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市对县科学跨越发展考核指标。20xx年是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闯关夺牌的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责任,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以过硬的创建工作打好“攻坚战”,依据《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治理20xx年度实施方案》(创指〔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动员全系统工作人员,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激发创建活力,推动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解决好全系统所涉及的创建目标任务,保证各项创建指标达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为全县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闯关夺牌”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网格化挂包区
1.合欢大道-泗水路-东方大道-洪武大道-圣山路,重点点位:龙居苑、东方花园、东方大道、毛营社区、图书馆、博物馆,网格长:毛营社区:从秀刚,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责任人:。
2.黄牌街-第一山公园西侧-上龟山西侧山边-山城市场路-淮河北路,重点点位:城北社区、森海豪庭小区、水月山庄小区、拆迁收储地块,网格长:城北社区:朱丽莉,责任单位: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责任人:。
3.二山路-山水大道-淮河明珠路-宁宿徐高速,重点点位:龙城新天地、日月星城、城市桃园(公园),网格长:果园社区:明嵘,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责任人:。
4.汽车客运站区域,重点点位:汽车客运站,网格长:果园社区:,责任单位:局机关,责任人:。
(二)责任包干区
1.采石公司宿舍(惠丰巷)。责任单位:局机关,责任人:。
2.(1)公路站宿舍(金源南路、客管处办公楼后面);(2)大桥路段。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责任人:
3.(1)交通局宿舍(稽查队办公楼)航运公司宿舍(中行巷内);(2)二航宿舍(五墩加油站旁);(3)66车队(建行后面一汽二汽宿舍);(4)采石公司(大桥路段)。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责任人:。
4.(1)航道站宿舍。责任单位: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责任人:。
5.(1)车站宿舍(建行边上);(2)县车队宿舍(党校)。责任单位:客总,责任人:。
6.新车站门前广场、候车大厅、停车场。责任单位:客总、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责任人:。
(三)文明创建标准
1.全县公路、运输场站、港口、内河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等行业管理。确保公路、运输场站、港口、内河航道设施完好,环境整洁,无积存垃圾,无飘浮物,无破损路面,沿路及场站、港口绿化管护到位。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责任人:杨照祥、王万里、章明明。
2.各单位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室外道路硬化平坦,环境绿化美化,果壳箱、垃圾箱、下水道等环卫设施齐全,污水排放通畅,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性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环境整洁。公共厕所达到三类或三类以上标准,有专人管理保洁,通风照明良好,厕所内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异臭味。楼道整洁,无乱堆杂物,门窗无破损。挂包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管理到位。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责任人:系统各单位分管领导。
3.每月各单位报送一条有效创建工作信息一条;每周各单位报送一条自查信息。每月各单位组织集中整治一次;每月各单位上报一条关于长效管理工作动态、做法以及经验介绍;每月各单位报送一篇县级以上宣传报道。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责任人:系统各分管领导。
4.汽车站及站前广场管理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显著位置设置政治主题类公益广告;出入口等显要位置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重点突出文明旅游、理想信念、雷锋精神、关爱未成年人、生态文明、传统美德、八礼四仪等主题,氛围浓厚,与周边环境协调;在醒目位置设有《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等文明旅游提示;设有志愿服务站点,志愿者常态开展爱心帮扶、便民出行、引导旅客排队购票、有序候车、依次上下车、保洁、互助等志愿服务;在出入口、售票大厅、候车厅设置宣传栏、提示牌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如“文明排队、方便你我”提示牌;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醒目位置设置投诉窗口和电话,及时做好投诉处理和记录;候车大厅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设置分类收集的垃圾箱;公共场所设施完好、环境干净整洁、厕所无异味;车站进出口等设有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停车位、能正常使用、无被占用现象;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窗口售票员不得擅自离岗,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服务快捷;能够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工作人员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和我县道德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等;无大声喧哗吵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及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车站内外无拉客行为发生;管理规范,车站内外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违章搭建现象;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客运总公司,责任人:杨照祥、汪骏。
5.出租车等营运车辆:车身(车内)刊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无低俗广告;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公布投诉电话、在指定站点上下乘客、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车内整洁、卫生;无拒載、拼客、甩客、抢客、超员等行为;驾驶员做到文明、安全驾驶,行车时系安全带(安全带虚系视同没系),无打手机、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车窗拋物现象;驾驶员仪表整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城区不得占用人行道、车道进行车辆维修;车辆停放有序;车厢内无纸屑、果壳等杂物;城区无非法营运车辆;从业人员文明创建知晓率达到100%;加大打击黑车力度。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责任人:杨照祥。
6.镇村公交站台: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善行义举榜等公益广告,氛围浓厚,固化美化,于周边环境相协调;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箱,箱桶无污损;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设施完善,灯箱、座椅等无破损、污损;乘客排队有序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无乱扔烟头、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无损害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宠物粪便及时清理;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责任人:杨照祥。
7.县乡农公班车、镇村公交车:1.在车身内外醒目位置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或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氛围浓厚,且与车身内外及周边环境协调,无低俗广告;2.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车身内外整洁,车内设有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有人吸烟及时劝阻;车况良好,设施全,路线标志清楚、明确;乘客能有序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乘客言行举止文明,无争吵谩骂、吵闹喧哗、衣衫不整、车内抽烟、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乘客能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驾驶员做到文明安全驾驶,无违章驾驶、未在指定位置停靠上下客现象,在车内公布投诉电话;司乘人员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行车途中无聊天、抽烟、打手机、吃零食等现象;司乘人员主动报站名(或语音播放),礼貌待人,服务规范;从业人员文明创建知晓率达到100%。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责任人:杨照祥。
8.利用县域内国道、省道沿路的各类载体,张贴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主题公益广告,形式多样,精致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红绿灯等交通设施无损坏;道路连续、平整,无坑洼不平,无积水,无被侵占、毁坏现象;绿化管养到位、无缺株死株、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乱扔杂物(包括绿化带内)、车窗拋物、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现象;无抛洒建筑渣土、建筑垃圾、大面积生活垃圾堆枳现象。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责任人:王万里。
9.(1)支援农村改路、改水、旧村改造。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路办,责任人:王万里、吴军玫;(2)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责任人:杨照祥、王万里。
三、工作要求
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分管领导亲自抓,把具体任务分解到个人,根据任务具体要求,结合各单位常规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和整治工作。广泛收集活动过程资料,扎实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各项任务。
生健康委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办发电〔20xx〕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彰显核心城区省会担当,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严格奖惩,促进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医院环境创建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规定的测评标准和要求,杜绝发生《全国文明城市动态创建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内容,确保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卫生健康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长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党支部书记、主任
市第八医院院长
市第二中医院结合医院院长
镇卫生院院长
牙病防治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区卫生健康委党政办公室主任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区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
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区卫生健康委疾病控制、法监科负责人
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
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责任到人、相互协作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党政办公室,由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桂萍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一)成立七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信息组
组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组员: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杨刚龙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干部
办公室职责:委党政办公室联络区品质办、区文明办。负责收集委综合监督、疾病预防、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委属各单位医院环境创建工作动态信息,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2.医院环境创建工作组
组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组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长
吕艳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党支部书记、主任
市第八医院院长
市第二中医院结合医院院长
洲镇卫生院院长
牙病防治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负责点位: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胸科医院、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点位: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
市第八人民医院负责点位:市第一医院南院、市第一医院北院;
市第二中医院结合医院负责点位:市洪都中医院;
洲卫生院负责点位:省人民医院;
牙病防治所负责点位: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区卫计监督执法局、委医政医管保健科负责点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
医院环境创建工作组职责:涉及医院环境创建工作的所有创建任务。
3.四小行业创建工作组
组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组员: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长
区卫生健康委疾病控制、法监科负责人
职责: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辖区内四小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
4.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组
组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组员:市第二中医院结合医院院长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区卫生健康委疾病控制、法监科负责人
职责:市第二中医院结合医院、委疾病控制、法监科负责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创建任务,区疾控中心负责提供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咨询师。
5.农贸市场环境工作组
组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组员:区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
职责:委体制改革办公室与区商务局对接,负责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指导。
6.母婴室指导工作组
组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组员: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长
职责: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与区商务局、区文旅局等单位对接,负责商场、文化场馆、车站、区行政服务中心等母婴室建设指导。
7.材料审核工作组
组负责人: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组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长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党支部书记、主任
市第八医院院长
市第二中医院结合医院院长
洲镇卫生院院长
牙病防治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委党政办公室主任
委党政办公室干部
职责:委党政办公室负责收集审核各单位《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网上申报部分》材料报送。
四、实施步骤
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
(一)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5月至年底)
从现在开始到年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强力攻坚,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对标对表,全面整改。聚焦中央文明委多次暗访发现的问题,认真对标对表、查找梳理、建立台账、挂图作战、销号处理,确保所有问题按照创建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由表及里,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追根溯源、对症下药,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全方位达标。
2.全员参与,共建共享。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共建共享活动宣传,广泛开展文明诚信、志愿者、送医送药下基层服务,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服务质量,赢得广大群众认可,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和帮助,掀起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共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
3.强化调度,健全机制。健全创建调度机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半年召开1次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会,表扬先进,督促后进。二是健全定期巡查机制。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巡查督导,委属各单位按要求每日进行巡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高标准落实。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制定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
(二)常态长效阶段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在保常态、见长效上下真功夫,着力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融入日常、严在平常、干在经常。
1.坚持市民主体,树牢创建理念。要坚持创建为民、利民、不扰民原则,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让老百姓得实惠,使创建工作成为关注民情、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和全民共建共享的过程,切实提升广大市民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常态整改。要把解决行业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就医环境,提升文明诚信服务质量。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
3.坚持联动发力,构建共建格局。动员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创建实践中来,不断拓展全民参与创建平台,找准考核重点,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和有效机制。
4.坚持从严从紧,固化督导考核。科学制定督导考核办法,建立常态化的奖惩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实行重奖重罚、责任追究、表彰激励等措施,强化成果运用,切实提升各单位创建执行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必须贯彻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全系统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工作组要加强检查督导,实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各单位、各科室在创建过程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同作战、合力攻坚。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根据区卫生健康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逐条逐项进行对照,围绕自身职责制定专人负责,逐一抓好落实。对于单个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完成工作。对涉及多个科室的工作,牵头科室要主动负责,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并落实台账管理、销号处理工作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加强协调调度。各工作组要加强组织协调,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按照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周到现场督导一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采取“回头看”,确保问题归零。
(四)狠抓工作落实。全系统上下要有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紧迫感,努力形成合力,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系统覆盖。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突出位置,拿出足够精力,深入创建一线、逐项排查问题、逐一分析解决,落实领导分工,落实责任人员,落实时间进展,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进入春季,天气转暖、冰雪消融、大地解冻、土质松软,而且气候多变,风大、雾多、雷电天气渐多。加之,企业复工复产,和清明、五一假期的来临,人流、物流、车流将会集中聚集,商业促销活动更加活跃,存在着很多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为进一步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办《20xx年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安委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监管执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举一反三查找整改提出问题、安全隐患、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控制安全事故总量,实现我局春季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象范围包括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在建和即将开工的水利工程、水库及引用水源安全、河道安全、供水安全等领域。
(一)在建和即将开工的水利工程安全
对在建和即将开工的水利工程要逐一进行排查,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规范,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水库及饮用水源安全
水资局要继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对影响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厂矿企业和养殖业,坚决取缔;水库管理处要经常性地对饮用水源周围垃圾进行清理,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制止闲散人员在保护区内游玩、垂钓等,保证水面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三)河道安全
河道站要继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严禁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及从事各种生产活动,加强河道管理,及时清理河道内垃圾、杂物,保持河道清洁卫生。
(四)供水安全
各供水单位要配备消杀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供水设备和饮用水采取消杀措施。自来水公司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对县城供水管道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完善县城供水应急预案,以确保城区供水安全。农村供水总站要做好乡镇供水安全,及时清理净化水厂周边杂草、垃圾,防止水质污染。
(五)其他安全。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公物及财产安全。
四、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时间为3月17日至4月17日,局属各单位要对检查的范围、重点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重点做好宣传教育、查找事故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制度、夯实责任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检查阶段,时间为4月18日至6月1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并将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分类安排,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届时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察验收,做好迎接政府督查和县安委办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时间为6月2日至6月15日,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将作为20xx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安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等一系列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安排制定好全年的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和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各种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防止较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动员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问责,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惩,要在深入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总结,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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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中心进行了认真疏理,我中心所承担的“创建任务”有5项指标,我们对照指标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项指标:“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府法制办与政务中心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材料审核。
(二)自查情况:年以来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先后进行了四次清理和审定。最近一次是在年,通过清理和审定,市级保留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计429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195项、公共服务项目164项、日常监管项目70项),比年清理结果减少178项,减少了29%,比年清理结果减少100项,减少了19%,实现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标准的统一,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按照“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先后于年、年两次对现行行政审批流程进行清理,尽量减少环节,压缩承诺的办结时限,对每个环节明确了办理时间和责任人,平均承诺提速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30%。加大窗口授权力度,切实提高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现场办结率,确保按时办结率100%。
第二项指标:“设有政府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集中到政务中心办理”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务中心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两种方式。
(二)自查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年7月正式运行,年3月统计结果:现在全市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部门42个(消防大队单列),其中24个在政务中心设立了窗口,18个未在政务中心设窗口,项目总数457项。其中在窗口受理的项目116项,窗口受理率25.4%,104项可以在窗口现场办理,现场办结率22.8%。
涉及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部门15个,涉及事项52项。经信局的2个事项、环保局的2个事项、农业局的1个事项、住建局的3个事项、气象局的1个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消防大队的1个事项、安监局的1个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其余41个事项都没有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
第三项指标:“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务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
(二)自查情况:市通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采取多种方式(如电子政务大厅、政务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等)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承诺时限、联系电话以及办事进程和结果,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实现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等事项的集中办理、现场办结、透明运行、限时办结。
第四项指标:“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市政务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要求符合测评标准。
(二)自查情况:一是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窗口部门办理审批服务及工作情况实行适时视屏监控和数据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处理办事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二是公开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方便企业和群众对办事窗口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设置投诉平台,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在网上进行投诉。四是对企业和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向群众发放评议卡,对服务对象电话回访,深入企业、社区、乡镇进行实地回访,广泛收集对窗口工作的满意度。
五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企业代表、乡镇群众为政务服务行为作风监督员,收集社会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是完善通报考核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每月对窗口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市行政效能办公室定期对部门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市政府对窗口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第五项指标:“行业风气满意度>85%”
(一)指标要求:该项指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测评方法为问卷调查,指标要求达到85%以上。
(二)自查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回访制度,通过现场向办事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或下基层回访企业,评价仪等方式回访办事群众和企业,近年来,办事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满意率达100%,对政务服务中心有效投诉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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