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在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时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森防指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森防指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进入防火期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森防办发〔20xx〕11号)精神,根据市、县森防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基础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二是传达学习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平。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20xx年11月1日-20xx年5月31日)
1、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2、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公安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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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区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全面开展以"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森林防火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二)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作用。
(三)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森林草原火灾的特点,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宣传形式和内容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因地因时创新宣传形式,落实好防护措施,流通物品要做好消毒,确保疫情防控、防火宣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一)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村广播、微信群等"线上"手段宣传,减少人员集聚。要引导干部群众一手抓防疫,一手抓防火,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双胜利。
(二)加大设立宣传标识。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识的更新、维护及"加密"工作。在森林公园、旅游景区以及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重点区域、位置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
(三)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有五进"活动。即:电视上有影像、喇叭上有声音、手机上有提醒、网络上有互动、墙上有专栏;森林草原防火要采取网络、广播等形式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要突出重点林区、森林草原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实行分片包干,把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九个一"活动。
1.搞好一次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说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对维护生态安全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防火、支持防火。
2.张贴一道森林草原防火令。各乡镇、村要广泛张贴《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规定》。
3.开通一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喇叭。在重要时节及高火险天气时,及时森林火险预警信及采取森林草原防火管控措施。
4.开通一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车。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安排,以乡镇、村为单位,每个乡镇出动一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车,巡回宣传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5.举办一期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培训班。尽量采取微信群、视频会议等线上培训形式,组织乡村干部、应急扑火队员、护林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森林火灾扑救和火场脱险自救的基本常识,必须做到应知应会。
6.印制一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单。各乡镇、村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单发到每户农民手中,重点讲清楚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灾扑救避险的基本常识,野外火源管理的基本规定,让广大群众知道在防火期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烧荒、烧草等野外随意用火是违法行为。
7.签订一份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区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依靠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力量,制定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严格规范农事用火和野外用火行为。
8.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采取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举办森林草原防火征文比赛等避免人员聚集流动的形式,教育中、小学生野外不玩火、不弄火,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增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普及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9.制作一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识、标牌。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悬挂张贴10条以上森林草原防火横幅标语;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村张贴刷写10条以上森林草原防火标语;交通要道、进山路口、风景旅游区、重点林区等重要位置,要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并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时刻提醒群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3月份历来是我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当前,随着气温快速回升,春耕备播等农事活动陆续开展,加之肺炎疫情有所缓解,人员流动逐渐放开,农事生产、踏青旅游等活动将会呈现集中爆发增长,农事、生产、生活、旅游、民俗用火高峰交织叠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显著加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将持续高位运行,加之林区可燃物严重超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生态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特殊性、严重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保护好全区花费了大量心血和投入,千辛万苦、久久为功得来的森林草原资源。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主管领导和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实抓细。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火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三)及时上报进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区政府将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数量,看质量,观效果,对组织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乡镇要于每周四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含影像资料),4月10日前上报宣传月专题总结,相关资料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实施《森林生态建设规划(20xx-2027年)》,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为抓手,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年增绿山川平原,十年建设森林"的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建设目标,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林下、林木、林果"三林经济快速发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法治林、生态立林、改革强林、创新兴林、经营富林。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君文省级湿地公园步伐,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扩容量、提质量、调结构、增效益,建设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
二、建设目标
20xx年,全县安排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总规模4.25万亩,其中新造林2.7万亩,森林抚育1.2万亩,栽植花卉苗木0.35万亩,建设森林乡村12个。
三、重点工作
(一)生态廊道绿化完善提升工作
1.结合全县1200公里扶贫通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和万村通客车工程,继续做好20xx年原规划立项项目区内的通村廊道建设,对20xx年未完成通村廊道绿化建设的乡镇路段,按照原可研和规划设计完成补植完善工作,对去冬今春没有栽植的廊道断档部分进行栽植,对去冬今春已经栽植的廊道死亡树木要补植补栽到位,实现通村公路生态廊道无缝连接和全覆盖。林业局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严把廊道建设进度质量关,各乡镇政府要做好项目区内所需土地的流转工作,原建设单位县发投公司、荣泽水利公司、文投公司、宝新公司、金地公司要立即行动,春节前所有新栽植的路段和补植地块要大头落地,春节后,各公司查漏补缺,确保高质量完成1200公里通村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工作。
2.做好去年实施的宁洛高速、郑尧高速等11条主干路网生态廊道和赵庄镇、肖旗乡通村廊道的补植补造工作。推进省政府提出的"三纵五横"等主要廊道绿化,特别是宁洛高速、郑尧高速生态廊道20xx年实现全面提升。要科学规划,优化树种、品种结构,多设计混交林,积极采用新品种、新技术,以大径级用材林为主,落叶与常绿结合、防护与美化亮化结合,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外来树种,实现由绿化向美化升级。由县发投公司牵头,县林业局配合,继续做好廊道的补植工作及围网、水井、管道的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廊道建设补植补造任务,确保廊道提档升级工作顺利完成。各国有公司要吸取去年重栽轻管的教训,对20xx年栽植后仍出现苗木大量死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的建设单位,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项目标段负责人的责任。
(二)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0.5万亩。农田林网是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重要测评指标之一,也是粮食稳产、增产的必要保障。要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全县平原区农田林网进行提档升级,完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乡镇是建设主体,各乡镇要坚持林、田、水、路统一规划,村庄、道路、河流、沟渠、农田统筹考虑,按照"一路无沟两行树、一路一沟三行树、一路两沟四行树,不大于300亩一个网格"的建设标准进行科学规划,农田林网道路两侧应恢复拓宽路肩、整理边沟,并进行科学栽植。重点抓好各乡镇空档、断档农田林网建设,提升平原绿化档次和农田防护能力。树种选择上,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和优先栽植高大乔木的大径级乡土树种(主要包括楸树、白蜡、泡桐、榆树等,胸径大于4公分)。
(三)"四项创建"工作
1.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坚持以森林城市建设为抓手,对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积极改变城乡生态建设二元结构,逐步消除城乡人居环境差距。在城区,重点要通过拆旧建绿、拆违增绿,实现森林进城、森林绕城、森林围城,形成城市绿芯、城区绿网、城外绿带,并积极推进森林步道系统、绿道网络和生态服务设施建设,让居民共享森林生态建设成果。在乡村,重点要抓好"四旁"(村旁、宅旁、坑旁、路旁)植树、村屯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建设路河沿线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拓展乡村公共生态游憩空间,提升生态宜居水平。确保20xx年,我县成功创建为省级森林城市。
全县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生态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绿色发展。
2.创建君文省级湿地公园
力争用一年半时间,从现在起到20xx年上半年,完成君文省级湿地公园相关建设工作,确保20xx年下半年申请省级验收,并投入试运行;要把湿地公园建设成集保护、宣教、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型公园,让保育区得到良好保护、重建区得到快速恢复、宣教展示区发挥宣教功能、合理利用区得到合理开发,构建起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型关系,为20xx年申请创建国家级湿地公园打下坚实基础。
3.创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
根据《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考核办法、评价指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森林特色小镇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绿〔20xx〕2号)精神,以赵庄镇大黄村为中心,以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荣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20xx年完成创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工作。
4.创建国家森林乡村
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创建12个国家森林乡村。
(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
由县林业局和县发投公司负责我县11万亩的国家储备林前期准备工作,共同推进国储林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今冬明春的国储林建设项目主要放在大营镇西部山区和汝瓷两馆、汽车拉力赛表演场地周边,重点建设2万亩,相关乡镇政府要组织动员村组及群众做好土地流转,相关部门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储林树种目录的规定,造林树种包括银杏、楸树、泡桐、刺槐、榆树、油松、杜仲、侧柏等。
(五)优质林果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0.2万亩。主要在虎狼爬岭区域因地制宜扩大优质林果种植面积,推广优质林果品种,加强产业化经营。利用虎狼爬岭特殊土壤条件、地理位置和欣荣种植专业合作社比较成熟的梨树种植管理技术,以商酒务镇北部虎狼爬岭为核心区,大力发展秋月梨产业。从今年冬季开始,把大力发展秋月梨种植纳入20xx年的重点工作发展目标,通过公司+农户+产业的模式建设和经营,打造梨特色名片,加快林果经济发展,形成支柱产业乃至全国高品质梨产品基地,助力我县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森林抚育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1.2万亩。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通过森林抚育,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对近年来新成林的幼林地,采用割灌、修枝、定株、松土除草等方式进行抚育,改善幼林生长条件;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等方式进行抚育,调整林分结构;对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采用卫生伐方式进行抚育,不断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物的多样性。
(七)林木种苗花卉建设工作
建设任务0.35万亩。相关乡镇政府应大力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苗木产业,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区域优势、技术支撑的苗木花卉产业基地。
(八)廊道管理运营和发展林下经济工作
加强生态廊道项目的管理运营,加大林地林木管护力度。同时利用资源优势在林下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提高林下资源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创新生态廊道管理运营模式,最大限度为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创造最大化收益,促进国土绿化提速提质提效工作高效开展,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九)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全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在今冬明春至少开展2次大型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林业局要及早规划、选择区域、精心组织、做好准备;县财政局要将义务植树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将今冬明春义务植树任务科学分解,并采取得力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要规划建设本乡镇的义务植树基地,同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通过有效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确保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十)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1.实施最严格的林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按照全国林地一张图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林地占用审批制度,确保森林面积不因占用、征收、征用林地而减少;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森林督查规定,做好林业卫片执法和案件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杜绝无证乱砍滥伐林木现象。
2.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任意毁坏野生植物,促进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不断丰富,维系生物多样性。
3.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森林火灾24小时内扑灭达到100%。各乡镇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的扑火队伍,定期培训。森林防火紧要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加强火源管理,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堵塞火灾漏洞,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特别是做好香山景区周围历年来市级、县级义务植树基地的防火工作。林业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林区内的杂草,消除火灾隐患,保护造林成果。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森林防火经费,为森林防火工作做好保障。
4.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监测,严防侵入我县。一旦侵入,确保及时发现,迅速处治,避免扩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加强对国土绿化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要完善国土绿化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改、财政部门要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自然资源局要协调解决造林绿化用地工作,抓好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落实好公路两侧行道树的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绿化项目区内的用水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乡镇政府要做好本辖区生态廊道的抗旱、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生态廊道内禁止栽植任何农作物,特别是小麦等对树木生长有致命影响的农作物,对已经栽植的,由乡镇政府负责全部予以清除,确需发展林下种植的,由廊道所属公司规划种植方案,有计划的进行林下种植。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各乡镇造林绿化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造林绿化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开展,形成林业生态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倡导"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新风尚,营造人人关心生态建设、人人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多元融资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完善造林机制,积极探索以资代劳、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在荒山荒地、双违拆迁腾出的土地上栽植新造林,加大对围村林和公益林的建设。对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大面积新造林,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按照5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完成建设的森林乡村,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每村5万元的奖补资金。历年已享受造林补助的造林地块,因后期天气、灾害等原因,造成保存率低于40%的,重新造林后,可申报20xx年国家、省、市造林补助资金,经国家、省、市核查验收合格的,均可享受20xx年县级造林补助政策。
(四)加强管护,确保成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木管护的重要性,加强护林队伍建设,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新栽幼树和成材林管护力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制度,认真做好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涉林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涉林犯罪,确保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五)强化督导,严格奖惩
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本乡镇生态建设工作,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注重成效。要将造林工作任务列入擂台赛观摩内容,计入打擂成绩。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林业生态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县政府成立由县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督查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20xx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为切实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全国、省和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实现“两确保一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成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照交政办发〔20xx〕11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设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冯鑫、县林业局局长刘永强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及跟踪了解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2、落实成员单位包乡镇责任。
3、落实森林防火特险期“两干、一警”制度。
4、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考核,按照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进行考核评定,落实奖惩措施。
(二)完善野外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县林业局、各乡镇、林场、工矿企业要组织防火应急队伍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森林防火特险期在林企、农林交错区、林缘地带和重点林区、景区确立专兼职看护人员严防死守。
2、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落实监管人,清明节前后实行“人盯人、人盯坟”的办法,严防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
3、组织开展“六清”工作。各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清秸秆、清林缘、清坟头、清地埂、清路旁、清厂矿区周边杂草”工作。
4、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重点对野外火源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入手,按照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严格监管,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
5、加强过往林区车辆使用明火的管控。各乡镇、各林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在进入林区地带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宣传告知工作,严禁在林区地带使用明火,乱扔烟头,公安交警部门也要加大对驾驶员的处罚力度。
(三)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1、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乡镇、村组要组建扑火应急队伍,落实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装备标准,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每个自然村都要组建一支5-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各乡镇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森林防火半专业队,确保遇到火情能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中心林场、县林业局国营林场成立不少于20人的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县煤炭中心矿柱林场成立10人的防火应急小队;县住建局成立10人的防火应急小队;县应急局森林消防专业队;县人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县应急救援中心要严阵以待,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有火情,坚决做到迅速出击。
2、搞好应急培训演练。各乡镇、林场、县应急局森林消防专业队、县人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县应急救援中心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交政办发〔20xx〕17号),结合实际情况,各自制定具体的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内容有计划的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确保发生森林火灾后,能够及时启动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做到指挥调度迅速到位,组织扑救科学有序,力争把火情控制在初发阶段,把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组织召开防火成员单位包乡镇干部、县直单位包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委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参与的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各村委要召开包村干部参与的全体村民大会,广泛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乡镇、林场要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山村、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播放公益广告、编发防火短信等多形式、多层次和多角度的方法,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城乡环卫办公室要加强对环卫工人使用明火的教育管理,严禁在林区使用明火焚烧垃圾。
(二)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野外火源巡查力度,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工矿企业与林地交错区、农林交错区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各乡镇、林场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一旦发生火情,乡镇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合理调度扑救人员及物资。
(四)加强火情预警。严格实行网格化管控,各乡镇、县林业局国营林场巡回排查,管护员巡山管护等多种手段,筑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网格体系,实行24小时不间断预警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防火成员单位要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村主要负责人、护林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现象的发生。
(六)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
1、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准确记录清楚发生火情的具体位置、报告人姓名、身份、联系方式、来电时间等。
2、值班人员要立即核对发生火情的具体位置,迅速报告带班领导,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火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或发生地林场场长、各主管部门负责人,乡镇长或林场场长及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无法联系时,迅速通知相关的分管领导,并将接电话人员姓名、身份、来电时间等记录在案。
3、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各主管部门负责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核实并迅速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的方式回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30分钟以内必须有反馈,特殊边远、交通通讯不畅地区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
4、值班人员接到火情回复报告后,要及时如实的以书面方式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七)严格责任追究。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乡镇、村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林区、山头、地块、工矿企业和具体人员,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并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按照《省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迁就。
1、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连续发生荒火的乡镇,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且相关乡镇政府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纵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由县公安局予以相应处理。
为进加强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建设一个责任全面落实、机制长效稳定、应急处置迅速的森林防灭火要求的工作体系,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加大依法依责管火力度,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为切实加强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我镇无较大森林火灾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
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照《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灭火职责的规定,镇政府与社区、社区与组、组与林区业主、单位签订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书,镇政府与河清镇签订边界联防联控协议书。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在集镇社区山附近村道或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警示宣传牌;开展林区道路两侧、坟墓周边等重点部位林下卫生整治,保持无易燃物,张贴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标志和禁火令等;在林区道路、易燃性高林分、重要坟场设立宣传警示标志。
(三)建立巡山护林制度
落实巡山护林员、义务扑火队伍,明确岗位职责;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灭火规章制度。
(四)严格火源管理
禁止在林区擅自野外用火;各村要严格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严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野外用火。
(五)及时组织森林火灾的扑灭
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社区应及时到场指挥扑救,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地扑灭森林火灾。火灾扑灭后复燃率不超过火灾总数的5%。
(六)加强镇村两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
规范物资储备标准,镇政府将扑火工具、柴刀、劈刀、斧头等扑火用具发放到离林区最近的物资仓库进行储备管理,并规范储备库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需要。
为有效推进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天林发〔20xx〕16号及《市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天林发〔20xx〕14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对四川凉山州森林大火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全面执行《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和分类整治,摸清底数,梳理问题,登记建档,认真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对森林草原火灾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火灾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三、排点
要从根本上排查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因森林草原火灾引发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工程、重大次生灾害,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进行重点排查。
(一)重点设施。深入排查加油站、液化气站、储油库、危化品库、林内输配电线路、林区通信机房等重要设施,特别是重军事设施周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既要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又要防止重要设施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二)重要部位。深入排查林区、林缘区乡镇、村庄及县城周边、林区坟场墓地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三)重要区域。深入排查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庙宇寺院等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关键区域,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四)重点工程。深入排查林草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重点工作。依据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重点排查乡镇、村组、林场、各类林草经营单位、公墓主要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护林员是否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深入排查野外火源管理情况,重点排查进山路口、景区入口等关键部位是否设置防火检查站和防火二维码使用情况;深入排查护林员是否上岗到位,深入排查痴、呆、傻、精神病人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员监管情况;深入排查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深入乡村农户、旅游景区、庙宇寺院了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效果;深入排查扑火队伍到位情况,机具装备物资储备等情况;深入排查值班值守情况,重点检查预警监测、检查反馈、信息报送是否到位,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23日)。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林草地带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突出林区、林缘区、景区、坟场墓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监管着重安排部署。
(二)排查阶段(20xx年1月24日至1月31日)。各乡镇按照排查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抹清底数,梳理问题,并将排查出的各类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查。村委会要与痴、呆、傻、精神病人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员的监护人签订责任书,签订的责任书留村级备查。
(三)整改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8日)。各乡镇、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规范防火制度,完善防火档案,确保防火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防火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二)认真细致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人员查找火灾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建立台账,精准隐患描述,准确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对痴、呆、傻、以及林政处罚人员、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重点管理。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排查,特别要加强小年、春节、春分至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
(三)积极整改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问题。各乡镇、有关单位、各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县自然资源局防火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同时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真正把整改落实到位,彻底消除我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确保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完全。
请各乡镇将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结果以正式文件于2月10日报县自然资源局,并附各乡(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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