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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推荐: 学生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推荐一则

2022-08-30
高校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当大家准备展开紧急救援时,我们通常要准备好各种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要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对于应急预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预案推荐: 学生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推荐一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适用范围

在学生宿舍内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

二、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周勇

副组长:马荣平

成员:王永生、杨国恒、陈胜林、胡桂军、宿管员、值日教师、班主任。

三、宿舍安全教育与管理

1、教育学生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张望。

2、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安全疏散口的畅通;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晚值班、四次查铺制度,并做好每天的记录。

3、宿舍管理员结合有关人员定时在宿舍内检查各种设施;收缴学生宿舍内的各种钝、锐器及其他违禁食品及饮料。

四、各种应急情况预案

(一)、火灾的预防和教育:

1、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

2、在宿舍内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3、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烧水、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4、在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习惯、爱护、保护好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启关、移动消防器材,严禁破坏消防设施,杜绝消防隐患;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学校指派专人定期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应急状态下的使用和水路畅通。

7、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开通安全通道紧急疏散,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段。

9、不准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设备灭火,及时报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10、火灾发生后的处理,参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处置预案》。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二)、住宿学生急性生病处理预案

1、班主任及晚上查铺教师老师随时对学生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疼等),应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并建议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学生到医院应有老师陪同。

2、若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应立即与学校值班带队行政联系,同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若不能由学校护送者,应立即拨打120(至少三次),发生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

3、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行政人员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5、若存在意外情况,需通知警方;在警方到达后,学校行政和教师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三)、被盗案件处置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人员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学校安全保卫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学校分管领导等有关人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负责安全的有关科室报警;

(2)报告案件涉及的部门负责人;

(3)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校长;

(4)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负责安全的领导和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校外滋事人员处置预案

1、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入校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防止不法人员入校给师生带来安全隐患。

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出校。

2、宿舍周围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立即向学校保卫科报告,为防不测,并同时拨打“110”报警,现场教职工要设法与犯罪分子周旋,稳定当事人双方的情绪,争取救援时间。报警时,一是要讲清发案的地点、现场人数、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枪、炸药)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报警,尽量减少损失。

3、学校在接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组织救援工作,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学校应将组织事故现场师生安全疏散和抢救受伤人员生命摆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五、责任与追究

凡遇紧急情况未按以上规定去办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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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


高校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生宿舍楼住宿人员密集,灾难发生时容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为保证学生顺利撤离灾害现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特制定本预案。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生宿舍管理科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后勤中心主任

副组长:后勤中心书记分管部门副主任

成员:宿舍管理科全体人员、各楼楼长及值班员

负责对学生宿舍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如遇紧急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务必在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并组织、指挥、疏散和救援。平时学生宿舍管理科值班室保证24小时值班。

2、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去抓。充分利用各楼的宣传栏,向同学们宣讲安全知识、火灾事故紧急扑救、地震逃生、报警等基本常识,防患于未然。

3、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值班门禁到位,安全检查到位,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以确保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

4、对各楼现有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经常进行检查,缺少损坏部分立即补齐,保证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确保火灾发生时能立即开展自救。

5、遇到火灾发生,要掌握正确的逃生自救方法:

(1)宿舍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打开所有安全通道门锁,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2)火势初起时宿舍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用灭火瓶、自来水自救,如火势已大紧急疏散学生。疏散时要求学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按疏散通道标志指引方向逃生,要注意稳定学生情绪,不要慌乱,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

(3)要及时通知校后勤主管领导,拨打火警电话119,保卫处电话23XXX32,学生宿舍管理科电话23XX60。注意讲明学校的具体地点、火灾发生的地点、时间、当前火势。

(4)宿舍、楼道充斥大量烟气时,可按疏散通道标志指引方向逃生或撤往楼顶平台等待救援。

(5)切勿盲目从楼上跳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6、遇到地震发生时,要掌握正确的逃生自救方法:

(1)首先做到不惊慌,不跳窗,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2)在房屋里应迅速逃离楼外,如楼层较高无法及时离楼,则尽快躲到安全的地方,如书桌下、工作台下、床底下或躲在墙角。

(3)地震时,门框会因变形而打不开,所以在防震期间,最好不要关门。夜间地震时,要争分夺秒向安全地方转移,不要因寻找物品和穿衣而耽误时间,值班老师应立即拉断电源。熄灭明灯,照明最好用手电筒,不要用火柴、蜡烛等明火。地震时,如已被砸伤或埋在塌物下面,应先观察周围环境,寻找通道,千方百计想办法出去。若无通道,则要保存体力,不要大喊大叫,要静听外面的动静,如听到有人走过的声音,可敲击铁管或墙避使声音传出去,以便救援,同时要在狭小的空间里,寻找食物维持生命。

篇2:虹口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细则(20xx)

虹口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一)为加强本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执行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三)本细则所称应急预案管理,是指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发布、培训、宣传教育、演练、评估、修订等。

(四)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单元补充、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应急预案体系

(一)本区应急预案体系由区总体应急预案、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街道应急预案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组成。

区应急委负责本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区应急办承办具体事务。

(二)应急预案分类和管理责任主体如下:

1.区总体应急预案是本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区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区政府制定和管理。

2.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是区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保护和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单位)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单位)。

3.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是区政府为应对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内的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涉及该单元内多个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区政府明确的基层应急单元牵头单位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基层应急单元牵头单位。

4.部门应急预案是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本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区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区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与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套的部门应急预案,定位为该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

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是为保障区内大型会议、展览、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顺利平稳举办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活动承办单位制订,报公安分局批准后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活动承办单位。

6.街道应急预案是为应对街道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制定和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

7.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本单位各类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与实施。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法人和基层组织。

三、规划和准备

(一)区政府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领域上全覆盖"的要求,并针对本区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对应急预案编制规划进行修订完善。

(二)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下列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1.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大中型企业、大型超市、幼托机构、养老机构、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2.建筑施工单位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品、病源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

3.其他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4.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单位。

(三)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四)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1.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判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判定风险级别,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2.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

(五)编制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衔接。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应急预案编制

(一)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区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具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2.区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涉及单位和街道职责等内容,重点规范区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响应和处置的主体职能。

3.针对特定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的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成员单位职责、与所在地街道合作机制等内容,重点规范单元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响应和处置的主体职能和先期处置特点。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人员安全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5.街道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街道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6.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和处置、人员安全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可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或应急处置流程图,内容包括信息报告、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五、应急预案审批、备案和发布

(一)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成员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预案审批单位。

(二)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和规范,体例格式是否合规,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明确、管用可行等。必要时,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区总体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审批,必要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审批,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活动承办单位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以承办单位名义印发;街道应急预案由街道办事处有关会议审议,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印发。

(四)报请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以请示性公文上报区政府审批,并由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公文中应当明确提出发文理由和依据,并对预案报审前是否经过实战或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期限是否明确、预案全文是否公开等作出说明和评估。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预案编制单位报审前应主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经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列出问题症结、各方意见及理由,提出办理建议。对标注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提出定密意见,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定密依据等。

(五)应急预案编制或审批单位应当在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1.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政府备案。

2.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报送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报送区应急办备案。

4.部门应急预案、街道应急预案报送区应急办备案。

5.区级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送区应急办备案。

6.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在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因特殊原因,经审批单位同意也可公布应急预案简本。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的审批、备案和发布,由其上级主管或监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培训和宣传教育

(一)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预案印发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和解读工作。

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应当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二)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七、应急演练

(一)区应急委负责统筹本级年度重大应急演练,按照"规范、安全、节约、有序"的原则,指导预案编制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应急预案落实。

(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依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的制度,年度演练计划报送预案审批单位备案。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区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办前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性实战演练。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预案报审前进行演练,予以验证。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单项与综合相结合、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

(三)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演练评估于演练结束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区应急办。

(四)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单位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编制下一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区应急办。

八、评估和修订

(一)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每两年对预案进行评估。评估报告针对每次突发事件处置或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预案是否修订的明确意见,并报请预案审批单位批准。

(二)预案修订工作参照本细则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和发布程序进行。应急预案应当设定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三)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预案修订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预案修订和完善: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九、组织保障和奖惩

(一)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培训、宣传教育、评估、修订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二)区政府负责对本区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按照本细则执行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

本细则自20xx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篇3:衡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xx)

衡政办发〔20xx〕33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0月27日

衡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应急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市、县(市、区)两级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之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本集团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态势,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市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各级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在本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存档后,抄送上一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下列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报送本级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1.采(选)矿、冶炼企业,建筑施工单位;

2.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

3.供(排)水、发(供)电、供油、供气、交通、通信、广播电视、江河水库大坝等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

4.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医院、金融证券交易场所、车站、机场、港口、码头、体育场(馆)、商(市)场、影剧院、休闲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公园、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5.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管理单位;

6.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

7.前六项规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包括驻衡国省属大型企业集团);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五)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省有关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其中,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通过本级党政门户网公布,部门应急预案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修订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至5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书面告知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

第二十六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七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二十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三十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并向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报送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第七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监督。

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或者危害扩大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修订、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预案推荐: 汛期应急预案篇一


面对生活中难免会出现的一些事故,完美有效的应急预案必不可少,好的应急预案能够尽可能减少事故损害,写应急预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预案推荐: 汛期应急预案篇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系统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省交通厅、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交通系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 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 规 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四、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

(一)易塌方路段

根据承德地区道路特点及新改建情况,易塌方落石的路段有:国道 101 、承秦出海路、 承围线 、张隆线、北凌线、 112 线等 6 条线路;

(二)重点桥梁

本市范围内共有重点危桥 11 座: g101 线长山峪中桥、许杖子中桥; g112 线红石 砬梁根 小桥、石井子 1 号小桥;承栗线岔沟 1 号小桥; 承围支线 三岔口西桥、中营子小桥; 北凌线安达 石后沟 2 号小桥、丁家沟门小桥、苏杖子小桥、乱泥沟小桥。

(三)施工工地

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有:平铁线 13 个标段、韩 郭 线 个 标段。由于山区公路大多是依山傍水,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生活区设置在山沟里,所以 汛期应 注意防洪排水,是我们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

(四)市区武烈河防汛责任河段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划分,我局市区防汛责任区为:武烈河东岸由承德大桥向北 240 米 河段。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防汛工作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 2271252 。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一室六组:

1 、防汛抢险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公安科科长担任,联系电话: 2271260 、 2271298 。

防汛抢险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系统防汛抢险组织指挥工作;对所属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及本级防汛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全系统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级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制(修)定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预案。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汛情;

2 、干线养护组,设在市公路处,组长:白宝合。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站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3 、地方道路组,设在市局地方道路管理处,组长:姜洪光。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工作。

4 、高速公路工程组,设在京承高速公路建管处,组长:于凤江。职责:负责高速公路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5 、新改建工程组,设在市局公路工程管理处,组长:王金学。主管领导:范有毅。职责:负责在建国、省干线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6 、道路运输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组长:刘学敏,主管领导:耿国华。职责: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7 、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组长:郭庆。主管领导:闫国辉。职责:负责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市区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

六、防汛保障

(一)人员

公路处、工管处分别组织不少于 60 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不少于 30 人的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机械设备

工管处、设备处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市局防汛办调用。运管处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运运力不少于 500 吨,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客运运力不少于 600 人,负责运送抢险人员。

(三)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 纤 、大锤、锹、镐

、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预设砂、石料源;材料处要做好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沥青 砼 。设计院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七、组织与实施

(一)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 24 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 24 时通信畅通,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二)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排除积水、 50 立方米 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 50 至 500 立方米塌方, 24 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 500 立方米 以上)、多处水毁,要在 48 小时内抢修 好临时 便道。

(三)分级响应

1 、塌方处理

处理 500 立方米 以下塌方,由公路养护部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 500 立方米 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局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 、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3 、施工工地

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局里根据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4 、市区责任河段险情处置

当日降雨量大于 200 毫米 或 12 小时降雨量大于 200 毫米 时,启动市局防汛应急预案,或根据市防汛指挥中心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八、防汛措施

1 、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 凹 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2 、对干线公路,由公路处负责,安排各养护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 和码砌沙袋 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的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3 、对于地方道路,由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与各县(区)局一起,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发动沿线群众,组成民间抢险组织,积极作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中小桥梁及涵洞和 以坝代 路的路段,针对不同险情,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护地方道路的建设成果。

4 、对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由各高速公路建管处负责,新改建工程工地由工程管理处负责,大中修工程工地由公路处负责,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预制厂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合理安排工期,并建立健全工地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 设备及构部件 的安全。

九、培训演练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汛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汛演习。

十、附则

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已确定的防汛重点及时补充修订。

承德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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