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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本

2022-01-13
街道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我们面临各种各样的项目建设,完整有效的实施方案必不能少,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精彩范文 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本》,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街道20xx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为手段,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消防监管力量,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单位为单元划分管理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体系,确保消防安全管理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行业、部门不漏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基层“网格”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共分三级:

1.构建以街道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街道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街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构建以村居委会为基本单元的“中网格”:村居委会建立消防安全队伍,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明确村居委会消防安全管理员为网格员,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

3.构建以村居划若干片区为基本单元的“小网格”:以行政村下辖若干片区为对象,形成小网格,指定专门负责人,加强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日常检查,积极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二)明确工作责任

1.街道网格职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承担各包片区域消防安全责任。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挂点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消防办、安全办、民政办、各村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下设消防办公室,明确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常态化消防安全整治,组织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m.03KKK.com

2.村居网格职责。村居支部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主要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2)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划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明确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3)按照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应建立专职消防队;(4)每月组织对居民小区(楼、院)、村民集中居住区域、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发现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5)帮助、指导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3.片区网格职责。由村居委会确定1至2名包片责任人,可由村居两委干部、退伍(转业)军人及热心消防工作的群众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切实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部门单位职责。街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5.监管部门责任。

消防办: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涉嫌消防安全生产犯罪的刑事案件。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对辖区“九小场所”、出租屋街开展日常性消防监督检查。

安全办:负责指导、督促规上企业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辖区企业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

水利站:负责指导督促辖区水利工程(含单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水利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食用菌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系统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由文化部门依法审批和管理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指导督促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等旅游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督促体育类场馆等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大型体育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指导督促烈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光荣院等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

民政办:负责指导督促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老年人照料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中小学:负责校园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卫生院:负责本卫生院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全面提升基层防控火灾整体能力,有效遏制基层火灾多发态势,确保全街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途怪。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办事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出台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保障工作的有效措施,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尽其职,突出重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村委会做好消防安全基础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工商、民政、安全、村建、企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开展的坚强合力。特别要突出重点薄弱环节,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老人会、菇棚、房屋电线等的日常监管:加强巡查整改,以消除隐患。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范畴: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牢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切实提升基层防火整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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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城区商业街道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本


为着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优化城区商业街道规范化管理,切实改善街道面貌、市场环境和发展环境,建设文明规范、整洁有序、和谐美丽,按照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九进’工作”会议要求,县工商质量和食药局立足职能,紧紧围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共建共享治理格局”的中心思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以党的精神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廖敏书记“七五”工作要求和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九进’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绿色、质量、科学发展理念,凝心聚力、整合资源、创新措施,进一步优化城区商业街道规范化管理,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推进,以更强的意识、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结合起来,确保政策上了全链条、主体上全参与、空间上全覆盖、时间上全天候、考核上全过程,切实转变治理不充分不全面的局面,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旅”的新。

二、工作原则

(一)优化分工原则。根据商业街经营户数、经营规模、消费人群、历史表现的因素,合理分配执法资源,做好适度倾斜与整体平衡,优化工作分工、明晰责权,保证治理效率与质量。

(二)目标牵引原则。制定科学的治理目标,并根据阶段性治理目标,分阶段、分步骤有效推进管理,巩固与提升并重,保障目标落地落实。

(三)整合联动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各责任股室既要根据责任分工分街道实施,也要保持监管联动、相互支持,积极与市场巡查组、县住建局配合,保证治理工作整体性。

(四)考核激励原则。建立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强化考核激励,公正考核评议,严格责效管理,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及质量。

三、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商业街道市场经营秩序。充分发挥城乡市场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作用,认真做好市场环境集中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围绕市场管理服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经营秩序规范、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管理规范和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五个规范”,在县城商业街道严格实行“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在集贸市场内认真落实“划行归市、划线定位”,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督促市场业主和经营户文明经商。同时,严格治理乱搭乱建、乱张乱贴等问题,禁止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混乱张贴摆设,切实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广告归栏”,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二)集中整治商业街道市场环境卫生。以督促经营户、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为重点,积极落实商业街道环境卫生工作,开展卫生大整治,店铺前后、摊位前后严格落实门前卫生“五包”责任制,确保街道市场环境清洁、卫生。

(三)营造集中整治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持久战;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带新带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持久深入。同时,以商业街道整治为依托,结合“九进”活动等工作,认真做好“大力治环境,攻坚促深化”舆论宣传工作,继续保持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努力营造浓厚的治理工作氛围。

四、责任分工

(一)治理一组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消保中心

责任区域:

(二)治理二组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监察室、市场监管股、食品流通股

责任区域:

(三)治理三组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综合应急股、质量监管股

责任区域:

(四)治理四组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法规股

责任区域:

(五)治理五组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稽查大队、餐饮监管股

责任区域: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实施阶段(3月27-4月22日)

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讲法规、讲方法,保障良好的工作开展氛围;同时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全面推进商业街道规范化管理工作,保证市场环境有序、整洁、规范。

(二)巩固提升阶段(4月23日-5月20日)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以更高的标准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提升,保证常态化、长效管理,重点治理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抓小抓细,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考评整改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全面总结工作,提炼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格实施考核评议,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加强整改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商业街道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分工与合作。各治理组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

分工,全面落实整治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同时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核。建立督促督查机制,领导小组采

取定期督查与突击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城区商业街道规范化管理工作督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效果不佳的责任组予以督促;对工作不配合、整改不理想的经营责任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实施必要的行政措施。

方案范文:街道“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安委会20xx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关于“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区关于“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切实将“五化”工作法着力防范化解辖区安全风险,努力预防和遏制亡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内容

全面落实书记关于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实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制定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街道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街道党工委“五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落实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强调落实好“五化”安全工作和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街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按照区安委会要求,全街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落实“五化”清单为为重要抓手,为此《街道关于“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三年工作目标:全街各社区、各站办所、要认真落实相关要求。

三、主要任务

按照区安委会关于“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的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点,结合本街道实际,细化实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五化”工作落地落实。

(一)落实“清单化”管理。

1.责任清单。一是街道制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内容涵盖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相关职责,街道应急办和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社区的职责清单。

2.任务清单。根据区安委会工作部署,制定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重点任务为主线,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制定落实消防任务清单。

3.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各社区在去年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的基础上,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动态更新“2张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

(二)坚持“图表化”推进。

1.制定作战图集。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作战图集》,按照区安委会相关要求,落实辖区安全生产、消防专项方面内容,均以图表的形式逐项注明整治任务的具体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完成时限、成果形式等。各社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作战图表。

2.制定工作流程图。应急办和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和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等。

3.按图严格整改。针对安全生产排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挂图作战、对照整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特别台账,有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推动解决。

(三)坚持“手册化”操作。

1.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手册。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要对照街道已制定安全责任手册认真照册部署和检查指导工作。

2.公共安全应急手册。街道应急办要制定:城市火灾、地震灾害、洪涝灾害、森林防火等公共安全应急手册。

(四)坚持“模板化”运行。

1.建立基层安全网格模板。按照有机构、有机制、有队伍、有保障、有能力“五有”要求,提前筹划我街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

(五)坚持“机制化”落实。

1.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加强应急指挥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健全事故闭环工作机制。完善落实警示教育、明察暗访、约谈提醒等相关制度。

3.健全季节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1、2、3月份,根据“两节”“两会”重点时段,各社区要加强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火灾、烟花爆竹等场所的安全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4、5月份,根据天气转暖、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春耕等特点,各社区要加强对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工作;6、7、8、9月份,根据汛期、雨季、高温天气等特点,各社区加强辖区防汛抗旱地段的安全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10、11、12月份,根据天气寒冷、路面积雪等特点,各社区加强辖区消防、冰雪等内容的安全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

四、实施步骤

街道应急办和各社区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阶段:各社区要按照街道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执行。

第二阶段:3月下旬至12月,各社区按照工作要求。每月25日前向街道应急办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动态更新情况;7月1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12月8日前,报送全年“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第三阶段:指导检查。街道安委会要定期检查各社区“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动态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精彩范文 卫生健康局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的通知》(卫老健〔20xx〕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完成市级确定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数,健康管理率达72%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健康管理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二)健康管理内容

1.建立健康档案。对未建立档案的老年人及时建立档案,已建立的及时更新、完善档案。

2.健康体检。体检医院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规范记录在体检表上。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对肺结核疑似患者开展X光胸透检查。

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并通过中医体质辨识仪开展体质辨识服务。

4.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三)体检机构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根据购买服务协议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其它医疗机构,需经区卫生健康局批准,方可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31日之前)。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组织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发放《健康体检通知单》,告知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和体检项目,留存被告知人签字回执。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村居卫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有序、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健康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6月底前务必完成体检任务50%以上,9月底前完成年度体检任务,为保证体检质量,原则上各单位每日体检人数不超过100人,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汇总考核阶段(11月20日之前)。健康体检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负责对健康体检工作进行考核、认定、汇总并报至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老龄和家庭发展科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局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和体检医院要明确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区疾控中心:负责业务培训及老年人健康体检督导工作。确保健康管理工作质量和数量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健康管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分析报告。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对健康体检的统筹协调、宣传发动工作。负责业务督促、指导、考核等工作。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医院体检工作,对体检单位资质、检查流程、检查项目、体检进度及体检对象年龄等进行监督管理,严防出现流程不规范、体检项目不全、超范围体检等行为;负责收集体检信息移交各村居医疗机构进行建档或信息更新。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依据村居调整、人员居住密集等情况安排体检报告反馈工作,原则上要求由体检对象或监护人到各卫计中心指定的地点自行领取报告;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20日内完成体检信息反馈工作,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安排所在村居卫生机构告知体检对象。

村居卫生机构:协助开展本辖区体检工作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体检告知等工作;配合体检医院做好体检现场组织工作,负责将体检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补充、完善健康档案,对于没有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将新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

各体检医院:配置满足体检需求的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开展体检工作,不得缺项、漏项;安排专人登记,尤其是对是否符合体检对象、领取报告形式和地点等要履职到位,对参与体检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检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健康评价、健康指导;规范填写体检表,并将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粘附在体检表相应处,整理完善体检表。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10日后要将所有体检信息形成纸质报告,并将体检报告和信息上报所在卫计中心。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告知所在卫计中心项目负责人,便于及时管理。

市中医院:负责提供在本单位体检的机关离退休干部、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等人员的体检信息。

局办公室、督查室、宣传科:分别负责本次健康管理工作后勤保障、督查巡查、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提升能力,保证质量。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和协调健康体检工作,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台账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村(居)、联系电话、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结果是否告知、是否健康指导等。纸质体检登记表要与电脑登记信息、体检表信息保持一致。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要将健康体检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规范完善、健康素养促进等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

(四)督导考核,强化问责。业务指导组和督导巡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全区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各卫计中心要加强履职,制定专项考核方案。对村级卫生机构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规范以及体检率不达标等问题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医疗机构在健康体检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体检项目不全、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加强督促和考核,视情核减体检费用,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方案范文: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近期,地区接连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维护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稳定,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号)、《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消联〔20xx〕3号)的部署,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底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开展民政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火灾防控共治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防止全市民政系统发生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1.突出民政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要全面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20xx〕43号)精神,抓好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突出在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各类养老机构、殡仪馆(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关注民政领域“老幼病残弱”等重点对象在冬春季节用火用电安全,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紧盯春节、元宵节前后烟花焰火燃放,清明节前后焚香祭扫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民政服务对象安全用火宣传,确保全市民政领域不发生火灾。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提请督办。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对辖区内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六项清单”,落实清单式管理,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7项具体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安全承诺。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掌握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养老机构底数,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关停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养老机构。

3.继续推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按照《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和前期标准化创建经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七化”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化、管理制度化、隐患查改规范化、设施器材管理精细化、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灭火救援演练实战化、档案建设管理标准化),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继续选择30%的养老机构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典型示范效应,确保到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4.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准备。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强化民政队伍消防宣传能力建设,培养民政宣传队伍,积极借助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加强消防专题报道,努力提升民政系统消防新闻宣传影响力。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机关及行业系统培训,聘请消防专业人员到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的政治高度,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成立相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好专项行动,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工作部署安排,全面化解火灾风险。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到各民政服务机构、责任落实到各民政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到各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六项清单”(附件2),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做到动态闭环管理。要加强协作配合,协调消防、应急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对重特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直属单位工作方案请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工作总结于4月28日前报市民政局综合办。

优秀方案: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xx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xx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国有企业按照应交尽交的原则,将现有能够分割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等资产无偿划转给镇(街道)或社区;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根据永办发〔20xx〕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xx-20xx年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交接和管理工作,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支部建设;

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舆论导向的引导,协调各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市工信局负责将专项工作小组工作进展等及时汇总上报至市分离办,并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各项工作衔接落实;

市医保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衔接;

市发改局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镇(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生活困难的特殊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持范围;

市文旅局、市教科局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市卫体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务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退休人员特别是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积极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摸底统计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xx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精彩方案: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区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格,根据《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党政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企业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行业与属地,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三、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孙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的划分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通过分类分级、纵横交织的网格单元,将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机地固化到各网格单元,既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又明确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安全生产网格员(网格长)。按照这个监管模式,实行区、镇(街道办、管委会)、村(社区)三级网格监管,并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划分到“三级”网格内,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一级网格”:区安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一级网格”,针对区域内企业以及市属企业和中省驻当地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站(点、场),建立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重点突出的区域性监管网格。

“二级网格”:各镇(街道办、管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二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监管网格。

“三级网格”:村(社区)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管理网格。

(二)“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1.区安委会。区安委会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按照《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分管行业领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区安委办监督、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办、管委会),辖区景区和区级各部门网格化监管履职情况,负责全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工作;制定网格化督查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区级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区级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要按照专委会(部门“三定”)职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责任具体细化到具体部门,部门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具体到每一个监管企业,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的职责。

(1)制定本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镇(街道办、管委会)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建立监管网格图。按职责分工,每个监管网格明确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编制《监管企业分布图》。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单位,制定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建立重点监管单位档案,对重点监管单位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按照“企业为点、部门为线、政府为面”的原则,企业每月对本单位涉及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研究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形成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报送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专业会委员(部门)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会,对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风险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形成本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报专委会主任。

(5)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全面推进“逐企逐厂过筛子、分门别类建台账、辨证施治除隐患、综合施策快整改”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事故隐患台账、重大危险源(风险)台账等工作台账,采取挂牌督办、专家服务指导、联合会商、项目治理等措施及时整改隐患。

(6)不断提升监管网格信息化水平。积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智慧社区等综合信息平台,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分布、隐患上报等逐步实现在线操作,不断提升本级网格化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三)“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黄堡镇(各街办、管委会)镇长(主任)是本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具体细化到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1)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建立监管网格图。每个责任区明确分管领导和各村(社区)委会包村站所长、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辖区企业分布图》要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企业、主要道路、建筑、场所、地理特征等相关内容,所管辖的重点监管单位必须标记明显符号。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点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除重点监管单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全面推进“逐企逐厂过筛子、分门别类建台账、辨证施治除隐患、综合施策快整改”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事故隐患台账、重大危险源(风险)台账等工作台账,采取挂牌督办、专家服务指导、联合会商、项目治理等措施及时整改隐患。

(5)推进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安全管理“十有”建设,即有明确机构、有明确领导、有明确人员、有责任分工、有工作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档案、有培训教育等。

(四)“三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村(社区)委会在所属黄堡镇、街道办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划分本辖区安全管理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配合联村干部和安全检查员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区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负责安全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张贴。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所属镇(街道办、管委会)及网格责任人,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主体责任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应建立公司(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企业法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1.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单位、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台帐;制定岗位责任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工艺,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建立本企业事故隐患台帐,对企业自查自报的隐患数据、上级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按时上报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5.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厂(矿)、车间、班组工作实际,每天组织开展1次班前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三岗人员”复审培训。

6.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五、网格化安全管理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阶段(20xx年2月8日至3月31日)。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的基础台帐和档案,合理划分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图》。

(二)落实责任、形成网格阶段(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编制的网格图,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域、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全面启动网格化监督管理,确保网格有序运行。

(三)总结提高、建立机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推广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信息化工作,不断提高网格化监管信息化水平,保证网格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运行,收到明显效果,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协助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是新形势下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迫切要求,对于缓解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意义重大。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善于在推广的过程中,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共同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可在本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覆盖,不断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注重典型引路和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在工作指导上,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宣扬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单位和好的经验,在推广过程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素质,提高管理能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区安委办对各镇办、管委会、区级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适时进行协调、督导,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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