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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卷风灾难应急预案通用

2023-07-08
龙卷风灾难应急预案

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人们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对于我们的生活安全十分必要,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子的?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龙卷风灾难应急预案通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龙卷风灾难应急预案

龙卷风是一种强烈的气象灾害,通常会导致建筑物倒塌、道路中断、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以下是一些应对龙卷风灾难的应急预案:

1. 保持冷静:在面对龙卷风时,要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失措。尽可能地远离窗户和门,以免被玻璃或门夹伤。

2. 找到安全的避难所:如果可能的话,应该找到一个安全的避难所,如建筑物的底层或地下室。如果没有安全的地方躲避,应该躲在桌子或墙壁后面,避免被倒塌的建筑物砸中。m.03kkK.cOm

3. 关闭窗户:如果避难所离窗户较远,应该尽可能关闭窗户,以减少风的影响。

4. 切断电源和水源:在龙卷风出现后,应该尽可能切断电源和水源,以避免备用电源和水源被损坏。

5. 关注天气:在龙卷风出现前,应该密切关注天气情况,特别是当地气象预报。如果预报有龙卷风出现,应该尽可能避免外出和前往高处。

6. 做好撤离准备:在龙卷风出现后,应该尽快撤离避难所,并尽可能提前通知其他人。在撤离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奔跑,以减少风的影响。

7. 关注社交媒体:在龙卷风出现后,应该密切关注当地社交媒体和新闻报道,了解最新的救援信息和应对措施。

应对龙卷风灾难需要及时、准确的天气预报和警报,以及专业的救援和撤离队伍。同时,人们应该尽可能提前做好准备,减少龙卷风对人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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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荐】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是事故应急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黄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冶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冶市行政区域内由大冶市监管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1)发生一般(Ⅳ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一般(Ⅳ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办应急处置能力的烟花爆

竹事故;

(3)跨乡镇(场)、街办、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烟花

爆竹事故;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烟花爆竹事故。

1.5预案体系

大冶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乡镇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大冶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支持保障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1)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市安委会办公室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设立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指挥工作。

(3)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指挥机构。

(4)各乡镇(场)、街办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乡镇(场)、街办确定。

(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按应急响应的级别和职责,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6)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伍、各行业和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7)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8)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应急救援及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接受市应急领导机构的指挥和协调。

2.2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2.2.1应急领导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大冶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通信公司和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接受市应急办的统一协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市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2组织指挥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作出本应急预案启动与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等应急救援重大决策;协助应急救援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公室:负责《大冶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和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指挥实施。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程序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向市委、市政府和黄石市政府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2.3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媒体记者在事件现场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经信局:指导和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场)、街办、各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事故灾难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参与事故善后处理。

(6)市卫计局、市食药局:市卫计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援和疾病控制工作,为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定受伤人员专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培训相关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关的医疗救治药品和器材;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就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市食药局负责食品安全。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质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灾难中的环境监测工作。对事故灾难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提出处理方案;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的恢复。

(9)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对事故所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为事故救援现场提供必要的气象预报资料。

(11)市民政局:负责国家公职人员伤亡的抚恤,协助当地政府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进行救济救助;协调当地政府做好事故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帮助当地政府疏散受灾群众,设立应急避难场所。(12)市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13)市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4)大冶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

(15)大冶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等用水保障。

(16)市总工会: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督促事故单位依法进行事故赔偿,维护职工权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7)市人社局:参与事故善后处理,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

(18)市保险分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赔付等工作。

(19)相关通讯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由事故发生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需要成立相应的抢险救援组。

乡镇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2.4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下列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1)事故抢险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发展,搜救受伤人员和遇险人员。该组由事故单位人员和救援队伍组成,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由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计局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并实施抢救预案,由市卫计局负责。

(3)综合协调组:负责上传下达,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救援情况,并进行综合协调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该组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公安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交警大队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理局负责。

(7)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8)善后处理组:负责协调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负责。

2.5应急救援体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还应及时向黄石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报黄石市安委会办公室。

2.6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等。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2.7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2.8专家组

市安监局、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报告

3.1通讯联络

市安监局应急办24小时值班室电话:07148769998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

3.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市安监局要立即向大冶市政府报告,在2小时内向黄石市安监局汇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市人民政府要于1小时内用电话快报省安监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市安委办或相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市政府外事办,侨办、台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3报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地[省、市、县(市、区)、乡(镇)];

(3)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集体和集体控股、民营和民营控股以及合资等);

(4)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5)初步统计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4.1启动条件

(1)事故等级达到IV级及以上等级;

(2)接到各乡镇(场)、街办关于烟花爆竹事故救援请求;

(3)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

(4)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事故续报工作,应急处置行动按本预案和专项预案执行。必要时,请求上级启动相关预案,并服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4.2响应程序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立即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事故情况;

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

③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④向事发生地乡镇(场)、街办提出事故抢救指导意见;

⑤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知道救援;

⑥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通知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到市应急指挥部;

②报告市政府,并及时向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信息;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抢救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④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

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⑥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

⑦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应及舆论动态解释有关质询。

4.3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该企业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开展企业自救,同时报告市安监局及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2)情况通报

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如实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

(3)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现场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4)特别情况的处理

烟花爆竹事故跨乡镇级行政区域的,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4信息处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市安监局。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

市安监局根据事故报送程序和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和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事故信息。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

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市政府、市政府通知省政府港澳办或台办。

4.5通信

市安监局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指挥部,当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以及事故企业和所属企业集团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4.6指挥和协调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救。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处置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抢救工作需要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通过市安委会协调驻黄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救援。

4.7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4.8现场紧急处置

(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矿山救护、医疗救护机构。

(2)烟花爆竹事故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3)烟花爆竹企业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以向上一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请求增强救援力量。

(4)当烟花爆竹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请求当地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工作。

(5)烟花爆竹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调动外地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增援,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6)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市、区、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

4.9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必要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持。

4.10群众的安全防护

组织和指导群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4.11信息发布

市应急领导小组是烟花爆竹事故灾难信息的指定来源。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需要时,市委宣传部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工作。

4.12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救援结束,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乡镇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帮助事故企业继续处理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

(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3)发生事故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2社会救济

各级民政局具体组织落实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进行社会救助。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市安监局负责建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市安监局报送重要信息,必要时,按有关规定报市政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响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专业救护队、武警消防部队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3)交通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以保证及时调运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装备、物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烟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医疗救治专用药品和器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其他有关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5)治安保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资保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根据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监局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应急响应状态下,当地气象部门要为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账,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烟花爆竹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烟花爆竹数据库,逐步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童工保障。

6.4经费保障

(1)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应急保障预案启动相关经费保障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作为事故抢险救灾资金。

(3)各乡镇级政府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储备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解决。

7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险,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烟花爆竹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市安监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市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安监局及时组织修订。

8.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模板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事故应急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黄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冶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冶市行政区域内由大冶市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下列危险化学品事故:

(1)发生一般(Ⅳ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一般(Ⅳ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办应急处置能力的危险化

学品事故;

(3)跨乡镇(场)、街办、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

化学品事故;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5预案体系

大冶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乡镇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大冶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乡镇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支持保障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1)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市安委会办公室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设立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指挥工作。

(3)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指挥机构。

(4)各乡镇(场)、街办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乡镇(场)、街办确定。

(5)现场应急救援以属地为主。按应急响应的级别和职责,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6)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伍、各行业和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7)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8)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应急救援及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接受市应急领导机构的指挥和协调。

2.2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2.2.1应急领导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大冶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通信公司和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接受市应急办的统一协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市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2组织指挥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作出本应急预案启动与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等应急救援重大决策;协助应急救援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公室:负责《大冶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和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指挥实施。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程序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向市委、市政府和黄石市政府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2.3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媒体记者在事件现场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经信局:配合市公安局组织协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等重要应急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工作;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场)、街办、各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事故灾难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参与事故善后处理。

(6)市卫计局、市食药局:市卫计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援和疾病控制工作,为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定受伤人员专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培训相关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关的医疗救治药品和器材;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就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市食药局负责食品安全。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质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灾难中的环境监测工作。对事故灾难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提出处理方案;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的恢复。

(9)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对事故所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10)市商务局:参与成品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调查组提供成品油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

(11)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为事故救援现场提供必要的气象预报资料。

(12)市民政局:负责国家公职人员伤亡的抚恤,协助当地政府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进行救济救助;协调当地政府做好事故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帮助当地政府疏散受灾群众,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13)市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14)市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5)大冶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

(16)大冶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等用水保障。

(17)市总工会: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督促事故单位依法进行事故赔偿,维护职工权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8)市人社局:参与事故善后处理,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

(19)市保险分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赔付等工作。

(20)相关通讯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救援组

由事故发生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需要成立相应的抢险救援组。

乡镇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2.4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下列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1)事故抢险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发展,搜救受伤人员和遇险人员。该组由事故单位人员和救援队伍组成,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由市消防大队、市安监局具体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计局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并实施抢救预案,由市卫计局负责。

(3)综合协调组:负责上传下达,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救援情况,并进行综合协调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该组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公安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交警大队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质、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检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环境检测及危险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由市环保局负责。

(7)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理局和市质监局负责。

(8)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9)善后处理组:负责协调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负责。

2.5应急救援体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还应及时向黄石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报黄石市安委会办公室。

2.6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等。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2.7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2.8专家组

市安监局、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报告

3.1通讯联络

市安监局应急办24小时值班室电话:07148769998,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

3.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向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市安监局要立即向大冶市政府报告,在2小时内向黄石市安监局汇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市人民政府要于1小时内用电话快报省安监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市安委办或相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市政府外事办,侨办、台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3报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地[省、市、县(市、区)、乡(镇)];

(3)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集体和集体控股、民营和民营控股以及合资等);

(4)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5)初步统计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

(1)事故等级达到IV级及以上等级;

(2)接到各乡镇(场)、街办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请求;

(3)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

(4)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事故续报工作,应急处置行动按本预案和专项预案执行。必要时,请求上级启动相关预案,并服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4.2响应程序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立即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事故情况;

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

③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④向事发生地乡镇(场)、街办提出事故抢救指导意见;

⑤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知道救援;

⑥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通知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到市救援指挥部;

②报告市政府,并及时向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信息;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抢救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④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

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⑥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才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

⑦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应及舆论动态解释有关质询;

4.3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该企业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开展企业自救,同时报告市安监局及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2)情况通报

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如实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

(3)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现场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4)特别情况的处理

危险化学品事故跨乡镇级行政区域的,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4信息处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市安监局应急办。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

市安监局根据事故报送程序和有关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和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事故信息。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

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市政府、市政府通知省政府港澳办或台办。

4.5通信

市安监局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指挥部,当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以及事故企业和所属企业集团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4.6指挥和协调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救。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处置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抢救工作需要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通过市安委会协调驻黄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救援。

4.7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4.8现场紧急处置

(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矿山救护、医疗救护机构。

(2)危险化学品事故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3)事故企业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以向上一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请求增强救援力量。

(4)当危险化学品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市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请求当地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工作。

(5)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向上一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调动外地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增援,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6)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市、区、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

4.8.1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

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4.8.2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保障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8.3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8.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露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事件或预计持续事件;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露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门、企业救援队伍等)。

4.9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如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事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10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取建议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祛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11检测和后果评估

当地和支援的环境检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已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4.12信息发布

市应急领导小组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的指定来源。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需要时,市委宣传部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工作。

4.13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乡镇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帮助事故企业继续处理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

(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3)卫计部门要做好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测工作。

(4)发生事故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2社会救济

各级民政局具体组织落实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进行社会救助。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市安监局负责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市安监局报送重要信息,必要时,按有关规定报市政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响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专业救援队伍、武警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3)交通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以保证及时调运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装备、物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矿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医疗救治专用药品和器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其他有关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6)治安保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7)物资保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根据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监局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应急响应状态下,当地气象部门要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账,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基础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童工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险,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市安监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市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安监局及时组织修订。

7.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参考资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乡镇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2.6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2.7专家组

市安委会办公室

进入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立即向市安委会及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请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

(1)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到岗,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救援队伍待命,会同有关专家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2)加强与事发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市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派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4)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报请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施救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的,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时,向市委、市政府和黄石市安监局报告,请求协调支援。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5相关部门

进入Ⅳ级以上响应的,市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申请组织协调。

4.3指挥和协调

(1)进入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或相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按照本预案、相关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指导、协调和支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当国家、省、黄石市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时,服从上级有关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

(2)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按照应急管理职责,参与或者直接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有关部门接受市应急领导机构指派,指挥协调本系统和其他参与部门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派出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故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乡镇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必须按相关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方案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乡镇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5)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对现场实施管控,会同有关专家完善应急方案,指挥布置各相关部门及专业救援队伍、保障队伍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照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同时,组织事故单位和事发地的乡镇级政府,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单位、事发地政府及其周边的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备案。

4.5医疗卫生救助

(1)由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事发地乡镇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按照相关预案提供医疗设施,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组织有关专家、医疗急救队伍,开展紧急医疗救护、现场卫生处置。疾病控制机构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

(2)需要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援。

4.6安全防护

4.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必要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持。

4.6.2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围、路线、程序,并报市安监局应急办。必要时,可边实施、边报告。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疏散、转移。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医疗救治、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

4.7警戒保卫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由事发地的公安机关及事故单位保卫机构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区域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3)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

(4)必要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持。

4.8社会动员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视情况需要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超出事发地乡镇级政府处置能力时,事发地政府向市政府及市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申请支援,市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市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3)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时,市政府向黄石市政府申请其他社会力量支援。

4.9监测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成立事故现场监测与评估小组,做好以下工作:

(1)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2)对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对食物和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产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的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进行监测。

(3)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气象、风向、地质、水文资料。

监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

4.10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2)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会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1应急结束

4.11.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应急终止: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2)遇险人员获救或部分失踪人员经全力搜救、确认无生还希望。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消除,无继发可能。

4.11.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机构批准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2)由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国土局、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单位、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依据法律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5.2保险

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受灾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受理。

5.3事故调查

一般(Ⅳ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由市政府组织,市安监局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人参加,依法对辖区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人民政府直接组织的事故调查,调查组组长由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调查组依法查清事故伤亡经过、原因、性质等,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呈报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重伤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较大(Ⅲ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的上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处理。

5.4总结分析

(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事故发地政府及事故主管部门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工作的建议,于应急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市安监局应急办。市安监局应急办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报告市政府。

(2)市安监局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3)市安监局应急办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的维护、应急设备器材的保养,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补充。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危险源、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2)各相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乡镇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市安监局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安监局应急办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有关信息,定期报送大冶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应急办。

6.2救援装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救援装备、器材的协调调配,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

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6.3应急队伍保障

(1)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商务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救援队伍(人员)。

(2)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3)市安监局应急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组织检查应急队伍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4交通运输保障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和按职责分工组织协调,优先运送处置事故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危害的人员,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必要时,市安监局应急办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铁路和海事等部门(单位)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要求,掌握市内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组建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做好应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及时向市安监局应急办通报相关医疗卫生资源信息。

6.6物资保障

(1)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2)各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和掌握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3)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跨行政区域的救援物资调用。

6.7资金保障

(1)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应急保障预案启动相关经费保障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作为事故抢险救灾资金。

(3)各乡镇级政府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储备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解决。

6.8生活保障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和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保障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列支。

6.9避难场所保障

各乡镇级地政府应确定一批设施完备、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受灾人员紧急疏散需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保证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6.10技术储备保障

市安监局应急办组织成立大冶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新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7预案管理

7.1宣传

(1)市安监局应急办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2)各乡镇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负责本区域、本行业应急工作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危机防范意识。

(3)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所在地政府、村(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7.2培训

(1)市安监局应急办组织全市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综合培训。

(2)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市安监局应急办提供指导。

(3)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5)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7.3演练

各乡镇级应急救援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市安监局应急办每二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练或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相关规定,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7.4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以及应急救援实践的经验教训或出现的新情况或应急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市安监局应急办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送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附则

8.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违法行为的。

8.3沟通与协作

市安监局应急办和有关部门应建立与其他县(区)应急机构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尤其是邻近县(区)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区域救援活动,开展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

8.4其他

(1)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

(2)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车辆、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8.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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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处置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为规范学校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突发灾难性事故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灾难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通市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校园突发灾难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突发灾难性安全事故的定义

本预案所指突发灾难性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

⑴学校各类建筑物重大火灾事故;

⑵人员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

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剧毒、强腐蚀性化学药品等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⑷锅炉、燃气、电梯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⑸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

⑹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实训、参观、考察、学习、旅游等活动中发生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

⑺校内外发生的对师生造成伤害的重大交通事故;

⑻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⑼学校危险物品污染事件;

⑽后勤保障意外中止,导致学校一时不能正常运行的事件;

⑾校园及校园周边发生的重大刑事或者治安案件、重大突发事故,对学校安全有严重影响的事件;

⑿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灾害对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危险或实际损害的事件;

⒀其他危及学校财产安全、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灾难事故。

5.工作原则

⑴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

⑵预防为主,及时、合法、公正处置。

⑶属地管理。

⑷师生生命安全高于财产安全。

⑸全校教职工都有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⑹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对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危险的抢险救灾工作。

6.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6.1.1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院长、副院长和学院办公室、学工处、人事处、工会、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以及各系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组成;院长为总指挥,副院长为副总指挥。

6.2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⑴负责统一决策、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及善后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

⑵负责向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请示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负责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以便共同应对、妥善处置事件;

⑷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⑸总结学校有关工作经验和教训;

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负责完成相关书面总结或报告。

⑺负责其他应当由指挥部处理的事项。

7.预防和预警

⑴学校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有关制度和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⑵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⑶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完善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确保事故预防、控制和处置必需的经费开支。

⑷学生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和各系党总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教育,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严密防范因学生间的矛盾而引发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⑸安全保卫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的教育与管理,规范配置消防设备和器材,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

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扑救火警。负责管理和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年检年审和日常维护检修;负责管理和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购、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

⑹保卫处、学工处和各系党总支,要做好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保卫处要在校内各主要干道上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要主动与市交巡警部门联系,在校园周边各交通要道完善交通安全防范设施和警示标志,以防范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⑺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大型群体性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必须预先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对活动场所及周边进行安全检查,保障活动期内的秩序,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应对预案。

⑻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实习、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预先进行安全教育,防范发生危及师生安全的各种事故。

⑼后勤部门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护,确保后勤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防范各种后勤保障事故的发生。

⑽安全保卫部门要经常对学校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检查,主动与当地政府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联系,对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整治,预防因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而影响学校的工作秩序和师生安全。

8.信息报告

发生灾难性事故的现场人员或者首先发现灾难性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向院办公室、保卫处、学工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的任何一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负责人应立即向指挥部总、副指挥报告。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指令办公室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报告,并根据灾难事故的性质决定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救助机构报告,请求支援。

资料-外国语中学防台风灾害应急预案【精选】


外国语中学防台风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防御台风,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规范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

(二)编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和《扬中市教育系统防台风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安全。

2.坚持防救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台风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3.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台风灾害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台风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台风发生前,要及时关注天气情况,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能力,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台风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防台风灾害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理;三是台风过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行程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回复工作。

4.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幼儿园)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英勇顽强,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和安全为宗旨开展救援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学校成立相应的防台风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校突发性台风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报警:110

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通讯组:z

安全保卫组:z

人员疏散组:z

后勤组:z

运输组:z

救援组:z

医疗组:z

2.主要职责

(1)普及台风知识和抗台风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台风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台风救灾知识和识别台风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防台风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台风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预防预警机制

学校防台风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处理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台风灾害事件的处理工作。校长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总务处负责做好处理台风后的后勤保障工作,教导处协作保健老师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台风减灾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台风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台风抗台风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台风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台风抗台风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就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4.台风灾害出现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更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台风减灾工作,把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障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响应

(一)正常防台风救灾工作

学校在每年春季开学初制定防台风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防台风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台风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台风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方法意识;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开展防台风灾害及自救自护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台风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台风预警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台风预报期,布置防台风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台风应急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学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救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台风应急状态后,防台风救灾领导小


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作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防台风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对教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

(三)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应急终止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内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台风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台风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小组在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警报,组织仍滞留的所有危险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2)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3)加强校园值班执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七、附则

台风发生后,学校防台风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台风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预案由校长室制定与解释,上交市教育局安保科备案。

突发应急预案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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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应急预案(篇1)

我校有15个教学班,分别分布在教学楼的四个楼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了使教学楼在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能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师生,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教学楼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钟春燕

副组长:陈军、刘伟(主管安全)

成 员: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班主任

职 责:

(1)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负责向有关方面报告事故情况。

(3) 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消防、医疗 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事故原因和责任。

下设应急疏散小组和救护小组:

1、应急疏散小组

组长:刘伟(负责疏散现场总指挥)

成员及职责:各班主任,有关教师(具体分工如下)

何巍巍:广播室播音,发布信号。

各班主任:进入各班指挥学生疏散。

理。

2、救护小组:

组长:童云峰

成员:马可、于磊、宋晓明

职责:负责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二、防范措施:

1 、加强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进课堂,每周星期一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 、建立观察制度。值周领导每周观察教学楼三次,并做好记载。主管安全的领导每周要带领值周领导及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对教学楼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落实监控人,定期报告。

3 、建立报告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周五向值周领导报告一次,本班教室的楼板、墙体及各班负责的楼梯、楼道安全情况,值周领导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其他教师若发现墙体、楼板有裂缝,掉灰渣,有异样响动等现象,必须马上报告安全领导小组。4 、建立上课老师“一岗双责”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治教,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有异常心理,班主任及课任教师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5 、每个楼梯口设置警示语:上下楼道一律靠右慢行,严禁嬉闹、推搡、跑跳、拉扯、拥挤。

6 、建议楼梯、楼道划出中线,设置上下标志。

7 、为了便于学生疏散,晚上放学后,延长灭灯时间 10 分钟。

8 、教室和楼道上禁止一切文娱、体育活动,不准搞庆典、晚会。

9 、不准在楼道、教室进行齐步、正步走,一律便步走。

10 、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若不遵照以上规定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应责任。

三、应急措施:

1 、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指挥机构。

2 、指挥机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 1 )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如音响系统故障,随时启用备用音频系统。

( 2 )由值周教师进入工作岗位,在各个楼层拐弯处班主任协助疏散学生。

( 3 )各年级、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进行疏散。具体顺序为先一楼至二楼至三楼至四楼。

( 4 )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

3 、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师生有序、安全疏散,防止骚乱、踩踏等事故发生。

4 、若有伤亡,应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拨打 120 、 110 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突发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编制原则

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3应急事故通报

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救援响应

接到事故救援报告后,由总公司作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现场救援

事故涉及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时,各公司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清理事故货车及相关货车装载的货物。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事故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立即组织抢修。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事故救援完毕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清除障碍物。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扩大事故损失,延误救援起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6善后处理

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xxx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7罚则

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视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总公司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管理与更新

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突发应急预案(篇3)

乡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分级治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社会治理水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突发环境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弃物辐射污染事件。

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5.1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

⑴环境事件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

⑵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⑶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⑷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⑸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⑹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存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⑴因环境事件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⑵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⑶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

⑷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5.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⑴因环境事件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造成中毒(重伤)10人以下。

⑵因环境污染造成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5.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1.6适用范围。

黄泥乡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

2.应急组织体系

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办、专家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理组组成。

2.1应急指挥部

乡党委书记曹群担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乡长刘海健、政协联络组长阳靖、副乡长匡迪之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黄泥乡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员由党政办、企业办、综治办、工业园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组成。

2.2应急办

2.2.1乡应急办设在企业办,主任由副乡长匡迪之兼任。

2.2.2应急办职责

在乡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协调上级应急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及时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处理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处理组

2.3.1应急处理组由乡企业办工作人员组成。

2.3.2接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维护秩序,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协助上级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控

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开展对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包括对发生在乡外、县外有可能对我乡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

3.2预防工作

3.2.1组织开展危险重点污染源调查,建立危险重点污染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治理;开展危险污染源四周环境信息调查。

3.2.2要指导工业园各区各厂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乡企业办存档。

3.3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②.立即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③.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④.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等保护措施。

⑤.调集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乡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应急响行动,出现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应急力量支援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提出请求。

4.1应急处置

①.按照《黄泥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②.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③.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④.应急处置工作立足长远,应彻底消除危害,保证污染无继发可能。

4.2安全防护

①.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4.3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②、污染源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④、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乡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影响重大的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5.应急保障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乡党委、政府充分掌握事件处置措施所需的一切应急力量。(人力、物力、财力)

6.附则

6.1奖励与责任追究。

6.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①.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②.对防止或拯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③.对事件应急预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6.1.2责任追究

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

②.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备义务的;

③.不按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④.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⑤.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⑦.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应急预案(篇4)

一、工作任务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以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及时有效、规范妥善处理各类涉税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信息网络建设,形成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积极应对,力争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国税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县局局长

副组长:县局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各科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三、领导小组下设职能机构及职责

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加强要害部位的保卫、保护国家财产和全局干部的人身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案件,打击犯罪分子。

1、宣传教育小组:

组长:人教科长

组员:人教科、办公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及时澄清事态真相,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各级汇报事态情况。

2、现场处置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机关科室各抽调一名同志

及时做好现场人员疏导、现场调解等工作,调派车辆、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尽快恢复秩序.

3、情报信息组

组长:办公室秘书

组员:办公室、监察室各一名同志

负责收集各类深层次预见性的情报信息,有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因素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人教科各一名同志

组员责组织保障水、电、物资、医疗救护工作。

四、处置突发事件的程序

1、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单位报告,根据情况采用电话、网络、专报等相声向上级部门报告。

2、及时向公安机关内保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迅速工作,控制现场、疏导群众,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特别是发票库、财务室等部位的安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5、各小组人员坚守岗位,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完善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各部门结合相应的工作预案,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注意收集信息,克服麻痹心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作到有备无患。

3、各部门负责人要身先士卒,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掌握舆情信息,事发时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4、加大力度,宣传有关法规和党的政策,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突发应急预案(篇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类

1、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

应针对已识别的危险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该指南概述了紧急行动必须遵循的基本程序,如谁报告发生的情况、要报告的信息以及要采取的紧急措施。这种应急预案主要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提示。有时它被用作其他类型应急计划的补充。

2、应急响应预案

根据现场各设施、场所的事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明确应急相关人员的职责。此类计划仅描述处理紧急情况的必要措施,不包括先前的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

3、互助应急预案

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这类预案适合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大企业,需要高效的协调管理。

4、应急管理预案

应急管理预案是一项综合性的事故应急计划,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发生后,谁做什么、何时做、如何做。此类计划应明确规定执行各项责任的具体程序。应急管理计划包括四个逻辑步骤: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

四类四级

总体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类:

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概念分类

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

应急预案可以分为企业预案和政府预案,企业预案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由企业负责,政府预案由政府组织制定,由相应级别的政府负责。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不同可以将预案分为现场预案和场外预案,现场预案又可以分为不同等级,如车间级、工厂级等;而场外预案按事故影响范围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区域级和国家级。

应急预案还可以按照行业来分,比如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就是有效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关键。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总则

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从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等方面明确主管部门和协作部门。处置;以应急准备保障机构为分支机构,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

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建议分为四级预警)。

4、应急响应

包括分级响应程序(原则上按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11个要素。

突发应急预案(篇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雅安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受污染,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减少因水体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危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119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雅府发〔20xx〕19号)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中所指突发水污染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受污染对象主要包括地表水、饮用水及地下水。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标准,将突发水污染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2.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3.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4.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组织指挥体系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局办公室,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及市环境保护局相关科室人员所组成。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配合相关部门紧急开展环保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应急工作。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负责调查重大突发水污染应急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一)应急指挥组及其职责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总指挥组负责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水污染应急事件的全面工作;领导水污染应急现场环保工作组工作。

(二)信息组及其职责

组长:

主要成员单位:

成员:

职责:负责对水污染应急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报、发布,做好上传下达和对一线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三)现场监测组及其职责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单位:

成员:

职责:负责水污染应急事件的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根据现场调查、监测结果,确定污染事故类型、危害、污染范围并编制监测报告,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安全防范、救援、环境安全处置技术等方面的决策依据;负责对事故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终止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和检查各地区监测部门的应急监测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现场监察组及其职责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单位:

成员:

职责:开展对突发水污染应急现场勘查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部;协助当地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现场处置与技术咨询组及其职责

组长:

主要成员单位:

成员:

职责:参与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应急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部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建立重大水体污染预防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体系,全面掌握重要水体水质状况。对本辖区内重要河、库地表水和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地下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常规监测,根据地表水水质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进行常规监测断面的布设、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的确定和监测数据结果的报告。按照国家和省、市环境监测和数据传输、报送的技术规范执行。市环境监测站是全市各类水体水质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负责对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并定期、及时将水质监测情况按规定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在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市保护局报告,并初步分析问题发生的可能原因。

(二)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依托全市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根据企业和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业和单位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加强对排污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控排污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三) 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应急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四) 市环境保护局各部门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综合分析和评估市内常规监测数据、环境监管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对发生在辖区外但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五) 建立信息交流网络平台。与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处置管理系统保持信息及时快速传递,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普及水体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护知识,实现重大水体污染事件信息互通。

(六)预警行动。雅安市环保局获得可能发生水体污染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受污染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不能直接接触和不能饮用的水体等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七)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开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会议(如遇通讯中断必须自行到市局机关大院集结),根据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情况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专业应急组迅速进入应急状态,集合待命;检查落实环境应急队伍、物资的储备;对局属各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部署。

在尚未确定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市环境保护局立即派出环境应急监察、监测小组赶赴事发地现场,协助县(区)环境保护局及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环境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根据事发地县(区)政府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二)分级响应制。

应急事件工作坚持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各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支援。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I级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省环保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Ⅲ和Ⅳ级响应由市环境保护局和各地区政府组织实施。

(三)分级响应程序和内容

1.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专业应急队伍、救援装备、现场监测和处置设施必须按照规定时限要求集结到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专家等有关人员在接到命令后应及时到位。

2.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报告时限和程序。

(1)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

(2)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xx〕11 号)、《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雅委办〔20xx〕50号)等文件要求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信息。

3.在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处置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4.为避免因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或扩大,各县(区)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辖区内涉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每天坚持向市环境保护局电话报告风险源企业动态, “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5.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突发水污染应急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具体情况分析。根据专家的建议,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环境应急工作。

6.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并经市政府同意,请求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支援。

(四)应急处置

1.处置措施

按《雅安市突发水污染应急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部门职责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的污染控制建议。涉及工业企业和危险品重点监控单位的污染事件,应立即与业主单位联系,指导其进行事故处理。

2.现场处置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2)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3)现场人员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应报请市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或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不能与之取得联系的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处理后报告。

(4)应急处置工作立足长远,应彻底消除危害,保证污染无继续发生可能。

(五)扩大应急

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污染事故的发展状况,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如事态紧急,应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或请求省政府及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资源增援。

(六)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故的特点,佩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安排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七)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八)信息报告及通报

1.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

2.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xx〕11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报告分类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3类。

初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源强、可能的危害症状、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以及有关建议意见。

4.事件通报

事发地环境保护局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通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市外侨办按《雅安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报省政府外事办。

5.信息发布

突发水污染应急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市环境保护局报雅安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于一般性事件,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发布,对影响重大的事件的信息发布,经市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按照国务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实施。

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省政府或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

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市政府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

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决定。

五、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

(一)应急响应终止

当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的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须继续进行为止。

(二)事件调查与损害评估

由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在应急调查的基础上,查明事件详细原因和性质。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三)善后处理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谎报情况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响应设备设施。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为突发水污染应急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应当配备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工具、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品和应急交通工具等设备和设施。所需设备设施由市环境保护局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从环境监察队、监测站及市环境保护局各科室调配使用,及时补充购买所欠缺的应急设备设施。

(二)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突发水污染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演练计划,适时组织不同形式和规模的演练。

(三)将日常突发水污染应急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指挥部维护应急工作所需仪器、设备(如卫星电话、监测仪器等)所需经费列入日常财政预算,在装备、资金和物质上给予充分保障。

七、附则

本预案由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应急预案(篇7)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三)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自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学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县医院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小组汇报。

(2)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程序:

l 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l 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l 迅速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l 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突发应急预案(篇8)

针对考点周边道路发生严重积水时的突发情况,海口市市政管理局要提前在考点周边部署工作车辆,安排专人值守。一旦发生积水问题,马上进行强排水,保障短时内疏通排水。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及时疏导积水路段的交通,竖立交通标志,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确保考生安全顺利通行。海口市交通港航局根据需要可安排摆渡车辆接送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

此外,各考点要准备一定数量的雨具,为考生提供方便,在考点大门安排专人引导迟到考生及时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遇较大风雨怎么办?

先进考场再安检

考虑到考生入场身份验证时,可能会遇到风雨较大的情况。《预案》指出,考点要安排能遮风挡雨的场所实施考生入场身份验证。如果还不能为考生提供有效的避风雨条件,为避免了考生淋雨,确保考生人身安全,各考点可视具体情况,通知监考老师引导考生先进入考场,在考场内对考生实施身份验证和安检。

雷雨天气影响听力考试怎么办?

根据应急预案处理

雷雨天气可能会对英语听力考试带来干扰,为应对英语听力考试时的突发事件,《预案》要求,考点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普通高考英语听力有关考务工作要求》规范实施英语听力考试,对受台风天气影响发生的各类偶发事件,根据听力考试期间偶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遇到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海口市考试中心和省考试局报告,做到不瞒、不延、不误、不自作主张,切实把问题处理在考场内,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考生无法外出就餐怎么办?

考点学校食堂提前做好储备工作

考生的用餐问题一般由本校安排或自行解决,但预案也对风雨天气下考生无法正常外出就餐的情况,作出了相应安排。《预案》要求,考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要提前储备充足的方便面、干粮和容易储存的蔬菜,一旦风雨较大导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出行就餐,学校要妥善组织安排好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就餐。由市食药监局对考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的食品加强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突发应急预案(篇9)

为了减轻突发性事故所造成人身伤害,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挽救生命、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所造成人身伤害。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应急措施

1、事故现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校长室报告,校长室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医和班主任老师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2、当事人或现场目击者要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发展,事故现场老师要以"生命高于一切"、"时间就是生命"为原则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

3、能到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先由校医诊治。伤病学生不能移动或情况不明的,由校医现场实施救治,根据病情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4、事故现场最高领导务必保持镇定、沉着指挥。在场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必须迅速维持好现场秩序,组织学生撤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与发生混乱。根据需要,及时拨打"110"、"119"等报警求助电话。

5、应急小组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助外,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进一步听取上级指示。要尽快通知受伤害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6、安全保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协助开展救助工作。门卫值班员引导有关的人员和车辆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7、筹措资金,由学校安排校医、班主任等人员护送到医院救治。

8、务必稳定好广大师生的情绪,尽可能排除因事故产生的不安定因素,尽可能缩小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学校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

9、处理好事后的接待善后工作。做好媒体工作,避免引起社会、学生家长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做好受伤受惊同学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人身意外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突发应急预案(篇10)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保健老师、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突发应急预案(篇11)

一、总则

(一)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有序和城市供水安全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供水现状,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单位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依靠科学。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系统联动,科学应对。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抢险队员的作用。

(三)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栾城县城区供水管理办法》制定。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区供水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以及下列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抢修、救援等应急处理工作。

1、城区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破坏或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3、城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4、传染性区域疾病;

5、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停电、供水区域减压等;

6、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栾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人王国欣,成员:邢增川、赵贤江。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安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针对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等级。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展开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总体的调度和协调,第一时间掌握突发事件信息,随时关注应急突发抢险进度及最终处理结果,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过程中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

三、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一)一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遭到破坏,造成全城区内停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水源地受到严重污染,致使饮用水各项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二)二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事故,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大部分居民终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饮用水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3、供电设施受到损害,造成城区供水压力严重不足。

(三)三级预警

1、制水设施及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饮用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3、供水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四)四级预警

1、因制水设施出现故障,供水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少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因制水设施和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可随时升级或降级。

四、预警级别响应

(一)各级预警响应

1、一级预警:由上级主要领导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2、二级、三级预警:由单位总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3、四级预警:由单位分管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响应级别按照水污染事件发展趋势可随时升级或降级。

(二)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1、为实时监测、控制水源地的水质水量安全状况、提高风险预警、预报能力,供水井全部配备变频及消毒设备,并对各供水井进行联网电子监控,随时掌握供水井运行情况。

2、自设化验室,每周取水样检测,对城区供水水质进行检测,随时掌握供水井饮水安全情况。

3、卫生监督部门定期抽取水样,对城区各供水井水质进行检测。随时掌握城区供水状况,并对城区供水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五、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本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88031652(供水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供水突发重特大公共事件发生单位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4、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六、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发生水源井或供水设施损坏时,供水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单位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以保证居民供水。

7、单位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地防投毒预案

1、落实对水源地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加强泵房技防措施,安装24小时远程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24小时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应急办公室通过各种形式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4、调动水务局、城管局及消防队蓄水车向故障供水区域送水。

(五)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八、附则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应急预案(篇12)

一、目的

为科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环境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故发生后,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各类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环境事件,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提高防范环境的能力。

三、组织体系应急机构职责

(一)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环境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环保领导任副指挥长,镇环建站、党政办、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大有中心卫生院、大有畜牧站负责人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环建站,负责全镇环境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其职责为:组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镇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环建站:组织拟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应急事件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后勤保障和资料收集工作。

镇综治办:配合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发生环境污染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经费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危险镇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食安办:参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处置单位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含水利、林业):组织协调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总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水资源污染、林业资源病虫害防治和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水利站负责拟定重点流域的水资源调度,参与水资源环境污染现场应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以及饮用水(含地下水)源地的应急监测和处置工作。林业站负责对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发布外来物入侵情况,并组织扑灭。

镇国土所: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医疗救治工作。

镇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分别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详细操作规范,在本预案启动后,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事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掌握动态。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接警值班室,负责接警、处警工作。进入预警期后,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数据收集。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警信息后,立即对事件进行核实、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对事件的初步判断认为需要启动应急响应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预案建议。需要有关应急处置支援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提出请示。

(二)响应措施

指挥和协调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接到预警报告后,按照事件发生、发生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做好应急防范措施。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环境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集结应急处置力量。

六、应急分队

各村(居)委相应成立应急分队,如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按照属地原则,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投入事件处置和救援处理工作,应急分队构成如下:

1.大一居委(10人),负责组织人:邓小五。

2.石良村(12人),负责组织人:刘德书。

3.水源村(12人),负责组织人:冯明远。

4.指拇村(10人),负责组织人:王兴华。

5.大保村(11人),负责组织人:张承全。

七、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善后处理组,负责受伤人员康复、脱险人员安置、死亡人员家属安抚、灾后环境评估、事故调查、取证等工作。

八、宣传、培训

指挥部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检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灭火应急预案通用


灾害常生于疏忽,祸患多起于细末。生活中为了应对自然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提前布置好应对的相关措施。那么,应急预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栏目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灭火应急预案 ,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灭火应急预案 篇1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XX消防法》和XX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广大员工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好火灾事故的救援和疏散工作,把火灾造成的危害、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XX化学有限公司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本预案作为指导性意见XX实施。

一、XX机构

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

下设灭火组、通讯组、疏散组、救护组,其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医务人员组成。

公司义务消防队,队长:物业部安全主管;队员人数XX人,分为XX个小组,

二、报警和接警程序

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公司保安值班电话:,物业管理部电话:,同时视情况及时拨打119报警,讲清楚起火的单位名称、地址、火灾事故的部位、燃烧什么物品,火势大小等有关情况,并留下联系XX号码,专人等候。公司接警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XX员工和义务消防队救火。同时根据情况迅速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单位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三、应急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消防队长和义务消防队人员应马上赶到现场开展工作,首先XX群众迅速疏散到露天空旷地面或其他安全地带,先救人、后救物。工作人员疏散前应快速、冷静地处理好手上的工作并切断工作场所总电源及其他燃烧源。

平时工作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障消防通道的顺畅;在办公大楼、实验大楼等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牌,实验大楼设有应急灯。

应急疏散工作由疏散组具体XX实施。

灭火应急预案 篇2

【摘 要】介绍我国企事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针对企事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方法。

【关键词】灭火 应急疏散 预案 要素

1、前言

20xx年8月1日,巴拉圭亚松森市一超市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504人死亡。悲剧的造成,“护财害命”的超市老板难辞其咎。火灾发生后,管理人员首先想到的不是组织顾客逃生,而是防止商品被哄抢,所有6处进出口大门一度被全部关闭,导致超市内的上千名顾客无法及时逃生,不少人活活被烟熏倒而死或被熊熊大火吞噬。如果超市及时进行应急疏散,也不会有这么多无辜的人丧命。城市是人口、财富最密集的地区,也是区域经济和文化中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火灾风险日益增大。如何进行有效的灭火及安全疏散成为摆在人们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则是灭火及安全疏散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灭火与救援行动、降低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辩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火险、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作出的具体安排。

2、目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随着我国有关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企事业单位开始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工作,表明了企事业单位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工作的重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然而,从目前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总体情况来看,水平参差不齐,与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2.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粗略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事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只是一份文件或一个规定,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应该包括的核心内容都未能反映,将预案与条例混淆。

2.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可操作性差

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编制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也未能结合自身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的实际,对灭火和应急疏散的一些关键信息,如火险分析、支持保障条件、决策、指挥与协调机制等缺乏详细而系统的描述,导致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2.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缺乏有效的实施

尽管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有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不等于灭火和应急疏散等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否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不仅仅取决于预案本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情况,包括预案的宣传,落实预案中所需的机构、人员及各种资源,开展培训,进行定期演习等。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核心要素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不仅局限于火灾发生过程中的救援措施,还应该包括火灾发生前的各种准备和火灾发生后的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3.1方针与原则

无论是何种,首先必须有明确的方针和原则,作为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和纲领。方针与原则反映了企事业单位发生火灾后灭火救援工作的优先方向、政策、范围和总体目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策划和准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现场救援及恢复,都应当围绕方针和原则开展。

3.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策划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最重要的是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而,灭火和应急疏散策划必须明确预案的对象和可用资源情况,全面系统的认识和评价所针对的潜在火灾危险的基础上,识别出其性质、区域、分布及火灾后果,同时,根据火灾危险分析的结果,分析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力量和可用资源情况,为灭火和应急疏散提供建设性意见。

3.2.1火灾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的最终目的是要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对象(即存在哪些火灾危险)、火灾性质极其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等,为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响应和降低火灾损失提供决策和指导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应能提供:

a.建筑分布、功能及使用情况;

b.重大或较大火灾危险分布情况及主要危险物质种类、理化性质等;

c.可能的火灾事故及其后果影响分析;

d.特定的时段(例如,人群高峰时段);

e.可能影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不利因素

3.2.2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分析

针对火灾危险分析所确定的主要危险,应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所需的各种资源,分析已有的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和能力,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设施、救援物资中的不足,为灭火和应急疏散和预案的编制提供指导。

3.2.3法律法规要求

灭火和应急疏散有关法律法规是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应列出国家、省、地方涉及灭火和应急疏散各企事业单位的职责要求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作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的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消防条例》等。

3.3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否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发挥作用,不仅仅取决于灭火和应急疏散自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的充分与否。

3.3.1机构与职责

为保证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机构组织体系,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机构、应急响应中心以及相关机构等,对承担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应有明确规定。

3.3.2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

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是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根据潜在的火灾危险和后果分析,合理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力量,配备所需仪器设备(如灭火器、自动灭火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始终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3.3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培训

针对潜在的火灾危险,对所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保证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具备相应的救援能力。

3.3.4预案演习

预案演习是对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能使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进入“实战”状态,熟悉整个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程序,明确自身职责,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保证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同时,应对演习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3.3.5消防知识教育

人们消防安全意识是火灾中减少伤亡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工作的一项内容,平时就应注重对员工的日常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潜在火灾危险,掌握必要的消防逃生自救知识,了解常用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疏散线路及集合点。

3.4灭火和应急疏散响应

应急响应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中需要明确并实施的核心功能和任务。

3.4.1接警与通知

准确了解火灾大小、地点等初始信息是决定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关键,接警作为应急响应的第一步,必须对接警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迅速、准确的向报警人员询问火灾现场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员接警后,应按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有关机构发出火灾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行动。

3.4.2指挥与控制

灭火和应急疏散往往涉及单位多个部门,因此,对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是有效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关键。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和决策程序,便于迅速有效地进行响应决策,确立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优先原则,指挥协调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合理有效地调配和使用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

3.4.3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火灾发生后,不足以控制,可对建筑物内人员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单位内人员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如广播系统等发出紧急公告,告知发生什么情况,对自己可能带来的威胁,自我保护措施,疏散线路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以便人们能及时作出自我防护。

3.4.4通讯

通讯是指挥、协调和与外界联系的重要保障,在现场指挥、消防控制室、各灭火和应急疏散机构、医院和消防队之间,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网络,并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过程中,始终保持通讯网络畅通。

3.4.5火灾监测与评估

在灭火和应急疏散必须对火灾发展态势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火灾检测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其结果不仅是控制火灾现场,也是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安全的重要依据。

3.4.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火灾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是十分必要的,目的是防止与灭火和应急疏散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3.4.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应当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庇护场所以及回迁等作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以及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问题。

3.4.8公共关系

火灾发生后,不可避免的会引起公众及媒体的关注。应将火灾信息、影响、救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除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3.4.9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安全

在火灾发生后,必须对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现场监测等,明确紧急撤离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的条件和程序,避免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受火灾伤害。

3.5现场恢复

现场恢复是在火灾被控制扑灭后进行的短期恢复,并意味着救援工作的结束,并转进入到另一工作状态,即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大量的经验教训表明,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余烬复燃、受损建筑倒塌等。如1994年珠海市“6·16”特大火灾和厂房倒塌事故就是在火灾现场恢复过程中,厂房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深刻。所以,应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程序,防止事故发生。

3.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指导文件。应当对预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发布作出明确的管理规定,并保证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针对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结束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直接关系到企事业单位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涉及面多,操作难度和实际阻力有时还很大,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管理出版社,20xx年

2、《灭火基础》,公安部消防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xx年

3、《事故调查与分析技术》,蒋军成,化学工业出版社,20xx年

4、《中国火灾统计年鉴》,公安部消防局,中国人事出版社

灭火应急预案 篇3

一、火灾:

(一)预防措施:

1.库区内任何人员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严禁在库区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对库区内的电器设备要按规定使用,禁止超负荷用电,严防电路起火。

4.电源线禁止私拉硬接,如有必要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5.严禁用酒精等易燃溶剂作为清洁液擦拭物品。

6.灭火器要按规定摆放在相应位置,消防设施前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二)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时,首先根据起火地点、周边地形及火势大小来判定,假如火势小周边地形又便于灭火,可打电话报告部门领导,同时根据起火原因和起火物资的特性确定灭火方法。如是电器、电源线路起火,首先切断电源再根据其货物的特性进行灭火;假如是火势已经超出一米范围,必须马上打119报警,告知起火地点、起火性质、燃烧物特性、起火地点高度等情况,以便消防队及时做出灭火安排。

二、高空坠物:

(一)预防措施:

1.物资平面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5米,以防物资倾倒伤人。

2.货架上的物品要经常检查稳定性,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3.叉车装卸过程中要根据货物特性平稳操作,以防倾斜滑落伤人。

(二)应急预案:

发生事故后首先报告部门领导,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确定处理办法。如轻微伤送医务室进行一般处理,如伤势较重,马上拨打120急救中心、同时医务室作相应的处理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三、危化品泄漏:

(一)预防措施:

1.采购部门在选购化学品时,应根据使用生产工艺要求。在满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毒害性,危险性较小的环保产品。

2.对于新购买的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或从有关资料获取(MSDS)。

3.仓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倾倒等潜在事故的发生。

4.仓储时防止暴晒、雨淋和废液的流出,并按要求放到库房内规定的位置。

5.严禁私自打开包装完好的化危品。

(二)应急预案:

1.化危品如发生少量泄漏,首先报告技术安全部及运营分公司主管领导。因为每种危化品的处理方法不同,应根据相应的MSDS进行处理。

2.化危品如发生大量泄漏,应根据泄露品的化学特性和MSDS采取挖坑收集、用水稀释或燃烧等方法处理;处理人员必须根据泄漏化学品的特性作相应的防范措施(如戴防毒面具、防酸碱服装及手套、鞋等)。

四、触电:

(一)预防措施:

1.日常工作应严格按照安全用电守则;如带电操作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带绝缘手套等。

2.如工作场所无人时最后离开的工作人员必须关掉电源。

3.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各类电器故障。

(二)应急预案:

1.如有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再采取施救措施;严禁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去施救,以防连环触电。

2.查明触电原因,报上级领导。

五、机械伤害:

仓库的机械伤害主要有叉车伤害、天车伤害和立库堆垛机伤害。

(一)叉车事故预防措施:

1.叉车严禁超速行驶,限速在6公里/小时以下。

2.行驶中的叉车除驾驶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在叉车上。

3.严禁叉车装卸物品时在货叉下站人。

4.叉车行驶中转弯必须鸣号。

5.叉车需要在坡道上行驶时,严格按照叉车说明书上要求的坡道倾斜度执行。

6.严禁酒后驾驶叉车。

7.严禁叉车在行驶中司机接打电话。

(二)天车事故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2.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使用前排除。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行车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

4.非行车操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行车驾驶室。

5.行车上有两人工作时,事先没有互相联系和通知,不得擅自开动行车。

6.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因停电重物悬挂半空时,操作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

7.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8.操作人员进行行车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

9.严禁大小车及上下车三线同时使用。

10.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得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应先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

11.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

(三)堆垛机操作时必须全神贯注,严禁思想不集中,以防操作不协调造成机械伤人。

应急预案:同第二条高空坠物。

六、失窃:

(一)预防措施:

1.定期检查库房门窗的牢固性,发现问题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加固或更换。

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和在库区附近逗留。

3.库房无管理人员时必须将窗关好、门锁好。

(二)应急预案:

1.发现失窃后第一时间应报告部门领导。

2.查明失窃原因。

3.查清被窃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整理失窃清单上报运营分公司相关部门。

仓库消防灭火应急预案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职责。因此制定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增强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为了预防公司原材料仓库发生意外火灾事故,火险隐患能够及时扑救,公司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如下:

一、仓库火灾扑救组织机构:

1、指挥部:郝建兵、王春亮

现场灭火指挥员由当天值班领导负责指挥。负责组织人员抢险扑救,调动一切急需物资,灭火设备,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灭火扑救工作。

2、报警组:

组长:x威

组员:孙世川

一旦发生火灾负责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详细说明报警人单位、姓名、地点、火情等情况,疏通消防通道并到路口迎接带路。然后根据现场人员受伤情况,拨打就近0316-7457222,救援车辆:冀RB223,信安医院:0316-7451085,医院电话急救中心电话120,有必要时请求救援。

3、抢险组:

组长:x志

组员:x威、韩泽文

一旦发生火灾负责切断电源,抢运周边易燃易爆物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同时抢救受伤人员,转移贵重物品,控制火势蔓延。

4、灭火组:

组长:崔世忠

组员:辛国、齐歌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投入灭火扑救工作,针对起火燃烧不同性质情况,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

5、警卫组:

组长:史超

组员:c山、曹雷

发生火灾后负责输导火灾现场道路及消防通道畅通,配合火警人员,并保护好现场。

6、调查组:

张健、郝建兵

发生火灾后负责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二、消防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

2、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专人负责,配备适宜的灭火器。

3、做好平时备战工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及器材。

4、经常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的训练,有条件进行现场灭火训练演习,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战斗力。

5、经常对库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消防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

6、成立义务消防员小组

张玉带、王超、焦志阳

三、现场火场逃生方法:

1、立即离开危险地区。遇险时应尽量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

2、选用简便、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逃生路线和选择,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简便,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

3、使用简易防护器材,当被困人员通过浓烟区时,可用温毛巾捂住口鼻(毛巾等物品应多叠几层使用,实践和试验都已证明湿毛巾和干毛巾除烟效果都较好)。在穿行烟雾区时,即便感到呼吸困难,也不能将毛巾从口鼻上拿开,因为移开后就有立即中毒的危险。穿行烟雾区时,除用毛巾、口罩捂住口鼻外,还应将身体尽量贴近地面行走或爬行穿过危险区。

4、假如门窗、通道等出口已被烟火封住,被困人员可向头部、身上浇水或用湿毛巾湿被单将头部包好,用湿棉被将身体包好或穿上阻燃的衣物,再冲出危险区。

四、寻求救援的方法

1、向外高声呼救。

2、夜间可用手电筒等发出求救信号。

五、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可用来扑灭固体类物质的初期火灾,也可扑灭可燃液体、气体或带电设备的火灾,以及可燃固体、液体、气体和带电设备的混合火灾。

灭火时,应手提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离燃烧区5米左右时放下灭火器;使用前,先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预先松动,喷射时,要将喷射嘴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由近及远,快速推进,不流残火,以防复燃。在扑救油类等液体火灾时,不要直接冲击液面,防止液体溅出,若在室外应从上风处向下风方向喷射。

灭火应急预案 篇4

由于这些场所建筑一般为多层,空间跨度大,内部结构复杂、装修豪华(采用大量的新型高分子材料)、易燃材料多、火灾隐患危害大,且人员成份多、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人员、物资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及时、有效地处置人员聚集场所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结合我支队现有的消防特种车辆和器材装备,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人员聚集场所灾害事故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灭火抢险战斗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合作,一切服从事故现场需要,与公安消防部门通力合作,统一行动,贯彻“救人第一、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确实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火灾特点

(一)烟雾浓,毒性大,易造成人员伤亡

1、燃烧时产生的大量烟雾或析出的有毒气体、危害现场人员安全。

2、人员密集,通道不畅或相对较少,发生火灾时易出现拥挤现象,造成大量人员疏散困难。

(二)扑救难度大

1、内部布局复杂,战斗展开困难。

2、火焰大、温度高,难以深入内部灭火。

3、当救人、疏散、灭火同步进行时,相互干扰大。

4、用水量大,容易造成水渍损失。

5、燃烧猛、蔓快,易造成大面积火灾

6、易引燃相邻建筑物。

三、火情设定

该楼某层某房间进行装修,电焊工在电焊时焊渣喷溅四周引燃可燃物,由于扑救方法不当,火势在房间蔓延。当火势无法控制时,他逃出房间又未关房门,于是火势在内走廊蔓延,加上内走廊防火门未关闭,导至烟、火迅速在楼道内水平蔓延,同时也延着竖向管道向上蔓延。

四、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一)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1、灭火救援分队:由市消防支队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及各参战中队组成。

2、现场秩序维护分队:由公安局负责

3、救护分队:由卫生局负责

4、交通管制分队:由交巡警大队负责

5、通讯保障分队:由电信局、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负责

6、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消防支队后勤处负责

(二)消防力量调集程序:

1、第一出动

辖区中队力量:根据警情等级调集相应力量

特勤大队:根据警情等级调集相应力量

2、第二出动

支队增援力量: 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火场态势调集相应力量到场。

五、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的扑救原则

(一)统一指挥,及时调集社会力量

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复杂,易造成人员被困,火势蔓延迅速,灭火救援行动困难。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及时了解现场情况,调集有关资料,根据情况通知政府领导与公安消防部门组成灭火救援总指挥部,由政府领导协调有关单位参与救灾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

(二)加强第一出动力量

全面考虑所需人员数量和装备类型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复杂,可供作战的有效途径少,行动必须立足于“快”,除调派充足力量的车辆外,应充分考虑事故现场所需的战斗人员数量及所需装备的类型。特别注意及时增派特勤人员和车辆(如登高、排烟、破拆、照明等)。

(三)积极抢救和疏散人员,同时兼顾灭火

当火场内有大量人员未疏散时,应将救人放在首位。

1、分若干小组,打开一切有效途径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

2、注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内部死角或人员易误入部位寻找被困人员;

3、烟雾、高温威胁被困人员时,应适时破拆排烟或用雾状水掩护救人;

4、人员被火势围困时,应部署一定的灭火力量,救人、灭火同步进行,如情况特殊也可先灭火后救人;

5、利用室内或室外移动喊话器或横幅、标语等方法,稳定人员情绪,为疏散创造条件。

六、处置措施

1、力量调度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预案。

1)按福州支队四级预案调动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出警;

2)通知邻近医疗机构和110;

3)要求单位进行救人灭火措施

①迅速向“119”指挥中心报警。利用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情绪,指引安全疏散的路线和自救的方法。派人在单位入口等待消防队到来;②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迅速疏散、抢救被困人员。 ③ 启动内部的消防设施,利用排烟设备进行排烟,喷淋系统实施灭火,并放下防火卷帘门进行防火分割。同时,义务消防员利用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④组织人员迅速疏散易燃易爆危险品贵重物品及可能引起火势蔓延的物品。

4)立即通知指挥长前住现场;

5)群呼通知支队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前往现场或准备相关物资;

6)根据火场态势调集增援力量到场。

7)根据火场需要,在支队领导授权下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市、区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到场,成立火场总指挥部。

2、组织指挥及职责

支队组成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由支队领导和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监督处四个部门、辖区大队领导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服从由省市政府领导组成的总指挥部的领导。

1)火场总指挥部

总指挥:到场职务最高的领导

副总指挥:省公安厅领导、总队领导、大楼所属单位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医疗救护、电力公司、发生火灾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

地点:便于观察、指挥和转移的地方。

职责:(一)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确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

(二)视情成立灭火与抢险救援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划分战斗区段,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通知有关单位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五)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物资,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提供协助。

(七)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2)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支队长、政委

副总指挥:副支队长、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监督处长。

下设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作战指挥组:司令部副参谋长、战训科长、指挥中心主任、秘书科长、警务科长、监督处副处长、监督处建审科长、指导科长、辖区大队长;

政治宣传组:政治处副主任、组教科长、监督处宣传科长;

后勤保障组:后勤副处长、装备科长、财务科长;

地点:大楼大门器材集结处

任务:制定相应的灭火措施,确立火场的主攻方向,调整和调结灭火力量,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3)、前沿指挥部

指挥:副参谋长

成员:战训、通讯参谋、中队指挥员、火灾单位保安部人员

地点:事故救援楼层下层。

任务:贯彻现场指挥部的战斗意图,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灭火力量采取机动措施有效扑灭火灾。

3、灭火措施和任务部署

根据灭火救援力量到达顺序,行动的展开顺序为:侦察——疏散营救被困人员——控制火势——灭火。

1)侦察

先到场的消防人员通过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组织侦察小组内部侦察,迅速查明:

(1)起火楼层,燃烧范围,蔓延方向。

(2)被困人员数量,位置,可以利用的疏散途径、方式。

(3)需要设置堵截阵地的位置。

(4)内部消防设施可利用情况。

2)积极疏散与抢救被困人员

(1) 利用广播设备、手提扩音器等,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避免跳楼等事故的发生。提醒遇险的顾客利用床单、布匹做下滑绳缆,进行自救互救。

(2) 启动防排烟设备,打开门窗用雾状水流排烟等,减轻高热烟气对遇险人员的威胁,为抢救人员创造条件。

(3) 组成若干救人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利用内部通道,深入内部,有组织地疏散抢救遇险人员,必要时利用喷雾水枪掩护。

(4) 在着火层的外部,架设消防拉梯、云梯、软梯等,从外部营救遇险人员。

(5)会同单位内消防力量和利用社会力量(武警、公安、交警等部门)作好外围人员输送救助及物质保障工作;占据现场各安全出口,引导人员朝正确方向疏散。

(6)人员被火势围困时,应部署一定的灭火力量,救人、灭火同步进行,如情况特殊也可先灭火后救人。

3)开辟救人进攻通道控制火势

(1)着火层灭火救援小组利用消防电梯和疏散楼梯到达作业楼层搜救人员内攻灭火。

(2)利用举高车,高喷车等救人和外攻灭火。

(3)根据火场具体情况操作机械防、排烟系统,利用防火、防烟分隔物保障疏散、救生通道和燃烧区外其它防火、防烟分区的生存条件。

(4)在燃烧及蔓延区域内根据需要开辟自然排烟通道、利用移动排烟机排烟、雾状射流驱散等方式创造救生作业务件。

4)灭火

(1)当所调集力量全部到场,已无人员直接受烟火威胁、短时间内处于相对安全状态时,可集中力量先灭火。

(2)依托疏楼梯间、电梯前室设置水枪阵地向燃烧区进攻。

(3)在内外控制火势蔓延不再形成新的燃烧区域的情况下,集中内部优势兵力逐个房间灭火。

(4)室外举高车辆根据灭火需要设置堵截水暮或直接炮攻打火、辅助内攻。

六、火场供水方法

1、供水方法和各种水源的利用

火场供水采用直接供水和串联供水并用。各种水源的利用:

1)利用地下工程的建筑水源供水

2)利用市政消火栓供水

3)利用车泵或泵浦吸取河流等天然水源

2、火场供水注意事项

1)就近占据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2)要有指挥员组织供水

3)正确运用供水方法

4)服从火场的整体需要

5)保证灭火用水量

6)使用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时,一定要弄清该水泵接合器是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还是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防止误接。

七、战斗保障

1、通信保障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以无线通信方式为主:

现场指挥部——通信指挥车一部,车载通信器材(指挥员电脑一台、手持台五部)。

中队指挥员――每人手持台一部

班 长――每人手持台一部

到达灭火救援行动区域时统一使用一级无线通信组网,与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通信指挥联络。

总指挥与现场指挥部进行通信联络时统一使用1频点联络,福州支队现场指挥部与前沿指挥部、指挥中心、市局指挥中心进行通信联络时统一使用2、4频点联络,各参战中队内部联络时使用各自频点联络。

2、装备保障

(1)车辆装备和特种器材由支队调集备齐;在灭火救援行动中,需要紧急调用其他救援物资和装备时,由现场总指挥统一协调。

(2)后勤保障组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的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组积极相关单位联系,做好现场人员食宿、医疗、服装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

八、注意事项

1、内攻灭火时,必须穿戴好呼吸器、隔热服等个人安全防护装备。

2、积极妥善地处理现场受伤人员,及时送往现场急救点。

3、疏散高档贵重商品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损坏,对疏散出来的各种商品要及时交给警戒组监管,避免丢失。

4、灭火时要正确选用水枪,不得盲目射水,以减少水渍损失。

5、深入内部救人、灭火时,注意房顶、吊顶塌落、地板陷落等伤人。

6、夜间作战要做好火场的照明工作。

灭火应急预案 篇5

一、目的

规范发生火灾时灭火工作的指挥调度、灭火战斗、疏散抢救、后勤保障、现场警戒等各任务小组的职责和分工协调,达到职责明确、指令畅通、协同作战、保障有序。

二、组织机构

指挥组→报警接警组→灭火战斗组→疏散组→警戒组。

三、职责

(一)、总指挥:

1、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任命灭火组织机构中各岗位上的人员。

2、组织培训和演练灭火作战预案。

3、负责发生火灾时向各工作组下达灭火战斗命令,督查灭火、疏散抢救、后勤保障、现场警戒等各任务小组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

4、负责调度的灭火储备物资、储备人员;及时报告和申请支援人力、物资的支援。

5、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情况、灭火情况。

6、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追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二)、报警接警组:

1、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警信号后,立即指挥巡逻值班员赶到报警点现场进行察看。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拉响紧急集合警铃;立即启动消防设备设施;立即报告值班队长和管理处主任;立即拔打“119”火警电话报火警。

3、按照总指挥、副总指挥命令,正确运行消防联动设备。

(三)、灭火战斗组:

1、负责发生火灾时紧急集合义务消防组队员和疏散抢救组队员。

2、负责统筹指挥义务消防组和疏散抢救组之间的协同作战。

3、负责调度、指挥供给灭火储备物资、储备人员。

4、负责下达疏散人员、物资的命令;负责制定和落实疏散人员、疏散物资的组织方案。

5、负责确定水枪布阵方案;确定拆除障碍构筑物的地点及范围。

6、负责向总指挥及时报告灭火现场的情况。

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负责协助配合灭火疏散工作。

8、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四)、疏散抢救组组长:

1、负责发生火灾时紧急集合疏散抢救组队员。

2、负责检查疏散抢救组队员的战斗服、防毒面具、疏散抢救器具的装备情况。

3、负责指挥、调度疏散人员、疏散物资总体工作。

4、负责核对确认疏散人员和员工人数是否相符。

5、负责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报告疏散抢救情况。

6、协助配合灭火战斗工作

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负责协助配合疏散抢救工作。情况。

(五)、现场警戒组组长:

1、负责发生火灾时紧急集合现场保护组队员。

2、负责控制现场;维护疏散秩序;维护对伤亡人员的抢救秩序。

3、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障消防车辆进出畅通。

4、负责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报告现场保护情况。

四、操作规程

(一)、火灾报警及火灾信息通报。

1、各岗位当值人员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即报告消防值班室。

2、消防值班室值班员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须立即指挥巡逻值班员赶到报警点现场进行察看;并向值班班长报告火警信息。

3、查明火情和判断火势发展蔓延的方法是“三查”“三看八定”。

A、“三查”:一查火场是否有人被困;二查燃烧物质的种类与数量;三查赶赴火场的捷径。B、“三看八定”:一看烟火,定方位、定火势、定性质;二看建筑,定结构、定通路;三看环境,定重点、定战力、定路线。

4、值班班长当火势没有在初期扑灭时,须立即通知消防值班室人员报火警。

5、值班室人员接到报火警时,应做到镇定拨号,详细说明报警厂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种类,报警后通知现场警戒组保障消防车辆进出畅通。

(二)、灭火战斗组组长查明火情,快速制定灭火实施方案。

1、紧急集合义务消防组队员和疏散抢救组队员。

2、率领小分队立即赶到现场查明火势;快速制定灭火实施方案和人员、物资疏散方案。

A室内火灾,内攻近战;楼房火灾,分层截击;下层火灾,上层设防。 B力量分布上做到:救人、灭火同时进行。要把主力用于直接灭火上,同时将小部分力量用在可能蔓延的地方,以防止火势乘隙扩大。当火势已经扩大,就应将主力集中用于防止火势蔓延或可能造成更大灾害的方面。

C灭火的四种基本方法:冷却灭火法、隔离灭火法、窒息灭火法和抑制灭火法。

(三)、疏散抢救组疏散救人。

1、疏散抢救组组长指挥疏散受火灾威胁的员工、抢救重要物资。

2、疏散抢救组组长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须立即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增援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3、疏散抢救组组长须把引、送、查、接等具体疏散抢救任务落实到队员头上,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疏散顺序。疏散时,要先从靠近着火内部区域开始,其后才是着火外部区域。同时,要做好安抚工作,没有大碍的员工就安排自行撤离,行动不便的员工,可护送他们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

5、疏散方法:

A对神志清醒的.员工,可指定通道或由义务消防队员引导他们迅速离开危险区域。

B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员工要引导他们撤出,必要时派义务消防队员护送;对惊慌失措或固执不走的员工,还要做好情绪稳定和说服动员工作。

C对于被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或不能行走的员工以及伤、病、残人员,要采取背、扛、抬、抱等办法将其救出火场。

6、疏散途径:A从消防通道疏散。 B采取迂回疏散。

C使用救生绳、缓降器、软梯、救生网、救生垫等器材救人。 D指导自救。由义务消防队员带领或通过通讯指导等方式进行。

7、人员疏散要求:

A义务消防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具备熟练的救人本领和自救能力。

B义务消防员行动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器材工具,如:手持灭火器、安全绳、毛巾、手电筒等。

C在危险情况下救人,要采取预防保护措施,当有人员穿梭于烟火弥漫的区域时,要组织喷射水流进行掩护,防止出现因工作疏忽而造成误伤的情况。 D不能让员工重返着火间。

E在疏散线路岔路口设立哨位,给员工指明方向。 F必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G及时清点、核对疏散抢救出来的人数,切实搞清被困员工是否全部救出。 H对受伤员工,除在现场进行急救外,还应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I义务消防员要做好自身保护,在火势难以控制且消防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义务消防员不得冒险进入火场。

8、火场寻人的方法:

A在火场寻人,主要靠喊、叫、摸、看等方法。要缜密细致地进行观察判断,做到动作迅速,沉着冷静,注意安全。 B特别注意通向出入口的通道及门窗附近。

(四)、疏散抢救组转移物资。

1、疏散抢救组组长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对受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果断决定疏散还是就地保护,尽量避免减少个人或公共财产损失。

2、疏散和保护物资,主要是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A重要物资受到火、烟、雾等直接威胁而无法保护时,要进行疏散。 B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受较大压力的桶、罐等容器或设备,在火势威胁下有发生爆炸或释出毒气的危险时,要抓紧疏散或加强保护措施。 C当有物品阻碍消防员接近火源而影响灭火行动时,要进行搬移或疏散。 D对于能够助长火势蔓延的物品,要予以疏散和保护。

3、物资疏散要求和方法:

火场上,疏散与保护物资要按照主次、缓急,确定先后顺序,行动要迅速,方法要得当,以避免物资的损坏和丢失,并注意保护人员安全。

A一般情况下,首先应当疏散和保护贵重的、有爆炸危险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其次是处于下风方向的物品;再次是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品和其他物品。

B在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掩护疏散物资的通道和人员。 C疏散和保护物资的具体方法应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转移时可采取一人搬移,几人共同搬运或列队传送等方法。对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失或因碰撞而引发事故。对需要就地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以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置,如用水枪射流降温或者用浸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使用石棉板等耐火材料将其与火焰隔开。 D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通道,而应放置在免受烟、火、水等威胁的安全地点。

(五)、各工作组长注意灭火过程中的防爆事项。

1、各工作组长扑救火灾时必须注意防爆问题:一是防止易爆物体受热而产生爆炸,二是防止产生轰燃。

2、把受到或可能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清理移走。

3、保持对受火势威胁的煤气管道及石油产品贮罐的冷却。

4、打开着火房间的房门。开门时,一定要站在房门侧面,缓慢地开启房门,同时要使用喷射水流掩护。

5、扑救房间火灾,要坚持正确的射流方法,防止轰燃的发生。

(九)、现场警戒组实施安全警戒和现场救护。

1、现场警戒组须在厂房内外采取安全警卫措施,包括在厂区外围、厂区道路出入口设置警戒区和布置警戒人员。

2、厂区外围警戒人员的任务是:清除路障,疏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护厂区外围交通秩序,保障公安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能进出畅通。

5、现场警戒组须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实行现场救护,然后及时送医院救治。

6、现场警戒组在灭火战斗结束后并征得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组织保洁人员清扫现场,恢复现场秩序。

(10)灭火战斗组在灭火战斗结束后,负责组织收集证人材料、监控图象资料等有关档案资料,填报《火灾事故情况登记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善后工作。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yingjiyuan/125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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