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整合工作职能和优化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工作高水平、企业快发展、职工得实惠、作风大转变。经研究决定,组成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技能人才、劳动关系四个服务小组,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服务活动,且实行挂点领导包产业链,在编在岗职工一对一联络服务企业,助推重点企业健康发展。
一、就业创业服务小组
责任部门: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股
责任领导:
1、宣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宣传职介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技校生顶岗实训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等政策,发挥政策在企业用工结构性短缺,岗位流失率高等问题上的积极作用,提高企业用工的稳定性。
2、为企业招聘用人提供常态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详细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及时企业用工信息,建立用工、务工台账,开展用工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促进就业基地的认定,按规定享受小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
3、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行和管理。全面落实基地企业租金减免,物业、水、电费补贴,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加强基地配套设施建设,为企业员工提供优良的生产、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功能。
4、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帮助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大力培养适应企业长远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二、社会保险服务小组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务规划和基金监督股
责任领导:
1、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社会保险法》,使企业和职工了解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率。
2、定期到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参保登记、工资稽核等业务工作,指导企业及时为员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3、落实社会保险登记制度,主动做好以农民工参保转移为重点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续,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技能人才服务小组
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事务中心
责任领导:
1、宣传人才政策。结合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需求,宣传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流动、保障等政策,提高企业技术人才比重。
2、简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流程,助力企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帮助企业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
3、及时了解企业的智力和人才需求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对企业的主要产品、科技含量、研发能力等情况进行摸底,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引智项目,并做好项目申报服务工作。
四、劳动关系服务小组
责任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
责任领导:
1、宣传劳动用工政策。宣传《劳动合同法》、《省工资支付规定》、《省集体合同条例》等,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防范用工风险,稳定职工队伍。
2、引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指导企业建立依法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帮助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3、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成立工会组织,帮助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的指导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引导企业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吸引力。
4、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执法。执法活动统一安排,在一个时间段、一次性集中开展,避免多次、重复检查。发现问题统一处理,按照同一的标准、方式、幅度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处理。
专项服务和挂点服务要做好统筹协调,既有分工,又要协作。各专项服务小组,各挂点同志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掌握各项工作内容,既做好本组工作,又配合做好其他组交办的任务。每名挂点同志都要全面熟悉掌握人社系统各项业务知识,提升人社系统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挂点领导既要负责本小组工作,又要做好“产业链”或“产业群”的服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市20xx年精准提升营商环境74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扣市委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八项目标”,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和办事创业美好预期,以法治化、便利化、流程化为导向,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强化“互联网+监管”梳理优化整合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加快打造区“六最”营商环境升级版,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全方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双创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进入全省前列,为建设美好新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学习宣传工作
按照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组织全局人员系统学习两个《条例》,扎实开展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宣传工作,让《条例》人人熟知,让改革依法推进。(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估18项指标以及《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市20xx年精准提升营商环境74项工作任务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开展涉及发改局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从加强“互联网+监管”梳理优化整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调整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建立健全局各股室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全局一盘棋的良好氛围。(责任股室:社会股、法规监管股、产业股、价管股、经济信息中心)
(三)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与区创优营商环境成员单位做好衔接配合,结合“互联网+监管”梳理优化整合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当地信用平台,完善项目单位信用记录,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实现“一次失信、处处受限”。(责任股室:法规监管股、社会股)
(四)持续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按照《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市20xx年精准提升营商环境74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动态调整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维护价格稳定。(责任股室:价管股)
(五)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专题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转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启动县域资本市场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加大中央、省、市资金争取力度,力争获得更多中央预算内投资。(责任股室:产业股)
(六)加强诚信社会建设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和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建立健全政务信用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股室:社会股、经济信息中心)
(七)赋能“双创”高质量发展
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责任股室:产业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发改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
各股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转型发展的第一要务,高标准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凝聚合力
各股室要加强分工合作、构建上下联动、横向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合力、工作合力、部门合力。
(四)总结提高
深入开展创优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挖掘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以点带面,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行之有效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xx〕3号)、《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20xx〕8号)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为重点,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加强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厉打击乱采乱挖、非法开采、违规生产、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矿山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强化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整治时间、范围及阶段划分
本次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自20xx年2月24日至4月20日结束,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粘土砖厂。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24日—3月7日)
以各镇(办)为主体对各自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粘土砖厂及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进行整改,并及时对废弃坑道进行封堵。
(二)督查检查阶段(3月8日—3月15日)
各整治工作队深入各自包抓的镇(办)进行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交办。
(三)集中整改阶段(3月16日—4月15日)
各整治工作队、各镇(办)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四)验收总结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各整治工作队负责做好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整改到位。各镇(办)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隐患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严厉打击乱采乱挖、无证开采等非法开采行为,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一律关停整顿。严肃查处以采代探、越界开采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不按矿山设计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二)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和“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督促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办反馈的疑似图斑进行核查整治,对矿山环境治理后反弹以及治理不到位、质量不高的问题,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明确整改任务和目标。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全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深入现场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责令企业整改,要求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对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全面排查废弃坑道。各镇(办)对辖区内的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摸排,对坍塌、人为破坏的坑口进行彻底封堵,杜绝盗采现象发生。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队
为推动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队,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镇(办)镇长(主任)
(二)整治工作队
1.第一队
队长: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
负责镇(办):
2.第二队
队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员:
负责镇(办):
3.第三队
队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
负责镇(办):
整治工作队负责对全县矿山进行深入排查和督查检查,做好整治工作。检查车辆由各工作队自行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工作部暑,坚决把矿产资源领域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细抓实,切实推动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密切配合协作。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公安局等部门,对矿山企业中存在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关停;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如不能按时整改到位,一律进行关停。整治工作队要认真仔细排查检查,发现乱采乱挖、无证开采、破坏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从严查处,彻底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各镇(办)对辖区内的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摸排并封堵,对“五乱”问题做好排查整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确定1名科级领导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并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队,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将各种非法开采、破坏环境、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办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排查不细、整改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和镇(办),予以通报,并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通过督导检查、业务指导、工作通报、约谈问责等形式,倒逼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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