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学校)处置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按照深圳市、区教育、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精神,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学校食品进货、加工、消毒、留样等工作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防止食物引起的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校园内由食物引起的中毒事件。
2、组织机构
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2.1成立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z
常务副组长:z
成员:z
2.2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4个基本应急小组。
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z
职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z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z
职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向上报告并对新闻报送提供真实材料。
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z
职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2.3现场根据实际需要,启动相关应急小组。
3、预警预测
3.1预警联动
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街道教育办公室、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的全天候畅通。
3.2预防监测
加强学校应急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师生对食物中毒事件的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加强事故隐患的日常监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置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4.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街道办、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2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4.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4.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4.8注意事项。
4.8.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4.8.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4.8.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8.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8.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5、信息报告
5.1信息报告
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应急专干),综合信息小组(应急办)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警务信息。
5.2发生事故后,常务副组长应及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5.3对构成突发事件的,应按《学校校园突发事件综合预案》,向区、街道教育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5.4信息报送要求属一般事件,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属于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Z大学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把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食物中毒事故紧急救治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导。
2、学校成立食物中毒紧急救治指挥部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主管副校长
组员: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南校区管委会、东校区管委会、
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处、公安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对策措施
1、实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如短期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应立即向校医院报告。医护人员接报后开展紧急救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科学处置,同时向后勤处主领导汇报,后勤处再向学校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后勤管理处、饮食中心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2、症状轻微的食物中毒人员,学校医护人员就地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并做好病状记录,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症状严重的食物中毒人员,应按照就近抢救的原则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长办公室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将病人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20救护车。
3、事件发生后,后勤管理处及饮食服务中心积极协助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
4、公安处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相关从业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供货渠道进行缜密的排查。
5、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后勤管理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对涉及的餐饮网点应立即停伙,认真查找引发中毒的原因,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查清责任人,分清事故性质,整改餐饮网点的管理。
6、患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应全力配合救治工作,派专人负责协调、调度和陪护,做好被救治中毒人员的慰问和思想疏导、稳定工作,全力化解矛盾,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不安定、不和谐事件的发生。
三、善后工作
1、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大小,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快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等处理,对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则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加强管理、落实整改,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更多内容源自物业服务合同
镇小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做到预防科学、控制有力、救治及时。
一、职责
1、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师生在校期间所有的食物中毒情况(包括在本校食堂及在外就餐或因其他食物引起中毒)。
2、食堂工作人员、生活老师、医务室工作人员、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对食物中毒情况负有发现、报告等职责。
3、部门负责人接到关于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后,负有报告、协调、现场指挥等职责。
4、学校"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对食物中毒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二、程序
1、食堂工作人员、生活老师、科任教师、班主任等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如发现学生有食物中毒迹象(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晕或其它可疑迹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将患者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救治。
②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
①立即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②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如后勤中心、教育管理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核实情况,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并随时向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3、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含可疑情况),须由主管校级领导直接负责指挥调度(如主管领导因故不能直接指挥,由当日学校行政总值班代行指挥责任)。
4、发生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后,应:
①校医务室对疑似食物中毒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和处理。
②如需校外救治,校医务室、相关生活教师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须陪同前往,安排好各项救治事宜。
③学校车队立即提供车辆。
④紧急情况下,有关费用由学校财务垫支,事后再按学校财务制度处理。
5、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组成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及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报校长办公会议进行处理。
6、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精神,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时上报。我校相关事件的报告工作由后勤管理中心执行。
7、后勤中心对所有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都必须留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8、我校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兼任:
组长:XX副组长:XX。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