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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汇总10篇)

2023-03-20
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必须加强应对能力和措施。我们需要提前布置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以下是栏目小编为您准备的内容“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希望以下网页内容能给你帮助!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1】

为有效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应急管理能力,做好H7N9禽流感(以下简称禽流感)疫情期间禽类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禽类市场交易安全有序,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h7n9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市场监管效能,本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预防为主、属地监管、加强协作、果断处置”的防控原则,强化禽类市场监督管理,妥善处理突发性市场波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确保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防控应急指挥部

1、由市局成立防控H7N9禽流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

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

2、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指定直属单位负责人组建。办公地点设在市场规范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联络员。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指挥部;针对预案规定的情形,做好市场防控禽流感预警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1. 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研究制定市场防控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全系统开展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调度、汇总有关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单位对禽类产品经营主体执行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办公室: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和审查把关工作,负责全系统市场防控禽流感有关情况的宣传工作。

3、经济检查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查处禽流感疫情期间发生的违法经营染疫禽类产品和防疫物品、物资的恶性案件和跨区域的大要案件。

4、 企业监督管理局:督促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积极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宣传防控禽流感知识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落实防控禽流感责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为消费者提供有关防控禽流感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避免引起消费恐慌。

6、政策法规处:负责做好禽流感防控期间重大案件或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行政复议工作。

7、财务装备处:负责局系统防控禽流感物品的采购、储备、发放工作,落实应急防疫经费和应急防疫储备所需资金。

8、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网络舆情的监控。

9、监察室、人教处:负责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在防控禽流感工作中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局通知精神情况,调查处理在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玩忽职守、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规划方案《h7n9应急预案》。

10、信息中心: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的技术维护,为防控禽流感信息传递提供畅通、快捷的信息通道。

三、信息监测与预警

1、突发疫情发生报告

对辖区内出现的H7N9禽流感疫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2、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应急处理情况,须及时上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

3、应急预警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相关部门有关禽流感疫情信息通报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市场监管需要做好的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有关部门一旦宣布发现疫情,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市局应急响应

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应在12小时内,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指挥部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并下发各单位,指导全系统做好紧急应对工作。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市局要分批派出督查组,会同当地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

2、属地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开展防控应急监管。

(2)根据卫生部门通报和要求,迅速关闭疫点及其周围的禽类交易市场(集贸市场禽类交易区)。

(3)对禽类产品交易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清除可能导致市场传播禽流感的隐患。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边境禽类贸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对禽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严防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和病死禽类流入市场;对不符合禽畜及其产品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染疫禽类产品、病死禽类和未检疫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苗和相关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无合法票证产品进入市场;实施禽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要求市场内禽类产品经营者挂牌经营,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

(7)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禽流感传播的责任。各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责任书形式详细落实市场开办单位防控禽流感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8)加强对鸟类及其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配合,落实措施,把好市场准入关,防止鸟类及其产品通过市场传播禽流感。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鸟类及其产品行为,对交易染疫鸟类造成禽流感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应急保障

1、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市局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相关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2、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

市局机关保证有专人值班,各单位随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疫情发展情况和市场监管状况,市局开通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确定专人值班,及时上报最新情况,接收上级的相关指示。工作人员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30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3、物资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包括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预案的框架和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防控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报合肥市工商局备案。

合肥市工商局将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全面提高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应急管理能力。

(二)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2】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 应在2个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二、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程序认定。

(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及时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血清学检测

(水禽不能采用琼脂扩散试验),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 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予公布。

三、疫情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为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

2.在1个省有20个以上县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的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地(市)发生疫情;

2.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0个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在1个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三级疫情。

四、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发生一级疫情时,国务院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全国应急预案;

发生二级疫情时,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发生三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

(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所需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攻关研究、应急物资运输、防止对人的感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应当支持和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疫情防治的应急工作。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3】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h7n9流感,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职责

(一)为切实做好防治h7n9流感工作,决定成立防治h7n9流感领导小组,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二)h7n9流感防治工作由院长王元盛任组长,公共卫生科科长徐江任副组长,其他各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本院辖区内h7n9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疫情的预防诊断,收集疫情报告,分析疫情发展态势,物资准备,确定疫情等级,提出后勤和停止方案的建议等工作。

各村卫生所负责人要负责村区域内h7n9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市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各小组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1、疫情诊断处理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具体负责处置突发疫情,督办防治工作,疑似病例的诊断,统一组织h7n9流感疫情检测、免疫。

2、强制消毒免疫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具体负责组织防疫物资落实,依法强制处理疫情,监督无害化处理及免疫等相关技术指导。

3、卫生防疫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负责卫生安全及感染病人的相关救治方案。负责政策法规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负责上下疫情报告及上下联系,资料整理,实施疫情监测与疫情报告。

4、后勤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负责防疫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

二、应急措施

(一)疫情发生后,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对防控工作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人,实行负责制,制订防控方案,迅速组织人员、物质到位,并督促工作小组落实各自的职责。

(二)紧急疫情防控程序

1、报告疫情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h7n9流感的,应在1个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到上级防治h7n9流感部门。

2、预案启动

发现首例可疑病例时,要迅速报至市上级防治h7n9流感部门,进行进一步现场诊断,拟定确认报告,从而启动本方案。

3、安排和部署

根据调查及诊断的情况,应急小组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启动预案,明确责任,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

4、消毒

由强制消毒免疫组,按照消毒规范,指导疫区及受威胁区实行全面消毒。

5、总结

疫情控制后,要对防控措施、责任落实,物质、资金的投入等进行认真的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级防治h7n9流感管理部门。

三、保障系统

(一)物质保障

准备充足的防治h7n9流感所需物资,后勤组负责物资储备的管理。

(二)技术保障

由疫情诊断处理组负责h7n9流感的诊断、技术指导和培训,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同时加强相关人员技术培训、指导,确保及时报告疫情,防疫到位。

(三)人员保障

启动预案后各个工作小组人员及时到位,特别是疫情处置组,提出防治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技术决策、建议及现场诊断。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去实施。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4】

一、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防治,措施果断;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医院设立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1. 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三、应急准备

1.在门诊配备专职人员及相关医疗设备对入院病人进行发热预检,门诊部做好发热门诊日常管理工作。

2. 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科室组织,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H7N9人禽流感相关防控知识培训,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3.由药剂科、设备科做好相应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工作。

4.一旦发现H7N9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不明原因肺炎),当事人在做好防护和隔离的同时,严格按照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向医务科或总值班上报。

四、启动条件和程序

发现首例可疑病例时,要迅速报至县上级防治H7N9流感部门,进行进一步现场诊断,拟定确认报告,从而启动本方案。 医院对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的,需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五、人员保障

启动预案后各个工作小组人员及时到位,特别是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保持24小时手机正常开机并根据调查及诊断的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启动预案,明确责任,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5】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

镇政府成立防治重大疫情领导机构,建立指挥部,开展防控及紧急疫情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禽流感实行强制免疫,宣传普及禽流感防控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镇村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严格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依法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禽流感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属地管理原则

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的禽流感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疫情防疫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二、组织机构,部门职责

(一)成立柴胡店镇防控禽流感指挥部,政委由镇党委书记黄传军担任,指挥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宁担任,下设由分管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常务副指挥长的禽流感防控指挥部。

(二)部门职责;各部门按照《滕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部门职责执行.

三、日常防控

(一)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落实市有关要求,健全管理组织,规范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程序的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加强防疫和监督检查,控制镇内感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村禽类的免疫接种工作。

建立镇、村、片、户四级防控网络。镇机关包村干部为镇村联络员,各村、各养禽场也要建立防控机构,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各村要以户为单位,每10至15户为一片,确定1名负责人,形成镇、村、片、户防控网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对外埠爆发禽流感的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测、信息沟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镇畜牧兽医站要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掌握有关信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对外来运输活禽的车辆要进行严格封锁,禁止进入辖区,对运输的禽类产品,要严格检查其相关手续,对其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并做好登记。

(三)预防接种

按照市里有关规定,做好有关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全部完成全镇禽类的预防免疫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率达到100%。

(四)宣传教育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公众法律知识和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深入宣传有关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相关知识,配合镇防疫部门做好禽类的免疫接种,督促村民搞好环境卫生,卫生部门与环境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有关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报告制度

四级防控网络要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信息员要做到准确、定时、定人、定向,将防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要发动群众人人当信息员,及时向村指挥部报告,减少信息传递时间,如发现疫情半小时内必须报到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保不出现漏报、误报、迟报的现象,以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六)确立镇级禽类填埋场

柴胡店镇确立2处禽类填埋场,以便染疫禽类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深埋。避免疫情蔓延。

四、预防措施

在镇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设立办公室、防疫工作队、捕杀工作队、消毒工作队、信息统计队、紧急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由镇政府有关单位组成。

(一)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防疫工作队:负责全镇家禽的免疫接种工作,免疫率达到100%,不留死角,同时宣传家禽防疫基本知识和常识。

(三)消毒工作队:负责全镇所辖村、养殖场、养殖户及村街道的全面消毒工作。

(四)捕杀工作队:在全镇所辖范围内,如发现疫情要在2小时内采取非常手段,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禽类进行捕杀,并做好防止疫情扩散的善后处置工作。

(五)信息统计队:负责全镇范围内,禽类养殖调查摸底的统计工作,保证数字准确不出现遗漏。同时上报本镇禽流感防控动态的各种信息,保证信息准确及时。

(六)挖坑填埋队:本镇一旦发现禽流感疫情时,该队负责在本镇制定的两个填埋场,负责挖坑填埋,并且对该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七)紧急免疫、卫生、宣传队:本镇一旦发现禽流感疫情时,紧急免疫、卫生队要及时到场对疫区所接触禽类人员进行及时免疫采取隔离观察并对所住居室进行彻底消毒。宣传队负责对所发生疫情村的村民做好宣传工作。

(八)物资供应队:保证以上各队所用物资及时到位。

(九)治安交通队:负责所发生疫情村的治安交通管制工作。

(十)紧急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如发现疫情,该小组有权做出对全镇禽类进行捕杀的决定,并在2小时内对发生疫情的村、养殖场,养殖户进行隔离,对直接接触感病禽类的人员实施强制性医疗保护隔离,为防止疫情范围扩散,有权调动所辖范围内的人力、物力、财力对所辖范围进行封锁,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关注社会动向,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各单位要做好社会排查防控工作,认真宣传讲解禽流感的病理知识和防控常识,消除人们的恐慌心理,严厉打击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管理工作,全力以赴,确保社会的`稳定。

六、如发现疫情:按下列程序工作:

(一)报告疫情

当镇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分指挥部、养殖场户报告或其他人员举报发生禽只突然大量死亡等重要疫情时,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同时向市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二)流调队赶赴现场

由办公室主任授权,办公室通知流调队人员赶赴疫点。

(三)对事发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办公室通知各村和镇畜牧兽医站对疫情现场采取控制性措施,对现场采取初步封锁、隔离控制措施,并等待进一步指示。

(四)初步诊断

经过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病理剖检等,对疫情的临床诊断指示做出初步确定,再由专家组做最后评估后,采集病样送上级实验室做进一步的血清学诊断。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给予指示。

(五)紧急启动预案程序

镇防控办公室主任向常务副指挥长报告流调队、专家组的诊断评估结果。由常务副指挥长向指挥长报告后,由指挥长发布封锁令,决定紧急启动预案程序;高治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时,直接启动二级预警机制,疫情重大时启动一级预警机制。

(六)治安、消毒、 向导分队到位

办公室通知村和镇兽医站紧急启动预案程序,通知镇治安队、各村消毒分队、向导分队,在2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执行预案,各村同时应做好群众工作和各分队的配合工作。

(七)做好进入疫区的各项准备

镇办公室按信息统计分队汇总的相关情况通知物资储备分队,做好物资装运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通知各村和各分队,做好进入疫区的各项准备

(八)组成前沿指挥所

由镇长指挥牵头,在镇畜牧兽医站组成指挥所,疫点发生地的各村书记任指挥、村长任副指挥组成前沿指挥所,对疫情的处置实施统一指挥。

(九)各分队到位

封锁治安分队、各消毒分队、向导分队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物资供应分队、宣传分队、紧急免疫接种分队、医务分队、民政救济分队、信息统计分队、捕禽分队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集结待命.

(十)禁止禽类加工、交易和运输

由镇防控办公室立即通知工商及相关部门.关闭疫点周围10公里的所有禽类屠宰厂、集贸市场,禁止一切禽类交易。

(十一)扑灭疫情

镇消毒分队负责对疫区进行消毒。捕杀队队员负责捕禽、登记造册、裝尸。重型机械分队负责挖坑、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镇分指挥部负责配合捕禽、消毒、免疫接种、封锁有关路口等工作。

(十二)撤离现场

由区、镇指挥部发布命令,各分队分期分批撤离现场,消毒分队对废旧物资、防护服、鞋帽、口罩等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三)密切监视疫情

由镇防控办公室和流调队密切监视疫情21天。

(十四)解除封锁

由专家组提出评估意见报镇防控办公室,经上级验收后由滕州市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6】

禽流行感冒(简称禽流感,AI)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传染病。该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其H5N1亚型会引起人的感染,造成人发病和死亡。为确保该病疫情发生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职责、组成及成员单位的分工职责

(一)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县长为副指挥长,畜牧、计划、财政、质监、公安、交通、工商、卫生(含疾控中心)药监、林业、民政、扶贫、文广、经贸(含商贸中心)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疫情的防控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解决防控经费,制订防控实施方案,健全应急机制,并监督各乡镇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指挥部决策,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实施本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和扑灭工作。

(二)部门职责

1、畜牧兽医部门:

(1)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作好疫情的监测,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上报并通报相关部门;

(3)对疫病作出初步诊断,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禽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8)培训防疫队伍,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9)协助宣传部门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作好正面引导工作。

2、计划部门:负责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排计划。

3、财政部门:负责紧急防疫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经费。

4、质监部门:保证市场禽类产品的质量。

5、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禽类的强制扑杀,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6、交通部门:负责优先安排运输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

7、卫生部门(含疾控中心):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预防和禽产品的卫生检验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8、工商部门: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周边13公里以内的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县外购进禽类及其产品。严厉查处运输、加工、贩卖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9、药监部门: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药物,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10、经贸部门(含商贸中心):负责管理监督各定点屠宰场,建立定期消毒制度,不屠宰、加工、销售死因不明的家禽及其产品。

11、民政部门:负责因扑杀家禽而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救济,解决好受损农户的正常生活。

12、扶贫部门:负责帮助因扑灭疫情而受损的农户恢复生产。

13、林业部门:严禁捕捉野鸟,并负责监测野生鸟类的不正常死亡,减少野生候鸟与家禽和人的接触,降低禽流感病毒向人传播的风险。

14、文广部门:负责禽流感防控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正面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15、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在防控工作中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以及违纪、渎职、失职行为。

二、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报省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一)诊断指标

1、临床诊断指标:

(1)急性发病死亡;

(2)脚鳞出血;

(3)鸡冠出血或发绀、头部水肿;

(4)肌肉和其它组织器官广泛严重出血;

(5)明显的神经症状(适于水禽)。

2、血清学诊断指标(非免疫禽)

(1)H5或H7亚型的血凝抑制(HI)效价大于4lg2以上;

(2)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AGID)阳性(本法不适于水禽)。

3、病原学诊断指标

(1)H5或H7亚型病毒分离阳性;

(2)H5或H7亚型特异分子生物学诊断阳性;

(3)任何亚型病毒静脉内接种致病指数(IVPI)大于1.2。

(二)结果判定

1、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符合临床诊断指标(1),且有临床诊断指标(2)(3)(4)(5)之一的。

2、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符合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指标,且非免疫禽检测结果符合血清学诊断指标(1)或(2),或符合病原学诊断指标(1)的。

3、确诊高致病性禽流感,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指标,且至少符合病原学诊断指标之一的。

三、应急处理

(一)应急处理的原则: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二)应急措施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必须按照“早、快、严”的技术规范进行处理。

1、“早”的技术规范

(1)早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突然成群死亡,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突发动物疫情,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畜牧水产站报告。

(2)早诊断。各乡镇畜牧水产站业务干部要熟练掌握禽流感病禽的临床诊断指标,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及时向县兽防站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早报告。各乡镇畜牧水产站,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业务骨干赶赴现场调查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家禽的种类、数量、同群家禽的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情况、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初步诊断、流行病学及病源追踪并临时采取控制措施。若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厅局。经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对各地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24小时内必须进行核查,确保不漏掉任何情况。

(4)早确认。

①县兽防站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可疑疫情的,可请省、地兽防站派人协助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②对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兽防站实验室检测,判断其是否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2、“快”的技术规范

(1)对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对疫点立即采取严格的隔离封锁、扑杀和消毒措施,严禁疫点内其它动物及其产品的移动,严格限制有关人员、以及车辆、饲料、禽蛋托盘、饮水与喂料器皿、排泄物等一切可能污染物品的流动;对疫点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关闭相应的活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立即组织业务干部对当地家禽和养殖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分析疫源和可能扩散、流行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最长疫情潜伏期21天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进行追踪调查。

(2)疫情确诊后,县畜牧水产事业局在2小时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报请县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决定。对决定实行封锁的,发布封锁令,内容包括封锁的起始时间、封锁范围和对疫区管理等,各项封锁措施在12小时内实施到位。

3、“严”的技术规范

(1)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处理

①疫点。扑杀疫点内所有禽类,并按国家规定对禽类及其产品和禽类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类、场地等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在疫点出入口设立消毒哨卡,24小时值班,禁止人、畜禽、车辆进出和禽类产品及其它可能污染物品移出。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出时,须经县畜牧水产事业局批准,并经过严格消毒后进出。

②疫区。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在疫区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名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疫检查任务;禁止禽类及其产品和其它可疑污染物运出。

③受威胁区。对受威胁区所有易感家禽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并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关闭周围1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2)扑杀。可根据本地情况,采用能避免病原扩散的致死方法。

(3)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以选择深埋、焚化、焚烧等方法,饲料、粪便也可以发酵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防止病原扩散,涉及运输、装卸等环节要避免洒漏,运输装卸工具要彻底消毒。

(4)消毒。疫区封锁期间,第一周每天消毒一次,以后每周消毒一次;解除封锁前必须对疫点和其它重点场所进行一次终末彻底消毒。疫情发生期间,养禽场(户)饲养人员以及其它与病禽直接接触人员所用衣物等物品,用有效消毒剂浸泡15分钟,或开水煮沸5分钟以上。

(5)解除封锁的审查要求

疫情发生后,按要求划分的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按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监测未发现新的传染源,关闭疫点周围13公里范围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且记录完整、规范、档案齐全,解除封锁前,经省、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组织检查评估合格,方可解除封锁。解除封锁后,开放疫点周围13公里范围内的活禽市场;县畜牧水产事业局要继续加强疫情监测,该区域养禽场、户必须空舍6个月以上,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饲养禽类。

(6)人员防护

①在疫情处置时,直接接触禽鸟的处理人员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穿戴或佩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护目镜和可消毒的胶靴等。赴疫点调查采访人员的防护参照执行。

②洗手和消毒。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洗手。废弃物要装入塑料袋内,置于指定地点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健康监测。所有暴露于感染禽鸟和可疑禽场的工作人员均属高危人群,应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监测和医学观察,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扑杀人员和禽场工作人员应尽快接受卫生部门检查,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也应接受医学观察,免疫功能低下、儿童、老年人和有慢性心脏和肺脏疾病的人员要避免与禽类接触。

四、保障系统

(一)政策保障

全县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目标管理,乡镇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资金保障

县乡两级财政每年储备紧急防疫资金,保证工作需要。

(三)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镇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1、县级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疫苗、药品、器械、防护服等储备。

2、乡镇应建立相应的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四)技术保障

县、乡镇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必须精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禽流感初步诊断技术、疫情处置技术、免疫操作技术。

(五)人员保障

1、省、地禽流感临床诊断专家为县、乡镇紧急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防控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其诊断结果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

2、县、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组建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预备队。

五、其它事项

(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具体措施。

(二)本预案一经启动,在未接到指挥部宣布停止实施应急预案和解除紧急状态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解除紧急状态。

(三)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7】

我国部分省份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为有效防范禽流感(以下简称禽流感)救治及疫情传播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人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第1版)》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与领导

1、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职责

为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治工作,成立医院人禽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全权负责人禽流感防治工作和疫情突发后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2、领导小组所属机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人禽流感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1)人禽流感防治办公室:具体负责人禽流感防治的日常工作,上报情况,落实上级精神。

(2)医疗组:负责全院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诊断、治疗指导工作,参与和组织疫情处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3)护理组:负责人禽流感防治工作中的整个护理工作。

(4)专家组:负责全院人禽流感防治的技术指导和会诊、排查。

(5)院前急救小组:负责发热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院前急救工作,随时听从主管部门及卫生局的调遗。

(6)物品供应小组:负责人禽流感防治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7)医护人员防护小组:负责全体医护人员和社会群众的防护工作,对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8)后勤服务小组:负责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9)健康宣传组:积极稳妥的.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宣传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3、对领导小组和所属工作机构的要求

(1)对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的要求是头脑清晰,决策果断,指挥有力,措施得当,安排周密,行动迅速,紧张有序,确保工作高效率,令行禁止。

(2)对办公室和各个小组的要求是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做好本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遇有突发疫情,应立即进入战备状态,各组组长、副组长要保证24h通讯畅通,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掌握国内外人禽流感防治信息和国家对人禽流感防治的各种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加强医院人禽流感的预防

1、医院成立人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使广大医护人员掌握最新人禽流感诊断知识和防护标准。

2、加强对人禽流感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要求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内容,固定专职宣传人员。

3、深入开展人禽流感预防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深入社区、下乡开设健康教育课堂、利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等形式扩大宣传。

4、加强医院人禽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的管理。将人禽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各科室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要求广大医护人员利用自身行业的特殊性,向患者和社会群众宣传预防人禽流感疾病的知识。医务科、护理部、预防保健科定期考核该项活动的落实。

5、在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爱国卫生运动和科普知识宣传等活动。

三、人禽流感疫情的监测、报告

1、疫情监测的分工

由预防保健科组织人员具体负责疫情的检测与报告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由专人24h值班,严格报告程序。

2、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1)各科室对接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特别是住院的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一旦发生人禽流感疫情,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日常监测资料,适当扩大检测范围和采集标本的数量。

(3)所有医务工作人员,发现人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和医教科,预防保健和医教科及时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卫生局汇报,不得缓报和瞒报。

四、人禽流感的综合防治措施

人禽流感的防治,要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科配合,积极救治,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

1、医疗救治

(1)医院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院前急救小组和人禽流感专家防治救治队对疑似患者进行筛查,发挥我院中医药特色优势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做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

(2)我院由发热门诊专门接诊发热及呼吸道感染患者,配备专职人员,根据患者病情,严格按照流程预检分诊,进行留观,筛查。

(3)人禽流感门诊和专病病房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制定的《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试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XX第1版)》和《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的要求对患者进行技术治疗和消毒,同时要按照《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的要求,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和医护人员的防护,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

2、流调工作和污物的处理

(1)结合卫生局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院内完善的疫情监测和流调网络。

(2)发现人禽流感疫情,感染科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进行消毒喷杀,同时做好流调人员和消杀队员的个人防护。

(3)对人禽流感患者要及时报告,及早隔离,积极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10d,必要时予以隔离。

(4)对感染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消毒处理,消毒可参考《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执行。

3、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加强医院内部,尤其是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门诊、病区、工作区、家属区的环境卫生,开展消毒、灭蝇工作。同时,教育职工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生活习惯、科学饮食、合理饮食。

五、保障措施

1、药品保障

药学要保障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药物,对药品采取专门贮备、专人管理、专病供应。

2、防护用品保障

根据临床需求,购置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鞋套、长筒胶鞋、医用工作服、工作帽、消毒垫、污物桶、消毒桶等防护材料。对防护材料建立专门仓库,实施专项供应,落实专人管理。

3、病人所需物品供应

对病人所需物品集中供应与管理。由所在门诊和病房护士长具体负责患者所有物品的专门管理、专门清洁和消毒。

4、经费保障

医院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人禽流感的防治工作。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8】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简称禽流感)期间,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扑灭疫情,维护我县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农业部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甘肃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张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张掖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根据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分级响应工作机制。

1.3.2 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对突发疫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形成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1.3.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储备;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广泛开展防疫工作。

1.4疫情分级

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我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为三级。

1.4.1 一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一个月内在3个以上乡镇发生疫情;

(2)一个月内在县内发生3个以上疫点;

(3)某一乡镇在30日内发病禽群在5万只以上;

(4)特殊情况需划为一级疫情。

1.4.2 二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一个月内在2个以上乡镇发生疫情;

(2)一个月内在县内发生2个疫点;

(3)某一乡镇在30日内发病禽群在1万只以上;

(4)特殊情况需划为二级疫情的。

1.4.3 三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疫情:

指在县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的。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丹县行政区域内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成立山丹县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农委主任、县卫计委主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农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委、县工商质监局、县民政局、县物价所、中牧山丹马场、山丹农场、山丹火车站、电信山丹分分司、移动山丹分公司、联通山丹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规划、办法和措施;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指挥扑灭发生在县内的疫情;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的防控工作;研究处理有关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大事项。

2.2办事机构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由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报告、收集、汇总、分析和疫情通报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修改和完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规章、办法、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县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保密和宣传工作;负责与卫计委等部门以及重点地区之间的疫情沟通与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及其领导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指挥部的其它工作。

2.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3.1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确定疫区和受威胁区的范围,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禽类及同群禽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对8乡镇及驻丹单位的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合理规划布局,管理禽类屠宰场(厂、点),做好禽类屠宰场(厂、点)的防疫工作。

2.3.2 县委宣传部: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

2.3.3 县发改委:负责禽流感防控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主要负责疫情监测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及三级动物防疫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对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2.3.4 县工信局:负责做好电力和运力调度,优先保证应急器械和应急药品的生产及运输需要。

2.3.5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所需药品、扑杀、监测、消毒、疫情处理等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2.3.6 县卫计委:负责加强对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卫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卫计委要与畜牧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理疫情,并指导处置人员做好自身防护。

2.3.7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强制扑杀工作和协助其执行任务。

2.3.8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封锁区设立临时性动物检疫消毒站;协助动物防疫人员做好流通环节禽类及产品运输的检查管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优先安排应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2.3.9 县民政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疫区无自救能力、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灾民的临时生活救助。

2.3.10 县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鸟类的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鸟类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野生鸟类进行疫病监测及相关防治工作;发生疫情期间,快速组织隔离控制措施。

2.3.11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加强对禽类产品生产加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日常管理。监督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市场,加大对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行为打击力度。

2.3.12 山丹火车站:负责优先运送防疫人员、防疫物资、药品和器械。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禽流感疫情处置的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2.4 专家组:组长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

专家组主要职责:负责提供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初步的疫情处理技术方案和建议,采集病料送检;对疫情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参与制订或修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对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承担县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3.疫情的信息收集和分析

3.1疫情的信息收集

3.1.1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及时掌握国家及有关省、市、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相关信息和动态,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疫情信息及相关资料。

3.1.2 县畜牧兽医部门要做好疫情监测和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病动态情况。

3.2疫情的信息分析

3.2.1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对所收集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分析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3.2.2 县畜牧兽医局要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特征及国内外和省、市内疫情发展态势,及时向指挥部提出疫情防治建议。

4.疫情报告和确认

4.1疫情报告

4.1.1 疫情报告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2)县畜牧兽医部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3)经调查核实,初步认定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当在2小时以内将疫情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疫情情况逐级上报市畜牧兽医部门,同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

(4)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4.1.2 疫情报告方式

采用密码电报逐级上报。

4.2疫情确认

4.2.1 县畜牧兽医局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理专家组奔赴现场,进行疫情调查核实和初步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4.2.2 对初步认定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由县畜牧兽医局2名检验人员立即采集病料,送省畜牧兽医局进行血清学检测和实验室病原的分子生物学检验,确定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2.3 对疑似病例由省畜牧兽医局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最终确诊。

4.2.4 农业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5.疫情通报和发布

5.1疫情通报

5.1.1 县畜牧兽医局接到省畜牧兽医局确定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和8个乡镇通报。

5.1.2 接到疫情通报的乡镇应当及时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5.1.3 疫区毗邻地区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进行通报。

5.2疫情发布

5.2.1 疫情发布程序

(1)疫情经农业部确认和国家发布后,经省政府批准,由省兽医局负责向社会公布。

(2)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省兽医局发布的疫情信息,经县政府同意后,向本地区社会公布。

5.2.2 疫情发布形式

疫情信息可通过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形式发布。

6.应急响应

县内发生三级及以下疫情,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二级及以上疫情,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并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启动任何一级应急预案,扑灭疫情工作均由疫情发生地乡镇政府负总责,县有关部门对扑灭疫情工作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7.疫情的控制措施

确定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后,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疫情处理预备队、动用紧急防疫物资,对疫情进行应急处理。

7.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7.1.1 由县畜牧兽医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疫情涉及两个以上乡镇的,报请市畜牧兽医局划定。

7.1.2 划定标准

(1)疫点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散养的,将病禽所在延期村划为疫点。

(2)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区域。疫区划分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3)受威胁区:受威胁区是指距疫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7.2实施封锁

7.2.1 由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畜牧兽医局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人民政府在接到封锁报告后,立即发布封锁令。

7.2.2 封锁的实施:由县指挥部和乡镇指挥部领导小组两级组织公安、交通、武警、畜牧兽医等部门的人员,对疫点、疫区进行封锁。

(1)疫点出入口设立哨卡,由乡镇、村派人24小时执勤,每班至少2人。出入口必须有消毒设施。严禁人、禽、车辆进出和禽类产品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运出。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所在地指挥部批准,严格彻底消毒后,方可出入。

(2)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交通要道设立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县指挥部和乡镇指挥部领导小组两级派公安、交通、动物防疫人员24小时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对进出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活禽进出和易感染禽类产品进出。

7.3实施扑杀

强制扑杀疫区内的所有禽类。

7.3.1 县、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扑杀工作,参加扑杀禽只的人员要穿防护服,戴口罩、穿防水靴子。

7.3.2 县、乡(镇)公安、武警、畜牧兽医执法人员监督并配合扑杀实施。

7.3.3 扑杀方法:采取先简单捆绑,后投入密封袋内窒息等避免病原扩散的致死方法。

7.3.4 做好扑杀禽只的登记工作。

7.4无害化处理

7.4.1 县、乡(镇)两级政府组织人员,在动物防疫人员的指导下,对疫区内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包括禽肉、蛋、精液、羽、绒、内脏、骨、血等)、禽类排泄物和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7.4.2 无害化处理场地(土坑),应选择在远离居民区、水源、交通要道500米以外,避开公众视野的地方。土坑底部应铺洒一层生石灰,大小、深度以装完无害化处理物,上埋2米厚土层后,与地面平行为准,并清楚标示。

7.4.3 将禽类尸体及禽肉、蛋、内脏、骨、羽、绒装入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用密封防护车运至事先准备好的土坑内,进行焚烧。彻底焚烧后,再洒入消毒药品充分消毒,填土深埋。(血液、精液装入封闭严实的容器内,加入消毒剂,充分摇匀后,一并放入土坑深埋)。污染的饲料、垫料等物品装入高强度密封塑料袋后,再外套编织袭,一并运至坑内焚烧、消毒、深埋。

7.5实施全面消毒

7.5.1 由畜牧兽医防疫人员对疫区内禽舍、场地、车辆、饲养用具等环境、物品实施严格彻底消毒。

7.5.2 消毒准备:消毒前必须清除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准备好对禽流感病毒有效的消毒药品(如氯制剂、火碱等),并备有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容器、消毒防护器械等。

7.5.3 消毒方法:养禽场的金属设施、设备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方法进行消毒;养禽场圈舍、场地、车辆、饲养用具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粪便等可采取堆积发酵、焚烧等方式消毒。

7.5.4 养禽场饲养管理人员的衣物、鞋、帽等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药物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进行处理,无利用价值的物品按上述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疫区内办公区、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洒的方式进行消毒。

7.6动物H7N9流感的应急处置

7.6.1 禽类感染群:指阳性样品被采禽类所在的禽类群体。

7.6.2 感染群确定:一是养禽场(户)的同栋禽,二是活禽交易市场的同场禽类,三是农村散养的同户禽类。

7.6.3 应急处置:经农业部确认为H7N9流感病毒感染阳性的,对感染群的所有动物进行扑杀,对扑杀动物及其产品、污染物或可疑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感染群所在场(村)的内外环境、有关设施进行彻底消毒。感染群在交易市场或屠宰场的,应立即予以关闭。疫情解除后,经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分析评估合格后,方可开放。同场(村)中感染群以外的其他动物,在感染群处置后,应再次进行监测,直至监测无感染阳性后方可移动。

7.7紧急强制免疫

由动物防疫人员对距疫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受威胁区的所有禽类按规定标准进行强制免疫,登记好免疫接种的禽群及其养禽场(户),并建立免疫档案。

7.8实施严密监测

7.8.1 由县、乡(镇)两级防疫部门对受威胁区的禽类实施紧急高密度疫情监测,受威胁区的周边县区、乡镇也要实施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7.8.2 卫生防疫部门要密切观测疫区职业人群和接触人群的疫情动态,并对疫区内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扑杀行动的有关人员加强保护,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迅速开展对重点地区流感医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疫点的密切接触人群、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实施重点监测,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出现人员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有关预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和处置。

7.9疫源分析与追踪调查

7.9.1 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按照上述销毁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7.9.2 财政、畜牧、物价、工商部门要组织对疫区扑杀的禽类、无害化处理禽类产品、饲料等进行经济损失评估。

7.10封锁令的解除程序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有关场所和物品进行反复彻底消毒。经过30天的监测,末出现新的传染源,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验合格后,由县畜牧兽医局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令。

疫区解除封锁后,要继续对该区域进行疫情监测,6个月后如未发现新病例,即可宣布该次疫情被扑灭。疫情宣布扑灭后方可重新养禽。

7.11记录备查

县畜牧兽医局对处理疫情和采取防治措施的全过程要做好完整详细的记录,以备检查。

8.保障措施

8.1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镇级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制度,为防止大面积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贮备。储备库应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8.1.1 县级重点储备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眼罩、口罩、防护服)等。

8.1.2 乡镇级重点储备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及其他物品等。

8.2资金保障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防控工作所需经费需纳入县级财政预

算。扑杀病禽及同群禽由政府合理补贴,强制免疫等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

8.3技术保障

建立县级禽流感专家库,负责辖区内禽流感的现场初步诊断并将病料送省级禽流感专业实验室进行禽流感病毒的初步诊断。

8.4人员保障

8.4.1 县畜牧兽医局设立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和建议。

8.4.2 县、乡(镇)政府要组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协助执行公务。

8.4.3 县、乡(镇)政府要加强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8.4.4 县、乡(镇)政府要针对县、乡镇、村动物防疫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应急处理预备队人员,指挥系统相关人员,动物诊疗人员,规模饲养场(户)技术人员等开展不同类型、层次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规和政策培训。

9.其他事项

9.1 实施本预案过程中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均为强制性措施,涉及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必须严格执行。

9.2 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相关人员健康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0.附 则

10.1预案管理

10.1.1 本预案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订完善。

10.1.2 各乡镇按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或修订完善乡镇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县畜牧兽医局备案。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9】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月31日以来上海、安徽、江苏等地发现9例H7N9禽流感病例,目前3例已死亡,6例危重。对此,省疾控中心昨日下午召开媒体通气会,表示我省已启动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了各项应急措施和工作方案,用于检测病毒的试剂也已于4月2日到位。

目前,各疾控部门及医疗机构正24小时密切监测相关疫情。根据监测情况,我省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全省实时上报不明原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已启动

为了确保有效防控流感疫情,3日上午,省卫生厅再次召开紧急会议,对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再次进行了部署。

目前我省已正式启动H7N9禽流感病毒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了各项应急措施和工作方案。根据预案要求,全省将进一步加强禽流感病毒监测、检测工作。全省各个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实时上报,相关部门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省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主任师鉴在下午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再次表示,我省自非典之后一直在对不明原因肺炎进行监测,现在要求全省发现不明原因肺炎要立即上报。而且,我省已经组建了应急队伍,28个哨点医院和12个流感网络实验室都将加强禽流感病毒监测。

新型病毒检测试剂已到位,达菲可用于早期治疗

关于H7N9禽流感病毒的情况,省疾控中心病毒病防治所所长齐顺祥介绍,此次流感病毒是基因重组后的新病毒,此前我国从未发现过H7亚型流感病毒感染病例。

1996年-20xx年间,荷兰、意大利、加拿大、美国和英国曾报道过人感染甲型H7流感病例,病毒亚型分为H7N2、H7N3、H7N7,临床表现主要为结膜炎与轻型的上呼吸道感染。此次,我国共确诊的9例H7N9禽流感病例,是一种新型变异病毒。

报道过人感染甲型H7流感病例,病毒亚型分为H7N2、H7N3、H7N7,临床表现主要为结膜炎与轻型的上呼吸道感染。此次,我国共确诊的9例H7N9禽流感病例,是一种新型变异病毒。

他说,针对该病毒的新型检测试剂,已于2日到达我省,全省各个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将采集病例标本送疾控机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采用新型病毒检测试剂进行筛查。

H7N9禽流感目前尚无疫苗,那么有没有药物可以对抗呢?齐顺祥在通报会上表示,根据基因序列分析显示,抗病毒药物达菲是该病毒的早期有效治疗的药物。患者一旦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病例,可以马上使用达菲等抗病毒药物。

能不能先服用达菲来预防H7N9病毒?“在没任何发病症状情况下服药是没必要的,滥用达菲会增加流感病毒的耐药性,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省疾控中心病毒病防治所所长齐顺祥表示。

公众感染病毒风险较低,不必恐慌

公众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风险大吗?该如何保护自己?家养宠物是否安全?对此疑问,师鉴表示,目前看,H7N9病毒的`毒力、具体感染来源等特征尚不明确,但该病仅在局部地区发现少数病例,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未发现续发病例,也未发现确诊病例间存在流行病学关联。据此可推测,公众感染H7N9病毒的风险较低,因此不必过于恐慌。

综合专家们的建议,师鉴表示公众要保持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掩口鼻等个人卫生习惯,能够有效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疾病。同时还应避免接触病死禽、畜。

对于家养宠物的安全,他提醒说,日常家养的猫、狗等宠物只要按平时习惯喂养即可,鸽子、鹦鹉等禽类则要注意尽量少放出去接触野鸟,因为春天是禽流感高发期。

对于医务人员的安全,他认为目前尚无H7N9人传人的确切证据,但由于医务人员比普通公众接触患有感染性疾病病人的机会更多,建议医务人员在诊治病人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接诊疑似或确诊H7N9禽流感病例时,应采取标准预防加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预防。

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篇10】

最近本市发生“H7N9禽流感”疫情,为预防禽流感扩大流行,本工地特制定预防“H7N9禽流感”预案。

一、预防“H7N9禽流感”应急小组责任及组织机构图

1.1项目经理是“H7N9禽流感”预防应急小组第一负责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

1.2安全科负责人是“H7N9禽流感”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具体负责救援组织工作和调查工作。

1.3现场技术负责人是“H7N9禽流感”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负责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件调查的配合工作。

1.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H7N9禽流感”事件处理联系与后勤保障工作

二、应急机制小组

本工程应急机制小组分二级,第一级由项目部成员组成,也是事件的控制中心。第二级间接对接现场,由项目分包单位组成,支持、服务于第一级应急小组工作,为第一级应急小组提供资金支持,社会关系求助,对第一应急小组工作提供建议和决策参考。

事故发生后在1小时内,启动应急机制,同时上报长宁区建管署。全天24小时进入应急状态。事后处理报告提交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业主、政府部门(长宁区建管署)48小时后,应急状态解除。

三、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事件发生对象,组成事件相应救援队伍。一级救援队伍来源于项目部各主要部门,有项目的安全科、施工科、资料室、材料室、仓库等;二级救援队伍来源于项目各分包单位,两级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由一级救援队伍处理事件的发生初始阶段;由一级救援队伍解决事件的调节、安抚、后期调查、上报政府部门、补偿等工作。

四、传染性疾病事故应急流程及措施

4.1传染性疾病(H7N9禽流感事件应急工作流程)

4.H7N9禽流感措施

4.2.1施工队伍进场时“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

(1)进驻施工现场的工人能出具身体健康证明的健康工人。

(2)各班组发放体温计以每天测量工人体温,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预防措施。

4.2.2必须做好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切断疫情交叉感染和传播途径

(1)在通告期间,不进行工地之间人员的流动调配。

(2)在通告期间,外地施工人员不准擅自离开上海。每日对工地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发现人员有感冒发烧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送至有关医院治疗。因特殊原因要求回家人员,离开工地前,必须经市或区医疗部门检查,出具身体健康证明,方可离开上海。

(3)工地建立独立的隔离房间,以隔离接触员工。医务室存放消毒水及医用口罩等消毒设施。

4.2.3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交叉感染

(1)工地围墙严密牢固,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对出入口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为了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入,项目部特加装门禁系统和摄监控系统。

(2)加强施工现场出入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以外人员确需进入施工工地,必须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指定专人进行接待。加强工地保卫工作,并对出入工地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

4.2.4施工人员居住条件严格管理

(1)施工人员必须居住在通风良好的环境里。

(2)每间房屋居住人员不超过5人,保持屋内通风良好,每天对房间清行消毒处理,同时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3)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防止H7N9禽流感传播,加强对职工卫生常识的教育,培养职工勤洗手、勤洗衣被、定期打扫除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建筑职工的卫生素质。

4.2.5加强工地防疫措施

(1)配备专职卫生监督员,负责对工地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每天对居住和饮食环境进行两次以上的消毒措施,对餐具进行消毒。

(3)完善施工人员盥洗设施,并配置相应的卫生用品。饭前便后必须洗。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对生活区食堂的日常检查工作严格按卫生条例执行。对施工现场人员用餐实施统一管理,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食堂在此期间严禁采购家禽和各类活禽鸟类为烹食食材。

(5)组织好职工的文化生活,生活区为施工人员提供书籍书报阅览及其他娱乐设施。

4.2.6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施工人员进场时进行防控“H7N9禽流感”知识教育,普及防控“H7N9禽流感”知识,确保每个施工人员都了解“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及救治办法,排除恐慌心理。发现疫情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如果“疫情”发生,坚持按当地政府、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隔离控制工作,严格执行《防治突发人禽流感疫情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五、防H7N9禽流感措施

5.1管理传染源

(1)对受感染动物应立即销毁,对疫源地进行封锁,彻底消毒;

(2)患者隔离治疗,转运时应戴口罩。

5.2消除传染源

(1)早发现;早发现禽流感病禽和病人;

(2)早报告:早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禽流感病禽和病人;

(3)早隔离:接触者要至少隔离一周,病禽要封闭或封锁;

(4)早治疗:要早治疗病人,早杀灭病禽。

5.3切断传播途径

(1)接触患者或患者分泌物后应洗手;

(2)处理患者血液或分泌物时应戴手套;

(3)被患者血液或分泌物污染的医疗器械应消毒;

(4)发生疫情时,应尽量减少与禽类或病人接触,接触时应戴上手套和口罩穿上防护衣。

(5)戴口罩:、接触禽流感病人必须戴口罩;

(6)换气:办公室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每天开窗换气两次,每次至少10分钟,或使用抽气扇保持空气流通。

(7)远离易感场所:少去或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去时戴口罩;

(8)消毒:被病毒污染的物体表面消毒(按消毒规定进行);禽流感病毒对高温、消毒剂都敏感。

(9)保持办公室、工人休息室地面、墙面清洁;确保排水等畅通。

(10)吃禽肉要煮熟、煮透,避免食用未经煮熟的鸡、鸭。

(11)勤洗手,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自己的眼睛、鼻、口。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yingjiyuan/101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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