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保障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做好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市良好形象,助力“美丽玉环”建设,特制定本预案。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省厅(局)、台州市局关于《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部门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场所、体育场所,在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场所举办或经本单位审批的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和在本市发生的重大文化、旅游、体育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3.1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场所,是指市文广旅体局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市图书馆、市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合书吧、图书分馆、文化分馆、农村文化礼堂等文化类建筑物,歌舞娱乐、网吧、游艺娱乐、演艺吧、剧院(场)等文化场所,体育场所和旅游景区。
1.3.2本预案所指文化活动,是在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市文广旅体局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本预案所指旅游、体育活动,是指在是文广旅体局管辖范围内的旅游、体育活动。
1.3.3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和文化、旅游、体育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露,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现场、馆藏文物、出入境文物等发生重大事故;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
1.3.4来我市的境外文化团(组)人员、本市出访文化团(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按照《浙江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涉外文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1.3.5本预案中重大新闻出版(版权)突发事件具体是指在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和网络出版物以及印刷品中出现以下内容,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危及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包括:
(1)反对宪法确定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煸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8)侵犯著作权,造成重大影响的;
(9)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1.4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类别
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4.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因地震、滑坡、暴雨、台风、坍塌等突发的自然灾害而造成危及游客生命安全和影响游客行程的。
1.4.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因运载游客的交通工具(汽车等)出现意外,造成游客伤害的。
1.4.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因食物中毒或其它传染性疾病造成游客健康伤害的。
1.4.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因社会治安因素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因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和其他设备管理失当,造成旅游秩序混乱的、财产损失的。
1.4.5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1.5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旅游场所和旅游活动、体育场所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知识,普及新闻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印刷经营管理规定、旅游市场管理规定、体育市场管理规定。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件隐患,细致排查新闻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印刷经营活动、旅游活动、体育活动等突发事件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1.5.2依法管理: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和新闻出版活动、旅游活动、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做到依法预防、依法处置、依法治理。
1.5.3属地负责:按照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处置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和新闻出版突发事件、旅游活动事件、体育活动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公共文化场所、出版物市场、印刷经营活动、旅游活动和体育活动的管理以块为主,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置。文化活动、新闻出版活动以条为主,由相应的主办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预案处置。
1.5.4快速反应: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场所、体育场所,文化活动、新闻出版活动、旅游活动、体育活动主办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5.5及时报告:在本市范围内,一旦发生一般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市文广旅体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相关单位电话:匪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交通事故122。)一般及重特大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事故处理基本结束后,事故单位必须写出书面报告,向市领导报告。
1.5.6紧急救援:确认本市范围内发生一般、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事故情况后,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1.5.7保护现场:一般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群众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伤员、疏散交通、防止扩大事态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的,应妥善做好标志、取证、记录、绘制现场简图等工作。
1.5.8依序替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各救援小组负责人因故缺位时,由副职按序替补行使救援工作职能,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现象。
2.应急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2.1成立市文广旅体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市文广旅体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舒建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先武、阙海江、王慧慧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担任。市文广旅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由市文广旅体局办公室承担,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处理好日常事务。
2.1.1市文广旅体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市政府、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2.1.2相关业务科室的工作
(1)市场与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广电体育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研究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发生在剧院(场)、歌舞娱乐、网吧、游艺娱乐、演艺吧等文化场所及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的突发事件。
(2)公共服务和艺术科牵头负责研究处置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分馆、和合书吧、图书分馆、农村文化礼堂等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负责研究处置重大艺术演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3)广电体育科负责研究处理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4)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研究处置印刷行业、出版物行业和体育市场、旅游市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5)市文化遗产科牵头负责研究处置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现场、馆藏文物、出入境文物等发生的突发事件。
(6)办公室负责配合各牵头科室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中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1.3指挥体系和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文化、旅游、体育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应急指挥部由局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各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文化体育旅游行业协会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现场救援,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重要执行副指挥。
下设四个小组,分工处理有关应急处理工作。
(1)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为责任人。负责与事故发生地救援小组联系、协调现场救援。
(2)应急救援抢救小组,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救援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保障救援办公室救援用车及救援用品,协助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援配合。
(4)应急救援媒体协调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负责各媒体的接待及事故报道工作安排。
(5)事故后续处理组,以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旅游安全事故调查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定性及后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3、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3.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事件特急,涉及面广,危害特别重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突发事件。
3.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事件紧急,涉及面较广,危害重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死亡(含失踪),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突发事件。
3.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事件紧急,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人死亡(含失踪),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突发事件。
3.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事件较紧急,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事件,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突发事件。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做好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的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预防预警行动
4.2.1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新闻出版活动、出版物市场、印刷经营活动、体育活动和旅游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4.2.2公共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场所应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4.2.3大型文化、体育、旅游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举办地公安部门批准。
4.2.4配合市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市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场所和活动的治安协管工作。
4.2.5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2.6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活动之前主动联系举办地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2.7出版物市场、印刷业等各新闻出版单位、体育行业和旅游行业要建立健全相应制度,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有关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4.3预警支持系统
公共场所和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强化新闻出版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及时采取停印、停制、停售、收缴、封堵等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事件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5.1应急预案
5.1.1Ⅰ级突发事件响应,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文广旅体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台州市文广旅体局。
5.1.2Ⅱ级突发事件响应,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文广旅体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政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台州市文广旅体局。
5.1.3Ⅲ级突发事件响应,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政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台州市文广旅体局。
5.1.4Ⅳ级突发事件响应,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文广旅体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玉环市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台州市文广旅体局。
5.2信息报送
5.2.1基本原则
(1)迅速
突发事件发生后,玉环市文广旅体局接报后,应及时向玉环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台州市文广旅体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
(2)真实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
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之,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5.2.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2.3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玉环市文广旅体局负责向玉环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台州市文广旅体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5.3指挥和处置
5.3.1市文广旅体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建议。
5.3.2市文广旅体系统各级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5.3.3对新闻出版突发事件应采取有效措施,可以停印、停售、收缴、查堵违法出版物,研究信息发布,正确进行舆论引导等。
5.3.4局办公室、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文化遗产科、市场与产业发展科、广电体育科、行政审批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应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5.4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玉环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6.后期处理
6.1市文广旅体局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求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6.2事件处理结束后,市文广旅体局及时起草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6.3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6.4奖惩有关人员。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经费保障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7.3物资保障
建立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7.4技术保障
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的投入,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应急处置的技术水平。
7.5人员保障
市文广旅体系统应组建应急处置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7.6预案保障
要针对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火灾、食物中毒、突发自然灾害、突发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8.监督管理
8.1宣传与培训
加强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加强对场所和活动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2责任与奖励
对在突发事件预案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挖掘和处置过程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本预案由市文广旅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景区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应对突发事件,特制订景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预防措施
1、进一步完善景区旅游步道、观景台、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步道安全防护栏、防护网,险要路段、游客密集处要有明显的安全标识牌、警示牌,安保部及保洁部要加强路段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景区内部及外部通讯设施要配备齐全,员工手机等通讯设备工作时间要处于待机状态,与边防派出所、白塘村卫生所、驻军部队等单位要保证畅通无阻。
3、加强旅游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和通知,特别在黄金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维护旅游次序,在游客密集区、危险地段布设旅游次序维护组,疏导游客,必要时实行单向游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目击者必须第一时间向景区管理处现场负责人报告,管理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外部协助单位组成应急处理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2、景区管理工作组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长报告最新事态的发展状况,并积极配合外部协助单位完成事件处理。
3、完成突发事件处理后,景区管理处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强冷空气和强降雪的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雪灾损失,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保障广大居民正常有序供水、供气,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坚决做好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局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除雪防冻应急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调度、任务分配、上传下达和宣传报送等工作;张迪福同志负责各部门参加除雪人数统计、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等工作;谢予晖同志负责局机关人员除雪护绿工作组织等。
三、职责分工
(1)城管执法一、二大队:具体负责县政府金水桥、江店农贸市场出口、大别山桥、4号桥及其他重点路段的除雪防冻工作,确保城区主要路段交通畅通。
(2)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储备工作,督促金叶水务公司做好城区供水抢修工作;负责城区公园绿化除雪保绿工作;负责城区桥面融雪除冰工作;做好雨雪冰冻期间市政设施抢修抢险、除雪除冰工作。
(3)城乡环卫监管中心:负责督促中航环卫公司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融雪除冰工作;负责做好冰雪期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安全排查工作;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裸露供水管道及设备的防冻、绿化及公共设施的除雪以及公共部位的保温防滑措施落实,在主要通道上设置防滑设施,设置安全提示标语;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5)公安城管大队:负责城区部分路段除雪防冻;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6)动车站:负责做好进站道路、公交站台、站前广场、出租车上下站等处的除雪除冰工作。
(7)督查科:负责全局除雪护绿工作情况督查工作。
四、人员组织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抢险除雪分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必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市政设施及公园除雪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二)道路除冰防冻抢险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三)物业小区抢险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四)新城区抢险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五)老城区抢险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六)动车站抢险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七)工地出入口抢险除雪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五、物资准备
(一)公共事业管理局准备竹竿4000根。
(二)县城管局准备融雪剂20吨。
(三)县公共事业管理局准备运输车3台。
(四)中航环卫公司准备铲雪车10台,雾炮车2台。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把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出现雪灾,要立即上报。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尽可能地为游客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游客的生命安全,建设平安旅游,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望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庆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此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望江县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旅游活动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以及望江籍游客在县外或境外遭遇的突发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雷击、暴风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2)因生产安全事故(如旅游团队交通事故,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场所火灾事故,游乐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旅游节
庆活动中游客拥挤踩踏、旅游建筑物倒塌伤人、游艇安全事故等其他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3)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突发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4)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游客被劫杀等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等)造成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5)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或外国游客在望江县行政区域内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望江籍游客在境外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1.4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救援;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旅游突发事件分级
望江县旅游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2.1一般(IV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2较大(I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3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2.4特别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0人以上死亡,或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及职责
3.1.1成立望江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信访局、县委统战部、县外事办、县气象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地震办)、县农业农村局、中国银保监会安庆监管分局望江监管组、安庆华阳海事处、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
3.1.2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县有关部门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工作。
3.1.3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涉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及处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紧急救援,协助核实人员伤亡情况及身份;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管控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旅游景点、星级饭店的火灾扑救和其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用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与物资。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除长江以外内河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卫生救援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事故及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市场巡查,切实维护救援地市场交易秩序,依法监管救援物资质量。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协助做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协助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协调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金安排,监督资金使用。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地震办):负责震情监视,及时通报震情信息,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
安庆华阳海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长江干线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交通管制和协调处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房屋建筑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协助处理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旅游突发事件,负责发生在宗教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协调涉台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及涉及中国台湾记者接待的相关工作。
县外事办:负责参与协调涉外(港澳)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外国记者接待的相关工作。
县政府信访局:负责提供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上访信息,协助处置因旅游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中国银保监会安庆监管分局望江监管组:负责协助处理旅游突发事件中保险理赔工作,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服从县旅游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3.1.4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处置工作。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旅游应急办)设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3.2乡镇政府职责
对照县级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乡镇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本辖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3各景区(点)旅游应急机构
各景区(点)应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监测,负责处理由本景区(点)负责的旅游突发事件,协助和落实处理涉及景区(点)的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
4应急响应
4.1响应处置
4.1.1先期处置。事发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卫健等专业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启动先行处置机制,开展自救互救。
4.1.2现场处置。
(1)成立现场指挥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成立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县领导或县领导指定的应急机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旅游应急办、各相关联动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并通过下设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4.1.3信息发布。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负责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发布和危机公关工作,实施舆情监测分析,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工作。
4.1.4人员到位。县旅游应急办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以及县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4.2分级响应
4.2.1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有人员伤亡、中毒等重要情况,应向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由相关旅游应急机构和旅游企业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1)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
(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
(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4.2.2发生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突发旅游危机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与事发地应急机构建立联系,协调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发生在县外的,应及时与发生地的应急机构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协调救援;
(2)必要时,派出有关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调集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
(4)将应急决定传达到相关应急机构和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
(5)随时将情况报告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
4.3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旅游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县旅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明确应急处置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游客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理赔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旅游应急办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展开保险理赔工作。
5.3事件调查
根据事发致因,由县旅游应急办会同县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纪检、检察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件调查,依据调查的事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5.4调查评估
应急救援结束后,县旅游应急办应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事件预防、救援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6奖惩
6.1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6.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6.3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各相关旅游企业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备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需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时,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人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平安校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学校由乡镇政府牵头,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牵头,教育、安监、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整治活动。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长(园长)直接负责,明确处、室人员岗位职责,确定重点整治内容,落实经费,坚决治理各种隐患。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责任制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二)对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幼儿园各类教学设施、供电、供水、运动场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在校园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存在的隐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问题。
(七)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周边饮食店管理中的问题。
(八)校园周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况。
(九)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秩序、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出租屋,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经营场所,以及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管理情况等。
(十)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情况。
五、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进行集中整治。
(二)教体局 :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学生宿舍、教学附属设施以及实验室安全等进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乱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对学校、幼儿园附近交通秩序进行整治。
(四)消防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及各类社会职业文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对校园周边经营的营业场所进行整治,职缔违法经营。
(六)交通局 :对接送学生的运营客车进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闻出版):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场所的监管工作。
(八)卫生局 :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及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强化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落实防控措施。
(九)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城管局: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十一)质监局:对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整治。
(十二)安监局:对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4日—16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组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7日—12月25日):对校园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校内各类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彩票点、成人用品等文化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制作和销售摊贩;违规烟酒经营者、饮食摊点以及出租屋、违章建筑等。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及时解决。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开展整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月26日—1月31日):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报市教体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二)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各乡镇及市教体局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及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做到责任、人员、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效果。
(三)加强督查。要采取全面督查、随时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收到实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集中解决。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期限,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一、目的意义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年级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3、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6、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7、视情况报110、120。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火”的工作方针,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制度,确保处置森林火灾中能够快速、正确、有序,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淄博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青县自然资源局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森林防火总指挥、副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自然资源所及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各小组的责职,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局机有关科室、各所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有关科室、所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工作。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完善火情报告制度,实现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反应迅速,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组织指挥体系
县自然资源局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一)综合调度组
组 长:马立冬
成 员:杨长永 王志强 王光峰
职 责:负责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传达落实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向上级有关领导机关及时报告火灾动态;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通知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负责审核森林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和发布有关信息;起草上报扑火信息和火灾事故报告;承办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火场指挥组
组 长:马立冬 彭红英
成 员:王志强 王光峰 李玉国 姜 峰 庄录亭
负责实施火场现场指挥;根据火情动态,拟定扑火方案,合理使用现场的扑火力量;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及时提出扑火力量的增援意见;与综合调度组建立起畅通的通信联络,保证火情信息传递畅通;承办县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支持保障组
组 长:马立冬
成 员:杨玉海 孙 倩 李玉国 李保国
做好火灾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确保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安排落实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资金、扑火工具及相关物资的调拨等工作。
五、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
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个等级。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标准执行。
2. 预警发布
县自然资源局和气象局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县防火办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反馈情况。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认真检查装备、物资落实情况,做好森林火灾扑救有关准备。局机关各科室、所联系所对应责任区的抽查工作。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自然资源局派出检查组,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由自然资源局派出检查组对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蹲点督导检查,做好物资调拨和防火经费的准备,并通知森林消防队伍进入戒备状态,做好赴火场的应急准备。
(二)信息报告
在高火险天气、法定节假日或领导指示要求报告的防火重点时段,值班人员须在每日下午17︰00时前向各责任区了解当日情况,并按规定落实零报告。有火情时,用电话迅速报告带班领导。电话报告的单位:局防火办(6967748)。
局防火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问清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点个数、火线长度、扑火人数、大至过火面积、起火原因、前线指挥员等情况,并将通话时间和领导指示详细记录在案,同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凡需要启动局扑火应急预案的森林火灾,在按预案执行的同时,当日起火到交接班仍未熄灭时,值班人员要跟班作业。办公室要做好相关应急处置情况汇报材料和后勤保障工作。
六、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
(一)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后,县自然资源局在第一时间进驻现场,进行指挥处置,并立即报告给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扑救应当“以专为主、专群结合”,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落实扑火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县自然资源局指导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三)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七、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县自然资源局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
(二)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防火办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八、综合保障
(一)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时刻保持通讯、电话畅通。
(二)防火值班人员要时刻保持通信畅通,做到有呼必应。
(三)物资保障。根据全县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确保森林防火储备物资充足,满足森林防扑火实战需要。扑火物资的储备、补充、更新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批评教育:
1. 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无故不到位到岗,擅自离岗(如有事应在本组内请假调整)。
2.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无特殊原因,未及时赶到现场,不履行职责。
3. 因扑救林火需要,非值班人员不听领导组织调动。
4. 在火灾现场不听领导或前线指挥机构指挥。
5. 值班人员对森林火灾汇报不及时,值班记录不认真、不清楚、不事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依照《森林火灾责任制追究制度》处理。
1. 各领导、值班人员因失职或指挥失误造成重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的。
2. 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案后,无故延误战机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及重要设施严重破坏的。
3. 因故意对森林火情瞒报、虚报致使领导扑救林火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及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4. 不听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擅自行动,导致酿成重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的。
5. 有其它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或公私财产损失严重及人员伤亡的。
1.开展一次大型活动从筹备到开展也至少也要一个月时间,定下的日期可能会有变数,活动当中也可能会发生意外事件。活动当天如果有下雨,改由室内进行,如果没有合地点活动取消或者改期。
2.户外活动有毒虫,蛇,尖锐物,强光,中暑,交通等意外事故。
3.被毒蛇咬伤后的急救。被蛇咬时,伤口有一定的特征,伤口上有两个较大和较深的`牙痕,可判断为毒咬伤,蛇咬伤后不要剧烈奔跑,以减慢人体对蛇毒的吸收和蛇毒在人体内的传播速度,减轻全身反应;记住蛇的形态,认清是什么蛇,如果把蛇打死,则带上死蛇,以便医务人员及时、正确地给以治疗;被毒蛇咬伤后,立即打120尽快送医,同时开展自救立即用柔软的绳或带结扎在伤口上方,以阻断静脉血和淋巴液的回流,减少毒液吸收,不可让伤者使用酒、浓茶、咖啡等兴奋性饮料。
4.中暑:万一有中暑现象,应该赶快急救,以免虚脱危及生命。首先,将病者移到阴凉的地方,松开或脱掉他的衣服,让他舒适地躺着,用东西将头及肩部垫高。用冷湿的毛巾覆在他的头上,如有水袋或冰袋更好。将海绵浸渍酒精,或毛巾浸冷水,用来擦拭身体,尽量扇凉以降低他的体温到正常温度最后测量他的体温,或观察患者的脉搏率,若在每分钟80以下,则表示体温仍可忍受,若达到80以上,应停止使用降温的各种方法,观察约10分钟后,若体温继续上升,再重新给予降温并及时送医。
为做好公园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安全事故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园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科,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救援电话:。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上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安全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以保障游客和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减少财产损失和为游客提供帮助。
2、原地救护,就近处置。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领导小组在接到求救信息时,要分析具体情况及时救援,并向相关部门(110、119、120)报告,请求援助,做好善后工作。
三、具体措施
1、控制客流量,防止踩踏事件发生。重大节会期间,公园要避免人员大量集中,通过有效手段分散客流和疏散人群,避免拥挤,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2、加强安保力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安要在全园范围内24小时不间断巡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重点部位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立即上报领导解决。
3、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强化日常防控举措。
4、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人员要第一时间将事件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处置工作,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抢救人员和财产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一、工作目标
为了应对更长时间、更大范围、更加恶劣的冰冻灾害,进一步提高对抗冻救灾工作的认识,确保抗冻救灾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实现“保平安、保畅通、保供给、保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镇抗冻救灾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指挥长,成员。
指挥部职责:加强24小时值班;负责统一指挥全镇的抗冻救灾工作;调配抗冻救灾力量;及时向县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提供救灾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全镇抗冻救灾应急工作;积极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区实施有效救助;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冻救灾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镇抗冻救灾的'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和通报信息
(二)成立应急分队,随时进行应急处理
队长:
队员:计划生育办全体工作人员
县城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办全体工作人员
(三)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对危房户进行紧急维修,对生活困难的五保户由镇进行安置,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
(四)及时掌握城镇生活物质的供求情况和紧急调度生活物质。
(五)对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整治,及时打击和进行紧急处理。
(六)对危桥险路设置安全标志,并派专人把守。
(七)发动各村群众及时进行抗冻救灾,发挥友爱互助精神,进行生活自救。
(八)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果断处理。
(九)对干部到位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干部不到位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威教通[20xx]98号《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组长:(校长,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副组长:(副校长,具体负责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中心校安全,吴高发负责全乡的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各村完小、幼儿园也要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活动在每年森林防火期内开展,每年各校要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小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三年级以上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小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五、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各校要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各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各校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乡中心校。
五、建立防火报告制度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责任。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本市内旅游企业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提高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旅游公共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旅游条例》、《湖北省旅游重大特大事故报告暂行办法》、《湖北省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以及由本市旅游经营者组团赴外省市、港澳台、国外旅游发生的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其他经营者经营旅游业务及非包价旅游者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可参考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科学指挥,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分级负责、密切协同,以人为本、全力救援。
2总体评估
目前本市旅游环境总体状况良好,游客满意度长期处于全国前列。随着本市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来荆旅游和出游人数同步增长,相应的旅游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且较敏感的产业,易受到外部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这对本市旅游业安全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3.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3.3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重大、特大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情成立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和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就近开设。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3.4职能部门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是市政府主管旅游突发事件的职能部门,也是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责任部门,综合协调本市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收集、报告旅游突发事件情况。
(2)综合分析、研判有关信息,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建议。
(3)负责组织、协调或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处置。
(4)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5)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有关规定。
(6)落实国家旅游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5专家咨询机构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组建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专家咨询组,为处置旅游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4预警预防
4.1信息监测和发布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根据国家、本市有关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及相关县(市、区)提供的旅游监测信息,以及涉及本市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关旅游警告、警示等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发布的同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4.2预防
4.2.1旅游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检查旅游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使用。
4.2.2旅游经营者预见可能发生影响旅游行程、损害旅游者权益情况的,要及时向旅游者告知相关信息,做好相关解释、劝导、安抚工作,通过优化服务等措施,稳定旅游者情绪,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尽可能避免旅游消费纠纷转化为旅游突发事件。市和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对旅游经营者加强指导,妥善处理旅游纠纷,减少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可能。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5.1.1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涉事旅游经营者要立即通过“110”“12301”、等,向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报告。报告内容可包括:事故类型,事发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支持协助的事项等。
5.1.2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处置,并在1小时内口头、2小时内书面将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对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涉外、涉港澳台事件,必须立即向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报告。
5.2响应等级
本市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大、重大、较大、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当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涉港澳台、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可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5.3应急处置
5.3.1一般和较大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旅游经营者为事件处置的责任主体,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积极联系事发地政府进行救援,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成立相关指挥机构,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指导和协助下实施应急处置。
5.3.2重大和特大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涉事旅游经营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的同时,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成立相关指挥机构,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和涉事旅游经营者联动实施应急处置。一旦事态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应急处置。
5.4分类处置
5.4.1旅游者在本市遭遇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处置基本程序
当发生在本市的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爆炸、火灾、交通等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者人身安全时,涉事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要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并迅速向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及所属旅游管理部门报告,请求救援。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按照分级响应协调公安、消防、交通、海事、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5.4.2旅游者在本市遭遇传染病疫情处置基本程序
旅游团队在本市旅游行程中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要尽快安排病患及时就医。同时,立即向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及所属旅游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服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安排。
旅游经营者和本市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相关解释和安抚等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决定后,旅游经营者和本市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安排好相关旅游团队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5.4.3旅游者在本市遭遇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旅游团队在本市旅游行程中发现疑似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事件时,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要尽快安排病患及时就医。同时,立即向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及所属旅游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积极协助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的调查处置。
5.4.4本市发生的旅游者滞留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在本市发生旅游者滞留事件时,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及所属旅游管理部门接到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报告后,按照分级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协助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化解疏散工作,尽快控制事态发展,妥善开展处置。
5.4.5本市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在本市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单位按照活动预定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5.4.6本市旅游景区(点)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1)当旅游景区(点)客流量超过或可能超过预定控制人数时,旅游景区(点)要立即实行限制进入、人员分流等有效措施,控制游人总量,合理疏导现场客流,严防发生踩踏、挤伤等事故,并在第一时间向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和所属主管单位报告。
(2)当旅游景区(点)发生火灾和游船、旅游观光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事故时,旅游景区(点)要立即与消防、公安、海事、卫生等救援部门联系实施救援和处置。所属主管单位、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开展处置和善后工作。
5.4.7发生在本市游船滞留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当发生旅游者强行滞留游船时,船运公司和旅游经营者要组织专门工作小组与滞留旅游者开展对话和协商,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并告知继续滞留船舶的法律后果。旅游者滞留游船超过2小时的,由旅游企业向码头属地县(市、区)政府出具书面委托,由码头属地县(市、区)政府协调水上公安部门及时派警员上船处置或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
对于经劝导愿意离船的旅游者要做好必要的服务,积极协助其离船、离港。对后期离开游船滞留旅游者,码头属地县(市、区)政府可将其安置于旅游者投诉受理点,由旅游经营者继续与旅游者进行协商处理。对所有旅游者的行李,船公司可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5.4.8本市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外国或港澳台旅游者在本市旅游行程中发生伤亡时,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积极联系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进行救援。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接报后,要及时通知本市港澳台等工作部门派员参与事件处置和善后,并视情适时向相关外国驻华使(领)馆、港澳驻内地办事处或机构、国台办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以下简称“海协会”)通报情况。
5.4.9本市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旅游团队在外省(市)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本市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旅游团队在外省(市)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旅游团队导游要及时向事发地政府和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报告并请求救援,同时报告本市旅游经营者及所属旅游管理部门。所属旅游管理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及时上报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并与涉事旅游经营者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事件发展动态、人员伤亡情况等有关信息。必要时,指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开展处置和善后等工作。
5.4.10本市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旅游团队在台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本市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旅游团队在台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旅游团队领队要及时向海协会驻台办事机构报告并请求协调救援,同时报告本市组团旅游经营者及所属旅游管理部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接报后,及时通报市政府台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经市台办协助,加强与海协会驻台办事机构以及中国台湾事发地旅游主管部门联系,了解掌握事件发展动态,请求配合处理救援和其他相关事项。必要时,指派相关人员赴台配合开展处置和善后等工作。
涉事旅游经营者、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协助伤亡人员家属赴台处理善后,市公安局和市政府台办要在旅行证件办理等事宜上积极提供便利。
5.4.11本市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旅游团队在港澳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本市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旅游团队在港澳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旅游团队领队要及时向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报告并请求协调救援,接受其领导和帮助,同时报告本市组团旅游经营者及所属旅游管理部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接报后,要尽快通过市政府港澳办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取得联系,了解掌握事件发展动态,请求配合处理救援和其他相关事项。必要时,指派相关人员赴港澳配合开展处置和善后等工作。
涉事旅游经营者、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协助伤亡人员家属赴港澳处理善后,市公安局和市政府港澳办要在旅行证件办理等事宜上积极提供便利。
5.4.12本市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旅游团队在国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本市旅游经营者组织的旅游团队在国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旅游团队领队要及时向我国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报告并请求协调救援,接受其领导和帮助,同时报告本市组团旅游经营者及所属旅游管理部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接报后,尽快与我国驻相关国家、地区的使(领)馆取得联系,了解掌握事件发展动态,请求配合处理救援和其他相关事项。必要时,指派相关人员赴相关国家和地区配合开展处置和善后等工作。
涉事旅游经营者、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协助伤亡人员家属赴相关国家和地区处理善后,市公安局和市外办要在旅行证件办理等事宜上积极提供便利。
5.5信息发布
5.5.1一般或较大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
5.5.2重大或特大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提供发布口径。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或指导相关县(市、区)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旅游经营者等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工作,及时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6.2保险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企业要按照保险合同,快速开展保险理赔。必要时,依法先行理赔。旅行社责任险承保单位应派员参与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本市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的积极作用。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必要时,组织搞好移动终端信息发布。
7.2紧急安置场所保障
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将紧急安置场所纳入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旅游住宿能力信息库,确保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者的临时安置。
7.3交通运输保障
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会同市交通局、旅游交通企业配置应急运输力量,掌握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情况,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7.4医疗卫生保障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医疗机构对伤病员进行全力救治。
7.5协作保障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合作机制,完善与本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外省市旅游管理部门、港澳台旅游管理机构、国外旅游管理机构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机制,为本市旅游经营者所组旅游团在外省市、港澳台、国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的处置提供协助。
7.6经费保障
依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执行。
8预案管理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解释。
8.2预案修订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8.3预案报备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将本预案报湖北省旅游委和市安监局备案。
本预案是本市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各县(市、区)政府和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及旅游经营者可根据本预案,制订针对旅游突发事件救援和处置的配套实施方案,定位为本预案的子预案,抄送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备案。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一、防范措施
1、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按程序报上级批示后,方可开展活动。
2、活动前,活动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要及时解决。
3、活动前向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讲解、分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4、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加强对带队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加强管理。
6、活动过程中要求带队教职员工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二、应急预案
1、教职员工、学生在集体活动过程中一旦出现伤害事故,及时对伤员进行抢救,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2、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4、根据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及时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5、调查事故原因,上报有关材料。
为贯彻落实《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20xx年度除运雪应急预案》,明确清雪工作任务,按绿色除雪的要求,切实抓好我市冬季除雪工作,保障交通和市民出行安全,结合集团(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除雪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除雪工作的指挥领导,确保除雪任务顺利完成,成立集团(中心)除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五个组:
(一)撒布组
组长:
副组长:
(二)推雪组
分为五个小组
第一组负责人:
成员:
第二组负责人:
成员:
第三组负责人:
成员:
第四组负责人:
成员:
第五组负责人:
成员:
(三)街路运雪组
分为十五个小组
第一组负责人:
成员:
第二组负责人:
成员:
第三组负责人:
成员:
第四组负责人:
成员:
第五组负责人:
第六组负责人:
成员:
第七组负责人:
成员:
第八组负责人:
成员:
第九组负责人:
成员:
第十组负责人:
成员:
第十一组负责人:
成员:
第十二组负责人:
成员:
第十三组负责人:
成员:
第十四组负责人:
成员:
第十五组负责人:
成员:
第十六组负责人:
(四)除雪检查组
负责全集团(中心)除雪责任街路、公园广场除雪质量、进度和安全作业监督工作。
检查一组组长:
成员:
任务:监督检查街路除雪质量和作业安全
检查二组组长:
成员:
任务:监督检查公园广场除雪质量和作业安全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后勤保障、宣传报导以及除雪设备配件采购和融雪剂采购。
任务:
1.中心办公室主任邵凤君负责指挥机关全体人员负责中心办公区域和辽河大街成福里泵站至市委西墙路北侧人行道除雪工作。
2.综合保障科科长金嵬负责机关除雪工具供应和为一线工人送热水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工作任务
按《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雪应急预案》重点完成两项任务:
1.中雪以上除雪任务为二十四条街路具体为十三街、十一路、七广场、八个公园即:新兴大街、渤海大街、金牛山大街、青花大街、建设街、东海大街、智胜街、辽河大街、海澜街、滨河街、太和北街、八一街、民兴河南街、市府路、学府路、盼盼路、东风路、得胜路、新华路、体育路、海澜东路、聪慧路、营二路、机场路、希望广场、平安广场、聪慧广场、辽河广场、火车站广场、港湾广场、教堂广场、人民公园、辽河公园、楞严寺公园、镜湖公园、植物园、南湖公园、森林公园、泰和园。
2.大雪以上市除雪办启动《除雪应急预案》后,除雪任务为十二街、九路、七广场、八个公园即:渤海大街、金牛山大街、青花大街、东海大街、智胜街、建设街、辽河大街、滨河街、太和北街、海澜街、民兴河南街、八一街、市府路、盼盼路、得胜路、新华路、体育路、聪慧路、海澜东路、营二路、辽河广场周边路、希望广场、平安广场、聪慧广场、辽河广场、火车站广场、港湾广场、教堂广场、人民公园、辽河公园、楞严寺公园、镜湖公园、植物园、南湖公园、森林公园、泰和园。
3.负责沿海产业基地街路和部分广场、公园的除运雪工作。
(二)责任分工
集团(中心)承担的除雪街路,小雪以下由站前二所、西市二所、市直所负责对本辖区内街路进行清理,站前所、西市所、市直所、机械队按集团(中心)除雪办公室调度给予机械车辆配合,机械设备以集团(中心)现有为主。中雪及以上雪情除雪任务按本方案执行,大到暴雪在市除雪指挥部启动《除雪应急预案》时,我集团(中心)以本方案为基础,做相应调整。绿化一所负责平安广场除雪工作。辽河公园管理所负责辽河公园区域内除雪工作(包括文化广场)。管理收费队负责对市委广场西侧停车场清理工作,摆放路锥,布设警示带,禁止停放车辆。市直所负责对我集团(中心)负责除雪任务的24条街路进行融雪剂撒布工作。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产业基地内的街路和广场公园的除运雪工作。
1.融雪剂撒布工作
融雪剂撒布组负责对我集团(中心)24条责任除雪街路进行融雪剂、撒布作业。具体为:
(1)渤海大街(西炮台至庄林路)
(2)金牛山大街(滨海路至庄林路)
(3)青花大街(滨海路至庄林路)
(4)市府路(辽河广场至民兴河桥)
(5)盼盼路(辽河大街至新三院三角地)
(6)新华路(滨河大街至民兴河桥)
(7)新兴大街(西环路至东新路)
(8)东风路(东新路至辽河大街)
(9)学府路(辽河大街至海澜街)
(10)建设街(市公安局至东风路)
(11)太和北街(庄林路至渤海大街)
(12)辽河大街(科飞路至立交桥)
(13)滨河街(天成路至辽河广场)
(14)体育路(智胜街至渤海大街)
(15)得胜路(辽河大街至民兴河桥头)
(16)东海大街(滨海路到庄林路)
(17)智胜街(体育路至镜湖西路)
(18)八一街(市府路至镜湖西路)
(19)海澜街(滨海路至庄林路)
(20)民兴河南街(庄林路到市府路)
(21)聪慧路(青花大街至东海大街)
(22)海澜东路(辽河大街至滨河街)
(23)机场路
(24)营二路(盼盼路至庄林路)
2.推雪工作
第一组推雪组长张海龙、向卫东(只负责渤海大街推雪工作),配备20台推雪车、6台铲车,负责渤海大街、新兴大街(市府路至西环路)、市府路、辽河广场、智胜街(镜湖西路至新华路)、新华路(滨河街至民兴河桥)推雪作业。
第二组推雪组长郑宏志,配备推雪车10台、铲车5台,负责新兴大街(市府路-东新路)、东风路、建设街、盼盼路、营二路、学府路、东海大街、聪慧路(青花大街至东海大街)。
第三组推雪组长陈柏生,配备推雪车10台、铲车2台,负责配合西市所先对渤海大街推雪作业、后对金牛山大街(滨海路至庄林路)和青花大街(滨海路至庄林路)、海澜街(市府路至滨海路)、智胜街(聪慧路至学府路)推雪作业。
第四组推雪组长程东权,配备推雪车9台,负责体育路(金牛山大街至智胜街)、智胜街(体育路至新华路)、八一街(市府路至镜湖西路)、辽河大街(立交桥至科飞路)、海澜东路(辽河大街至滨河街)、滨河街(辽河广场至天成路)、太和北街(庄林路至渤海大街)、得胜路推雪作业。
第五组推雪组长杨庆军,配备推雪车2台,负责辽河公园、民兴河南街(庄林路到市府路)、海澜街(庄林路至市府路)推雪作业。
注:各推雪组配备的铲车推雪作业时配合清理路口积雪,保障道路交通顺畅。
3.运雪工作
第一运雪组组长王晓东指挥货车8台、铲车4台,负责盼盼路(辽河大街至三院南路口)运雪工作,李哲(小)、孙立国、白明亮、回少白配合。清扫班长胡延全、霍秀莲各带领保洁员25人,配合盼盼路(辽河大街至青花大街)运雪作业;清扫班长王慧玲带领保洁员37人,配合盼盼路(青花大街至三院路口)运雪作业。
第二运雪组组长吴云指挥货车6台、铲车2台,负责建设街(学府路至东风路)运雪工作,刘宏图、王联庆、张盛东配合。清扫班长崔丽娟带领保洁员30人,配合运雪作业。
第三运雪组组长张海龙指挥货车8台、铲车4台,负责市府路(华联至辽河广场)、新兴大街(市府路至西环路)、新华路(滨河街至民兴河桥)运雪工作。其中李勇配备货车4台、铲车2台,负责先对市府路(华联至辽河广场)后对新兴大街(市府路至西环路)运雪作业,清扫班长赵志梅带领保洁员30人,配合市府路(华联至辽河广场)运雪作业,清扫班长李银辉、李芹带领保洁员40人,配合新兴大街(市府路至西环路)运雪作业;张福林配备货车4台、铲车2台,负责新华路(滨河街至民兴河桥)运雪作业,作业区负责人封雨带领保洁员50人,配合运雪作业。
第四运雪组组长郑宏志指挥货车20台、铲车10台,负责市府路(华联至大商)、渤海大街(学府路以东)、新兴大街(市府路以东)、东风路、学府路运雪工作。其中王彦峰、刘志强配备货车8台、铲车4台,负责渤海大街(学府路以东)运雪作业,清扫班长苏金玲、刘冬梅带领保洁员40人,配合渤海大街(学府路-太白路)运雪作业;蒋智源带领管理员18人,配合渤海大街(货运五队路口-太白路)运雪作业;杨朔带领清扫班长刘玉娟,保洁员30人,配合渤海大街(货运五队路口-庄林路)运雪作业。唐琦、于伟东配备货车4台、铲车2台,负责先对市府路(华联至大商)后对新兴大街(市府路至东新路)运雪工作,清扫班长赵丽伟带领保洁员30人,配合市府路(华联至大商)运雪作业;清扫班长李芹带领保洁员30人,配合新兴大街(市府路至学府路)运雪作业;清扫班长姜明丽带领保洁员40人,配合新兴大街(学府路—东新路)运雪作业。李福恒、王昆配备货车4台、铲车2台,负责东风路运雪作业,清扫班长王素丽带领保洁员35人,配合运雪作业。郝闯、王鹏配备货车4台、铲车2台,负责学府路(辽河大街至民心河)运雪作业,班长孙淑梅带领保洁员40人,配合运雪作业。
第五运雪组组长向卫东指挥货车8台、铲车4台,负责渤海大街(市府路以西)运雪工作。作业区负责人李冠儒带领保洁员50人,配合渤海大街(新华路至得胜路)运雪作业,王秀敏带领保洁员20人,配合渤海大街(市府路至新华路)运雪作业。
第六运雪组组长于威指挥货车10台、铲车4台,负责渤海大街中段(市府路至学府路)、市府路南段(渤海大街至民心河桥)运雪工作。其中吕英飞配备货车4台、铲车2台,负责渤海大街(市府路至学府路)北侧、市府路南段西侧运雪工作,清扫班长王秀敏带领保洁员10人,配合渤海大街(市府路至学府路)北侧运雪作业;清扫班长王天舒、刘明岩带领保洁员45人,配合市府路南段西侧运雪作业。代文邦配备货车6台、铲车2台,负责渤海大街(市府路-学府路)、市府路南段东侧运雪工作,清扫班长王秀敏带领保洁员10人,配合渤海大街(市府路-学府路)运雪作业,清扫班长罗晓燕带领保洁员40人,配合市府路南段东侧运雪作业。
第七运雪组组长陈柏生指挥货车4台、铲车2台,负责金牛山大街(学府路至得胜路)运雪工作。清扫班长张晶带领保洁员25人配合运雪作业。
第八运雪组组长王伟指挥4台货车、2台铲车,负责金牛山大街(学府路至庄林路)运雪工作。王麒凯带领清扫班长刑学红,保洁员40人,配合运雪作业。
第九运雪组组长程东权指挥货车8台、铲车4台,负责得胜路(辽河大街至民兴河桥)运雪工作。清扫班长温暖、夏凤艳带领保洁员40名,配合运雪作业。
第十运雪组组长高峰指挥货车8台、铲车4台,负责先对辽河广场周边路、建设街(中兴路至学府路)后对智胜街(聪慧路至学府路)、聪慧路(青花大街至东海大街)运雪工作。高峰带领保洁员30人,配合辽河广场周边路、建设街(中兴路至学府路)运雪作业;刘文波负责智胜街(聪慧路至学府路)、聪慧路(青花大街至东海大街)运雪工作,清扫班长王会玲带领保洁员25人,配合运雪作业。
第十一运雪组组长徐翯指挥货车4台、铲车4台、推雪铲2台,负责辽河大街(盼盼路至科飞路)、滨河大街(辽河广场至海澜东路)、海澜东路(辽河大街至滨河街)运雪工作。其中徐翯负责辽河大街(盼盼路至辽河广场)、滨河大街(辽河广场至海澜东路)。孙艺林负责辽河大街(辽河广场至科飞路)。
第十二运雪组组长指挥李遵勇指挥货车2台、铲车2台、推雪铲1台,负责智胜街(体育路至新华路)、体育路(渤海大街至智胜街)、八一路(市府路至镜湖西路)运雪工作。
第十三运雪组组长王明跃指挥货车2台、铲车2台、推雪铲2台,负责辽河大街(盼盼路至立交桥)运雪工作。
第十四运雪组组长张廷伟指挥货车2台、铲车2台,负责太和北街(渤海大街至庄林路)运雪工作。清扫班长邰玉环带领保洁员20人,配合运雪作业。
第十五组组长李哲(大)指挥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人员按照基地冬季除雪实施方案开展基地内街路公园和机场路除运雪工作。
第十六组(标段)组长秦月昌负责辽河广场、希望广场、人民公园广场、西炮台广场、教堂广场、聪慧广场、泰和园公园、民兴河公园除雪作业。
三、实施步骤和作业标准
1.中、小雪积雪形成一定厚度时,适时撒布融雪剂。随下随撒,保证路面积雪松散化。同时可视气温和积雪融化程度适时出动推雪车推雪作业。街路两侧有高大建筑物影响冰雪融化的地段,应视雪量大小增加融雪剂撒布量,防止路面结冰。需人工布撒的市直所要提前准备根据情况安排人员人工撒布。
2.辽河大街、新兴大街、渤海大街、金牛山大街、东海大街、市府路、学府路、盼盼路、新华路、得胜路,除运雪标准为“以雪为令、边下边除、边除边运、雪停路净”。
3.青花大街、东海大街、民兴河南路、智胜街(新华路至镜湖西路)、海澜街、海澜东路、民兴河南路积雪当天不予清运,将雪分别推至两侧路边石,雪后第二天由西市二所、特车队、市直所和机械队负责完成,集团(中心)除雪办公室给予调配车辆。
4.机场路、营二路将积雪推至两侧路边石,并将各路口积雪推开即可,不做清运。
5.集团(中心)街路总体除雪原则为以中心区域向外围延伸的'原则优先清理重点街路,特别是保障各街路路口的交通畅通。
6.站前所、西市所、市直所和市政机械队要组织维修技术人员成立设备技术保障组对出现故障的机械设备及时抢修,保障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7.各公园以本单位人员为主完成园区除雪工作。除运雪标准要达到露路面和无残留浮雪,公园将积雪堆放至绿化用地内即可,广场积雪清除原则上同集团街路除雪同步进行,如落后于街路除雪进度不要将积雪推到路面上,将积雪堆放在靠近路边方便运输的广场上,后由集团(中心)除雪办公室统一安排清除。
8.集团机关作为应急除雪组根据需要随时按集团除雪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除雪作业。
9.排雪地点详见附件。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区除雪是直接关系群众的生活工作出行,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城市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秩序。集团(中心)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除雪工作,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集团(中心)、所、作业区、班组联动的除运雪管理体制。
2.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1)集团(中心)各单位部门要以雪为令,人员及时到岗待命。渤海大街人员要及时将道路护栏下积雪推除方便机械推雪作业。
(2)第二检查组组长刘联群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标段单位对广场、公园除雪工作。
(3)物业所所长杨承运负责所辖小区内除雪工作。
(4)站前二所、西市二所、市直所、绿化二所、路灯管理所、道桥工程队、排水工程队要加强对除运雪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积雪排入绿化草坪和树木等场地,严禁损坏街路各类公共设施。
3.加强安全,杜绝事故。集团(中心)清雪人员作业必须统一着标志服上岗,各除雪单位要设置安全保障小组,配备人员加强除雪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各种事故。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除雪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除雪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对消极怠工人员要有惩罚措施。雪后各除雪单位要将除雪工作情况如融雪剂用量、作业时间及除雪工人数量等情况报集团(中心)除雪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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