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应急基本技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我们随时都可能迎来突发事故,人们会提前将应急预案制定好。写应急预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零思考方案网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政务处(值班室)、年级组(班主任)三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华晶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预防监测站设在校政务处(值班室)。
学校按照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四、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年级组(班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政务处(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五、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根据《保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
1、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必要的防护知识的宣传。
2、学校实行部分门禁,进入校区实行验证制度。
3、学校门口设立主要病症检测制度。
4、加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
5、进行防护水平升级的人力、物力准备。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住校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走读学生进校门要进行主要病症检测。
3、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4、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5、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6、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7、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8、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给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
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华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华晶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时、畅通的联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指挥协调各组的应急工作。坚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负责起草出台的各种文件。统一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分队: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协助领导深入学校组织学生的身体健康的监控,以及有关应急工作。
3、学生工作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等组成。负责各年级的联络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资金、物质保障和防护物品、药品的供给。
5、教学保障组:教务处组成。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应急时期的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6、信息情报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组成。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传达、报告工作。
7、安全保卫组:由政务处(含体育组)和当时值班人员组成
八、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光岑
副组长:黄平、刘英
组员:办公室、德育处、体卫处、教务处、总务处、各年级等部门负责人,医务室校医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制,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国普
副组长:李德树 刘金贵 王志杰
成 员:张吉文 侯世龙 刘孝增 各年级部主任、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五、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三)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五)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七)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联络报告、保卫维稳、后勤保障等应急响应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
八、信息公布
准确客观宣传卫生事件情况及防控进展情况,争取家长和学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九、保障措施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十、善后与恢复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总结经验,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经卫生部门确定康复后方可复学;污染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一、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根据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突发安全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体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安全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和宿舍的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新冠肺炎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疾控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镇医院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类型
1.校内发生的各类中毒事件。
2.校内所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疫情。
3.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落实事件责任制,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的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备处置。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防止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情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发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残留等工作。
六、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校园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和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物、“三无”产品、劣质食物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七、突发事件
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别由学校办公室和各班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畅通。出现集中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两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师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班领导应马上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当地教育局、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炎症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九、保障实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全体中层年级组长及全体教师
学校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以校长xx为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为总支委员,成员是全体教师。
组长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处置,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报警,接待上级来人及应对新闻媒体。
副组长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事故处理的各项任务。协助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处置、报警,负责处理好事件全过程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组员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落实到个人为: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xx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属地医院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学校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为了提高我县学校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能力,减轻或消除引起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计局、教体局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防控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疫情及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和县卫计局、教体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传染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四)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六)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七)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体局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计局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体局报告,并同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各班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听从县政府及卫计局、教体局的管理。
3.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教导处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认识和防护能力。
2.教室领导负责对全体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隔窗、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三)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教室领导对缺课原因,及时上报。
2.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3.学校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四)校内疫情。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应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启动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1.主任、年级组长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应急总指挥部。
2.校长及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政府、卫计纪部门等;并做好疫情的续报工作,在传染病流行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教室领导负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症状的同学及时处理并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治疗,联系学生父母,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父母的合作。
4.安排卫生消毒相关事宜及后勤保障。
5.教导处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6.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父母的联系。
7.突发传染病疫情得到控制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8.对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六、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体局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八、责任追究
教体局与学校要对所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为科学、有效地处置我校突发传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传染病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的防治。
2、组织机构
学校由校长室、医务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人员组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提供突发传染病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传染病。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各班主任
3、建立保障机制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能客观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3.1加强健康教育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健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3.2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值守、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3.3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
3.4加强师生体质锻炼,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3.5预警联动
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属地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的全天候畅通。
4、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4.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4.2应急措施
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上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责任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内、校外和各种活动,课内、课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街道办的部署启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4.3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4.3.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4.3.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4.3.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
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两小时以内,书面信息报区教育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3.4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4.3.5采取消毒措施,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具体为: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5、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5.1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学校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上级汇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5.2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应急专干),综合信息小组(应急办)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警务信息。
5.3信息报送要求属一般事件,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属于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为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学校校长为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以校长徐玉兰为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孟菊根,组员是沈利君、龚秋月、余金辉、周瑞。
组长徐玉兰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处置,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报警,接待上级来人及应对新闻媒体。
副组长孟菊根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事故处理的各项任务。协助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处置、报警,负责处理好事件全过程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组员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落实到个人为:
周瑞:协助做好在医院接受治疗师生的服务工作。
余金辉:负责安排好其他学生,接待学生家长及其他到场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龚秋月:协助组织现场抢救、文字材料处理等工作。
沈利君:负责联系抢救车辆、器具,安排运送患病师生到医院救治,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学校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测网络,指定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为董铜铃。疫情报告人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的组成:校领导、疫情报告人、班主任组成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
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性疾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其他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学校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3、医源性感染暴发;
4、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严重威胁或危害师生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露事件;
7、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内容、程序及时限
学校建立由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常规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专用登记册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2例或者连续2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第一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网络向教委报告,同时向保健站报告。
五、监测与报告
1、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给校长,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并立即与医疗部门联系到指定医院治疗。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4、疫情报告流程:班主任→保健教师→校长→卫生防病中心。
六、学校全面负责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1、各职能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德育组,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板报、橱窗等校内各种宣传手段,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知识和健康知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认真做好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4、加强医务室建设,积极发挥校医室的功能作用。
5、总务处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加强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6、相应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设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质储备。
(二)、指挥与组织
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的启动立即报教委批准。应急预案启动前,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认真做好我校的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责任追究
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幼儿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向全体家长、教师及幼儿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我园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师、幼儿、家长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病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幼儿园成立由园长负责的、保健老师及班主任参与的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幼儿、家长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幼儿缺席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加强幼儿园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教室、厕所及其他设施的清洁卫生。
6、确保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建邺医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园领导、分管领导及保健老师要经常对食堂、活动室及幼儿生活用品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儿、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幼儿园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园长对教师,班主任对幼儿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室必须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编制与实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师生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 组织体系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周梅,统一协调指挥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副组长:肖兰、潘晓,协助校长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员:蔡琼、方秋菊、濮元余、王旭青、朱新、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协调、沟通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上级指示。
组员具体分工:
肖兰、潘晓:负责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监测、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为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濮元余: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物资供应;负责消毒工作。
朱新:负责上报师生每日健康状况。
方秋菊、蔡琼、王旭青:是全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主管,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提供日常培训指导。
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年级、本班的日常监控工作。
第三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测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监测,对缺课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课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课者由卫生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设立一名专(兼)职报告人(保健老师),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教育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第四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
二、校内传染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三、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五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职能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二、奖励与责任
学校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其他事宜
涉及有关赔偿、补偿、奖励、社会救助等其他善后事宜,按市、区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学校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宣传教育
学校要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乡镇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园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幼儿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及幼儿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及家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及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为*********。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园门管理制度。
6、如非常严重的班级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停课措施,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实验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与指导思想
为确保本校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提高警惕、加强监督、分类应对、统一指挥、迅速有效、密切协同。
(三)分类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便于预防控制和调查处理,本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以下几类:
1.传染病疫情爆发: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等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其他传染病局部爆发流行或发病率比往年同期显着升高,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2.重大食物中毒或放射事故: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严重水污染事件。
3.急性化学性中毒或放射事故:急性化学性中毒,放射性物质泄漏或放射丢失事故等。
4.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投毒、爆炸、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等。
(四)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校医、各班班主任、年段长、大队辅导员、各科任老师、学校行政领导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学校任何一个首见责任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在1小时内向教育局汇报,在并向卫生局报告。
3.严格实行首见报告制度。任何学校在职员工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水污染事件等情况,均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任何教职工均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应急处理
学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按以下步骤进行应急处理:
1.要迅速组织校医等力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初步科学分析和评估,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和性质,根据需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方案,及时向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报告调查情况。
2.做好疫情信息收集、人员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等对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进行及时、有效初步治疗。
3.及时拨打求助电话(110、120)在第一时间获得帮助。
(六)领导小组(略)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病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等不同事件类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组织机构:设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救治队伍。救治队伍三个小组分别为: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小组,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救治小组,重大创伤事故救治小组。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预案措施,督促预案的贯彻落实,评价预案工作效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的修订、补充,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办公室具体承担预案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各部门落实预案应急处理方案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其列入继续教育考核内容,负责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报告工作,按规定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3、救治小组:负责突发事件救治、报告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应急处理:
1、应急准备:
(1)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及技能的培训,增强应对能力;
(3)做好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药、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度及目录。
2、报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诊的同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一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涉及的人数、临床表现,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生的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后续报告。
3、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时间。
4、应急处理:
(1)突发时间后,应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事项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综合评估工作:
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等级;
突发事件发生强度、县级范围及发展趋势;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和个人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指定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救援。
(3)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就诊的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病人,应当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疾病历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院。所收治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应实行先收治、后结算办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
(5)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法做好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储存、消毒、处置工作。
(6)收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解除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对需要转诊的,应当严格按要求做好转诊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8)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如果是发生在院内的中毒事件,应当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并进行清洗消毒,配合市卫生局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9)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10)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放射源泄漏),应立即采取:
1停止作业,保护和控制现场,保留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的材料、设备;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配合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11)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应当按照:
初步判断具有传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传染性的,可先比照传染病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断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关中毒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2)对因生
物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在经调查核实判定事件性质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3)突发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应当适当解除应急处理状态。
高级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中层领导、校医、班主任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教育局保健所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实验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非常时期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等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二、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及各班班主任。
由组长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职责,检查督促,逗硬奖惩。建立高效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传染病、多发病、常见病等早发现、早报告、早对病人采取隔离治疗措施,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四、加强校园内食堂、商店、寝室、厕所的卫生保洁和灭"四害"工作,断绝传染病原体的传播途径。
五、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和教室门窗每天要经常开启,气温适宜时全天开启,确保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减少感染病原体的机会。
六、重视健康教育,利用健康课、宣传栏、黑板报、多媒体网络、闭路电视系统等载体对师生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相关知识。
七、严格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学生体育锻炼,科学设计体育课,增强学生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八、每年对全体师生开展体能测试,每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学校根据师生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健身锻炼和预防疾病措施。
九、完善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和预防药品等。
十、严格报告制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班班主任在半小时内向校长和值周领导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学校行政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在一小时内向区教委和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十一、任何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并有专门的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登记管理制度和专用的记录本。
十二、学校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供餐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组织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组织有关人员或配合卫生防疫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仪器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十三、学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可能发生传染病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
5、协助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学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十四、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疾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当在一定时间内,同一所学校或班级同时相继出现多个临床表现相似的学生或教师、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何种病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症状、发病人数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
5、为查明疾病原因,学校应积极协助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十五、学校要建立晨检和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收集疫情信息,每天向区教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十六、密切掌握师生出勤动态。在教职工和学生缺勤2小时内,须查明人员姓名、缺勤原因,掌握信息。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主
十七、学校减少不必要的会议,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严格控制师生外出参加活动,取消跨校教研、春游和秋游等集体活动。
十八、对广大师生要做到疫情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加大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为师生准备必要的预防药品并适时提供。
十九、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具体情节和责任大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1、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必须落实的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拒不履行其他应急处理职责的。
二十、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9-20
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我们时常会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及时控制事故的扩散,应急预案该怎么写?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预案分享】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类型
1.校内发生的各类中毒事件。
2.校内所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疫情。
3.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落实事件责任制,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的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备处置。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防止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情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发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残留等工作。
六、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校园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和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物、“三无”产品、劣质食物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七、突发事件
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别由学校办公室和各班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畅通。出现集中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两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师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班领导应马上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当地教育局、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炎症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九、保障实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秦政[20xx]第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驻秦各单位:
《秦皇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秦皇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秦皇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各级卫生部门要坚持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应在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卫生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各级卫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防治,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四)概念、分类与分级
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三级: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1)一般突发事件。指在局部地区发生,尚未引起大范围扩散或传播,还没有达到规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
边远、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肺炭疽流行范围局限在一个乡(镇)以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3例。
②周边市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我市境内无病例报告。
③霍乱病例在一个县(区)1周内发病51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县(区)、发病30例以下,或市区内发生疫情。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一个县(区)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⑤在一个县(区)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在学校地区性或市级以上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⑦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⑩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一般性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规定的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①在市区或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或发生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疫情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或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3例以上。
②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但无继发病例发生。
③霍乱在一个县(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个以上县(区),1周内发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⑤在一个县(区)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到该县(区)以外的地区。
⑥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⑦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但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
⑧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戈瑞的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戈瑞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⑨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
⑩丢失放射性物质,其放射性活度(Bp)密闭型4106,非密闭型4105。
⑾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
、毒种丢失。
⑿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指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①首例人间鼠疫病例确诊后,两个鼠疫潜伏期内连续出现病例2例以上,或肺鼠疫流行,并有进一步扩散蔓延的趋势。肺炭疽在市区内发生,或在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一个县内的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
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设区市,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③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发传染病,同时波及多个县(区)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④重大生物和化学污染、放射事故,出现大量人员伤亡,扩散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区)。
⑤市政府认定的其他特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处理体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市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市长、军分区副司令员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全市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评估,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执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二)成员部门职责
1、发展改革部门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2、财政部门保证疾病监测、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非正常储备药械专项经费,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费用。
3、教育部门加强校内突发事件防范工作,落实校内突发事件应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及自我防护工作。
4、公安、安全、司法部门做好法制宣传,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隔离措施。
5、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预警期间的药械市场治理整顿,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开辟防治突发事件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申报审批的绿色通道,保证市场供应。
7、物价部门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8、科技管理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临床治疗、实验室检验等各项科学研究。
9、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科学知识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营造有利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舆论氛围。
10、民政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负责赈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发放及管理工作,对困难群众实行社会救助。督促殡仪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的运送和火化工作。
11、民航、铁路、交通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12、农、林部门组织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家畜家禽及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13、检验检疫部门组织做好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的传入和传出;收集和提供国外传染病检验动态和信息,负责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管理。
14、商务部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负责做好流通环节物资(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做好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15、旅游部门组织做好旅游团组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16、爱卫会、环卫部门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保护工作,清除垃圾污物,开展除"四害"活动。
17、通讯管理部门保障突发事件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加强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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