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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冬春火灾防控暨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2022-01-27
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方案是我们对未来事情可能遇到情况的应对之策。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需要不断得完善好自己的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行动有着指导意义,好的方案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区冬春火灾防控暨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区冬春火灾防控暨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冬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入冬以来气温转冷,用火用电集中,致灾因素增多。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市罗安办〔20xx〕68号)文件和省、市、区森林防灭火会议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将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暨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要深度聚焦重要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三个必须”监管主体责任,将冬春火灾防控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重点结合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危化品专项督导工作,互为补充,齐抓推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冬春火灾防控、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

局安办要组织召开一次冬春火灾防控和森林防灭火部署会,专题研判冬春季消防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部署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开展重点领域、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各股室各单位要结合“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督导检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落实“常态研判、动态管控”的工作要求。

1.水库周边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水库管控范围内有无林木、枯草,水库周边有无人员玩耍、逗留、用火等情况。(责任单位:灌排中心)

2.闸桥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闸桥电线电路运行情况,有无超负荷运行,有无电线老化、电气设备带病运行等情况。(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3.在建工程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工地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发电机线路搭接使用安全、项目部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4.机关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公共区域电线电路运行情况,是否存在电线老火、超负荷运行等情况,检查食堂用气是否规范,电器设备是否带病运行、用电线路是否超负荷等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

5.办公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设备、电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上下班是否关闭电源、电气设备。(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单位)

(三)加强火灾防控宣传,增强消防意识

各股室各单位要加强火灾防控宣传,特别是加大森林防火灭火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府发〔20xx〕26号)内容,扩大森林防火期(1月1日—6月30日)、防火区(白马关)以及违反禁火令“四个一律”处罚相关知晓率。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对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重要节点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通过向家人、向朋友、向身边人告知扩散,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将事故遏制萌芽状态

各股室、各单位对辖区内隐患排查要建立排查台账,对存在的隐患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达到整改消号。

三、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渠道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消防意识。各股室、单位要深刻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和森林防火灭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要求规范自己,劝诫家人不做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二)盯紧重点区域。各股室、单位要精密布置,认真开展“排险除患”火灾防控大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对隐患整改做到一发现一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单位要按时向质安站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每月22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阶段小结及下阶段工作措施,20xx年4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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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本: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服务机构运营安全,根据《市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宿民发〔20xx〕40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持续巩固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小灶”期间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整治、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动员民政系统及民政服务机构广大职工和服务对象广泛参与,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务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和分散居住特困老人家庭消防安全排查活动,确保所有服务机构和分散特困老人家庭全面检查到位,重点排查消防、房屋、电气、燃气等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走过场,对检查过的机构和特困老人家庭要建立隐患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采取有效措施限时整改,确保不出现任何消防安全问题。

(二)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各单位要针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历次安全检查通报中交办的问题,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行动。要对隐患整改情况逐家过堂,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分类研判现存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通过现场督办、交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节点。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机构要坚决停业整顿,对整顿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三)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类微信群、横幅、电子屏及时消防工作动态、消防安全常识。独居老人和服务机构要作为宣传重点,要在机构显要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安全常识,元旦、春节(除夕)、元宵节等节日和全国、省“两会”期间,要针对冬春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重点组织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年内培训率要达到100%。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和形势,要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督促服务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活动,活动图片和视频资料报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备案。

(五)强化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各单位要针对冬春火灾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制定完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白天、夜间和特殊服务对象要细化救援措施,明确疏散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确保预案可操作实用有效。同时,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灭火器、消火栓、烟感、喷淋等设备排查活动,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六)强化消防审验问题整治“回头看”。各单位要对完成消防审验手续的养老机构开展一次整治“回头看”,重点看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已经关停的机构是否真关停。同时,要对消防设施集中开展一次维保,确保储水罐、增压泵、消防栓、灭火器、烟感探测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状态良好。

(七)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市、县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快构建“1+2+2”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1个应急处置预案,成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支援队伍、应急处置技术队伍),设置2处应急处置场所(应急物资储备场所、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同时,要强化院内日常消毒工作,做好人员体温监测,规范探视和岀入管理,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八)强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各单位要持续抓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工作,督促各机构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基本工作。要在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意义宣传和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坚决打通机构消防生命通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九)强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明确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坚决遏制一切安全管理事故。全县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要常态化开展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居室安全、洗浴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寒保暖措施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检查,坚决彻底地杜绝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隐患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县民政局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也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辖区内所有的民政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所有福利机构排查全覆盖,并逐个机构详细登记,建立台账。

(二)落实整改督查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3月25日)。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和全国、省“两会”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县将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三)总结验收考评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县民政局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县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拉横幅、电子屏、微信群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三)逐级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安全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精选方案:应急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应急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防控,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会议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宿安办发〔20xx〕94号)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危化科、监管科等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开展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县局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火灾防治管理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通过多措并举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检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今冬明春期间职责范围内高危行业企业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营造安全氛围,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四、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工矿商贸行业(木材加工和白酒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等。

(二)整治重点

1.企业消防安全审批、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落实等情况;

2.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许可情况;

3.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消防通道畅通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及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

5.员工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6.企业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7.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和演练情况;

8.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经营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现象;

9.储存场所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经有关机构认证合格。

五、实施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14日前)。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园区对辖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特别是白酒企业,要结合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摸清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在此基础上,明确工作任务、分类施策。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5日-20xx年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园区要以“不漏一个企业、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火灾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以及白酒企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5日—20xx年3月30日)。对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短板弱项,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局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端重要性,全县应急管理系统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研判形势,及早部署。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园区要将此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与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与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结合起来,根据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早摸排、早研判、早部署,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每个场所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三)积极宣传,加强培训。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园区和相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提升宣传效果。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建立消防宣传固定阵地,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强化媒体消防宣传,发挥新兴媒体(微信、微博等)传播广速度快优势进行宣传。使广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逃生知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执法,及时反馈。县应急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对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各乡镇(街道)、各园区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12月7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联系人名单报县局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和3月30日前分别将月度工作总结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报县局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精彩方案: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大森林火灾工作方案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大森林火灾工作方案

当初判发生影响范围大或者持续时间长、危害严重的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依据《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或报请镇长批准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一、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当发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时,视情由镇党委书记亲自坐镇。副总指挥由主管副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副镇长、纪检书记、武装部长担任,成员包括。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是全镇森林火灾的最高应急处置机构,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和指导危险性较大森林火灾的处置工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需要,设立综合调度、火灾扑救、医疗救治、物资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群众救助、社会稳定、宣传报道、专家支持、火案调查等工作组。各工作组设置及参加单位可根据火灾应对需要进行调整。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调度组。由镇林业站牵头,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全部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上级指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火灾扑救组。由镇林业站牵头,镇人武部、镇消防救援委员会、建设派出所、前进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协助火灾发生村屯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协调调派各村屯森林消防队伍及民兵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调派森林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前方。

(三)医疗救治组。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镇财政所、镇民政办、镇林业站、镇消防救援委员会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开展伤员医疗救治;负责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的善后处置。

(四)物资保障组。由镇政府办公室、镇财政所牵头,镇林业站、镇消防救援委员会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成品油储备和调拨工作;调拨扑火装备器材;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必需品;及时下拨扑火资金。

(五)通信保障组。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镇消防救援委员会、镇林业站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修复受损通信网络恢复工作;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交通保障组。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镇林业站、镇交通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损毁道路抢修工作;协调运力优先保障扑火人员、装备、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运输需要。

(七)群众救助组。由镇政府办公室、镇林业站牵头,前进派出所、建设派出所、镇民政办、镇交通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组织火灾发生地群众转移和安置、过渡期救助、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八)社会稳定组。由前进派出所、建设派出所牵头,镇民政办、镇林业站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九)宣传报道组。由镇党办牵头,镇林业站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一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十)专家支持组。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镇林业站、镇消防救援委员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专家组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十一)火案调查组。由镇林业站牵头,建设派出所、前进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开展对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及责任追究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体会议由总指挥主持,定期或临时召开,通报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研究确定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题会商研判会议视情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或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有关部门及成员参加,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商研判有关工作,提出决策建议。紧急情况下,指挥部办公室可随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二)信息管理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自工作进展,并以书面形式于每日9:00前将截至前一日24:00的信息和工作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重要信息和情况随时报告。各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信息通畅,重要情况应随时通报。向社会的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由各相关工作单位起草,镇党办审核,指挥部办公室报批后归口。

(三)督办检查制度。为保证各项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各工作组要建立督办检查制度,跟踪检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随时改进。重点督办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和有关会议确定事项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镇前线指挥部工作方案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各村屯村委会负责指挥。镇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扑救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跨乡镇(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上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协调和指导。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按照预案中规定的分级响应启动条件启动二级或一级响应时,根据需要成立镇前线指挥部,赶赴现场协调、指导火灾处置工作。镇前线指挥部作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派出机构,直接对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根据需要,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先期派出工作组,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处置工作。如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先期已经派出了镇前线工作组,则镇前线工作组并入镇前线指挥部。

(一)镇前线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同志。

副总指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部门指定负责人、林业站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成员: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部门指定负责人、事发地村屯、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传达镇委、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分析研判现场形势,统一协调前方各方面力量开展应对处置;统筹调度外界增援力量与事发地救援力量开展联合救援;统筹调度、安排事发地应急抢险所需各类人员、物资、资金,协调做好通信、交通、医疗、后勤等保障;做好事发地社会稳定、舆情稳控和新闻工作;做好突发事件调查统计分析和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现场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开展应对处置;及时准确向镇委、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信息;承担镇党委、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镇前线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镇前线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主要包括综合协调组、火灾扑救组、医疗救治组、火灾监测组、通信保障组、交通保障组、兄弟单位扑火队协调组、专家支持组、灾情评估组、群众生活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等。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工作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由镇前线指挥部按照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并结合有关部门职能确定,人员主要包括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事发地村屯、镇林业站及相关部门、派出所等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主要承担镇前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做好镇前线指挥部组建及相关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会议服务工作,做好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分析汇总;做好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前线指挥部各工作组、村屯之间的沟通衔接;做好文件传输、归档、保密工作;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做好与消防救援等方面沟通协调;落实镇前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火灾扑救组:主要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科学分析研判并提出扑救方案,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扑火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根据火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扑救方案的建议;指导各类增援力量落实增援指令,形成增援合力;对遇险受困人员开展营救、转移、疏散,抢救重要物资;统筹协调各增援力量做好自身防护保障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及时报告火灾扑救进展情况。

3.医疗救治组:主要负责受伤人员现场紧急医疗救治和转移救治;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开展疾病控制工作,加强饮食饮水安全防护;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做好伤亡信息统计工作;协调做好镇前线指挥部在火场时的医疗保障工作。

4.火灾监测组: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测火灾发展态势;指导火灾防御和火灾隐患的监测预警。

5.通信保障组:主要负责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与镇前线指挥部、镇前线指挥部与火灾现场各方面的通信畅通,为应急指挥和现场连线搭建通信平台;指导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现场通信。

6.交通保障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救援所需交通运输工具,畅通运输线路,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优先通行;加强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7.兄弟单位扑火队协调组:遇重大火情申请兄弟单位扑火队参加扑火增援工作;建立协同对接渠道,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开展联合指挥;协调兄弟单位扑火队在火场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8.专家支持组:主要负责为现场会商研判、火灾扑救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火灾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订扑火方案。

9.灾情评估组:指导地方开展火灾原因和灾情调查,为扑救火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订扑火方案。

10.群众生活组:主要负责为增援扑救工作所需设备物资提供支持保障,协调调运救灾物资;指导制订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保障;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做好镇内应急物资生产组织和所需应急物资镇外协调;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和管理;指导灾区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协调做好初期灾情汇总上报工作;

11.社会稳定组:主要负责做好火灾发生地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火灾现场、受灾群众“安置点”以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治安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12.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统筹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和引导工作;做好扑火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协调做好镇领导在火场活动时的新闻报道工作。

(三)指挥原则

1.全面指导。镇前线指挥部在火场协调、指导火灾发生地村屯、各救援单位和个人全面开展火灾扑救各项工作,工作程序尽量简化,避免层级过多、层层请示报告、层层召开会议的现象,提高扑火效率。

2.分级负责。在镇前线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火灾发生村屯分级负责本辖区火灾应对处置工作。

3.加强协调。需要县级支援、镇内跨区增援和兄弟单位扑火队支援时,镇前线指挥部应当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示,并加强现场救援力量间的协同配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应急值守。镇前线指挥部各工作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接收、传达、跟踪、督促、落实各项指示、指令、任务,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火灾扑救信息。

2.充分会商研判。镇前线指挥部和各工作组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汇总火灾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人员装备物资投入情况,研究需要协调解决新情况的重要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3.及时报告信息。各工作组安排专职人员,收集、整理火灾应对处置工作信息,由综合协调组及时汇总,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上报综合信息。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要素齐全,并做好续报。

4.跟踪督办落实。镇前线指挥部建立落实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策、指示及交办事项督办制度,密切跟踪办理情况,对落实办理不到位的,及时督促催办。事项办结的,要及时总结分析。

5.组织新闻。镇前线指挥部负责火灾发生地火灾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对外,按照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信息,后续新闻要及时跟进。新闻由镇前线指挥部确定,召开的时间、场次和参加范围由镇前线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处置情况确定。

6.做好总结分析。各工作组在现场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建档,开展工作总结和经验教训整理,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总结材料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五)机构撤销

当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响应终止时,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宣布撤销镇前线指挥部;或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依据事态变化择时宣布撤销镇前线指挥部。

县林业系统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县林业系统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刻吸取“5.20”三明市青杉活性炭有限公司火灾、“8.30”海特工贸有限公司火灾、“3.30”林塑环保有限公司火灾等事故教训,按照市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金沙园“3.30”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办函》(明消联办〔20xx〕1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部署开展林业系统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二、成立领导小组

县林业局成立厂房仓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产业发展股,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㈠检查范围重点检查林业系统厂房仓库企业。

㈡检点内容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生产加工区域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措施,员工是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2.存在多产权情况的厂房仓库是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3.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备案抽查)合格。4.是否存在降低标准审批,是否改变使用性质(厂房改仓库、仓库改厂房、厂房仓库生产加工储存的物品不符合火灾危险性设计要求),是否增设使用面积,是否私搭乱建临时建筑。5.是否依照规范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是否定期检测。6.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定期检测。7.建筑内各功能性房间隔墙是否完全封堵。8.安全疏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量储存易燃可燃物品。9.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10.是否存在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

四、整治措施

㈠摸清底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的排查摸底工作,彻底摸清本辖区内竹木加工企业,并全部登记造册,同时对排查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排查多产权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厂房仓库生产加工、储存的物品不符合火灾危险性设计要求。㈡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本系统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落实见效。各单位要负责排查各辖区内木竹加工的厂房仓库企业,督促所管辖的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长效机制,做到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经常化、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制度化、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配齐配强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和装备,确保发挥“灭早、灭小、灭初期”作用。㈢严格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容易整改的火灾隐患,指导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指导企业严防死守,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改变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与设计不符的厂房仓库要立即恢复原使用性质,未落实的要坚决予以关停整改;对多产权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互相推诿的要厘清相关消防安全职责,未明确前要落实停业整改。对存在违规住人、“三合一”情况的厂房仓库一律采取清人措施,未清理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采取特殊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函告相关部门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执法措施,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严防同类事故发生,同时,要统筹抓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排查整治期间,凡检查发现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全力推动整改。五、实施步骤㈠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4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按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㈡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20日)。及时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坚持严格执法,从严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工作合力。

㈢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4月30日)。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项落实督促整改,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按本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㈡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抓好整治。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严格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密切联系,加强协调,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提高场所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

㈢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3.30”火灾事故及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充分利用各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对相关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并对九小场所从业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林业局20xx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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