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xx年10月13日全省、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精神,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确保圆满完成我区三年蓝天保卫战、“十三五”规划目及市下达我区秋冬季大气攻坚目标任务。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48号)和市能源局《关于做好市秋冬防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长能源电发〔20xx〕194号)文件,迅速扭转当前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辖区内燃煤电厂使用硫分1%、灰分16%以下的煤炭,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责任科室:电力科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燃煤发电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按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燃煤发电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秋冬防重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煤质化验管控制度,建立燃煤使用台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逐项梳理建账、逐项施策理帐、逐项销号交账。每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首报时间为10月27日。
(三)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判预警,建立日报告工作机制,掌握各燃煤发电企业进煤情况。每日报送秋冬防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强化内部沟通联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跟踪问效,如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四)强化督查检查。区局将启动秋冬季攻坚行动督查检查工作,围绕秋冬防重点任务进行全面督查,切实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牵头或配合完成的任务,现就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攻坚目标
攻坚期间,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0.8微克/立方米以内。20xx年1月1日-2月28日,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5.8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20xx年底前,大力推进注册登记日期为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淘汰更新;引导注册登记日期为20xx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柴油车数量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应当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加快推进国V(含)以上或新能源车运输。(责任单位:运管所)
2.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大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力度,完成重点路段常态化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冬季柴油车尾气监督抽测任务。(责任单位:运管所)
3.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组织参加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培训,开展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运管所)
4.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以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一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二)加强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建设扬尘防控,将施工单位扬尘管控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的绿色施工管理要求,盯紧土方作业和拆迁作业项目,把好事前审批,做好过程监管,严格违规处罚;城区建筑工地应全部达到“标美化”工地要求。(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2.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强化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强化对城市重点区域道路扬尘源的治理,加大破损和未硬化道路排查治理力度,及时修复破损和不平整路面,减少车辆颠簸撒漏现象,加强清扫保洁和洒水、喷雾的加密作业,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可见积尘、扬尘问题。(责任单位:路政所、公管所、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
3.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喷烤漆作业的汽修企业是否及时更换吸附过滤材料,严禁露天、敞开式喷涂作业。加强对货运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的行业监管,将机动车扬尘治理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停车场出入口应进行平整和硬化,保持场内干净、整洁,对无法及时硬化的场内道路,应加快推广应用高效抑尘剂或采取洒水、喷雾的方式进行抑尘。(责任单位:运管所)
(三)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大国省干线清扫保洁力度和频次,强化公路扬尘治理。(责任单位:公管所、绵茂公司)
2.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停止施工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施工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发展总公司、绵茂公司、众力公司、公管所)
3.根据实际情况,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错峰作业,防止大气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发展总公司、绵茂公司、众力公司、公管所)
4.全力开展公交出行宣传专题活动,鼓励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同时合理调整公共交通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责任单位:运管所)
5.督促排污企业结合实际,编制或完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督促维修企业停止从事汽车喷涂维修作业;严禁将清扫废物和垃圾违规露天焚烧;废电池、废机油、废轮胎、废漆物等交与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严禁擅自非法处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6.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减少、杜绝不按规定装载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对路面环境的污染和损害,对抛洒滴漏、超限运输砂石车辆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路政所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细化攻坚措施。局环保办负责统筹协调并加强督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根据职责职能负责具体实施;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加强联动、共享信息、积极会商、加强监管,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目标管理。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要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攻坚行动任务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防污染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攻坚任务的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按市要求每周报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进一步严肃考核问责。市目标办将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逗硬考核奖惩。各有关股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牵头工作,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若因工作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被通报、约谈、问责,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等情况,将由局主责办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解决当前我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在本领域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促进全县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减少,PM10、PM2.5污染浓度同比下降。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管控为着力点,实施“科学指导、源头削减、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防治措施,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同减排、强化监督检查与监测评估,加强本地源管控,有效遏制环境污染。
二、臭氧专项管控
(一)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餐饮行业建立油烟设施工作台账,落实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期维护,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依法整治或取缔辖区范围内所有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等餐饮摊点,正规烧烤店推广使用无烟烧烤炉具。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基准灶头大小分类治理。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是指基准炉头数(基准灶头数值为按灶的总发热功率即以1.67×108J/h的灶头规定为一个基准灶头,或者对应油烟气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1.1m2为一个基准头)6个及以上餐饮户;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是指基准炉头数在3个至6个之间餐饮户;小型餐饮服务位是指基准炉头数在1个(含1个)至3个(不含3个)之间餐饮户。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均为2000m3/h,选择与其排烟量相匹配且通过国家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每月用对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抽检按照国家《饮食业油烟放标准》规定,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去除率依次不低于85%、75%、60%;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均不得高于2mg/m3。
增加执法检查工作频次,对建成区现有三个基准灶头以上(含三个基准灶头)的餐饮企业(个体户)和单位内部食堂一周进行一次排查,对古泉站点周边餐饮店两天进行一次排查。查看环保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问题,烟道是否存在未密闭问题;定时抽查油烟净化装置清洗台账,清洗部位包括集烟罩、净化器滤网和中型及以上饭店的烟道,确认是否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对验收不合格的餐饮企业(个体户)和单位内部食堂责令停业整改。对逾期或拒不整改的餐饮企业(个体户)和单位内部食堂依法进行查处。严禁露天占道喷涂,加大对汽修行业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对城区易拥堵路段、学校、空气站点周边道路等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的管控。组织人员对信访件、交办件、热线投诉件中涉及大气污染事项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二)做好清运垃圾(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及时清理城市垃圾,尤其是站点2公里内道路、居民区、菜市场、生肉市场、活禽销售市场等,建议垃圾回收站早高峰(7点)之前将垃圾清理出城,有效减少臭氧前体物的排放。
(三)强化道路洒水降尘(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古泉站点。对站点周边西环路、青年街、温泉路、古泉路、建设街(站点1公里范围内)、人民街(站点1公里范围内)1.5小时进行一次洒水作业,10-17时高温时段调度一辆洒水车绕西环路-人民街-温泉路-黄河街不间断洒水作业;10时开始调度雾炮车辆绕西环路-人民街-温泉路-黄河街不间断雾炮作业。
三馆站点。对三馆站点周边陈王路、金山街(站点1公里范围内)等路段1.5小时进行一次洒水作业,10-17时高温时段调度一辆洒水车绕陈王路-金山街不间断洒水作业。10时开始调度雾炮车辆沿陈王路(啤酒小镇段)持续往返作业。
(四)做好园内洗扫工作(公园广场管理办公室负责)
对站点所在历山公园内道路每日11时进行冲洗作业,14时开始对公园内部树木、绿化带进行冲洗。
三、颗粒物(PM10、PM2.5)管控
(一)做好渣土车辆管理(渣土管理办公室负责)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施工场地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或其他防泥设施,防止车辆污染道路;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泄露、遗撒;对辖区出土工地实施全时段监管,超高超载、车轮带泥等车辆不得出场,实现源头管控。二是重视过程监管。渣土车严格实行公司化运营,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渣土车登记备案,发放指定路线通行证,无通行证和没有备案的车辆禁止在市区通行,如查获交由交管部门处理。在渣土车的车身上注明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便于群众举报;规定清运的时间、地点、路线以及消纳场地,全程进行监管。三是合理规划渣土车同行路线,行驶过程中应规避靠近站点、未硬化以及破损道路。把老一中附近道路、温泉路北端、禹王路北端、城濮街、天润府一二期工地之间道路等路段列为重点监管区域,渣土车辆尽量避开上述路段。
(二)做好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每天对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进行一次全面清洗。具体方法如下:吸尘车对核心区域内所有道路进行吸尘处理,湿扫车紧接其后,最后是洒水车,人行道采取湿法清扫;对道路泥土聚集点采用水枪冲洗方式,彻底清除道路积土。之后对各主次干道定时洒水保湿。建成区内保洁服务覆盖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清洗;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做到垃圾进桶,垃圾桶加盖
建成区实行“深度保洁”作业标准,达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的质量标准,县专家组对建成区内的道路进行随机抽查,实施考核。
城乡环卫一体化负责督导保洁公司做好对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
(三)做好道路绿化洒水作业(绿化管理办公室负责)
在无下雨天气的情况下,每周进行两次道路绿化带的清洗工作,全力减少绿化苗木叶面积尘。
(四)加强燃烧源管控(有关部门负责)
建议利用网格化监管等措施,杜绝秸秆、落叶、垃圾等焚烧现象;针对农村生物质取暖炊事活动,推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改电、改气或清洁煤替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定期将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汇总报至局办公室。
(二)强化督查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推进,确保按时限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局督察科负责对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交办,督促限时整改到位各单位每周一上午12点前将上周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督察科将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程序约谈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环境污染防控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绿色出行、低碳生活,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环境污染防控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其他要求。各部门对本领域内涉及大气污染事项进行排查整治,拉出清单,确保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8月份县里将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程序进行问责。
为全面做好我镇秋冬季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科学合理组织农作物秸秆计划烧除和全量化处置,结合《市20xx年秋冬季秸秆禁烧管控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禁烧、限烧“两区”管控,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对禁烧区内剩余秸秆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限烧区科学合理的组织计划烧除,确保不发生因组织不力、管控不到位而导致秸秆露天随意焚烧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压实责任,严格组织落实。
按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好市、乡、村、社四级监管责任,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由乡镇严格组织落实秸秆禁烧、计划烧除以及综合利用和全量化处置工作任务,确保禁烧区零火点,限烧区严格按计划烧除。
(二)积极配合,科学调整“两区”划定。
省生态环境厅将依据全省大气“敏感区”、“弱扩散区”研究的最新成果,结合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等重点管控区域分布情况和管理实践,对全省禁烧区和限烧区进行调整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科学调整我镇禁烧区和限烧区,推动我镇禁烧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三)合理确定秸秆综合利用全年工作目标。
省里今年将改善工作目标制定办法,变“自上而下”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编制下达全省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的近远期目标,并负责全省的日常指导和年度考核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按要求自行编报年度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下达,作为考核依据。要按照我市相关部门结合省里推广的“5+1”模式确定的秸秆“五化”利用目标,对“五化”利用后剩余的秸秆开展无害化处置。要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地农作物秸秆产量、利用方式和具体去向等基础数据,建立清单台账,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数量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屯、地块。
(四)强化精准管理。
禁烧区要严格禁止焚烧秸秆,重点加强国省干道、交通沿线、镇村周边的巡查检查;限烧区要科学合理组织计划烧除,严格执行上级的烧除指令,在不利气象条件时务必停止烧除,确保不造成天气污染。为减轻明年春季防火压力,要加大今年秋冬季秸秆计划烧除力度,确保不低于烧除任务的50%-60%。初定从10月20日至11月20日共安排3轮计划烧除,明年春季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至2轮计划烧除(具体时间以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的我市计划烧除时间为准)。
(五)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机制。
乡、村两级都要制定禁烧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方案,对禁烧区内秸秆要明确综合利用地块、秸秆产量、综合利用方式和秸秆消耗量,对不能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的必须采取离田措施,明确离田去向,确保上级考核时有据可查。各村要进一步加大秸秆集中收集组织力度,协助搞好收集单位与农户的对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积极与市发改、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沟通,积极研究和开拓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升“五化”利用量,为农民处置作物秸秆找到更多出路。
(六)加大禁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宣传车、条幅、农村大喇叭、微信群等多种手段进行秆禁烧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禁烧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20xx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全面负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要具体负责本辖区禁烧措施制定、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统筹协调、应急处置、依法监管、失职追究七个到位,确保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检查机制,成立由纪委、环保办、林业场站、司法、农业、派出所等部门专人组成的联合巡查组,深入实地进行巡查工作,重点督查秆禁烧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秸秆离田、计划烧除工作的开展情况;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安排部署情况、“网格化”监管人员在岗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等。同时强化执法,环保、林业、公安部门各司其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予以曝光,增强震慑作用。
(三)强化跟踪问效。镇党委、镇政府将依据调度巡查及省、市通报卫星监测的火点情况,适时对相关村进行预警。对预警后火点数量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要提出约谈和问责建议。镇纪委、组织部门将严格按照《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责任人实施严格的问责。
(四)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可通过微信群等手段按日向镇政府报送露天焚烧火点及处置情况,无问题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不得出现瞒报漏报情况,发现瞒报漏报的严肃处理。
为落实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充分发挥街道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大气污染方面的监管作用,提升环境监管效能,营造全民治污的格局,街道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友好、保护优先”的理念,转变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式,着力解决城乡燃放烟花爆竹、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排气、燃煤、燃烧垃圾、焚烧秸秆等污染突出问题。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保障措施
成立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
全街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禁烧工作。落实领导包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责任制,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实行24小时昼夜全面禁烧监管。利用条幅、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曝光秸秆焚烧违法案例。各村将《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一个村,《秸秆禁烧倡议书》发放到每个农户,各村制作6条条幅,在村主要干道和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做到禁烧秸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利用入户走访、田间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上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治理
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对主干道路两侧及村庄巷道内的煤点、生活垃圾、自家房前屋后的柴草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进行专项整治,禁止燃烧生活垃圾,做到视线内干浄整洁,切实改善全街整体环境面貌,为厂大群众提供个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责任制,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联系各村、社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村、社区书记是本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细化任务安排,量化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追究。将大气污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与年度村、社区工作考核相挂钩,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社区和村、社区领导干部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作为年底考核评价干部的依据,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
(三)营造舆论氛围。由街道办公室负责,在街道开设大气污染工作专栏,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街道关于大气污染工作的部署、通告和大气污染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方便群众投诉,营造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全域无垃圾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县委、政府“稳重求进、上档升级、提质增效、”工作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村、各驻镇单位和企业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单位区域进行综合治理。
(二)各责任主体要按照全域无垃圾要求,有力有效地开展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三)分管领导、包村干部负责对联系村、单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驻镇单位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二、工作目标
全县最干净城镇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引,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以“五治三化”为主要内容,扩大范围,提升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全镇城乡环境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综合整治,使全镇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压实责任、明确任务。一是各村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街道平整,清洁卫生,排水通畅,垃圾及时清运,加强垃圾存放地和污水排放管理,没有固定垃圾存放场的村,原则上要设立固定的垃圾存放场,防止垃圾外泄、渗漏污染土地及地下水源;二是镇区严禁沿街乱摆摊、乱放货物和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有序;坚决查处违法建房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年久失修、破旧、危险的住房和其他用房及建筑物,及时组织产权单位和个人进行修缮,维护良好的城乡房屋风貌;三是各村抓好绿化、美化和亮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镇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创造“宜居、宜业、宜旅”城乡新环境,促进我镇全域无垃圾示范镇建设。
(三)突出治理重点,抓好措施落实。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要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严格按照城乡环境“九进”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统筹兼顾、城乡互动、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依法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全面提升镇城乡环境综合质量、深化城乡环境总体效益为目标,对标“四好村”建设清洁整齐优美家园,一是环境卫生的治理在确保无卫生死角的同时,彻底清除全镇内的枯枝、浮土、砖头、瓦块及遗留的建筑垃圾等。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强化城镇管理,努力做到全镇风貌整洁,优美整齐,使村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严格按照“三清”,清理垃圾、清理污水、清理杂物。“四治”,治理垃圾乱扔乱倒、广告乱贴乱发、摊位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五重点”,重点治理“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农房违规搭建、电线电网私拉乱接、施工场地乱象”。来开展此次环境整治活动,达到优美宜人;二是治理重点,抓好三大片区,环卫死角片区——刷马路口、原军分区、原生药厂、冬沟;环卫巩固片区——三家寨村、亚休村、老康猫村、色隆村、塘星村、加当村;环卫深化片区——社区居委会;突出农户四件事一是理顺房前屋后杂物,严禁乱堆乱放;二是保持房屋外墙洁净,严禁乱涂乱画;三是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严禁乱扔果皮纸屑;四是推行生态农业,严禁将地膜、食用菌包塑料袋滞留菜地;强化驻镇单位三项工作,一是抓好日常环境卫生清扫工作,严禁乱七八糟;二是抓好干部职工环境卫生治理学习教育工作,严禁莫不关心;三是抓好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工作,严禁专项治理流于形式;充实环卫设施,垃圾箱,全镇已建垃圾箱14个,根据实际,需要添设垃圾箱9个。果皮箱,为建设旅游精品线路,提升全镇旅游形象,在社区居委会过境路段需要添设果皮箱10个;革除10种陋习行为,一是严禁随地吐痰;二是严禁乱扔垃圾;三是严禁乱贴乱画;四是严禁乱摆乱放;五是严禁损坏公物;六是严禁随地便溺;七是严禁破坏绿化八是严禁乱穿马路;九是严禁说粗话脏话;十是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镇商业门市、摊点经营行为,做到摊不出店、货不出柜;落实市场“双五包”责任和摊主责任,制止乱堆乱倒垃圾、乱泼乱排污水、随时随地宰杀活禽活鱼行为,做到摊位整齐、商品摆放有序、集中宰杀、清洁卫生;加大临时农贸市场的管理,清除市场撑杆搭棚及乱搭乱建行为;抓好场镇市场建设规划,逐步取缔以街、以路代市行为。规范农贸市场由居委会按辖区负责。
(二)规范车辆秩序。一是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二是新增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做到顺停泊位、车头向外、整齐划一,由派出所负责。三是禁止脏车入街和建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由环卫所负责。四是场镇客运车辆必须进站停放和上下旅客。五是对乱停乱放和违章车辆,由镇交警中队所依法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
镇党委、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农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周检查、月考评、半年考评、年终考评的考核制度,并与评先和村干部工资挂钩,实行重奖重惩,将考核结果直接纳入目标绩效;
(一)综合排名考核。一是镇环卫组工作人员每月25日对各行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考评。评出最干净的村和最不干净的村在“微”公众平台上公布;二是经州、县、镇督查组查出有问题的,第一次被督查责令整改的,镇人民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并扣除0.5%的村级公务费,作为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和垃圾的清理费;第二次则扣除1%的村级公务费;第三次则扣除2%的村级公务费;三次以上的,则扣除10%的村级公务费。驻镇各单位经县、镇督查组查出有环境卫生问题的,镇政府应直接向主管部门反映,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视其情况,对在镇所享政策予以调整。
(二)保洁员考核。每周由环卫组对辖区所有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和暗访,同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连续3周检查不合格的街、片,对保洁人员进行辞退,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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