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依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脱贫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行全县统筹、整体规划、各部门、各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包括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按照省级层面纳入整合试点的范围,重点整合以下资金:
1.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
3.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5.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
6.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7.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
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部分)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统筹整合规模
20xx年我县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220万元,主要涵盖:
1.20xx年以工代赈资金358万元。
2.20xx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奖补557万元。
3.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3305万元。
四、统筹整合资金投向
我县拟支出整合资金共计4220万元。主要投向: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19.06万元。
2.产业发展项目1340.7万元。
3.公共服务项目460.24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各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涉农资金整合事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政策宣传、工作指导、检查督办、综合考评等方面的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监察,建立监督监察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有序规范;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引导各涉农部门、各乡镇编制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各涉农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各自领域的建设规划,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推行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有关部门应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绩效评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的成效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部门,在分配财政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103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的《县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我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根据脱贫户自身意愿,精准施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概况
项目区所在地主要实施在镇村、村、村、村,项目区镇位于县东大门,东与瓮安县接壤,南临乡,镇相连,北与米坪乡毗邻。距离县城35公里,黔南瓮安县城50公里,是县东部重要的物资集散中心。全镇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76个村民组,共有9319户28057人,常年流动人口4583人,少数民族有苗族、布依族。少数民族人口725人,占全镇总人口的2.7%。建档立卡巩固提升脱贫户136户435人。国土总面积133.8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26925亩,其中田8743亩、土18182亩,土地肥沃,多分布于河谷、山川地带,林地面积86640亩,有大片的低海拔丘陵和荒山。
二、指导思想
以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将扶贫开发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农户脱贫致富步伐。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一)建设地点及覆盖农户
1.项目建设地点:镇村、村、村、村。
2.项目覆盖农户情况。项目涉及建档立卡固提升脱贫户10户41人,其中:村3户10人,村2户10人,村4户15人,村1户6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房屋漏水维修235㎡,内墙水泥清光100㎡,木房换瓦和加固1户160平方米,修建水池4立方米,购买及安装水塔1个,购买及安装水泵1个,老旧电线线路改造2户240平方米,生猪养殖3头。
各村分别主要建设内容:1、村3户10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房屋漏水维修150㎡,内墙水泥清光100㎡,木房换瓦和加固1户。涉及补助资金2.5万元;2、村2户10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房屋漏水维修85㎡;水塔1个,水池2m³,水泵1个。涉及补助资金0.67万元;3、村4户15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老旧电线线路改造240㎡;新建水池2m³,生猪2头。涉及补助资金0.77万元;4、村1户6人巩固提升脱贫户建设:生猪1头。涉及补助资金0.1万元。
(三)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标准及概算
1.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产业化扶贫项目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开扶领办通〔20xx〕6号)文件执行。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参照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2.补助标准及投资概算
①产业化扶贫项目
按照品种进行补助,生猪1000元/头,共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0.3万元。
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
主要针对贫困户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危房改造(建档立卡户住房紧张新建住房,换瓦、维修加固)、安全饮水、屋内老旧电线线路改造等方面进行改造,共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74万元。
3.总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4万元。
四、项目实施的方式
巩固提升脱贫户“因户施策”项目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实施,由巩固提升脱贫户在结对帮扶干部和村支两委的指导下与市场对接,自行按要求、按标准组织实施,超出补助部分由农户自筹。对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贫困户无力承建的,由所在村委会与贫困户共同协商,落实施工人员进行代建,代建完工验收后,其项目补助部分直接发放给项目代建方。
项目完成后,镇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镇级验收,并及时申报县级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对巩固提升脱贫户进行补助,补助款直接打在农户“一折通”账户上或代建方。
五、项目实施进度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xx年6月宣传政策及相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
20xx年6月至20xx年11月实施。
(三)验收总结
20xx年12月组织验收。
六、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
项目资金的使用将严格执行《贵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筑财农〔20xx〕59号)相关的规定。
(二)项目实施管理
1.推进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和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项目批复后,在行政村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栏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2.建立监管的常态化,建立和完善业务流程,利用行政村基层组织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实行全程监管。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的同时也要负责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七、调度、检查、验收、管护
(一)强化项目调度
结对帮扶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将项目落到实处,镇扶贫工作站全程做好指导工作。
(二)强化项目检查
镇政府成立检查督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镇督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督查,确保项目按要求按时完成。
(三)强化项目验收
镇政府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项目实施后,对项目进行组织验收、完善资料,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对项目能否达到验收标准作出公正结论,形成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四)强化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完成后,结对帮扶干部要积极引导和指导农户搞好生产发展,当好农户发展生产的好参谋,提升农户脱贫致富信心,加快同步小康的步伐。同时,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巩固提升脱贫户所养殖的家畜、家禽作好技术指导,严防疫情疫病的发生,确保巩固提升脱贫户的财政安全。
八、效益分析
(一)扶贫效益:
项目实施一是可大大拓宽巩固提升脱贫户增加收入的渠道,提高巩固提升脱贫户自主创收能力,加快同步小康步伐。二是可大大改善该户的住居环境条件,加快同步小康步伐。
(二)社会效益:
一是采取“因户施策”产业发展项目,对巩固提升脱贫户实施直接到户帮扶模式,鼓励探索大干大帮、小干小帮、不干不帮等差异化帮扶措施。结合巩固提升脱贫户脱贫致富意愿,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巩固提升脱贫户内生发展动力,着力解决巩固提升脱贫户“等、靠、要”等思想,组织巩固提升脱贫户积极参与项目实施,发展脱贫产业,提升巩固提升脱贫户脱贫攻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二是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巩固提升脱贫户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的积极性,通过产业项目的发展,实时提供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等方面培训,进一步提升巩固提升脱贫户与结对帮扶干部关系,增强了巩固提升脱贫户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产业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产业结构初步形成;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而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长期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局到户产业资金资金规范、精准、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根据《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纪办〔20xx〕2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来陕来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围绕惠民惠农“一卡通”精准落地“卡点”问题,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现五个目标,即:查清“一卡通”管理运行现状,解决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提升惠民惠农治理效能。
坚持全面覆盖。全面摸清各镇“一卡通”管理使用和到户产业资金发放等情况,推动各镇认真履职尽责,确保资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虚报冒领、截留占用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全面排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违纪违法问题,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又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源头综合治理。
二、治理安排
(一)治理范围。重点治理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底,我局到户产业资金使用发放“一卡通”管理情况,涉及违纪违法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对象。涉及我局到户产业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各镇、银行及受益主体。
(三)治理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到户产业资金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2、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4、各镇是否建立配套机制;是否将我局到户补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一卡通”管理项目清单是否准确、全面,是否缺项、漏项,是否统一名称、统一编码;对项目的纳入和清理是否每年进行一次;是否按规定开展“一卡通”管理业务培训;是否建立资金绩效目标;是否开展资金绩效评价;补贴信息采集、补贴信息(补贴对象、补贴类型、补贴标准、补贴规模、补贴金额及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审核、公示公开、财务管理是否合理;补贴对象是否精准;;是否建立补贴项目发放定期核查机制;是否设立举报电话;是否宣传“一卡通”政策及答疑解惑;是否进行业务培训;对以前年度巡视、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5、金融机构是否保证一人一卡;是否免费办卡;是否发放短信;是否免收年费;是否免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结余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退回;是否开展政策宣传;是否开展答疑解惑;对镇村点从业人员是否开展业务培训。
6、镇、村有关“一卡通”相关资料在本部门是否规范整理,存档是否健全及台账建立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各镇自查排查。各镇、要充分调动本镇人员对各自管理并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下达、审核确认、公示、系统内未发放成功信息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不漏项目、不漏环节。采取“一户一表、逐户核查、当面核实”的方式,查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享受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兑现金额等情况,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发现问题要及时梳理上报,并立行立改。
(二)抽查核查。我局对各镇、村及金融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对自查排查、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专项治理组织推动不力、自查排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较少甚至“零报告”的镇、及金融机构重点核查。
(三)全面巩固提升。坚持将整改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针对自查排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限期整改。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
四、责任落实
各镇严格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采取“一户一表、逐户核查、当面核实”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集信息,登记表格,按时上报,工作落实到位,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振兴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员:县乡村振兴局干部
县乡村振兴局干部
县乡村振兴局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专项治理上传下达、统筹协调等日常事务。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镇、村及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一卡通”管理工作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力举措,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要把做好“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釆取有效措施,推动党中央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等具体要求,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开展自查不认真、走过场,发现问题不纠正、不整改、不移交、也不报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隐瞒包庇、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四)狠抓任务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做到认真、深入、扎实,严谨、细致、规范,务求工作实效。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达到“规范管理、便利群众、堵塞漏洞、防治腐败”的目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特制定镇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请你们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并纳入三年“大灶”统筹推进,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加强业务工作联动配合,摸清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基本情况,集中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冶金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各类事故的能力。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排查范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企业(参见附件2)。行业具体划分依据为《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的通知》(应急厅〔20xx〕17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xx)。
(二)整治范围。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配套辅助设施,且使用量及储存量较多的(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企业),使用量及储存量较多指常年使用一个或多个品种的危险化学品,需要仓库、储罐、中间仓库储存的。主要包括:一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二是涉及液氨制冷的;三是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且自产自用的;四是有氢气、氧气、氮气、氯气、煤气等危险化学品储气站点的;五是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电镀、喷涂、印染作业的;六是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七是涉及使用易挥发且产生有毒危害的。
三、整治重点
(一)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包括工艺)条件的。
(二)未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三)未向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或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未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四)未建立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台账资料的。
(五)未针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的;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
(六)未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内容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的;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未依法配备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七)未建立危险化学品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的。
(八)未公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
(九)未制定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按规定进行修订、评审、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的。
(十)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违反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
(十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十二)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存在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
(十三)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设置和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工具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十四)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的。
(十五)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义而实际从事化工生产,未准确界定化工企业类别并依法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
(十六)生产自用危险化学品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对外销售的。
四、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宣贯阶段(20xx年1月底前)。我镇制定下发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相关单位要在全面总结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一年“小灶”的基础上,将冶金等工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纳入三年“大灶”,认真研究规律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部署好专项行动。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提高甄别排查能力,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等形式,对专项行动工作作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确保所有相关企业了解掌握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和任务。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方案,掌握要点,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情况,按要求填写《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各单位要于5月18日前上报《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内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情况进行梳理、研究,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镇等工业企业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各单位要分析研判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组将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推进问题整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5月底前)。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提炼经验做法,在标准、规范等领域进行细化和完善,及时在全镇范围内推广借鉴,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为加强和规范冶金等工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探索引路。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迫切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狠抓工作落实、担当作为。要按照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具体负责人和承办部门,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明确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务求实效。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制定并下发相关工作标准,提出具体要求,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压紧压实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加强作业现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加强作业全过程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高质量进行自查、自改、自纠,切实管控好安全风险,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强化各层级分工配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项任务要层层压紧压实,分解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监管部门要对企业隐患整改以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长期诚信缺失、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利用联合惩戒机制,通过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利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刑事手段的惩治震慑作用,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五)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冶金等工业企业生产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管工作台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按要求定期报送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数据;要建立健全工作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要提出批评,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饮水保障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经研究决定,从11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饮水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排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查得清、改到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大整改,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动态清零。
二、排查目标
以山区及边远地区、水源条件及供水薄弱地区为重点,以各级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以及巡视巡查、督导检查等反映的饮水安全问题为线索,开展全面排查,对照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进行复核,认真梳理排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通过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专项排查,全面掌握我县农村饮水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实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农村居民长期稳定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三、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内容为:
1.检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是否落实到位;
2.历来农村饮水安全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完成,是否完成用水户回访、销号等“闭环”管理、问题清单、整改资料台账是否规范齐全;
3.乡镇村级饮水管理长效机制是否形成,农村饮水宣传工作是否有效开展;
4.有无新增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认真核实情况,制定有效整改方案,边查边改,并及时向县农饮办反馈。
四、排查时间
立即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并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水利局(联系人:钱曌曦,电话:2838,邮箱:3@qq.com)。
五、排查方式
排查采取先乡镇自查后县级复核的方式进行。
1.乡镇自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次排查整改范围和内容,结合历年农村饮水安全反馈问题,迅速组织逐村逐组开展自查,切实做到不漏一处,确保所有问题排查到位。自查结束后要详细梳理并形成整改台账于1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县水利局。
2.县级复核
县水利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照排查整改范围和内容,查看整改台账,并随机抽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科学组织人员走入基层,了解群众饮水难处,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发现-解决-举一反三-自验复核”的一套完整管理体系,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2.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责任明确到人,时间明确到天,不断夯实工作硬性指标,严格考评考核,逐步建立一支想干能干的农村饮水保障队伍。
为深入贯彻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推进我镇农村改厕工作,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及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镇完成户厕改造任务5474户,镇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到20xx年,各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基本原则
农村“厕所革命”在处理好政府与群众、选址与用地、建设与标准、改厕与用厕、示范与推广等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
(一)村委主导,农民主体。各村重点抓好示范引导,不强迫命令。要充分尊重民意,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基本要求,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投工投劳,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村要先规划、后建设,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以户厕改造为主,统筹衔接污水处理设施,与乡村产业振兴、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村要根据各自经济状况和基础条件,充分考虑地理环境、村人口结构等因素,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推进,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
三、重点内容
(一)科学制定改厕方案。各村要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任务、保障措施等,方案要确定改厕范围、模式和时间节点,建立改厕用厕台账。各村要摸清村内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
(二)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农村户厕改造要根据《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xx)、《省农村户厕建设规范》和有关要求,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解决好冬季如厕难、改厕成本高、使用不方便等问题。鼓励户厕改造退街进院、入室。农村公共厕所建设要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乡村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科学选址,合理设计,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施工建设砖混结构贮粪池时把不渗不漏作为基本要求,采用一体化厕所产品时注重材料强度和密闭性,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突出重点整村推进。要加紧进度确保我镇今年南坡、石淙头、上掌、下町等上报的4个整村推进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其他村也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开展清洁厕所改造工作。
(四)建立管护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和群众监督,尽可能实现村内自我管理。确保长效可持续运行。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工作人员培训,引导农民群众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
(五)同步推进粪污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推行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防止随意倾倒粪污,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六)着力推进旧厕拆除。修建卫生厕所和旧厕拆除要同步开展,各村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旧厕拆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村支书主任要亲自上手,做好宣传发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农村旧厕拆除顺利推进,好事办好,建立旧厕拆除档案,留下拆除前后照片资料。
(七)规范档案严格验收。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建立改厕工作台账,逐户编号建档,逐村登记造册,保存改厕前、中、后的照片及农户信息、审核验收等档案资料,达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册”要求。严格改厕验收程序,采取施工单位自验、镇村两级初验、县级综合验收的方式进行。以村为单位的改厕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进行逐户自验,自验全部合格后,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由乡村两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户验收,并核对改厕农户信息,初验完成后,镇政府向县新农办提出验收申请,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县级验收组,对改厕产品、改厕施工、改厕档案等进行综合验收。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改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村支书主任要亲自上手,做好宣传发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各项工作,确保农村“厕所革命”顺利推进,好事办好。
(二)加大资金支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改厕。对农村户厕改造,省、县按照1:1的比例共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或村集体承担。中央、省、市财政对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高且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整村推进村给予奖补,奖补资金要统筹用于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公示制度,补贴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考核监督。镇政府已将这项工作列入全镇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质量全程监督制度,各村要加强对改厕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各村改厕全过程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确保工程质量。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每日向镇政府报送本月厕所改造进展情况,镇政府每月将通报各村农村“厕所革命”进展情况。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要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把使用卫生厕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
相关推荐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