的“9+3”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8.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本县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需另提供非农业户籍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村社和乡镇出具的无一人就业的证明.

强调:各乡镇及用人单位于5月10日前交齐开发全套资料的单位从5月起开发,5月10日后未交齐全套资料的单位从6月起开发。

四、待遇、补贴、申报资料及公示制度

(一)待遇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资金来源及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来源于国家每年下拨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只能用于上岗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后对其用人单位给予的补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补贴。

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目的是鼓励用人单位在开发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不是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环卫费或其他补助。

20xx年补贴标准暂按(阿州人社办〔20xx〕133号)文件规定的全州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月执行。岗位安置时限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共计6个月。补贴时限为上岗之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三)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向县就业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表》;

2.《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名单》;

3.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支付凭证(银行鲜章);

4.经用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发放公示表》及公示结果、公示图片;

5.经用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

6.《公益性岗位上岗证》复印件;

7.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用人单位出具的领条、非经营发票;

8.公益性岗位每月工作开展情况;

9.公益性岗位工作总结;

10.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工作的考核情况(领导签字加盖鲜章,考核情况为合格、不合格)。

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县就业局各1份。

(四)就业专项资金拨付公示制度

1.公示内容:申请者的名称、申请补贴项目及简要申请理由、审核意见、拟补贴金额及补贴期限等。

2.公示程序:第一步:由用人单位在所在辖区内公示(申请补贴时将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报就业局),乡镇公益性岗位必须村(社区)、乡镇分级公示;第二步:县就业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由县就业局予以公示。

3.公示方式: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在县就业局所在场所和街道、乡(镇)、场、社区等地点,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

4.公示期限: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反馈意见的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提出资金划拨意见并及时支付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就业局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规处理。

五、工作要求

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来源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生命线,和社保基金一样,是高压线。为杜绝上述现象发生,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与完整,20xx年公益性岗位安置时,由用人单位“一把手”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管理承诺书》。各用人单位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六、监督检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用人单位岗位使用、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的上岗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律不拨付补贴。对虚报冒领、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除追回所有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各用人单位每季度要书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局上报公益性岗位工作开展情况,申报补贴时上报工作总结(此类材料将作为是否拨付公益性岗位依据之一)。凡不按要求申报、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上报相关材料、公益性岗位发挥作用不明显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整、削减或收回相关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计划。

备注:本方案主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通知》制定,具体以州局下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正式文件为准。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1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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