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切实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实现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xx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上升。
2.农村地区和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10%以上。
3.辖区高速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20%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组长:何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分管负责人,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团县委、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交通管理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无强制保险上路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二)工作步骤
分步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1.宣传整治阶段(7月一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社会面执法整治,严查严管“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
1.搭建各乡(镇、街道)网格化整治机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乡(镇、街道)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及交警大队作为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实行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督促各大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街道、企业、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动员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乡(镇、街道)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县交联办、各乡;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输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县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对事故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依规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制定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县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外卖、快递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快递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加快推动全县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企业合理化设置投放点及投放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推进“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共享,实现重点车辆实时监控、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市民广场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县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全力配合市级层面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9月底前配合市级层面完成政策研完储备,10月底前实施,常态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整治任务不放松,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细化方案和指标,于20xx年8月9日前将工作落实子方案、月度细化任务指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成果巩固。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全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全县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考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清单”形式,定期下发任务表,对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办情况按月通报,并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整治效果的单位或个人,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今年1-3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较去年同期均上升50%。其中道路运输事故5起,死亡5人,较去年同期均上升150%;工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含一起特种设备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进入4月份,4月4日14点11分,市龙栖白鸟园旅游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又发生2人溺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制定《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交通运输:全面排查治理各类路面安全隐患,加大路面巡查频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推进“两站两员”建设(交通管理站、劝导站,交通管理员、劝导员)。强化客运车辆和货车等超限超载治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二)建筑施工:要高度警惕由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压缩工期、挤占安全投入等突出安全风险,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和机械设备维修。扎实做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临时用工、工程车辆作业、移动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杜绝“三违行为”和上下交叉作业,防范建设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高发多发态势。
(三)文化旅游:要聚焦“五一”假期群众出行、旅游等隐患因素,强化各类公园、景区景点、游乐设施以及网红吊桥、玻璃栈道、民宿等新业态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提前分析研判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四)消防安全:重点抓好物流仓储、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等场所,突出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和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严查商业场所营业期间内的动火作业行为。
(五)特种设备:全面开展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使用行为治理,狠抓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强化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工作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六)工贸行业:突出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铸造)、涉氨涉危企业安全监管,抓实防触电、防机械伤害和防车辆伤害等事故预防。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租赁企业和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将事故起数降下来。
(七)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储存设施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与紧急切断装置等建设。完善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八)其他行业领域: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百日攻坚”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取得实效。
三、时间与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要成立专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分析本辖区和所监管行业领域的事故发生情况和存在安全问题突出的部位、环节,借助专家和第三方社会力量,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覆盖、零死角。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县安委会根据《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将成立7个督查组(见附件2),对前期各单位专项整治成效进行随机督查,每个督查组督查企业数不少于10家。对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按照“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严处理,必要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黑名单”。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有效改进的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同时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完善和落实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要齐抓共管,让事故总量“降下来”。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负责,勇于动真碰硬,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要深入分析本单位本行业事故特点,研判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落实落细各项监管责任与措施;要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着力破解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把各项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现场,不见成效不罢休,全力压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要真抓实千,让专项整治“严起来”。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也是攻坚年,要坚持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行政执法“腰不硬、刀不快”的问题,紧盯集中攻坚各项任务,实施“挂图作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动、明查暗访等措施,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完善和落实治理措施,加快制定各专项整治领域重点任务清单,做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填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要靶向用力,让风险防范“紧起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特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着力在安全生产责任再压实、工作再加强上拿出更大力度、更为严格的措施和办法,针对事故特点,瞄准方向,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让专项整治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果。要针对安全生产各领域特别是高危行业,抓紧组织开展一次大检查、大起底、大整治,摸清抓准短板漏洞、风险隐患和关键要害,针对性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上升势头。
(四)要多策并举,让监管措施“实起来”。持续推进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人员安全素养和技能。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猛药治疴,根治“只检查不立案、轻处罚”的顽疾,尤其是建筑施工领域要真正让行政执法“长牙”。深入宣贯今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条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追责的震慑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企业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
要将企业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QQ群、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督导检查,做好隐患整改。10月下旬,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了各级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对于督导检查组排查出的隐患情况,各级要高度重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街道安监办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企业自查自改,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五)扎实开展工作,全力做好迎检准备。自11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街道、村、相关企业应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统一巡查。街道、村严格落实《综合试验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街道办事处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对各村、各企业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企业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厉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打非”工作要求,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上报街道。
20xx年是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和“美丽﹒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创特色、争一流之年,又是“国家卫生城市”复检之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功能与品质和城乡环境,经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特色,争一流,城市环境十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全省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造“四梁八柱”、建设“幸福”的工作要求,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提升“干净整齐,畅通有序,文明友善,和谐宜居”的城区综合环境,创特色,争一流,体现城市管理水平,为彰显省会担当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创特色,争一流,百日攻坚,城乡环境十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城管局局长喻水洪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综合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张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振强担任,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城乡环境十大整治相关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xx年4月1日—20xx年7月31日,为期一百天。
四、整治任务
(一)开展“马路本色”行动。推动“机械化清扫、人行道冲洗、快速流动保洁”规范化建设,在全区道路环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100%基础上,力争解决开放式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环卫保洁问题,持续推进“马路办公”、“五定一网格”等一批好的工作举措,让全区“以克论净”考核继续突出优势。[责任领导:万游闵;牵头部门:市容环卫科;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二)开展“社区庭院清扫”行动。对全区社区庭院开展环境大清扫活动,确保社区环境干净整洁,楼道庭院无堆积物,无垃圾广告,消防设施齐全。不定期组织开展挂点部门及社区干部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责任领导:万游闵;牵头部门:市容环卫科;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三)开展“化粪池清掏”行动。着力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品质,探索成立一支由“街办点单、政府买单”的化粪池快速处理队伍,实现2小时快速处理的目标。[责任领导:万游闵;牵头部门:区城管局综合服务公司;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四)开展“垃圾广告清除”行动。按照“减量、规范、提升”的原则,全面清理主次干道沿街店面、社区庭院楼道和屋顶的广告牌,大力整治未经审批、超期、影响市容观瞻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重点组织开展门店招牌、“防盗窗”“卷闸门”“牛皮癣”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城市空间。[责任领导:喻澎德;牵头科室:市容环卫科;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五)开展“清除菜地”行动。全面清除占用公共区域私设菜地现象,重点对朝阳新城区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档立案,进行销号管理。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常态长效。[责任领导:吴江建;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六)开展“规范围挡”行动。规范施工围挡设置,严格控制围挡的占道面积和占道时间,统一市政工程和临街店面装饰装修施工围挡的标准和样式,维护围挡的整洁美观,杜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围挡或围而不挡、挡而不整、整而不闭、闭而不美的现象,严格查处擅自、超面积、超时限占道设置围挡,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规定。[责任领导:吴江建;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七)开展“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行动。按照“八个一”标准(划好一条停车线、设立一块停车标识、设置一块停车防护栏、悬挂一块告示牌、制定一个管理办法、组建一支巡查队伍、出动一辆拖违车辆、建成一个停车场地)对辖区内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日常管理,确保非机动车依次、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无非机动车停放压占机动车道、盲道等现象。[责任领导:吴江建;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八)开展“规范渣余土管理”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水平,强化“湿法作业”,认真检查冲洗设施的使用情况,具体落实工地防污,保证清扫工作不滞后、车轮不带泥上路,确保运输车辆干净整洁。同时,加大监管力度。[责任领导:吴江建;牵头部门:渣余土联合整治执法队;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九)开展“占道摊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以“占道经营、夜市排挡、露天烧烤”为一体的蓝天行动,在系马桩、福山巷等重点农贸市场周边,推进“天网加地线”的监管模式,加强占道经营督查整改时效。按照疏堵结合工作原则,各街道(镇、管委会)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区域分类设置临时摊点疏导点,引导符合规定的摊贩,入驻临时设摊便民服务疏导点经营,对临时设摊便民服务疏导点地规范化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从源头治理各类街面乱象。[责任领导:吴江建;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十)开展“农贸市场和学校周边整治”行动。加强农贸市场和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和非法占道经营、乱堆乱挂、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取缔露天非法市场。[责任领导:吴江建、万游闵;牵头部门: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环卫科;责任单位:各街道(镇)、洪城商圈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各牵头部门及科室根据整治任务,分别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整治内容,按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要求制定每项工作的推进表。同时,各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及科室,要坚持每日一报,把每日的整治工作进展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整治工作分管领导按照“马路办公”机制,坚持每日巡查督查。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问题现场,调度解决问题。
(三)督查考核科要坚持每日督查,对各项整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并纳入考核。
(四)大型整治活动开展及时与区委宣传部对接,争取媒体宣传报道,形成全民参与环境大整治的浓厚氛围。
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每一个方案的实施都有它的意义,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方案示范: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范例”,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由杨敬夏同志负责招商工作,成员由县招商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2017年松溪县招商引资及“百日攻坚战”招商项目任务工作任务。负责与县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加强沟通,集中精力,认真做好项目收集、整理、归档及报送工作。实行每月(5日、15日、25日)项目统计及通报督促工作,确保“百日攻坚战”项目任务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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