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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方案: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11
实施方案

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妥善无误,如何写好一篇实施方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精彩方案: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卫生健康工作转型发展,深化优质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根据省、市、县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群众卫生健康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证件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实行首接责任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办证满意度达100%。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孕期、产后、术后随访到位率达100%。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二、主要内容及宣传对象

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全面两孩”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生殖健康、健康素养66条等。宣传对象包括期内出生、在孕、新婚、节育对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四证”办理对象,流入人口对象。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镇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组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全面收集宣传对象的手机号码。电话获取方式为:①期内出生对象、在孕对象、新婚对象、节育对象,通过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人口信息交流平台确认在统计年度内发生出生、在孕、新婚、节育行为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20xx年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③“四证”办理对象,统计年度办理计划生育证件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④流入人口对象,全员流动人口系统中省内跨县流动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培训师资力量。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方法和要求,加强镇、村卫健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素养66条等内容的培训,为提升卫健服务水平提供坚实后盾。

(二)全面实施阶段。各村要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强化宣传。要树立“宣传就是服务”的理念,认真谋划,多措并举,力求在宣传方式上多渠道、在宣传内容上全方位、在宣传对象上全覆盖,着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村要不断拓展计生阵地宣传、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利用公开栏、宣传单、宣传品、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健康素养66条宣传要结合问答的方式,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如20xx年市政策知晓电话调查内容有:预防感冒的办法是服用消炎药是否正确,有病后首先选择输液治疗是否正确等。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积极做好育妇的孕期、产后、术后随访服务工作。不断简化计划生育四证办理程序,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全面落实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等便民措施,让群众“少跑腿”“少走弯路”。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三)调查验收阶段。釆取电话调查方式,对各村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效果进行调查验收。调查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整改巩固阶段。查摆问题,进一步巩固成果。各村根据自查情况、镇调查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调度。镇卫计办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进行专项调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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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39号)要求,切实做好市政府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政策落实,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制定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落实全省"三件大事",围绕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凝聚强大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解读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全市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帮扶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以及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等。

(二)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市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园区经济和生态经济等"四种类型经济",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经济治理效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等。

(三)坚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化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和健康扶贫,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政策。打赢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退倒十";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污水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栾城、赵县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等重大政策。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国资国企、政府债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等重大政策。

(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的重大决策。重点宣传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激发金融活动,畅通金融血脉,促进金融与现代产业、民生建设、科技创新、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重大政策。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开展重大项目招商、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特色园区招商,实施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重大政策。深度挖掘传统消费潜力,积极拓展新兴消费领域,进一步扩大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推动消费市场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的重大政策。

(五)深化改革开放实施创新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行政体制、综合执法体制、国资国企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打造"诚信"城市品牌等重大政策。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综合创新体系,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协同创新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六)抓好城市建设管理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市新地标塑造,城市会客厅规划建设,文化街区修复,正定古城保护,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城市管理,以及巩固提升国家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重大政策。

(七)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三农"工作全面进步的重大政策。

(八)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民生实事、就业优先、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教育质量、建设健康、增强文化涵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重大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权威政策宣传解读平台。规范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重大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市政府公报全文刊载重大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市政府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宣传解读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各部门)

(二)建设专项政策宣传解读平台。推行"互联网+政务",建设政策宣传专栏,集中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省政企服务信息化平台为我市预留的端口,分类推送、宣传解读各项政策,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和政府公报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解读重大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召开新闻会。对涉及全市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文件,必须以例行新闻会、政策解读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市政府各部门承担新闻首要责任,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新闻年度计划,并向市政府新闻办报备。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市政府部门,要严格落实新闻"4+2+1.N"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市政府新闻办进行新闻。(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各部门)

(五)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宣传解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单位联系行业企业作用,在重大政策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将有关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传达给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工商联,由其在各自平台及时宣传。在文件实施后及时邀请起草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开展政策解读,为联系企业建立起了解政府政策的"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政府各部门)

(六)探索开展重大政策集中宣讲。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政策,起草部门要进行集中宣传解读。积极探索组织政策法规宣讲员,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把群众和市场主体实现突破的切入点、统筹发展的结合点、促进经济的增长点讲透彻,帮助群众和市场主体把政策用足用好。(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年度宣传解读方案,确保宣传和解读与政策文件出台等相关环节有序衔接、有机融合。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协作,明确专人联系对接。

(三)提升业务能力。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政策宣传和解读培训,积极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推广,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宣传解读专业素质。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探索组建由新闻发言人、专家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宣传解读队伍,重点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高质量宣传解读。

(四)强化监督考评。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政务公开专项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定期对各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情况和单位负责人参与宣传解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精彩方案: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


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集思广益、发挥民主,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不同类别涉企政策听取企业家意见的要求

1.明确分类听取意见涉企政策范围。听取意见涉企政策范围主要是:一是编制和制定专项或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方案、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专项政策。二是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空间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案和对外开放政策、分析经济形势和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等其他涉企政策。

2.制定专项涉企政策听取意见的规范要求。编制和制定专项政策,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起草部门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对不同企业、行业影响存在较大差别的,要注重听取各类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综合考虑不同规模企业、行业的发展诉求、承受能力等因素;涉及特定行业、产业和特定地城的,还要有针对性地听取相关协会商会的意见。

3.制定其他涉企政策听取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战略规划等其他涉企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牵头部门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出台前依法需要保密的涉企政策,可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尽可能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二)充分听取企业家对涉企政策的意见建议

4.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家对涉企政策的意见建议。在研究制定各项涉企政策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起草部门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书面发函、实地走访、主动上门、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企业的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使出台的政策更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采取召开座谈会方式听取意见的,要提供政策设计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对相关人员或群体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资料,引导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围绕主要问题和不同意见,进行充分有效的讨论;采取问卷调查、书面发函方式听取意见的,要围绕直接关系企业切身利益、各方面分歧较大的问题,科学设计问卷、调查提纲等,积极探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采取实地走访、主动上门、个别访谈方式听取意见的,要找准问题、开诚布公、平等交流,认真倾听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深入了解其诉求。

5.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可吸收相关领域专家、企业家代表等共同参与起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研究经济工作议题的有关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部分优秀企业家列席并听取他们的建议。依托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科学合理选取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代表,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做到覆盖面广、代表性强。

(三)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

6.多途径开辟涉企政策征求意见平台。涉企政策出台前,适宜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i"APP、行政服务中心、政企直通车、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搭建公开征求意见平台,设置合理期限,向企业家公开征求意见,杜绝走形式、走过场。要积极探索与知名商业网站、影响力较大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网站建立链接,方便企业家反映意见诉求。

7.完善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渠道。要充分发挥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i”APP、政企直通车等作用,开通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渠道,方便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监督举报。要结合实际,完善涉企政策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渠道,为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反映意见诉求创造便利条件。

(四)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

8.规范企业家意见反映的处理机制。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政策起草部门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充分考虑其利益诉求以及该利益诉求对其他相关企业、行业的影响,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吸收采纳;对在当前涉企政策中难以回应的,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后续涉企政策制定中予以回应;对确属难以采纳的,要列明理由并以适当方式与企业家做好沟通;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和说明。

9.及时反馈企业家意见受理情况。政策起草部门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沟通、联系、服务企业家平台,充分运用政企直通车、“民企诉求反映”、网上政务平台、“两微一端”、电子邮箱、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或向企业家反馈。对企业家提出的重大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的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完善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

10.健全涉企政策信息公开机制。涉企政策出台后,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政企直通车、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予以公开,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加大政府涉企信息数据开放力度。

11.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将政策起草部门的“官方解读”和专家学者、企业家的“民间解读”相结合,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i”APP、政企直通车、主流媒体上跟进解读,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准确解读政策。发挥统战部门、司法机关、国资监管机构和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定期走访调研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精准推送,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到企业帮助用活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涉企政策的知晓度,提升企业政策获得感。

12.强化涉企政策落实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i”APP、政企直通车、行政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载体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依法依规积极研究推动解决。

(六)健全涉企政策评估调整程序

13.加强涉企政策拟定前的调查研究。各部门拟定涉企政策前要加强调研,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需、困难所在,积极研究论证企业和行业发展急需的建设项目,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有效性和针对性。要通盘考虑与以往有效政策措施的衔接,与其他政策的互补,提高涉企政策的协调效应,增强涉企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增强制度的可预期性。对争议较大的事项,及与企业直接相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起草部门要通过召开企业听证会、论证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的科学性、公平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14.完善涉企政策评估调整程序。涉企政策实施后,要及时主动了解企业家及有关方面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适时委托由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邀请企业家代表参与,形成评估报告。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涉企政策,要认真研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对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要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按程序调整;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七)强化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

15.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部门领导和干部要坦荡真诚地同企业家接触交往,树立服务意识,在企业遇到困难时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建立健全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完善商会组织、民营企业沟通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点商会制度,经常性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家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分析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16.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企业家积极主动同相关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引导更多企业家成为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积极发挥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经常性了解企业动态、听取企业诉求,及时按程序报告企业反映集中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企业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作用。激发各部门为企业谋发展、为社会尽责任的责任担当,形成政策开放共同推动、政策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通过适当方式对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企业家给予褒奖,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在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的行动自觉,把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真诚坦荡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支持企业改革创新,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更好制度保障。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综合协调和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听取企业家意见的实效。加大对企业家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在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创造条件支持广大企业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赶超、建设新中发挥更大作用。

范文资料:全县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39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14号)要求,切实做好县政府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政策落实,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制定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落实全省"三件大事",围绕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建设现代城市、经济强县凝聚强大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解读我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全县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帮扶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以及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等。

(二)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县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园区经济和生态经济等"四种类型经济",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经济治理效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等。

(三)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化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和健康扶贫,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政策。打赢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退倒五";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污水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我县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等重大政策。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国资国企、政府债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等重大政策。

(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激发金融活力,畅通金融血脉,促进金融与现代产业、民生建设、科技创新、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重大政策。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开展重大项目招商、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特色园区招商,实施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重大政策。深度挖掘传统消费潜力,积极拓展新兴消费领域,进一步扩大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推动消费市场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的重大政策。

(五)深化改革开放实施创新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深化行政体制、综合执法体制、国资国企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打造"诚信"城市品牌等重大政策。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综合创新体系,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协同创新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六)抓好城市建设管理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县新区规划建设,文化街区建设,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城市管理,以及巩固提升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力争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等重大政策。

(七)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三农"工作全面进步的重大政策。

(八)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民生实事、就业优先、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教育质量、建设健康、增强文化涵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重大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权威政策宣传解读平台。规范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重大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宣传解读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各部门)

(二)建设专项政策宣传解读平台。推行"互联网+政务",建设政策宣传专栏、集中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三)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解读重大政策。(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召开新闻会。对涉及全县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文件,必须以例行新闻会、政策解读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县政府各部门承担新闻首要责任,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新闻年度计划,并向县新闻办报备。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县政府部门,要严格落实新闻"4+2+1·N"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县新闻办进行新闻。(责任单位:县新闻办、县政府各部门)

(五)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宣传解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单位联系行业企业作用,在重大政策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将有关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传达给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工商联,由其在各自平台及时宣传。在文件实施后及时邀请起草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开展政策解读,为联系企业建立起了解政府政策的"集散地"。(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政府各部门)

(六)探索开展重大政策集中宣讲。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政策,起草部门要进行集中宣传解读。积极探索组织政策法规宣讲员,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把群众和市场主体实现突破的切入点、统筹发展的结合点、促进经济的增长点讲透彻,帮助群众和市场主体把政策用足用好。(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责任分工

(一)明确责任主体。县政府重大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责任主体是文件起草部门。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以及注明"经县政府同意"由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多部门联合制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新闻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形式带头宣传解读政策、权威发声。(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二)规范报送程序。严格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起草重大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与起草文稿同步进行。县政府各部门上报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大政策文件时,要将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的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县政府。起草部门认为政策文件不需要公开和宣传解读的,要列明理由。(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三)严格审核把关。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策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没有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发文;对材料不齐全的,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其补报完整。宣传解读方案应明确宣传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应准确详尽、重点突出,涵盖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增强实际效果。县政府重大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根据正式印发的文件对解读材料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提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上公开,同时按照宣传解读方案开展宣传工作。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鼓励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增强政策的可读性、时效性。(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县政府各部门要将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年度宣传解读方案,确保宣传和解读与政策文件出台等相关环节有序衔接、有机融合。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协作,明确专人联系对接。

(三)提升业务能力。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政策宣传和解读培训,积极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推广,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宣传解读专业素质。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探索组建由新闻发言人、专家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宣传解读队伍、重点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高质量宣传解读。

(四)强化监督考评。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政务公开专项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定期对各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情况和单位负责人参与宣传解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精彩方案: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


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合理控制河砂开采,稳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优化产销布局,加强市场监管,稳定砂石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价格合理、供需平衡作为砂石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力争在2025年底前形成砂石资源开发产业集中化、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格局,全市砂石市场供需总量实现基本平衡,规范有序的砂石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机制砂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加快落实《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xx〕239号),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整体发展趋势,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在规划布局、工艺设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上下游衔接,不断提高优质和专用产品应用比例。加强机制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严格产品溯源管理,严格按照机制砂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建立规范化的产品检验流程。(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2.优化机制砂石开局。统筹当地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等因素,在现有资源保障基地的基础上,依托砂石矿产资源赋存和交通优势,布局一批规模化、工业化、绿色化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引导联合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建设生产基地与加工集散中心,改进装卸料方式,减少倒装,有效改变“小、散、乱”局面。(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3.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将大型机制砂石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从市级层面加强协调服务,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推动大型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指导砂石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并督促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增加优质砂石供给能力。(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运输成本。推进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强不同运输放时间的有效衔接,配合省上做好铁路专用线建设。(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委)

5.支持砂石设备生产企业发展。支持市场主体生产机制砂石洗选、破碎筛分、传输等设备,保障我市机制砂石生产需要。推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砂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机制砂石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砂石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

(二)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

6.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加强砂石行业全环节、全流程监管,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自然资源、交通、生态、公安、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结合,形成水务部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和自然资源部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采砂)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长效监管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

7.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行业指导,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切实际片面扩大设置的禁采区,纠正没有法律依据实施长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因砂石资源匮乏和影响河堤安全的河道,不做河道采砂规划,必须无限期禁采。河道采砂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开采、谁恢复”的原则,实行保证金制度。以河道采砂规划为依据,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推进河道采砂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建立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

(三)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8.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废石、矿渣、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

9.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手段,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烧结类等建材产品。各区县可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产品应用。(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0.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对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地方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对外销售。(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11.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对装配式钢结构生产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中的应用,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城镇住宅和农房建设中的推广应用。(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1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开采、非法盗采、违规生产、污染破坏环境、造假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依法查处“三无”采砂及非法改装、伪装、隐藏采砂设备的船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3.规范砂石市场秩序。全面加强砂石质量抽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互相串通、签订垄断协议、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

14.确保重点领域砂石需要。各区县要针对当前砂石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保供方案,加强砂源统筹协调和运输调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砂石需要。结合实际,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开采机制和工作方案,统筹启动应急开采和保障供应。(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15.加强定期监测。全面摸清全市各区县机制砂石重点企业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砂石土矿山采矿权投放情况、河湖砂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砂石行业供需情况等,由专人负责,按照附表1-附表4建立台账(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市发改委汇总),及时市场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做出反映,稳定市场预期。(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研究解决砂石市场监管和保供稳价具体问题。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市发展改革委为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牵头部门,统筹做好促进砂石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强化监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保护企业正当权益。推进相关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砂石矿山开采、河道采砂、机制砂石等行业,保护合规砂石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

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做好砂石保供稳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摆上重要工作议程。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加强指导,共同推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全市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优秀方案:卫生健康局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实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全国疫苗接种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县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总人数2351人,已完成两剂接种1777人,只完成一剂接种103,有禁忌症143人,尚未安排107人,其他人员229人。我局现有在岗在职人员53人。截止4月5日,卫健局已完成两剂接种40人,只完成一剂接种1人,禁忌症4人,8人尚未安排,为构建全人群免疫屏障打牢基础。

二、接种原则

按照县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落实本单位全体职工的接种工作,认真核对禁忌人群,符合条件的,无条件全员接种,尽早尽快建立起免疫屏障网,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自身职业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系统疫苗接种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异常反应调查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和主要职责安排如下:

1.领导小组

2.异常反应调查专家组

3.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

各医疗卫生单位疫苗接种组织实施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并落实单位属地主体责任,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接种工作,民营医院由院长负责本单位全体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

(二)强化有序推进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疫苗宣传,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接种疫苗注意事项等知识及标语,正面宣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提高接种意愿。需做好接种禁忌症等主要事项宣传,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县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落实本系统各单位医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的接种工作,认真核对禁忌人群,符合条件的,无条件全员接种。

按照时间节点安排,我局职工分别于1月24日、1月27日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41名职工在莲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疫苗接种,参加接种的职工没有一例不良反应。下一步,将着手安排其余8人疫苗接种工作。尽早尽快建立起医疗卫生系统免疫屏障网,切实保障医务人员自身职业安全。

(三)强化保障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按照市级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现“应接尽接”及接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要求。

各分管领导要将局机关接种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落实股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将未接种人员情况落实清楚,确有禁忌症不宜接种人员做好台账,对符合接种条件,拒不接种人员,作出批评和督促,力争100%完成应种尽种任务。

2.疫苗接种单位设置

根据上级接种目标任务要求,我县对外开放18家疫苗接种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照要求每家常规免疫接种单位开设3个以上接种台要求,结合各疫苗接种单位实际情况,大乡镇至少开设3个接种台,中小乡镇至少开设2个接种台,县总医院开设8个接种台,每个接种台日接种量至少100人次,全县至少设置58个接种台(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配齐配套身份证阅读器、手持扫码枪、医用冰箱、移动空气消毒机等疫苗接种设备,确保接种点建设保质保量。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按照《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的要求开展实施,各接种点要配齐各类抢救设备和药品,配强接种点的紧急抢救医务人员,确保接种工作万无一失。县疾控中心和各疫苗接种单位要利用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肺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县疾控中心做好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

各股室负责人要对股室人员接种情况进行跟踪,发现疑似问题,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有关进行监测、报告,及时与县总医院和疾控中心做好处置工作。

4.后续接种统计上报及异常反应跟踪情况

局办公室做好全局人员接种情况统计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本单位的人员接种情况统计工作,对发生异常反应情况的做好跟踪随访,填写好异常反应跟踪表,组织医疗救治专家进行救治随访,确保不发生更严重的后遗症、并发症。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正面宣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主要事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接种疫苗后个人防护措施不减,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多通风烽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宣传内容必须按照及时、有效、精准要求,普及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掌握接种疫苗的禁忌,参照《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中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接种后留观30分钟;如接种后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与其他疫苗一样,接种本疫苗可能无法对所有接种者产生100%的保护效果。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2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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