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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迎查工作方案

2022-01-27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不打无准备之仗,重要的事情需要作好方案设定。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方案,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方案该怎么写才好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迎查工作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迎查工作方案

近日,中央农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抓紧组织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的通知》,11月19日左右,检查组将到开展检查。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为做好迎查准备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国家检点

全面对照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村庄规划编制等7项任务,重点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3项任务。既验收相关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量化指标,也验收组织管理、宣传动员、机制建设等工作要求,同时把农民群众满意度纳入验收衡量内容。

二、国家检查方式

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用于开展线索核查、暗访检查、随机抽查和访谈座谈工作。

三、国家检查人员

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将在实地检查前印发。

四、迎查准备工作

(一)全面自查

各村居、镇直单位要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聚焦生活垃圾、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查漏补缺、打扫环境卫生、总结典型经验、准备拟观摩点位。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高效运转“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县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重点做好破损垃圾收运设施更新维护、及时清扫白色垃圾、清运村庄垃圾等工作。

2.农村厕所粪污治理。重点做好户厕改造未建先拆、拆而未建、改后损坏无法使用等问题整改;完善县、镇、村三级改厕台账资料;加大农村公共厕所管护力度,做到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3.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做好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管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全面清理河塘沟渠、排水沟等水域枯萎杂草、漂浮物,消除黑臭水体。

4.农业废弃物治理。重点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处置养殖场粪污;加大秋季秸秆打捆、清运力度,杜绝出现抛洒、乱推乱放现象;加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回收点。

5.村容村貌提升。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即清理常年积存垃圾、清理河塘沟渠、清理农业废弃物、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治理乡村公共空间,改变农民不良生活习惯),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县乡村主干道两侧杂草以及房前屋后柴草杂物、枯枝烂木等脏乱差现象。

6.抓好“回头看”工作。针对国家省市反馈、12345平台交办等问题线索,要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销号管理、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二)强化督查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镇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迎检督查组,由挂驻片领导、驻村干部进行包保,全方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验收迎查工作(详见附件);镇人居办负责面上统筹组织协调推进;镇督查办建立日通报制度,每日对各村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交办整改。

1.督导时间。即日开始,时间服从质量,全面督查各个村居情况。

2.督导方式。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农户、实地查验、暗访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核查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整改情况。

(三)责任追究

镇纪委将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相关责任人开展跟踪督办,采取通报、约谈、纪律处分等方式,全程参与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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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产业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发挥千村综合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人居办[20xx]1号)、《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确立及上报工作的通知》(镇农人居办[20xx]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园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环境美化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居民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园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

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告知书、悬挂横幅、室外电子屏幕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做到环境卫生整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

(二)加强领导

成立了以园区行政一把手主任为组长的园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变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一是动员和组织居民拆除乱搭乱建、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占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及农作物秸秆;二是组织人员清除小区内的僵尸车,安排专人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禁止乱停乱放;三是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治理小区内电瓶车私拉乱接电源充电现象,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小广告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四是完善排水设施,解决污水乱流及污水外溢的问题。

2、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一是做好清扫保洁工作。按照专人负责,划段包干的方式清扫保沽,坚持日日清扫,做到道路两旁清洁,无垃圾淤积,居民点干净、整洁;二是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灵活方式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垃圾分类公共投放点15处;三是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一是树立保护绿化警示牌,对居民进行素质教育,提高居民保护绿化环境意识;二是安排专业队伍对绿化区块进行管护,适时修剪、施肥、除草、除虫,及时清理死苗、倒树,做好缺苗补植等工作;三是对绿化带内擅自种植蔬菜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恢复公共绿地,提升绿化覆盖率,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四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对公共绿地进行不间断巡查,切实掌握苗木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精细管护常态化。

4、提升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秩序井然、生活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方案范本:区2020年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区20xx年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持续做好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切实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根据《区水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xx—20xx年)》(政发〔20xx〕26号)、《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政办〔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水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水环境治理从攻坚战、破难题、高速发展向持久战、提质效、高质量发展迈进,推进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补短板、强监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全区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2条省、市控入江支流断面水质、4个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优良比例达到省定目标;主城污水处理厂进水前池水位晴天基本下降至控制范围,进厂COD浓度较20xx年明显提高,城市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

1.实施河道水环境整治提升。实施龙袍街道山里撇洪河、庄圩排水河河道水环境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河道水质,提高水体感官质量。(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龙袍街道)

2.持续改善入江支流水质。强化已整治河道日常管养和雨污水设施管控调度,确保省、市控入江支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3.巩固“消黑消劣”治理成效。进一步完善河道水环境长效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具体责任,加强水面、岸坡环境保洁和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办和整改,全面完成已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评估,积极开展劣V类水体销号工作,持续巩固“消黑消劣”整治成效。(牵头单位: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4.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开展暗涵排口整治、涵内清淤、涵身修补等系统整治,力争实现污水纳管、清水出涵;持续开展问题排口整治,消除污水直排,完善沿河排口电子档案,分类设置明显标志;突出“挤外水”整治,开展低浓度污水截流入管以及拦河入管整改,合理控制河湖水位,完善防倒灌设施,加强临时排水监管,严防河水倒灌、建筑工地基坑排水和河道引流补水进入污水系统。(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房产局、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5.科学实施活水保质。进一步优化补水水源及补水路径,合理调配引补水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尾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因地制宜恢复已覆盖的水体,连通“断头河”,逐步恢复水体的自然连通。(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二)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6.加快开展管网排查与修复。实施古棠大道(龙湖天街段)、十二折巷、园林东路西、白果路南段等管网修复工程,查明管道破损、雨污混接、河水倒灌等情况,完成局部点位封堵、修复等即查即改;全面梳理需实施工程性措施改造的问题管网,逐一建档,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研究提出分期、分批整改计划。同步推进开展雨水管网排查修复及溯源整改,促进雨污水系统清污分离,完成1个以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示范建设。(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交运局、房产局、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7.强化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新集东路(北侧)、戴陈路等道路污水管网和城西地块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等建设任务,年底完成10.1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力争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交运局、经开区、新城办、各相关街镇)

8.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对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加快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至20xx年6月完成雄州污水处理二厂一期工程建设任务;至20xx年底,完成雄州街道台商工业园污水站等12座街镇污水处理厂(站)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前期立项、设计、施工招标工作,20xx年底完工。年度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以上。(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公用集团、各街镇)

9.提高片区雨污分流质效。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片区存量雨污水管网管养体制,分步骤开展破损管网修复,整改私拉乱接问题,提升片区污水收集效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片区雨污水管网养护清疏任务,进一步巩固片区雨污分流建设成效,发挥存量雨污水管网收集效能。(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房产局、经开区、新城办)

(三)加强农村污染治理

10.推进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实施890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区规划布点村、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0%,设施运行率达95%以上。疏浚农村河道土方425万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公用集团;责任单位:各街镇)

1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利用。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开展沿江5公里化肥与化学农药“两减”工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2.完善工业园区治污设施。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已建成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原则上全部退出市政管网。开展工业企业利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情况排查、评估,对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开展限期整治或限期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等)

13.强化工业企业排水管理。排放污废水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建立常态专项检查机制,督促其严格按证排污,禁止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定期公开企业排污情况。深化重点行业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针对排入水体水质达标要求,强化达标排放和进一步提标改造。(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等)

(五)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

14.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管理。按照“查、测、溯、治”步骤,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形成“一口一策”,逐一明确整治要求,分类推进规范整治,健全排污口管理制度,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房产局、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15.强化排水许可监管和执法。完善部门、区域联动执法和定期巡查机制,组织开展违法排水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对在建工地、酒店、餐饮、洗车、垃圾中转站、地铁等重点排水户建立监控设施,每月开展专项检查,查明排水去向,加大执法频次与违法排水行为惩罚力度,防止垃圾倾倒、污水直排入河。整治“小散乱”排水,开展对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处置。(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16.强化河湖长制管理。分级细化各级河湖长工作职责,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把断面水质达标、河道日常养护、河湖岸线侵占清理情况纳入河湖长日常考核;建立联合河长制,推动区域界河的联防联治。进一步落细落实管理养护工作,真正做到责任落实、队伍落实、考核落实、保障落实。(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17.强化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制定污水收集系统“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并加快实施,推动污水处理厂年平均进厂COD浓度较20xx年明显提升。进一步落实“片管长制”,健全管进水、管设施、管运行的精细化管护机制,实现排水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清管行动,强化市政及小区、企事业单位排水管网、检查井、闸站定期清掏养护,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的1/5,并对污泥进行妥善处置。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充分保障设施运行资金需求。(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发改委、城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公用集团、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18.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有效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加大船舶水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区港口码头的污水纳管或自处理达标率达100%。(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工信局、各街镇)

19.加强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开展河湖水质检测,合理增设跨区域交界断面,科学评估来水水质影响,建立水污染联防共治机制,推进市控入江支流控制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强化流域性、调查性监测,及时水质异常信息预警,为快速查明原因、分析研判和及时处置提供支撑。进一步强化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调整优化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经开区、新城办、各街镇)

20.推进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完善主城排水收集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并逐步整合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排口、河道基础数据和监测数据,建立重要节点液位、流量、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形成“一张图、一个库、一个平台”,逐步实现主城厂—网—河可视化、智能化信息系统和运行调度系统,为水环境治理保护科学决策、高效监管、有效调度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公用集团)

21.加快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按期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省、市人大执法检查等各类交办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加强长效管理,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加快办理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反馈问题以及日常巡查、检查发现的水体污染、污水漫溢等突出水环境问题,及时处置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之年,各街镇是水环境整治提升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水环境质量改善年度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切实落实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管护资金,扎实做好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区相关部门要根据分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各级河长办与水升办要加强工作融合,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办推进,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街镇和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项目时间节点、项目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逐月对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区级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例会、约谈等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进行重点督办。

(三)加大公众宣传。积极做好水环境整治提升信息,广泛宣传整治成效,采用形式多样、喜闻乐见方式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水环境治理成果。积极回应群众需求,限期办理投诉举报,以街道、社区为依托,统筹民间力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热情,创新水环境治理方式,实现水环境共治、共建、共享。

方案推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分步对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xx年12月底,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完成对各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常态化建设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各村居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按照要求全面、准确的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第一阶段:重点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审批手续情况、改造情况、是否改变用途、用能情况以及安全情况等,并把排查结果于12月底前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xx年5月底前)。各村居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不达标的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同时将排查结果准确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对于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第四阶段:全面整治(20xx年底前)。各村居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力争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要成立工作专班,结合新增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排查、农房抗震排查等工作迅速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方案应明确整治重点、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各村居做好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即时将工作专班、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度上报。

(二)安全评估鉴定。镇生态环境和建设局为各村居提供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xx〕69号)即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果分类进行整治。

(三)落实主体责任。农村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农村自建房鉴定为D级或整体危险的应拆除重建,鉴定为C级(局部危险)的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各个村居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应改尽改、一户一档原则,严控质量标准,整治后的房屋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使用安全。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完善整治档案,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建档一户、销号一户。

(四)明确任务分工。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落实督查包保责任,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大伟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指导督促整治工作等,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建立“镇级督导、部门包保、村居实施”工作推进机制,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包块指导。由镇政府成立督导组,挂钩包保村居进行督导、联系。各村居为实施主体,实行包干负责,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项目统筹、宣传发动、实施整治、完善档案等工作。

(二)加强综合保障。要充分动员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实排查整治工作人员和技术力量,排查、鉴定等相关费用由镇财政给予补助,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坚决严肃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精彩方案:城管局加强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城管局加强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净化城市环境,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区环卫管理水平,结合当前肺炎疫情管控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城区环境在干净、卫生、整洁的基础上,突出在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难点问题解决,有效推动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进程,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宜居宜业的新气象。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精细保洁。强化红光招商城西北巷、迎宾路、新开路、迎春路、洋河南路1-10巷、西康路东侧1-5巷、育才路1-4巷、烂泥小区1-10巷等重要背街小巷的长效卫生保洁;强化临街面公共广场的卫生死角,特别是烟蒂、口香糖、痰迹等细小污物的清理保洁工作;强化瑞和街、公共广场等特色街区、广场公共设施、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洁;强化城乡结合部周边“视野盲区”的清扫保洁。加大保洁频次、提升保洁时效,减少生活垃圾在地面滞留时间。强化对道路沿线2米以下范围有碍观瞻的条幅、小广告、“牛皮癣”的清理力度,确保视觉无污染。责任单位:环卫所

(二)进一步强化城市道路机扫水平。继续加大城市环卫保洁装备投入,按照“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原则,优化道路机械化作业工艺,提升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和质量。年内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进一步强化城区公厕保洁管理。提升城区各类公厕的管护水平。厕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美观,无异味、无“四害”、无积水、无便垢、无污迹灰尘、无杂物乱摆等;厕内各类器具、设施、管道维修及时、功能完好、干净整洁;厕外周边5米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物,无乱搭乱建。提高公厕服务水平,加强标识标志的更新更换,厕内日常消毒灭杀工作每天不少于4次,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质如厕环境。责任单位:清化所

(四)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和增设城区道路沿线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加强巡查巡检、及时维护,做到容器完好无损。加强临街面生活垃圾收集力度,增加密闭收集车辆和频次,做到生活垃圾应有尽收;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规定中转站日常消毒灭杀工作每天不少于4次,确保中转站整洁、干净,无异味;加强生活垃圾转运能力,配齐配足清运车辆,确保车身干净、密闭运输,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

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进一步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能力。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规范化管理。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企业实行定期检查,并要求企业建立废弃物处置工作台账。餐厨废弃物收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完好并贴有餐厨废弃物标识,运输中不得抛洒泄漏。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随意乱倒行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不按照规定将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置于店外行为。责任单位:环卫所城管大队三个执法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民生需求。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城市治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将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主动担当,成立组织,统筹推进城区环卫水平提档升级。

(二)细化工作安排。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承担任务,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树立标杆意识、精品意识,坚决杜绝只开会不落实,反对只学文件不具体落实。

(三)强化督查指导。为及时掌握我县环境卫生质量提升情况,局环卫科将不定期检查督导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为了做好全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普法规划检查指导要求以及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全面考核评估各街道(镇)各部门各单位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等情况,推动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落实;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具体对策,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通过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努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群众基础,为竭力打造“四梁八柱”、加快建成“幸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是“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以下方面:

(1)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特别是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及社会规范的宣传教育情况;

(2)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3)落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情况;

(4)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5)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及“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情况;

(6)媒体公益普法和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7)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情况;

(8)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工作情况;

(9)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保障措施情况;

(1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对照本方案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逐项抓好整改,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7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自查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提交区普法办(20xx年8月份以后至年底前拟开展的工作计划请列明)。报告要全面客观总结“七五”普法以来的做法、经验、工作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要求数据准确详实,案例典型(可做报告附件),突出本单位特色和品牌(各单位至少须报送一项普法依法治理特色亮点工作)。

(二)考核评估。采用印证材料申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8月26日前,各单位对照《考核评估细则》,将相关印证材料做好台账备查。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在10月前组成考评组,对各单位进行考评(具体考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区普法办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三)总结通报。区普法办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报告、考评情况等对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按程序上报。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和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有序推进,把总结验收过程变为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提质增效的过程,确保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结合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创新总结验收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认真总结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成功做法和成效,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客观准确地反馈真实情况。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大力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加大先进典型的挖掘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七五”普法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全面展示普法工作成果,讲好法治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为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各街道(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推荐典型材料,并于8月21日前报区普法办;各单位推荐典型材料不少于1篇。

精选方案:卫生健康委七五普法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卫生健康委七五普法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省、市“七五”普法评估验收工作统一部署,按照《中共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法宣办〔20xx〕6号)以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现制定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标准

根据《中共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锡法宣办〔20xx〕6号)要求,具体参照《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终期评估验收自评表》(见附件)中“评分标准”。

二、评估对象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经开区社事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三、评估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建立领导责任制。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普法责任,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各地、各单位)

2.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员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到位,党委(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至少1次。(各地、各单位)

3.保障措施。(1)人员配备到位。配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2)经费保障到位,能满足工作需要;(3)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队伍以及普法志愿者队伍,并有效发挥作用;(4)资料积累完备。建立“七五”普法工作台账,工作档案分类清楚,资料齐全,易于查询。(各地、各单位)

4.学习宣传措施。(1)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导干部法治教育;(2)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1年不少于4次,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聘请法律顾问,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制度;(3)国家工作人员(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以案释法等,旁听庭审每年至少1次;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普法活动;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把法治教育作为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60课时,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低于40学时,100%参加学法考试,参与“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活动达80%以上。(各地、各单位、各处室)

5.以案释法。建立面向社会的以案释法制度,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加强案例分析,每季度定期开展研判,及时报送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每月以专题形式定期向社会典型案例,每年报送优秀以案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各地、市卫生监督所)

6.法治宣传活动。结合职能履行和年度普法项目清单,充分利用卫生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参与市法宣办组织开展的系列普法活动。(各地、各单位、各处室)

7.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辟法治宣传教育基础阵地,建设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长廊或宣传栏等;积极开展具有卫生健康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推出符合群众需求的法治文化产品;积极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发现、培养典型,积极打造具有推广价值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品牌。(各地、各单位、各处室)

8.“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拓展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在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教育栏目;积极参与“智慧普法”行动联运共建。(各地、各单位、各处室)

9.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立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地、各处室、市卫生监督所)

10.工作成效。创造具有原创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经验被市级以上交流推广或主流媒体专题报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获奖或交流,在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中获奖,被评为省、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或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各地、各单位、各处室)

四、评估步骤

(一)开展自查:5月底前,各地、各单位、各处室对照评估标准开展总结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查找原因、落实整改、巩固提高,为迎接市评估验收做好充分准备。各地、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总结自查报告提交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电子台帐(电子台帐目录按评估标准条目建立汇总)。

(二)网上申报:各地、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将“七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信息录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系统,要求做到应录尽录。

(三)评估验收:市卫健委“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情况、电子台帐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四)迎接市评估验收:在自查基础上,按照省、市“七五”普法考核标准,制定迎检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查漏补缺,认真做好总结汇报、台账汇总、亮点展示等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全面客观反映我市卫生健康“七五”普法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将“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列上工作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把终期评估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卫健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协调联系,确保“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二)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结合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合理安排时序进度,确保评估验收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评估验收细则,扎实开展工作,做到普遍覆盖、突出重点、放大亮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评估验收工作和年度重点任务“双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此次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作为重要契机,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和各类宣传媒介,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注重收集、整理和报送“七五”普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普法热潮。

方案推荐:2020年禁种铲毒踏查工作方案


20xx年禁种铲毒踏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禁种铲毒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以确保“零产量”、力争“零种植”为目标,针对当前禁毒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推进我乡禁种铲毒工作,切实提高对乡域内非法种植问题的主动发现能力、及时踏查铲除能力和侦查破案能力,坚决遏制非法种植、非法制造问题在我乡出现,特制定乡20xx年禁种铲毒踏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春夏季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乡20xx年春夏季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禁毒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禁种铲毒踏查日常事务。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把禁种铲毒宣传纳入全年禁毒宣传工作规划,充分发动宣传、派出所、禁毒办、农业中心、林站、国土、学校等部门和驻村民警、老年协会、退休老党员、治安联防队等社会力量,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等各类新闻媒体媒介和张贴标语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宣传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种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危害、原植物特征和禁种法律法规。要深入村(居)开展各种宣传,公开举报电话,宣传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和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禁种铲毒意识,严防原植物种子落地生根。

(二)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铲毒行动。各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密切关注、及时发现非法种植苗头,要根据本地区罂粟、大麻原植物生长的规律,适时组织发动公安民警、乡村干部、联防队员、护林员、村民组长、群众等各方面力量,深入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田间地头、废弃矿山、可疑房屋前后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开展拉网式踏查铲毒行动,做到早部署、早发现、早动手,广泛开展踏查铲毒行动,确保“零产量”。

(三)严厉打击非法种毒违法犯罪活动。乡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一有发现,要彻底追查种子来源和加工的流向,坚决打掉组织种植、集中收购、加工的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种植、加工、销售链条。对于影响广、危害大的非法种毒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月)。乡禁毒办结合本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启动专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1.(2月至9月)。各相关部门、各村(居)根据原植物生长物候规律特点,全面开展禁种宣传、自主发现、踏查铲除、侦查破案等工作,另外,各村每季度需开展一次巡查,如实填写巡查登记表上报乡禁毒办;2.农业中心要对街上农作物种子销售店全面检查,对从业业主进行禁毒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综合治理,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努力实现既定工作目标;3.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宣传,在校园内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上深入宣传危害、原植物特征、禁种法律法规、公开举报电话,宣传举报奖励制度。

(三)总结阶段(10月)。总结好禁种铲毒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取得成绩。统计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的株数、亩数以及破获非法种植原植物(刑事、治安)案件数、抓获非法种植违法犯罪嫌疑人数等,撰写工作总结并于10月上旬报乡禁毒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禁毒办具体负责铲毒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禁种铲毒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配合协作。禁种铲毒工作涉及派出所、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村(居)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地面核查和现场督导工作,并如实报告本地区毒情。

(三)加强保障投入。各部门、各村(居)要根据铲毒行动的实际需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乡禁毒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组织开展铲毒行动的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积极争取政策、经费、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四)加强责任落实。各部门、各村(居)要明确自身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于铲毒行动期间行动快、措施实、工作效果好的,乡禁毒委员将进行通报表扬;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失察,导致出现非法种植问题或隐瞒毒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纳入部门、村(居)年终目标年终考核,确保20xx年我乡非法种植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实现。

方案范文:镇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镇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落实上级下达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盘活存量,促进聚集,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规划引领,有序建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结合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村庄整治秩序,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土地整治。

(三)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

(四)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技术管理规定,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后期管护,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的目标

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和利用,逐步改善农村与矿山生态环境全面调整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升土地资源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服务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具体任务

镇自然资源所结合镇情实际,在各村(社区)寻找可复垦土地,并实地与各村(社区)对接,形成申报材料后组织实施,按照县自然资源局要求的时间复垦到位并通过验收。

四、拆迁补偿标准

项目区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拆迁由镇统一组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房屋进行丈量登记,测量时户主必须在场签字确认,由镇自然资源所同志指导、初审,镇分工干部、村干部审核,镇分管负责人签字把关,具体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庐政〔20xx〕22号文件执行。项目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及附属物补偿款,由村(社区)与农户签订拆迁协议书、自然资源所签字证明,分工镇干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拆除,经镇验收合格后,由村统一到镇办理补偿款打卡发放手续,房屋拆迁补偿款由镇负责结算支付。严格实行“一户一宅”,项目区涉及拆迁户仅此一处住房的,原则上统一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不再安排宅基地。对于拆迁中确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农户,必须严格审查把关,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原则上留地安置与美好乡村建设的中心村和永久性居民点结合,并报镇审批后方可安排宅基地。涉及一户两宅情况的,一律不予安置,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五、补助与奖励标准及处罚措施

(一)补助与奖励标准

项目区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工程,由所属村(社区)负责按照项目区设计图纸实施,镇自然资源所技术指导,直至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镇政府按照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依据测量规划批复面积)将资金补助到村(社区)。

1、补助标准:村庄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工矿废弃地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占补平衡、旱改水项目每亩补助5000元(视工程量可适当增加);有主房屋拆迁任务的项目区最高按5000元/户工作经费另行补助。

2、补助方式:村庄复垦及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10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拆迁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2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3、补助资金用途:

(1)工程经费:主要包括施工机械作业费、房屋拆除费、土方工程款、人员工资、地表附着物补偿款等款项;

(2)工作经费及绩效:主要用于拆迁、复垦等工作中发生的交通、通讯、误餐、矛盾协调等费用及绩效的发放。项目所属村(社区)成立以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组,按照项目区补助资金的10%用于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最高每年每人不超过1.2万元);

(3)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各村(社区)补助资金平均数予以考核发放;

(4)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补助资金较高的前三名村(社区)平均补助资金予以发放。

(二)处罚措施

将土地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村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镇政府每周督查一次,对未能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导致工程滞后的,由镇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区责任人进行调度约谈;对因工作不力,敷衍了事,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影响上级验收的,扣发所有补助资金,同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镇工作组成员必须明确分工,认真履职,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取得实效,镇成立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部长为副指挥长,各村(社区)分工联系镇干及自然资源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白山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三位同志为成员,负责土地整治工作的政策指导、项目入库、立项报批、监督管理、技术指导、拆迁房屋测量及各类附属物登记确认等工作;负责对相关村(社区)土地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项目所属村(社区)相应成立工作组,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同时镇政府统筹安排有关人员组成征地拆迁小组、工程施工协调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全程协助指挥部做好土地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科学规划,狠抓落实,所有项目由国土所负责测量、规划、编制、项目立项、入库、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报验材料等,直至验收通过。特别在规划设计和项目施工时镇村干部、国土所业务人员和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深入现场,按照省市验收标准,科学规划,指导施工,直至验收。所有拆迁及土方平整复垦全部由村自主招标自主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复垦任务,复垦结束后需在第一时间内复种庄稼。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fanganfanwen/5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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