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预防控制体系得到完善和落实。到20xx年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条件全部达标,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一般事故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事故得到坚决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安全监管干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与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20xx年10月底前,充分发挥"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宣贯全覆盖,推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宣贯落实到位。
(二)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危化品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结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5日前)。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并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示范引领。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督导服务。镇推进组办公室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目的,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二、工作时间
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设在政工法规股,同志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工作协调和开展。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从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自查自纠。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检查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
1.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齐配全,及时更换,确保及时扑灭初始火情。(办公室)
2.对人员集中场所的用电情况及人员疏散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等,做好周密细致的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办公室)
3.对值班室、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用电情况和人员疏散消防通道做好检查。(办公室)
4.对本单位用火、用电情况做好检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5.对值班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防火值班记录情况做好检查。(办公室)
6.对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执法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防止出现线路老化破损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环卫所、园林所、执法大队、办公室)
7.对城市公园、广场的用电、防护栏、广告牌等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执法大队、园林所)
8.对服务管理对象安全管理,督促商户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监管,做好LED屏用电安全管理;对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执法大队)
9.对垃圾处理厂安全管理,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填埋区由专人进行引导倾倒垃圾;垃圾堆积及时增加导气笼;垃圾山加高及时调整钢板路基箱;渗滤液车间运转,按规定进行操作;落实厂区防风、防雪、防汛、防雷等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其他违反单位安全规定的行为。(环卫所)
10.对环卫垃圾车、洒水车、路灯安装车等特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环卫所、园林所)
11.对环卫作业工人人身安全防护措施、园林绿化树木树枝的安全隐患、路灯(彩灯)安装施工及日常用电方面的安全隐患、项目施工工地安全进行排查。(园林所、环卫所、执法大队)
12.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人员上路,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等安全生产工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执法大队)
(二)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查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做到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局分管领导带队,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易发的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各单位、股室要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回头看”阶段。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结束后,对该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责部门分头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隐患排查,提高管理水平。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主动作为。办公室要通QQ群、微信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股室10月31日、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政工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至20xx年12月,将围绕两个专题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范围
20xx年至20xx年12月
二、宣传方式
1.宣传标语标牌。各相关科室(场、站)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使用的宣传标语内容可参考附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规范的宣传内容。
2.强化网路宣传。各相关科室(场、站)要精心组织策划,细化宣传方案,开设专题专栏,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报道。
三、工作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专题片,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安排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强调的“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务实举措,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三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分批组织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把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落实林草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林草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肃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建立符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求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从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要立即整改、堵塞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加强重点领域整治。
1.林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整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投入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研判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点台账,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实现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和内部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详尽事故处置措施及流程,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处置。常态化抓好国有林场、草原、湿地等基础设施安全整治,加强林草生产设备管理等。
2.林草行业危险化学品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印发的《农药管理条例》、《林用药剂安全使用准则》,配合综合监管部门开展林业行业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指导企业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按照省市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林业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危险化学品单位自身安全水平,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林草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要求边排查边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消防安全整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实施打通生命消防通道工程,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抓好突出问题风险治理,加强林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尤其是对流动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和岗位应急技能培训。做好日常消防应急资源配备,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加强值班值宿。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精心组织。此次在全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防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各相关科室(场、站)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三年行动督查督导和考核重要内容。
2.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各相关科室(场、站)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强化协同配合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国“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各社区、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州、县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的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特殊时期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开展时间
3月2日至3月15日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街道辖区内商场市场、综合楼、“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养老院、易燃易爆单位等各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完好有效,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器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等消防安全隐患。
(二)全面排查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清理楼道杂物,保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畅通。
(三)排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督查检查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责任担当和严实作风确保督促检查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动网格员,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
(三)严抓隐患整改。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行挂牌督办,直至销号。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倒查相关责任,依法严肃问责,严格处罚。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社区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广泛利用微信、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及群众监督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督查检查进行宣传发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震慑。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应急管理、维护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主题,全面推动医院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绩效等项目,推进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争取全县15家医院复审达标。
三、组织保障
(一)县卫健局成立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及指挥。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专家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工作。
组长:
成员:
评定专家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卫健局安办,负责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10日)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评审标准》的精神、目的和要求,对照《评审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订本单位《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复审方案》,成立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评审标准》进行责任分工,将所有评审项目逐项分解,落实到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并与各责任科室签订创建目标任务责任书。
(二)自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11日-5月31日)
该阶段是标准化建设评定工作的重点阶段,是弥补差距、全面提高的重要阶段。
1.各单位要按照《评审标准》,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加大管理力度,按照职责抓好、落实好具体创建各项工作,做到每周有工作重点,每周有检查考核。
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审标准》,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对差距较大的项目,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各单位对照《评审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类资料,并有详实的原始材料作支撑,作好医院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材料的准备。
(三)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
1.各单位应按《评审标准》边自评边整改,不断地查缺补漏。
2.各单位要召开自评总结大会,通报自评情况。院领导小组和各科室对自评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责任到人。
3.自查评分情况及时上报县卫健局安办,一式三份,并申请复审验收。
(四)迎检复审阶段(20xx年6月16日-7月15日)
县卫健局将根据各单位申请的复审验收报告,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复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医院标准化建设是全面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有效举措,对全面提升医院整体实力,以及对“十四五”规划和医院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此,全县各医院必须高度重视,在思想上及行动上要保持高度一致,将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列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医院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与职工绩效相结合。
(三)明确责任,有效落实。医院标准化建设复审评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医院院长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干部要在创建工作中切实履行好职责,真抓实干,保证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对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力、不作为、复审评定不合格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院长年度考核评定不及格,并进行约谈、通报,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降级处置。
(四)齐心协力,全员动员。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需要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要立足本职,加强自律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学习《评审标准》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为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考核时间
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1月15日(具体时间由考核工作组提前通知)。
三、考核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四、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责任落实、隐患治理、监管执法、基础保障等四个方面,以及各镇(街)、有关部门监管(管理)的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五、考核方式及分值
考核实行打分制,按照百分制计分,由年终考核、日常考核、事故指标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年终考核(满分60分)
考核工作组深入被考核镇(街)和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按照《20xx年度区镇(街)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和《20xx年度区行管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后,按比例折算。
(二)日常考核(满分20分)
根据省、市、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督查巡查的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三)事故指标考核(满分20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地区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每1起扣5分,不评定为优秀等次;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危及公共安全的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消防、森林草原火灾的,扣20分,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的,在考核总分中予以加分,加分不设上限:
1.本年度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加2分;煤矿企业集中的地区,煤矿领域本年度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加2分。
2.在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中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或国家部委、省厅局表彰的,加2分;承担国务院、省、市安委会考核巡查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的,每1次加2分。经验做法在区级及以上得到推广的,每1项加2分。组织或参与抢险救援,成功施救减少人员伤亡等有突出贡献的,加2分。
有下列情形的,在考核总分中予以减分,所减分数不超过考核总得分:
1.对于发生事故后未按有关规定或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造成人员伤亡增加或财产损失增大的;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安全生产工作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如:引发群体事件、被地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批评等);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没有如期完成整改的;在考核中提供不真实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每项减2分。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分。
2.对于企业除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没有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外,被纳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区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每户分别减5分、4分、3分、2分。
六、等次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等次,80分以上的可评为良好等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次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危及公共安全的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消防、森林草原火灾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本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或所属行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区直属部门。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实行“一票否决”的其他情形。
七、表彰奖励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对各镇(街)、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考核评定的等次建议,经区安委会审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对20xx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
八、工作要求
被考核单位接到考核通知后,要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
为落实市、区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认真推动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如实做好本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全员培训范围
(一)全镇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及其他工贸企业100%按规定要求组织,完成全员安全培训,并达到应有效果。
(二)全镇所有企业(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100%按规定要求参加全员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必学必训知识、规程和技能。
二、行业领域标准
(一)煤矿领域:(一)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煤矿企业负责人组织制定不同岗位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实效。(二)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门培训并参加资格考试。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专门培训。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4个月,并取得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三)完善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身份学历信息、历次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追责处分情况等。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主要内容包括培训计划、时间地点、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课程讲义、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以及综合考评报告等。规范档案保存,煤矿企业主要负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三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三年以上。
危化及工贸领域:(一)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落实,计划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培训计划需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要明确培训时间、培训目的,参加人员、授课人、学时、培训内容等;培训计划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明确培训学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明确最低培训学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工贸企业:一是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二是其他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问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立安全培训记录本,如实记录接受政府、各级监管部门培训和自学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情况;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档案材料记录和管理要求。(一)如实记录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档案材料应当详细、准确。(二)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分年度建立保存企业培训立健层面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档案应包括培训计划、学员名册、考勤纪录、考核成绩统计表、综合考评报告大等,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还应当留存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认等有关材料。(三)按照“一人一档(卡)”的原则,分年度建立成保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档案应学员登记表或新入职从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历次接受安全培训的培训考核记录和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等。(四)培训内容应与培训计划相对应。因特殊情况推迟实施的,应形成变更证明材料,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要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全员培训工作落实。
(二)要确保培训全覆盖。省《方案》明确:以各被考核镇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起底数为底数。各部门要在此基础上,主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对接,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切实摸清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底数,防止发生漏报、漏训等情况发生。
(三)要认真建档归档。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全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卡)”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要做好考核督导。要严格按照省市“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和《企业全员培训覆盖率考核指标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的考试考核等工作,确保全员培训到位、考核成绩优。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及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筑牢安全防控基础。按照区安委办印发《市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王安委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格,确保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经开区辖区内各企业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对网格内企业实施分层级、全时段、无缝隙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实现事故隐患和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形成辖区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管委会主任是经开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班子成员,各部室、办站,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一)制定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以企业、建筑工地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二)建立监管网格图。每个网格区域明确分管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排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按照辖区内28家企业、5家建筑工地的分布情况,编制《辖区企业分布图》,及时掌握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工地所处的位置和生产运营状况。管委会分管领导每月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1-2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四)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机制。按照逐企逐厂过筛子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要求立即整改的,做到立改立销。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五)推进管委会安全管理“十有”建设。即有明确机构、有明确领导、有明确人员、有责任分工、有工作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工作档案、有培训教育等。
四、辖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应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企业法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一)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车间、班组、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台帐;制定岗位责任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二)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工艺,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建立本企业事故隐患台帐,对企业自查自报的隐患数据、上级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按时上报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五)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车间、班组工作实际,每天组织开展1次班前培训,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三岗人员”复审培训。
(六)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五、网格化安全管理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如下: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制订印发《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经开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进行调查摸底,对事故隐患、危险源、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各企业基础隐患台帐和档案,合理编制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示意图,并落实网格单元相关人员及责任。
(二)落实责任、形成网格阶段(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各网格责任部、室、办站及责任人按照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采取周检查、日巡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进行整改,对不能当场进行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将立即向区级相关执法部门上报。
(三)总结提高、建立机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网格化监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进行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经开区主任杨斐担任组长,经开区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为成员,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各企业、建筑工地要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鼓励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注重典型引路和宣传引导。要推动本企业、本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宣扬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先进单位和好的经验,在推广过程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素质,提高管理能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上报月度风险分析报告。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建筑工地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和难点,并于每月20日前将(附件7)月度风险分析情况报经开区管委会103室。
为贯彻落实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xx〕18号)和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府办字〔20xx〕60号)精神,扎实做好全镇防溺水全工作,确保防溺水全形势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第一”的理念,加强全民全教育宣传,提高群众全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全意识。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综合运用电子屏、宣传单、广播和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对来沿江务工、旅游的外来人员的防范宣传,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防溺水全知识普及。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针对学校、社区、农村、广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及防溺水全知识宣传。
2.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溪流、水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全隐患大排查,调查摸排这些危险区域是否存在无全警示标志牌、无防护栏、无隔离带、堤防闸涵损坏、因挖沙取土的深坑无复填等情况,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3.抓好防溺水全巡查。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明确防溺水全员和全巡查员,提高防溺水全重视,强化对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落实好防溺水全责任人、防溺水全巡查人员、管理人的调度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排人员对学生上下学途中和其他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抓好重点人群防溺水全监管。对中小学生、节假日学生离校及留守学生加强监管。各村社区防溺水全责任人要加强对节假日学生离校及留守学生的监管情况、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监管,要加大对留守学生上门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
5.检查储备应急救援设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各村、社区负责人,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完善。各村居委员会设置应急广播,组织村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应急办定时进行救援设施维护保养,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防溺水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镇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村、本单位防溺水全工作的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确保防溺水全工作落地见效。
(四)加大督查力度。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防溺水宣传,提高监督能力。要将督查监管作为排查整治防溺水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各村社区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镇纪委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村社区,要严肃追责问责,严格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将从严从重问责。
(五)严格督导考评。镇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各学校、各村、各社区的防溺水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导考评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xx〕28号)部署要求,决定自5月7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县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
二、时间安排和整治措施
(一)动员部署摸底(5月7日至5月15日)
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在属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并组织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立即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查准摸清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底数,建立台账。
(二)全面集中整治(5月16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对通过摸底排查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将查出结果上报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县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县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督促加油站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总结巩固提升(7月1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对前期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化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要逐一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开展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安排专人于每周三下午4:00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见附件)。20xx年6月18日、7月18日分别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应急管理局。
相关推荐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