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学校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应尽快救护受伤学生,需送医院的尽可能送专科医院或大医院。
2、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3、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4、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学校要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及时开展工作。
(1)学校要尽快与受伤学生家长接触,通报情况,安抚好家长。
(2)学校要召开有关老师、学生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3)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确定对策,和各方面沟通,每天要有专人记大事记,小组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4)学校出面召开协调会,教育局综治办、区未保办根据需要可一起参加协调。
(5)协调期间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有关方面。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重大事故(死人,群伤且伤情严重),学校当即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相应科室。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在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相应科室、未保办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相应科室、未保办备案。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4、学校应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五、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件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调解结果,可提醒家长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故结尾阶段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A、《协议书》复印件;
B、病历卡复印件;
C、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D、凭上述材料到区未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未保办盖章;
E、学校帐号;
附件:
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工作组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相关责任人:学校领导教导处班主任
外国语中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为确保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及市教育局《预防和处理学生意外伤害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了解学生意外伤害预防知识、防范内容、处理程序,依法对学生意外伤害进行有效防范。
2.完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确保人人把本职工作的安全环节想细、想实,确实负起防范学生意外伤害的职责。
3.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必须严格按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及时对学生进行救治,及时保护好事发现场,及时进行报案、报告。严禁瞒报、缓报、谎报,严禁“私下”处理,严禁做老好人揽责任。
二、应急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与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为履行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1.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篮球设备要定期检修;室内体育馆注意通风、采光,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教学和训练、竞赛、外出实践等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5.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6..建立学校门卫管理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由专职保安或者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门卫和其他保卫人员,对进入学校区域的来访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
7..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对学生请销假进行登记。
8.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学校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三、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德育副校长、值日行政赶赴现场。如发生有校外人员参与的暴力事件,要立刻拨打110电话报警,通知门卫封锁大门。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值日行政和德育部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
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方立新
成员:高彩霞陈伯萍蔡芸魏玉才
1.组长在赶赴现场途中,为保不会疏漏,拨打电话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赴现场。
2.发生在课堂上的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任课教师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2)按学生伤害程度决定及时进行现场处置,不能处理的通知学校医务室。
(3)校医不能处理时应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等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同时报告120急救中心。
(4)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知学生家长到学校或医院。
(5)主管部门负责人了解现场情况,并决定是否向分管副校长或校长报告。
(1)发生学生踩踏时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学生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
(2)校医到达后,马上接替在场行政、教师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抢救小组组长马上组织人员开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3)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抢救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4)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5)校长和在场行政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
(6)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学生课间活动或同学间矛盾纠纷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首先控制事态的发展,将矛盾双方掌控后,电话或派人通知德育处。
5.发生外来人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1)如果伤害正在发生时,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命令其余学生迅速回避到教室,关好门窗,不得围观。(2)尽可能通过谈判,组织保安人员与之对峙,拖延时间,等待警察到达现场。(3)如果绑架人员威胁杀人要求放行,要记下车牌号码,绑架人员特征,为保学生生命安全应予放行。(4)如果凶手已逃走,学生已受重伤,在场行政、教师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学生。(5)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对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6)在抢救的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来。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的情况和学生被送往医院的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6.如果经校医诊断学生已死亡,则主要是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警察到来。
(三)调查、联络、教育:高彩霞冷柏健魏玉才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的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学校德育处及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方立新黄娟陈伯萍蔡芸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德育校长、德育处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主任协助处理受伤害学生的善后工作。
3.依据市教育局《预防和处理学生意外伤害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处理、和理赔。在学校无力调解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学生总务处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5.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校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责任追究
学校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经济赔偿依据责任比例分担,如果是责任人工作失职造成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附则
本预案由zz市外国语中学制订与解释,上交市教育局安保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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