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物业爆管处理应急预案
六、目的
为预防和在突发水管爆裂时,避免给商场造成更大的损失,为商场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七、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辖区商场物业。
八、职责
1.事发现场第一人及时向物业相关人员(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及监控中心报警,;
2.消防监控管理员接警后负责通报相关部门及人员,并严密监视事态发展。
3.客服部人员在接报后负责协调保洁员工做好现场清理、被损物品统计、保险理赔等善后事宜;
4.物业工程技术维修人员负责断水、设施设备之保护工作。
5.物业安保处人员负责做好警戒、成品保护工作。
九、处理流程
五、处理程序
1.当现场巡视人员或其它人员发现有爆管情况出现时,应即刻发出通报:
1.1用任何通讯方式通知工程人员赶赴现场,以便组织施救;
1.2当在营业现场等重要场合及事态有可能扩大时:
1.2.1通报监控中心,便于及时跟踪;
1.2.2通报保安部;
3通报客户服务部;
1.2.4必要时及时通报保险公司。
2.应急施救
2.1在一般状况下
当工程人员赶赴现场时,应及时找出检查漏水的位置及所属系统,例如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空调用水、排水等,并在许可能力下,立即设法制止漏水:如关上水阀。
2.2在紧急状态下(有可能造成重大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2.2.1在支援人员到达前须尽量控制现场,防止水浸范围扩散。
2.2.2观察四周环境,漏水是否影响各项设备,如电力变压房、电梯、电线槽等。
2.2.3安全管理员配合工程人员利用沙包及可用之物件堆筑,防治漏水渗入电梯等设备,并须将电梯立即升上最高楼层,以免被水浸湿而使电梯受损。
2.2.4当消防喷淋头爆裂时,工程人员应立即至消防喷淋房关闭相关区域进水阀门。(此时,消防泵必须处于手动状态)。
2.2.5工程人员同时以最快速度,取附近之消防水带套住被爆喷淋头,将管水引至安全区域。
2.2.6安全管理员在必要时,设立警戒区域,并劝阻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事态进一部扩大。
2.2.7工程人员紧急维修,使设备恢复正常状态,必要时,可紧急联系外判单位。
3.善后措施
3.1客户服务部人员组织协调保洁员工利用现有设备及工具,设法清理现场。
3.2客服部人员现场清理、统计受损物品。
3.3如漏水可能影响日常操作、保养及申报保险金等问题,须拍照以作日后存档及证明。
3.4对相关单位和租户进行协调处理、赔偿事宜。
六处理注意事项
1.日常巡逻时,应留意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料袋,随时加以清理干净,以免堵塞。
2.在正常施工巡检过程中,对施工规范应加强监督,尽量避免出现爆管。
3.如该地区及建筑物曾经有漏水记录,平日必须准备足够沙包,作为水喉及爆管使用。
七相关记录表格
《特别事件报告》
《重大故障情况记录表》
商场噪音骚扰、地震、聚众处理的应急预案
1.噪音骚扰应急预案:
-安全员应留意商场四周所产生的噪音,如机器、音响、人员喧哗等情况,均可直接影响其他商户。
-当接到商户投诉或巡检时,自行发觉有异常噪音的,均须调查噪音的来源,加以说明制止并及时向安全主管汇报。
-任何商户或施工单位经多次规劝仍拒绝停止引起噪音之工程或降低音量,应报安全主管并记录施工人员的详细资料按规定予以处罚,没收制造噪音的工具,必要时经商场物业经理同意后作断电处理或报告环保监督部门。
-对外来人员故意聚集又骚扰引起噪音,严重影响商户的,经干预仍不改正,报商场总经理同意后报警。
-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填写《事件报告》。
2.爆炸物处理办法:
通过对爆炸物事故进行及时、有效、合理的处理,确保业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商场物业经理、安全经理在第一时间内成立紧急处理小组,指挥处理工作,紧急处理小组各位成员依照《爆炸物处理程序表》的有关流程完成处理工作。
执行细则:详见《爆炸物处理程序表》
3.聚众事件预案:
执行细则:祥见《聚众事件作业程序表》
商场火灾处理的应急预案(三)
1报警:
无论何时,一旦发觉到火灾苗头,如烟、味、声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警,请其查明真相。
2目击报警:
-商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如初期小火自己能将其扑灭,应当先灭火后报警。
-如火情难以扑灭时,应采取最快的方式向消防监控中心报警,利用电话或附近的手动报警器。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时,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关闭火警现场附近之门窗,工程部则应迅速关闭电闸及煤气。
-带电物件起火时,不可试图用水扑灭。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客户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知客户不要使用电梯。
3消防监控中心报警:
-消防监控员一旦发现消防监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领班赴现场确认,(五分钟内赶到报警点,确认是否有火情)火情确认后应:
-立即通知义务消防员赴现场灭火。
-通知安全经理、物业经理及商场总经理。
-坚守岗位,沉着应对,注意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火警信号,如有报警应派专人查看。
-如有客户打电话询问,请告知客户“火情正在调查中,如需要采取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醒客户关闭门、窗。
-接到商场总经理或安全主管向消防局“119”报告火警指令时,立即按报警要求报警。
-接到商场总经理对商场范围内进行广播的指令时,应立即按要求进行广播。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部过程。
-报警要求:内部报警应讲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面积;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向消防部门报警应讲清:
-集团名称、电话;火场地址(如:路号);火灾发生部位(如:XX楼层XX单元);目前状况;派人接应等候的地点。
-成立临时指挥部:
-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扑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
-临时指挥部由商场物业经理、设备主管、安全经理、保安主管、消防主管组成,商场总经理为临时总指挥。
-临时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火指令。
-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大面积疏散客户。
-火势难以控制前,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警。
-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救人,救物。
-总指挥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用紧急广播报警。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
-下令关闭起火区域的空调。
-电梯迫降首层,派专人控制。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总指挥准确提供火灾情况,协助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疏散和救护;
-商场范围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资,以救人和疏散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客户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商户人员和顾客的疏散应由疏散组(客服和安全组成)引导落实,引导和护送商户人员和顾客向安全区域疏散,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为商户人员和员工指明逃生方向。
-商户人员和顾客的疏散以就近的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切不可让商户人员和顾客坐电梯逃生。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的每一商户,发现有人被困,应营救围困人员,证明每一个商户人员和顾客均能安全撤离现场。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客人的情绪。
-疏散的顺序为起火商户及相近商户,后起火层上二层和下一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地下室向上)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商户人员和顾客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救护组护送到安全区,对伤员进行紧急护理,等待医务人员来到。
-所有员工为最后撤离商场人员,商场物业人员应拿员工当值排班表,以备在集合场所清点人数。
5警戒:
-接到火警通知后,安全部迅速布置好商场内部及外围的警戒,对出入人员提高警惕。
-安全部应清楚商场外围故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工作创造条件。
-控制商场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商场保护从火场内救出的贵重物品。
-火灾区域的警戒,由警戒组担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人员对起火原因的勘查。
-保证非起火区域及商户人员和顾客的安全,防止有人在火灾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6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各部门员工应将商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的备战状态。
-清点轻使灭火器材,并将使用情况报安全部,及时更换使用过的灭火器。
-各部门统计火灾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并上报灭火指挥部总指挥。
-指挥部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发动员工回顾火灾事故的可疑情况,配合调查人员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由指挥部分析原因,进行
总结,写出专题报告-详细记录火灾的经过,填写《事件报告》交区域物业部。
商场物业电梯故障处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预防因电梯发生人身意外事故,避免给商场造成损失,为商场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辖区商场物业。
三、职责
1.司梯工负责向物业及监控中心报警,并细心做好被困宾客情绪安抚工作;
2.消防监控管理员接警后负责通报相关部门及人员,并严密监视事态发展。
3.物业部人员在接警后负责通报相关部门及人员协调处理解决,并赶至现场细心做好被困宾客情绪安抚工作,处理完毕后,做好善后事宜;
4.物业工程技术维修人员负责配合电梯保养单位做好救援工作。
5.物业安保处人员负责配合相关人员做好救援及善后工作。
四、处理流程
五、处理程序
1.当有乘客被困电梯内时,司梯工及乘客会按紧急按钮、打电话、敲击电梯轿箱门或挥手等动作方式,向外界或监控中心求救,物业人员及监控中心管理员接警后应立即向各方通报,到场共同采取措施:
1.1立即通知物业部经理至现场指挥。
1.2立即致电电梯保养单位的紧急维修站点,要求其速派员解救(电话于物业部及监控中心备案)。若被困宾客中有老弱病幼孕者,或有人因困失常的,可向如下部门求救:
1.3消防部门119
1.4警方110
1.5医疗救护部门120
2.司梯工(或物业部人员)应同时做到:
2.1不慌乱,稳定好自身情绪。
2.2细心做好宾客情绪安抚工作,劝阻强撬箱门或爬越维修孔之人士,以免意外,并配合救援工作开展。
2.3仔细观察被困人员精神情况,及时发现发病或精神发作人士。
3.物业工程部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3.1工程部电气技术人员首先查明电梯停层位置,了解电梯故障情况,
3.2确认电梯内被困人员状况,迅速与电梯保养单位取得联系,紧急通知其来人处理。
3.3进入电梯机房,通过轿箱内语音器,细心做好宾客情绪安抚工作,劝阻强撬箱门或爬越维修孔之人士,以免意外。
3.4紧密配合做好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4.电梯保养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4.1紧急放人程序
1)由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上岗证之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根据电梯具体停的位置,确定电梯向上或向下停靠最近楼层平层位置;
2)进入电梯机房,先切断电梯动力电源,保留照明电源;
3)确认厅门轿门都已关闭;
4)二人协同操作,一人先握住盘车手柄,另一人再用松闸扳手打开抱闸,进行盘车,盘车手柄使电梯匀速缓慢升降;
5)盘到平层位置后,先释放并取下松闸扳手,然后再取下盘车手柄;
6)盘车至平层位置,由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上岗证的专业人员,用电梯专用钥匙开门放出乘客;
7)开启层门时注意检查电梯是否已平层,以防跌入井道。
4.2工程部电气技术人员协同电梯保养单位专业人员查清电梯困人原因,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5.在宾客解困时,物业部应做好善后处理事宜,减少不良影响。
5.1物业部经理在被困楼层电梯外,同样做好安抚工作,并通报救援情况,使其放心。
5.2如出现意外伤亡情况,应立即通知警方及保险公司,并对伤病者立刻安排至医院救治,并派员跟进医治情况。
5.3被困者获救后,物业部必须一一询问其身体情况,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同时要求包括被困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及到访本商场原因,如当事者不予合作离去时,亦记录过程备案。
5.4记录整个事件电梯维修人员、警方等到场、离开及处理方式、伤者救治医院等全部经过,车辆号码等资料。
5.5清理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6.物业安保处人员应配合做好以下事宜:
6.1维持秩序,保护现场。
6.2协助做好救援及善后工作。
7.监控中心管理员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7.1仔细观察被困人员精神情况,密切监视跟踪事态发展。
7.2及时向相关各方传递通报信息。
六、处理注意事项
1.商场任何人士,非政府部门培训及许可之专业人士,一律不得擅自尝试打开轿箱门解救被困者。
2.监控中心管理员致电电梯电梯保养单位维修时,要求询问接听者姓名并作电话记录。
3.电梯保养单位维修人员在十五分钟内未赶到现场的,复电查询,并每五分钟致电一次询问。如维修单位三十分钟后仍未到场时,应致电消防部门协助处理。
4.若致电消防公安部门求救的,应做好记录。
5.电梯困人若被引致法律诉讼,记录被困人情况及要求、态度,特别是当事人联系地址等,将为公司采取主动措施减少对方之不满而提供帮助。
6.仔细记录电梯保养单位维修人员、警方等到、离开时间和采取之措施,在必要时可要求电梯保养单位承担其违反保养约定,如紧急情况处理到达时间之责任。
7.电梯内警钟和通话器应经常测试,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8.电梯在检查或维修时,应挂上或放置"正在维修"示意牌。
五、相关记录表格
《特别事件
物业区域交通意外应急预案
一般而言,交通意外可分为四大类:
意外中无人受伤,但引起车辆或物业设施受损;
意外中有人受伤,并引起车辆或物业设施受损;
意外中仅仅发生人员受伤;
意外中仅仅发生车辆或物业设施受损。
但无论如何情形,保安人员到达交通事发现场,首先要防止现场再有意外事件发生,排除恶性的连锁反应,其步骤如下:
无人受伤的交通意外:
维持秩序,使现场交通恢复通畅无阻;
财物、车辆受损时,先进行拍照存查;
如意外事件中可能危及其他人员,应设置围护区加以局部封锁,必要时还须树立警告标志;
如有需要,通知维修人员到场采取措拖;
在处理财物损害赔偿时,如争议较大,不可自行作主,应当及时报告管理处或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并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
指挥交通,给予尾随车辆警示并绕行;
在可行情况下将伤者移离危险区域;
伤势严重者先进行拍照存查;
通知管理处派员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及时取证、记录现场情况,报警等候处理,必要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拍照取证;
在现场寻找是否有目击证人,待警员到场立即报告;
交通失事后,如有人受伤,则在警方未到场前,肇事车辆不得移或驶离原位;
事后记录一切有关资料,书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商场气体泄漏处理的应急预案(二)
-安全员应熟知商场内使用何种气体燃料及气体管道的走向,阀门开关等正确位置,巡检时应提高警惕。
-发现或接到气体泄漏或异味报告时,应迅速赶往现场,一旦确认立即通知设备部关闭气体总阀。
-安全部到达现场后,设法打开门窗,以疏导气体。
-禁止任何人使用明火,包括电筒、对讲机、手机等。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及开关,不能开灯,以免发生爆炸。
-如发觉气体泄漏未能受控或广泛扩散,在得到商场总经理同意后报警及通知煤气集团报修。
-封锁现场,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在得到商场总经理同意后,通知商场内的其他客户撤离。
-如发现伤员、中毒者,先转移到空旷、开阔、空气流通、新鲜地带。同时拨打救护电话等待救护人员及警务人员抵达,外围岗确保救护车辆进出畅通。
-事后将有关资料记录并填写《事件报告》呈商总场经理。
盗窃和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任一员发现工盗窃和破坏事件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查清楼号、单元号、楼层,通知保安部或当班保安领班派员前往现场查验,并通知监控值班员密切注意相关画面,监视犯罪嫌疑人动向。
2.保安巡逻时发现有人在小区内实施盗窃或破坏行为,应马上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汇报,并通知消防监控室协助监视;同时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及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并注意自身安全。
3.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视情况尽快派适当数量的保安赶赴现场,尽可能制止一切盗窃和破坏行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
4.保安人员在事件中捕获犯罪嫌疑人,应询问记录后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保安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阻止任何人员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7.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可临时关闭所有出入口,劝阻业主及访客暂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机逃逸。
8.警方人员到达后,保安员应清楚记下警官官衔、编号及报案编号,并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9.在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当事人员和目击者,供警方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九中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学校应制定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发现人第一时间报校医和班主任,并报应急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迅速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当天内书面报、重大事故立即报教体局综合科、安监科,同时填写《出险通知书》。
4.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5.班主任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协商友好解决有关问题。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教体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一般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等;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善意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区盗窃和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任一员发现工盗窃和破坏事件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查清楼号、单元号、楼层,通知保安部或当班保安领班派员前往现场查验,并通知监控值班员密切注意相关画面,监视犯罪嫌疑人动向。
2.保安巡逻时发现有人在小区内实施盗窃或破坏行为,应马上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汇报,并通知消防监控室协助监视;同时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及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并注意自身安全。
3.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视情况尽快派适当数量的保安赶赴现场,尽可能制止一切盗窃和破坏行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
4.保安人员在事件中捕获犯罪嫌疑人,应询问记录后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保安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阻止任何人员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7.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可临时关闭所有出入口,劝阻业主及访客暂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机逃逸。
8.警方人员到达后,保安员应清楚记下警官官衔、编号及报案编号,并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9.在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当事人员和目击者,供警方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当大家准备展开紧急救援时,我们必然要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方案,所有重大的事故都应做好应急预案,怎样才能写好应急预案?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月度预案精选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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