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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三月份(集锦7篇)

2024-09-26
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三月份 篇1

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地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格式化,教条化趋式,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服刑人员所了解,逐渐开始出现“服刑人员今天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年初,xx区xx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x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雄州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一、建立基层管理组织,定时定期开展检查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xx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二、落实管理制度,监管工作直接进入家庭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三级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与工作例会制度。社区责任人、社区综治主任对所属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片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检查。司法所矫正责任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与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个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社区内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必须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街道司法所所长或社区矫正责任人汇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并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监管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并落实整改。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重新犯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的奖惩措施。

3、落实管理人员组织社区服务。社区网格片区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家属在内的“五帮一”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网格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xx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民众服务,进入各个小区为小区居民除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对于在城社区的服刑人员,由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户对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一个服刑人员定点对一户困难家庭定期进行上门帮助。这种方式让很多服刑人员觉得很有意义,他们在服刑期满后也能主动对定点的家庭继续帮助,这些多样化的社区服刑,让他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矫正管理的实效性。

4、联合司法所进入家庭走访谈话。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本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对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情况,排除不安定因素。为个别心理存在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保证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生活有着落。瓜埠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社区网格责任人一同上门走访,并送上了慰问金,孙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管理,病好后努力工作,不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

三、丰富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帮教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宣传。网格片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加入法律法规教育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宣传法律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的.法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建没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发标识、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2、针对重点人员,强化多样帮教。对于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针对他们实际情况,专门制订相关帮教措施,要求他们每月两次书面活动情况汇报,每周两次口头汇报,并对他们进行xx小时手机定位监控。每个重点管理人员都进行“五帮一”重点帮教。三级网格管理人员利用社区便利条件时时关注相关情况,司法所每月走访他们的家属、村居、民警等至少两次以上,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工作情况,保证他们认罪服法,积极生活,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对重点人员单独开展专项法制学习并定期进行考试,让他们能够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铭记于心,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网格化的管理模式是配合司法所日常的社区矫正来开展的,它为固定的管理模式起辅助管理作用。只有通过多元化管理,结合司法所与基层的力量才能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细,做实。网格化管理作为新的管理办法刚刚进入使用阶段,雄州的网格管理工作也刚刚开了个头,希望能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发展、进步,在实践中去检验,完善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三月份 篇2

按照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我乡收到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后,及时组织召开了村(社区)三职主要干部、乡级各单位负责人、政府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就通知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领会、贯彻。

二是乡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组长,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调解中心、乡政府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负责全乡的社区矫正工作,并明确了专人具体抓。

三是乡综治办年初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了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内容,并分别与相关单位签定了责任书。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三月份 篇3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矫正秩序持续稳定。

按照区司法局“双严”工作精神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分析工作,遇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要提前排查。

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矫正措施,拓展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个案矫正的效果。规范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

三、加强帮教组织机构建设。

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协助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地区资源,探索创办就业实体,进一步拓宽就业途径。

四、规范矫正程序。

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帮教,实施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公益劳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努力积累经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三月份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南阳”、“法治南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工作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开展,始终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使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失控、不漏管,力争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工作措施

(一)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月一次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四)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在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五)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六)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七)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八)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社区矫正报到制度,矫正对象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7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办理各项矫正手续,填写《社区矫正保证书》。二是工作例会制度,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四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五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严格按照“四书”“五表”“一录”的规定格式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三月份 篇5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

(二)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镇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

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辖区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五)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

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工作任务

(一)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

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三个一”:即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签订相关协议书。

(二)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

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三)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

(四)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

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五)从严要求,加强管理

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六)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

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四、保障措施

1、司法所在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且会同公安派出所抓好此项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反映。

2、申请矫正对象发生突发事件,由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启动《群科镇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三月份 篇6

20xx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以服务管理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14月份,全区在册矫正对象99名(男性88名、女性11名,其中被宣告缓刑的有91名、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有1名、被裁定假释的有7名)。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21名,累计有142名社区服刑人员按期解矫后回归社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分级管理,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1、设立社区矫正机构。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顺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我局于20xx年11月24日正式设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培训活动,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2、完善执法文书档案。执法文书是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的体现和保障,适应建立执法档案的要求,我区矫正办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新建、修订、完善一整套接受、审批、调查、处罚、收监、解除完整的执法文书档案,并统一指导各司法所规范日常监管档案,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以促进和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3、建设信息交互平台。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有效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我区矫正办定期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各部门间召开会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矫正人员的登记接收、应急处置、情况通报、按期解矫等实时信息交互。今年3月份,我区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学习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各成员单位研究讨论矫正对象监管衔接问题,规范监管次序。

4、规范审前调查报告。严格按照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认真组织矫正工作者到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社区)开展基本信息、监管环境调查,客观准确地向审判机关提供调查资料,便于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判决。全年来累计完成85起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5、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我区积极按照上级制定的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将20xx年确定为“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对日常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监督、认真考核、奖惩兑现。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控,多管齐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1、多方联动,完善公检法司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并定期联合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对不遵守矫正规定、不服从管理、无故不参加集中见面教育和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7月31日至8月2日,我区矫正办协调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管理、约束能力。为进一步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大教育改造和管控水平,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于4月9日至4月18日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检察,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风险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及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2、入户访谈,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抓好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我区社区矫正办不定期对在管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如,今年5月份,我区以开展“创平安家园让群众满意”百日行动活动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和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81人。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深入的谈话,认真摸清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向。为切实掌握十八大期间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动向,11月份,区社区矫正办组织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并在“两节”、“两会”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做好特殊人群百日排查管控专项活动,加强管理控制。

3、动态化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我区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充分利用省司法厅政务外网内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实现了数据录入、数据查询、日常管理、解矫提示等功能的信息化操作,并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理档案,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全区221名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工作。为全时段、全方位的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动态,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区域监管,我区于今年3月份启动手机定位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行踪,对超出活动范围的服刑人员发送短信提醒,同时短信告知监管人,防止发生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

(三)管理创新,因人施“矫”,确保社区矫正成效稳步提升

1、摸实情,实行分类管理。我区结合入户调查走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服刑人员的自身特点和危险性程度及其表现等因素,将监督管理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级别,对同一名矫正对象,要根据其日常表现,适时变更管理级别,并坚持个案矫正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注意因“人”施“矫”,针对不同个体制定不同的个人档案和矫正方案,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教育管理。

2、抓细节,落实请假制度。我区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立足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严管、普管、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的请销假管理。

①规范请假程序,社区服刑人员请假时必须详细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基本情况、外出理由和返回时间,提交保证书。

②严格请销假要求,在请假期间外出服刑人员需做到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季度自我评价,并采取挂号信的方式按时寄回矫正办。

③严格请假期限,请假人员有正当理由,一次不超过7天的,向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请假;矫正对象离开洛江区域范围的,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由请假人申请,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审核,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审批。

3、强帮扶,做好安置就业。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我区结合实际,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认真解决特殊对象的具体困难。例如今年来各司法所积极协助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农村低保、医疗保险等基本权利和社会福利。并先后建立了8个社区矫正劳动培训就业基地,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劳动就业问题,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基地建立至今先后安置矫正对象15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在河市镇建立全市首个区级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阳光中途之家”。通过整合各种资源,为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在救助、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提供帮助。

4、重科学,办理居住地变更。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工作学习,方便服刑人员配合社区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区司法局主动与矫正对象经常居住地所在司法局协调,为长期学习生活在洛江区域以外的4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培训,提高社区矫正组织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进一步研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落实措施,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司发通[20xx]98号的通知要求,确保禁止令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严格审前社会调查程序,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制定规范化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档案管理;全面排查,严格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严格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效果;反腐倡廉,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及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

(三)借助平台,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矫正对象动态管理,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严肃矫正对象请假、会客制度,通过手机定位管理,认真执行禁制令,定期向矫正对象发普法短信,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把手机定位管理作为搭建专职社工与矫正对象的交流平台。计划建立“两室一中心”,在区级建立心理矫正服务中心,在各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室和心理咨询室,搭建心理矫正平台,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教育提供基础。

(四)整合资源,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培训基地建设。要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管理规定,积极整合社区矫正资源,大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全区未就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实用型职业技能,引导矫正对象劳动就业。

(五)统筹规划,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根据区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建设规范一个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场所,统一登记接收、统一办理衔接、统一指定管辖、统一执法档案。

(六)积极创新,探索社区矫正社会管理新举措。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应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尝试多种手段和方法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公益劳动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三月份 篇7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韩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为3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镇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十几万元,这类典型镇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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