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电信诈骗违法犯罪防范打击力度,全力遏制县电信诈骗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实现平安中国社会愿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目前我县在电信网络犯罪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现象,联席会议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合力未形成。根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人数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平稳的“两上升两平稳”工作目标,以变应变,综合施策,深度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创造性地开展防范工作,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力争使电信诈骗犯罪防范知识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案件发生,降低群众损失;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抓获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铲除一大批违法犯罪窝点,整治一大批违法黑灰产业,年内实现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损失数增幅明显低于全市增幅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增强执法危机意识,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长效机制,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及早止付,力求将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相关社会力量,形成共同参与、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依法、稳妥、有序的开展工作。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对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各派出所要迅速反应,其他职能部门要联动配合,及时高效开展涉案账户止付冻结、涉案“两卡”快速惩戒等工作,做到破案打击、追赃挽损、行业治理同步推进,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关注舆情,有效引导。密切关注电信网络诈骗舆情走势,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发展变化,按照“先发声、早发声、我发声、发正声”工作要求,重点案件统一对外发声,有效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职责任务
按照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县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制定专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考评机制。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各镇街主管的全民发动、全民反诈工作格局。详细任务职责如下:
(一)县公安局
1.负责县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的实体化工作。
2.以加强自身实战化建设为抓手,全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打击工作。
3.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防范工作。
4.协调金融部门,共同建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拦截阻断系统和平台。
5.完善快速查询、冻结、止付、拦截资金追缴返还等工作机制。
6.负责受理辖区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投诉、纠错等事项。
7.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违规买卖、租借“两卡”等黑灰产业关联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整治。
(二)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
1.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文件,对案件办理中的案件管辖、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研究,统一思想。
2.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相关罪名,总结类案办理经验,汇同侦查机关研究出台证据采集认定执法指引,特别是立足用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现有法律。将银行、通讯、金融部门办理业务推出的强制告知纳入起诉证据链,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3.做好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
(三)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
1.指导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业机构开展反诈宣传工作,组织反诈宣传专项检查。
2.协调银行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搭建查询、冻结、取证等便捷平台,督促银行机构对公安机关发起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查询、止付和冻结业务立即办理并及时反馈。
3.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严查违规开卡,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机构监督银行卡使用情况开展排查。
4.开展高风险账户清理排查,加强开户审核,完善交易监测,予以分级管控,按照“谁开户、谁负责”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各银行机构对我县“断卡”行动中银行卡惩戒人员实施5年内不能开立新账户、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的惩戒措施。
(四)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齐鲁银行、县农商银行、青隆村镇银行等
1.在县联席办、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的指导协调下,强化警银协作,提高资金止付、冻结、查询的效能。
2.严格实行开户审核,针对开户人(单位)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展存量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实,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实名开户制度,杜绝不记名账户;做好开户后审核,检测账户状态,确保新开账户不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清理未实名登记或疑似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在全县范围内各网点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参与督导“断卡”行动惩戒措施落实工作。
(六)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
1.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手机开卡审核,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政策;实行开卡后审核,检测新开手机卡使用状态,重点筛查人卡分离、主副卡不同地、漫游至重点地区和边境地区等情况,主动开展封停工作。
2.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技术和制度防控措施建设,改进和完善通信链条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3.加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技术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电话、短信进行拦截封堵。
4.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半月至少一次向本地全网手机用户推送最新防诈骗短信。
5.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通报的涉案手机卡人员、企业开户信息核查并反馈查询结果。
6.开展高风险手机用户清理排查,按照《工信部关于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组织对县公安局“断卡行动”认定的电话卡采取立即封停惩戒,对持卡人员实施三家基础运营商在我县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频发领域、企业、机构实施监管和查处。
2.协助配合对涉嫌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或帮助信息犯罪的企业进行监管和查处。
3.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协助排查梳理企业运营异常情况,做好“两卡”人员信用惩戒措施。
(八)县行政审批局
1.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案“两卡”公司账户的企业法人信息核查并反馈结果。
2.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做好“两卡”人员限制准入,依据行政、司法决定对“两卡”企业采取强制注销等措施。
3.切实履行企业注册审核职责,定期排查梳理企业注册情况,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九)县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各类传统和新型媒体,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协调本地各大网站开辟反诈栏目,定期推送更新反诈宣传内容。
2.组织协调我县可播放标语的商业体参与防诈宣传,日常播放、展示反诈防骗作品。
(十)县委网信办
1.组织互联网注册公民信息保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摸排本地涉诈注册域名、服务器、群呼业务,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
2.关注重点案事件舆情动向,及时采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
1.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的防骗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骗宣传活动,力争教职员工内部“零发案”。
2.协调组织全县高中、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将反诈防骗宣传作为开学必修课,在县派出所辖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反诈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学生和家长的受宣传率达到100%。
(十二)县财政局
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财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团县委
组织全县团组织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开展“防诈全民行”青年志愿者活动。
(十四)县文化和旅游局
组织全县文化、旅游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
(十五)县融媒体中心
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在固定时间、频道(频率)、专栏内播放、刊登反诈公益宣传作品,积极宣传报道反诈打防工作成效,协助组织反诈专题公益晚会和公益活动。
(十六)其他单位
结合自身职责,每年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和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反诈防骗培训,对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反诈宣传至少3次以上。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建立反电诈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广播、悬挂标语、广告牌、推送短信,散发宣传资料、微信提醒、村村通大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居、进家进户、进田间地头进行宣传,以案说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讲解诈骗手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力求反电诈效果最大化。
四、考评查究
各单位、各镇街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应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考评,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对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责任督导和追究,督促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与“断卡”行动相关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本方案所示的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发挥部门职能,落实各项打击、治理、防范举措,不断打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空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完善预案,形成整体合力。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预案,明确部门责任、处置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要科学谋划,强力推进,敢于创新,真抓实干;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为基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法律政策适用、技术支持保障、舆情引导等各方面的指导帮助,努力形成“情况互通、快速联动、各负其责、环环相扣”的应对处置整体格局,不断提升全县应对处置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下级单位的督导工作,将压力传达至基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日常联络办事机构,深入研究县委平安办下发的工作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内部考核办法,压实下级部门与监管单位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质效,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提高全镇群众自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避免或减少重大财产损失,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民意导向,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为目标,按照“防范为主,以打促防”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全镇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的职能优势,因情施策,开展多层次、多样式、多角度的网络电信诈骗犯罪防范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捂紧钱袋子”,大幅降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公民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为组长,政法委员、综治副书记,党委宣传委员,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其它相关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宣传工作领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好方案制定、工作指导、督导,确保防范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三、活动时间
(一)筹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15日)。镇平安办按照职责与任务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各村、相关站所和企事业单位积极落实措施,按计划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11月30日)。各村、相关职能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方案和预案,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三)评估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验宣传成效,将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年终平安综治绩效考核.
四、职责与任务
(一)加强全方面宣传
1.落实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标语、宣传单、LED显示屏、短信、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进行全方位宣传。要求各村、各单位扫码关注终结诈骗服务号和注册金钟罩小程序,成为终结诈骗保护人群、开启公安防骗提醒。
2.镇便民服务平台宣传。镇便民服务要充分利用群众来镇办事的契机,好在宣传公告栏上摆放“防诈”、“反诈”相关资料,便于办事群众浏览学习。
3.加强短信平台宣传。镇党政办发送防范电信(网络)骗犯罪相关宣传短信,开展短信提醒防范宣传。通过不断提醒,使群众绷紧防诈之弦,提高防诈意识。
4.加强村居居民宣传。镇平安办要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各村(社区),通过张贴海报、挂横幅、刊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辖区农村的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5.加强特定人群宣传。镇其它相关办公室要采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全镇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全镇“网购”群体等特定人群的“防诈”、“反诈”宣传,提高我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手我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
(二)各有关部门职责
1.党政办要组织落实对全镇党员干部的防范宣传,通过短信平台、公众号等形式向镇党政干部推送短信提醒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防诈”、“反诈”的意识。
2.镇平安办要协同派出所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打击宣传活动,利用真实电信诈骗案例为群众讲解电信诈骗惯用方法,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排查,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发送短信提醒,同时,还要采取校园广播、宣传板报、温馨提示、讲座等形式,将“防诈”“反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4.银行要落实针对储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在向储户发送提醒短信的同时,还应在营业大厅、ATM取款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提示、警示标识标语或采用语音提示,争取在银行汇款、转账环节阻止诈骗案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是贯彻党的精神“知行合一”的具体体现,是切实为老百姓谋幸福的民
(二)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安排宣传时间表,按阶段推进宣传工作。
(三)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镇里将对宣传工作组织情况、推进情况、上报数据真实情况等开展督查;防范宣传工作启动后,对新发生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实行逐案倒查。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以下简称电诈)新型违法犯罪高发,严重影响我街道群众安全。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要求,深入持续提升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街道党工委研究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反电诈宣传防范措施。加强宣传教育防范,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提高群众防范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减少电诈警情发案,保障群众财产安全。
二、任务目标
按照“打防并重,防范为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构建街道统一领导、反电诈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反电诈工作社会化格局,有效遏制电诈警情发案持续多发态势,实现反电诈工作“两升两降”的目标(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破获电诈案件数明显上升,电诈警情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明显下降)。
三、工作措施
(一)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街道反电诈工作的整体协调、调度工作;负责与区反电诈工作领导小组的对接、沟通及汇总、上报各种数据工作。负责督促社区、网格员做好本社区、本网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和宣传防范工作。
(二)街道宣传办公室负责督促各社区、部门、企业的反电诈宣传工作。负责街道微信公众号的编辑、推送;积极挖掘、宣传好的典型和经验做法,向区级以上媒体、报社报送有关反电诈宣传典型和先进经验、做法等;每周至少推送1期反电诈宣传材料或编辑一篇公众号;推广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统筹协调、督导好全街道的反电诈宣传工作。
(三)市场监管所负责督导各管辖企业建立反电诈工作群,定期推送宣传内容,引导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会同派出所、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对辖区内公司、企业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清除不法公司,斩断电诈“黑灰产业链”;负责督导辖区所有电梯内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督促所有餐饮、饭店等经营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
(四)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导辖区内各商场、超市、加油站等场所在醒目位置悬挂反电诈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引导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协调对接“移动、联通、电信”营业网点,做好各营业网点悬挂反电诈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站、发放宣传册;推广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引导办理业务人员下载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
(五)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督导辖区内沿街商户建立反电诈工作群,并负责宣传内容的推送工作,引导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负责督促辖区沿街企业、商户LED屏幕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负责督促辖区内工地围挡、户外广告产权单位设置反电诈宣传内容,及时做好宣传设施的维护和宣传内容的更新。
(六)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置宣传站、发放宣传册,开展窗口反电诈宣传、张贴宣传海报;针对办事群众开展反电诈宣传,介绍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引导下载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
(七)司法所负责做好本单位反电诈工作;建立反电诈工作群,及时推送反电诈宣传内容,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反电诈工作司法服务保障。
(八)东门派出所与渔山派出所负责结合职能特点制定本单位反电诈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社区、企业、部门单位开展反电诈宣传活动,做好反电诈宣传标语口号、典型案例等宣传内容的制作推送工作;推广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引导下载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宣传防范,开展精准劝阻,创新传统宣传载体,依托网络宣传媒体,持续开展公安反电诈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建立受害群众回访机制,安排社区民警会同社区干部、村警在发案24小时内入户走访受害群众;开展电诈犯罪线索有奖征集活动,制定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奖励承诺;严厉打击为电诈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打击电诈破案大会战,持续开展反电诈专项严打行动,有效震慑电诈犯罪嚣张气焰;以公安反诈中心为依托,强化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反诈力量,完善值班备勤、快速处置制度,强化机制建设,每日调度电诈警情,每周分析梳理数据,每月总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定期向区反诈办统计报送各成员单位警情发案情况及反电诈工作成效,积极配合区反诈办推进反电诈工作。
(九)各包社区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包保社区的反电诈工作;督促各社区利用党群议政会、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做好反电诈工作的宣传;督促各社区建立反电诈宣传微信群,把18岁至60岁的村民尽量都拉到群里,由派出所社区民警担任群管理员,定期推送反电诈预警、宣传、防范信息和典型案例,确保反电诈宣传无死角、全覆盖,推广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作用,引导村民全部下载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在每个社区、主要乡村公路等显著位置设置反电诈固定宣传栏1处,悬挂反电诈宣传横幅不少于5条,并负责及时维护更新;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本管区内反电诈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街道反电诈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组织实施反电诈宣传防范和打击治理工作。街道主要负责人、相关科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和管区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二)强化工作落实。清醒认识做好全民反电诈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以及面临的风险挑战,紧密结合平安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站位,压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组织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工作范围,积极做好宣传防范治理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收集整理传递本领域重要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报送反电诈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效果;加强协调、督导,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反电诈防范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为加快我区地膜污染防治,探索地膜质量源头管控和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减量使用传统地膜和引进示范国标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为主要治理方式,探索废旧农膜回收路子,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推进农膜污染治理,加快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思路
本着“蔬菜多年种植、相对集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地块选择原则,打算采取“村委会或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请、镇街政府推荐、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讨论、区农业农村局办公会议研究”的办法,确定设立全区国家标准地膜及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区,逐步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力争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三、实施内容
今年区被省列为农用薄膜使用大县(区),需开展农用薄膜污染治理示范。
一是计划在我区早春蔬菜、大蒜等作物多年种植、相对集中的镇街,建立国家标准地膜污染防治示范区2800亩,示范推广符合国家标准(GB13715-20xx)的地膜,分别在经研究确定的实施主体及基地具体实施。
二是在大蒜种植多年、相对集中种植的镇街,拟设立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区600亩,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分别在经研究确定的实施主体及基地具体实施。
三是探索建立废旧农用薄膜回收体系,计划在覆膜面积和农膜使用量较大的镇街,探索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购置配备相应的专业化回收机械等设备,为以后镇街组织农膜回收打下初步硬件基础。
四、资金预算
区地膜污染综合防治,省拨财政资金共计6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1.国家标准地膜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拟补助资金28万元。
2.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区建设。拟补助资金18万元。
3.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拟投入省拨资金9万元。
4.其他费用:共计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指导推进等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地膜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技术指导,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有关镇街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局站室及镇街农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地膜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和技术小组,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加强技术指导。
2.强化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局地膜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技术小组的技术人员,指导实施推进工作,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
3.加强档案管理。项目自立项开始,所有项目文件、实施方案、会议材料、图片资料、项目数据、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保存,作为检查、验收、评估的依据。
4.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为深入贯彻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强化基金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的文件要求,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经局领导班子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针对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以廊坊市中医医院骗保案为鉴,举一反三,重拳出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处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县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
(二)排查内容
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1.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否存在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问题;是否存在重部署轻落实,敷衍塞责,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压得不实问题;存量问题清零后是否出现反弹。
2.编造虚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是否存在挂床住院、冒名顶替、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存在冒用死亡、服刑等人员名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3.编造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是否存在虚记、多记或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规定,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4.伪造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进销存等票据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存在持同一异地就医票据重复报销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5.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是否存在利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待遇条件,开具超常规处方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存在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门特病等待遇资格。是否存在通过假病历、假诊断等证明材料骗取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等待遇行为;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认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资格行为。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1日一2月28日)。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对认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资格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取消相关资格,核查情况报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
(二)全面检查阶段(3月1日一6月30日)。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逐条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通过智能审核、数据筛查、现场检查、病例审查、走访调查、突击检查等全面排查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欺诈骗保问题,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征集欺诈骗保线索公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主动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三)总结报告阶段(7月1日一7月15日)。从3月份开始,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对排查整治工作每半月调度一次,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中心每月1日、16日将排查治理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7月5日前,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专班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责任
(一)成立专班。县医疗保障局成立工作专班,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稽查股,统一调度指导排查整治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治举措,聚焦整治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提升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二)严厉惩戒。经查实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疗保障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涉及医务人员的违规线索,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三)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举报投诉一经查实,要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对排查整治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强化震慑作用,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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