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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系列

2023-02-27
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以下内容是编辑特地为您准备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家事国事天下事,防灾减灾是大事,我们要做好应急预案提高防范意识,你会借鉴优秀的应急预案吗?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洪涝台旱灾害及相关险情的防御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行业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台州市文广旅体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州市黄岩区文广旅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防御原则

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由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所统一指挥,指导、督促局属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5.3科学防御,保障安全。要根据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等级通知,认真分析暴雨、洪水、台风、旱情可能给本系统带来的危险,科学调度,合理防范,保障安全。

1.5.4快速反应,各方联动。发生洪涝台旱情及次生灾害时,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所,局属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6 防御重点

(1)监督、指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

(2)监督、指导A级景区防汛防台工作;

(3)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4)监督、指导星级宾馆防汛防台工作;

(5)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的高层建筑、危房、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防汛防台工作。

(6)监督、指导少体校、体育馆、游泳馆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设立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所(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区文广旅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2.2指挥机构组成

局防指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局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担任,副指挥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3指挥机构职责

(1)统一指挥全系统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区政府和省、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加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措施。

(4)动员全系统参与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5)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区防指下达预警通知后,按《黄岩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值班制,局机关当日值班领导即为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带班领导。

2.4局防指办公室职责

局防指下设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指办),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局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局防指的决定,协调各方做好汛期和台风期间的应对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的文化旅游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及科室室落实相应任务;

(3)负责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4)完成局防指交办的其它事项。

2.5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科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协调;落实经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公共服务和艺术科:监督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遗产科:监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非遗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资源开发科:监督指导各A级景区做好游览道路、危险地段等部位和基础设施的防台抢险工作;指导A级景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游客疏导和撤离工作;统计受灾、游客撤离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产业发展和市场管理科:监督指导各星级宾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监督指导各星级宾馆悬挂响应的等级标识;指导组织人员(含住宿客人)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监督、指导旅行社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体育科:监督指导少体校、体育馆、游泳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体育馆、游泳馆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督促指导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有关工作;统筹分配和安排值班人员;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较大)、Ⅱ(重大)、Ⅰ(特别重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遵照执行。

3.2应急响应启动

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受灾害影响相关单位应按照本部门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上报。区防指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局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响应等级启动后星级宾馆、A级景区应悬挂响应的等级标识。

3.3应急响应行动

3.3.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一般事件(Ⅳ级)时,由局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发防御工作通知。

(2)局防指副指挥视情连线相关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3)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15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的相关单位,每日5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3.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较大事件(Ⅲ级)时,由局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副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局有关科室参加,并视情连线相关成员单位。

(2)局防指副指挥值班。

(3)局防指派员驻市防指值班。

(4)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3.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重大事件(Ⅱ级)时,由局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局有关科室参加,并连线相关单位。

(2)局防指副指挥值班。

(3)局防指根据市防指安排,抽调人员参加市防汛防台抗旱督导组,赴各地督促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4)局防指派员驻市防指值班。

(5)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3.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时,由局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下发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局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局有关科室参加,并连线有关成员单位。

(3)局防指指挥值班。

(4)局防指根据区防指安排,抽调人员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工作。

(3)局防指副指挥驻区防指值班。

(4)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5时、11时、17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相关单位每日5时、11时、17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4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局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受洪涝台旱灾害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当地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当地防指。

3.5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决定,视具体情况适时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4.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受洪涝台旱灾害发生地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和有关专项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5.预案管理

5.1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区防指备案。

5.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2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故的组织:xx网络科技公司防汛领导小组。

(二)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防汛抢险。

2、遇到暴风雨等汛情,根据情况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上级,请求支援,报告内容为:“公司发生汛情,请迅速前往救助”,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三)组织实施:

1、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根据暴风雨等汛情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抢险。

2、支援人员到来之后,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和义务防汛队员要做好辅助工作。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四)防汛方法:

1、迅速切断电源。

2、争取第一时间保障人员安全,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3、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抢救危险物品、贵重物品、档案材料。

(五)注意事项:

1、防汛抢险首先是保护人员安全,抢险要尽量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情况先下进行。

2、一般情况下不组织女职工参加重大防洪抢险。

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3

(一)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现场观摩指挥

县安监局领导及中钢矿业公司领导对这次演练活动高度重视,亲临现场,观看了整个演练过程,给我们的演练活动做了很有指导性的建议。公司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很好的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任务。演练结束后在调度会议室举行了讲评会议,矿业公司领导以及公司领导对此次演练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暴漏了很多缺点。领导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促进了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更加完善。

(二)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1、检验了我公司防洪防汛应急体制运行的畅通性,各职能部门组之间的协调作战能力,通过各项防汛工作的配合,提高了协同作战能力,强化了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增加了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2、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指挥决策的准确性、规范性,防汛抢险调度的灵活性和科学性,对意外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完善了预案体系,提高了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3、整个演习过程中,应急体制内各责任人均能熟悉在防洪防汛时各自的工作职责,为遇到实际问题时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4、此次演练,体现了公司在防洪防汛方面所做的充分准备,现场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充分,全部有效;

5、通过实际参与防洪防汛演练,使所有参演人员均能熟悉防洪防汛过程和具体操作方案,一旦遇到强降雨汛期时能及时避险,并有条不紊的投入到应急抢险工作中。

(三)本次演习过程存在的问题

1、由于部分人员第一次参加防汛抢险演练,对各职能组有效配合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时出现各自为战的现象,相互协调配合不够。

2、一线作业人员在防汛安全意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3、各职能组职责虽明确,但动作不够熟练。

4、演练时说台词不够伶俐,气氛不够紧张,没有做到撤离时的忙而不乱的氛围。

5、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

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4

2.1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地点设在公司生产机动部。联系电话:

2.2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防洪防汛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审定公司防洪防汛工作计划、应急预案;

3)领导公司洪涝灾害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向集团公司报告公司及周边区域暴雨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公司防洪防汛工作计划、应急预案;

2)组织编写和修订公司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分厂编写和修订应急预案;

3)组织、协调防洪防汛工作的开展,督促、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

4)负责指挥应急工作组及协调外援救助机构开展现场救援;

5)掌握现场事态的发展和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4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预警组

组长:

成员:各单位防汛值班人员

职责:负责汛情报警工作,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预警。

2)抢险救援组

组长:

成员:公司基干民兵

职责:负责排险和险情控制工作。

3)设备抢修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水毁设备、设施的抢修、恢复生产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组长:

成员:生产机动部全体员工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综合管理部全体员工

职责:负责救援人员的饮食、交通及疏散人员的救治安置工作。

6)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综合管理部全体员工

职责:负责掌握相关灾情信息,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5

根据分局要求及业主相关指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20xx年防洪度汛预案进行调整。

1、工程概况和度汛前形象面貌:

20xx年,砂石系统进入施工高峰期,为确保施工与系统运行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一旦遭遇洪水事故发生。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有效的将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项目部根据沙沱水电站砂石系统运行及水文气象等特点,特制订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2、防洪项目和技术安全措施

计划20xx年4月初由安全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系统范围内的有关防汛项目逐一检查,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技术、安全交底,在五月十五日前(汛前)完成已明确整改的度汛项目。

汛前将排水系统清理完善,保持畅通。

系统砂仓边坡及挡墙应严密监控,掌握其动态变化情况。

汛前对系统内高边坡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皮带洞监测,随时注意洞内渗水情况。

3、防汛设备及物资准备

在防洪度汛期间,项目部对车辆,装运等设备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其中,吉普越野车1辆,皮卡货车2辆,装载机2台,自卸车2辆,准备必要的防洪度汛物资和材料,雨衣、雨鞋、手电筒、安全绳、安全带、撬棍、铁锹、锄头、撮箕等,存放在物资库房,以备急用。

4、防汛组织措施

4.1项目部成立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林建国同志兼任防汛抢险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安全环保部。

4.2成立防汛抢险队,汛期随时处于待令状态,如遇险情,立即投入抢险工作。抢险队由粗碎车间、中碎车间和施工一队组成,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

4.3防汛抢险重点

任务是确保系统设备、材料、人员、房屋的安全。

5、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汛期进行不定期检查(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处理。

6、天气、水情预报工作

防汛期间,安排人员日夜值班,随时接收、搜集、掌握天气、水性变化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值班地点:

7、防汛抢险指挥

防洪抢险实行组长统一指挥,组长不在时,副组长履行其职责,并根据天气及水情变化而实施抢险措施。

8、应急程序

发现事故或征兆→报警→发出救援命令→开始救援命令→开始救援行动→现场处理→结束紧急状态。

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6

杏滨街道地处东南沿海,厦门西海域西北岸,受地理位置的影响,每次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的袭击对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一定的威胁。为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洪防台风工作,尽量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同时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杏滨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辖区内防洪防台风工作。

二、防洪防台风职责分工

防洪防台风工作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统一指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办法。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洪防台风由街道办主任负总责,分管副主任为第二责任人,部署全街道辖区内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社区防洪防台风工作,各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主任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做好本社区的防洪防台工作,并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所部署的各项任务,各社区部门之间应互相配合。

3、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按分片包社区范围,协助社区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并承担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所部署的各项任务。

4、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防洪防台工作中,按其工作职责执行,并服从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5、抢险队伍的组织

遇紧急情况,街道设五个专门工作组开展防洪防台风工作。

(1)抢险应急组:从各社区抽调应急分队人员40人组成,责任人为林连寿、赖传衽。本组主要职责为出现险情时参与抢险、救人、疏散群众等,要求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后勤组:由党政办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员组成。平时负责抢险物资的购置管理,遇有险情,要求能及时调度运送有关物资到达出事地点,责任人为刘峰、林志兴。

(3)医疗组: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合作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负责救助受伤群众,责任人为王志卫、曾建安。

(4)安全保卫组:灾情发生时负责各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谨防不法分子趁机破坏。本组主要由派出所及各社区治保委员会工作人员组成,责任人为谢亚能及各社区治保主任。

(5)行动小分队:由街道机关各联系挂钩社区工作组组成各行动小分队,负责协助所挂钩的社区防洪防台工作,责任人为各联系挂钩社区工作组的领导、组长。

三、汛前准备工作

1、积极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对辖区内各种水利设施、危房、易受洪涝灾害处、山体易滑坡地带等地带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发出汛前安全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

2、根据实际情况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3、街道辖区内各水库、堤防、水闸工程,要明确责任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组织、联系及实施方案。

4、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的防汛设施的安全检查,按照防汛职责落实防洪措施。

四、防洪预案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意气象动态。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的应急方案: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通知指挥组各成员单位。

(2)各居委会及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街道防洪抗旱指挥组的联系。

2、当遇到台风警报、特大洪水时(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应急方案:

(1)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

(2)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社区,做好一切准备。

(3)应急抢险小组(民兵应急分队40人)即刻到街道集合,遇有险情,马上出发参与抢险救人。

(4)街道机关联系挂钩社区的领导、工作组全体成员,立即奔赴各社区,协助社区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5)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况。对低洼地带、危房、易滑坡地带的居民、仓库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人员、物资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通讯工具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联络。

(7)后勤组要马上负责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调度工作。

(8)防汛办要加强水利工程的保安工作,对重要的险堤、险库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防备,抢险人员要到位。

(9)遇有险情发生,如堤坝决口时,一是及时将险情上报区防汛办;二是抢险应急组及包社区工作组即刻赶赴现场,要求在半小时内到达参与抢险救人;后勤组即刻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和运输车辆到达现场。险情发生所在社区的社区两委成员要求在半小时内到达出事地点,及时做好人员、物资的安全转移。险情发生现场总指挥明确为街道分管领导。

(10)出现灾情时,各社区和有关部门都要及时组织人员实施救灾工作。卫生院要迅速组织救护队伍深入灾区,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11)灾情过后要及时做好受灾情况统计工作,各联系挂钩社区工作组要认真协助各社区做灾情统计,并及时汇总上报,同时要切实加强灾后救援工作,防汛办要检查水毁水利工程,制订修复计划,对小型水利工程应立即组织力量抢修;街政办要做好救灾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

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全省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及《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省长任总指挥,协助工作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指导和督查各市、县人民政府粮食应急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结束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3)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2.2省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掌握全省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省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建议。

(2)根据省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及相关材料。

(4)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粮食应急工作。

(6)负责《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7)负责粮食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8)完成省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省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调控。

(2)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粮油的进口;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价格干预。

(3)省经信委:做好铁路运力调度,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4)省公安厅:维护粮食加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5)省民政厅:及时通报灾情,确定因灾需救助对象,测算救助需求数量,组织应急救灾粮的发放工作。

(6)省财政厅:安排、审核粮食应急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7)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协助征用运输车辆。

(8)省农业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

(9)省工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粮油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查处粮油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粮油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1)省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省及国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指挥畅通。

(13)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调拨、进口、加工等所需贷款。

(14)新华社山西分社:根据省指挥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国内舆论和社会关切,有效影响国际舆论。

(15)省军区:组织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协调驻晋解放军参与粮食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6)武警山西省总队:组织所属部队,协调驻晋武警部队参与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4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指挥部设6个应急工作组。

2.4.1监测预警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

主要职责:

(1)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2)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日常监测和走势分析。

(3)应急状态下重点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应急措施。

(4)通报灾情,确定因灾救助对象、救灾粮品种。

2.4.2应急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省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进出口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意见。

(2)确定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并制定下达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供应计划。

(3)监督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及时向加工企业运送原粮,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

(4)组织应急粮源进口调拨和粮食供应,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食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工作。

(5)负责组织运粮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

(6)监督检查应急粮食质量,保证应急加工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7)负责应急时期粮食市场秩序、政策性粮食质量卫生、储存场所、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卫生和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8)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9)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质量的监督检查。

2.4.3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省通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落实省级粮食应急工作和应急演练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结算。

(2)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动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

(3)落实省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经费。

(4)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2.4.4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省粮食局、新华社山西分社。

主要职责: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2.4.5治安维护组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成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局、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和保障粮食应急时期社会秩序和粮食调运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2.4.6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应急粮食事后补偿和补充意见,及时补足储备粮库存。

(2)对应急所发生开支进行审核和清算。

(3)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及时进行清算,收回贷款。

(4)加强产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

2.5市、县粮食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正常进行。当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紧急状态时,及时启动本级粮食应急响应,没有达到预期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时,由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逐级提请省指挥部进行调控。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省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省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省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市、县粮食、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逐级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3.2预警发布

当有迹象表明粮食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及程度发布警报,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3.3预警预防行动

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省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建立粮食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准确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会商分析结果,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指挥部总指挥,并通知事发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省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态进展程度,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进行防控,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按照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4.2Ⅰ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省内6个以上的设区市或太原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2.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2.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时跟踪事态发展状况并随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

(2)必要时向国家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品种、数量。

(3)提出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指挥部下达动用命令。

(4)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来源。

(5)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6)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7)组织对事发地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对事发地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8)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

(9)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10)执行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令。

4.3Ⅱ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省内2个以上6个以下的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10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3.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3.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并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包括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一次动用省储备粮数量在2.5万吨、省储备油3000吨以下的,省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

(3)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来源。

(4)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5)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6)组织对事发地的市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对事发地的市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7)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如大、中城市),对重点群体(如军队、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城市大型商业超市、商场、连锁店等)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8)迅速组织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必要时请求国务院动用中央储备粮支援。

4.4Ⅲ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省内1个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5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4.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4.3相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指导事发地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及时分析研判事态变化,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同时迅速派出检查组,对事发地的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顿,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粮价等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场供应,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及时向省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情况,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随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必要时及时动用市级储备粮。如动用市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省级储备粮的,由事发地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省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动用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4.5信息报告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事发地的市、县粮食应急机构要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事态紧急时,事发地的县人民政府可越级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上报信息时,可先简报后详报,不涉密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外网电子邮箱报送。

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省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当省指挥部应急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省指挥部要及时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4.6信息发布

省级层面的应对工作信息由省指挥部统一发布。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粮食应急事件信息资料的核实,并由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

4.7应急结束

粮食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平稳,群众心理趋于稳定,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由省指挥部宣布结束省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应急费用清算。

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省储备粮或省储备粮不足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进口、采购、征用、加工、供应、运输等不同品种粮食所发生的本金、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由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清算,收回贷款本息。事发地的市、县应急费用的清算,由事发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5.1.2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在一年内,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加强粮食收购或适当进口等措施,补充各级储备粮和商品库存,在一年内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5.2总结评估

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省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6.1.1粮食储备。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市、县粮食储备计划,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并根据调控需要,保持必要的商品周转库存,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节物资和资金。

(1)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进一步优化省级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重点保证太原、大同、阳泉、朔州4个工业城市,吕梁、忻州部分灾荒频繁县,以及其他缺粮地方动用省储备粮需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应急需要,太原市要建立并达

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油储备,其他市建立并达到10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确保全省应急状态下的应急调控。

(2)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经营者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山西省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晋政发〔2010〕104号)所规定的最高、最低库存量义务。

(3)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6.1.2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在省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有关应急粮食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主要由省直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省、市粮食应急系统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1)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省粮食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需要,掌握联系和扶持一批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粮油加工企业,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应急响应启动后,省内加工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省粮食局可根据需要,直接从省外调入面粉或食用油。

(2)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系统。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健全和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选择认定一些信誉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零售网点、军供网点、连锁超市、商场以及其他粮油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省、市两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粮食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油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4)省、市、县粮食行政部门应当与应急指定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应急企业动态。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名单要报省粮食局备案,并根据加工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粮食应急响应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

6.2资金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和应急储运能力建设。各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资金,加强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6.3交通运输保障

要协调应急状态下运送应急粮食物资所需的公路运力,确保公路运输通行。要依法建立粮食应急状态下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应急粮食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事态发展和形势需要,省指挥部可报请省人民政府下达指令强制执行。

6.4通信保障

6.4.1省、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逐级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变更后要及时通知成员单位,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6.4.2省通信管理局应依法协调相关通信运营部门保障粮食应急监测信息传递的畅通,确保复杂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粮食应急信息。

6.4.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粮食应急状态下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

6.5培训、演练和宣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处置粮食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对负有处置粮食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业务、善于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6.6奖励和处罚

对出色完成应急工作、在完成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执行应急规定、扰乱粮食应急工作,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粮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并负责解释。

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附则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原粮:指小麦、稻谷、玉米等未加工的粮食。

成品粮:指加工后的面粉、大米、小米、玉米面等。

储备粮:指各级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本预案涉及到的数量以上的都含本数量,以下的都不含本数量。

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8

1.人员转移。

发现危险时,要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按计划有序、组织转移,尽量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灾害发生时,幼儿园应将师生转移到坚固的大楼,保持梯道畅通,人员转移应根据附近的原则提倡相互帮助。

(2)幼儿园应同意将住在附近地形低洼和危险房间的居民接受配置,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2.准备准备。

园内平时由值班人员巡逻检查,发现危险情况立即联系园领导和物流部门,迅速组织危险,立即报告。容易积水的地方要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紧急灯、雨衣、鞋等危险物资明确负责人,在紧急危险时随时调用。

3.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应根据可能发生的灾害,制定紧急措施,转移物资,提高或转移楼上等方法。对价值高、性质重要的物资,如机密文件、文件资料等要严格管理,计算机等贵重物品转移上明确负责人。

4.治安保护和医疗救护。

灾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治疗保险会的作用,电线杆倒塌、树枝倒塌、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伤亡,医务室需要止血药、绷带等必要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最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9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粮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粮库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轻经济损失和相应影响,特制定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必须放在首位,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加强粮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粮库安全事故发生。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对于仓库应急预案由公司主管领导统一管理指挥,中牟库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人员辅助管理,对仓库每日或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3、快速反应,立足自救。在粮库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处理和控制中,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事件)进一步扩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中牟库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粮库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粮库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对粮库每日进行巡查,尤其是遇到特殊情况,如暴雨、火灾等情况,要进行重点巡查,并对预案作出新的调整措施。

2、对于每日巡查情况汇总,并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上报,以便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3、负责粮库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粮库事故(事件)调查、上报和查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粮库突发事故(事件)的调查、取证。

5、负责检查粮库附近在场各类人员情况,杜绝粮库附近吸烟现象发生,确保仓库安全。

6、负责应急处置物资的配备和维护。

7、组织粮库人员进行自救,对粮库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三、有关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预案。

1、发现火情后,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向粮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拨打119,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2、粮库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利用粮库现有灭火器材扑救,转移存放的物资,同时切断可燃物燃烧路线,阻止火势蔓延。视情况要第一时间拨打119。

3、如火势较大,粮库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疏散人员和车辆撤离至安全区域,加强现场警戒,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并协同相关部门对附近情况进行盘查,以防止蔓延,同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辆,以保证消防车辆快速到达现场。

4、粮库应急领导小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及时将损失情况以及相邻库房情况反馈公司领导。

5、火情解除后,粮库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清理现场,对粮库库存进行盘点,核实损失,配合公司做好恢复重建和财产理赔工作。

(二)防汛应急预案。

1、如遇大雨、暴雨及连续大雨,发生汛情时,巡查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迅速向公司领导报告。

2、粮库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做出相应计划,迅速赶到现场,对于库存粮食及其他需要防水物资快速做出调整计划,以保证快速转移库存物品或防止雨水进入仓房对粮食的`侵袭。

3、情况紧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应急小组应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安全地带,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领导,以便作出新的调整计划。

4、灾情结束,粮库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在灾情结束后一天内以书面情况上报到公司领导。

(三)被盗应急预案。

1、发生盗窃事件,粮库管理员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粮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视情况要第一时间拨打110。

2、粮库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对仓库物品进行清查,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3、发现窃贼正在行窃,粮库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组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记住盗窃嫌疑人的像貌、体态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

(四)停电应急预案。

对于粮库突发性停电,粮库保管员应及时上报,并安排专业电工迅速查明停电原因,如属设备故障,并组织维修人员及时抢修。

(五)储粮事故应急预案。

1、储粮发热霉变:

发现发热霉变时,首先采取摊晒、扒沟、通风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根据外部天气情况选择具体方法,并逐级上报,防止事态扩大蔓延,事故查明原因,写出分析材料,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储粮事故:

对于熏蒸中出现爆炸、起火、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情况,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补救,若有人员中毒应先将其抬离毒源,到上风口摘除防毒面具,同时报120急救中心,并对急救中心说明人员中毒药剂、中毒症状以及有关的救治措施和仓库具体位置,并在大门口派人等候,以便引路,减少浪费时间,增大救援机会,同时逐级上报有关领导。

四、应急处置

粮库发生事故(事件)后,第一目击者应首先采取紧急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向粮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粮库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援活动,同时做好应急处置现场记录。重大事故(事件)在事发后10分钟内向公司领导报告。

五、善后处置。

粮库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粮库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清理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理赔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并按公司领导指令组织整改,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粮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粮库值班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二)物资保障。

粮库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并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每年至少组织粮库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培训与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粮库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熟悉预案操作程序和处置方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预案培训效果,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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