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汲取洋河新区国河酒业“9·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白酒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升全县白酒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严惩一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白酒生产、储存企业。
四、整治重点
1.消防安全方面(附件1);
2.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作业过程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方面(附件2);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方面(附件3)。
五、任务分工
(一)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工信、消防救援、供电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是专项整治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管理、工信、消防救援、供电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六、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8日前)。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6日—12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采取部门联查、单位自查等方式,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对白酒企业逐家进行排查,10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各白酒企业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措施。二是集中约谈曝光。对白酒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县电视台曝光,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三是实施重点整治。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6日—年底)。各地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查找不足,固化经验做法,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不搞“一刀切”,不搞规定动作,不搞形式主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立足实际、自主开展工作为主,一切以整改隐患和履职到位为目标。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深入排查,强化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掌握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是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除”,确保对所有隐患对象下达整改通知,并按时复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第一时间进行挂牌督改;对于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要进行必要的关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逐一列出隐患清单,督促白酒企业做好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标对表整改隐患。
(三)强化追究,完善机制。各地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凡因工作开展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不能提供对事故单位进行检查有效证据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把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工作有机结合,健全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四)加大宣传,提升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白酒企业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充分利用展板、手机短信和微信推送等贴近企业实际特点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使员工熟悉本企业、本岗位的危险性,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的基本本领。
各地及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xx年9月29日前报送至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大楼810房间);10月至11月,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集中攻坚要做到点面结合,严格隐患整改。首先是全场面上,对照我场隐患清单,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销号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进督办未完成整改的各类隐患,通过八十天的时间对已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其次是突出重点,围绕消防、燃气、烟花爆竹、加油站、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彻底地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我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攻坚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领域。由工业科牵头负责,扎实开展“小化工”、“小字头”企业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辖区内是否存在危化品单位和库房;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二)消防安全领域。由城管科牵头负责,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沿街商铺、集贸市场消防设备是否充足、有效,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2.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
(三)教育、卫生领域。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切实保障各项民生安全。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医院诊所是否存在消防、用电安全隐患,是否规范医疗废品清运;2.幼儿园是否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宿舍、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管理到位。
(四)场安委办将主要街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消防安全等知识常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
各科室、各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作为,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小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共县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实“三明实践”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小吃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沙委〔20xx〕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往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小吃食品行业新情况、新特点,持续在全县深入开展小吃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小吃食品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小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源头治理、全程控制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小吃食品生产风险和隐患排查,进一步掌握全县小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梳理小吃食品生产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加强小吃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全县的小吃食品生产安全水平,推进小吃产业转型升级。
二、组织实施
县局成立小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班,由局长彭伟任组长,副局长罗异湘、张万杰、蔡尊光、吴祥辉任副组长,商广、食品、餐饮、质量、法规、执法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专班下设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标准化提升、餐饮服务监管、执法办案四个工作组,由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任各工作组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
三、工作重点
把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小吃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用最严格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的底线。
(一)严防品种风险
根据省局统一工作部署并结合三明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对四类重点品种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附件1)。
(二)严防区域风险
以小吃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梳理排查本辖区域内小吃食品生产加工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对四类风险开展排查整治:
1.市场竞争的风险。企业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竞争能力低,企业为了生存,存在偷工减料、采购价低质劣的原辅材料用于食品生产等风险。
2.交叉污染的风险。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流程相对落后,存在未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卫生条件差、清场不到位等引发的交叉污染风险。
3.产品同质化风险。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少,产品档次比较低,存在山寨傍名牌、假冒名牌、掺杂掺假以及接受委托加工违法违规生产食品等风险。
4.企业管理的风险。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持续合规按标准组织生产,存在原料进货把关不严、关键控制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成品未严格检验或未经检验出厂等风险。
(三)严防系统风险
对二类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防系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1、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的风险。
2、虚假标签标识的风险。重点检查排查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声称具有治疗、保健功能;成分或配料表不真实等问题,规范标签标识管理。对“打假人”投诉举报的标签标识问题,要认真落实,查明确属标签标识问题的,应督促企业更换不合格标签。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20xx年4月15日-6月15日)。
从即日起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组织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填写《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报告》(见附件2),企业发现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及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书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股报告。各市场监管所收集辖区内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后应提交县局存档,提交存档率应达到100%。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各所应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20xx年6月15日-10月31日)。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梳理出本辖区内企业问题清单,对辖区集群性产品、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可能存在行业性“潜规则”产品和易于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产品等重点产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使用非法原料、掺杂掺假、虚假宣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存在风险隐患和问题的,要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20日)。各有关股所要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梳理,结合辖区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制度成果,于20xx年11月16日前汇总上报辖区小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20xx年小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按季度报送,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农业农村、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处置工作衔接机制。
(二)加强监管研判。各有关股所要充分运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监管措施,及时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增强敏感性、警觉性。一是监督检查,要根据监管权限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突出对易发生违法行为和行业潜规则问题的风险排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问题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在监督检查时,要提示提醒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二是抽检监测,有关股室也要结合辖区重点风险问题清单,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问题、重点区域的抽检监测,并积极配合上级抽检,构建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高频次、广覆盖的抽查监测网络。三是风险研判,对于涉及使用非食用物质、掺杂掺假、行业潜规则及当地支柱产业问题的信息,要立即组织排查研判,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
(三)加强问题处置。要在深入梳理分析辖区企业、产品、风险及其原因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一要严防原辅材料带入风险。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指导监督肉制品、花生酱、辣椒酱、速冻水饺、速冻包子、速冻大排、速冻扁肉、复合调味料等生产企业,特别是速冻食品企业严格建立实施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验收制度,防范原辅材料风险。二要严管生产过程管控风险。要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工艺、关键参数控制,防范生产过程管控不到位的风险。三要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对于不合格食品,要依法采取查封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等措施,防控安全风险扩大。要排查问题原因,跟踪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及时反馈风险问题排查及处置结果。四要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恶意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予以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社会共治。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媒体、网络、公众等社会监督力量,广泛收集小吃食品生产违法违规信息,从源头防控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风险警示信息,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震慑企业、警示风险,引导公众安全消费。要建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定期分析通报机制,定期开展抽检结果分析,及时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并通报地方政府。
(五)做好信息报送。要严格规范风险信息管理工作,重大情况和案件应按规定程序报告,同时,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请各市场监管所于11月6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和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至食品股,《20xx年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5)按季度报送,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署,制定《县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间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集中攻坚之年,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认真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一是要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事后推卸责任的现象。二是要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围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部署阶段性工作,由县安委办审核督办,作为考核安全责任落实的具体载体,有效促进“三管三必须”真正有形化、具体化、可考核、可追责。
(三)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以“抓铁有痕”的狠劲韧劲,用“系统观念”的思想方法,坚持把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落实当成事故来对待,通过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摸清企业深层次隐患问题,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只查不处”等现象,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风险隐患。
(四)突出“两抓一推”的工作载体
1.抓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以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为抓手,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安办发[20xx]17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用好本行业专家队伍这个“金刚钻”,解决好安全隐惠专业排查治理“瓷器活”,增强安全生产专业化管理能力,确保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大“两客一危”农村道路等路面执法力度,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和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引导。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分类开展治理,加强对国道、省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弯道陡坡等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要突出重点车辆、重点时段和特殊路段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增加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通行能力。
(2)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对农村用于经营的各类自建房屋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推进矿山领域安全治理。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会诊和风险评估,落实分类分级防控措施,将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生产矿纳入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高瓦斯、水害严重、冲击地压等高风险、大班次、大釆深非煤矿山,开展火工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4)推进危化品治理。深化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油气勘探、生产、储存和液化天然气运输、接收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整治“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加大化工重大危险源治理力度,引导鼓励危化品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减少危险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加强文旅行业安全管理。对大型文化活动、旅游景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审批手续履行、落实预防火灾、踩踏预案情况检查,强化旅行社旅游线路产品设计旅游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排查景区防护设施、特种设备隐患,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6)加强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特种设备、民航、铁路等重点领域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安全整治,严防隐患拖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对废旧电池、医疗垃圾、化工废物、金属粉尘、污水处置等安全风险,要进一步建立严格安全评估制度,加强各环节安全监督和管理。
(7)抓好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整治。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安办发[20xx]17号)要求,各责任乡镇、行业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跟踪督办,抓好整改落实。并在问题隐患整改归零的基础上,深入挖据导致问题隐患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铜,彻底消除同类问题隐患。
2.抓安全教育培训。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实操考试培训基地,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以打击取缔虚假培训考试、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为重点任务,以安全事故调查中涉及人员、证书、资质培训、考试倒查为手段,全面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要落实行业部门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责任和所有用工企业人员安全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体责任,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3.推动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应急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动非煤矿山智能化改造建设,通过安全设施的改造提升,实现既保安全,又保生产和发展的目标要通过5G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智能化水平,助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要在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危化领域开展“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化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项目虚假招投标专项整治,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将20xx年度集中攻坚目标任务纳入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数、亲自上手、亲自推动,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两个根本的要求,突出解决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进一步压紧责任链条、细化管理办法盯紧重点工程,固化制度措施,构建长效机制。要围绕构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三)加强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覆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各专项领域整治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切实发挥好负责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作用,定期通报本行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完善整治措施,切实指导推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重视信息调度统计。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存量、增量两类风险,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运用多种措施,把本乡镇、本行业领域企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做到底数清、定性准,整改措施坚决落实落地。要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和亮点经验,充分展现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加强督导检查。安委办要紧盯“两类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把检查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不重视、不认真抓,不上手的问题和企业隐患排查不精准、查出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督严办,切实推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着力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生产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明确问题导向,梳理全区食品生产薄弱环节,查清食品生产环节主要风险隐患,提高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的底线,提升全区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区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边远山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梳理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较为集中的区域中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1.市场竞争的风险。企业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竞争能力低,企业为了生存,存在偷工减料、采购价低质劣的原辅材料用于食品生产等风险。
2.交叉污染的风险。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流程相对落后,存在未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卫生条件差、清场不到位等引发的交叉污染风险。
3.产品同质化风险。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少,产品档次比较低,存在山寨傍名牌、假冒名牌、掺杂掺假、虚假宣传以及违法违规接受委托加工等风险。
4.企业管理的风险。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持续合规按标准组织生产,存在原料进货把关不严、关键控制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成品未严格检验或未经检验出厂、食品安全自查等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风险。
(二)重点问题。对四类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防系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1.疫情可能导致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压的原材料和成品的处置情况,严防使用变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及过期食品出厂或经返工后出厂的风险。
2.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风险。
3.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重点检查油脂类、酒类食品生产者塑化剂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查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等环节是否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严查食品包装材料和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含有塑化剂。加强风险监测,发现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问题的,要督促企业排查原因、彻底整改。
4.虚假标签标识的风险。以糕点、休闲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对象,以岁末年初、节假日为重点时间段,重点检查排查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声称具有治疗、保健功能;成分或配料表不真实等问题,规范标签标识管理。
(三)重点品种。根据20xx-20xx年度各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结果,重点对十四类重点品种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附件1)。
三、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即日起6月15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6月16日-10月31日)。以企业自查为基础,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重点开展包装饮用水、小作坊和“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其中,“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市局另文下发;小作坊专项整治按照《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组织开展),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发现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日-11月25日)。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制度成果,于20xx年11月25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送。
(二)促进持续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求面面俱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在监督检查时,要提示提醒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注意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办法,通过专项整治推出一批过硬管用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以制度建设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为改变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小、散、乱格局,解决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严格执法,全面提升生产环境;通过严格整治,夯实监管基础;通过宣传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履行“四个最严”要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食品监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安排,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督查通报、新闻报道等工作。
二、整治重点
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对企业内外卫生环境(厂区内外、生产车间地面、墙壁、顶棚)、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生产加工、贮存、出厂检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要重点检查生产环境脏乱差的企业,检查多次被投诉举报的企业,检查产品检验不合格企业。要重点检查企业内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证照和健康管理情况,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三、工作分组
(一)分局片区整治组(责任单位:各分局)
分局片区整治组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局长任组长,分局全体人员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整治期间要全面排查、重拳出击,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生产环境脏、乱、差,各项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的企业坚决要求立即停产整顿,涉及违法行为坚决处罚。
(二)执法检查整治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成立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整治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食品监管科、食品协调科、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成员。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进行交办,由属地分局落实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案件线索,迅速立案查处,高限处罚。
(三)督查巡查组(责任单位:督查室)
由局督查室牵头,邀请局派驻纪检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整体进展、整治结果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工作不力的、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察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局党委按规定予以纪律处理。
(四)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办公室)
由局办公室牵头,邀请电视台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单位坚决曝光,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分局表态发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取得优异成绩的予以宣传、表扬。要加强氛围营造,积极邀请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升我局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项整治组要从守底线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从部署开始到9月15日,用一个月的时间抓出成效,抓出实绩。
(二)问题导向,闭环管理。专项整治组对照检查表格细致的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闭环管理,避免“带病生产”。
(三)重拳出击,从严查处。专项整治组要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关停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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