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紧急事故来临时,我们必须将应急预案准备好,应急预案需要有条理性,如何才能写好应急预案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低风险应急预案精选,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为了在单位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通过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还能发现和整改一般消防安全检查不易发现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系数。
2、编制内容
预案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单位基本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计划图等。
3、编制步骤
制定预案应遵循以下基本步骤:明确预案编制部门或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搜集整理与灭火和应急疏散相关的信息资料→具体编制预案→实地演练→进一步修订→制定发布→定期演练和修订。
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61号令)《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廊坊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建行廊坊分行消防管理暂行办法》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结合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行廊坊分行发生消防事故时的应对处置。
本预案指导建行廊坊分行所辖各支行(办事处)发生消防事故时的应对工作。
6、工作原则
(1)行长是全行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安全保卫部经理是全行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分行安全保卫部是全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等工作。发生消防事故时由行长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行处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安全保卫部组织协调。
(2)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实施消防事故应急工作中,要把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平时做好风险排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完善装备工作,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全行员工都有执行本预案中明确的相关职责的义务,都应熟悉预案中的相关内容,发生火灾时自身在整体应急预案体系中所处的环节和应履行的职责。
二、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1、组织机构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指挥、讲究效率、责权对等和灵活机动的原则,我行消防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义务消防队、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火灾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机动组组成。
(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行长
副总指挥:副行长及其他副行级领导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应急指挥部设在分行安全保卫部。
(2)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
队长:纪委书记
副队长:安全保卫部经理
义务消防队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
义务消防队下设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防火卷帘控制小组、物资疏散小组、抢险堵漏小组等。
(3)疏散引导组
组长:副行长
副组长:工会副主任、安全保卫部副经理
疏散引导组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要加强分行营业室的疏散引导力量配备。
(4)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副行长
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营运管理部经理
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5)火灾现场警戒组
组长:副行长
副组长:安全保卫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个人金融部经理
火灾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任
副组长:后勤中心主任、后勤中心副主任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7)通信联络组
组长:风险主管
副组长:信息技术管理部经理
通信联络组职责:负责机关办公楼和营业网点的网络抢修。
(8)机动组
组长:机构业务部经理
副组长:风险管理部经理、住房与个人信贷部经理,财务会计部经理
机动组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三、建立预防和报告机制
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消防规定和要求,确定营业室、档案室、机房、财务室、信贷资料室等场所为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管理由防火责任部门负责。
重点防火部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位置、平面布局、建筑材料等符合有关防火要求;
(二)建立防火制度或措施;
(三)指定专人负责消防管理;
(四)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
(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2、实行检查机制。消防员、安全员每天应对防火责任区内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各行处每月防火检查不少于二次,分行安全保卫部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每年全面检查不少于二次。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责令进行整改,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预防事故发生。
3、安全保卫部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举行消防演习和印发各种宣传资料等活动以熟练员工的灭火技巧,增强员工自救能力。
4、任何建设银行员工发现火灾隐情,都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和防火责任人要按照灭火处置预案,积极组织员工和义务消防队进行抢救人员、疏散物资和扑灭火灾。
四、应急响应
1、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发现火情后,发现人要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行领导汇报,同时向“119”火警台报警。
(2)接警:值班领导、安全保卫部门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指挥部、各行动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义务消防队员根据燃烧物不同选用不同的灭火器材,由指挥人员安排统一进入火场灭火,搬运着火点附近的易燃、易爆和贵重物品,争取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控制火势蔓延。
2、机关办公楼疏散路线
机关办公楼内员工有紧急情况按照如下路线疏散,切不可使用电梯。
a.六、八、十、十二楼人员从西则后面消防通道向下疏散;
b.五、七、九、十一楼人员从中央楼梯向下疏散;
c.西主楼四楼以下人员就近向下疏散。
d.东旧楼五层、三层人员从东消防通道楼梯向下疏散。
e.东旧楼四层人员从中央楼梯向下疏散。
f.二楼人员从东营业室楼梯向下疏散。
g.一层就近疏散。
h.紧急情况暂时无法下楼的人员,可以躲避在卫生间或楼梯间的休息平台,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趴在地上,以减少危险性。
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机构确认,经应急领导机构批准,终止本预案,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火灾结束后,要及时清点统计火灾给本单位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尽快恢复停业网点的正常营业,消除事故影响;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
2、总结和教训。要及时总结事故的经验和教训,写出详尽的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完成事故原因定性。要表彰在火灾救援工作中先进典型,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3、根据上级的要求,修改完善本预案。
大面积创伤出血性休克患者的应急程序
1.接到通知之际做好迎接病人的一切准备工作。
2.患者进入手术室迅速开放静脉通道快速补液、吸氧、备血,同时监测生命体征及血氧饱和度。
3.通知麻醉师与有关科室的手术医师立即到达。
4.做好一切抢救准备,备好抢救药品及麻醉机,积极配合抢救。
5.准备手术所需的各种器械物品。
6.对于神志清醒的患者,做好心理护理、关心并安慰患者。
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程序
1.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换输生理盐水,遵医嘱给与抗过敏药物。
2.情况严重者应通知立即停止手术,保留未输完的血袋,已备检验。
3.病情紧急的患者准备好抢救药品及物品,配合麻醉医生进行紧急救治,予氧气吸入。
4.若是一般过敏反应,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焦虑。
5.按要求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
6.怀疑溶血等严重反应时,将保留血袋及抽取患者的血样一起送输血科。
7.加强病情观察,做好抢救记录。
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措施
1.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应立即撤除所输液体,重新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2.配合麻醉师进行处理。
3.情况严重者应立即通知医生停止手术,就地抢救,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
4.建立护理记录,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5.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消毒物品供应中心、护理部和药剂科。
6.保留输液器和药液分别送消毒供应中心和药剂科,同时去相同批号的液体、输液器和注射器分别送检。
火灾的应急程序
1.发现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保卫处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院总值班。
2.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3.发现火情无法扑灭,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诉准确方位。
4.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6.尽可能切断电源、撤除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
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术中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1.立即启用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灯、手电筒)。
2.术中如有出血情况时,可暂用大沙垫按压处理,或用大针筒抽吸。
3.如为个别手术间发生意外而仃电时,立即检查是否跳闸或保险丝有问题,针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可启用手术室备用电路(每个医院都有备用电路,并备有长接线板)。
4.及时与总机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仃电情况,尽快恢复通电。
5.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时间、原因记录于意外事件登记本上。
手术患者发生呼吸心跳骤停的应急预案
(一)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在手术开始前发生呼吸心跳骤停时,应立即行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气管插管,快速建立静脉通道,根据医嘱用药。同时呼叫其他医务人员帮助抢救。必要时准备开胸器械,行胸内心脏按压术,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心、肺、脑复苏。必要时开放两条静脉通道。
(二)术中患者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时,先行胸外心脏按压术,未行气管插管的患者,应立即行气管插管辅助呼吸,必要时再开放一条静脉通道。
(三)参加抢救人员应主要互相密切配合,有条不紊,严格查对,及时做好记录,并保留各种药物安瓿及药瓶,做到如实准确的记录抢救过程。
(四)护理值班人员严格遵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术中密切观察病情,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尽快采取抢救措施。
(五)急救物品做到“四定位”,班班清点,完好率达100,保证应急使用。
(六)护理人员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流程及各种急救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手术室突发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一)手术室平时应备有足量的手术器械和敷料,每日清点补充,以保证应急是使用.
(二)对特殊器械如开胸器、骨科包等常规准备,同时备有足量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以保突发抢救的应急。
(三)各类抢救药品定量,仪器固定房间放置,严格交接班,以备应急使用。
(四)全体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熟悉抢救药品的药物作用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应急能力,如遇有以外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手术室进行抢救。
(六)按通知根据伤员的伤情,合理安排手术房间和人员,有护士长和科主任统一指挥
(七)值班护士准备好一切器械包、敷料和一次性用物、液体、药品,并送入手术间。
(八)巡回护士力求备好电刀、吸引器、输液、输血用品、给氧装置等。同时准备好一切抢救用品,保证手术顺利进行。
(九)洗手护士密切配合手术医生进行手术。
(十)根据情况随时与护理部、急诊科联系,做好一切记录。
(十一)同时安排1——2名护理员负责专门取血,送标本等外出工作,保证病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抢救。
(十二)各班分工负责,忙而不乱,若遇有大量伤员要及时报告协调。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全面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强身健体、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炼学生的意志,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地增强学生体质,进一步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为了确保冬季长跑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冬季长跑活动安全应急方案。
1.法定工作日内,学生的长跑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在田径场场内完成。
2.冬季长跑开始前,由体育组确定好各班跑步的时间和行进地点及路线,要求跑步时班级与班级之间前后距离至少5米左右间隔2米,要求队列整齐、有序。
3.长跑前,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对学生进行长跑中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跑动中不随意讲话,不拥挤,匀速行进,不忽快忽慢,跑动速度为中速。如发生有学生意外摔倒,其它同学应该及时避让,避免发生踩踏现象,各班班主任应确保长跑活动安全开展。
4.班主任老师必须跟在长跑的学生队伍中,保护学生安全。体育老师全面察看跑步状况,协助管理学生队伍。
5.向全校学生发《告家长书》,如有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的学生,经家长书面告知后,实行免跑。
6.班主任老师第一时间内立刻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情况。
7.如伤势严重,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学生到医院抢救。
8.由校方向家长报告事故过程和伤病状况,处理善后事宜。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119号)、《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xx〕6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皖环发〔20xx〕38号)、《阜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xx〕35号)等,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市生态环境局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市局办公室、督察办、法规科、人事科、科财科、生态土壤科、大气科、固管科、行政审批科、监测辐射科、宣教科、机关党委,阜阳环境监测中心、市执法支队、市环科所(市水环境所)、市环境应急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局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承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
(3)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提出污染控制、消除处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信息发布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2.2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应急中心,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3 应急准备
3.1 预案制定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要做好与本预案和当地政府(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3.2 风险控制
局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要结合部门职责和局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把生态环境风险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3.3 应急队伍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配备,明确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职承担环境应急工作,做到专人专岗。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模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3.4 物资装备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应设立实物储备库。
3.5 技术支持
市局负责组建和管理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
3.6 联动机制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辖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
构建自动监测、手工监测相结合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监管、互联网信息、环境污染举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苗头信息收集;强化部门联动,及时通报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报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4.2 预警
4.2.1 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3。
4.2.2预警发布
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预警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通报。
接到三级(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报告后,经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批准,向市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并提出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的政府或部门通报的建议。经批准后的预警信息可通过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公众发布。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同时予以发布。其中一级(红色)、二级(橙色)预警信息还应及时报告省厅,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上报省人民政府预警信息建议。(预警发布及调整、解除审批表见附件4)
4.2.3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
根据事件事态发展,做好事件预警的调整、解除建议工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5 信息报告
5.1 报告流程
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在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要立即进行核实、分析研判,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依照《阜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上报事件信息。
市环境应急中心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后,对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调度核实,分析研判,并向局领导进行汇报,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2小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其中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同时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对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初判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跟踪调度,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4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级别及时报告信息。
5.2 报告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报告原则上采用书面报告形式,情况紧急的,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尽快补充书面报告。报告中要包含事件处置的研判与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初报在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有条件的同时报送视频、图片等信息。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完善初报中未提供的信息,按规定的时限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包括事件概述,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情况、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5.3 信息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并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邻市的,市局要及时向邻市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情况,视情向市政府提出向邻市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6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市、区、园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应对(市生态环境局视情予以指导),其中,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超出本市生态环境部门处置能力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请省厅提供支援和指导应对。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等级。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响应等级可参照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害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2 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6.3 响应措施
6.3.1一级、二级响应
对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事件发展事态,经会商研判,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建议;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事件发展事态,经会商研判,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建议(审批表见附件5)。
一、二级响应时,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赶赴现场,市局实行24小时值班,局领导在岗带班。
局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由局相关科室、二级机构组成的若干工作小组,并通知相关市直单位加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按照《阜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局办公室、市环境应急中心等加入市综合协调组;
(2)局相关要素科室、市执法支队、市环境应急中心等加入市污染处置组;
(3)阜阳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入市应急监测组;
(4)局科财科、市执法支队等加入市应急保障组;
(5)局宣教科加入市新闻宣传组;
(6)局相关要素科室、法规科、机关党委,市执法支队、市环境应急中心等加入市调查评估组。
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相关部门参加医疗救治、社会维稳等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6.3.2三级响应
对初判为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将会产生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经会商研判,报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二级机构以及环境应急专家参加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市局实行24小时值班。
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督促指导和支持县(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开展污染源排查、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事发地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3)根据县(市、区、园区)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6.4 信息发布
根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6.5 响应终止
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7后期工作
7.1 损失评估
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组织开展与评估相关的资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应急响应终止后,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部署下,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作为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行政处罚等工作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
7.2 事件调查
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局应急领导小组配合生态环境厅开展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
7.3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谁响应,谁评估”的原则,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对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或案例分析材料,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市局对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7.4 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局指导事发地政府及时组织制订并实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8应急保障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全市环境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资金、装备、通信、技术保障。
9附则
9.1 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各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局要参照本预案和本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制定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9.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为依据,正确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处置,保护厂区及周边环境、居住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制度适合本厂区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事故排放等对河水造成污染、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对厂区员工或周围居民的生命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厂区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急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险辨实与评估
厂区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从物质的属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气。从事故的类型分主要有危险品泄露、火灾、废水事故排放、大气事故排放等。
最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是化学品存储区、轻柴油储罐、生产区、废水处理区等,是防范事故的重点区域。人的操作失误、防护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挥机构、职责和分工
(一)指挥机构
1、专项指挥部:组建一个针对环境污染事故的专项指挥机构。
2、现场指挥机构:机构内含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
成员:
3、日常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组长:
成员:
4、物业管理(行政):协助事故报警及事故处理工作,包括保卫治安、医疗、消防、物质供应等。
组长:
成员:
5、应急救援专家组织。
6、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点,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
组长:
成员:
1.编制依据
根据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应急管理程序》,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编制目的
编制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重大事故应急工作的管理,根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履行各自的应急工作职能,保证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进行,减少事故损失。
3.应急工作原则
(1)组织原则
A.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直接受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当发生重大应急事故时代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布应急命令,及时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应急情况。
B. 各项目队、项目部的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受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领导。
C. 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一切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2)协调原则
应急工作既要与公司日常管理协调一致,又要在应急工作实施过程中具有权威性;既要在应急工作实施时全面调动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分级、分部门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3)救援原则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以下顺序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A. 首先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死亡事故;
B. 在能够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尽量使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减到最小,或者使人员不受到伤害;
C. 在人员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尽量降低环境污染的程度或避免环境污染;
D. 保护装置、设备、设施,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E. 降低其他财产损失。
4.公司概况及周边环境
根据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职业健康安全应急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的施工特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重点及环境特点,特制定以下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管理程序。
(1) 在本项目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程序的范围
——大型吊装作业吊装设备及车辆的倾倒;
——脚手架垮塌;
——吊篮作业、高处作业的人员、物品的坠落;
——容器内作业(受限作业)时,危险化学品的(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质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
——装备设施的操作事故与人身伤害;
——触电;
——其他人身伤害。
(2) 异常应急管理机构
项目部在质安部设立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当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事项时(如火灾、爆炸,重大伤亡事故且难以救援),则项目部应立即成立职业健康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项目经理担任总指挥(项目经理不在,则由安全经理/部长担任),进入应急程序后,所有人员及车辆都应听从总指挥的安排与调遣。
(3)异常应急事项的处理程序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常备一辆备用车,可以立即送伤员到医院。自己送伤员到医院的情况下,司机应熟悉到最近医院的路线。项目部与医院保持长期联系与合作,若有伤员送到医院,则医院可以立即对伤员进行治疗和抢救,不至于延误时间。
项目部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他进行针对以下情况的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程序教育,以使他们在发生异常应急情况时,能够正确处理异常情况和撤离到安全地带。
(4)重大事故
A.重大施工作业事故
a. 在发生重大施工事故时,如大型吊装作业吊装设备及车辆的倾倒、脚手架垮塌、吊篮作业、高处作业的人员、物品的坠落、装备设施的操作事故与人身伤害、触电和其他人身伤害等事故,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安全经理/部长组织,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b. 立即用备用车送伤员到医院;自己送伤员到医院,应提前通知合作医院,让医院做好准备,伤员一送到,立即进行治疗和抢救。若车不在,则立即通知医院等医疗卫生部门,抢救伤员,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在医院等抢救力量未到之前,应尽量实施自救,如人工呼吸等;
c. 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出事故原因;
d. 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消除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止出现二次事故;
e. 抢救机器设备、设施,减少经济损失;
f. 抢救其他物资。
B. 重大火灾、爆炸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等事故
a. 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如罐内的油漆作业)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时,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安全经理/部长组织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抢险救灾;立即通知所有人员,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
b. 立即通知当地的消防等部门,尽可能的告知他们现场的确切情况;
c. 在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立即组织对伤员、中毒人员的抢救,并用备用车送伤员到医院;自己送伤员到医院,应提前通知合作医院,让医院做好准备,伤员一送到,立即进行治疗和抢救;若车不在,则立即通知医院等医疗卫生部门,抢救伤员,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在医院等抢救力量未到之前,应尽量实施自救,如人工呼吸、将伤员、中毒人员抬到安全地带、通风开阔处等;
d. 设置警戒绳,除了消防官兵等人员和车辆外,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入内,所有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
e. 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现场的可以处理的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理,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f. 保护重要的装置、设备、设施,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g. 抢救其他物资。
5.急救步骤与常识
(1)如果自己受伤
保持镇定。
请求别人护送到医务室。
医务室电话:
接受急救,轻伤亦需要。
通知主管部门。
(2)如果发现他人受伤
保持镇定。
如现场危险,按正确救护的方式先将伤者移离危险地(但自己必须处于安全环境)。
打急救电话。程控电话拨120;
安慰伤者,对危及生命的伤员要采取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
立即送医院抢救。指定医院:
(3)保护现场
发生事故,在抢救伤者的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的保护,如设置围栏或拉绳索等。
6、 救援器材及设备清单
a.急救药箱(包括急救药品)
b.救护车
c.担架
d.氧气袋
e.运送救援物资车辆(依维柯)
f.救援物资:水、方便面、面包、帐篷、毛毯等
g.通讯器材:对讲机、手机、固定电话等
h.消防器材:CO2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
j.JSH—100/35—30 高空救生缓降器
k.报警仪:M40复合式气体检测报警仪、mini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GAMAX智能式四合一气体监测仪等
l.防毒面具:诺斯7700半面罩、FF—A—1型防毒面、FF—A—2防尘面具等
为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使因事故需要救援或撤离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减至最小,特制定本措施及预案。
一、做好日常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1、分公司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时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其他员工分别对应预案的响应负责。
2、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组建一支经过应急培训的救援小组,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应急处理方法并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小组及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理
1、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应急求援、报警。
2、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 如伤者伤势较轻微,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的险情,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⑵ 如伤者行动受到限制,身体被挤、压、卡、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至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⑶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有多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施行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3、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若现场火势较小,在场人员应立即采用配备的干粉灭火器或消防砂等消防器具进行灭火,并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现场情况。
⑵ 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派人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同时将上述情况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
⑶ 组织将事故现场内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伤者进行急救。
4、发生交通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⑴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害时,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员从车内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伤者施行急救,同时通知主管生产的经理前往处理事故。
⑵ 若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着火,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将车熄火,并采用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或火场可能有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并同时将上述情况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1、 撤离、疏散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将事故区域内的危险品、易燃物品及设备等转移至安全区域。
2、清理路障,并保持场内外的道路畅通,并在路口为救护车或消防车指示最近的路线;若在夜间应在现场的设置足够的临时照明。
3、协助、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上救护车;为消防队员指出最近的消防水源。
4、协助消防队员灭火,阻止事故蔓延扩大,用警戒旗、绳封闭事故可能波及区域,并竖起"此处危险、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夜间应使用声光报警设备发出信号,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此区域。
5、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急救援组对事故区域进行必要的整理,项经部经理按《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组织或协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及处理情况作书面记录备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提交事故记录或报告的复印件。
四、对监理过程中的事故应急处理
1、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损伤情况,做好文字和必要的影像记录,同时立即(十分钟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3、了解事故的准确全面情况(事故经过,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知道的经济损失,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等)和取证材料,并要求施工单位如实报告。
4、按权限发监理指令如《工程暂停令》,先口头再正式文书。
5、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严重程度、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抢救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下一步事故处理建议等。
6、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协助调查组做好事故分析,努力做好自身的维权举证。
7、督促施工方落实事故调查组意见,督促检查现场抢救、补救、整改情况。
8、督促施工单位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和纠正措施方案,对具体纠正措施,监理要进行监督、核查。
9、事故处理结束并具备复工条件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现场监理必须认真核查,然后签批。
10、组织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和监理方的责任,总结教训,形成报告并存档。
根据20xx年环保工作管理目标,我公司于10月20日进行了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演练按照预定的方案即《20xx年度双强化工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进行有序、紧张,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通过此次应急演练,为应急人员提供一次实战模拟,使应急人员熟悉必要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为真正的事故应急行动提供经验保证。在这次演练中,每个演练者都获得再次学习和提高认识的目的,对于管理人员来说通过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可以从中找出改进的措施,把预案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针对此次演练做如下全面总结:
一、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亲临布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这次应急救援演练。此项工作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正式演练的各个阶段公司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周密、紧凑,整个工作实施全面控制。
公司演练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成员,身先士卒对演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领导和指挥并参与演练方案的多次讨论和修订工作,而且还积极带头参加演练前的受训,为保证演练的时效性,各工作组长亲临现场根据实情考察,掌握模拟演练情况后对方案进行调整和部署。
总之,这次演练取得成功,完全得力于领导重视和支持及各工作组长的精心安排,从而体现我公司各级领导搞好环境安全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把环境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演练目的明确,预案策划周密
我公司从环境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出发,经过认真研究确定本次演练的主要任务,其主要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发现问题以便及时纠正、改进,使应急人员熟悉应急操作的整个程序,增强应急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通过演练所有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了解所有危险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锻炼。一旦发生环境事故,懂得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如何去做等。从而提高全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应急行动高速有效地完成。
三、认真总结不足,持续改进提高
应急演练是在模拟事故的条件下实施的,是更加逼近实际的训练和检验训练效果的手段。也是检查应急准备周密程度的重要方法及评价应急预案准确性的关键措施。因此综观演练全过程,我们确实发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下面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1.发生灾害时应急疏散的过程中,应急疏散后应进行观摩,个别人疏散后就走了,参与性不足,观摩人数不足;
2.根据预先制定演练的要求,演练时要事先准备模拟用品并告知演练区域内的人员,在实际演练时水管有脱落,营救人员动作不够迅速,使演练的真实性打了些折扣。
3.应急演练的过程中,联络通信方面的装备硬件不到位,造成各工作小组及指挥部之间联络不够顺畅。
以上主要还是演练的组织实施中存在问题,从而使我们积累了演练的经验,为今后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提供了借鉴。
总之,这次应急预案的演练,按照事先周密策划的演练预案顺利完成,达到了此次应急演练的目的。从而证明我们制定的应急预案中,报警及人员应急疏散程序是可行的。通过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了必须的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的能力。
我们的应急演练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我们为应急预案开展的演练工作却刚刚起步。为了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以便在环境事故的应急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有效,我们将经常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训练工作,以提高全公司职工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环境事故危害,减少环境事故损失。
一、烟花爆竹经营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无备货库房),只允许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面内放臵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销售。
二、烟花爆竹危险特性及事故类型
烟花爆竹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以下为烟花爆竹危险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险性
制药所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如硝酸胺、复合蜡(含乳化剂)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险性。
2、储存与运输的危险性
成品粉状乳化炸药具有较高的爆轰和殉爆特性。
硝酸胺贮存过程中发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热量,当环境具备一定的条件且温度达到爆发点时,弓I起硝酸胺燃烧或爆炸。
油状材料都是易燃危险品,贮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燃烧事故。
包装后的乳化炸药仍具有较高的温度,炸药中的氧化剂和可燃剂会缓慢反应,当热量得不到及时散发时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危险品运输时可能发生的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险品的燃烧或者爆炸。
三、应急救援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时,负责人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及时控制危险源蔓延,抢救伤员,清除危害后果。
2、报警
负责及时向周围人员发出警报信号,并立即报告经理和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处理或报警。
3、抢险
组织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负责转移物质远离火源,解除爆炸危险。
4、救护
负责对重伤员联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对轻伤员选择安全地带,就地进行医疗救护。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对供货单位,要求烟花爆竹产品有安全防伪标签,对对方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采购无许可证单位的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必须由供货单位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
3、对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包装安全要求的则不能上柜销售。
4、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佩戴。
5、经营场所严格禁火,禁止在烟花爆竹销售区吸烟,动火作业。
五、事故报警和报告
当发生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时,销售人员应立即上报经理或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采取相应措施,能及时解决的可组织销售人员现场处臵,不能解决的则马上报警,并按规定及时向区安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险源;
②抢救受伤人员;
③指挥人员防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④保护好现场,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接受事故教训。
七、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处臵措施
(1)立即报警,同时切断电源,疏散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抢救伤员并送医院救治。
(2)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棉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熄或减少火势。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4)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
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7)火灾扑灭后,仍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好火灾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爆炸事故处臵措施
(1)爆炸发生后,救护组成员马上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至安全处。
(2)如有受伤人员,立即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用醋冲洗脸部,并让伤者大量饮水,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
(3)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用干粉灭火器喷射,扑灭火焰。
(4)如伤者有出现破伤出血,特备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采取临时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医院治疗。
八、应急救援演练规则
1、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不同的演练方案,做好预防演练纪录,增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销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工作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时检验,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1、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综合报警电话:110
火灾:119
伤员急救:12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无为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市长领导下,市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2.2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大队以及事发地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市指挥部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按照芜湖市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市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2.3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4专家组
市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建和管理,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2.5市现场指挥机构
市政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指定现场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准备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案体系、风险防控、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建设等工作。
3.1预案体系
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级及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2风险控制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3.3应急队伍
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
3.4物资装备
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3.5科技支撑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应用,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
3.6联动机制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4监测预警
4.1监测
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监测机制,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环境监测、互联网信息、环境污染举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苗头信息收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市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4。
4.2.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新媒体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可组织人员逐户当面告知等方式。
预警内容:预警原因、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市人民政府(专项指挥机构)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政府通报。四级(蓝色)预警由市政府指挥部办公室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发布,三级(黄色)及以上预警由市政府负责发布,并上报芜湖市人民政府或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同时予以发布,其中一级(红色)、二级(橙色)预警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予以发布。
4.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分局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设置危害警告标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3)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政府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威胁或危险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向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人员。
市生态环境分局接报后,立即核实、分析研判、分类报告。①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②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其中,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市生态环境分局可直接向省生态环境厅或生态环境部报告,并同时报告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市人民政府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向芜湖市政府报告,同时报省人民政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报告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聚集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5)可能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及时续报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原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执行。
5.2信息通报
因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部门和单位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市生态环境部门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市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上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报请芜湖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芜湖市政府组织应对,市政府负责开展先期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市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先期处置。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等级(见6.3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害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2先期处置
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减轻或消除社会影响,并及时向芜湖市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6.3响应措施
市指挥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三级响应。对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指挥部总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给予指导和支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2)二级响应。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分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市生态环境分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当芜湖市指挥部介入后,在芜湖市指挥部统一指挥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一级响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分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市生态环境分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当省指挥部介入后,在省指挥部统一指挥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4指挥协调
6.4.1发生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先期处置工作,待芜湖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介入后,配合芜湖市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4.2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1)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
(2)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市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等应对工作;
(4)研究决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5)统一组织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
(6)向受事件影响或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市内有关镇或兄弟市县通报情况;
(7)视情向兄弟市县、或市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5应急处置
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会同事发地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污染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可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3)医疗救治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援助。
(4)应急监测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专家会商
组织专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判定污染物种类,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和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污染区域隔离与解除、人员撤离与返回等措施建议。
(6)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灾害等。
(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针对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市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8)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事发现场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情绪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引发聚集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6响应终止
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7后期工作
7.1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
7.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7.3善后处置
市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修复、生态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险企业开展理赔工作。
7.4总结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负责处置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其中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应上报省人民政府。
8附则
8.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机制,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xx年11月17日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无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办〔20xx〕67号)同时废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风险防控目标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做好我区公共卫生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科学有效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力防控职业病危害事故、有效防范群体信访事件、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总体目标
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保持全区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做好人感染H7N9流感、人间鼠疫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做好职业病风险防范化解,严防群发性职业病发生;防范化解医疗纠纷、自诉疫苗受害者群体和失庭群体集聚上访风险。
二、防控化解措施
(一)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
具体风险点:重大传染病疫情流行蔓延
任务目标: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加强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及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防控。
防控措施:一是保持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转,坚持传染病信息报告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二是保持艾滋病疫情低流行态势;推进结核病防治结合,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三是结合疫情形势,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宣传科普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
(二)切实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具体风险点:存在发生人间鼠疫、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风险
任务目标:及时有效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
防控措施:一是加强人间鼠疫、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二是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早诊早治能力。三是开展面向大众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组织专题风险评估,开展群众性灭鼠活动,降低鼠密度。五是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强化信息沟通,落实源头管控措施。
(三)及时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
具体风险点:群发性职业病
任务目标:严防群发性职业病发生,实现全区职业病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防控措施:一是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筹备2020年全区职业健康工作会议。三是继续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四是组织全区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五是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督促重点单位持续拓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四)有效防范群体大规模集聚信访风险
具体风险点:群体大规模集聚上访风险
任务目标:防范化解医疗纠纷、自诉疫苗受害者群体和失庭群体集聚上访风险。
防控措施:一是积极稳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二是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台账,加强动态管理。三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与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舆情网情监测,及时处置网络组织、串联上访等预防化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谋远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对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定期研究、及时部署;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站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各项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指导和推动分管领域各类风险的摸排、研判和处置工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卫防科、办公室、规财科、医政科、法监科、信访科、宣传站、区疾控中心、区综合监督执法所、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卫防科。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单位要按照专项方案和任务清单,在全面认真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风险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台账式管理。风险清单要底数清楚,弄清搞透可能出现的直接风险、衍生风险。目标清单要科学明晰,统筹好引领性和可行性。措施清单要具体明确,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责任清单要责权清晰,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
(三)强化调研指导。区卫健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等重大风险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辖区内各单位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举措,坚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坚持防化并举、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通过综合施策,程度消除各种风险隐患,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稳定。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心电图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人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入院2d之内、门诊患者入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两级查房及会诊
(1)两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处,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7)急会诊必须在10min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处,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政职能部门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政职能部门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处。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医务处负责解释。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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