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妥善处理突然发生的事件,我们会提前做好应对事故的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十分考验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那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3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XXXXXXX 版 本 号:第一版
编制单位: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发 布 令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使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2)的要求,特编制了《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附件等内容。事故应急预案同属地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为确保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员工均应认真执行,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落实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演练,使每一个员工都熟悉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
《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签发人(总经理):李XX
发布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目 录
第一篇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错误!未定义书签。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应急预案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应急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1 应急组织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3.3各级应急机构主要负责人替补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4 预防与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4.1危险源监控 错误!未定义书签。4.1.1危险源监测监控方式、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4.1.2预防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4.1.3安全管理及技术对策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2预警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4.2.1预警条件与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4.2.2预警发布的方式、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4.2.3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4.3 信息报告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5 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1响应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5.2响应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5.3应急结束....错误!未定义书签。5.3.1应急终止的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5.3.2后期工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6 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7 后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7.1现场保护与洗消.....错误!未定义书签。7.1.1事故现场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7.1.2事故现场洗消..错误!未定义书签。7.2事故后果影响消除及生产秩序恢复..错误!未定义书签。7.3善后处置与赔偿.....错误!未定义书签。7.4应急救援能力评估与应急预案的修订........错误!未定义书签。7.4.1应急救援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7.4.2应急预案的修订.错误!未定义书签。7.5事故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8 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8.1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8.2应急队伍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8.4经费保障 ....错误!未定义书签。8.5其他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9 培训与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9.1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9.1.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9.1.2应急培训的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9.1.3应急培训的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1.4社区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宣传.....错误!未定义书签。9.2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9.2.1演练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9.2.2演练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9.2.3演练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9.2.4演练总结 错误!未定义书签。9.2.5演练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9.2.6演练范围与频次.错误!未定义书签。9.2.7演练组织 错误!未定义书签。10 奖 惩..错误!未定义书签。10.1奖励 错误!未定义书签。10.2惩处 错误!未定义书签。11 附 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1术语和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11.2应急预案备案.......错误!未定义书签。11.3维护和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
11.4制定与解释 .错误!未定义书签。11.5应急预案实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篇 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错误!未定义书签。一、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错误!未定义书签。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3.1应急组织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4 预防与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4.1危险源监控 错误!未定义书签。4.2预警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5 信息报告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6 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1响应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6.2响应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6.3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3.1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3.2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应急组织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4 预防与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4.1危险源监控 错误!未定义书签。4.2预警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5 信息报告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6 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1响应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6.2响应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6.3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3.1压力容器超压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3.2压力容器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3.3锅炉超压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3.4锅炉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3.5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篇 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1 事故特征.......错误!未定义书签。2 应急组织与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 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 注意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1 事故特征.......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应急组织与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 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 注意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1 事故特征.......错误!未定义书签。2 应急组织与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 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 注意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篇 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2.政府有关部门及周边单位联系电话......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重要物资装备的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4.事故报告记录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5.地理位置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6.平面布置及疏散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以下为正文……
嘉定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与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保证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整体能力,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指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全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后简称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精心准备、科学应对、以人为本、快速处置。
基本情况
嘉定区气候特征冬冷夏热、四季分明,以1月最冷、7月最热,年平均气温在16℃左右,降水充沛,年降水量约1100多毫米。但冬季常有寒流,极端最低气温可达-8℃至-10℃,大多数年份都会出现降雪过程,一般持续时间较短,形成较厚积雪机会不多,但历史上也出现过不少例外的年份,尤其是2008年1月下旬至2月初,我国南方持续普降大雪,本区也遭遇了建国五十多年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造成简易厂房、瓜果蔬菜大棚大量倒塌,交通受阻、人员伤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各类基础设施、通信、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一旦产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将越来越严重,所以决不能放松警惕,必须把抗雪防冻放在议事日程上,时刻注意做好应对的准备。
2.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应急联动机构
嘉定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工作机构
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
区政府设立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机构,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和各镇、街道分指挥部组成。(1)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应急成员单位行政负责人组成。区指挥部全面负责与组织指挥全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措施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有关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重大问题。
(2)各镇、街道分指挥部组成:指挥长由各镇、街道的行政负责人担任,应急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分指挥部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区域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应急工作。
区应急办公室
区应急办公室在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本区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处理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区指挥部的日常事务。(2)传达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负责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负责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6)完成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与职责(1)区经委
①组织协调抗雪防冻救灾物资(铁铲、扫把、融雪剂、草包、麻袋等)的储备和供应。②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正常的食品、蔬菜等供应保障。(2)区市政局
①加强对城市道路、公路、桥梁、涵洞的积雪清扫和消融,消除隐患,努力保证城市主要道路的正常通行。
②负责做好本区城镇绿化、公路树木的应急抢险,及时处置倒伏树木。
③负责对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的监督检查,落实加固措施,消除倒塌隐患。(3)区建交委 ①负责检查、监督全区施工企业、施工工地、建筑工程雨雪冰冻期间的作业安全;督促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安全。必要时协调组织简易工棚、危险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②组建处置抢险突击队,准备必要的机具车辆和设备物资,听从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全区的抗雪除冰行动。
(4)嘉定公安分局
①加强交通组织与指挥,组织警力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增强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力量,及时处理交通事故。
②利用有效的组织网络和监控设施,在第一时间将路面及通行状况及时通报区指挥部;根据天气与路况,及时调整高速公路的通行方案;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③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做好受困群众的撤离转移,做好行人防滑、车辆安全驾驶的宣传教育,尽力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5)区交通局
①负责检查监督所辖陆上、水上交通的安全运行,及时发布交运调整信息、组织调度车辆,努力保证公共客运交通正常,做好长途车站滞留旅客的疏导安置工作。
②及时组织调度抗雪防冻救灾所需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积极做好出租车在积雪冰冻情况下安全运行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提醒出租车司机减速缓行,确保安全。
(6)区气象局
①负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区政府、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②负责统一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7)区卫生局
①负责检查督促卫生系统做好雨雪冰冻期间防病治病工作。
②落实医疗应急救护车辆与队伍,及时救治雨雪冰冻灾害伤员和车祸与骨折病人,做好数据统计与上报。
(8)区水务局
①组织给排水企业做好各项防冻保暖准备工作,加强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雨雪冰冻期间生活生产用水的正常供应,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②及时掌握给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对冻裂管线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抢修,做好重点单位的应急供水工作。(9)区农委
及时掌握并向区指挥部提供本区农业受灾情况,组织落实农业生产自救措施。(10)区民政局
①及时掌握并向区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安置救济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重建家园。②负责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处置工作。(11)区房地局
①负责管理全区各类房屋的应急维修、做好危房的监管、加固工作,协助转移危房内的住户,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负责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做好上、下水管、水箱的防冻保暖工作,加强对住宅小区积雪的清扫,做好住宅小区绿化树木的抢险加固工作。
(12)区财政局
①负责处置雨雪冰冻灾害资金保障;根据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需要,筹措安排所需资金。②管理和监督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3)区外经委
①及时向辖区内外资企业通报气象情况,布置相应的抗雪防冻措施,了解企业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遇到的困难,尽可能地设法为企业化解难题。
②组织辖区内外资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协调辖区内外资企业响应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号召,参与社会积雪清扫工作。
(14)供电、电信、燃气部门
供电、电信、燃气等部门应当加强管道、线路巡查维护,及时排除险情,修复受损设备设施,确保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供电、通信畅通,负责辖区内燃气正常供应。
(13)宣传部门
做好对公众的信息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播发新闻稿件、组织宣传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14)各相关部门
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和指导本系统、行业做好抗雪防冻的相关工作,并服从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承担临时性、突击性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镇、街道
各镇、街道设立分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3.预警预测 预警分级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进行划分,暴雪预警信号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暴雪预警分级 暴雪蓝色警报
在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暴雪黄色警报
在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等有影响。
暴雪橙色警报
在未来六小时之内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等有较大影响。
暴雪红色警报
在未来六小时之内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等有较大影响。
道路结冰预警分级 道路结冰黄色警报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道路结冰橙色警报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道路结冰红色警报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警的发布
根据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的信息,区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降雪(水)量、积雪厚度、气温、冰冻情况等信息报告区人民政府、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局等部门。
由区气象部门视情负责统一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显示屏等方式进行。
4.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蓝色警报)时,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视情向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蓝色预警信号,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政府报告。
(2)Ⅳ级响应行动:①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值班、加强与区气象局的联系,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市应急办报告。②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加强值班,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积雪变化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办值班室报告。③做好应急队伍和物资、机械车辆设备和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做好清扫积雪包干区域的划分和动员准备工作。④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黄色警报)时;②路面尚存积雪,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黄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道路结冰黄色警报)时;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并向区政府报告,由区政府决定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2)Ⅲ级响应行动:①建立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并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组织专题会商,提出专项工作安排。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②各镇、街道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建立分指挥部,落实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工作指示,密切关注积雪变化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③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④全区各级应急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做好物资机械、车辆设备和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做好积雪清扫动员和准备。⑤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及时排除险情。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橙色警报)时;②路面尚存积雪,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橙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道路结冰橙色警报)时;③因冰冻雪灾造成区域内严重交通阻塞、电力通讯中断、建筑物倒塌时;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迅速向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并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决定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①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召开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紧急会议,作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部署。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②各镇、街道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分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责任人和分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落实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应急部署,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域灾情,发现情况及时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③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领导带头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④全区各级应急队伍、物资机械、车辆设备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随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⑤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线路和重点地段的巡查维护,及时排除险情。⑥建立避难场所,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撤离危房中的群众,做好车站积压旅客的疏导安置工作。⑦加强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城区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清除和融化,加强交通指挥,尽力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⑧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人员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必要时学校停课,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发动群众做好积雪清扫动员和准备。
Ⅰ级响应标准
(1)Ⅰ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同意,向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红色警报)时;②路面尚存积雪,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红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道路结冰红色警报)时;③因冰冻雪灾造成区域内重大交通阻塞、电力通讯中断、建筑物倒塌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
(2)Ⅰ级响应行动:①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总指挥主持情况会商并召开紧急会议,作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部署。必要时区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区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②各镇、街道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分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责任人和分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落实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应急部署,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域灾情,发现情况及时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③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领导带头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④全区各级应急队伍、物资机械、车辆设备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随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⑤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线路和重点地段的巡查维护,及时排除险情。⑥建立避难场所,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撤离危房中的群众,做好车站积压旅客的疏导安置工作。⑦加强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城区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清除和融化,加强交通指挥,尽力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⑧与驻地部队加强联络,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救灾行动。⑨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人员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必要时学校停课、企业停业(除特殊行业外),高速公路暂时封闭。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广泛动员发动群众,落实责任区域包干,做好积雪清扫动员和准备。
应急响应的组织 信息报送、处理
雨雪冰冻等灾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灾情发生后,各镇、街道分指挥部、区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一个小时内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值班室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指挥和调度
(1)雨雪冰冻灾害引发险情或事故后,事发地的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及上一级指挥机构报告。
(2)由区应急联动中心组织先期处置,需要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组织处置的,由区应急办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事发地指挥机构应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并做好转移周边人员,落实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等工作。
(3)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雪防冻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雪防冻抢险工作。
应急保障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值班,做好应急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和训练。
(2)预案准备:完善各类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制度建设,健全道路除雪抗冻防滑保畅预案,水、电、气、通信应急抢修方案,绿化树木倒伏抢险方案,建筑物坍塌抢险救援方案,人员安全撤离安置方案,交通客运调度预案等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3)预警监测:气象管理部门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测预报,及时将降雪量、积雪厚度、气温、冰冻情况等信息通报各级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机构。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必要的抗雪防冻救灾物资储备并合理配置,各级财政做好相应的经费保障。掌握区域内可调度使用的机械设备、车辆装备情况,确保应急调动、征用之便。
信息发布
雨雪冰冻灾害救灾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及处置动态等,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视情宣布应急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或者上海中心气象台、区气象台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各应急抢险队伍归位进入常态值班;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后期处置
(1)应急工作结束后,区有关部门应当协助事发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雨雪冰冻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帮助受灾群众做好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针对抢险物资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储备的要求,抢险物资要及时补充到位。(4)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调研,向区政府提出相应的救助政策建议。
(5)各级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机构应当针对抗雪防冻工作过程、灾情处置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制订对策,以便进一步做好今后的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
6.监督管理 演习
各级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机构应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奖惩
对雨雪冰冻灾害处置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对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预案管理(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区政府审定。各镇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 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与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保证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整体能力,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指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全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后简称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精心准备、科学应对、以人为本、快速处置。
基本情况
嘉定区气候特征冬冷夏热、四季分明,以1月最冷、7月最热,年平均气温在16℃左右,降水充沛,年降水量约1100多毫米。但冬季常有寒流,极端最低气温可达-8℃至-10℃,大多数年份都会出现降雪过程,一般持续时间较短,形成较厚积雪机会不多,但历史上也出现过不少例外的年份,尤其是2008年1月下旬至2月初,我国南方持续普降大雪,本区也遭遇了建国五十多年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造成简易厂房、瓜果蔬菜大棚大量倒塌,交通受阻、人员伤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各类基础设施、通信、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一旦产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将越来越严重,所以决不能放松警惕,必须把抗雪防冻放在议事日程上,时刻注意做好应对的准备
2.1应急预案的概念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2.2应急预案分类
根据火电施工企业的特点,事故应急预案可分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三个层次。
2.2.1总体预案
总体预案从公司总体上阐述应急目标、原则、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以及应急行动的整体思路等。对于火电施工企业1个公司只需要制定1个公司级的总体预案即可。
2.2.2专项预案
专项预案往往是针对公司较为突出的事故风险的,一个专项预案所针对的是一类事故,但这一类事故是存在于多个生产现场的,所以同一个专项预案可以对多个工作现场的应急起到指导作用。
根据火电施工企业的施工特点和面临的事故风险,火电施工企业宜编制以下五个专项预案,各预案包含的应急事故范围如下。
a.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专项预案,要求覆盖和满足公司所有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要求。
b.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专项预案,要求覆盖和满足公司所有火灾事故和爆炸、爆燃事故的应急要求。
c. 机械设备事故事故应急专项预案,要求覆盖和满足公司所有大型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要求。
d.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专项预案,要求覆盖和满足公司内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要求。
e.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专项预案,要求覆盖和满足公司施工活动场所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要求。
2.2.3现场预案
现场预案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而制定的预案,因而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一般一个施工现场制定一个现场预案为宜。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1.3.3依靠科技、规范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4反应迅速、协同应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3.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装备建设和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1.4事故分级
按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受事件影响的范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1.4.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1.4.3较大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1.4.4一般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工矿企业突发一般和较大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县)区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市(县)区行政区、跨市内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3)市政府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无锡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无锡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市长或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发改委、安监局、经贸委、国资委、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公用事业局、消防支队、气象局、人防办、
财政局、民政局、医院管理中心、总工会、新闻办、电信公司、供电公司和有关市(县)、区政府,以及驻锡部队、武警无锡支队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医疗救护、救援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宣传报道等八个应急工作组。(见附件10.1)
2.2指挥部主要职责
2.2.1研究、部署、指导全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
2.2.2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本预案,统一部署和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2.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正确判断灾情性质,分析人员生存的可能状况,根据灾情制定抢险方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2.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2.2.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2.2.6对事故单位依法下达停产停业整顿指令;
2.2.7组织事故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工作;
2.2.8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事故公告,稳定社会秩序。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2.3.1综合协调组。由副总指挥牵头,市经贸、安监、公安、环保、交通、建设、卫生、质监、人防办、财政等市有关部门、军分区和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组成。负责现场组织协调,调配应急救援人员、交通、通讯、装备和救援物资等。
2.3.2抢险救灾组。由市公安(消防)、安监牵头,市环保、质监、建设、气象及安全专家,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等组成。负责拟定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收集事故灾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预测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的可能,并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方案。必要时经军分区协调驻锡部队、武警支队增援抢险救灾。
2.3.3转移安置组。由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牵头,市公安、民政、卫生、经贸等部门及发生事故企业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秩序;组织疏散、转移和安置群众。
2.3.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医管中心、药监等部门,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发生事故企业等组成。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方案,紧急调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药品、器材,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重点做好重伤员的救治;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2.3.5救援保障组。由市交通、经贸、国资、民政、公用、供电、各电信运营企业等部门,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发生事故企业等组成。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供应,组织抢险救援物资、器材的生产和调拨,及时运送到指定位置;负责涉及的水、电、气的切断与供应。
2.3.6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发生事故企业、有关保险公司等组成。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负责财产损失核定与保险理赔等工作。
2.3.7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牵头,市监察、公安、质监、建设、总工会等部门和市检察院组成。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2.3.8宣传报道组。由市新闻办牵头,市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统一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组织发布新闻稿件。
2.4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将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目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计划。
市安监局负责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负责组织应急救援专家组,依据行业标准判断灾情变化趋势,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资、器材和食品的协调供应。
市国资委参与市属国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相关企业的应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和实施事故的抢险救灾;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会同事发地政府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加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
市卫生局、医院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负责事发地防疫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和卫生监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调集抢救伤员所需的药品、器材,掌握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供应的城市及来源。
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及时
通报监测情况;负责污染物的处置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协助做好职工善后处理工作。
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负责涉及通航水域、航道及港口码头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涉及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负责组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对建筑物倒塌事故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技术支持,并参加事故调查。
无锡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涉及城市燃气设施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负责提供事故场所地下水、气管网情况;指导自来水公司及时修复事故地区的自来水供应;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无锡气象局负责事故所在区域的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提供气象数据资料;参与雷电、静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
市人防办负责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通讯保障;充分利用人防通讯装备,迅速赶赴现场,为指挥部提供通讯保障。
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安排落实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人员的临时救助,协助遇难人员所在单位或亲属处置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及遇难亲属的安抚工作。
市总工会参加事故调查。
市新闻办按照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修复损坏电信设施;无锡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市(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组织,负责启动本级政府的应急预案;负责事发地或周边危险环境居民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
2.5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我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协调、指导机构,执行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全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及其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无锡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综合全市事故信息,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指挥部及时提出处置建议。
3预警预防
3.1监测预警
为有效预防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加强领导、属地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确保安全运行”的原则,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法加强管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管。企业要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测信息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的制度化和日常化。
3.2重大监测信息报告
企业发现重大危险源监测信息发生异常等,要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掌握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信息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信息,经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3预警级别和发布权限
根据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件影响的范围等,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其级别与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按下列权限发布:
3.3.1ⅰ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由国家发布或者由省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国家后,由省长签发。
3.3.2ⅱ级(重大,橙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由担任省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的分管副省长请示省长后签发。
3.3.3ⅲ级(较大,黄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在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省应急指挥中心后由市长签发。
3.3.4ⅳ级(一般,蓝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由市(县)、区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请示市政府后发布。
预警的解除也按照该级别事故的预警程序进行确认和发布。
3.4预警预防行动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迅速组织专家对事发地的危害进行辨识评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及时做出判断,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需要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关闭应急响应;如果事故达到预警级别,要迅速通知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同时报告市政府,并抄送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如果事故预警级别达到ⅰ或ⅱ级,由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报告。
3.5预警结束
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应当结束预警状态的,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政府决定结束,并向社会公布。
4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置
4.1报警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报告110以及当地政府、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述单位和部门接到发生较大级(含)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事故单位可越级上报至无锡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市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和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2信息处理
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接到较大级以上事故(含)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分管市长,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必要时市政府应将事故情况通报驻军或武警支队,请求事故抢救或支援,并及时上报省政府。
4.3紧急处置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当地政府和先期到达的公安(消防)队伍等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扑救,全力控制现场事态,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
4.4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依法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应当立即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启动本预案后,要迅速组成现场指挥部,通知成员单位,实施本预案。(见附件10.2、附件10.3)
5.2指挥协调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1)启动市突发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根据现场情况和上级领导要求,成立若干应急小组,协调有关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处置,接受省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和市指挥中心的指挥。
(3)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要求。
(4)组织专家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5)协调与周边城市和单位的关系,寻求对应急救援的支持配合。
(6)及时向省、市政府报告事故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5.3信息资源采集
有关成员单位要迅速开展信息资源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发生可能,对环境和气象的影响,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5.4现场处置
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做出决策,组织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应急队伍应当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对可能恶化的险情,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跨地区、跨行业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指挥部确认并协调实施,必要时报省级相关部门请求进行协调和确认。
5.5医疗卫生救助
市和市(县)、区卫生部门,医院管理中心、药监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调集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设备,抢救伤员,并根据事故类型和现场状况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6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指挥,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的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人身伤害。在对灾情及时做出分析后,由指挥部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事故现场。
5.7群众安全防护
指挥部负责组织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
(1)确定在应急状态下职工、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和转移。采取逐户逐人的方法告知,确定群众知晓并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
(3)确定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开展气象预测、大气和环境监测工作。
(6)加强治安管理。
5.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指挥部组织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主要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气象条件变化对事故环境的影响,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发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以便科学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
5.9现场秩序管理
公安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10信息发布
由市新闻办负责组织,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11应急结束
当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受伤人员得到救治,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安置,事故危害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件)隐患消除后,由指挥部做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的决定。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置
指挥部会同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2事故调查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6.3保险
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6.4总结评估
事发地市(县)、区政府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和补充。
7保障措施
7.1装备保障
各地、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资储备。同时要掌握本地区、本专业救援装备及物质储备情况,整合救援装备资源。
7.2队伍保障
各市(县)、区政府要大力建设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企业要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
7.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电信、供电、供气、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气、
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系统和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保证应急预警、报警、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7.4救援物资运输保障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交通运输部门应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7.5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政府要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事故伤员的救治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管中心要全面掌握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救治方面的资源信息,其中包括职业中毒、烧伤等救治机构的数量、分布、可用病床、技术力量和水平等。药监部门要掌握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供应的城市及来源。
7.6资金保障
工矿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测预警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一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安全生产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应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7社会力量动员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挥部可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7.8宣传和教育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矿企业,要加强对周边人群的针对性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潜在的危险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9应急救援的演练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的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有关部门要及时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建议。高危企业要依法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奖惩
8.1奖励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处置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9附则
9.1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所属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单位制定各自预案,报本级政府备案。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产经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有机构整合、文件整合、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整合等。真正意义上的完全整合有赖于组织(即企业)有关方面经验的积累,以及推行管理体系整合的决心和效果。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的整合与建立
2.1.1 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的划分
生产经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整合首先要从组织(即企业)内部有关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入手,由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体系通常包含组织(即企业)所有的部门,特别是生产部门、辅助部门、后勤部门及相关现场,而且必须是全员参与,即体系包括组织的全体员工和所有部门,因此,需要明确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
生产经营企业必须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职责范围的划分。总指挥:组织指挥企业的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指挥部成员:安全科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保卫科长,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产科长(或调度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设备(机动)科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卫生科长(包括气防站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总务科长,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供销科长,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环保科长,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2.1.2 培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审核员
审核员是组织(即企业)内部建立、整合、维护管理体系的主要力量,审核员必须具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资格,能够同时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并承担事故应急教援预案一体化管理的内部审核工作,以及接受外部认证机构的一体化审核。并配置必要的人力资源,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
2.2 应急教援预案一体化管理文件体系的整合与建立
文件整合是作业整合的基础,由于有了文件化体系的整合,就有可能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现场管理、改进活动等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
2.2.1 管理手册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文件体系的管理手册,通常要以ISO9001―2000版标准为基本模式,按照PDCA循环的规律和标准各个条款的功能,插人环境和职业腱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相应要求,组合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手册。管理手册的具体内容依据生产经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来编写。
2.2.2 程序文件
参照质量、环境、职业犍康安全管理体系3个标准的要求,编写一套“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程序文件”。也就是将3个标准中管理要求相同的条款进行整合(大约有11个条款),编写出一套“三合一”程序文件,因此,应该结合本组织(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据生产经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分考虑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程序文件。
2.2.3 第3、4层次文件
第3、4层次文件即组织(企业)的“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记录表单等”不受必须按照要素进行描述的约束,因此可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文件体系的需要进行编写。主要有:预防事故的措施、事故处置、工程抢险抢修、现场医疗救护、紧急安全疏散、训练和演习、社会支援等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体化管理审核员的相关记录表单、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巡检、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培训、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记录表单等,从而大大减少了文件管理的工作量,也方便了作业现场的使用。
①当事故一旦发生以后,事故发现人应大声呼救,火速报告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②项目经理在获得求救信息并确认事故后,应立即报警(119、120、110),并立即向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上级汇报事故初步原因、范围及后果,组织项目事故应急小组进行抢救,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相关人员;
③指挥组接到事故发生消息后,立即通知全体成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事故发展情况,开展抢救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并通知危险化学品管理机构对危害进行检测,测定危害程度;
④当政府事故处理部门赶到现场后,现场指挥组简要汇报事故情况,一切人员听从政府事故处理部门指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直至抢救结束,针对事故危害性,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⑤扑救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按公司事故调查处理要求,填写事故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和防范措施,吸取教训。
1、为有效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尽可能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在发生火灾时,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全面展开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疏散和安全防护。
3、在市场内发现烟雾或接到火情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带领灭火行动组实行紧急扑救,在火灾初起或较小时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如在确定火灾无法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时,根据指令立即启动消火栓灭火,并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9)
4、发生火灾事故,白天早8点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动组组长带领疏散小组的成员负责疏散现场车辆和人员,及时为消防车开道,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在不同地点由组长机动掌握指挥。
5、火灾的扑救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白天在早8点到下午5:30由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及成员负责报120进行急救,并把受伤人员迅速带离火灾现场。
6、夜间发生火灾事故,由保安队实施紧急救援,同时立即通知各组和在场人员紧急到达火灾现场,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人员分工展开救援。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类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危险品事故等。紧急情况往往会造成职工、客户和公众伤亡,或中断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物质或环境损失、威胁企业的财力,损坏企业公共形象等。为降低紧急事故造成的损失,企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一般分可以为四大步骤,即组建应急预案编制队伍、开展现状与能力分析、制定预案和预案实施,本文将分别从这四个方面来讨论。
应急响应和管理不是个别部门和人员能够完成的,预案从编制、维护到实施都应该有企业各级各部门的广泛参与。并且预案的编制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应该组建编制队伍,促进工作的开展和学习交流。编制队伍的组建取决于企业的作业、风险和资源的具体情况。
预案编制小组组长最好由企业高层领导担任,这样可以增强预案的权威性,促进工作的实施。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由少数的一两个人执笔,绝大部门工作可能由少数人完成,但是在编制过程中或编制完成之后,要征求各应急响应部门的意见,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一线管理人员,工人,人力资源部门,工程与维护部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部门,公共信息人员,邻近社区,市场销售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小组组成经高层领导同意后形成书面文件,并且明确分工。接下来就可以确定编制工作的时间进度和费用。
分析国家、省和地方法律、法规与规章,如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与规程、地震安全规程、交通法规、地区区划法规、应急管理规定等。
需要调研的现有预案包括政府与企业的预案,如疏散预案、消防预案、安全卫生预案、环境保护预案、保安程序、保险预案、财务与采购程序、工厂停产关闭的规定、员工手册、危险品预案、安全评价程序、风险管理预案、资金投入方案、互助协议等。
评估紧急情况对企业的影响,确定哪些系统必须备份,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公司产品或服务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尤其是只有单一来源时;生命线服务,如电力、水、下水道、汽油、电话和交通;设施运行所需要的关键作业、操作人员和设备等。
紧急情况所需要的内部资源和能力包括:人员(消防、危险品响应队伍、应急医疗服务、保安、应急管理小组、疏散队伍、公共信息),设备(消防设备、控制设备、通讯设备、急救供应、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警告系统、应急电力设备、污染消除设备),设施(应急行动中心、临时医疗区域、避难区域、急救站、消毒设施),能力(培训、疏散预案、员工支持系统),备份系统(职工薪水花名册、通讯、产品、客户服务、运输与接收、信息支持系统、应急电力、恢复支持)。
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大量的外部资源,应与某些单位建立必要的联系,如地方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部门、危险物质响应机构、应急医疗服务机构、医院、公安部门、社区服务组织、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合同方、应急设备供应单位、保险机构等。
分析各类紧急情况的可能性和对单位的潜在影响。利用脆弱性分析表,通过数值系统详细说明紧急情况的可能性、评估事故的影响和所需要的资源。分值越低越好,具体方法见下表。
脆弱性分析表的第一列是本单位面临的所有可的紧急情况,包括由地方应急管理办公室所辨识出来的紧急情况。同时应考虑:单位内部和社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通常应考虑下列因素。
历史情况——在单位及其他兄弟单位,本社区以往发生过的紧急情况,包括火灾、危险物质泄漏、极端天气、交通事故、地震、飓风、龙卷风、恐怖活动、公共设施失灵等。
地理因素——单位所处地理条件所产生的影响有哪些?请注意:邻近洪水区域,地震断裂带和大坝,邻近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使用和运输企业,邻近重大交通干线和机场,邻近核电厂等。
技术问题——如果某工艺或系统出现故障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可能包括:火灾、爆炸和危险品事故,安全系统失灵,通讯系统失灵,计算机系统失灵,电力故障,加热和冷却系统失灵,应急通知系统失灵等。
人的因素——如果员工出错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是否开展了员工安全培训?他们是否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人的因素可能是因为下列原因造成的:培训不足,工作没有连续性,粗心大意,错误操作,物质滥用,疲劳等。
物理因素——哪些紧急情况可能是因为设施和建筑物造成的?能否提高物理设施的安全性?考虑设施建设的物理条件,危险工艺和副产品,易燃品的贮存,设备的布置,照明,紧急通道与出口,避难场所邻近区域等。
管制因素——单位对哪些紧急情况或危害有管制措施?彻底分析紧急情况,考虑如下情况的后果:出入禁区,电力损失,通讯线缆中断,主要天然气管道断裂,水害,烟害,结构受损,空气或水污染,爆炸,建筑物倒塌,人员被卡,化学品泄漏等。
在可能性一列,表明了各类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这是一个主观性指标,但是非常实用。可能性等级从分为1到5级,1表示可能性最低、而5表示可能性最高。
分析各类紧急情况对人身的潜在影响——受伤或死亡。根据脆弱性分析表,在对人身的影响一列打分。等级从1到5,1表示最低而5表示最高。
考虑对财产的破坏和损失时,同样在财产一列按1到5打分。可以考虑置换财产成本、临时置换成本、修复成本等。
分析紧急情况造成的潜在市场损失时,在营业影响栏填入适当的数值。1表示最低影响、5表示最高影响。评价影响包括:经营中断,职工缺勤、客户损失、公司违约、政府罚款、法律纠纷、核心物资供应的中断、产品分配的中断等。
评价针对各类紧急情况的响应资源与能力的准备情况。为内部与外部资源分别打分,分值越低表明效果越好。为此,应考虑每一潜在紧急情况从发生、发展到结束所需要的资源。对每一紧急情况应询问如下问题:
l所需要的资源与能力是否配备齐全?
l外部资源能否在需要时及时到位?
l是否还有其他可以优先利用的资源?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可以继续下一步骤工作。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提出整改方案。例如:制定额外的应急程序、开展额外的培训、获取额外的资源、制定互助协议、与签订特殊合同方或协议。
各紧急情况的总分值越低越好。即使是主观打分,比较各紧急情况的分值也会有助于应急策划和确定资源利用的优先顺序,使应急工作的目标进一步明确。
在资源评价时,牢记社区工作人员——警察、消防、医护——应关注各自的响应工作。否则自己将会在紧急情况下受害者或不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反应,导致企业应急响应行动的延误。
概述是为了便于管理人员的理解,简要介绍应急预案的概况,包括:预案的目标、应急管理方针,预案的权威性和核心人员的职责,潜在的紧急情况,应急响应行动地点等。
企业应急管理的核心要素包括:指挥与控制、通讯、生命安全、财产保护、社区安全、恢复与重建、行政与后勤等。核心要素的目的`是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它是企业应急救援行动和应急响应程序的基础,各项要素应明确各功能实现具体的原则和目标,以及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
应急响应程序说明了企业如何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为了便于高层管理人员、部门领导、响应人员和普通员工迅速采取行动,预案应尽可能制定应急响应程序检查表。
需要制定程序的行动包括:现状评估;保护员工、客户、来访者、设备、重要记录和其他财产,尤其是事发的前三天内的记录和财产;恢复生产经营等。
有很多的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或自然灾害时,需要制定下列具体的行动程序:警告员工和客户、与职员和社区沟通、企业内全员疏散、响应活动管理、启动并运行应急行动中心、消防、行动终止、保存重要记录、恢复行动等。
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支持文件可能包括:应急电话通讯录、建筑物与现场和风险情况地图、资源清单等。
有些企业应该制定应急疏散程序并明确线路,关键作业的终止或运行程序,员工、来访者和合同方疏散后工作程序,救援与医疗责任,紧急情况报告程序,核心人员与部门等。
确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时阶段性工作时间表。制定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时间。根据脆弱性分析,确定解决问题的资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预案总体和各章节的最佳结构。将预案按章节分配给每一位编写组成员。制定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进度表。
会见地方政府和社区机构。将企业已经开始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通知相关的地方政府部门。即使官方没有提出具体要求,他们的建议和信息可能会非常有益。将省和地方政府对紧急情况通报的要求纳入企业应急程序。
确定需要与外部机构沟通的内容,包括企业应急响应的通道,向谁汇报、如何汇报,企业如何与外部机构和人员沟通,应急响应活动负责人,在紧急情况下,哪些权力部门应该进入现场等。
将第一稿发放给各编写组成员审校,必要时修订。
在第二次审校时,开展桌面演习,包括公司管理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在一间会议室内,设计一个事故场景,各位参与人员讨论各自的职责,针对事故场景做出反应。充分讨论之后,找出并修订交代不清或重复的内容。
经会议讨论后,向最高领导和高层管理人员汇报,经批准后发布预案。将预案装订好并逐一编号,发放并签收预案。注意应急响应核心人员家中应备份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必须成为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创造机会建立职工应急意识;培训和教育职工;测试应急程序;动员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社区参与应急策划;将应急管理工作变成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所有在企业工作或来访人员都应接受培训。包括定期组织员工讨论会或评审会、技术培训、应急响应设备的使用、疏散演习、全面演习等。根据培训对象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培训方式和内容。
企业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要评审一次。评审时应注意如下问题:在脆弱性分析时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是否得到充分的重视?各位应急管理和响应人员是否理解各自的职责?企业的风险有无变化?应急预案是否根据企业的布局和工艺变化而更新?企业的布置图和记录是否保持最新?新成员是否经过培训?企业的培训是否达到目的?预案中的人员姓名、头衔和电话是否正确?是否逐渐将应急管理融入企业的整体管理?社区机构和组织在预案里面是否适当体现,他们是否参与了预案的评审?
除了年度评审之外,某些特定时间还应开展评审和修订,如每次培训和演习之后、每次紧急情况发生之后、人员或职责发生变动之后、企业的布局和设施发生变化之后、政策和程序发生变化之后。
重大应急预案编制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于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控制事故与灾害的恶化,保障人民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笔者从应急预案编制的技术层面上,论述了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和应急预案体系;认为该体系可以由6个一级和20个二级的核心要素构成.其中,应急策划是制定应急预案的技术基础,包括风险评价、资源分析和法律法规要求3个二级要素;应急准备包括机构与职责、应急设备设施与物质、应急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公众教育和互助协议6个二级要素;应急响应是应急预案中核心的内容,包括现场指挥与控制等11个二级要素.所提出的应急救援预案文件体系,建议一般按照四级文件形式的设想,应急预案的目标是提高整体应急能力;建议把应急预案的具体编制过程划分为6个基本的步骤,对于预案编制与实施应实现持续改进的机制.
作 者:邢娟娟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保护工业企业协会 刊 名: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ISTIC PKU英文刊名:CHINA SAFETY SCIENCE JOURNAL 年,卷(期): 14(1) 分类号:X92 关键词:重大事故 应急救援 应急预案(一)市安全生产救援指挥部是应急救援最高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安监局领导组织。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领导救援工作,决策救援行动,指挥调度各种救援力量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的行动。
(二)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负责承办日常救援事务。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组织落实救援行动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危化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准备好救援物资、器材等;组织建立起指挥、通信、值班勤务等社会保障力量。并指挥指抢救队执行救援行动。
(三)消防和抢险救援组,由消防队组织。主要任务是:灭火、消,协同事故单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险化学品泄露和扩散,营救重度、中度危害区人员,抢修设备排除险情。
(四)现场管控组。主要任务是对救援现场实施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出入现场。疏散群众撤离危险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现场抢险车辆,并对主要路段进行管制。
(五)调查取证组。负责进行现场勘察,提取物证。对重大责任人采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现场受伤害人员进行急救和护送治疗,通报相关医院做好接治伤员准备工作。协调市血站、防疫部门做好抢救受伤人员的准备工作。根据需要开设现场救护所。
(七)新闻宣传组。主要任务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宣传教育和采防报道、为能干扰事故抢险。负责发布现场救援作息、传达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项工作。
(八)环境监测和气象保障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监测情况,跟踪监测危险物品灾害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气象组将天灾情况送达指挥部,分析天气对救援的影响,协助修改应急方案。
(九)运输组。主要任务是:运送疏散人员,协助医疗队护送伤员,转移物品,运送抢险救援物资。
(十)抢修组。主要任务是:对建筑物实施抢险抢修,以大型工程机械作业手段实施抢险救援。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云峰、蒋仲安、时训先、钟茂华、刘功智、郑双忠。
引 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企业(单位)到车间、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处置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2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2.3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2.4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2.5恢复 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1 编制准备
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b)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c)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d)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e)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f)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3.2 编制程序
3.2.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3.2.2 资料收集
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3.2.3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3.2.4 应急能力评估 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3.2.5 应急预案编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3.2.6 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4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4.1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4.2 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4.3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5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5.1 总则
5.1.1 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5.1.2 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5.1.4 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5.1.5 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5.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5.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5.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5.3 组织机构及职责 5.3.1 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5.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5.4 预防与预警 5.4.1 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5.4.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5.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a)信息报告与通知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5 应急响应 5.5.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5.5.2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5.3 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5.6 信息发布
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5.7 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5.8 保障措施
5.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5.8.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5.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5.8.4 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5.8.5 其他保障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5.9 培训与演练 5.9.1 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5.9.2 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5.10 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5.11 附则
5.11.1 术语和定义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5.11.2 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5.11.3 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5.11.4 制定与解释
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5.11.5 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6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6.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6.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6.3 组织机构及职责 6.3.1 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6.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6.4 预防与预警 6.4.1 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6.4.2 预警行动
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6.5 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c)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6.6 应急处置 6.6.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6.6.2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6.6.3 处置措施
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7 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7.1 事故特征 主要包括:
a)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c)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7.2 应急组织与职责 主要包括:
a)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7.3 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7.4 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8 附件
8.1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8.2 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8.3 规范化格式文本
信息接收、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8.4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主要包括:
a)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b)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
c)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d)疏散路线、重要地点等标识;
e)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8.5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
8.6 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 A.1 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A.2 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A.3 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批准页;
——章的编号、标题;
——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A.4 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安办〔2022〕27号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市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立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选择具有资质和能力,并经专业培训的安全评价机构作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技术支撑机构,开展全市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等技术咨询服务。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也可选择相应的专家和安全评价机构作为技术支撑机构。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
第六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按照“三化”(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要求,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22)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编制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意见。同时,按照“三化”(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要求,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多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平面布置图和人员疏散图等附件信息。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备案等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负责应急预案备案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外,参与评审专家的人数应根据企业规模而定。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7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中型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可酌情减少,但不得少于3人。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22〕73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评审时间,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五)专家名单(签名);(六)参会人员(签名);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并修订完善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生产安全类应急预案应当报市政府审定。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档案和应急预案数据库,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央在渝企业、市属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四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办理备案登记及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未提交的,一律不予办理。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如果应急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还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建立培训档案,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并进行考核,使员工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和掌握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第三十一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可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三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一周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八条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八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由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怎么写?以下是我们给你的范文格式参考。
根据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订本预案:
一、凡发生森林火警,都应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单位直接处理。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时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积在五亩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
2、发生在镇界、县界边线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4、需要镇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扑火领导
1、组织领导
⑴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⑵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立即向有关镇、村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部署紧急措施。
⑶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依据火灾情况,必要时,立即组织镇森林消防扑火队、派出所及镇属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帮助起火单位做好扑救工作,负责向现场提供后勤支持,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联系工作。
2、扑救原则
根据火势状况,扑救山火要掌握:
⑴以发动就近群众扑救为主,采用人海战术方针,实行直接扑火;
⑵必要时可采取“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战略,采用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山火蔓延;
⑶山火扑灭后,一定要留守现场,以防死灰复燃。
3、扑火力量
发生火警、火灾后,各村委要迅速组织群众上山扑救,同时镇政府和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可指令派出所、镇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参加扑救。
4、通讯联络
镇政府、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要与各村村委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依靠现代化通讯设备,保证火场与各单位和通讯联系,白天联系电话:xxx。
5、灭火工具
镇配有一定的灭火工具,由镇森林消防指挥所负责保管,以作随时备用,用后按时交还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6、后勤保障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要大力调配扑火所有用的物资,卫生部门要储备必要的药物、器械,企业要及时提供运输工具,供电、邮电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处
一般火警由村委调查处理,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灾,由派出所、林业等协同村委查处,较大的火灾报县林业公安查处。
8、善后处理
对受灾农户要及时帮助恢复生产,搞好绿化造林及开发林业。
对扑救致伤人员要做好善后医疗工作,想尽办法给予提早恢复。
9、宣传报道
要组织通讯、广播、文化等单位,对火场进行真实报道,对扑救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要采取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对肇事者和火案处理情况,加以必要通报,以达到全社会参加的防火意识。
三、本预案经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镇有关部门和村委负责落实,组织实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 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2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规范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现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一、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二、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一)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二)组织评审。评审工作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以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三)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
(四)批准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审。
(一)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完整性。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三)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四)实用性。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五)科学性。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
(六)操作性。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七)衔接性。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可参照本指南。
附件:1.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2.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3.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4.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5.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资产总额 万元 行业类型
从业人数 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将我单位编制的:
等预案报上,请予备案。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你单位上报的: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准予备案。
(盖 章)
年 月 日
注: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由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年份和流水序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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