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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方案: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2022-01-09
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

日常生活中,根据上头委派的任务,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对于实施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精彩方案: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我市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汉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广安办〔20xx〕46号)、《广汉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广安办〔20xx〕48号)及《广汉市食用油品和油脂类食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广安办〔20xx〕47号)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条块结合、街道各部门联动,扎实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遵章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体系进一步健全,为街道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街道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冶金有色、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等行业领域,突出医院、学校、商场、车站、城中村、“企中企”、“园中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整治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隐患。

三、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企业层面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分层级涵盖企业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各车间主任、班组长、一线岗位作业人员;企业各类建筑、厂房、车间、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入手,针对冬季低温、大雾、冰冻天气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和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风险点位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1.火灾防控方面:以城市综合体、车站、商场、文博单位、景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和“企中企”“园中园”“九小场所”等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继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坚决清除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严厉查处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2.烟花爆竹方面: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存在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审批及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格,“三库”、“四防”等基础设施不达标的问题;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等问题。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3.危险化学品方面: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落实了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管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4.道路交通方面:是否加强对“两客一危”、大货车、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是否加大对车辆动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驾驶证、“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各运输企业是否针对各类运输车辆特点,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专题教育,严禁客运车辆带病运行,严禁一切不安全驾驶行为。是否认真做好临水路面、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公路沿线隐患的监控防范。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03kKK.com

5.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和燃气方面:检查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现场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在位,电焊、气焊、起重、登高操作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证,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是否有安全隐患,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有落实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火灾、防触电、防倒塌措施,操作工人是否佩戴了安全帽、登高作业时是否拴了安全绳,检查各燃气配送点是否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

牵头责任人:

其他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

6.工贸行业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深入开展对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排查,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涉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是否深入开展冶金、建材行业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窑炉和煤气柜等专项整治。是否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7.特种设备方面。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气瓶充装为重点,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8.城市安全方面。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和日常维护,确保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

牵头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9.废品收购站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各个废品回收站的消防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齐全、是否存在过期或不合规格现象、安全通道是否乱堆放杂物、是否有小店面“三合一”现象等情况。

牵头责任人:

具体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10.其他方面。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安全防范和应对工作。

五、排查整治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街道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可通过采取聘请专业机构或安全专家,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和属地政府综合排查整治的方式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第四季度及年末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专项行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全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的契机,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强化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在整治工作中认真梳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特别是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强化执法措施。街道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与企业、区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等年度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落实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要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为抓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从快处理;需要立案处罚的企业,严格依法办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实行从严从重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移送一批。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强化舆论宣传。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将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各分管单位、各企业(场所),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实名曝光;要开展一次针对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警示教育,深入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街道各检查小组、各村(社区)应于20xx年1月25日前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检查表,并于专项行动结束后5日内上报工作总结至街道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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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3•7"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卫生院、卫生所、医学观察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底数情况,逐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实地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二)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于恢复营业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场所,要提前跟进服务提示,指导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利用复工复产这一时机,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三)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坚决依法查处;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各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停车场建设、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时,要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按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一并推进实施。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针对大、中、小学校即将陆续开学的实际,学校应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同时,要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建设要求,分场所、分类别整理制作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授课视频、火灾案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七)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针对影响辖区消防安全的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的工作目标,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村、各单位要于6月底前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行业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政府督查。乡政府将定期对辖区内的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社会综治、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手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精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我镇农户居住安全,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加强我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管理,防止民房坍塌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在20xx年排查的基础上,全面重新摸排全镇所有房屋,做到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风险隐患比较集中的10大类房屋:

(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三)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四)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五)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六)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七)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卫生院、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

(八)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

(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

(十)食用菌厂房、菌包厂、烘干厂等。

二、排查整治期限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5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部署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明确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挂点领导为各挂点村第一责任人,驻点干部及村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原则,全面抓好落实。

(二)排查阶段及整治阶段(4月30日前)。各村要立足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并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居住在危房中的老人立即动员搬至子女安全住房中,其他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农宅中的农户要动员其改建或搬迁,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31日前)。各村要结合排查情况,集中整治,动员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农宅中的农户改建或搬迁,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四复核考评(6月30日前)。规范验收程序,组建验收队伍,对处置房屋逐栋验收,及时上报验收结果。配合县指导服务组,对验收质量组织全面复核。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所有整治工作必须全部录入系统,建账销号。

三、排查处置规程

(一)排查

由乡镇组织村协同县下派的技术人员以派出所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作为基础,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采集摸排整治重点房屋户主和房屋信息(包括违建、出租情况),检查房屋墙体、大梁、柱子、地基等,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拍照取证,村、乡镇行业负责人层层签字确认后,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评估

将汇总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技术组专家进行评估。经确认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镇负责督促房屋户主整治。

(三)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经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技术组专家评估后存在疑义的,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结构安全性鉴定)。经鉴定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镇负责督促房屋户主进行整治。

(四)处置

1.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我镇及企业、业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2.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由镇责令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由镇责令当事人三日内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建筑,消除安全隐患。对改扩建厂房破坏承重结构的,责令、监督厂房产权人进行整改,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由镇组织清退人员,关闭生产,责令产权人限期恢复原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由镇组织村督促业主退租和整改。装修破坏结构的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院出具补强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拒不整改的,由镇组织实施整改,费用由业主承担。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由镇组织清退人员,关闭生产,责令厂房产权人限期恢复原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7.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卫生院、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由各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牵头,镇、村及镇直相关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8.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由镇组织清退人员,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

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镇村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要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10.食用菌厂房、菌包厂、烘干厂等。由各有关单位牵头,镇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五)验收

1.需进行全部拆除的房屋。由镇上报申请,县政府组织赴现场审核确认。

2.需进行局部拆除或恢复原使用功能的房屋。由镇牵头,组织村、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至县政府复核。

3.需进行加固补强的房屋。由镇牵头,组织村、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县政府复核。

4.镇、县级总体验收。镇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后,申请上报县政府组织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高度,对房屋排查整治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排查的财力、人力、物力,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细化目标任务,提升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工作任务。按照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拉网式检查,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先急后缓、远近结合的原则,制定方案,逐个进行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危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立安全警戒标志,尽快采取封房、新建、搬迁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存在C级隐患的危房,要及时采取房屋安全加固改造,消除隐患。

精彩范文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日市、区两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1.4”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消防[20xx]1号),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隐患,坚决遏制事故,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突出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充分运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效,对安全隐患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本行业本单位分类分级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点台账清单,并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特别对中、高风险隐患,紧盯不放,立即整改,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私自改装、迁移煤气管道、制氧管道设施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设置不规范的制氧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实行挂牌督办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科室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资金和防范手段。

3.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如门诊大楼,住院大楼、老危旧建筑、制氧供氧室及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电气线路老化、私接乱搭、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运行的问题,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推进解决。

4.强化“小场所”火灾防范。要组织对医疗卫生单位员工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设备老化、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

5.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春节、元宵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对重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分类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组织对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督促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定期组织集中消防安全宣传,做到全覆盖式宣传和排查。

(三)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整合卫生应急救援力量,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会商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加强与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组织的联勤联训,完善调度指挥,实现同步调派,做到快速响应。1月15日前,本系统医疗卫生单位所有志愿消防队伍必须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拉动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开展自查。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警示性宣传,针对服务对象特点大力普及门诊急诊部、预防接种点、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带头、全体员工参加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防范能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问題隐患、整改、验收销号”等3个清单,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录入“双控”平台动态监管系统,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各单位将每天的安全隐患检查情况填报“区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清单”(附件1),每日17:00前上报局安办。

四、加强监管问责

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使责任体系覆盖各层级和各环节,做到齐抓共管。切实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整改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发现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切实抓出实效。对个别单位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晰、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单位领导。

范文资料: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示例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建液[20xx]16号)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目标和重点

(一)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依法管控,健全液化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液化气企业违法经营、销售瓶装液化气以及其他影响液化气安全行为发生,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液化气储灌站和供应站点安全事故隐患,"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存在盲区,气瓶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查处瓶装液化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充装或者使用非自有钢瓶、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

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整治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气,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含液化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存瓶量不符合规定,使用气液双相钢瓶、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无充装配送信息钢瓶,暗埋燃气设施等违规行为。

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利用钢瓶相互转充液化气、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黄习坚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及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推进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适时会商、研判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协调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组织联合督导和执法捡查。

三、职责分工

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站安全管理,引导液化气企业合理设置供应站点,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指导液化气经营企业推进餐饮场所更换使用燃气安全软管。依法查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和超区域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瓶装液化气充装站压力容器(含钢瓶)、压力管道和液化气钢瓶的充装、检验环节的安全监察和瓶装液化气的质量、计量监督;查处液化气充装站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未落实液化气钢瓶连锁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行为;推进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液化气瓶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以及流通领域卡式炉燃气罐、燃气燃烧器具及附件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移送或发送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液化气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子以查处,对在燃气场站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负责对废品回收站(或个人)收购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行为依法查处;配合其他部门对未经许可充装、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且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液化气道路运输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液化气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已经安全许可的燃气场站、存储、经营、使用液化气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其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液化气企业、餐饮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应职责。

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餐饮业企事业单位、个体餐饮业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加强安全管理。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各自辖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液化气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管执法。要应用"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等监管平台,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全面落实整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挂牌督办,该停产的立即停产,该关闭的立即关闭;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推动液化气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五、建立督查工作机制

(一)督查内容。(1)相关部门对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管是否履责,各乡镇开展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情况、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工作是否到位。(2)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黑气"店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二)督查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县、乡镇两级"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工作组,对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区域、重大案件实行督办制度。

(三)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在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责任不到位、办事拖拉、未能在限期内完成任务的,督查工作组提请上级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明确瓶装液化气领域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机制,季度督导、适时会商,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本地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买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组织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各瓶装液化气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

(三)抓好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参加排查和督导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瓶装液化气企业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县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运行安全事故的,坚决做到"四不放过",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社会监督范围。大力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精彩范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实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超前防范非煤矿山季节性安全风险,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正在推进落实的《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总体方案、审核专项方案、图表任务清单、加强督导检查、督办提示通报问责“六步工作法”,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会诊试”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整顿清退承包能力不足的外包工程队伍,切实解决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混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乱、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存在缺陷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

二、重点排查内容

(一)外包工程施工队伍:重点排查项目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或相关技术职称是否达到要求;项目部采矿、地质、机电等技术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所承揽工程需要;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与项目部或其上级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到位。

(二)露天矿山:重点排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完善落实;采场、排土场边坡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运矿道路是否设置限速等安全警示标志;排土场排土平台是否设置反坡、车档;民用爆炸物品运送、存储、发放、使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三)尾矿库:重点排查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汛期前是否进行调洪库容验算;尾矿库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是否按要求推进安设并接入省级尾矿库远程监控平台等问题。

(四)地下矿山:重点排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完善落实;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重点是建设期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是否按规程要求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采空区是否按设计要求及时处理等问题。

三、组织形式

从20xx年3月底至12月底,时间9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29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重点排查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隐患自查内容。特别是地下矿山对本单位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包括基建施工队伍和采掘施工队伍)的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逐一重新审核,按照《建设项目备案材料》报告报市应急部门备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全部清退;尾矿库企业要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排洪系统质量经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尾矿库,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委托设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整改。

(二)集中排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市应急局将结合季节和特殊时段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特点,采取专家会诊检查模式,对辖区生产运行的非煤矿山企业逐户进行执法检查。4—5月要突出抓好露天矿山、外包工程项目等复产复工、地下矿山防“桃花水”等方面安全大排查;6—9月要突出抓好尾矿库度汛安全大排查。9—12月要重点防范地下矿山火灾、坠罐跑车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大排查。

在市急管理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应急管理局对单班入井超过30人或者井深超过800米的地下矿山,开展“专家会诊”,形成会诊报告后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12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鞠剑锋副局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一处,对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生产运行的非煤矿山企业抽查率不低于辖区总数的2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主线,各非煤矿山深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安全大排查,组织专家力量逐矿逐库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做到非煤矿山自查自改100%、上级企业检查下级矿山和尾矿库100%、应急管理部门督查检查矿山企业100%。

(二)规范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市应急局将强化精准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以高质量执法推动大排查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屡罚不改、屡禁不止”问题。要坚持逢查必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不准上岗。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在20xx年5月30日前没有完成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重新审核的地下矿山、没有完成排洪系统质量检测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三)狠抓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将本次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纳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动态更新。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市应急管理局将逐项建立档案并挂牌督办,确保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要在深入系统分析问题隐患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在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管、尾矿库排洪系统施工质量监督等方面形成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在大排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矿山企业,将进行督办提示、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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