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保障全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作用,特制定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领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
以下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一)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及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二)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三)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四)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五)相关企业范围按照全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重点企业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二、政策执行期限
1月26日至3月31日。
三、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依法取得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所属地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其中,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30人(含)以上的,补助1万元;50人(含)以上的,补助2万元;100人(含)以上的,补助4万元;200人(含)以上的,补助8万元。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多家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时,推荐成功上岗人数可累加计算。推荐成功上岗的人员不限用工形式,既可以是全日制用工、也可以是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在相对固定的岗位工作,也可以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等比较灵活的用工形式。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员名单;
(三)相关证明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3.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书);
4.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付劳动者薪酬的证明;
5.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证明等。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推荐成功上岗人员进行情况调查(调查人数不少于20%),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机构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打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定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及时快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二)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把握审核标准和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在审批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补贴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根据市文旅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公服〔20xx〕3号)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财政部及我省相关部门关于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送戏进万村、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文化惠民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考察对民生工程提出的要求,围绕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建议内容,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实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全县农村应急广播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服务效能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目标任务
1.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完成“送戏进万村”演出任务不少于153场,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实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所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场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体育服务。
4.全县应急广播系统基本建成,农村应急广播终端覆盖所有行政村,并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实现对接。
三、实施内容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民间文化传承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4.美术馆免费开放包括:举办展览及公益性讲座,开展公共教育和观众体验拓展活动等。美术馆基本展览实行免费参观(少数特殊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低票价)。
5.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包括:常设展厅、临时展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开展免费讲解以及讲座、宣讲、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免费提供包裹寄存柜、参观路线图、宣传资料等。
(二)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
由县文旅体局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三)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1.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2.县体育中心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全年免费开放。
3.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4.县体育中心体育馆每年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四)农村应急广播建设
全县按照省广电局批复的应急广播建设技术方案建成县、乡、村三级前端,部署应急广播户外终端,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加强灾害易发生区域等重点区域覆盖,实现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应急信息机制,发挥应急广播在政策宣讲、乡村振兴、灾害预警中的重要作用。
四、资金筹措
1.20xx年,全县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美术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21个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经费,由中央、省级、县级财政按照6:2:2比例承担。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2.全县153个行政村,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省以上和市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
3.20xx年,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馆补贴标准为每馆每年100万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县财政按照5:5比例承担。
4.全县农村应急广播建设,由省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统筹资金解决。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县文旅体局成立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文化惠民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文化惠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明确职责。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县文旅体局负责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及运营管理养护、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各乡镇政府须根据上级指示安排,精准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严禁挪用文化惠民项目资金,对违规使用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强督导。要依据《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xx〕66号)和《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xx〕13号)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加强监管。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使文化惠民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民生工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和市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工作重点,对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产业扶贫推进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以市县农广校为主体的培训体系作用,创新方法和模式,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分层分类分模块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项目投入中央资金220万元,分别在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澄江市、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7县(市、区)和市农广校组织实施。
(二)工作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132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66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660人,依托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以上,培训对象满意度高于85%。各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见下表。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各县(市、区)要结合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开展技能培训,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同时,可借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农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助力产业脱贫。红塔区、通海县、新平县要聚焦“一县一业”,以稳粮食、稳就业、促增收,发展生猪,打造“绿色食品牌”为重点,积极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带头人队伍,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大户为重点,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分类型分模块,培育现代农业带头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返乡创新创业者培训、专业生产型和技能型服务型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职业烟农培训纳入专业生产型,农药经销员培训纳入技能服务型管理。培训机构应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模块要求,分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模块,设计课程,开展培训。
(三)积极探索新机制,推动农民学历教育提质增效。按照农业农村部实施“双百计划”的要求,积极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组织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参训人员报考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探索农民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在学时、课程、教材等方面衔接的有效做法,形成一体化人才培养格局。
(四)统筹培训资源,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健全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推广机构积极参与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优势,加强组织管理,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培训规范性。充分依托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发挥技术服务优势,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支持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承担实习实训任务。巩固管理队伍,强化支撑队伍,提升师资队伍,培养农民讲师,优化专兼职教师比例,整体提高师资水平。
(五)强化跟踪服务,拓宽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引导学员依法组织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加强学员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协作发展。持续跟踪指导农民学员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可举办论坛、展销会、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展示新时代高素质农民风采。培育工作中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好经验、好模式,选树好典型,加大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力度,吸引更多的农民群众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更好地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抓实抓细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一要明确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市农业农村局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各县(市、区)进行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受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委托,开展信息统计、质量监控和宣传,加强培训体系、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管理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所在地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培育工作计划(或方案),择优使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管理数据信息系统,对培训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积极遴选、推荐和组织学员到省、市参加更高层次的培训。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培训效果。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三要充分应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运用好培训形成的大数据,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确保线上培训质量。经营管理型线上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0%。四要加强指导,严格监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带头落实科长、校长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五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不仅要确保完成培训任务,还要落实农民学员应用“云上智农”手机APP对培训课程、培训基地、组织管理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确保参训农民学员满意度不低于85%。六要强化信息化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职业烟农培训录入专业生产型,农药经销员培训录入技能服务型。
(七)强化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考核。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监管,主动对接财政等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财务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对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领导重视、部门协作、任务完成、资金使用、创新探索、信息宣传、材料报送、信息录入、资料归档等方面。绩效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任务和资金分配挂钩,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引导项目资金和任务向地方重视支持、实施规范、培训效果好的地区倾斜。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套用、骗取项目资金。
20xx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进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xx〕11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我县20xx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农民为目标,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坚持聚焦产业、分级负责、分类培养、精准务实、开拓创新原则,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培育任务。按照省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配,全年完成县级培训任务80人,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20人、专业生产型40人、技能服务型20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任务安排选派我县各类培育对象参加省级培训。
(二)培育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三位一体”培育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增强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三)培育体系。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实行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为培育机构主体,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为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其他各类市场主体适度参与的多元培育机制。
三、主要工作
(一)遴选培育对象。各乡(镇)根据产业分类,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开展摸底调研,了解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带头人的产业类型、产业规模、发展规划、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
(二)确定培育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实行备案管理。形成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公益性机构为支撑的培训体系。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相结合,建立实训基地,主要承接现场教学和实训任务。(三)开展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地点、考试考核等做出具体安排,确保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1.培训内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带头人主要开展全产业链技能教育培训,侧重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重点培训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农机农艺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农业知识技能以及法律基础与农村法规、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市场营销等知识。
2.培训时间。经营管理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12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1/3,线上学习课时占比不低于1/10;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4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2/3。
3.培训形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关键技术,分段安排课程。要突出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将培训点设在企、社、场,把培训班办到田间地头,开展模块化、情景式、互动式教学。
4.实行全过程培养。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培育对象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和创业发展条件。在课堂培训与参观交流或实训基础上,采取现代化、信息化培育手段进行培养。可通过“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在线学习平台,实现在线学习、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建立网络书屋,共享教学资源信息。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四)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按照农业部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制定《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考核合格的培育对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创设扶持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农村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享有优先、优惠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对接。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分配。中央财政安排我县补助资金13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经营管理型7万元,专业生产型4万元,技能服务型2万元。
(二)补助标准。培育补助标准具体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
(三)支出范围。1.教材支出,主要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等方面的支出。2.师资支出,主要指用于授课散师(含实训指导老师和班级辅导员)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调等方面的支出。3.学员支出,主要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考试考核等方面支出。4.信息化支出,主要指用于在线教育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及信息器材购置等方面支出。5.其他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场租、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剧、踪服务及认定管理等方面相关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工作会议,落实目标任务。要从我县水稻种粮大户中遴选好培育对象,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根据省下发文件培育任务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二)加强培育管理。建立完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台账(见附件2),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手册,全面记录培育对象基本情况、接受教育培训和指导员服务情况,要加强培育过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电子建档,做到有影像记载,并及时录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以备随机抽查。
(三)实施分类培训。加强培训班次分类管理,组织指导承办机构高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特色,区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3种类型,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行动。选择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并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培训农机手和乡村休闲民宿从业人员。落实“一班一案”要求,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精准设置培训模块内容,灵活运用课堂、现场和线上等教学形式,足额保证课时要求(培训模块和课时要求详见附件4)。施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农民上第一课和学员评学评价制度。
(四)确保培育效果。培训机构要强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吸收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机构的专家、教师和技术人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组建师资团队;要建设和认定一批职业农民创业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加强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教材规划与建设,确保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针对性强,做到人手一套。要加强认定后的职业农民的管理和知识更新,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
(五)做好跟踪服务。鼓励各地根据农业产业生产周期开展跟踪服务。运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答疑解惑,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引导成立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培训质量效益。
(六)开展绩效评估。年度农民培训任务应在11月30日前内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应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跟踪服务可根据农时变化适当顺延。完成县级培训任务后,要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5),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项创新性工作,为确保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培育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县财政局核算中心主任)
成员:(县农发办副主任)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县农业农村局粮油站副站长)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内,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案、计划、制度的制定落实和对培育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农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培育需求申报,制定工作方案,认定培育机构,工作进展报送、师资组建管理,资金审核拨付,信息录入,宣传培育典型,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培育机构对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选编培训教材,组织培训实训,建立培育档案,后续跟踪服务,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补助资金,自觉接受各级检查督导。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及时拨付。
(三)加强资金管理。为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建立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冒领、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农业和财政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组织、参加农民培训相关认定、评审、考核等活动的,一律不准收受任何形式的劳务费用,一律不准收取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四)加强总结宣传。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模式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发动。要广泛报道新型职业农民典型,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建立更高水平平安。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公共安全专项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小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和安全发展示范城镇创建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风险评估与预防、监测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四提升,加快建成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和杜绝事故升级引发社会风险、政治风险事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公共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共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20xx年,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初步形成,实现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辨识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20xx年,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20xx年,公共安全体系更加完善成熟,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适应,形成特色。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公共安全责任
1.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村依法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属地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各项保障,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各村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分析公共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属地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各行业部门在实施业务管理的同时,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促进行业政策、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督执法形成合力,健全和完善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格局。认真落实《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责任单位:各村、公共安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2.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实行公共安全目标管理,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将公共安全工作纳入各村、各办局中心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村、公共安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
3.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从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大淘汰高危落后产能力度,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减少高危险性、高敏感度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4.加强城镇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泰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高城镇运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动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5.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落实化工企业“一企一策”,大力推进危化企业和危化品减量,全面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全面加强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寄递物流、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重点开展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建筑)等安全以及群租房、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集中治理。(责任单位:派出所、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
6.持续开展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立足于源头管理,将加强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重点行业要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确保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同步管安全稳定。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监管和评估。全面排查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风险源、隐患点。坚持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相结合,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制定排查辨识、登记建档等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辨识,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风险源、风险点、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切实摸清风险底数。要坚持固定时间全面查、因事因需随机查、敏感区域重点查,确保全面排查每年不少于1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敏感节点要适时开展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对排查辨识出的风险要开展专项评估,综合分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触发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风险清单。(责任单位:派出所、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社会事业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等相关部门)
(三)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7.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专群结合”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公共安全形势会商制度,完善监测预警功能,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创新预警信息机制,畅通预警信息渠道,提高预警信息传递实效。(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社会事业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
8.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加快建设专业型应急管理信息人才队伍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测平台,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全部接入危险源监控数据。积极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9.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增强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提高事故灾害处置水平。建立军地协作风险联测联防联处机制。健全镇、村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镇建立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加强村处置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定期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上下衔接、统分结合。强化应急处置新闻和舆情导控工作。(责任单位:宣传科、经济发展局、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
(五)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
10.定期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等,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安全文化培育,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建立健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在企业试点设立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安全港湾”,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事业局等相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5日前)
各村、各办局中心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将实施方案于11月5日前报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
各村、各办局中心要对照方案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推进,督促指导各企业和场所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排查辨识,及时做好分析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公共安全风险清单。12月20日前,各村、各办局中心将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20xx年3月20日前,报送公共安全风险清单。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各村、各办局中心组织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梳理,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专题开展对公共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巩固提升(20xx年6月前)
各村、各办局中心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评估。
(五)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6月以后)
各村、各办局中心要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落实责任、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方面研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公共安全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办局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把公共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制度保障。一是风险研判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研判,每季度对本行业领域进行汇总研判,并分别于每月底前和季度末次月2日前报送书面材料。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将根据部门报送情况,不定期组织会商研判,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工作部署,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从决策的可行度、认可度、规范度、可控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事件性风险、系统性风险评估。三是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对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进行分层级和全过程管理,强化协同联动。四是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党委政府、机关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履责考核。五是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底前至少报送1条有价值的情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导致处置不当、发生严重后果的,相关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六是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材料和信息的报送工作,请相关部门在11月5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
(三)强化工作融合。要将公共安全工作与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和安全发展示范城镇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整合工作力量,构建以村和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基层网格化管理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新型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实现各类安全监管与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一体化。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脱贫攻坚的重大任务,充分发挥“保险期货”金融主体职能作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大连商品交易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切实维护农民收入,以玉米产业带动为依托,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助力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共同做好我县玉米收入保险工作。
三、保险方案
(一)投保要求
凡玉米种植的所有者、管理者均可作为投保人,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玉米(以下简称“保险玉米”),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玉米品种必须在当地种植一年以上;
3、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行洪区;
4、生长和管理正常。
投保人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约定理赔周期内因产量或价格变化造成保险玉米实际收入低于约定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负责赔偿。
所涉及的玉米价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数据为准。
(三)保险金额
1081(元/亩)
(四)赔偿处理
赔偿金额=(约定收入-实际收入)×保险面积
(五)保险费率
5.55%
(六)保费
60(元/亩)
四、保费补贴
大连商品交易所承担40%,县财政承担20%,农户自缴40%。全县建档立卡易返贫人员自缴保费部分由承办保险公司承担。
五、资金申报及拨付
承保工作结束后,承办保险公司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及时将配套资金拨付到承办保险公司专用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办)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对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宣传、业务承保、专家鉴定、防灾防损、查勘理赔、组织培训等全面工作;承办保险公司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规范经营,强化内控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发挥保险职能作用。
(三)强化具体落实。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配合承办保险公司做好核准数据、协助做好农户投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具体工作,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监督检查。承办保险公司对玉米收入保险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办)及相关单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考评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乡村振兴“三步走”为主线,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创新培训方式,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养,为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重点任务
围绕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
20xx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继续按省、市、县分层分类开展。项目资金111万元,全县共培训407人(含增加10%培训任务),各乡镇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见附件。其中省级培训共47人,由省农广校组织,重点开展各类带头人示范性培训;市级培训共34人,由市级农民培训机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共青团、浙大农研院等部门共同组织,重点开展退役军人、乡村振兴青年先锋、长三角城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带头人创新创业等专题培训;县级培训共326人,其中282人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广校)组织培训,44人(骨干农机手)由县农业机械促进服务中心组织培训。
(一)聚焦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围绕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开展良种推广、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生产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管理水平,促进粮食丰收。围绕经济作物生产,因地制宜开展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高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围绕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加强农机手操作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操作和安全使用水平,促进丰产丰收。围绕耕地质量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节水灌溉、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保护耕地意识,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围绕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围绕推进产业“三品四化”(品种、品质、品牌,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高端化)发展,以规模化种植、集约化栽培、机械化管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头人培育,带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
(三)大力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重点面向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等返乡入乡群体,以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产业格局、乡风民俗等为重点,帮助其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了解掌握“三农”政策,厚植知农爱农情怀,更好地融入乡村,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创业创新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乡土产业发展壮大,以电商营销、直播带货、农村文旅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培训内容,大力培育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壮大新一代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队伍。围绕市实施乡村振兴“三步走”,以强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为导向,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物联网+”智慧农业、对外贸易、产业化联合体打造等为内容,开展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民企业家创业展业能力。
(四)强化乡村建设行动人才支撑。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培养妇幼工作、文旅体育、环境整治、乡村康养、卫生防疫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围绕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等培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民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培训,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产业体系。
三、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实习实训、参观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杯子、笔记本、笔、包、服装、口罩等)购置、在线教学资源费(每人费用标准120元)、资料印制、组织招生、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以及培训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遴选培训对象。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精准遴选培训对象,要以乡镇为单位对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参训农民的数量和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加大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宣传力度,做到有愿望参加培训的农民应知尽知。
(二)创新培育内容与模式。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订单式”“差异化”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要顺应农民需求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同时将转基因科普、党史学习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加大“走出去”培训力度,实地学习外地先进典型和模式。加大在线教学力度,探索利用天天学农新平台开展线上教学试点工作,把利用天天学农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线上学习作为培训跟踪服务阶段(总学时30学时)的内容,培训课时12学时,真正实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
(三)大力强化培育体系建设。统筹利用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开放、多元、立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积极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实施、系统管理、项目指导等工作,协助做好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教育资源,构建多元化培训载体。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鼓励利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资源,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
(四)注重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培训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遴选优化农民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巩固管理者队伍,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开拓创新能力。加强线上线下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政方针、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及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等纳入培训课程。支持发挥农村“土专家”“田秀才”“传统艺人”的作用,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有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五)加大人才培养服务保障工作。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对接金融信贷,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农商银行面向农民开展相关信贷业务,帮助农民解决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支持并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展览展示、创业创新项目路演、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要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妇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严格培训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落细《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工作要求,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要充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培训机构要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严肃财务和培训工作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县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资金审核、拨付、管理等工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履行资金监管责任,保障资金使用有力有效。
(四)推广培育成果。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挖掘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积极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故事,大力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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