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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按照《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xx—20xx)》有关要求,结合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要求,围绕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唱响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主旋律,努力营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度。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进展及成效。重点宣传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在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重点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或先进事迹。
(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二、工作安排
(一)跟踪报道深化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选择典型,及时报道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教育、旅游等部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xx〕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xx〕353号),促进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成效。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组织新闻媒体于第三季度集中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和旅游景区示范餐饮服务单位宣传报道。
(二)深入宣传深化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成效。动态发布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火锅店等为重点,全面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进展及取得成效的信息。
(三)广泛宣传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成效。结合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座谈会,组织新闻媒体对试点地区落实地方为主、分类建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思路,稳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试点,努力探索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四)系列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成效。选择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扎实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形成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经验做法,组织新闻单位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展示示范工程建设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五)专题报道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重点宣传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制度、责任人约谈制度、犯罪案件移交制度,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惩治高压态势,取得整治显著成效的情况。及时报道各地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情况。
(六)继续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xx年8月举办第二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竞赛试题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答题活动。
(七)积极参与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各地要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方案,科学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把宣传工作纳入监管绩效考核,推动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监督和推动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不同媒介的优势和特点,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进行全方位、高强度的宣传和报道,全面展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将宣传工作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各项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促宣传”的良性互动,使舆论宣传成为监管工作的有力助推器。
(四)广泛发动,鼓励监督。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动群众举报,鼓励媒体监督,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不法分子危害群众健康的恶劣行径,反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拳出击的严厉措施,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20xx年6月10日―22日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规、条例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主题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五、宣传重点内容
1、以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给全体学生上健康教育课,增强学生卫生防病意识。
2、充分利用校内的板报、墙报、广播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食物中毒预防、身体发育所需营养的有关常识。
3、对全体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等专项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活动秩序,讲究个人卫生,禁食来历不明的食品、禁食路边小卖店、小吃部食物,确保集体活动的安全。
六、主要宣传形式
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选择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
1、联系董岗街道相关部门,邀请专家来学校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讲座。
2、采取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师生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利用广播、报刊、黑板报、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3、组织学生收集、处理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资料、图片,开办一次资料、图片展,同时组织学生完成以“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手抄报活动,并进行全校的展览和评比。
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工,积极筹划,提高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2、要结合开展的“平安和谐校园”、“关爱健康、拒绝零食” 和“放心周边食品”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关爱健康、拒绝零食”和“放心周边食品”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3、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把活动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宣传出去,提高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
4、要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
5、认真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并在活动后做好总结工作。
根据国家、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按照《xx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庆政食安办发[xx]24号)要求,市教育局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同步举行xx年全市中小学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xx年6月16日至7月2日。
二、活动主题
xx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统一为“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诚信守法 守护平安xx”。为紧扣主题,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健康饮食习惯”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多视角、多角度宣传活动。各学校要围绕“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诚信守法 守护平安xx”主题,结合学校实际,以专题讲座、健康课和班团活动等为载体,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张贴标语、展示图片、演讲征文、知识问答、收集建议、发布倡议等方式、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切实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健康饮食观念。同时,强化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校内食杂店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无盲点。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中考期间,各教育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自律,规范操作,守法经营。学校要以食品安全督查活动为契机,结合安全校园建设,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各个环节工作的督查,集中进行一次彻底的食品安全检查,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各学校可邀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食安委的专家为师生作讲座,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从学生抓起,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道德理念,调动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大中小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消灭监督死角,形成坚实的外部约束机制,构建食品安全监督的天罗地网。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教育管理部门及各学校要提高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认识,建立食品安全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强协调和统筹策划,确保宣传周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二、认真筹划,创新活动形式。各教育管理部门及各学校要认真筹划活动的内容及形式,积极配合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紧扣公众关注热点,突出全市统一的宣传主题,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三、扎实开展,注重活动实效。各教育管理部门及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拓展创新,采用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效果,切实提高宣传周的时效性,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及全体在校学生主动参与宣传周活动。
四、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要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或图片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及时通报活动中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局直属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总结工作,要将活动总结、工作经验和亮点,于xx年 7月3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保健所。
按照《县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县学校食堂与学生“小餐桌”管理办法(试行)》、《县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日至3月15日)。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整改,要求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由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观摩,按照县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五)总结推广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各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归纳,在全镇推广。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1.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工作,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2)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4)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经济信息部门、质监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检验检疫部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降低禁用农兽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提高农药、肥料、兽药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2)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
(3)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
(4)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
(5)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7)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制(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兽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标准。
(8)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主要责任单位: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商业部门)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区域性、突出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督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食品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2.主要任务。
(1)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
(2)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
(3)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
(4)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检验检疫部门)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20xx年整顿工作成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工商部门)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
2.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清理、制(修)订餐饮消费环节相关食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3)制订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4)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1.工作目标。
推进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强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
(3)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4)加强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商业部门、农业部门)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1.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保健食品品种,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或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
2.主要任务。
(1)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2)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3)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4)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九)加强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管。
1.工作目标。
强化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原料收购、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学生饮用奶食品安全。
2.主要任务。
(1)做好“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工作,积极发展奶牛养殖,扩大牛奶产量,确保“学生营养促进工程”牛奶需求,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的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2)由质监部门加强牛奶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加强牛奶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消费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3)由教育部门督促和指导学校建立内部牛奶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学校内牛奶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教育部门、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十)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回收加工、销售、采购使用“潲水油”、“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主要任务。
(1)加强食用油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餐厨垃圾等非油料或过期霉变油料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建立食用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食用油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流向记录,规范食用油包装桶使用(市内食用油生产加工统一使用白色食品用包装桶)。
(2)加强食用油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篡改包装及标识的食用油经营行为,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制度和销售流向记录。
(3)加强食用油餐饮业服务环节监管,以食品摊点、建筑工地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使用,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和使用记录,规范餐厨垃圾流向记录。
(4)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取缔无资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者,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及时公布或向有关部门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政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1.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
2.主要任务。
(1)制订清理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清理、修订。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工作目标。
完善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主要任务。
(1)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2)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3)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4)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5)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农业部门、工商部门)
(十三)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鼓励企业强化自身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
2.主要任务。
(1)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3)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4)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商业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订20xx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每月底前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行政区域的信息,由本级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发布;对涉及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的信息,由市政府授权的食品安全整顿综合协调部门统一发布。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适时制订督查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对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政府将于定期组织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并在今年年底前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
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推进我镇品牌战略发展,全力打造“水”公用品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20xx年“水”品牌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质量为基础、创新为灵魂,认真践行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品牌建设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通道,全面提升我镇绿色产业的生产能力、品牌优势、质量水平,为实现我镇加快发展、后发赶超作出新贡献。
二、成立镇品牌建设领导小组
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把品牌建设作为加快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进动能转化的重要抓手,实施“”品牌建设工程,着力把资源优势转化成市场优势,把口碑优势转化成品牌优势,把品质优势转化成价值优势,创新推动点绿成金、乡村振兴、富民强镇。成立镇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友兴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二级主任科员候春明同志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徐志忠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名单附后)
三、品牌宣传推广
计划20xx年在集镇中心设立品牌宣传广告牌。
四、具体措施
(一)加快推动优势品牌提升
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白莲”作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天然品牌化、区域性优势,用“金名片”引领“大市场”,带动大米、粉干、莲子、桂花等其他食品产业发展,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结硕果。
(二)全力培育“水”品牌
加强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监管力度,对其原料采购、生产控制、过程检验、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一品一码”要求,严格溯源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同时,积极向他们宣传“品牌”理念,为培育“水”品牌打下坚实基础。
(三)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
镇旅游资源丰富,打造“清新·诗画”旅游品牌的一个缩影。在生态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等绿色产业方面积极打造“水”品牌,积极将优质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品牌商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镇“水”品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席会议,确保成员单位在产品销售渠道建设、品牌宣传推介等方面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二)强化机制保障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各牵头单位按时间节点倒排进度,抓好落实,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政策保障
对我镇参与“水”品牌推介和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所需的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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