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生活中难免会出现的一些事故,我们必然要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十分考验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比较高质量?小编特别编辑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000字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一、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均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应急工作小组配备若干成员。
(1)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陈春榜
副组长:刘昌良
杨汉伦
成员:蒋世碧
张科禄
郭铭洪
唐道伦
秦伟利
(2)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陈春榜;职责是: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3)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昌良、杨汉伦;职责是:协助组长工作。
(4)协调联络组组长:秦伟利;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协调各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及时报警,请求当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及社会力量的支援;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及受伤师生、财产受损情况;协助善后处置工作。
(5)抢救抢险组组长:张科禄;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组织师生撤离,组织学校力量抢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抢救工作。
(6)秩序维护组组长:郭铭洪;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保护贵重物品,负责现场安抚,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7)后勤保障组组长:唐道伦;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负责抢救车辆、抢救物资的调配等等。
(8)机动应急组组长:蒋世碧;职责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应准备。
二、学校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经认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风灾、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公安部门。
4、迅速组织对受伤师生的抢救,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四、相关的报告电话。
报警:110;事故:110;
火警:119;急救:120;
永嘉镇派出所
45399009
县教育局
45678015
县安监局
45639646
县卫生局
45695291
县疾控中心
45689679
当地医院
45399609
县人民医院
45656868
县中医院
45659787
永嘉镇政府
45396789
五、学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电话:
陈春榜:13996161032
刘昌良:15923162336
杨汉伦:13883365814
秦伟利:13996166270
张科禄:13637914969
唐道伦:13883370531
蒋世碧:15826182630
郭铭洪:13996161101
永嘉镇塘坪小学
2012年9月3日
区城市供暖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应对因各种缘由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晋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晋中市城市供热管理方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城区因供热锅炉、管网突发故障,影响正常供热或停止供热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开发区成立突发供暖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供暖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供暖恢复等应急工作;
(2)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关心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争论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准备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2、开发区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开发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开发区建设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突发供暖事件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开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
(2)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预案执行状况;
(3)把握应急处理和恢复供暖状况;
(4)负责信息发布。
3、供暖调度和机构职责
开发区建设局是供暖事故处理的调度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供暖事故处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听从应急指挥部命令,指挥供暖事故及处理;
(2)启动供暖事故处理预案,把握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供暖;
(3)准时将大面积停暖有关状况向应急指挥部和涉及单位汇报。
三、事件分级
供暖事故依据事件的大小及影响程度分为故障和事故两类。供暖系统停暖(包括因锅炉或设备)或造成小区范围以上停暖超过8小时的事件为事故,其余为故障。
四、应急响应
1、事件报告
(1)发生应急事件时,建设局准时将停暖范围、进展趋势等状况报告开发区应急指挥部。
(2)开发区应急指挥部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将有关状况向管委会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2、事件通告
发生突发停暖事件后,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准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事故影响范围、进展过程、抢险进度、估量恢复时间等内容,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正确面对停暖状况。在停暖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准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3、应急处置
(1)恢复供暖。发生停暖事件后,开发建设局负责组织热力公司尽快恢复供暖。
(2)社会应急。发生停暖事件后,受影响的各有关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
恢复正常供暖后,开发应急指挥部准备宣布解除停暖事故应急状态。
五、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开发建设局聘请供暖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组成供暖事故处置专家询问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询问和决策支持。认真分析和争论大面积停暖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争论、学习先进阅历,不断完善供暖事故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2、装备保障
开发区建设局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依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安全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指挥机构精确
把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状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处在随时可用状态。
3、人员保障
加强供暖站的供暖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二次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专业素养,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力气。
六、宣扬培训和演习
1、宣扬
各供暖站应加强全体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训练和应急救援训练,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广泛宣扬消逝大面积停暖紧急状况下的正确处置措施。
2、培训
各供暖站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沟通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学问水平。
3、演习
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间的协调协作工作。各供暖站依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七、信息发布
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暖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并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准时接受适当方式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
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暖之后,由应急指挥部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应急救援状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缘由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暖之后,开发区建设局准时组织供暖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争论事故发生气理,分析事故进展过程,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暖应急预案。
(2)各相关部门、单位准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阅历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开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针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发觉的问题或消逝的状况,准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2、本预案由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作好一切准备
地质灾害和其它自然灾害一样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破坏,并且有突发性强,防范难度大的特点。地质灾害与其它自然灾害区别是有很大的隐蔽性,很多地质灾害就发生在居民住地,由于没有察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我们防治地质灾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做好防大灾,抗大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设施准备。因此,县政府决定在我县成立地质灾害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成立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将原县200人的快速扑火队变为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大队,下设四个分队,由县政府地质灾害指挥系统指挥。
各单位要保证本单位队员在野外宿营的装备和带足三天食品给养,建立通讯方式保证快速集结、快速反应。
交通部门要对我县现有车辆调查登记,接报警后调动30台车辆组成抢险车队,保障县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快速及时到达现场。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在装备、通讯、车辆给养上做好准备。特别是每个村屯都要组织抢险队伍,保障受威胁的居民安全撤离和抢险救助。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建立联防体制,各乡镇与乡镇之间,各村屯与村屯之间,各乡镇政府与本地企事业单位、驻军、武警部队建立联防网络,保障救援力量。县政府也将与友邻县、林业局、驻军、武警部队取得联系,建立县级联防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二、灾害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1、报警
地质灾害发生后目击公民都有报警的义务,谁先发现,谁向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有险情迹象的有地质灾害巡视员,险情监测人员或看守值班人员发现情况立即报警。
报警人员在向当地受威胁人群报警的同时向村委会和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巡护、监测、看守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的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当地村委会接报警后,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乡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乡镇政府接报警后,向县政府报警。
县政府接报警后视灾情情况按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警。
报警内容根据已知情况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
2、撤离
灾难发生后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远离危险区,有人力、物力条件的可同时组织、撤离和抢险。
村级抢险队伍是在现场人员,接到报警后,除向上级报警外同时组织力量、组织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没有地质灾害发生迹象的没有发放明白卡可视情况确定安全方向、路线、地点撤离。
乡镇快速反应、应急队伍是距离最近、最早到达的抢险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同时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上报情况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县地质灾害反应、应急大队是重要的抢险救灾力量,到达灾区后本着先撤离后抢险原则,进行抢救工作。
3、抢救
地质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相当大的破坏,在确保受威胁的群众安全撤离的情况下,实施抢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都要把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做为最重要的任务,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抢救伤员。
在特殊的情况下,现有人员、设备抢救不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专业人员、专门设备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在保证抢救受伤人员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时抢救受灾财产,在保证抢险队员安全的情况下,最大努力抢救受灾财产,减少受灾损失。
三、有关单位任务
在地质灾害发生有迹象的监测责任单位必须设立监测巡视、值班专用电话,设专人守机。邮电部门优先传递防灾信息,为县乡及有关部门防灾专用电话的安装、维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为尽快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与蔓延,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救护、伤员移送、接受住院治疗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医院建立医疗救护队、建立有线、无线电话通讯网络,并派专人值班,救护队员在岗待命。做好药品、设备各项准备,保障抢救、救治工作顺利实施。
做好灾区安全保卫工作。灾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要讯速到达现场,维护灾区治安,公安部门要抽调足够的警力,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昼夜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保卫力量,防止坏人乘机捣乱和破坏。搞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南省、保昌江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疫情、中毒等。
上述给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本校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校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由学校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危机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预警,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学校统一指挥和调度。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部门、年级建立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三、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分类
1.灾害突发事件;2.安全事故;3.疫情。
四、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一)指挥系统。
危机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学校处置重大突发危机事件指挥部。指挥部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学校重大突发危机事件进行紧急救援。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危机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政府有关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使危机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据危机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本校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危机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危机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五、搞好综合保障
危机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在学校指挥部领导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1.后勤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全校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2.组织医护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临时医疗救治及协助有关医疗机构的救治工作以及防疫消毒工作。
3.学生处针对疫情级别安排流调、隔离。 4.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5.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
6.设立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 7.全体教师,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
六、重大危机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危机发生后,学校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重大危机事件情况报告教育局,并接受指令。
(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机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保平小学2014年9月1日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气侯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学校防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组长:校长(马龙)副组长:副校长(徐帆)教导主任(曹旺虎)总务主任(刘旭普)组员:马旭艳杜调调曹秀霞文媛柳涛万泉刘小芳吴珍淑陈婷婷(以及各位非班主任)(二)主要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1)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2)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3)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上报。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微机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流、大雾、雷电、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险房屋、围墙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灾害来临前应激反应
(1)灾害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区、县电视台或有关通知的`灾害信息做出反应。
(2)黄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A、总务处布置检查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做好防淋、防浸的各项工作,检查及排通校内的排水设施。
B、学生停止在室外活动,学校要求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教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值日教师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C、学生上学或放学应带备雨具,禁止骑自行车的同学骑车打伞。
(3)红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A、继续做好黄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B、学校内所有人员暂停一切户外活动和作业。 C、学校组织好低洼易浸物资的转移或保护。
(4)黑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A、学校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根据灾情做好校园排涝工作;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宣布停课并做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B、生留在课室内密切留意天气的情况,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学生安全。
C、黑色灾害信号发布后,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到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D、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灾,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E、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F、各班、各宿舍、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5)灾害警报解除后,各学校要立即上报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县教体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我区气象部门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__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_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__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__市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专项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市__区行政区域和__市__区管辖海域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的气象应急服务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作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协作的原则。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区政府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气象灾害防御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全民积极参与,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际设立区应急指挥机构。区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设在区人民政府,指挥机构在区气象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区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气象、人武、民政、公安、卫计、广电、教育、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2 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
区人民政府: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气象局(区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督查、落实指挥机构的重大决定;为区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实施雷电防御安全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1)区气象局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情况。
(2)区气象局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3)其他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经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区人民政府,并抄送气象主管机构。
3.2 预防预警行动
区人民政府收到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做好启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1)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区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各电信运营商应协助气象部门,将各级政府和相关决策部门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手机号码纳入预警短信接收目录,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给一线决策人员。
(3)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保证指挥机构紧急调用救灾资源。
3.4 预警级别发布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十四类。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4.1 Ⅳ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蓝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2 Ⅲ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黄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含本数,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3 Ⅱ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特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橙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4.4 Ⅰ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极端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包括我区行政区划在内,全省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4)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国(涉及我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4.2 应急响应启动
(1)区人民政府确认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预警以上气象灾害的,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由气象部门发布。
(2)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Ⅳ级或上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相邻地区通报。
4.4 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通信
(1)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4.6 应急处置
气象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区人民政府和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2)相关部门
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
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据指挥机构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4.7 动员社会力量
(1)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安排,主动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8 气象灾害评估
(1)气象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区气象局负责组织。
(2)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或者其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
(3)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4)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9 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机构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必须使用指挥机构统一发布的信息。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由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1)区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救助工作,会同乡镇(办)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应当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5.2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要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后果评估
区气象局应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领导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装备保障
(1)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络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
(2)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3)区气象局应当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4)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6.2 应急支援与实施保障
(1)加强城市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防御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天气气候防护工程的建设和应急维护,注重城市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完善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的指示标志。
(2)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和管理气象灾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部队、武警、公安、卫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3)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对灾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维护救灾现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和其它交通设施进行抢修;根据救灾需要,指挥机构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卫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现场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区气象局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依托相应的气象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各种气象灾害应急演习。气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习。
7.2 宣传和培训
区人民政府要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气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宣传。
7.3 奖励和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气象局应当结合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篇3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x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x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x灾害应急反应03Kkk.CoM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x信息畅通。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篇4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部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环境部及秩序维护部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工程部、秩序维护部)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当Ⅳ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预警信号发布后,物业服务中心要在各公共区域信息公告牌上发出书面通知,提醒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做好台风、暴雨来临前的防范措施。
2、应急处置原则:
3.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3.2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3.3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台风暴雨来临前之检查
4.1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应安排专人增加巡逻次数,并对以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4.1.1区域所有窗户是否关好,如发现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未做好防范措施应使用电话等方式,通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
4.1.2天台、走道、天花等,是否有悬挂物,是否存在被风吹落的危险。
4.1.3楼顶天面、平台等处的广告牌、附属设施等是否牢固。
4.1.4外墙面广告牌、附属设施等是否牢固。
4.2工程部安排专人对房屋本体、公共设施、机电设备、设备机房进行全面检查,以下为重点检查项目:
4.2.1区域内设备房门、窗户是否关闭及牢固(重点是发电机房、配电机房、电梯机房、加压泵房、抽风机房)。
4.2.2天面、天台、平台各排水口及地面排水、排污井道是否畅通。
4.2.3检查地库排污泵工作状况,排水沟是否畅通。
4.2.4检查发电机状况,电瓶状况,燃油是否充足,保证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5工程部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应急抢险器材(雨衣、雨靴、电筒、绳索、潜水泵、沙包等)保证齐全、完好,可随时正常使用。
5、暴雨来临时,应加强巡视保证地漏、水沟排水畅通,发现有淤塞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风力加大时,应用沙包堵住大楼受影响地方,待危险排除后,方可解除封闭现场。
6、当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台风、暴雨警报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安排专人收看(听)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最新消息。
7、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发布的最新消息,及时调整、安排人员到位待命。
8、台风、暴雨期间所有秩序维护人员不得请假外出,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9、台风、暴雨期间,物业服务中心应组织相应区域管理员、工程部维修人员、环境管珍员坚守现场,物业服务中心其它员工不得关闭通讯工具,随时待命。
10、当气象部门悬挂黑色暴雨警报或红色台风信号时,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副经理、区域管理员、工程部维修班长、秩序维护部长、环境管理部长都应到达现场,实行24小时值,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启动应急广播系统发布通告。
11、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工程部维修人员要及时对车辆进出门岗挡车栏杆进行相应处理,以防被风吹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财产损失。
四、因自然灾害引起水浸事件发生时,按《水浸(跑水)应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程序执行。
五、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分公司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六、台风暴雨过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七、后期处置:
1、台风、暴雨过后,物业服务中心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尽快恢复正常办公及生活秩序。
2、现场清理时必须注意现场保护和取证的要求。
3、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工作,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灾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4、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财产也遭受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配合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
5、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6、物业服务中心要对事件情况、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精选篇5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黄__
副组长:陈__
成员:李__黄__杨__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公司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公司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公司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公司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成立由祖军负责的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公司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公司与工厂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公司与工厂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公司与工厂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公司与工厂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公司与工厂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强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和长时间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快速处置,协同应对。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厅办公室、种植业处、南亚办、畜牧兽医局、农机化局、计划财务处、农产品质量处、科技教育处、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2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部署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解除的决定,向灾区组派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协调省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报送、发布和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和落实农业应急专家和有关部门参与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收集、核查、汇总、反映粮食作物、瓜菜等农作物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种植业恢复生产和结构调整;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南亚办:负责收集、汇总、反映热带作物灾情;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畜牧兽医局:负责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消毒、检疫等措施,组织协调种畜禽及兽药等应急物资供应;督导各地做好死亡畜禽处置工作。
农机化局:负责督导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处:组织协调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科教处:组织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参与农业生产救灾技术指导。
种子站:负责落实省级应急种子储备;做好灾后农作物种子的调配与供应。
植保站: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协调农药等植物保护物资供应。
土肥站:指导受灾和复产农作物肥水管理;组织指导毁损农田复耕;协调复产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2.4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2.5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文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及时作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视灾情,提出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的意见与安排等。
(6)及时了解和督导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7)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应急准备措施
3.1.1 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1.2 工程准备。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1.3 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1.4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柴油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1.5 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持续干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时,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3.2 灾害分级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灾害(以下各等级灾害: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该等级)。
3.2.1 Ⅰ级灾害(特别严重灾害)。
(1) 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市县的区域性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2) 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且成灾面积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万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经济损失30001万元以上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2 Ⅱ级灾害(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200-3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以上,且成灾面积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万只以上,或者区域性直接经济损失5000-3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3 Ⅲ级灾害(较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1-15%,或受灾面积达到100-2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且成灾面积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4 Ⅳ级灾害(一般灾情)。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0%,或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20%以上,且成灾面积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1000-4999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接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紧急信息报告并经核实后,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报请厅长或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4.2 信息报告
4.2.1 信息采集
预警信息。省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省水务厅的水情信息,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各市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及成灾信息。
采集途径。省农业厅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省农业厅与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己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4.2.2 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省气象、水文、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渐进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2.3 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4.3 先期处置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作出快速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态发展,协助开展医疗救护、参与抢险救灾等,降低灾害对社会、群众和农业生产的危害。
4.4 分级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响应。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4.1 Ⅰ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副组长及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发慰问电,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2 Ⅱ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政府和农业部,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3 Ⅲ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省政府、农业部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财政厅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4 Ⅳ级响应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4.5 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发布
农业厅协助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和民政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4.7 应急终止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养殖场(户)对栏舍进行消毒、加固,并适时补栏。
5.2 协商救助
5.2.1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根据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省政府事权的,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市县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对受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影响重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2 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 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业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培训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
8.1.1 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热带气旋、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1.2 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受灾早晨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灾害危害,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成灾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
绝收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
8.1.3 本预案中热带气旋,是中国气象局《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GB/T19201-2006)中所规定。即热带气旋非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m/s-24.4m/s(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m/s-32.6m/s(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m/s-41.4m/s(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m/s-50.9m/s(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41.0m/s(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8.3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xx(法人、校长)
副组长:甘xx(副校长)左xx(教导主任)
组员:徐xx、刘xx、杨xx、杨xx、王xx、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在学校副校长办公室设办公室,由甘xx负责。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县政府及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各个时期的工作形势,提出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安全隐患;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报告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做好事件的调查和结案等工作。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通过从网上下载、图片宣传、班队会等进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关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识别灾害险情,掌握避险技能。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及时通知雷暴雨情况信息,并公布最新的处理办法。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风天气学生上学放学由家长接送。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并及时通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接送学生。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
5、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如上课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上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班主任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课间休息时发生自然灾害,所有教师迅速组织自己附近的学生有序撤离,班主任教师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其他教师迅速前往幼儿园帮助幼儿撤离。课间休息时发生地震灾害,所有教师迅速组织自己附近的学生有序撤离,班主任教师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撤离秩序:二楼:一1班、一2班左楼道;三年级右楼道;三楼:二1班左楼道;二2班、四1班右楼道;四楼:四2班、右楼道;五1班、五2班左楼道。各楼层学生均按两路纵队有序下楼。一楼各年级迅速从教室前后门撤离教室,楼道值班教师迅速到各自值班楼道执勤。学校行政人员到各自值班地点执勤。教师楼道值班安排见各楼层楼道值班安排。
8、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9、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五、实施办法
1、发生自然灾害后,必须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预防特大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发生自然灾害时,在向上述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迅速疏散人员,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六、现场指挥及应急处理人员:
1、总指挥:吕xx(第一总指挥)甘xx(第二总指挥)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吕xx负责,如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甘xx负责。(二位总指挥不能同时不在校)
2、联络员:刘xx、杨xx
负责向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等联系,通知学生家长。
3、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理:
我区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各种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地交替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损失,个别灾害还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性灾害,救灾形势较为严峻。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机构
(一)成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灾害救灾工作,同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下设四个成员小组,实行责任制,落实责任人。
1、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成员小组:
(二)建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由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和成员小组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出现突发性自然灾害时及时将灾情上报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并指导救灾工作,及时对灾民进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
1、按市政府救灾指挥部和市民政局救灾指挥部的安排,综合、组织、协调全区灾民的救助工作。
2、根据灾害的实际情况,安排各成员小组的工作任务。
3、及时掌握汛期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市、区有关部门。
4、负责联络和协调区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抢险救灾机构,协调各成员小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5、发生灾害后,救灾应急小组要第一时间亲赴现场,参与指挥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各成员小组的工作职责:
1、灾情核查统计组:灾害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收集、核查、评估灾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指导乡镇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恢复重建工作。
2、物资保障供应组:负责市、区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等后勤工作。
3、灾民转移安置处理组:负责勘察和设立紧急避难所、救灾物资供应点,指导乡镇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后的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对转移安置灾民的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灾民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协调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事宜。
4、办公室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对于乡镇报灾及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局,随时向领导汇报灾害统计、处理情况。
二、灾害应急工作
1、值班工作
严格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监控灾害的发生,各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将汛期值班电话进行公布,以便于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信息畅通。
2、报灾工作
各乡镇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报灾制度,报灾时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内容和条规进行报灾,坚持有灾必报,每周一报,无灾零报告,防止漏报,杜绝谎报、错报。
三、应急措施
1、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及其成员小组开展工作,并报请市、区有关部门,及时与区气象、国土、交通、救灾等部门联系,加强彼此协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灾工作。
2、组织灾区群众宣传学习抗灾救灾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开展灾害自救,不断提高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四、饮用水及应急食品供应点: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暴雨、滑坡、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暴雨、滑坡、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六百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
4、各科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5、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7、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当xx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心得体会,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一)区减灾委员会。
1.x市下城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区减灾委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xxxx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街道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协助区减灾委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专家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拟定我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抗震救灾行动,做好地震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开展公众防震减灾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抗震减灾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制(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报送、发布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灾区实施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灾后设施的修复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人武部:在区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经信局:及时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x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争取省、x市对我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指导全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负责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贯彻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协调安排灾区粮油应急供应。
区教育局: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灾后学校重建相关工作。
区科技局: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应用;负责组织减灾救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负责组织特警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根据区xxxx的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应急疏散场所为xxxx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协调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卫健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援助;负责对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区xxxxxx: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区市场xxxxxx: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xxxxxxxx;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市政、环卫、河道等部门的防汛防台抗雪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维护市场经营与管理秩序。
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救援队至灾区进行人员搜救等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xxxx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根据自然灾害灾情及有关响应程序,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指导减灾救灾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工作;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期间人员转移和物资输送道路畅通。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组织协助处置相关工作。
由区xxxx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为区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具体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街道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情发布、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经区减灾委同意,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救灾工作;完成省、x市减灾委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灾害预警响应及措施
区应急管理、城管、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及时接收市减灾办和相关上级部门通报的信息,及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规划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响的街道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三)开放应急避灾、疏散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当地街道办事处可对其实施强制转移;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通知有关街道和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五)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六)向区xxxx、区减灾委负责人、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七)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区减灾办终止预警响应。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一)信息报告。
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xx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向区应急管理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xx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区xxxx和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造成本区行政区域内xx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区人民xxxx、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管理部。
区委、区xxxx对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区应急管理局、街道执行灾情xx小时零报告制度;区应急管理局每天x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xx时的灾情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灾情应随时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街道报告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将全区汇总数据向区xxxx报告。
3.对干旱灾害,街道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至少每xx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倒塌损坏住房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xxxx救助人口一览表。街道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受灾农田面积和需xxxx救助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5.区xxxx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xxxx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在区xxxx的统一指挥下,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灾情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
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一)Ⅰ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xx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x间以上,或xxx户以上。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启动Ⅰ级响应措施,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xx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xxxx减灾委会商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区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省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杭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xxxx的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xxxx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杭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需求和价格稳定。区卫健局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区住建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区城管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及修复、河道水源应急调度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助上级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区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
(7)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8)区民政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区、县(市)或者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区xxxx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受灾街道、区xxxx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区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间以上、xxxx间以下;或xxx户以上、xx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xx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分析灾区形势,思想汇报范文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减灾委副主任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临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xxxx的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xxxx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临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卫健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区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区减灾委。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间、xxx间以下;或xxx户以上、xx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xx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街道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卫健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区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xxxx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x万人以下;
(2)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间以上、xxx间以下;或xx户以上、xx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xx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区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区卫健局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五)响应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相对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当区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启动专项预案等级响应时,区减灾委视情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六)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街道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街道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xxxx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灾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每年x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xxxx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社区、街道和区应急管理局逐级汇总冬春救助的基本情况,并报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2.区xxxx或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数及灾情严重程度,分别向x市人民xxxx、x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以及省xxxx或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申请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3.根据街道向区xxxx要求下拨救灾资金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确定冬春救助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xxxx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区发改经信部门和区商务局确保粮食等物资的供应。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xxxx救助、住房保险理赔、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损房屋台账,并在x日内核定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报表后,应在x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区行政区域汇总数据报x市应急管理局。
2.开展灾情评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上报的因灾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会同相关街道,组织核查、评估小组,并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结合倒损住房核查、评估结果,按照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资金。
4区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选址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视情派出联合工作组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重建进度,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xxxx,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x市应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办事处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区人民xxxx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二)物资准备
1.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建设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街道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以及当地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点)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各类应急避灾、疏散场所也应当储备与安置规模相匹配的救灾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严防挪用、缺失、损坏和霉变。
2.制订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
3.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街道的救灾储备物资。
(三)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区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xxxx与社会力量间的灾情共享机制。
(四)装备和设施保障
1.区xxxx应当配备齐全救灾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和后勤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
2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规划使用标准》和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礼堂、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场所、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帮助指导社区按照规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并储备相应的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应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灾、疏散场所。
(五)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应急、卫健、市场监管、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街道、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xxxx的灾害信息员。
(六)社会动员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3.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组织开展全区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2.组织开展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xxxx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3.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特点,适时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组织应急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八、附则
(一)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订,报区xxxx批准后实施。各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修订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在发布之日xx个工作日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备。区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预案实施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原则上每x—x年修订一次并报区xxxx审核发布。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