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区科创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在区科创大楼营造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推动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全链条闭合管理体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协调机制,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供全市公共机构参考借鉴,从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科创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调度,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科创中心大楼各单位综合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处负责人、物业(餐饮)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创大楼管委会办公室内,主要负责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设备配备
(一)分类垃圾桶配备
根据调研论证,目前区科创大楼存在垃圾桶重复配置、使用率不高、引导分类投放作用不好等问题,为加强源头管理,节约经费避免浪费,减轻物业二次分拣工作量,拟实施“撤桶并点”。即根据楼层空间布局和办公人数,按照方便工作生活、利于优化环境原则,因楼施策、因层施策,合理布设集中投放点。撤去电梯间等利用率不高、易误投误放的收集容器,合并重复设置的投放点位,增加15楼餐厅餐盘回收处收集容器及“定时定点”四分类收集容器,具体摆放见附件。
(二)分类垃圾袋
采用可降解或全降解垃圾袋。后期,逐步推行“四色”垃圾袋-即根据相关标准,对应垃圾配备对应颜色垃圾袋。
四、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闭合管理
(一)分类投放
严格按照垃圾四分类要求,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日每天7:30-8:30和17:00-18:00两个时间段可投放垃圾;节假日,每天11:00-12:00期间可投放垃圾。
1.可回收物
投放至1楼大厅或15楼餐厅集中投放点“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并保证可回收物的纯净度。
2.其他垃圾
在指定的时间段,投放至楼层集中投放点“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可降解塑料垃圾袋为其他垃圾,倡导破袋分类投放。
3.厨余垃圾
方式一:用餐时,按餐具回收处的标识导引,分类投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方式二:办公室产生的茶叶渣、瓜皮果核、花卉绿植、过期食品等,投放至茶水间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方式三:厨房操作间产生的厨余垃圾,按实际产生量配置收集容器,分类投放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
为便于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应确保纯净度,不得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
4.有害垃圾
投放至“有害垃圾”容器;
有害垃圾应单独分类,定点投放。
(二)分类收集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桶内,物业人员进行再次分拣。
(三)分类运输、处置
可回收物:昌顺物业管理处
其他垃圾: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厨余垃圾:中荷环保有限公司
有害垃圾:按照环保要求处理
五、宣传教育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络机制
各入驻单位综合管理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推进、监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参加集中示范工作推进会议。
(二)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队伍
区科创大楼各入驻单位选派1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小组。职责包括负责定时定点投放期间“桶边值守”,监督、协助其他工作人员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宣传带动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履行垃圾分类义务。
(三)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
召开培训会,提高大楼内各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能力、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开展宣传活动
加强宣传,通过播放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张贴电梯海报、搭建桁架、印发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等方式,提高大楼内各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六、责任分工
(一)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管委会办公室作为物业管理单位,是区科创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具体做到:
1.建立健全区科创大楼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2.探索简便宜行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方法,逐步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3.对接属地城管部门,协调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推动形成全链条闭合体系;
4.加强宣传,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制作投放指引,告知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指导入驻单位干部职工正确投放;
5.搞好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志愿者、物业(餐饮)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6.指导入驻单位搞好宣传培训,指导物业、餐饮公司布设投放站点,配备收集容器,加强人员培训;
7.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8.其他应当做好的工作。
(二)各入驻单位
入驻单位是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及所在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做到:
1.建立生活垃圾联络员和志愿者队伍,发挥联络员、志愿者监督管理作用;
2.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
3.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入户宣传、“桶边值守”等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4.其他应当做好的工作。
(3)物业、餐饮公司
物业、餐饮公司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所保障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存放及处置工作,并配合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具体做到:
1.布设生活垃圾集中回收站、分类投放点和分类暂存点,按需配备分类收集容器;
2.组织所属人员知识培训,掌握必备分类知识;
3.组织所属人员担当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做好宣传引导、志愿服务、上门回收等工作;
4.垃圾再次分拣登记;
5.做好日常巡查上报工作;
6.协助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七、监督检查
(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集中示范工作推进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建立考评、通报及奖惩激励制度。
(二)检查公示制度。集中示范期间,物业(餐饮)公司每周汇总日常巡查情况,报区管委会办公室;入驻单位每月检查通报一次干部职工分类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不愿分、不会分等问题;区管委会办公室和物业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并公示结果。
(三)奖惩激励制度。入驻单位结合科创大楼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工作,把垃圾分类行为纳入文明实践,激发干部职工内生动力。区管委会办公室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在节约型机关创建分值权重。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科创大楼文明单位评选。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教师和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技能,让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减少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源头做起,加强管理,渠道畅通,重在实效,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二、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
xxx——负责制定计划、制度、收集活动记录。
xxx——负责组织对教师、幼儿、家长宣传工作。
xxx——负责定期巡查监督各班、厨房的垃圾分类情况。
同时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校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可以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校园垃圾成分越趋复杂,合理地确定分类依据对垃圾的后续处理环节极为重要,它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处理过程中以及处理后的能耗,可防止再次污染的发生。我园日常生活垃圾按不同区域具体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
在室内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垃圾收集桶,将班级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入相应垃圾桶内,收集好后投入幼儿园大分类收集箱内。
班级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由保育老师负责及时投入幼儿园指定投放点。
四、大型分类垃圾箱具体投放位置
1.幼儿园西: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个垃圾箱。
2.幼儿园楼道: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箱。
3.厨房后门:分别放置一个厨余垃圾箱,一个其他垃圾箱。
五、按照上述分类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按如下要求规范:
1、收集设施的颜色要求:分类收集垃圾桶统一颜色,可回收垃圾为蓝色、厨余垃圾为绿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有害垃圾为红色。
2、收集设施的配置要求:四种垃圾箱成组设置在幼儿园、厨房出入口附近适宜位置,方便投放。
六、生活垃圾分类的转运要求
生活垃圾经源头分类投放后,由我园专人负责分类转运体系,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厨余垃圾由专人负责清运、掩埋。实施自行收运。其他垃圾由负责垃圾运输人员按原作业方式实施转运;可回收垃圾,可直接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有害垃圾按环保部门要求,委托具备有害垃圾收运资质的单位收运至指定处置场所。
七、开展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我园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把垃圾分类环保活动纳入教学活动,加强幼儿的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栏、微信平台不断的宣传、引导,增强家长朋友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7号)、《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19〕1号)、《关于印发〈2019年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年活动责任分解〉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19〕2号)、《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19〕3号)、《关于印发〈2019年绍兴市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工作指标〉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2019〕4号)、《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2019〕5号)要求,切实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各项工作,特制定20xx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生活垃圾“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垃圾分类活动工作目标
今年本街道要按照本地分类办发布的标准和要求实现以下目标:实施强制分类覆盖;扩大可回收物回收覆盖范围,推进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设立1个回收点,完成回收点建设;完善本街道强制分类制度。
三、垃圾分类活动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管理体系。规范硬件设施配备,统一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按规定在办公室、办公楼层、办公楼或集中办公区域规范配备垃圾桶,建立投放点,设立集中回收点,积极推进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及本地分类办的部署,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各种平台和载体,采取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办宣传栏、举办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普及分类知识,培养生活习惯,强化自觉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着力提升分类质量。采取示范带动、党建推动、奖励促动、督查行动等措施,加强本单位“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指导机关干部的投放行为,着力解决该分不分、分而不准、分后再混问题,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切实提升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四、垃圾分类活动职责分工
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督促检查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可回收物回收点建设。
五、垃圾分类活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体系,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牵头协调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全力推动本街道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三)加强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逐月推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广东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分类办〔2019〕4号)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现就推进鹤城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全镇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xx年x月底前,生活垃圾分类延伸至所有事业单位;20xx年xx月底实现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为基本原则,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三、分类方式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分类收运要求等可根据《鹤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见附件1)自行制定工作方案,或参照xx镇政府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2)。分类标志类别构成、图形符号、标志设计、标志设置等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粤建城〔2019〕206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打印纸、保密文件等按保密要求另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鹤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具体管理的工作体系,科学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门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由具体负责人向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为充分发挥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68号)、《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263办〔2017〕17)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赣事管〔2018〕3号)通知要求,决定从2018年8月10日起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分类方式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xx年xx月x日至 xx月xx日 )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 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 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 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 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 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xx年xx月x日起)
从20xx年xx月x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xxx”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一、活动目的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下午xx
三、活动对象
xx校区x年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地点
xx校区x楼报告厅
五、活动流程
1、组织学生观看《xx市垃圾分类宣传片》。
2、齐诵童谣《垃圾分类我宣传》
3、学生代表发言。
4、现场提问并进行模拟操作。
5、各班“环保小卫士”宣誓。
六、活动安排
1、报告厅布置、录像:xx负责。
2、学生座位安排:xx安排。
3、四个垃圾筒及部分垃圾:xx负责。
4、电视台人员茶水:xx。
5、活动主持:xx。
6、拍照、微官网:xx。
7、信息报道:xx。
8、学生代表发言、环保小卫士集合:xx负责。
七、补充说明
1、xx市电视台组织拍摄,请xx校区x年级各班主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有组织地参加活动。
2、x月x日下午,x年级xx课暂停一次。如果下雨,原定在报告厅上课的情xx请任课老师安排好地点。xx老师的xx课暂停一次,学生留在自己班级上课,涉及到的学生请各班主任关注好。
3、假期里,学生们已完成了各项关于“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作业。一二年级绘制宣传画,三四年级设计宣传标语,五六年级出刊宣传小报。学校德育处将对学生作品进行组织评比。
4、各中队在本学期组织开展关于垃圾分类的有仪式的中队活动,出刊一期黑板报。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单篇精选: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办法(2017-2020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6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宁垃分办字〔201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宣传为主原则。南京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放在宣传上,要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教育,要根据不用年龄段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
2.坚持常抓不懈原则。学校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学校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设置规范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全校师生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
3.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家长和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家长参与,学校、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学生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助力美丽南京建设。
2.成立领导小组。各区要成立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分管人员,负责统一指导、检查和督促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其他相关教育工作范畴,确保学校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填写《南京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表》(附件1),于x月xx日前上报南京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3.开展宣传教育。各区、各校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活动,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与健康教育、科学教育、德育工作相结合,利用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联系群等阵地,采取讲座、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4.实行属地管理。各区教育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落实重点工作,加强对属地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市直属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教育局属地管理范畴。
5.规范分类工作。各学校是开展校内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根据南京市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宁垃分办字〔2018〕2号)相关要求,对学校内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标志进行调整,统一设置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并增加具体垃圾品种的图文标志,或增设“印刷纸+饮料瓶+其他垃圾”的细分类收集容器;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归集点、宣传设施、分类引导标识等;实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专项收运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所有调整工作于x月xx日前完成。
6.组织相关培训。各区教育局要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学校垃圾分类负责人和相关教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培训要覆盖区内所有学校。学校垃圾分类负责人要把培训内容应用到具体工作中,受训教师要把专业知识带回学校,教给学生,从而带动全校师生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7.建立考核机制。根据《2018年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级部门考评办法》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每月检查考核结果要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各区教育局每月要对区内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在全区进行通报,从20xx年xx月起,每月xx日前,将检查结果及排名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关于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月度范文精选》,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广东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分类办〔2019〕4号)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现就推进鹤城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全镇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xx年x月底前,生活垃圾分类延伸至所有事业单位;20xx年xx月底实现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为基本原则,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三、分类方式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分类收运要求等可根据《鹤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见附件1)自行制定工作方案,或参照xx镇政府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2)。分类标志类别构成、图形符号、标志设计、标志设置等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粤建城〔2019〕206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打印纸、保密文件等按保密要求另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鹤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具体管理的工作体系,科学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门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由具体负责人向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教师和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技能,让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减少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源头做起,加强管理,渠道畅通,重在实效,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二、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
xxx——负责制定计划、制度、收集活动记录。
xxx——负责组织对教师、幼儿、家长宣传工作。
xxx——负责定期巡查监督各班、厨房的垃圾分类情况。
同时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校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可以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校园垃圾成分越趋复杂,合理地确定分类依据对垃圾的后续处理环节极为重要,它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处理过程中以及处理后的能耗,可防止再次污染的发生。我园日常生活垃圾按不同区域具体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
在室内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垃圾收集桶,将班级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入相应垃圾桶内,收集好后投入幼儿园大分类收集箱内。
班级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由保育老师负责及时投入幼儿园指定投放点。
四、大型分类垃圾箱具体投放位置
1.幼儿园西: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个垃圾箱。
2.幼儿园楼道: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箱。
3.厨房后门:分别放置一个厨余垃圾箱,一个其他垃圾箱。
五、按照上述分类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按如下要求规范:
1、收集设施的颜色要求:分类收集垃圾桶统一颜色,可回收垃圾为蓝色、厨余垃圾为绿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有害垃圾为红色。
2、收集设施的配置要求:四种垃圾箱成组设置在幼儿园、厨房出入口附近适宜位置,方便投放。
六、生活垃圾分类的转运要求
生活垃圾经源头分类投放后,由我园专人负责分类转运体系,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厨余垃圾由专人负责清运、掩埋。实施自行收运。其他垃圾由负责垃圾运输人员按原作业方式实施转运;可回收垃圾,可直接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有害垃圾按环保部门要求,委托具备有害垃圾收运资质的单位收运至指定处置场所。
七、开展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我园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把垃圾分类环保活动纳入教学活动,加强幼儿的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栏、微信平台不断的宣传、引导,增强家长朋友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8〕111号)和《县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平机管〔2018〕25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局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局机关、各环保分局(监理所)、县监测站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100%。
二、垃圾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及包装物,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及包装物,废弃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置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切实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并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运输。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
2.其它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数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储存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除去以上三种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质品(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不可回收的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2.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三、垃圾分类实施步骤
1.宣传教育。各基层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引导,采取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办宣传栏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重点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强化自觉意识,培养生活习惯,营造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各基层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2018〕111号)要求,配备完善回收设施设备,设置明显标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投放,统一回收处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台账,重点对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进行登记,分类造册。
3.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要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责任制,并结合自检自查和集中检查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整改完善,推动此项工作有力有效落实。我局将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建立奖励、约束机制,并适时组织有关人员,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四、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作为环保部门,我们要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于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形成合力。要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衔接有序、处置规范的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现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管理网络、完善规章制度、明晰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考核,全民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着力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主动性,听民意察民需,从群众角度出发,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市环卫部门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体系有效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冬季煤灰、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冬季取暖产生的煤灰,建筑废料等。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二)垃圾分类收集方式。
1、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投放到指定区域。保洁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收集,运送到到垃圾转运站或按照规章制度处理。
2、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各村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收集垃圾,对垃圾进行再利用或集中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订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各村实施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农户适度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引导农户积极参与。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入户指导。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责任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发挥农村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垃圾分类。
(四)强化考核督导。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评比细则,建立现场督查考评、日常督导抽查等考核制度。实现镇、村分级负责、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充分发挥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68号)、《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263办〔2017〕17)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赣事管〔2018〕3号)通知要求,决定从2018年8月10日起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分类方式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xx年xx月x日至 xx月xx日 )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 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 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 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 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 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xx年xx月x日起)
从20xx年xx月x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xxx”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借鉴先进城市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利用系统有效衔接,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不断巩固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共同营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实现县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20%。
到20xx年底,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40%。
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处理设施建设,确立1-2条分类收运线路。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60%,城中村覆盖率达50%。
到20xx年底,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80%,城中村覆盖率达70%。
到2024年底,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90%,城中村覆盖率达90%。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运和细分处置系统,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
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一)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生活垃圾分类内容
(一)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并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及我县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详见附件1)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橡胶、玻璃、金属、衣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
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过期药品、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厨余垃圾:家庭或单位在生活、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易腐性的垃圾。
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种类别以外的生活垃圾,受污染和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生活用品,以及其他未能单独收集、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等。
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应单独分类。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1.遵循分类规定。居住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有条件的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主次干道两侧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2.定时定点投放。优化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积极探索“垃圾不落地”模式,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根据空间条件、楼房栋数、志愿者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并根据广大市民原有投放习惯及垃圾收集站位置,按照便民实用原则,合理确定点位。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宜设置为3至4小时,投放时段宜选取市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期。开放时段和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增减。同时,应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投放点位、时段、时长及其他要求等。
3.明确投放责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县房管局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做好有物业和有业委会自主管理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并及负责“两房”(公租房、廉租房)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管辖区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澄江镇政府负责无管理责任主体的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管局负责主次干道垃圾分类工作;县九大片区责任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指导所辖片区责任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①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并接受县城管局的监督检查;
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③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清洗和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④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实行中转收集、运输的,分类运送至指定收集站(点);
⑤督促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4.建立管理队伍。在实行垃圾分类的片区,垃圾分类责任单位根据区域规模、楼房栋数、人员数量等条件组建“巡检员、督导员、志愿者、执法者”四支队伍。可视情况按照每个点配1名巡检员和执法者,100人配1名志愿者、1000人聘1名督导员的标准,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配备统一服装及工作用具。巡检员负责对市民投放垃圾时宣传、检查、考核、辅捡工作,确保垃圾分类投放到位。督导员负责对分配范围内市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指导,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逐步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志愿者负责协助督导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督促,并将投放结果登记在册,为月度考核提供依据。执法者要通过实际执法案例做好普法、解疑释惑、正面引导等服务,有效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文明意识。
5.组织业务培训。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小区管理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行业特点聘请专家针对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主管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垃圾分类政策、知识的学习和解读,加大对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现场指导,普及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督促指导群众准确投放垃圾。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6.规范设施配备。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GJJ27-20xx)要求,根据垃圾日产生量、种类和收集频率、运距等因素,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鼓励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站点或者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尽量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7.创新收集模式。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拒绝收运,多举措推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小区实行垃圾分类。鼓励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对厨余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鼓励推行城区主要干道垃圾桶“撤桶入户”、上门收集模式,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减少垃圾随意乱扔、乱堆的现象。
8.实行积分兑换。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小区采取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现金奖励等激励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引进和推广使用积分奖励软件系统,合理布局、建设积分兑换站。积分可兑换社会公益服务、实物商品等,形成“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受益”的激励链。通过使用智能回收设备,利用IC卡或者手机APP实现分类投放,提高垃圾分类设备的智能化和人性化,提升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20xx年拟选取县行政中心、实验三小、机关幼儿园、泽盛物业管理小区(一期)等区域作为公共机构和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9.改造购置运输车辆。加大硬件投入,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购置满足垃圾分类清运要求、密闭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并建立转运机制,避免前端细分类,后端一锅烩的现象。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安装定位系统和监控系统,装载方式应当与分类收集容器相匹配。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配备灭火器、防油手套和应急药箱等应急器材。
10.新改建中转设施。加快统筹布局生活垃圾中转站点,抓紧研究制定垃圾压缩站、中转站的建设和改造方案,新建、改建一批符合垃圾分类的中转站点,并配套建设中转站污水收集系统。此外,还要加大投入、创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垃圾运输车辆、存放场所的管理维护,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转运能力。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应安装杀菌除臭设备,符合环保、密闭、高效的要求,避免出现臭味外泄、污染空气等问题。
11.完善运输方式。结合实际,依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规范收运体系和服务。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县供销社负责收运,进行资源化处理,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有害垃圾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有害垃圾的收运可结合其他类型生活垃圾收运一并进行,处理频率根据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业车辆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或专业单位处理,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运输过程渗漏、遗撒和恶臭的控制。其他垃圾按现行收运渠道运输至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大件垃圾采用无害化的方式将大件垃圾进行破碎、分拣处置。建筑垃圾运往消纳场进行专业处理。
12.强化运输监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运输监管,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并建立台账,记录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不得私自将垃圾偷排或交与未签订协议的第三方处置。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将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执行情况纳入相关企业的考核及评议,完善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严肃查处混合收运、随意倾倒、弃置现象,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3.加快终端建设。按照《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解决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加快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应用,探索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小区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以及城市居住区安装智能餐厨垃圾处置设备;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xx)要求,合理布局和加快建设余料余土回填基地建设,力争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14.建立回收体系。优化县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收旧行为,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探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提高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
15.加强终端设施管理。加强对建成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台账,及时掌握设施设备的运行及管理状况。做好设施设备的管养维护,强化系统运行监控,同时加强垃圾渗滤液治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处理设施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责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范围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办公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同志担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县城区公共机构、各相关单位各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衔接,并加入县垃圾分类办公室建立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微信群,实时垃圾分类动态,掌握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单位职责。县城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进本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人员编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的前期数据摸底,组织协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督促垃圾运输企业分类运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体系,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利用户外广告、工地围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推广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让广大市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微信、抖音等媒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县教体局统一编制垃圾分类教材,将垃圾分类纳入校园教育,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
(四)加大政策扶持。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确保分类后的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营企业、外资及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可回收物的收集、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垃圾分类处理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作为责任主体,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财政每年预算20万元给予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促进源头减量。探索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包装性废弃物产生。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鼓励引导广大市民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或自带购物袋,从源头减少白色污染。推行净菜进城,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开展绿色低碳学习、办公、就餐、购物等行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爱护环境、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
(六)强化监督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公共节能考核,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工作考核办法细化我县考核指标,严密组织考评,建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对工作推进较快、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各部门、单位每月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工作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写作模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模板五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7号)、《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19〕1号)、《关于印发〈2019年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年活动责任分解〉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19〕2号)、《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19〕3号)、《关于印发〈2019年绍兴市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工作指标〉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2019〕4号)、《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2019〕5号)要求,切实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各项工作,特制定20xx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生活垃圾“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垃圾分类活动工作目标
今年本街道要按照本地分类办发布的标准和要求实现以下目标:实施强制分类覆盖;扩大可回收物回收覆盖范围,推进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设立1个回收点,完成回收点建设;完善本街道强制分类制度。
三、垃圾分类活动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管理体系。规范硬件设施配备,统一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按规定在办公室、办公楼层、办公楼或集中办公区域规范配备垃圾桶,建立投放点,设立集中回收点,积极推进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及本地分类办的部署,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各种平台和载体,采取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办宣传栏、举办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普及分类知识,培养生活习惯,强化自觉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着力提升分类质量。采取示范带动、党建推动、奖励促动、督查行动等措施,加强本单位“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指导机关干部的投放行为,着力解决该分不分、分而不准、分后再混问题,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切实提升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四、垃圾分类活动职责分工
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督促检查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可回收物回收点建设。
五、垃圾分类活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体系,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牵头协调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全力推动本街道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三)加强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逐月推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广东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分类办〔2019〕4号)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现就推进鹤城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全镇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xx年x月底前,生活垃圾分类延伸至所有事业单位;20xx年xx月底实现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为基本原则,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三、分类方式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分类收运要求等可根据《鹤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见附件1)自行制定工作方案,或参照xx镇政府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2)。分类标志类别构成、图形符号、标志设计、标志设置等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粤建城〔2019〕206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打印纸、保密文件等按保密要求另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鹤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具体管理的工作体系,科学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门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由具体负责人向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南京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办法(2017-2020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6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宁垃分办字〔201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宣传为主原则。南京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放在宣传上,要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教育,要根据不用年龄段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
2.坚持常抓不懈原则。学校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学校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设置规范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全校师生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
3.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家长和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家长参与,学校、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学生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助力美丽南京建设。
2.成立领导小组。各区要成立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分管人员,负责统一指导、检查和督促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其他相关教育工作范畴,确保学校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填写《南京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表》(附件1),于x月xx日前上报南京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3.开展宣传教育。各区、各校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活动,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与健康教育、科学教育、德育工作相结合,利用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联系群等阵地,采取讲座、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4.实行属地管理。各区教育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落实重点工作,加强对属地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市直属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教育局属地管理范畴。
5.规范分类工作。各学校是开展校内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根据南京市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宁垃分办字〔2018〕2号)相关要求,对学校内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标志进行调整,统一设置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并增加具体垃圾品种的图文标志,或增设“印刷纸+饮料瓶+其他垃圾”的细分类收集容器;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归集点、宣传设施、分类引导标识等;实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专项收运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所有调整工作于x月xx日前完成。
6.组织相关培训。各区教育局要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学校垃圾分类负责人和相关教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培训要覆盖区内所有学校。学校垃圾分类负责人要把培训内容应用到具体工作中,受训教师要把专业知识带回学校,教给学生,从而带动全校师生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7.建立考核机制。根据《2018年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级部门考评办法》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每月检查考核结果要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各区教育局每月要对区内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在全区进行通报,从20xx年xx月起,每月xx日前,将检查结果及排名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xx市自xxxx年xx月x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xx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xx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xx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x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
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x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x市、x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x月x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xx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
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明办,省爱卫办,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相关单位及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为贯彻落实《xx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通知》、《xx市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唐教后勤〔20xx〕xx号)要求,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校首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学校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负责,并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分类处理实施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宣传教育
教导处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通过品社课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利用校园甬路、教室、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媒介,广泛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好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xx省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冀小分”,设计原型为松鼠,宣传主口号“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我校将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分别张贴、悬挂在校园明星位置,使广大师生认识吉祥物、喜欢“冀小分”,让“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深植人心。
三、活动实施
1、利用校园网及钉钉网课直播形发布本活动实施方案。
2、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
3、开展垃圾分类手抄报评比活动。
4、开展“冀小分”超轻黏土手工制作活动。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