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福鼎“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控工程运输车辆事故多发态势,维护我乡良好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根据市道安办《关于开展全市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道安办〔20xx〕7号)、县道安办《关于开展全县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道安办〔20xx〕5号)开展全乡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
一、行动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原则,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为载体,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管控,加强部门联动等措施,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推动工程运输车辆上路前、行驶中、违法后全流程管控,人、车、路、工地全链条监管,有效遏制工程运输车辆严重违法和事故多发态势,切实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车辆。渣土砂石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建筑用料和废料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运输车辆。
(二)重点违法行为。工程运输车辆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者其他车辆号牌、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逾期未审验、使用报废车、不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喷涂反光放大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超载、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问题。
(三)重点区域。土建工地、料场、建筑垃圾处理站周边道路,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主干道,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其它重点道路。
(四)重点人员。工程运输车辆驾驶人有严重交通违法处理或其他案件前科、吸毒史、精神病史等情况。
三、行动措施
(一)强化安全监管,规范源头管理
1、完善基础信息。做好工程运输车辆普查,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全面采集、摸清工程运输车辆、驾驶人、施工工地、通行线路、运输企业等各类基础信息。
2、严格车辆检验管理。加强车辆检测站监管,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等违法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动态清理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及时清除报废不合法合规车辆,坚决防止、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
3、严格通行证的审核发放。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坚持凡发必查、凡发必核原则,现场审核、确认车辆及驾驶人资质、号牌和放大号等情况,明确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不得在禁行线路和禁行时间通行。
4、推广应用有效措施。根据实际,推广安装GPS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四周预警雷达等设备,营运车辆将行驶信息接入相应的信息平台,精准掌握行驶路线和时间,监控违法行为。
5、对驾驶人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分类落实重点监管措施,比对驾驶人案件前科、吸毒史、精神病史等情况,依法注销相关人员驾驶资格,督促运输企业调整八类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吸毒史和精神病人员驾驶岗位,加强对其他重点驾驶人的日常监管,消除肇事肇祸风险隐患。
6、督促落实管理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在发包运输任务给运输企业时,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的运营资质和资格进行审核,并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承接工程运输任务的单位规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纳入绩效管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驾驶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工程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标准化、每日例行保养制度化,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工程运输车出场前必须经过称重,依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严防遗洒、飘散载运物。
(二)加大执法管理,形成高压态势
7、调整勤务统一行动。组织开展工程运输车辆管理专题调研,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剖析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汇总掌握工程运输车通行线路、集中通行时间、车辆外观特征等,调整勤务模式,集中优势警力,采取联合各部门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综合执法等形式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工程运输车辆野蛮驾驶行为。自20xx年2月起,每月的第一个周一为集中整治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统一行动日,加大人力、资金投入,加强部门联合和民警协作,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8、网上网下联防联控。依托交警指挥中心,通过交通监控、查缉布控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工程运输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网上网下联防联控,组织路面执勤民警拦截处罚,提高现场处罚率。
(三)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协同共治
9、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乡道安办要组建联合检查组,深入运输企业检查车辆和驾驶人基础台账、动态监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并约谈安全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0、健全抄告通报制度。建立违法告知、事故通报、警示约谈、“黑名单”停运等机制,严格执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每月将工程运输车违法、事故信息报送上级有关单位。
11、加强联动监管惩戒。按照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xx〕419号)的要求,集中清理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并通报运输企业,督促其限期接受处理。对违法、事故多发的企业,要通知并监管企业限期整改、培训,同时减少通行证发放数量或暂停通行证使用;对交通违法突出、屡犯不改的驾驶人,要督促运输企业解聘;对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一律倒查所属企业,落实停运整顿,在行业准入、招投标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四)坚持宣传先行,加强舆论引导
12、前置宣传教育。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工地,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上交通安全教育课、通报交通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对建设、施工单位和建筑工程运输企业、工程运输车驾驶人精准宣传教育,着力宣传超速超载、无牌无证、拼装改装等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工程运输车驾驶人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驾车的良好习惯。
13、强化媒体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组织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报道统一行动等方式,曝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公布企业违法“红黑榜”,讲解货车违法行为危害,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行动要求
(一)迅速组织部署。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措施,全力部署开展好专项行动。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道安办牵头派出专门人员,深入重点道路、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工地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勤务安排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每月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布控车辆查缉情况。
(三)规范执勤执法。要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时刻提醒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加强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严防发生伤亡事件。既要严格依法管理,又要防止以罚代管、刚性处罚,严禁违规给运输企业、驾驶人增加登记手续资料,严禁擅自增加许可条件要求,严禁参股或者参与经营,努力实现执法目的、治理目标、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依法整治非法侵占林地及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管理,按照市林业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的指示精神。市林业局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将专项行动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排查整治目标
(一)毁林开矿、探矿、越界采石采矿的行为;
(二)滥砍盗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
(三)毁林开垦违法犯罪行为;
(四)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
(五)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将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林业局特成立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整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联系人:
三、具体实施方法
各单位要将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调动起来,对本辖区毁林开矿、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查清各类案件的面积、位置,违法时间,查清违法责任人。清理排查后,形成问题清单,并填报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1)、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与3月20日上报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查找监管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将本辖区划分出责任区,落实到分管责任区领导、分管责任人。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所有涉林案件进行集中清查上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交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要依法收回并及时恢复被损和非法侵占的林地,
此次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在每月12日前,将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明细表、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直至行动结束。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和依法查处后,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总结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情况,对存在和查处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制定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各单位的总结报告,在全部问题整改结束后3个工作日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安排部署。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大力宣传破坏林地的危害以及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的重大意义。要及时宣传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林业局的部署认真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清理排查、依法查处,致使林地遭受到非法侵占和破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重点打击。各单位要了解掌握破坏林地情况,实行边排查边处理,要抓住重点,快速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禁以罚代刑,保证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加强监督检查。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并层层上报。林业局将成立督察组,对各单位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六)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准确的上报材料及统计表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的单位,要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根据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20xx年生态管护员选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20xx年在全县17个乡镇2083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中符合条件的每户选续聘一人,安置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生态管护员包括护林员、草原管理员、湿地管护员、河道管理员四个类型,按照1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劳务补助。
二、生态管护员选聘工作开展情况
(一)选聘原则
生态管护员选聘坚持精准自愿、公正公开、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年龄原则上在18--65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良好、责任心强。
4.选聘人员必须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保证正常履职,定点定时上岗上线,不得安置不履职或无法履职、代履职人员,严格兑现奖惩,坚决纠正“福利”思想,从源头上杜绝“养懒汉”现象的出现。
(三)续聘、新聘及解聘程序
1.续聘。尚未脱贫或已认定脱贫但按照规定仍然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巡护职责且符合上述选聘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2.新聘。符合上述选聘条件的人员予以新聘。
3.解聘。生态管护员因以下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
(1)健康原因;
(2)违反协议、无法正常履职、考核不合格;
(3)主动要求退出;
(4)精准识别为建档立卡非贫困人口。
三、全面使用护林护草巡护定位系统
按照省林林草局《关于开展护林护草人员巡护定位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要充分利用护林护草巡护定位系统,选聘的生态管护人员,必须下载安装并注册使用“护林护草定位”APP。
四、管护任务划分
护林员人均每人管护面积不少于500亩;湿地管理员人均管户面积不少于7800亩;草原管理员不少于5000亩;河道管理员不少于5公里。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方式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等内容。
(二)申报。贫困人员通过村两委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定。
(四)公示。乡镇和村两委将选聘的生态管护员名单在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乡镇人民政府将公示无异议的生态管护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林草局经县林草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共同审核,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汇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两委与生态管护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村级生态管护合作社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六)劳务合同签订
生态管护员实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由各乡镇村级生态管护合作社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规定工作职责、管护面积、地名、劳务费金额、劳务费兑付方式、劳务费兑付周期。劳务合同签订一式四份。
六、生态管护员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生态管护员劳务报酬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生态资源管护合作社考核合格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给生态护管护员,一季度兑现一次。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分“基础报酬60%+绩效报酬40%”发放。生态管护员人生意外险由个人主动购买。
(二)管理。
1.培训。年初、年中、年末各一次培训,培训时长每次一天,按照各乡镇工作情况确定具体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包括《森林法》、林业执法、巡山安全、检疫、林权纠纷调处、营造林、林业科技推广、农村种养殖实用技术等知识。
2.考核。考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林草站共同组织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考核占70%,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占30%。每月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组织人员对村级生态资源管护合作社和生态护林员的管护情况(巡山记录、管护日志、出勤登记)进行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发放劳务报酬。考核时间,考核实行一月一考。
3.档案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生态管护员管理档案,对选聘、培训、考核、劳务报酬兑现等规范存档,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并存。对动态变化情况应及时更新上报。
七、保障措施
由“县生态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生态管护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分管领导对本乡镇生态公益性岗位工作推进及工作质量负全责。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为切实规范镇综治工作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现就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时间节点安排,我镇在11月末全面完成镇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
二、建设标准
(一)中心名称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场所建设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有群众接待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和其他相关工作室。
1、信访接待室。镇群众接待室设立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提供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应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处室。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单独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配置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法律政策及宣传资料,公开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等,充分保障纠纷当事人知情权、选择权。
3、平安建设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动态及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当地联系点研究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参与和指导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4、网格化办工室。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格长及时参与调解,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重大或重要事件同时上报街道有关部门,落实联系走访制度,了解掌握网格内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开展特殊人群维权缓助工作。
5、心理咨询办公室。对有需求的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场所与调解室合用。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对矛盾突发、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心理疏导治疗或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人员组成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表扬好的做法,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政策,总结经验,研究处理重点、难点案件,分析辖区平安稳定形势并部署下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矛盾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治保、调坊组织功能,每个月向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边处理、边稳控、边报告。
(三)信访案件限时办理制度。以案件性质为标尺,分层次明确办理时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部门需向综合治理办公室递交情况报告并告知当事人。
(四)问题隐患限期督办制度。对于各类安全和治安隐患,由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问题隐患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五)社会治安联防。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
(六)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
根据《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20xx〕67号)以及《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预〔20xx〕69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20xx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体思路是:聚焦全面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围绕解决“谁来发展产业、谁来建设乡村”问题,着力机制创新和政策创设,构建农民教育培训新发展格局,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类施策、全程培育”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培训、评价管理、政策衔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提升素质能力与延伸服务协同,推动农民教育培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整体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理念、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管理技能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重点领域。
1.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聚焦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开展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水平,促进粮食丰收。突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良种识别、土壤培肥改良、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关键环节技术培训,提升农业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2.聚焦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发展“四优四化”、建设“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两个转型升级”为核心,围绕特色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开展生产管理培训,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畜禽类加强猪、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升养殖效益,加强疫病防控,助力生猪产能恢复;聚焦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开展培训,促进渔业提质增效;以农机农艺融合、规范安全操作为主题开展农机手培训,促进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配套。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村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助力增收致富。
4.促进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加强农业农村知识、支农爱农情怀、创新创业技术技能等方面培训,促使各类人才更快融入乡村,更好创新创业。利用好各类农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
5.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乡村组织振兴发展需求,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带头人。从农民中培养调解仲裁、信息电、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围绕文化振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方面培养,提高农民生活理念。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人才建设体系。
(三)重点任务。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四类并进”培养行动,培育各类高素质农民308人。其中,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任务78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种养加销能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230人。
各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补助标准如下: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包括种植、养殖、农机、水产及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摸底调研。充分发挥区域站作用,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通过发放问卷、现场问询、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针对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农村创新创业者、种养加销能手、农户以及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等各类农民,开展摸底调研,充分了解他们的培育意愿、培育需求和有关建议,把年满16周岁,品德端正,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档立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
(二)遴选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重点选择培训意愿较高,信誉较好,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条件,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遴选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精准遴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培育对象;以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后继者为重点人群,精准遴选农村创业创新者培育对象;针对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重点人群培育需求,精准遴选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围绕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小农户等,将长期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信息电、调解仲裁等培训需求,精准遴选种养加销能手、乡村事业促进者培训对象等,分类组建培训班。积极吸纳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残疾人等参加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与农牧渔业产业发展、农机化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人居环境、农垦管理部门等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各类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参加培训。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及有关院校、科研院所等配合,做好培训学员的信息入库及相关工作。
(四)分类开展培养。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专题班,落实落细培育任务关键环节,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
(五)优化培育内容、方式。按照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体系,线上线下课程组合,丰富培训内容,把安全教育、党史教育、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转基因科普知识等纳入培训课程体系,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整个培育过程。乡村治理带头人,要注意增加村庄建设管理、精神文明、优秀支部书记案例教学等。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组织农民学员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基地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培养用好农民讲师,在实训过程中提升能力水平。统筹用好区域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提倡学优学先,本地资源不足时可开展跨区域学习交流。完善学员培训信息线上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线下学员身份、来源等培训台账。
(六)创新培育机制、模式。紧紧围绕振兴乡村主导、特色产业,分产业、分类型开设培训专题班,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紧紧围绕乡村组织振兴中乡村规划、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分类型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村组干部及社会事业带头人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管理村镇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灵活分段开展培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坚持训育结合,强化培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落实落细师资选聘、优质教材、实训孵化基地、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严格受训学员评价颁证。继续与妇联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育、与共青团联合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领头雁”培养、与科协联合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等。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线下线上融合培训模式“12天+30学时”;专业种养加销能手、产业脱贫带头人等培训“5天+8学时”。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上线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八)探索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更多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提升学历层次。支持涉农高校探索定制定向培养模式,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的需求。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推进职业培训学时与职业教育学分转换。用好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资源,开展农民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试点。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能力。
(九)创设落实扶持政策。继续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xx〕178号)精神,在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的基础上,农业农村、人社、教育、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主办部门,继续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xx〕133号精神,加强与相关银行、保险公司、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焦点问题。鼓励培养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
三、服务保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充分征求财政部门同意,制定操作性强的县级培训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按要求报市级农业农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培育体系建设。以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为主,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作用,开展摸底调查、参与培训组织、颁证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建立符合条件培训机构资源库,规范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培育行为,加快形成各类资源在机构间和区域间“一体多元、优势互补、协调协同、高效协作”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需求。
(三)加强师资教材管理选用。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共享”师资库,用好各类共享师资资源,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培训机构要优先选用高素质农民优秀讲师为学员授课。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正规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十大优势特色产业”系列精品教材和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每个培训机构(基地)选择省部规划教材2本以上。
(四)加强条件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培育机构(基地)要改善多媒体教学条件,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和网络教室建设,为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提供条件保障。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上线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成果。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新型经营主体,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积极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选树高素质农民典型,推介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副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任务落实到人。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强化“三级联动”监管。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服务机制,抓住学员培训结业考试考核重点环节,统一考试标准,严格监督培育合格证书发放,建立不及格补考制度,每个培训班合格率不低于80%。
(三)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范围,细化培育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教材购买、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费用支出。结合实际,严格控制学员食宿费用支出。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落实粮食安全省长(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按照《省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管理和评价,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评优奖励挂钩。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促进现代农业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紧密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等高素质农民培训,不断增强提高培育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形成促进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任务目标
按照市局的通知省乡村振兴考核要求,各县超额10%以上完成下达培训任务数量要求以及市局下达的“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20xx年县完成367人的培训任务,由县农广校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农广校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业领军人才与农业经理人培育工作。
(一)农业领军人才与农业经理人培养计划。承担培养农业领军人才18人、农业经理人27人,该项培训由县农广校在省农广校(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指导组织实施,开展集中分段培训,费用按每人3000元标准执行。
(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承担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任务322人。该项培训以市县为主实施,分经营管理培训、生产技能培训、实训实习(跟踪服务)三阶段。其中经营管理阶段培训由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生产技能阶段培训、实训实习(跟踪服务)由县农广校组织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按照今年确定的培训计划任务、培训类型,围绕全县特色优势产业,结合农民意愿,按照“培训什么产业的技能、遴选从事什么产业的农民”的原则,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提高对象遴选的精准性和培训的针对性,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报名参加培训。
农业经理人培养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业企业和主体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要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促进主体高质量发展;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主要面向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对有意愿但未参加过农民培训的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应培尽培,加强产业致富带头人培养;专业种养加能手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拓展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就业和提升产业效益。
(二)科学确定培育机构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遴选确定培训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建立开放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利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等教育培训资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鼓励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基础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监管、跟踪服务、能力评价和规范管理等工作。
(三)分层分类分模块开展培训
紧密结合当地的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分类施策、因材施教,改进培训模式,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科学设置综合素养、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等教学模块,提高教学效果。提升实习实训比重,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四)推进农民在线学习
继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农民在线学习,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人员上线服务。将“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农技汇”APP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确保本年度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实现上线可查。
四、工作创新
(一)建设线上教学平台
依托省农民线上教育培训系统,加大新媒体、新手段推广应用,切实保障线上培训质量。以农民获得感、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有效性。
(二)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
探索建立县级乡土专家库,开展乡土专家教学能力培训,提高“师傅带徒”能力。
(三)拓宽高素质农民服务路径
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利用论坛、展销会、技能大赛、对接活动等载体,提供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牵头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相关单位、科室要积极配合,形成协调沟通顺畅,齐心协力做好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提升培训质量
要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不断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促进教育培训质量提升。
(三)做好基础支撑
继续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推荐一批实训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的,纳入市级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培养推介农民讲师,充实农民培训师资队伍。
(四)严格资金管理
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用于农民培训、规范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训。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不得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全面完成各项培育任务。
(五)抓好宣传引导
要着力从实训基地、授课教师、农民典型等方面,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呈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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